❶ 污水處理排放標准
1、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
2 、排入GB 3838中Ⅳ、Ⅴ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3、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4、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執行一級標准(Ⅲ類水域:主要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魚蝦類越冬場、洄遊通道、水產養殖區等漁業水域及游泳區)。
5、排入GB3838Ⅵ、Ⅴ類水域執行二級標准(Ⅵ類水域主要適用於一般工業用水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Ⅴ類水域主要適用於農業用水區及一般景觀要求水域)。
6、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1)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水環境質量標准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2)省級政府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3)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污水的排放方式有哪些
污水的排放方式:
1、當城市有污水處理廠時,生活廢水與糞便污水宜採用合流制排出:
2、當建築物採用中水系統時,根據中水的用水對象及所選用的原排水水質分質排出:
3、當冷卻廢水量較大而需循環或重復使用時,宜將其設置成單獨的管道系統。
污水處理排放標准: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排入地表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以及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將基本控制項目的常規污染物標准值分為一級標准、二級標准、三級標准。一級標准分為A標准和B標准,部分一類污染物和選擇控制項目不分級。符合污水排放規定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
什麼是污水?
污水是指受一定污染的來自生活和生產的排出水,喪失了原來使用功能的水簡稱為污水。污水主要指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是居民日常生活中排出的廢水,主要來源於居住建築和公共建築,如住宅、機關、學校、醫院、商店、公共場所及工業企業衛生間等。生活污水中的污染物多為有機物和大量病原微生物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水環境質量標准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國家或者地方的經濟、技術條件,適時修訂水環境質量標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❷ 污水生物處理對污水水質有哪些具體要求
1.廢水對微生物的毒性在微生物可承受范圍(pH、TDS、有毒物質等都可能產生毒性)。可以用前處內理來降低毒性容。
2.污染物能夠被微生物降解。最好以生化降解性實驗確定。
3.有適當的碳、氮、磷比例。可以加化學葯劑來調節。
4.各種生物處理法在進水COD方面都有范圍。可用緩存池調節。
第一、二點最重要,尤其第二點。
❸ 污水處理等級分為幾級
污水處理一般分為以下三個級別:
1、 污水一級處理又稱污水物理處理。通過簡單的沉澱、過濾或適當的曝氣,以去除污水中的懸浮物,調整pH值及減輕污水的腐化程度的工藝過程。處理可由篩選、重力沉澱和浮選等方法串聯組成,除去污水中大部分粒徑在100微米以上的顆粒物質。篩濾可除去較大物質;重力沉澱可除去無機顆粒和相對密度大於1的有凝聚性的有機顆粒;浮選可除去相對密度小於1的顆粒物(油類等)。廢水經過一級處理後一般仍達不到排放標准。
2、 污水二級處理:污水經一級處理後,再經過具有活性污泥的曝氣池及沉澱池的處理,使污水進一步凈化的工藝過程。常用生物法和絮凝法。生物法是利用微生物處理污水,主要除去一級處理後污水中的有機物;絮凝法是通過加絮凝劑破壞膠體的穩定性,使膠體粒子發生凝絮,產生絮凝物而發生吸附作用,主要是去除一級處理後污水中無機的懸浮物和膠體顆粒物或低濃度的有機物。經過二級處理後的污水一般可以達到農灌水的要求和廢水排放標准。但在一定條件下仍可能造成天然水體的污染。
3、 污水三級處理(又稱深度處理):污水經二級處理後,進一步去除污水中的其他污染成分(如;氮、磷、微細懸浮物、微量有機物和無機鹽等)的工藝處理過程。主要方法有生物脫氮法、凝集沉澱法、砂濾法、矽藻土過濾法、活性炭過濾法、蒸發法、冷凍法、反滲透法、離子交換法和電滲析法等。
一級初級處理,過濾、沉澱等物理方法去除水中污染物。
二級生化處理,利用微生物將溶解在水中的污染物從水中分解出來。
三級精細處理,利用反滲透膜、超濾等方式對生化後出水進行深度處理達標排放或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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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處理根據處理程度可分為一級處理、二級處理、三級處理(深度處理)
一級處理主要是通過物理作用將水中大顆粒懸浮物去除,主要包括:粗格柵-細格柵-沉砂池-初級沉澱池,粗格柵主要是截留大粒徑漂浮物,防止對後續構築物的阻塞,降低一定的處理負荷,細格柵功能與粗格柵類似只是過濾的級別更細,沉砂池主要是去除水中的沙粒減少沙粒對後續裝置的磨損,另外有時候沙粒附著大量的有機物,沉砂池常常採用抱起沉砂池,通過曝氣作用將沙粒有機物去除掉;初次沉澱池主要是去除污水中可沉降的懸浮物,經過初次沉澱池後水中有機物可以去除30%-40%左右。
二級處理主要是對經過一級處理後的污水進行生化處理,其中包括生物反應池和二次沉澱池
生物反應池根據採取的工藝不同而不同,但是他的主要作用就是通過生物化學作用將水中有機物轉化為二氧化碳、水、氮氣或者被生物體吸收成為可沉降污泥。二次沉澱池主要是將生化反應完全後的活性生物污泥進行沉澱將污染物去除。經過二級處理後污染物去除可達80%-90%左右。
三級處理又叫深度處理主要用於污水資源化,就是將污水進行處理後進行回用。根據回用的標准不同採用的深度處理工藝不同,一般工藝包括混凝-過濾-消毒,這個過程基本上與給水處理工藝相似。
污水處理設定幾級根據排放標准及回用標准進行確定,但是一般的城市污水處理場均不允許僅僅進行一級處理後排放,因為一級處理後的污水基本上不能滿足污水排放標准,僅僅有一些沿海城市的污水處理廠在早期建設中滿足了較低標準的深海排放標准採用了一級處理但是現在基本上都在進行改造。另外現在由於水資源的短缺現在很多城市污水處理場建設中均考慮了污水回用,也就是但部分新建污水處理廠都設定了深度處理,這種趨勢在逐步加強。
污水處理可分為一級,二級,三級處理。
一級處理,主要去除污水中呈懸浮狀態的固體污染物質,物理處理法大部分只能完成一級處理的要求。經過一級處理的污水,BOD一般可去除30%左右,達不到排放標准。一級處理屬於二級處理的預處理。
二級處理,主要去除污水中呈膠體和溶解狀態的有機污染物質(BOD,COD物質),去除率可達90%以上,使有機污染物達到排放標准。
三級處理,進一步處理難降解的有機物、氮和磷等能夠導致水體富營養化的可溶性無機物等。主要方法有生物脫氮除磷法,混凝沉澱法,砂濾法,活性炭吸附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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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級是可以造假的 關鍵還是要看技術
一般分為一級 二級 三級
也被稱為預處理 生化處理 深度處理
預處理包括格柵啦 沉澱沉砂啦
生化則是採用生物的方法進行處理出如AAO SBR 氧化溝等
深度處理 可能是混凝沉澱過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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膜孔徑的選擇。
這倆證我都沒見過。雖然我在環保系統工作了六年多。
處理工那個證我感覺是職稱證,身份是工人的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職稱等級,類似的有助理工程師,工程師,副高階工程師,高階工程師或者助理政工師,政工師,副高階政工師,高階政工師等。
❹ 污水處理水質檢測標准
法律分析:污水處理水質檢測標准為GB3097-97海水水質標准 GB3838-02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 GB8703-88。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全國標准化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貫徹國家有關標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二)組織制定全國標准化工作規劃、計劃; (三)組織制定國家標准; (四)指導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的標准化工作,協調和處理有關標准化工作問題; (五)組織實施標准; (六)對標準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七)統一管理全國的產品質量認證工作;(八)統一負責對有關國際標准化組織的業務聯系。
❺ 生活污水處理進水水質規定指標是多少
國標里沒有規定進水水質指標,但一般生活污水處理進水水質都有一個大致的范圍,如COD一般在200-400mg/L,NH3-N在30-50mg/L,SS在200mg/L左右。
❻ 污水處理廠處理後排放到水體中的排放標准
污水處理廠現行排放標准按GB18918-2002《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執行。其中含有污水處理後排放到相應水體的相應指標要求。
❼ 污水廠出水水質標准
污水處理廠中污水處理指標:化學需氧量(COD)≤50 mg/L 、生化需氧量(BOD)≤10 mg/L、懸浮物(SS)≤10 mg/L、總氮(以N計)≤15 mg/L、氨氮(以N計)≤5 mg/L、總磷(以P計)≤0.5 mg/L、pH:6-9。
污水處理站出水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的相關規定;污水處理站出水用於農田灌溉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農田灌溉水質標准》(GB5084-2005)的有關規定。污水處理與利用的方法很多,選擇方案應考慮以下因素:
1、環境保護對污水的處理程度要求。
2、污水的水量和水質。
3、投資能力。污水處理技術,就是採用各種方法將污水中所含有的污染物分離出來,或將污染物轉化成無害物質,從而使污水得到凈化。
(7)微生物污水處理後水標准擴展閱讀:
污水中的有害物質將不能隨意排放。即日起到10月27日,再次修訂的北京地方標准《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在市質監局網站公開徵求意見,擬增加25項水污染物控制指標。新標准實施後,現有單位要在2014年7月前達標。
與現標准比,此次意見稿對標准使用范圍做了調整,規定北京轄區內除污水處理廠和醫療機構外,一切排污單位的水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保設施設計和竣工驗收及投產後的排放管理,都在此范圍內。
最大的變化,2005年標準是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級規定75種水污染物的最高排放限值。而這次意見稿則納入了更多的污染物限制,擬增加包括總釩、總鈷、二氯甲烷、異丙苯等在內的25項污染物控制指標。同時刪去易沉固體、有機磷農葯、元素磷3項污染物,最終總的污染物指標將達到97種。
另外,排污單位要設置獨立排污口,還要安裝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設備,與環保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
❽ 污水處理的回用水標準是什麼急救
一、回用水水質標准,是保證用水的安全可靠及選擇經濟合理水處理流程的基本依據。由於使用回用水的范圍十分廣闊,水質要求各有不同,總體上看回用水水質情況十分復雜。我國目前尚未系統地制定回用水水質標准。對有關水質要求宜結合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一).灌溉回用水水質標准
1.水質要求 灌溉回用水水質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不傳染疾病:(2)不破壞土壤的結構和性能,不使土壤鹽鹼化;(3)土壤中重金屬和有害物質的積累不超過有害水平;(4)不影響農業物的產量和質量;(5)不污染地下水。
根據水質要求,城市污水用於農灌,必須經過適當處理,未經處理的污水一般不允許以任何方式用於灌溉。城市污水至少要經過一級處理才能用於灌溉,如有可能最好驚醒二級生化處理。目前,經濟發達的國家已基本實現了這個要求,有些國家和地區甚至達到了更高要求。
2.水質標准 我國農田灌溉水質標准(GB5084-92),它也適用於農業灌溉回用水水質要求。國外經濟發達國家對農業灌溉回用水水質通常是根據灌溉對象區別對待,要求比較嚴格。
二).工業回用水水質標准
1.工業回用水水質要求 由於工業生產范圍廣泛,不同工業門類對用水水質要求差異極大。在考慮工業回用水的水質標准時,應該從實際出發,以各類工業用水的水質要求為依據來確定相應的工業回用水水質標准,污水處理後出水作為冷卻水回用時,一般有如下水質要求:(1)在熱交換過程中,不產生結構(2)對冷卻系統部產生腐蝕作用(3)不產生過多的泡沫(4)不存在有助於微生物生長的過量營養物質。對於其他類別的工業用水,如原料用水,生產工藝用水,生產過程用水以及鍋爐用水等,尚未有針對回用水的相應水質標准。若要將回用水用於各種工業類別,其水質必須符合有關行業相應的用水水質標准。
三).城市雜用水水質標准
1.生活雜用水水質標准 為了保證城市污水再生後作為生活雜用的安全可靠和合理使用,再生水水質必須滿足下列基本要求。
(1)衛生上安全可靠,無有害物質,其主要衡量指標有大腸桿菌群數,細菌總數,余氯量,懸浮物量,生化需氧量及化學需氧量等。
(2)外觀上無使人不快的感覺,其主要衡量指標有渾濁度,色度,臭味,表面活性劑和油脂等。
(3)不引起管道和設備的腐蝕,結構和不造成維修管理困難,其主要衡量指標有PH值,硬度,蒸發殘渣及溶解性物質等。
二、污水處理
1、是為使污水達到排水某一水體或再次使用的水質要求,並對其進行凈化的過程。污水處理被廣泛應用於建築、農業,交通、能源、石化、環保、城市景觀、醫療、餐飲等各個領域,也越來越多地走進尋常百姓的日常生活。污水處理行業的上游供應商主要是污水處理設備的製造商和污水處理葯劑供應商。都屬於發展較快,需求狀況良好的行業。
2、、污水處理行業:工業污水、中水回用、生活污水、汽車清洗等
3、污水處理方式:
1)、調節PH值用的:弱酸、弱鹼、強酸、強鹼、生石灰等。
2)、絮凝作用的:聚合氯化鋁、聚合氯化鋁鐵、聚丙烯醯胺等。
3)、調節細菌營養的:磷酸氫二鈉、尿素等
4)、消毒脫色的:次氯酸鈉、臭氧等。
❾ 污水處理後 出水要檢測的指標有哪些呢
污水處理後出水要檢測的指標包括三類:物理性指標、化學性指標、生物性指標。
1、物理性指標:
溫度、色度、嗅和味、固體物質的三種存在形態:懸浮的、膠體的、溶解的。固體物質用總固體量(TS)作為指標,污水處理中常用懸浮固體(SS)表示固體物質的含量(TDS指標高於1000以上)。
2、化學性指標:
(1)化學需氧量(COD):指用強化學氧化劑(中國法定用重鉻酸鉀)在酸性條件下,將有機物氧化成二氧化碳與水所消耗的氧量(mg/L),用CODcr表示,簡寫為COD。化學需氧量越高,表示水中有機污染物越多,污染越嚴重。
(2)生化需氧量(BOD):水中有機污染物被好氧微生物分解時所需的氧量稱為生化需氧量(mg/L)。
(3)總需氧量(TOD):有機物主要元素是C、H、O、N、S等,當有機物被全部氧化時,將分別產生二氧化碳、水等,此時需氧量稱為總需氧量(TOD)。
(4)總有機碳(TOC):包括水樣中所有有機污染物質的含碳量,也是評價水樣中有機物質質的一個綜合參數。
(5)總氮(TN):污水中含氮化合物分為有機氮、氨氮、亞硝酸鹽氮、硝酸鹽氮,四種含氮化合物總量稱為總氮(TN)。凱氏氮(TKN)是有機氮與氨氮之和。
(6)總磷(TP):包括有機磷與無機磷兩類。
(7)pH值。
(8)重金屬。
3、生物性指標:
(1)大腸菌群數:每升水樣中所含有的大腸菌群的數目,以個/L計。
(2)細菌總數:是大腸菌群數、病原菌、病毒及其他細菌數的總和,以每毫升水樣中的細菌菌落總數表示。
(9)微生物污水處理後水標准擴展閱讀:
污水處理的技術:
1、一級處理:主要去除污水中呈懸浮狀態的固體污染物質,物理處理法大部分只能完成一級處理的要求。經過一級處理的污水,BOD一般可去除30%左右,達不到排放標准。一級處理屬於二級處理的預處理。
2、二級處理:主要去除污水中呈膠體和溶解狀態的有機污染物質(BOD,COD物質),去除率可達90%以上,使有機污染物達到排放標准,懸浮物去除率達95%出水效果好。
3、三級處理:進一步處理難降解的有機物、氮和磷等能夠導致水體富營養化的可溶性無機物等。主要方法有生物脫氮除磷法,混凝沉澱法,砂濾法,活性炭吸附法,離子交換法和電滲析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