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保税区”货物和“暂准进出境”货物由什么区别
区别主要有两个:
1、申报进出境的口岸不一样,保税区货物从保税区申报进出境,而暂准进出境货物从普通口岸申报进出境;
2、进出保税区的货物,无需提供担保;而暂准进出境货物必须提供担保。
② 如何将国内货物进入保税仓
进口货物运入保税区:
1.货物由境外进出保税区,需要提供装箱单和商业发票复印件以便打印EDI单向海关进行备案。
2.货物从国内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的货物,按照出口报关来申报,需要报关委托书,装箱单,商业发票,核销单,合同等海关需要的文件,根据出口方的要求,可以办理退税手续。
3.货物从保税区运往国内非保税区的货物,按照进口报关来申报,需要报关委托书,装箱单,商业发票,手册(合同)等海关需要的文件,可以采用手册保税进口或一般贸易征税进口。
4.货物需进行出入仓制度,以便核对货物信息。至于运输方面,需货车出入园区才行,转关情况下用海关监管车,清关情况下用社会普通货车可行。
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1998)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经营进出境快件业务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批准,并应当依照本办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简称海关,下同)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第三条运营人不得承运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出境的物品。
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邮电主管部门批准,运营人不得承运私人信件。第四条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或《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办法》对进出境快件征收进出口税,并按规定对进出境快件收取规费、监管手续费等有关费用。第五条海关对符合监管要求的快件,可以接受运营人通过电子数据交换(EDI)方式的报关。通过电子数据交换(EDI)方式向海关报关与通过书面文件方式向海关报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通过电子数据交换(EDI)方式报关的具体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简称海关总署,下同)另行制定。第二章备案审批第六条运营人向海关申请办理进出境快件报关登记备案手续,应当事先取得代理报关资格,并向所在地海关提交下列文件,由所在地海关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后,转报海关总署审核批准:
(一)申请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准许开办进出境快件运营业务的批准文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代理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五)企业章程;
(六)与境外合作者(包括境内企业法人在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合作运输合同(或协议);
(七)专用监管仓库图纸;
(八)海关需要的其它文件。
运营人所在地海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述文件之日起30日内提出意见,并转报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自收到运营人所在地海关转报文件之日起的60日内应作出批复决定。经海关总署审核批准的,发给批准文件。
运营人凭海关总署所发批准文件向所在地海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所在地海关办完登记备案手续后核发《进出境快件运营人登记备案证书》(见本办法附件一)。第七条海关对运营人实行年审制度。运营人应当于每公历年1月31日前向所在地海关提交上一年度运营情况报告,办理年度审验手续。逾期不参加年度审验或年度审验不合格者,《进出境快件运营人登记备案证书》即自动失效。对其承运进出境的快件,海关不再按本办法进行监管,而按一般进出口货物办理监管验放手续。第八条运营人须获得《进出境快件运营人登记备案证书》,且其专职报关员取得报关员证件后,方可按照本办法办理进出境快件的报关手续。
运营人自获得《进出境快件运营人登记备案证书》之日起6个月内未开展业务的,《进出境快件运营人登记备案证书》即自动失效。第九条运营人如需变更已在海关登记备案的内容,应凭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以书面形式报告所在地海关,所在地海关核准后报海关总署备案。第三章快件分类第十条在本办法中,快件分为以下四类:
(一)A类:海关现行法规规定予以免税的无商业价值的文件、资料、单证、票据。
(二)B类:海关现行法规规定限值内予以免税的物品。
(三)C类:超过海关现行法规规定限值但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应税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限制进出口的商品、配额管理商品不包括在内。
(四)D类:前三类以外的物品。第十一条本办法第十条的分类及每一类快件所适用的报关程序同时适用于进境和出境。第四章报关要求及规定第十二条快件的报送和查验应当在运营人所在地海关办公时间和专门监管场所内进行。如需在海关办公时间以外或专门监管场所以外进行,需事先商得海关同意。
运营人要求海关派员驻场监管时,需商得海关同意,并向海关无偿提供必需的办公场所及必备的设施。第十三条进境的快件,应当在运输工具申报入境后24小时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出境的快件,应当在运输工具离境前4小时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第十四条运营人经营进出境快件业务,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及时向海关呈交快件通关所需的单证、资料,并如实申报所承运的快件。
(二)通知收、发件人缴纳或代理收、发件人缴纳快件的进出口税款。
(三)除经海关准许的情况外,应当将监管时限内的快件存放于专门设立的海关监管仓库内,并妥为保管。
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将监管时限内的快件进行装卸、开拆、重换包装、提取、派送、发运或进行其它作业。
(四)海关查验快件前,运营人应当对快件进行分类。海关查验快件时,运营人应当派工作人员到场,并负责快件的搬移、开拆、重封包装。
(五)发现快件中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禁止进出境的物品,不得擅作处理,应当立即通知并协助海关进行处理。
④ 海关出口货物报关程序(详细点的)
一、报关程序
报关程序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运输工具负责人、物品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的规定,办理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进出境及相关海关事务的手续和步骤。本章所讲的报关程序发于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基本不涉及进出境物品、进出境运输工具的报关程序。
在我国,货物的进出境段经过海关审单、查验、征税、放行四个作业环节。与之相适应,进出口货物收发化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按程序办理相对应的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剩、提取或装动货物等手续后,货物才能进出境。但是,这些程序还不能满足海关对所有进出境货物的实际监管要求。比如加工贸易原材料进口,海关要求事先备案,因此不能在“申报”和“审单”这一阶段中完成上述工作,必须有一个前期办理手续的阶段;如果上述原材料进口加工成成品后出口,也不能在“放行”和“装运货物”离境时完成所有的工作,必须有一个后期办理核销等手续的工作阶段。因此,从海关对进出境货物进行监督的全过程来看,报关程序按时间先后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前期阶段、进出境阶段、后续阶段。
为便于说明报关程序三个阶段的内容,我们把进出境货物按照海关监管的基本特征大体分为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其他进出境货物五大类。
(一)前期阶段
前期阶段是指根据海关对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其他进出境货物的监管要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境以前,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的过程。其主要包括:
1、保税货物中的保税加工货物进口之前,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办理加工贸易备案和申领加工贸易电子的或纸质的登记手册的手续;
2、特定减免税货物在进口之前,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办理企业的减免税申请和申领减免税证明的手续;
3、暂准进出境货物中的展览品实际进境之前,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办理展览品进境备案申请的手续;
4、其他进出境货物中的出料加工货物实际出境之前,出境货物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办理出料加工的备案手手续。
(二)进出境阶段
进出境阶段是指根据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的监管制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其他进出境货物进出境时,向海关办理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手续的过程。
在进出境阶段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步骤完成以下四个环节的工作:
1、进出口申报
进出口申报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海关规定的确良形式,向海关报告进出口货物的情况,提请海关按其申报的内容放行进出口货物的工作环节。
2、配合查验
配合查验是指申报进出口的货物经海关决定查验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者办理进出口申报具体手续的报社关员应到达查验现场,配合海关查验货物,并负责按照海关的要求搬移、开拆和重封被查验货物的工作环节。
3、缴纳税费
缴纳税费即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接到海关发出的税费缴纳通知书后,向海关指定的银行办理税费款的缴纳手续,由银行将税费款项缴入海关专门帐户的工作环节。
4、提取或装运货物
提取货物即提取进口货物,装运货物即装运出口货物。
提取货物是指进口货物的收货化或其代理人,在办理了进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等手续,海关决定放行后,持凭海关加盖“放行章”的进口提货凭证或海关通过计算机系统发送的放行通知书,提取进口货物的工作环节。
装运货物是指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办理了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等手续,海关决定放行后,持凭海关加盖
“放行章”的出口装货凭证或海关通过计算机系统发送的放行通知书,通知港区、机场、车间及其他有关单位装运出口货物的工作环节。
(三)后续阶段
后续阶段是指根据海关对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部分其他进出境货物的监管要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境储存、加工、装配、使用、维修后,在规定的期限丙,按照规定的要求,向海关办理上述进出口货物核销、销案、申请解除监管等手续的过程。
1、对保税货物,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核销手续。
2、对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海关监管期满后或者在海关监管期内经海关批准出售、转让、退运、放弃并办妥有关手续后,向海关申请办理解除海关监管的手续。
3、对暂准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暂准进出境规定期限仙,或者在经海关批准延期暂准进出境期限到期前,办理复运出境或复运进境或正式进出口手续,然后申请办理销案手续。
4、对其他进出境货物中的出料加工货物、修理货物、部分租赁货物等,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销案手续。
二、电子报关和通关
(一)电子报关
电子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有关要求,向海关传送报关单电子数据,并备齐随附单证的申报方式。
《海关法》规定:“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申报手续,应当采用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的形式”。这一规定确定了电子报关的法律地位,使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具有届等的法律效力。
在一般情况下,进出口货物收到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采用纸质报关单形式和电子数据报关单形式向海关申报,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先向海关计算机系统发送电子数据报关单,接收到海关计算机系统发送的“接受申报”电子报文后,凭以打印纸质报关单,并随附有关单证,向海关提交。
在一些还没有实现海关业务计算机化管理的边远地区海关,或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单独使用纸质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在特定条件下,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单独使用电子数据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二)电子通关系统
我国海关已经在进出境货物通关作业中全面使用计算机,进行信息化管理,成功进开发运用了多个电子通关系统。
1、海关H883/EDI通关系统
H883/EDI通关系统是中国海关报关自动化系统的简称,是我国海关利用计算机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全面信息化管理,实现监管、征税、统计三大海关业务一体化管理的综合性信息利用项目。
2、海关H2000通关系统
H2000通关系统是对H883/EDI通关系统进行全面更新换代的升级项目。
H2000通关系统在集中式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海关信息作业平台,不但提高了海关管理的整体效能,而且使进出口企业真正享受到简化报关手续的便利。进出口企业可以在其办公场所办理加工贸易登记备案、特定减免税证明申领、进出境报关等各种海关手续。
3、中国电子口岸系统
中国电子口岸系统又称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简称电子口岸,是与进出口贸易管理有关的国家12个部委利用现代计算机信息技术,将各部委分别管理的进出口业务信息电子底账数据集中存入在公共数据中心,向政府管理机关提供跨部门、跨行业联网数据核查,向企业提供网上办理各种进出口业务的国家信息系统。
电子口岸系统和海关通关系统,尤其是和H2000通关系统连接起来,构成了覆盖全国的进出口贸易服务和进出口贸易管理的信息网络系统。进出口企业在其办公室就可以上网向海关及国家其他有关部委办理与进出口贸易有关的各种手续;与进出口贸易有关的海关部门及国家各有部委也能在网上对是进出口贸易进行有效的管理。
⑤ 办理货物进出境程序有哪些
一、申报。属于一般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以下统称“报关人”)持下列单证向入、 出境地海关申报: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五份;
(2)《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如属列入许可证管理范围的,需提交)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签发的批准文件,
(3) 提货单、装货单或运单;
(4) 商业发票二份。对实行集中纳税的进口货物,除在口岸报关时递交一份外,还要由负责对外订购和承付货款的外贸公司向办理集中纳税业务的北京海关递交一份;
(5) 装箱单一份(对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 (6) 减税、免税或免验的证明;
(7) 国家商检机构签发的证件。如属于列入国家“实施检验进、出口商品种类表”的商品则需提交或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商检印章);
(8) 对列入动植物检疫、药物检验、文物鉴定或受其他国家管制的进出口货物,还须交验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签发的证件;
(9) 贸易合同、产地证明及其他有关单证、帐册(在海关认为必要时);
(10) 信用证(只限对港澳地区出口并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
(11) 出口收汇核销单。
二、海关查验放行。海关核查单证和查验实货后,在货运单据上加盖放行章,发还给报关人,凭以提取或装运货物。
⑥ 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18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出入境快件的检验检疫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出入境快件,是指依法经营出入境快件的企业(以下简称快件运营人),在特定时间内以快速的商业运输方式承运的出入境货物和物品。第三条依据本办法规定应当实施检验检疫的出入境快件包括: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有关国际条约、双边协议规定应当实施动植物检疫和卫生检疫的;
(二)列入海关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的;
(三)属于实施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出口质量许可制度以及卫生注册登记制度管理的;
(四)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实施检验检疫的。第四条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出入境快件的检验检疫工作。
主管海关负责所辖地区出入境快件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快件运营人不得承运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入境的货物或物品。第六条对应当实施检验检疫的出入境快件,未经检验检疫或者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不得运递。第二章报 检第七条快件运营人应按有关规定向海关办理报检手续。第八条快件运营人在申请办理出入境快件报检时,应提供报检单、总运单、每一快件的分运单、发票等有关单证,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输入动物、动物产品、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应当取得相应的检疫审批许可证和检疫证明;
(二)因科研等特殊需要,输入禁止进境物的,应当取得海关总署签发的特许审批证明;
(三)属于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应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四)属于实施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出口质量许可证制度和卫生注册登记制度管理的,应提供有关证明。第九条入境快件到达海关监管区时,快件运营人应及时向所在地海关办理报检手续。
出境快件在其运输工具离境4小时前,快件运营人应向离境口岸海关办理报检手续。第十条快件运营人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交换(EDI)的方式申请办理报检,海关对符合条件的,应予受理。第三章检验检疫及处理第十一条海关对出入境快件应以现场检验检疫为主,特殊情况的,可以取样作实验室检验检疫。第十二条海关对出入境快件实行分类管理:
A类: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检疫许可证的快件;
B类:属于实施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出口质量许可制度以及卫生注册登记制度管理的快件;
C类:样品、礼品、非销售展品和私人自用物品;
D类:以上三类以外的货物和物品。第十三条入境快件的检验检疫:
(一)对A类快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检疫要求实施检疫;
(二)对B类快件,实施重点检验,审核进口安全质量许可证或者卫生注册证,查看有无进口安全质量许可认证标志或者卫生注册标志。无进口安全质量许可证、卫生注册证或者无进口安全质量许可标志或者卫生注册标志的,作暂扣或退货处理,必要时进行安全、卫生检测;
(三)对C类快件,免予检验,应实施检疫的,按有关规定实施检疫;
(四)对D类快件,按1-3%的比例进行抽查检验。第十四条出境快件的检验检疫:
(一)对A类快件,依据输入国家或者地区和中国有关检验规定实施检疫;
(二)对B类快件,实施重点检验,审核出口质量许可证或者卫生注册证,查看有无相关检验检疫标志、封识。无出口质量许可证、卫生注册证或者相关检验检疫标志、封识的,不得出境;
(三)对C类快件,免予检验,物主有检疫要求的,实施检疫;
(四)对D类快件,按1-3%的比例进行抽查检验。第十五条入境快件经检疫发现被检疫传染病病源体污染的或者带有动植物检疫危险性病虫害的以及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须作检疫处理的,海关应当按规定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第十六条入境快件经检验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或者其它必须执行的检验标准的,必须在海关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
⑦ 出入境快件如何报关
1.快件的报关和查验应当在运营人所在地海关办公时间和专门监管场所内进行。如需在海关办公时间以外或专门监管场所以外进行,需事先商得海关同意,并向海关无偿提供必需的办公场所及必备的设施。
2.进境的快件,应当在运输工具申报入境后24小时内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出境的快件,应当在运输工具离境前4小时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3.运营人经营进出境快件业务,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1)及时向海关呈交快件通关所需的单证、资料,并如实申报所承运的快件。
(2)通知收、发件人缴纳或代理收、发件人缴纳快件的进出口税款。并按规定对进出境快件交纳规费、监管手续费等。
(3)除经海关准许的情况外,应当将监管时限内的快件存放于专门设立的海关监管仓库内,并妥善保管。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将监管时限内的快件进行装卸、开拆、重换包装、提取、派送、发运或进行其他作业。“监管时限”是指进境快件自运输工具向海关申报起至办结海关手续止;处境快件自向海关申报起至运输工具离境止。
(4)海关查验快件前,运营人应当对快件进行分类。海关查验快件时,运营人应当派工作人员到场,并负责快件的搬移、开拆、重封包装等。
(5)发现快件中含有禁止处境的物品,不得擅自处理,应当立即通知并协助海关进行处理。
4.除另有规定外,A、B、C三类快件按下列规定报关:
A类快件凭KJ1报关单、总运单、每一快件的分运单、发票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B、C两类分别凭KJ2、KJ3报关单、总运单、每一快件的分运单、发票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按上述规定报关的A、B、C三类快件,海关根据情况,可以要求运营人在物品放行前提供与物品有关的详细书面资料。
5.D类快件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及货物、物品进出口有关的单证办理报关手续。
6.海关对符合监管要求的快件,可以接受运营人通过电子数据交换(EDI)方式的报关。通过EDI方式向海关报关与通过书面文件方式向海关报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专差快件的报关
1.运营人通过专差方式承运快件进出境,也应当按规定向海关办理备案审批手续。经审核批准后,由所在地海关发给《专差快件登记备案证书》,运营人凭海关所发证书办理报关手续。
2.专差快件应当在运营人所在地海关指定的本关区内的口岸进出境,并按上面(一)的规定办理报关手续。
3.运营人应当将专才快件进出境的时间、承运路线、运输工具航(车)次、专差的详细情况等报所在地海关备案。前述情况需要变更的,运营人应当于前15日报请所在地海关核准。
4.专差快件应当使用专门的包装,其总包装上应当标注运营人名称及“专差快件”字样。
(三)附注
快件中的下列物品,海关分别按照有关规定验放:
(1)个人自用物品。
(2)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人员进出境的公、私用物品。
(3)联合国各专门机构、其他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人员进出境的公、私用物品。
(4)外商常驻机构及其人员进出境的公、私用物品。
⑧ 中国海关通关步骤
一、报关程序
报关程序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运输工具负责人、物品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的规定,办理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进出境及相关海关事务的手续和步骤。本章所讲的报关程序发于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基本不涉及进出境物品、进出境运输工具的报关程序。
在我国,货物的进出境段经过海关审单、查验、征税、放行四个作业环节。与之相适应,进出口货物收发化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按程序办理相对应的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剩、提取或装动货物等手续后,货物才能进出境。但是,这些程序还不能满足海关对所有进出境货物的实际监管要求。比如加工贸易原材料进口,海关要求事先备案,因此不能在“申报”和“审单”这一阶段中完成上述工作,必须有一个前期办理手续的阶段;如果上述原材料进口加工成成品后出口,也不能在“放行”和“装运货物”离境时完成所有的工作,必须有一个后期办理核销等手续的工作阶段。因此,从海关对进出境货物进行监督的全过程来看,报关程序按时间先后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前期阶段、进出境阶段、后续阶段。
为便于说明报关程序三个阶段的内容,我们把进出境货物按照海关监管的基本特征大体分为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其他进出境货物五大类。
(一)前期阶段
前期阶段是指根据海关对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其他进出境货物的监管要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境以前,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的过程。其主要包括:
1、保税货物中的保税加工货物进口之前,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办理加工贸易备案和申领加工贸易电子的或纸质的登记手册的手续;
2、特定减免税货物在进口之前,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办理企业的减免税申请和申领减免税证明的手续;
3、暂准进出境货物中的展览品实际进境之前,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办理展览品进境备案申请的手续;
4、其他进出境货物中的出料加工货物实际出境之前,出境货物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办理出料加工的备案手手续。
(二)进出境阶段
进出境阶段是指根据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的监管制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其他进出境货物进出境时,向海关办理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手续的过程。
在进出境阶段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步骤完成以下四个环节的工作:
1、进出口申报
进出口申报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海关规定的确良形式,向海关报告进出口货物的情况,提请海关按其申报的内容放行进出口货物的工作环节。
2、配合查验
配合查验是指申报进出口的货物经海关决定查验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者办理进出口申报具体手续的报社关员应到达查验现场,配合海关查验货物,并负责按照海关的要求搬移、开拆和重封被查验货物的工作环节。
3、缴纳税费
缴纳税费即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接到海关发出的税费缴纳通知书后,向海关指定的银行办理税费款的缴纳手续,由银行将税费款项缴入海关专门帐户的工作环节。
4、提取或装运货物
提取货物即提取进口货物,装运货物即装运出口货物。
提取货物是指进口货物的收货化或其代理人,在办理了进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等手续,海关决定放行后,持凭海关加盖“放行章”的进口提货凭证或海关通过计算机系统发送的放行通知书,提取进口货物的工作环节。
装运货物是指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办理了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等手续,海关决定放行后,持凭海关加盖
“放行章”的出口装货凭证或海关通过计算机系统发送的放行通知书,通知港区、机场、车间及其他有关单位装运出口货物的工作环节。
(三)后续阶段
后续阶段是指根据海关对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部分其他进出境货物的监管要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境储存、加工、装配、使用、维修后,在规定的期限丙,按照规定的要求,向海关办理上述进出口货物核销、销案、申请解除监管等手续的过程。
1、对保税货物,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核销手续。
2、对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海关监管期满后或者在海关监管期内经海关批准出售、转让、退运、放弃并办妥有关手续后,向海关申请办理解除海关监管的手续。
3、对暂准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暂准进出境规定期限仙,或者在经海关批准延期暂准进出境期限到期前,办理复运出境或复运进境或正式进出口手续,然后申请办理销案手续。
4、对其他进出境货物中的出料加工货物、修理货物、部分租赁货物等,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销案手续。
二、电子报关和通关
(一)电子报关
电子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有关要求,向海关传送报关单电子数据,并备齐随附单证的申报方式。
《海关法》规定:“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申报手续,应当采用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的形式”。这一规定确定了电子报关的法律地位,使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具有届等的法律效力。
在一般情况下,进出口货物收到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采用纸质报关单形式和电子数据报关单形式向海关申报,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先向海关计算机系统发送电子数据报关单,接收到海关计算机系统发送的“接受申报”电子报文后,凭以打印纸质报关单,并随附有关单证,向海关提交。
在一些还没有实现海关业务计算机化管理的边远地区海关,或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单独使用纸质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在特定条件下,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单独使用电子数据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二)电子通关系统
我国海关已经在进出境货物通关作业中全面使用计算机,进行信息化管理,成功进开发运用了多个电子通关系统。
1、海关H883/EDI通关系统
H883/EDI通关系统是中国海关报关自动化系统的简称,是我国海关利用计算机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全面信息化管理,实现监管、征税、统计三大海关业务一体化管理的综合性信息利用项目。
2、海关H2000通关系统
H2000通关系统是对H883/EDI通关系统进行全面更新换代的升级项目。
H2000通关系统在集中式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海关信息作业平台,不但提高了海关管理的整体效能,而且使进出口企业真正享受到简化报关手续的便利。进出口企业可以在其办公场所办理加工贸易登记备案、特定减免税证明申领、进出境报关等各种海关手续。
3、中国电子口岸系统
中国电子口岸系统又称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简称电子口岸,是与进出口贸易管理有关的国家12个部委利用现代计算机信息技术,将各部委分别管理的进出口业务信息电子底账数据集中存入在公共数据中心,向政府管理机关提供跨部门、跨行业联网数据核查,向企业提供网上办理各种进出口业务的国家信息系统。
电子口岸系统和海关通关系统,尤其是和H2000通关系统连接起来,构成了覆盖全国的进出口贸易服务和进出口贸易管理的信息网络系统。进出口企业在其办公室就可以上网向海关及国家其他有关部委办理与进出口贸易有关的各种手续;与进出口贸易有关的海关部门及国家各有部委也能在网上对是进出口贸易进行有效的管理。
⑨ 怎样安装电子口岸,什么是EDI 和电子口岸是一回事吗
什么是中国电子口岸?
中国电子口岸(口岸电子执法系统)是海关总署等国务院十二部委在电信公网上(Internet)联合共建公共数据中心,它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借助国家电信公网资源,将国家各行政管理机关分别管理的进出口业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电子底帐数据集中存放到公共数据中心,在统一、安全、高效的计算机物理平台上实现数据共享和数据交换。各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可进行跨部门、跨行业的联网数据核查,企业可以在网上办理各种进出口业务。
中国电子口岸的建立有什么重要意义?
首先,有利于增强管理部门的管理综合效能。企业只要与电信公网“一点接入”就可以透过公共数据中心在网上直接向海关、国检、外贸、外汇、工商、税务、银行等政府管理机关申办各种进出口手续,从而真正实现了政府对企业的“一站式”服务。
其次,使管理部门在进出口环节的管理更加完整和严密。管理部门实行“电子+联网核查”的新型管理模式,根本解决业务单证弄虚作假问题,严厉打击走私、骗汇、骗税违法犯罪活动,创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再者,降低贸易成本,提高贸易效率。通过中国电子口岸网上办理业务,企业既节省时间,又减少奔波劳累之苦,提高贸易效率,降低贸易成本,方便企业进出。
总之,中国电子口岸是贸易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实现政府部门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的重要途径。
中国电子口岸所要实现的目标是什么?
中国电子口岸所要实现的目标是:
一、建立现代化的管理部门联网综合管理模式,增加管理综合效能。在公共数据中心支持下,进出 口环节的所有管理操作,都有电子底帐可查,都可以按照职能分工进行联网核查、核注、核销。
二、利用高科技手段增强管理部门执法透明度。中国电子口岸,借助于高科技手段,使管理部门各项进出口管理作业更规范、统一、透明,各部门、各操作环节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从机制上加强了管理部门廉政建设。
三、便利企业,提高贸易效率,降低贸易成本。很多进出口手续在办公室通过网络就可以完成,通关效率提高,出口退税迅速,结售汇核销等手续更为便捷。
企业加入中国电子口岸网络有什么好处?
中国电子口岸较之现行的口岸管理模式具有不可比拟的优越性:
一、一个公共数据中心,集中存放电子底帐,信息资源共享。以前,企业想要和政府部门联网,必须分别联网,政府部门之间数据不共享,联网的效果不明显。通过中国电子口岸,企业只要与电信公网连接,就可以透过公共数据中心在网上直接向海关、国检、外贸、外汇、工商、税务等政府管理机关申办各种进出口手续,各政府部门也可以在网上办理各种审批手续,从而真正实现了政府对企业的“一站式”服务。透过数据中心,企业还可以获得运输、仓储、银行、保险等行业的中介服务,企业间也可以进行联网,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商务。
二、完全基于公网,系统开放性好,提供全天候、全方位服务。企业利用电信公网实现对公共数据中心的接入访问,企业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只要拨打本地电话就可以与Internet联网,并透过数据中心办理业务。
三、入网成本低。登录中国电子口岸网站,企业只需配备一些简单设备,数据中心提供免费的系统安装软件,比EDI 方式成本低。而且,相关管理部门提供免费技术、业务支持,企业将得到更多的实惠。
四、系统直观、易学,操作简单。中国电子口岸以Windows操作系统为平台,普遍应用的IE等浏览器为工具,建立起和用户交互式的友好界面,系统提供一系列丰富的在线帮助和业务规范、操作指南查询,使用户轻松实现网上办公。
五、多重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使系统安全可靠。中国电子口岸采用了国际标准和国内自主开发的高强度密码设计,在网传加密、网络隔离防护、机房设施安全以及身份认证、权限设置以及数字签名等安全方面采取了多重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防黑客、防病毒、防偷窥、防抵赖。并且,该系统由政府部门直接管理,处在政府部门严密管理下,安全有保证。
⑩ 进出境备案清单与报关单区别
进出境备案清单与报关单区别如下:
一、监管部门不一样
1、进出境备案清单由银监会审批和监管,并规定只有他们审批设立的租赁公司才可冠以“金融”二字。
2、报关单从金融市场拆借(短期)资金不涉及信贷规模问题, 而但涉及公众存款的资金或信用,因此租赁交易额(为了防止短期资金长用带来的系统风险)要纳入信贷规模严格管理。
二、服务对象不同
1、进出境备案清单主要适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日常消费支付与转账。
2、报关单主要针对企业与政府部门等企事业客户。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同
1、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计算进出境备案清单时,分子的调整项目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利息等的税后影响额;
2、而报关单有何联系分母的调整项目为假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期初或发行日转换为普通股的股数加权平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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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关单填制要求
1.报关单的填制必须真实,要做到两个相符:一是单证相符,即报关单与合同、批文、发票、装箱单等相符;二是单货相符,即报关单中所报内容与实际进出口货物情况相符。
2.不同合同的货物,不能填在同一份报关单上;同一批货物中有不同贸易方式的货物,也须用不同的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3.一张报关单上如有多种不同商品,应分别填报清楚,但一张报关单上最多不能超过五项海关统计商品编号的货物。
4. 进料加工、来料加工的料、及进口后经批准转内销或作为资产顶进,也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
5.报关单中填报的项目要准确、齐全。
6.电脑预录入的报关单,其内容必须与原始报关单上的内容完全一致。
7.向海关递交的报关单,事后发现差错,须立即填写报关单更正单,向海关办理更正手续。
8.对于海关放行后的出口货物,由于运输工具配载等原因,全部或部分未能装载上原申报的运输工具的,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向海关递交《出口货物报关单更改申请》。
2、报关单填制规范
本规范在一般情况下采用“报关单”或“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需要分别说明不同要求时,则分别采用以下用语:
1、报关单录入凭单:指申报单位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凭单,用作报关单预录入的依据(可将现行报关单放大后使用)。
2、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公司录入、打印,并联网将录入数据传送到海关,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
3、EDI报关单:指申报单位采用EDI方式向海关申报的电子报文形式的报关单及事后打印、补交备核的书面报关单。
4、报关单证明联:指海关在核实货物实际入、出境后按报关单格式提供的证明,用作企业向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办结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报关单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进境备案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