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成都市歷年污水處理率
成都市新建的三大污水處理廠日前通水運轉。至此,市區污水處理規模由原來的40萬噸/日提高到90萬噸/日,污水處理率由%躍至82%,超過了國家對西部地區污水處理率50%的要求,在全國省會城市中由中下游水平躍升至全國一流水平。
過去多年,成都市城區只有一座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能力嚴重不足。2003年,成都市委、市政府啟動了成都市中心城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新建三座污水處理廠。按常規的投資和建設方式,新建三座污水處理廠至少約需5年,新增50萬立方米污水日處理能力,概算投資在10億元以上,中心城水環境整治整個工程總投資預計需要60億元,需要2至3年內完成。而成都市政府只注入10億元資本金,其餘50億元通過資本運作和投融資方式予以解決,而且兩年時間就完成了該項目。
一、「三廢」排放及處理、利用情況
1.廢水
(1)廢水排放總量
(2)工業廢水排放量
其中:經過處理的
處理率
符合排放標準的達標率
經過處理達標的
處理達標率
2.廢氣
燃料燃燒過程中廢氣排放量
其中:經過消煙除塵的
(2)生產工藝過程中廢氣排放量
其中:經過凈化處理的
廢氣中:二氧化硫
煙塵
3.工業固體廢物
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
其中:已處理處置的
處理處置率已
綜合利用的
綜合利用率
(2)工業固體廢物排放量
其中:排入江河湖海的
(3)工業固體廢物佔地面積
其中:占農田面積
4.因污染關停並轉企業數
二、企亭業單位污染治理資全友使用效果
治理資金使用
合計
其中:治理廢水
治理廢氣
治理固體廢物
治理雜訊
2.使用效果
(1)當年安排治理項目
(2)當年竣工項目
其中:當年安排的
當年安排項目竣工率
三、「三廢」綜合剝用經濟效益
1.「三廢」綜合利用產品產值
「三廢」綜合利用經濟效益
四、排污費使用友污染賠(罰)款情況
1.排污費使用
(1)交納排污費單位數
(2)排污費用於治理污染源
(3)排污費用於區域綜合防治
2.污染賠(罰)款
(1)污染賠款總額
(2)污染罰款總額
(3)污染事故
五、群眾來信來訪情況
群眾來信數
其中:大氣污染
水污染
雜訊污染
2.群眾來訪人數
其中:大氣污染
水污染
雜訊污染
六、環境保護系統自身建設情況
1.人員總數
其中;科技、業務人員
佔全部人員比重
2.舉辦各種培訓班數
培訓在職幹部
54619.6萬噸
26348.9萬噸
7080萬噸
44%
15319萬噸
58%
5004萬噸
71%
5377680萬標立方米
1854504萬標立方米
2250238萬標立方米
1427805萬標立方米
49530噸
46767噸
228萬噸
62.6萬噸
27.5%
126.8萬噸
55.6%
38.6萬噸
17.5萬噸
187萬平方米
0.27萬平方米
3個
3692.39萬元
1418.01萬元
1709.89萬元
153.66萬元
120.22萬元
405個
337個
276個
82%
5434.78萬元
1444.41萬元
3390個
522萬元
340萬元
6.46萬元
2.61萬元
16次
1019封
292封
106封
333封
620人
164人
127人
123人
② 成都高新區污水處理廠,工程概況,造價多少,開竣工日期
一、項目名稱:成都高新西區污水處理廠及污水管網建設項目
二、項目回單位:成都高新區答開發有限公司
三、項目內容:該項目為新建日處理能力4萬噸污水的處理廠,及新鋪設污水管網20公里。項目佔地100畝,總投入15000萬元人民幣,其中污水廠部分投入10000萬元人民幣,管網工程5000萬元人民幣。
建成後的污水廠除處理高新西區和郫縣的城市生活廢水和工業生產廢水外,還處理包括成都市,以及周邊區、市、縣排放的城市生活廢水和工業生產廢水,在達到國家排放標准後,排入河渠。
四、建設條件:總投資15000萬元人民幣中,其中3800萬元人民幣屬成都高新西區自籌,由財政撥款,在排污費、城市配套費等中列支,不足部分招商引資,讓企業投一部分。該項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
五、投資概算: 總投資1807萬美元,其中引進外資1350萬美元,企業自籌457萬美元。
六、市場預測:該項目作為成都高新西區「十五」期間重點基礎設施項目。該項目既改善成都高新西區內投資環境,又保護成都市上游水資源,有利長江中上游地區環境改善,是一舉多得,造福子孫的基礎工程。
不知道是不是這個
③ 成都治水十條提出,2019年,按照海綿城市理念,全面建成中心城區什麼工程
根據「成都治水十條」規定:2019年,完成彭州市龍門山鎮沙金河鳳鳴湖、溫江區壽安鎮自來水廠視頻監控及數字化管理平台建設。完成溫江區、新都區、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新津縣、簡陽市備用水源建設,解決特枯年份水源短缺,周期性斷流等水源水量不足問題。
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2016年修訂了哪些內容
修改內容
將第十九條修改為:建設水工程,必須符合流域綜合規劃。在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江河、湖泊上建設水工程,未取得有關流域管理機構簽署的符合流域綜合規劃要求的規劃同意書的,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
在其他江河、湖泊上建設水工程,未取得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管理許可權簽署的符合流域綜合規劃要求的規劃同意書的,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
水工程建設涉及防洪的,依照防洪法的有關規定執行;涉及其他地區和行業的,建設單位應當事先徵求有關地區和部門的意見。
(4)成都治水十條提出2017年新建污水處理擴展閱讀:
第二十條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堅持興利與除害相結合,兼顧上下游、左右岸和有關地區之間的利益,充分發揮水資源的綜合效益,並服從防洪的總體安排。
第二十一條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首先滿足城鄉居民生活用水,並兼顧農業、工業、生態環境用水以及航運等需要。在乾旱和半乾旱地區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充分考慮生態環境用水需要。
第二十二條跨流域調水,應當進行全面規劃和科學論證,統籌兼顧調出和調入流域的用水需要,防止對生態環境造成破壞。
第二十三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地區水資源的實際情況,按照地表水與地下水統一調度開發、開源與節流相結合、節流優先和污水處理再利用的原則,合理組織開發、綜合利用水資源。
⑤ 成都治水十條提出,建成什麼集中區
污水處理的目的就是對污水中的污染物以某種方法分離出來,或者將其分解轉化為無害穩定物質,從而使污水得到凈化。一般要達到防止毒物和病菌的傳染;避免有異嗅和惡感的可見物,以滿足不同用途的要求。污物處理基本方法是用物理、化學或生物方法,或幾種方法配合使用以去除污水中的有害質,按照水質狀況及處理後出水的去向確定其處理程度,污水處理一般可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處理。污水處理基本方法:(1)一級處理採用物理處理方法,即用格柵、篩網、沉沙池、沉澱池、隔油池等構築物,去除污水中的固體懸浮物、浮油,初步調整pH值,減輕污水的腐化程度。污水經一級處理後,一般達不到排放標准(BOD去除率僅25-40%)。故通常為預處理階段,以減輕後續處理工序的負荷和提高處理效果。污水處理基本方法:(2)二級處理是採用生物處理方法及某些化學方法來去除污水中的可降解有機物和部分膠體污染物。經過二級處理後,污水中BOD的去除率可達80-90%,即BOD合量可低於30mg/L。經過二級處理後的水,一般可達到農灌標准和污水排放標准,故二級處理是污水處理的主體。但經過二級處理的水中還存留一定量的懸浮物、生物不能分解的溶解性有機物、溶解性無機物和氮磷等藻類增值營養物,並含有病毒和細菌。因而不能滿足要求較高的排放標准,如處理後排入流量較小、稀釋能力較差的河流就可能引起污染,也不能直接用作自來水、工業用水和地下水的補給水源。污水處理基本方法:(3)三級處理是進一步去除二級處理未能去除的污染物,如磷、氮及生物難以降解的有機污染物、無機污染物、病原體等。污水的三級處理是在二級處理的基礎上,進一步採用化學法(化學氧化、化學沉澱等)、物理化學法(吸附、離子交換、膜分離技術等)以除去某些特定污染物的一種「深度處理」方法。顯然,污水的三級處理耗資巨大,但能充分利用水資源。污水處理相當復雜,處理方法的選擇,必須根據污水的水質和數量,排放到的接納水體或水的用途來考慮。同時還要考慮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污泥、殘渣的處理利用和可能產生的二次污染問題,以及絮凝劑的回收利用等。常用的污水處理基本方法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污水處理基本方法:(1)物理法:污水處理方法的選擇取決於污水中污染物的性質、組成、狀態及對水質的要求。一般污水的處理方法大致可分為物理法、化學法及生物法三大類。利用物理作用處理、分離和回收污水中的污染物。例如用沉澱法除去水中相對密度大於1的懸浮顆粒的同時回收這些顆粒物;浮選法(或氣浮法)可除去乳狀油滴或相對密度近於1的懸浮物;過濾法可除去水中的懸浮顆粒;蒸發法用於濃縮污水中不揮發性的可溶性物質等。污水處理基本方法:(2)化學法:利用化學反應或物理化學作用回收可溶性污物或膠體物質,例如,中和法用於中和酸性或鹼性污水;萃取法利用可溶性污物在兩相中溶解度不同的「分配」,回收酚類、重金屬等;氧化還原法用來除去污水中還原性或氧化性污染物,殺滅天然水體中的病原菌等。污水處理基本方法:(3)生物法:利用微生物的生化作用處理污水中的有機物。例如,生物過濾法和活性污泥法用來處理生活污水或有機生產污水,使有機物轉化降解成無機鹽而得到凈化。以上方法各有其適應范圍,必須取長補短,相互補充,往往很難用一種方法就能達到良好的治理效果。一種污水究竟採用哪種方法處理,首先是根據污水的水質和水量、水排放時對水的要求、污物回收的經濟價值、處理方法的特點等,然後通過調查研究,進行科學試驗,並按照污水排放的指標、地區的情況和技術可行性而確定。目前,我國主要採用以下幾種污水處理基本方法:污水處理基本方法1、活性污泥工藝活性污泥工藝是國內外城市污水處理工藝的主流,由於其較高的處理效率,運行穩定可靠,而被大中型污水處理廠廣泛採用。主要設備:排污泵、格柵、吸砂機、刮吸呢機、曝氣機、潛水攪拌機、潷水機、迴流泵、壓榨機等。污水處理基本方法2、氧化溝工藝從本質上講,氧化溝工藝是傳統活性污泥法的一種變形和發展,最突出的優點是在保證穩定高效的處理效果前提下,佔地面積小,運行管理簡單,降低了總投資和運行費用,同時除氮,除磷的效果優於傳統活性污泥法。氧化溝工藝也有許多類型,按池型,運行方式、曝氣設備的差別。主要設備:排污泵、格柵、轉刷曝氣機、潛水推流器、污泥迴流泵、刮吸泥機、壓榨機等。
⑥ 對污水處理行業的政策有哪些
水資源治理與檢測——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以水定產、以水定城,建設節水型社會。合理制定水價,編制節水規劃,實施雨洪資源利用、再生水利用、海水淡化工程,建設國家地下水監測系統,開展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
加強農村環境治理——堅持城鄉環境治理並重,加大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力度,統籌農村飲水安全、改水改廁、垃圾處理,推進種養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無害化處置。
生態環境修復——築牢生態安全屏障。堅持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實施山水林田湖生態保護和修復工程,構建生態廊道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網路,全面提升森林、河湖、濕地、草原、海洋等自然生態系統穩定性和生態服務功能。自九五規劃,我國就相繼提出了「可持續發展戰略」、「建立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等發展戰略。自「十二五」規劃之後,環保行業迎來了快速發展的機遇。
「十三五」規劃是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後的第一個五年規劃。面對經濟發展的新趨勢、新挑戰,「十三五」規劃中明確提出了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為我國未來發展的發展思路和發展方向提供了有力的支撐。將綠色發展作為發展理念之一,體現了國家層面對環保問題的重視;對能源、水資源、土壤等細分領域的具體規劃也給環保行業帶來了新增長點。
《環境保護法》正式實施 《環境保護法》歷經三年多全面修訂,終於在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了。《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28號)、《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29號)、《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限制生產、停產整治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0號)、《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1號)和《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5個配套辦法也於2015年1月1日起一並實施。
新環保法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保護環境是國家的基本國策」,明確「環境保護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公眾參與、污染者擔責的原則。」
創新設計了「按日計罰」,並賦予環保執法人員查封、扣押的權力,環保部門可對超標或超總量的行為直接限產或停產。除強化環保處罰外,對未批先建、無證排污等四類行為,相關監管部門可以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處以治安拘留。
水十條
2015年4月16日國務院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十條),主要包括六方面內容: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專項整治造紙、印染、化工等重點行業;加快水價改革,完善污水處理費、排污費和水資源費等收費政策;健全稅收政策;加大政府和社會投入;促進多元投資等。
「水十條」工作目標:到2020 年,全國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污染嚴重水體較大幅度減少,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地下水超採得到嚴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劇趨勢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環境質量穩中趨好,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水生態環境狀況有所好轉。到 2030 年,力爭全國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初步恢復。到本世紀中葉,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在環保行業各細分領域中,水務最先得到發展。「十一五」、「十二五」期間是水務領域發展壯大的時期,十年間,我國城市污水處理處理能力顯著增加。我國城市污水處理廠的數量顯著增加,從2005 年的764 座增加至2014 年的6031 座,尤其是在「十一五」期間,保持年均30%以上的增長率。城市污水處理廠的處理能力也穩步提升,2014 年,污水處理率達到90%以上。
展望當前,水務領域已趨於成熟,供水總量超過 6000 億立方米;城鎮污水處理廠數量從2005 年的764 座增加至2014 年的6031 億座;城鎮供水接近飽和,城市污水處理率已達90%以上。在「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間水務行業的發展已取得成績的基礎上,「水十條」政策的出台,給水務行業在「十三五」期間帶來了新的發展機遇。
據測算,實施」水十條「預計可拉動GDP增長約5.7萬億元,將直接帶動環保產業新增產值約1.9萬億元,其中,直接購買環保產業產品和服務約1.4萬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