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市政雨污水管道施工規范
1. 溝槽開挖時,應根據基底標高嚴格控制開挖深度,機械開挖後剩餘10cm左右由人工開挖至設計標高,避免超挖。溝槽底部的標高允許偏差在0至30mm之間。在開挖過程中,需根據地下水位做好降水措施,確保槽底不被水浸泡。
2. 平基和管座施工時,必須確保混凝土振搗密實,避免出現空洞。每個100m長度內取一組試塊進行砼強度試驗,按照《砼強度檢驗評定標准》GBJ107-87的規定進行取樣、製作、養護、試驗和評定,要求合格率達到100%。墊層、平基和管座的各項偏差控制要求如下:
- 墊層:高程0至15mm,中線每側寬度不小於設計值;
- 平基:高程0至15mm,厚度不小於設計值,中線每側寬度0至+10mm;
- 管座:肩寬-5至+10mm,肩高±20mm,蜂窩麻面面積小於10%。
3. 安裝管道時,應確保管道順直、穩固,接縫寬度均勻,管底坡度無倒流水,管內無雜物。管道的中線位置允許偏差小於15mm,管內底高程的允許偏差為±10mm。要求合格率達到100%。
4. 抹帶和介面處理時,管口處應鑿毛,表面應平整、密實,無間斷裂縫和空鼓現象。當管徑大於500mm時,要求勾填內縫。寬度、厚度的偏差應控制在0至15mm之間。
5. 檢查井的砌築應符合規范,墊層應平整,砼基礎應做到位,管壁與檢查井接觸處應嚴密,井內流槽應平順,踏步安裝應牢固、裂縫應填充,位置應准確。井筒直徑的允許偏差為±20mm,井底高程的允許偏差為±10mm。
6. 溝槽回填時,兩側應同時回填夯實,以防止管道位移。井室等附屬構築物的回填土應四周同時進行。溝槽回填應按溝槽方向由高到低分層進行。井位接茬處應做成階梯狀,井圈周圍回填應振搗密實。兩井之間每層應檢測3點,用環刀法測定密實度,並嚴格控制偏差。按要求回填後,方可進行道路施工,以避免地面沉降,保護路面。
B. 市政給排水工程設計規范要求及施工質量控制要點
市政給排水工程設計規范要求及施工質量控制要點一、市政給排水工程設計規范要求
市政給排水工程設計需嚴格遵循國家及地方的相關設計規范,確保設計方案的合理性、安全性和經濟性。主要設計規范包括但不限於:
二、市政給排水工程施工質量控制要點
溝槽開挖與支護
開挖寬度:管道溝槽底部的開挖寬度應滿足管道結構外緣寬度及工作面寬度的要求,確保施工操作空間。
開挖方式:人工開挖和機械開挖應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機械開挖時槽底預留200~300mm土層由人工開挖至設計高程,整平。
地基保護:溝槽開挖過程中應保護原狀地基土不受擾動、受水浸泡,地基承載力應滿足設計要求。
邊坡坡度:邊坡坡度應符合施工設計規定,確保溝槽穩定。
支護材質與安裝:溝槽支護的材質選用應考慮土質、地下水位等因素,撐板、橫梁、縱梁等應安裝牢固,支撐設置後應滿足施工設計要求。
溝槽回填
回填時機:管道施工完畢並經檢驗合格,同時閉水或閉氣試驗合格後,應及時進行溝槽回填。
溝槽清理:回填前必須徹底清除溝槽內的垃圾雜物。
回填要求:回填土應符合設計或有關標准規定,每層虛土厚度和壓實遍數應按要求的壓實度、壓實工具、虛鋪厚度和含水率確定。
管道基礎施工
管材堆放:管材堆放應選用方便、平整、堅實的場地,堆放高度應符合相關規范規定。
基礎施工:管道基礎施工應符合設計要求或有關標准規定,確保管道基礎的穩定性和承載力。
管節安裝
安裝前驗收:管道基礎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管節安裝,工程所用的管材、管道附件等必須經進場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安裝要求:排管前應清除基礎表面污泥、雜物和積水,復核好高程的中心位置與標高,管節的安裝應符合設計要求或有關標准規定。
功能性試驗
閉水試驗:管道應按規范及設計要求在回填土前採用閉水法進行嚴密性試驗,確保管道無滲漏。
功能性試驗要求:給排水管道功能性試驗應符合設計或相關標准規定的要求,確保管道系統的正常運行。
三、施工質量控制圖片展示
以下圖片展示了市政給排水工程施工過程中的關鍵質量控制點:
綜上所述,市政給排水工程設計規范要求及施工質量控制要點涉及多個方面,包括設計規范的遵循、施工過程的控制以及功能性試驗的驗證等。通過嚴格遵循相關規范和標准,加強施工質量控制,可以確保市政給排水工程的正常運行和長期使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