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一般污水中Do多少標准
法律分析:污水處理中好氧過程要大於2;厭氧過程要接近於0;缺氧過程要0.5以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二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制定國家水環境質量標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國家水環境質量標准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制定地方標准,並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水體的使用功能以及有關地區的經濟、技術條件,確定該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省界水體適用的水環境質量標准,報國務院批准後施行。
第十四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水環境質量標准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水體排放污染物的,應當執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第十五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國家或者地方的經濟、技術條件,適時修訂水環境質量標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第十六條 防治水污染應當按流域或者按區域進行統一規劃。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經濟綜合宏觀調控、水行政等部門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編制,報國務院批准。
前款規定外的其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根據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和本地實際情況,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水行政等部門和有關市、縣人民政府編制,經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核,報國務院批准。
省、自治區、直轄市內跨縣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根據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和本地實際情況,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水行政等部門編制,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並報國務院備案。
經批準的水污染防治規劃是防治水污染的基本依據,規劃的修訂須經原批准機關批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依法批準的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組織制定本行政區域的水污染防治規劃。
第十七條 有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水污染防治規劃確定的水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的要求,制定限期達標規劃,採取措施按期達標。
有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將限期達標規劃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並向社會公開。
第十八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每年在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報告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時,應當報告水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執行情況,並向社會公開。
Ⅱ 一體化生活污水處理設備活性污泥法的適宜參數應該在什麼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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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性污泥法是一體化生活污水處理設備的常規工藝之一。活性污泥是由細菌、真菌、原生動物、後生動物等微生物群體與懸浮物質、膠體物質混雜在一起形成的、具有很強的吸附分解有機物能力和良好沉降性能的絮絨狀污泥顆粒,因具有生物化學活性,所以被稱為活性污泥。
活性污泥的顏色因污水水質不同而異,一般為黃色或茶褐色,供氧不足或出現厭氧狀態時呈黑色,供氧過多營養不足時呈灰白色,略具酸性,稍具土壤的氣味並夾帶一些煤臭味。生活污水處理設備參數調試時不僅要依據視覺上的感官,還需要對厭氧區、缺氧區、好氧區的參數進行調節。
1、厭氧區:厭氧區域活性污泥濃度應保持在2000-5000mg/L,DO值控制在0.2mg/L 以下,pH值最佳控制范圍:6.5-7.8
2、缺氧區:缺氧區污泥農村保持2000-5000mg/L,DO值控制在0.5mg/L以下,pH值最佳控制范圍:6.5-7.8
3、好氧區:污泥濃度保持在2000-5000mg/L,DO值控制在2-4mg/L,pH值最佳控制范圍在6-9之間
Ⅲ 在污水處理中DO代表什麼意思
在污水處理中DO代表溶氧量,指的是水中氧氣的溶解量。
溶氧量是水中生物在水中生存的重要指標之一。溶氧量的含量隨著水溫、大氣壓力及海水之鹽度而異。在淡水中其溶氧稍高於海水,通常五至十四ppm 。
溶解氧通常有兩個來源:
一個來源是水中溶解氧未飽和時,大氣中的氧氣向水體滲入;
另一個來源是水中植物通過光合作用釋放出的氧。因此水中的溶解氧會由於空氣里氧氣的溶入及綠色水生植物的光合作用而得到不斷補充。但當水體受到有機物污染,耗氧嚴重,溶解氧得不到及時補充,水體中的厭氧菌就會很快繁殖,有機物因腐敗而使水體變黑、發臭。
(3)污水處理do值多少擴展閱讀
溶解在水中的空氣中的分子態氧為溶解氧,水中的溶解氧的含量與空氣中氧的分壓、水的溫度都有密切關系。
在自然情況下,空氣中的含氧量變動不大,故水溫是主要的因素,水溫愈低,水中溶解氧的含量愈高。溶解於水中的分子態氧稱為溶解氧,通常記作DO,用每升水裡氧氣的毫克數表示。水中溶解氧的多少是衡量水體自凈能力的一個指標。
溶解氧值是研究水自凈能力的一種依據。水裡的溶解氧被消耗,要恢復到初始狀態,所需時間短,說明該水體的自凈能力強,或者說水體污染不嚴重。否則說明水體污染嚴重,自凈能力弱,甚至失去自凈能力。
Ⅳ 微生物膜法處理污水的最佳DO值是多少
假設進水COD濃度在1000mg/l左右,生物膜法的DO最好控制在3mg/l.
Ⅳ A/O法中DO 設定多少
生活污水處理生化池一般要求DO在2~2.5mg/L左右就夠。工業廢水一般控制在2.5~3mg/L。DO太高,浪費能耗。太低微生物的需氧量不夠,處理去除率達不到。
Ⅵ 溶解氧Do值多少是正常的
對廢水處理來說溶解氧正常值在2-3mg/L.
對間歇曝氣的曝氣池來說溶解氧也不能超過5mg/L.
水產養殖業來說,一樓的回答正確
Ⅶ 生活污水的各項指標一般多少
常用污水指標一般有以下九種:
1、BOD5:污水平均濃度/(mg/L)200mg/L
生物化學需氧量表示在20℃下,5d微生物氧化分解有機物所消耗水中溶解氧量。第一階段為碳化(C-BOD),第二階段為消化(N-BOD)。
BOD的意義:a、生物能氧化分解的有機物量;b、反映污水和水體的污染程度;c、判定處理廠效果;d、用於處理廠設計;e、污水處理管理指標;f、排放標准指標;g、水體水質標准指標。
2、CODMn/CODCr:污水平均濃度/(mg/L)100mg/L500mg/L
化學需氧量表示氧化劑有KMnO4和K2Cr2O7。COD測定簡便快速,不受水質限制,可以測定含有生物有毒的工業廢水,是BOD的代替指標,也可以看作還原物的量。
CODCr可近似看作總有機物量,CODCr-BOD差值表示污水中難被微生物分解的有機物,用BOD/CODCr比值表示污水的可生化性,當BOD/CODCr≥0.3時,認為污水的可生化性較好;當BOD/CODCr<0.3時,認為污水的可生化性較差,不宜採用生物處理法。
3、SS :污水平均濃度/(mg/L)200mg/L
懸浮物質簡寫,水中懸浮物測定用2mm的篩通過,並且用孔徑為1μm的玻璃纖維濾紙截留的物質為SS。交替物質在濾液(溶解性物質)和截留懸浮物中均含有,但大多數認為膠體物質和懸浮物質一樣被濾紙截留。
4、TS:污水平均濃度/(mg/L)700mg/L
蒸發殘留物簡寫,水樣經蒸發烘乾後的殘留量。溶解性物質量等於蒸發殘留物減去懸浮物質量。
5、灼燒鹼量(VTS)(VSS):污水平均濃度/(mg/L)450mg/L150mg/L
蒸發殘留物或懸浮物質在600℃±25℃經30min高溫揮發的物質,表示有機物量,蒸發殘留物灼燒減量的差稱為灼燒殘渣,表示無機物部分。
6、總氮有機氮氨氮亞硝酸鹽氮硝酸鹽氮:污水平均濃度/(mg/L)35mg/L15mg/L20mg/L0mg/L
氮在自然界以各種形態進行著循環轉換。有機氮如蛋白質水解為氨基酸,在微生物作用下分解為氨氮,氨氮在硝化細菌作用下轉化為亞硝酸鹽氮(NO2—)和硝酸鹽氮(NO3—);另外,NO2—和NO3—在厭氧條件下在脫氮菌作用下轉化為N2。
氮是細菌繁殖不可缺少的物質元素,當工業廢水中氮量不足時,採用生物處理時需要人為補充氮;相反,氮也是引發水體富營養化污染的元素之一。
7、總磷有機磷無機磷:污水平均濃度/(mg/L)10mg/L3mg/L7mg/L
在糞便、洗滌劑、肥料中含有較多的磷,污水中存在磷酸鹽和聚磷酸鹽和聚磷酸等無機磷鹽和磷脂等有機磷酸化合物磷同氮一樣,也是污水生物處理所必需的元素,磷同時也是引發封閉性水體富營養化污染的元素之一。
8、PH值:污水平均值6.5~7.5
生活污水PH值在7左右,強酸或強鹼性的工業廢水排入PH值變化;異常的PH值或PH值變化很大,會影響生物處理影響。另外,採用物理化學處理時,PH值是重要的操作條件
9.鹼度(CaCO3):污水平均濃度/(mg/L)100mg/L
鹼度表示污水中和酸的能力,通常是以CaCO3含量表示。污水中多為Ca(HCO3)2和Mg(HCO3)2鹼度,鹼度較高緩沖能力強,可滿足污水硝化反應鹼度的消耗。在污泥消化中有緩沖超負荷運行引起的酸化作用,有利消化過程穩定。
除了以上的指標外還有活性污泥的指標,例如:污泥沉降比、污泥體積指數、污泥負荷、容積負荷、有機負荷、泥齡等來判斷污泥的活性存活情況。
(7)污水處理do值多少擴展閱讀
水污染物排放標准通常被稱為污水排放標准,它是根據受納水體的水質要求,結合環境特點和社會、經濟、技術條件,對排入環境的廢水中的水污染物和產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標准。它是判定排污活動是否違法的依據。污水排放標准可以分為:國家排放標准、地方排放標准和行業標准。
1、國家排放標准國家排放標準是國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在全國范圍內或特定區域內適用的標准,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適用於全國范圍。
2、地方排放標准地方排放標準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頒布的,在特定行政區適用。如《上海市污水綜合排放標准》(DB31/199-1997),適用於上海市范圍。
3、行業標准目前我國允許造紙工業、船舶工業、海洋石油開發工業、紡織染整工業、肉類加工工業、鋼鐵工業、合成氨工業、航天推進劑、兵器工業、磷肥工業、燒鹼、聚氯乙烯工業等12個工業門類,不執行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可執行相應的行業標准。
Ⅷ 溶解氧Do值多少是正常的
污水處理來中好氧過程要大於源2;厭氧過程要接近於0;缺氧過程要0.5以下。
不同的生化處理方式對溶解氧的要求也不同,在兼氧生化過程中,水中的溶解氧一般在0.2-2.0mg/L之間,而在SBR好氧生化過程中,水中的溶解氧一般在2.0-8.0mg/L之間。
因此,兼氧池操作時曝氣量要小,曝氣時間要短;而在SBR好氧池操作時,曝氣量和曝氣時間要大得多和長得多,而我們用的是接觸氧化,溶解氧控制在2.0-4.0mg/L。
(8)污水處理do值多少擴展閱讀:
<環境評價>一書中溶解氧的污染指數為:
pi=(CO飽-COi)/(CO飽-CO標)
式中:根據DO的標准指數計算公式
S(DOj)=|DOf -DOj|/(DOf-DOs);
Pi=為溶解氧的污染指數;
CO飽=為監測溫度下的飽和溶解氧;
CO標=為地面水溶解氧標准;
COi=為i段面的實測值。
Ⅸ 生活污水處理進水水質規定指標是多少
國標里沒有規定進水水質指標,但一般生活污水處理進水水質都有一個大致的范圍,如COD一般在200-400mg/L,NH3-N在30-50mg/L,SS在200mg/L左右。
Ⅹ 關於污水處理中厭氧、好氧的各項參數的控制范圍
厭氧DO在0.3mg/l 污泥濃度約這個數據沒有意義,
主要控制好氧池污泥濃度是3g/l,DO控制在2-3mg/l
不過每個工藝不同,各個數據都有變化,
還有氨氮,這個和進水水質有關,不好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