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污水處理廠平圖規范比例有哪些
這個有相關的規范,一般各個行業都不一樣,對於城鎮污水處理廠1:1000 1:500的為主,像工業廢水1:200是有的,我做的設計比例是1:400
Ⅱ 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的比例問題
一般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都採用生化處理,活性污泥法為主。而這個方法需要一定的可生化比才能實現,就是BOD/COD 要大於等於0.3,而生活污水BOD值高,所以必須得有生活污水通入污水處理廠。
Ⅲ 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允許排入的工業廢水的比例是多少
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原則上不允許排入工業廢水。
國家有一個城鎮污水排入城市污專水管網的准屬入標准,《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准》(CJ343-2010)。
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1號《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可作為參考。
Ⅳ 鍾祥市污水處理中生活污水和工業污水佔比
佔比在百分之五十。
生活污水是居民日常生活中排出的廢水,主要來源於居住建築和公共建築,如住宅、機關、學校、醫院、商店、公共場所及工業企業衛生間等。
工業污水包括生產廢水、生產污水及冷卻水,是指工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和廢液,其中含有隨水流失的工業生產用料、中間產物、副產品以及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
Ⅳ 廢水排放量與用水量的關系(比例多少)
一、統計用水、排水等有關指標,必須首先對給水系統有個概略了解。在工業生產中按給水的路線和利用程度,分為直流、循環和循序三種給水系統。
1、直流給水系統指工業生產用水由就近水源取消,水經過一次使用後便以廢水形式全部或大部分排走。其生產用水量等於企業從地下水源和地面水源取用的新鮮水量。
2、循環給水系統指使用過後的水經適當處理重新回用,不再排走。在循環過程中所損耗的水量,須從水源取水加以補充。
3、循序給水系統是根據各車間對水質的要求,將水重復利用,將水源送來的水先供甲車間使用,甲車間使用後的水或直接送乙車間使用,或經適當處理(冷卻、沉澱等)後加壓送乙車間或丙車間使用,然後排放。這種系統也叫串級給水系統。
二、廢水排放量的計算有兩種:
1、使用各種流量計進行測量,如監測數據、各種流量計測得的數據和連續自動監控測得的數據等。
2、系數估演算法。從排污單位的新鮮用水量來估算其污水排放量。
(1)排污單位的新鮮水量沒有進入其產品,一般其污水排放量可以估算為新鮮水量的0.8―0.9倍。
(2)有相當部分變成產品(如啤酒、飲料行業),則其污水排放量應以新鮮水量減去轉成產品數量的0.8―0.9倍。
(3)部分行業水的重復利用率很高,如軋鋼、選礦等行業水的重復利用率都高達80%~90%,水經過多次使用,蒸發和流失都很大,這時用新鮮水量推算污水排放量時所用的系數就比較小,有時甚至會達到40%~50%。還可以利用產污系數進行測算。
Ⅵ 城鎮污水處理廠進水標准
這個沒有,這個是在建廠前的立項報告中就說明了進水各項指標的濃度的。
主要看周邊是生活污水為主,還是工業污水為主。
一般城鎮污水處理廠進水比例:生活污水70%,工業污水30%
城鎮污水處理廠在設計初期,cod和nh3-n設計在300和30左右。
在運行過程中,一般會低於設計標准,cod和nh3-n在130和15左右。
Ⅶ 如何判定一個污水處理廠為工業污水處理廠工業污水所佔比例要求有多少
現在全國都這樣,許多專家都在反應這些問題,但是現在還沒有結果,只能先這樣做了。
Ⅷ 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允許排入的工業廢水的比例是多少(註明依據)
沒有規定允許排入工業廢水的比例,各種工業水的污染物種類跟濃度都是不一樣的回,答光看比例無從確定。
應該從污水處理廠允許的各種污染物最高濃度考慮。
可以參考下CJ 343-2010《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
Ⅸ 工業廢水排放標准
凡排放工業「廢水」中含有下列十九類有害物岩巧質時,其車間或車間處理設備出口的_排放濃度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工業「廢水」最高容許排放濃度(1)mg/L
序號有害物質或項目名稱最高容許排放濃度
1汞及其無機化合物0.02(按Hg計)
2鎘及其無機化合物行猜0.1(按Cd計)
3六價鉻化合物0.5(按Cr6+計)
4砷及其無機化合物0.5(按As計)
5鉛及其無機化合物1(按Pb計)
6pH值6~9(2)
7懸浮物(水力排灰、洗煤水、水力沖渣)500
8生化需氧量(5天20℃)30(3)
9化學耗氧量(高錳酸鉀法)50(4)
10硫化物1
11揮發性酚1
12氰化物1(按CN ̄計)
13有機磷0.5
14石油類10
15銅及其化合物1(按Cu計)
16鋅及其化合物5(按Zn計)
17氟的無機化合物10(按F計)
18硝酸苯類5
19苯胺類3
注:(1)凡排入流量小,稀釋能力較差及供捕撈、養殖用水粗帶鍵體的工業「廢水」最高容許排放度,跟據當地具體情況,從嚴掌握。
(2)指工廠廢水總出口。
(3)造紙、化纖漿粕及製革三種「廢水」和納入城市污水處理廠系統的工業「廢水」的生化需氧量排放標准可允許為200mg/L。
(4)造紙、化纖漿粕及製革三種「廢水」的耗氧量排放標准可允許為500mg/L;納入城市污水處理廠系統的工業「廢水」的耗氧量排放標准可允許為200mg/L。
法律依據:
《水污染防治法》
二十條國家對重點水污染物排放實施總量控制制度。
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徵求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意見後,會同國務院經濟綜合宏觀調控部門報國務院批准並下達實施。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削減和控制本行政區域的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水環境質量狀況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對國家重點水污染物之外的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實行總量控制。
對超過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或者未完成水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的地區,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約談該地區人民政府的主要負責人,並暫停審批新增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約談情況應當向社會公開。
Ⅹ 污水廠如何判斷工業污水比例
首先,要明白一個概念: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在修建初期就已經定下性質了,一般,我國每一個城鎮都要建一家 污水處理廠,其實,這就是處理生活污水的。如果是處理工業廢水為主,那一般都會在廠子名字上註明,一般情況下,每家企業都有自己內部的污水處理廠,會先進行預處理,達標後排入污水管網或江河湖泊。除非個別的重工業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處理不了,才會再另建一家專門處理工業廢水的———這種情況不多見,因為現在我國對企業的廢水監控特別特別嚴格。
2.比例問題:生活污水的比例一般要在60%以上。
環保部要求的 生活污水90%,工業廢水10%根本不現實,因為工業廢水也會排入地下污水管網。
建設部在這方面沒有明確要求,但恰恰 一般的污水處理廠的上級主管部門是建設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