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水環境保護治理績效審計是什麼
政府水環境績效審計現狀
水環境績效審計是圍繞著水環境而開展的一項審計活動。隨著我國政府對水環境管理的重視和巨額環保資金的投入,監督和評價水環境管理績效,已成為我國政府審計的一項重要職責。
(一)政府水環境績效審計實踐狀況 自1994年對滇池開展績效審計以來,國家審計署先後對「三河三湖」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環渤海地區水污染防治績效情況進行審計調查。於此同時,重點流域的地方審計部門也紛紛開展了水環境審計工作實踐。如:江蘇省審計廳自2007年開展太湖治理以來,對太湖治理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計。從太湖治理項目申報、建設管理、資金使用、運行維護、監督考核等方面,分析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相關建議。從我國已開展的水環境績效審計項目來看,其審計的范圍和內容在不斷拓寬和豐富,既有對水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檢查,又有對政策執行效果、項目的建設管理和運行維護等方面的評價。審計部門對水環境審計的實踐,在監督、評價政府和企事業單位的水環境管理系統以及在經濟活動中產生的環境問題和環境責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效地保護了當地的生態平衡。但是,目前我國的水環境績效審計項目大多還局限於資金績效和一些水污染防治項目績效,對某個流域水環境績效的整體評價不多。
(二)政府水環境績效審計理論研究現狀 隨著我國政府水環境審計實踐的逐步推開,審計部門和學術界也展開了對政府水環境績效審計的研究。其主要研究成果包括:祁敦芳等(2007)認為水污染治理項目的績效審計內容包括:項目資金管理、項目工程管理、項目運行效益等情況;嚴飛(2007)認為,應把經濟責任審計作為水環境績效審計的主要內容,並分析了水環境績效審計的內容及方法;賀桂珍等(2007)運用條件評估法,計算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帶來的經濟效益;劉莎(2010)以綠色GDP政府績效考核體系為基礎,建立了水環境績效審計標准和評價指標體系;蔡錦衛等(2011)認為水環境審計需要加強地區之間、部門之間的合作。總的來看,政府水環境績效審計的實踐與理論研究,在我國已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但水環境績效審計作為審計中的一個新興的領域還處於探索的初級階段,缺乏系統性。有必要對水環境績效審計進行系統研究,以推動環境績效審計的發展。
二、政府水環境績效審計內容
水環境績效審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水環境政策執行績效、水環境保護資金績效和水環境項目建設和運營績效。
(一)水環境政策績效審計 環境政策績效,強調在一般政策所遵循的效率與公平雙重原則的前提下,有效解決現實中的環境問題。水環境政策績效是由於一項由水環境政策的實施所帶來的水環境改善方面的成效,或環境政策實施效果與原政策目標的一致性程度,它是評定一項水環境政策的基本標准。為了保護水環境,國家和各地方政府相繼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規和戰略規劃。如《環境保護法》、《環境影響評價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等。在水環境保護方面可謂有法可依。在進行水環境政策執行情況審計時,應圍繞以下方面展開:新批建設項目是否符合環保准入制、新建項目(企業)是否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建設項目是否嚴格執行「三同時」政策、是否嚴格執行許可排污制度,是否存在無證排污現象、COD等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政府是否落實到位、水污染限期治理制度是否執行到位、是否嚴格執行水生態功能區劃分、地方政府自定政策、制度是否符合環境保護宗旨。通過水環境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和戰略規劃的實施情況審計,揭示政府履行水環保職責績效方面的問題,促進落實和完善相關政策制度,規范水環境保護工作。
(二)水環境資金績效審計 資金的足額投入及使用效果直接關繫到水環境的質量的改善。在水環境管理和保護中,國家和地方投入了巨額資金,資金績效審計始終是水環境績效審計的重要內容。我國目前水環境項目資金以地方政府投資為主,中央政府對符合投資方向的項目予以適當支持,同時落實企業治污責任,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積極引入的BOT、BT方式資金、各種貸款等,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資金績效審計可以根據資金的流向,圍繞資金的籌集、分配、使用等關鍵環節展開審計。在資金籌集過程中,應關注各項資金是否按計劃籌建到位,評價資金是否足額投入及各項資金到位進度對項目的影響。由於籌建的資金分別由水利、市政建設、農業、環保、企業等部門用於規劃中的建設項目。在資金分配使用過程中,應關注使用單位是否按規定用途使用專項資金、有無擠占挪用現象。在資金使用效益上,重點關注項目完工率、投資完成率、已完工項目運行率、水質的改善情況。通過水環保資金的籌集、分配、使用和管理情況審計,揭示水環保資金使用績效方面的問題,促進規范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水環境項目績效審計 環境項目的建設,不僅關繫到資金使用效益,而且關繫到環境治理效果。水環境績效審計要評價水環境項目建設的經濟性、效率性以及對環境污染治理產生的效果。水環境項目一般包括飲用水安全項目、工業點源污染治理項目、污水收集管網項目、城鎮污水處理及垃圾處置項目、村莊污水及垃圾處置項目、面源污染治理項目、提高水環境容量(納污能力)引排工程、生態修復項目、河網綜合整治項目等等。審計中應重點關註:項目完成進度、投資節約額、「污染物削減能力變化率」、水質達標情況、污水管網鋪設是否到位、已建成管網是否存在閑置、污水處理廠設計能力是否充分發揮,是否存在功能性閑置、污水處理設計標準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出水水質是否達標、水處理污泥處置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是否存在二次污染、城鄉生活污水處理率是否達標等等。通過水環境相關項目的建設和運營情況審計,揭示影響項目環境績效的問題,促進加強環境管理,維護水環境安全。
三、政府水環境績效審計評價
水環境績效審計的一個重要目標,就是通過審計評價和建議為審計對象提供決策依據。水環境績效審計評價體系應包含科學的評價標准、考評指標體系及評價方法。
(一)評價標准 在水環境績效審計實踐中,由於審計項目的多樣性,不同的項目不可能使用完全相同的評價標准。因此,審計人員應該根據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具體目標,有針對性地來確定審計標准。從實際情況來看,水環境績效審計所需要的各類評價標准,通常包括以下三個層次:一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的有關水環境保護法律;二是國家制定的環境政策法規和生態市標准、小康社會標准中的相關標准;三是地方制定的水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水環境綜合整治規劃、專項整治規劃等有時限性要求的環保工作目標以及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計劃、年度主要污染物削減計劃和各項主要污染指標達標規定等不同層次的評價標准。
(二)評價指標體系 科學合理的水環境績效審計指標體系,是開展水環境績效審計工作的基本依據。在遵循政策相關性、數據可得性和完備性等原則的基礎上,圍繞水環境績效審計的主要內容,分析其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構建完整的多層次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水環境績效審計的主要內容有政策績效、資金績效和項目績效組成,而這三方面的績效最終都會體現在水環境質量的改善上。所以,水環境績效一級指標可以分為政策績效水平、資金績效水平、項目績效水平、水環境質量績效水平;二級指標根據每項審計內容關注的重點來設置;二級指標下設多個三級指標支撐,三級指標有定量和定性指標組成。如表1所示。
(三)評價方法 (1)權重分配。在確定評價指標體系的基礎上,給出評價權重。指標權重的確定有主觀法和客觀法兩大類,主觀法主要包括專家調查法、層次分析法等,客觀法主要包括主成分分析 、熵值法和數據包絡法等。需要說明的是,評價權重的分配會因不同階段、發展重點、不同的項目而有所差別 。(2)確定各項指標的標准值,一般可以參照水環境規劃標准予以確定,其中有些定性指標難以確定標准值的,可進行恰當描述。(3)計算出各項定量指標實際值,並參照規劃標准值進行評分,對定性指標可直接進行打分,然後進行匯總。對匯總評分的分值,通過縱向、橫向等比較,從而得出整個水環境績效的水平。
四、政府水環境績效審計方法
環境績效審計更多的是對環境相關指標的評價,需要用到大量的環境業務數據,傳統審計方法無法滿足環境績效審計需要,審計人員要在實際工作中不斷創新審計方法,以達到提高審計工作效率、降低審計風險的目的。
(一)綜合運用多種審計方法 水環境績效審計涉及到水環境政策的執行情況、環保專項資金籌集和利用情況、水環境項目效益等主要內容,要做好水環境績效的評價和鑒證工作,除了運用審閱法、觀察法、調查法、分析法等常規審計方法,還要運用環境績效審計的獨特方法。這里所說的環境績效審計特有的審計方法,是指在借鑒相關學科的方法基礎上,與審計學相融合而形成的獨有的環境績效審計評價方法。包括目標導向法、環境費用效益分析法、環境費用效果分析法、風險分析法、綜合模糊分析評價法等方法。通過綜合運用多種審計方法,以有效解決實務中的不同問題。
(二)積極開展跟蹤審計 水環境績效的顯現可能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對重大水環境工程項目,要積極開展跟蹤審計,通過連續的、動態的跟蹤監督,將審計觸角向後延伸,以時段代替時點,增強績效評價的科學性。
(三)探索環境合作審計 水環境保護具有跨行政區域的特點。上下游審計機關可結合流域特徵,共同商討並建立協商機制,對流域內水質影響因素、水文地理因素等全局考慮,通過平行或聯合審計的方式,實現優勢互補,信息共享。
(四)加強部門協調配合,聘請外部專家參與審計 水環境管理涉及的部門多、專業技術性強,審計中應增強與相關單位及專家的合作。水環境審計涉及發改委、環保、財政、水利、建設、水務、工信委(經貿)等多個單位和部門,審計機關應主動加強與這些單位、部門在工作上的溝通、協調和配合,互相提供信息資料,及時查處典型案件,督促審計整改,共同推動水環境目標的實現。要積極探索聘用外部環保專家、工程專家、專業監測部門及科研院校專家參與審計,提供技術指導,增強審計力量,解決審計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技術等難題,以提高審計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2. 北京排水集團用什麼績效管理方法
北京排水集團採用的績效管理方法有:績效考核、績效分析、績效獎勵、績效激勵、績效改進等。績效考核是通過對員工的工作表現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以確定員工的表現程度及其對公司業績的貢獻,從而對員工的績效進行管理。績效分析是通過比較員工的工作表現,分析其中的優勢和不足,從而為員工提供發展建議。績效獎勵是根據員工在公司的工作表現,按照公司規定的標准給予獎勵,鼓勵員工持續提高工作表現。績效激勵是指公司採取多種方式,對員工的工作表現進行激勵,以促進員工的工作表現。績效改進是指公司通過不斷改進績效管理體系,提高員工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