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衛生學評價技術細則的技術要求
5.1水源選擇和衛生防護
5.1.1水源選擇
(1)農村生活飲用水的水源選擇,應從供水水量、供水水質、衛生防護、供水連續性、供水范圍等方面加以綜合權衡和評價。
(2)採用地表水為生活飲用水水源時,水質應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GB3838-2002)要求。採用地下水為生活飲用水水源時,水質應符合《地下水質量標准》(GB/T14848-93)要求,其取水量應低於容許開采水量。採用海水淡化時,原水水質應符合相關標准要求。
(3)水源水應有衛生部門出具的水質檢驗報告。
(4)當原水水質不符合上述要求,又無其他合適的水源時,應採取適當的預處理措施。
(5)水源供水量保證率應不低於95%。
(6)當水源水量不能同時滿足多種用水需求時,應按照優先保證生活飲用水供給的原則,統一規劃、調度水資源。
5.1.2水源衛生防護
(1)水源衛生防護管理
①生活飲用水水源衛生防護應符合《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
②地方人民政府對水源地應確定保護范圍,落實防護措施,設置保護標志。
③跨行政區域的水源及其集雨面積范圍內,應根據有關法規明確並落實各自的責任和義務。
④各級供水單位行政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同步開展飲水工程建設、環境衛生改善和公民健康素養教育活動,提高公眾的保護水源和節約用水意識。
(2)地下水水源衛生防護
①地下水取水構築物的衛生防護范圍應根據水文地質條件、取水構築物的型式和附近地區的環境衛生狀況確定。在衛生防護帶和生產廠區設置有明顯標志的保護區和范圍。在凈水廠外圍30m內,不得設置生活住宅區、畜禽養殖場、滲水廁所、污水滲透溝渠,不得設立垃圾、糞便、廢渣等堆放場,並嚴格控制污水收集管道的鋪設位置。
②在井的影響半徑范圍內,嚴格控制使用工業廢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嚴禁使用持久性、劇毒性農葯。粉砂含水層井的周圍25-30m,礫石含水層井的周圍400-500m范圍應設為衛生防護區。
(3)地表水水源衛生防護
①以河流為供水水源時,在劃定的水源保護流域內不得進行養殖活動,不得排入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沿岸防護范圍內不得從事任何有可能污染水域水質的活動,嚴禁捕撈、停靠船隻、游泳等;以水庫、湖泊為供水水源時,應根據不同情況的需要,將取水點周圍部分或整個水域及其沿岸劃為水源保護區。
②凡新建的有一定容量的水源地,如水庫、堰壩等,首次作為水源使用前必須進行清理和消毒處理。
③對處於枯水期的內河、水庫等水源「死水位」時底層淤泥引起的水質變化,應採取有效措施。
④對利用水電站尾水作為飲用水源時,應對電廠發電、檢修過程提出衛生學防護要求。
⑤對明渠輸水沿線可能引發的各種衛生問題採取相應措施加以防範。
⑥對水源保護區內和附近的污染源要逐步建立信息資料庫,並制訂水源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水源地的護岸綠化和植被應選擇適宜的喬木和灌木,以保護和改善水質。
5.2取水構築物
水廠取水構築物應符合相關技術要求,並注意下述原則。
5.2.1地下水取水構築物
(1)大口井井口應高出地面50cm,並保證地面排水暢通;50m半徑范圍內無明顯的污染源。
(2)核查管井設備材料的衛生許可批件;核查管井竣工時的水位、消毒和水質檢測結果記錄。
(3)應定期觀察管井水位並記錄,如井底淤積過多、影響水量或水質時,應及時清理。
(4)室外管井井口應高出地面20cm,周圍應設半徑不小於1.5m的不透水散水坡。
(5)對水質不良的非開采含水層應封閉,封閉材料可用粘土或水泥砂漿。
5.2.2地表水取水構築物
(1)河流取水一般應選擇在水流順暢、靠近主流的河段,避開迴流區和死水位;在有潮汐影響的河流取水時,應考慮咸潮對取水水質的影響。
(2)在水庫取水時,要考慮水庫中泥沙淤積及水生生物生長對取水口周圍的影響,一般應在遠離支流入口、靠近大壩的水面以下分層取水。
(3)在湖泊取水時,取水口應遠離支流且在湖泊出口處。
(4)取水頭部應滿足衛生防護要求。
5.3廠址選擇和布局
5.3.1廠址應選擇環境保護條件較好、衛生環境良好、廢水排放條件有利並便於設立防護地帶的地方。
5.3.2廠區應設置圍牆,生產區須與生活區分開。
5.3.3廠區內應利用空地進行綠化、美化,綠化面積不宜小於水廠總面積的20%。
5.3.4消毒間及其葯劑倉庫宜設在水廠的下風處,並與值班室、居住區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5.3.5廠區內的廁所應符合衛生要求,嚴禁在水廠內修建滲水旱廁和滲水坑,廁所和儲糞池位置與生產構(建)築物的距離應大於10m。
5.3.6水廠生活污水應單獨設立排放管道,總排污口應設在水廠下游,並符合衛生防護要求。
5.4水處理
5.4.1基本要求
(1)水廠應制訂水處理操作技術規程。
(2)水廠配備的凈水設施、設備必須滿足凈水工藝要求;必須有消毒設施,並保證正常運轉。
(3)水處理劑和消毒劑的投加和貯存間應通風良好,防腐蝕、防潮,備有安全防範和事故應急處理設施,並有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
(4)水廠不得將未經處理的污泥水直接排入地表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水域。特殊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濃縮水或泥渣等必須妥善處置,防止形成新污染源。
(5)凈水工程設計應考慮任一構築物或設備進行檢修、清洗或停止工作時仍能滿足供水水質要求。
(6)在寒冷地區,凈水構築物和設備應有防凍措施。
(7)供水規模3000m/d及以上的水廠應採用常規凈水構築物凈化水質,不宜採用一體化凈水裝置。
5.4.2凈水工藝
水源水質符合相關標准時,可採取以下凈水工藝:
(1)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要求的地下水,可只進行消毒處理。
(2)原水濁度長期不超過20NTU、瞬時不超過60NTU時,可採用接觸過濾加消毒的凈水工藝。
(3)原水濁度長期低於500NTU、瞬時不超過1000NTU時,可採用混凝、沉澱(或澄清)、過濾、消毒的凈水工藝。
(4)原水含砂量變化較大或濁度經常超過500NTU時,可在常規凈水工藝前採取預沉措施;高濁水應按《高濁度水給水設計規范》(CJJ40)的要求進行凈化。
限於條件,選用水質超標的水源時,可採取以下凈水工藝:
(1)地表水有機污染較嚴重時,在常規凈水工藝前應增加生物預處理、化學氧化處理或濾後深度處理。
(2)水源水含有大量藻類時,在常規凈水工藝前應增加相應處理工藝,並應符合《含藻水給水處理設計規范》(CJJ32)的要求。
(3)水源水鐵、錳、氟、砷等超標時,需特殊水處理。
5.4.3預處理
(1)預沉澱
①當原水含砂量變化較大或濁度經常超過500NTU時,宜採用天然池塘或人工水池進行自然沉澱,沉澱時間宜為8~12h,有效水深宜為1.5~3.0m,出水濁度應小於500NTU。自然沉澱池宜分成兩格並設跨越管。
②自然沉澱不能滿足要求時,可投加混凝劑加速沉澱。
(2)粉末活性炭吸附
原水有機物污染較嚴重或有異臭異味時,可投加粉末活性炭吸附處理。有關技術要求如下:
①粉末活性炭投加宜根據水處理工藝流程綜合考慮確定。一般投加於原水中,經過與原水充分混合、接觸後,再投加混凝劑或助凝劑。
②粉末活性炭的用量根據試驗確定,宜採用5~30mg/L。
③炭漿濃度宜採用5%~10%(按重量計)。
5.4.4混凝劑和助凝劑的選擇與投配
(1)混凝劑或助凝劑產品必須符合《飲用水化學處理劑衛生安全性評價》(GB/T17218)的規定。
(2)混凝劑和助凝劑品種的選擇及其用量,應根據原水混凝沉澱試驗結果或參照相似條件下的水廠運行經驗,結合當地葯劑供應情況和水廠管理條件,經綜合比較確定。
①混凝劑可選用聚合氯化鋁、硫酸鋁、三氯化鐵等。
②助凝劑可選用聚丙烯醯胺、活化硅酸、石灰乳液等。
(3)混凝劑宜採用液體方式投加。混凝劑的配製應根據其性質和投加量,選用水力、機械或壓縮空氣等方式進行溶解和稀釋。
(4)加葯系統應滿足原水最不利水質的最大投加量要求,並設指示瞬時投加量的計量裝置和採取穩定加註量的措施。有條件時可採用自動加葯系統。
(5)加葯間應有保障工作人員衛生安全的保護措施;應設沖洗、排污、通風等設施;室內地坪應有排水坡度。
5.4.5混合、絮凝、沉澱、澄清
(1)混合方式可採用水力、機械或水泵混合。
(2)混合時間不宜大於30s。
(3)混合裝置至絮凝池的距離不宜超過120m。
(4)絮凝池、沉澱池和澄清池的類型,應根據原水水質、設計生產能力、出水水質要求、水溫、是否連續運行等因素,結合當地條件通過技術經濟比較確定。絮凝池宜與沉澱池合建;選用澄清池時,應能保證連續運行。運行時應滿足各類池型對絮凝時間、流速、原水濁度等參數的要求。
(5)進水壓力較高或變化較大時,宜在絮凝池(或機械攪拌澄清池)前設穩壓井。
(6)沉澱池、澄清池應能均勻地配水和集水;濾前水渾濁度應小於8NTU。
(7)沉澱池和澄清池的個數或能夠單獨排空的分格數不宜少於2個。
5.4.6過濾
(1)濾池池型選擇應根據設計生產能力、運行管理要求、濾前水質等因素,並結合當地條件,通過技術經濟比較確定。運行時應滿足各類池型的濾速、濾料組成、反沖洗強度和周期等參數的要求。
(2)濾池應根據濾池型式、生產規模、操作運行和維護檢修等條件通過技術經濟比較確定,不得少於兩組(格)。
(3)濾料應具有足夠的機械強度和抗蝕性能,一般採用石英砂、無煙煤等。濾層厚度和濾料級配應符合要求。
5.4.7深度處理
(1)原水中有機物污染較嚴重、經常規處理後仍不能滿足生活飲用水水質要求時,可採用活性炭吸附、臭氧氧化+活性炭吸附聯用、投加氧化劑、生物氧化預處理+常規處理等方式進行深度處理。
(2)顆粒活性炭吸附工藝,應根據原水水質、凈化後的水質要求、必須去除的污染物種類及含量,經活性炭吸附試驗或參照水質相似水廠的運行經驗,通過技術經濟比較後確定。
5.4.8特殊水處理
(1)當原水中鐵、錳、砷、氟化物、溶解性總固體含量超過《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GB5749-2006)的規定時,應進行凈化處理。
(2)地下水除鐵、除錳宜採用曝氣+接觸氧化過濾、曝氣+氧化+過濾等處理工藝。當原水含鐵量超過2.0mg/L、含錳量超過1.5mg/L時,宜採用曝氣+氧化+二次過濾等工藝。
(3)地下水除氟
①除氟的方法可採用活性氧化鋁吸附法、電滲析法及混凝沉澱法等。
②活性氧化鋁吸附法適用於含氟量小於10mg/L的原水。
③電滲析法可用於含氟量小於12mg/L的原水。
④混凝沉澱法適用於含氟量不超過4mg/L的原水。
(4)苦鹹水除鹽處理
①除鹽處理方法,一般可採用反滲透或電滲析法。
②電滲析法除鹽適用於溶解性總固體含量小於5000mg/L的苦鹹水。
③反滲透法適用於溶解性總固體含量小於40000mg/L的苦鹹水。
(5)除砷
①除砷方法,可採用反滲透法、復合多介質過濾法、離子交換法、吸附法、混凝沉澱法等。
②反滲透法和復合多介質過濾法適用於處理砷含量較高的原水。
③離子交換法適用於合砷量小於0.5mg/L、pH值6.5~7.5的原水。
④吸附法適用於合砷量小於0.5mg/L、pH值為5.5~6.0的原水。
⑤混凝沉澱法適用於含砷量小於1mg/L、pH值為6.5~7.5的原水。
5.4.9消毒
(1)生活飲用水必須消毒。
(2)生活飲用水的消毒可採用液氯、次氯酸鈉、二氧化氯、臭氧、紫外線等方法。
(3)加氯點應根據原水水質、工藝流程及凈化要求選定。
(4)消毒劑用量應根據原水水質、管網長度和相似條件下的水廠運行經驗確定,使出廠水和末梢水的微生物指標達到標准要求。
(5)若需採用液氯進行前加氯時,應合理控制投加量,並注意出廠水中三氯甲烷和四氯化碳的含量應符合標准要求。
(6)消毒劑投加系統應有控制投加量的設施和指示瞬時投加量的計量裝置,必要時應考慮投加設備的備用,有條件時宜採用自動控制投加系統。
(7)採用液氯消毒時,加氯間必須與其他工作間隔開,必須設固定觀察窗和直接通向外部並向外開啟的門。加氯間和氯庫的外部應備有防毒面具,搶救設施和工具箱。在直通室外的牆下方設有通風設施,照明和通風設備應設置室外開關。
(8)採用二氧化氯消毒時,出廠水中二氧化氯含量應不超過0.7mg/L。
(9)投加消毒劑的管道及配件必須耐腐蝕,宜用無毒塑料管材。
5.5調節構築物
5.5.1調節構築物的清水池、高位水池和水塔有效容積應根據調節水量的需要設置,不宜過大,以免貯水時間過長影響水質。
單獨設立的清水池或高位水池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20-40%設定;同時設置清水池和高位水池時,清水池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0-20%設定,高位水池按最高日用水量的20-30%設定;水塔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0-20%設定。
5.5.2清水池和高位水池的分格數或個數不得少於2個(格)。
5.5.3前置調節構築物的有效容積應滿足消毒劑與水的接觸時間要求。
5.5.4清水池、高位水池應有保證水的流動、避免死角的措施,容積大於50m時應設導流牆。
5.5.5清水池和高位水池應加蓋,周圍及頂部應覆土;其頂部應設通氣孔便於空氣對流,其直徑不宜小於150mm,出口宜高於覆土0.7m;通氣孔應有防止雜物和動物進入池內的措施。
5.5.6清水池頂上不得堆放可能污染水質的物品和雜物;在清水池頂上種植植物時,嚴禁施用各種肥料和農葯。
5.5.7調節構築物清水池、高位水池、水塔應定期清洗,清洗完畢經消毒合格後方可再蓄水使用。每半年清洗一次,以保證水質安全。
5.5.8清水池的排空管、溢流管嚴禁直接與下水道聯通,以免發生污染。
5.5.9清水池、高位水池四周排水暢通,溢流管應高於池周圍地面,防止污水流入。
5.6輸、配水管網
5.6.1供水管材和配件材質必須符合衛生學要求,需具有有效的涉水產品衛生許可證。採用金屬管時,應進行內外防腐處理,內防腐不得採用有毒材料。
5.6.2管材不應與有毒有害物質和腐蝕性物質一起堆放;安裝前應清除管內雜物。
5.6.3管線布置應避免穿越毒物、生物性污染或腐蝕性地段,無法避開時應採取防護措施。
5.6.4供生活飲用水的配水管道不應與非生活飲用水管網和自備供水系統相連接。未經批准,不得從配水管網接管,以保證安全供水。
5.6.5當供水管與污水管交叉時,供水管應布置在上面,且不允許有介面重疊,若供水管鋪設在下面,應採用鋼管或設鋼套管,套管伸出交叉管的長度每邊不應小於3m,套管兩端應採用防水材料封閉;當供水管與污水管網平行鋪設時水平凈距應大於1.5m。
5.6.6試運行前按以下要求進行管道沖洗和消毒:
(1)宜用流速小於1.0m/s的水連續沖洗管道,直至進水和出水的濁度、色度相同為止。
(2)管道消毒,應採用含有效氯濃度不低於20mg/L的清潔水浸泡24h,再次沖洗,直至取樣檢驗合格為止。
5.6.7管道及附屬設備更換和維修後,應嚴格沖洗、消毒。
5.7水質檢驗
5.7.1供水規模≥3000m/d的農村水廠必須設置水質檢驗室和制訂相應的水質檢驗制度。
5.7.2水廠應按照《村鎮供水工程技術規范》(SL310-2004)的規定,配備必要的水質檢驗設備和技術人員、確定檢驗的項目和頻率。
5.7.3水質檢驗嚴格按照《生活飲用水標准檢驗方法》(GB/T5750-2006)執行,實行全過程的質量控制。
5.7.4水源水中鐵、錳、砷、氟化物超標時,水廠應增加相應項目的檢測;水源水有機污染較嚴重時,水廠應增加耗氧量(CODMn)、氨氮等項目的檢測。
5.7.5水質檢測采樣點原水應在水源取水口,出廠水應在清水池之後,管網末梢水應按照管網布置選擇。在全部采樣點中,應包含水質易受污染的地點和管網陳舊的部位以及當地可能導致水質變化的地方。
5.7.6水質檢測結果及時反饋至水廠管理部門,為凈水工藝參數調整或改進提供依據。當檢測結果超過水質衛生標准限值時,應立即重復測定並增加頻率。
5.7.7水質分析能力評價
(1)有專門的水質分析實驗室,包括理化和微生物檢測,且化驗室的建設應滿足相關規范要求。
(2)從事水質檢驗的技術人員必須經過水質檢驗技術培訓並取得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從事水質檢驗工作。
(3)有相應的水質分析儀器設備,且儀器設備的管理應符合實驗室資質認證的要求,有完善的儀器設備檔案、儀器設備一覽表等。
(4)建立實驗室質量管理體系,有水質檢測質量保證措施。
(5)檢測原始記錄完整,規范,符合相關要求。記錄應歸檔保存,保存年限按相關規定進行。
5.7.8水質檢驗項目和最低檢驗頻率要求見下表。
水質檢驗項目和最低檢驗頻率6.引用規范和標准
本細則主要引用的規范和標准如下: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GB5749-2006
《生活飲用水標准檢驗方法》GB/T5749-2006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GB3838-2002
《地下水質量標准》GB/T14848-93
《飲用水化學處理劑衛生安全性評價》GB/T17218
《生活飲用水輸配水設備及防護材料的安全性評價標准》GB/T17219
《農村給水設計規范》CECS82:96
《村鎮供水工程技術規范》SL310-2004
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衛生學評價報告
評價報告編號:
評價項目名稱:
報告編制日期:
扉頁
(1)工程名稱、地址:
(2)水廠法人代表、聯系電話:
(3)工程設計單位:
(4)設計負責人、聯系電話:
(5)工程施工單位:
(6)施工負責人、聯系電話:
(7)評價專家組組長:
P1水廠基本情況
(1)工程供水規模(設計、現狀)
(2)工程受益人口(設計、現狀)
(3)病區類型及覆蓋人口
(4)總投資
(5)開工、竣工時間
(6)水源類型
(7)供水工藝流程圖
報告提綱:
1.水源和取水構築物
(1)水源選擇、水源保護及衛生防護措施的落實
(2)水源水質檢測項目及結果
(3)取水點位置
(4)取水構築物的設計及周邊環境衛生
(5)地方病史及范圍
(6)水源周邊污染源調查
(7)其他
2.廠區布置和運行管理
(1)廠址選擇
(2)廠區布置、環境衛生、安全防護
(3)涉水產品衛生許可證、制水人員健康證
(4)管理制度和人員業務能力
3.水處理工藝流程
(1)凈水工藝和運行參數
(2)特殊水質處理工藝
(3)葯劑的選擇和投加
(4)消毒劑的投加位置、投加量和接觸時間
(5)出廠水和末梢水水質檢測結果
4.管網和調節構築物
(1)調節構築物的容積
(2)清洗和衛生防護制度及落實情況
(3)管道清洗消毒記錄和維修記錄
(4)管網鋪設范圍占設計范圍的百分比
5.水質檢測
(1)水質檢測設備配備
(2)檢驗技術人員能力及培訓
(3)檢測項目和檢測方法
(4)水質檢測制度和質量保證措施
(5)檢測結果的記錄和歸檔
(6)檢測結果的利用
6.評價意見和建議
(1)總體評價
(2)存在的問題以及可能的健康危害
(3)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4)整改建議
(5)專家組組長簽字、日期
7.附件
(1)水源水水質檢測報告
(2)出廠水水質檢測報告
(3)末梢水水質檢測報告
(4)其他必要附件
『貳』 毒性氣體泄露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應用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器(以下簡稱報警器)監視生產現場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泄漏和積聚狀況,是預防爆炸和中毒事故的重要手段,為了加強對報警器的管理工作,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報警器的安裝率、使用率、完好率應達到100%。
第三條 選擇報警器應滿足以下條件:
1.功能、結構、性能和質量符合國家法定要求;
2.取得國家法定計量單位頒發的計量器具生產許可證;
3.取得國家指定的防爆檢驗部門發放的防爆合格證,並達到安裝現場所要求的防爆等級;
4.技術先進,質量穩定,反應靈敏,便於維修,保證備品備件的供應;
5.受其它氣體的干擾小,受溫度、濕度影響小;
6.符合國家或行業標准規范要求。
首先是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儀的安裝法律依據:
1)GBJ16-87《建築設計防火規范》(2001年修訂版)第10.3.2條:散發可燃氣體、可燃蒸氣的甲類廠房和場所,應設置可燃氣體濃度檢漏報警裝置。
2)GB50160-92《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99年修訂版)第4.6.11條:在使用或產生甲類氣體或甲、乙A類液體的裝置內宜按區域控制和重點控制相結合的原則,設置可燃氣體報警器探頭。
3)GB50160-92《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99年修訂版)第5.1.4條:在可能泄漏甲類氣體和液體的場所內,應設可燃氣體報警儀。
除這些法律法規規定外,另外一個就是依據安全驗收評價導則《安全驗收評價導則》(安監管技裝字[2003]79號)第6.1.4 易燃易爆場所評價
1)爆炸危險區域劃分符合性檢查;
2)可燃氣體泄漏檢測報警儀的布防安裝檢查;
3)防爆電氣設備安裝認可;
4)消防檢查(主要檢查是否取得消防安全認可);
5)評價結果。中的可燃氣體泄漏檢測報警儀的布防安裝檢查中提到必須安裝氣檢儀
『叄』 污水處理技術有哪些(污水處理的方法匯總)
隨著國家對環保的重視,以及工業水處理的技術發展,以下簡述現如今的工業廢水處理的新技術。
膜技術
膜分離法常用的有微濾、納濾、超濾和反滲透等技術。由於膜技術在處理過程中不引入其他雜質,可以實現大分子和小分子物質的分離,因此常用於各種大分子原料的回收,如利用超濾技術回收印染廢水的聚乙烯醇漿料等。目前限制膜技術工程應用推廣的主要難點是膜的造價高、壽命短、易受污染和結垢堵塞等。伴隨著膜生產技術的發展,膜技術將在廢水處理領域得到越來越多的應用。
磁分離技術
磁分離技術是近年來發展的一種新型的利用廢水中雜質顆粒的磁性進行分離的水處理技術。對於水中非磁性或弱磁性的顆粒,利用磁性接種技術可使它們具有磁性。磁分離技術應用於廢水處理有三種方法:直接磁分離法、間接磁分離法和微生物—磁分離法。目前研究的磁性化技術主要包括磁性團聚技術、鐵鹽共沉技術、鐵粉法、鐵氧體法等,具有代表性的磁分離設備是圓盤磁分離器和高梯度磁過濾器。目前磁分離技術還處於實驗室研究階段,還不能應用於實際工程實踐。
Fenton及類Fenton氧化法
典型的Fenton試劑是由Fe2催化H2O2分解產生?OH,從而引發有機物的氧化降解反應。由於Fenton法處理廢水所需時間長,使用的試劑量多,而且過量的Fe2將增大處理後廢水中的COD並產生二次污染。近年來,人們將紫外光、可見光等引入Fenton體系,並研究採用其他過渡金屬替代Fe2,這些方法可顯著增強Fenton試劑對有機物的氧化降解能力,減少Fenton試劑的用量,降低處理成本,統稱為類Fenton反應。Fenton法反應條件溫和,設備較為簡單,適用范圍廣;既可作為多帶帶處理技術應用,也可與其他方法聯用,如與混凝沉澱法、活性碳法、生物處理法等聯用,作為難降解有機廢水的預處理或深度處理方法。
電化學(催化)氧化
電化學(催化)氧化技術通過陽極反應直接降解有機物,或通過陽極反應產生羥基自由基(?OH)、臭氧等氧化劑降解有機物。電化學(催化)氧化包括一維、二維和三維電極體系。由於三維電極體系的微電場電解作用,目前備受推崇。三維電極是在傳統的二維電解槽的電極間裝填粒狀或其他碎屑狀工作電極材料,並使裝填的材料表面帶電,成為第三極,且在工作電極材料表面能發生電化學反應。與二維平板電極相比,三維電極具有很大的比表面,能夠增加電解槽的面體比,能以較低電流密度提供較大的電流強度,粒子間距小而物質傳質速度高,時空轉換效率高,因此電流效率高、處理效果好。三維電極可用於處理生活污水,農葯、染料、制葯、含酚廢水等難降解有機廢水,金屬離子,垃圾滲濾液等。
鐵碳微電解處理技術
鐵碳微電解法是利用Fe/C原電池反應原理對廢水進行處理的良好工藝,又稱內電解法、鐵屑過濾法等。鐵炭微電解法是電化學的氧化還原、電化學電對對絮體的電富集作用、以及電化學反應產物的凝聚、新生絮體的吸附和床層過濾等作用的綜合效應,其中主要是氧化還原和電附集及凝聚作用。鐵屑浸沒在含大量電解質的廢水中時,形成無數個微小的原電池,在鐵屑中加入焦炭後,鐵屑與焦炭粒接觸進一步形成大原電池,使鐵屑在受到微原電池腐蝕的基礎上,又受到大原電池的腐蝕,從而加快了電化學反應的進行。此法具有適用范圍廣、處理效果好、使用壽命長、成本低廉及操作維護方便等諸多優點,並使用廢鐵屑為原料,也不需消耗電力資源,具有「以廢治廢」的意義。目前鐵碳微電解填料己經廣泛應用於印染、農葯/制葯、重金屬、石油化工及油分等廢水以及垃圾滲濾液處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關於本公司研發生產的TPFC鐵碳填料處理各類廢水的效果可以查看TPFC鐵碳微電解填料處理各種廢水的處理效果。
臭氧氧化
臭氧是一種強氧化劑,與還原態污染物反應時速度快,使用方便,不產生二次污染,可用於污水的消毒、除色、除臭、去除有機物和降低COD等。多帶帶使用臭氧氧化法造價高、處理成本昂貴,且其氧化反應具有選擇性,對某些鹵代烴及農葯等氧化效果比較差。為此,近年來發展了旨在提高臭氧氧化效率的相關組合技術,其中UV/O3、H2O2/O3、UV/H2O2/O3等組合方式不僅可提高氧化速率和效率,而且能夠氧化臭氧多帶帶作用時難以氧化降解的有機物。由於臭氧在水中的溶解度較低,且臭氧產生效率低、耗能大,因此增大臭氧在水中的溶解度、提高臭氧的利用率、研製高效低能耗的臭氧發生裝置成為研究的主要方向。
濕式(催化)氧化
濕式(催化)氧化法是在高溫(150~350℃)、高壓(0.5~20MPa)、催化劑作用下,利用O2或空氣作為氧化劑(添加催化劑),(催化)氧化水中呈溶解態或懸浮態的有機物或還原態的無機物,達到去除污染物的目的。濕式空氣(催化)氧化法可應用於城市污泥和丙烯腈、焦化、印染等工業廢水及含酚、氯烴、有機磷、有機硫化合物的農葯廢水的處理。
等離子體水處理技術
低溫等離子體水處理技術,包括高壓脈沖放電等離子體水處理技術和輝光放電等離子體水處理技術,是利用放電直接在水溶液中產生等離子體,或者將氣體放電等離子體中的活性粒子引入水中,可使水中的污染物徹底氧化、分解。水溶液中的直接脈沖放電可以在常溫常壓下操作,整個放電過程中無需加入催化劑就可以在水溶液中產生原位的化學氧化性物種氧化降解有機物,該項技術對低濃度有機物的處理經濟且有效。此外,應用脈沖放電等離子體水處理技術的反應器形式可以靈活調整,操作過程簡單,相應的維護費用也較低。受放電設備的限制,該工藝降解有機物的能量利用率較低,等離子體技術在水處理中的應用還處在研發階段。
超聲波氧化
頻率在15~1000kHz的超聲波輻照水體中的有機污染物是由空化效應引起的物理化學過程。超聲波不僅可以改善反應條件,加快反應速度和提高反應產率,還能使一些難以進行的化學反應得以實現。它集高級氧化、焚燒、超臨界氧化等多種水處理技術的特點於一身,加之操作簡單,對設備的要求較低,在污水處理,特別是在降解廢水中毒性高、難降解的有機污染物,加快有機污染物的降解速度,實現工業廢水污染物的無害化,避免二次污染的影響上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利用超聲波直接處理或強化處理有機廢水的研究日益增多,內容涉及降解機理、動力學、中間產物、影響因素、系統優化等方面。
輻射技術
20世紀70年代起,隨著大型鈷源和電子加速器技術的發展,輻射技術應用中的輻射源問題逐步得到改善。利用輻射技術處理廢水中污染物的研究引起了各國的關注和重視。與傳統的化學氧化相比,利用輻射技術處理污染物,不需加入或只需少量加入化學試劑,不會產生二次污染,具有降解效率高、反應速度快、污染物降解徹底等優點。而且,當電離輻射與氧氣、臭氧等催化氧化手段聯合使用時,會產生「協同效應」。因此,輻射技術處理污染物是一種清潔的、可持續利用的技術,被國際原子能機構列為21世紀和平利用原子能的主要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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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污水處理 技術
『肆』 車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車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通用5篇)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有事故發生,為了降低事故後果,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我整理的車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通用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目的:
減少因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製定的事故應急措施。
三、危險源辨析:
往熔煉爐里加鋁錠或從提速爐往熔鋁爐中加鋁液的過程中,因操作不當造成鋁液飛濺。當把坩堝內的鋁液到入有水跡或油跡的鋁排內,使水的溫度迅速升高,形成強大氣流,迫使鋁液飛濺的過程。
四、事故摸式和後果:
當高溫的鋁液倒入有水跡或油跡的鋁排內,水和油溫度迅速升高,達到沸點,迫使鋁液飛濺,不僅會使人員大面積燙傷,還會造成爆炸使周圍的設備受到破壞,人員傷亡。
五、報警與通訊:
(1)發生燙傷事故,立即報告安全科或有關領導,如有燙傷嚴重人員,要立即撥打「120」急救,或派車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救治。
(2)發生爆炸事故,立即報告安全科或有關領導,必要時報告當地消防和安監部門救助。
六、應急處理救援措施:
(1)發生燙傷事故後,如操作人員小面積燙傷,應馬上用燙傷膏塗抹在傷口上,同時送醫院治療。如大面積燙傷,應在塗抹傷口的同時,要立即撥打「122」急救,或派車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救治。
(2)如發生爆炸事故,有關人員必須撤離事故現場,受傷人員必須立即送醫院搶救。同時保護好事故現場。
七、防護救援裝備
車間必須配備燙傷膏、酒精、棉球等搶救用葯。公司應有應急值班車輛。
二、適用范圍:熔煉車間或操作工
熔煉車間安全生產防護措施
1、注意安全,需要班班講,交接班時注意事項要講清楚。
2、各班組要由安全責任心強的員工負責安全生產。
3、發現不安全現象和苗頭要李悶堅決果斷地扼殺在隱患萌芽之中。
4、對違章人員要上安全課,認識到違章的危害性。
5、對在安全生產預防工作方面做的好的班組要予與獎勵,對經常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違章操作的班組要進行安全思想教育。
6、行吊要制定專人操作,防止生手操作失誤或違章造成安全生產事故。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消防管理,按照「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防止和減少突發火災危害,確保車間在處置火災時,反應及時、准備充分,決策科學,措施有力,把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三精黑河葯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以及上級的有關規定,並結合我車間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應急救援預案適用於車間可能發生的重、特大火災的防範和應急預案,對於一般性火災事件可以參照執行。
大帶1.4工作原則
1.4.1車間負責制訂和協調組織實施本預案,本預案在具體實施時應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各項責任制。
1.4.2本預案涉及的車間各相關班組,應根據本班組在消防工作中應履行的職責,落實各項支持保障措施,盡職盡責,密切協作,形成合力,確保在處置火災時作出快速應急反應。
1.4.2在處置火災時,保護車間財產安全時,要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員工生命安全放在滾擾蘆首位,努力保護員工財產和車間設施的安全,把火災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1.4.3車間和各個班組不僅要落實預防火災的各項措施,更要做好緊急應對突發重、特大火災的思想准備、機制准備和工作準備,建立應對重、特大火災的有效機制,做到常備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2應急領導機構與職責
2.1消防應急領導小組的組成
車間的「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小組」是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的領導小組。該組織由車間主管安全生產的車間主任、技術主任、工藝員、班組長等組成。日常工作由車間安全員,並24小時監測值班。
2.1消防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負責本《預案》的制定、審查、批准和修訂。
2.組織實施本《預案》,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和《預案》演練。
3.檢查落實火災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准備工作。
4.火災現場的組織指揮:發布命令、事故報警、滅火救援、現場警戒、治安保衛、人員物資疏散、道路管制、內外聯絡等。
5.組織事故調查處理。
6.安排受損設施搶修,恢復生產。
7.本《預案》明確為車間日常消防工作責任人。
8.本《預案》在車間發生火災危害時啟動。對於一般火情,車間安全員在接報後,立即向119報警,同時迅速地組織撲救工作。
9.重大火災事故應急指揮地點:
3預警、監測、信息報告和處理
3.1車間火災預防
車間維修班組開展經常性的車間級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全體員工的防火意識;嚴格控制和管理火源,規范生產用火行為;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檢查監督,消除各項火災隱患。
3.2火險預測預報
依據在廠區明顯處懸掛防火旗,時刻監測可能發生火災點。
3.3火警監測
日常消防責任人實行24小時對在車間可能發生火災的危險源進行巡查,當火警監控中心報警器報警時,應立即派人根據監控屏幕上顯示的火災點去現場查看,以便把火災消滅於萌芽中。
3.4信息報告和處理
3.4.1發生火情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車間火災應急小組負責人,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公司做以匯報。
3.4.2各班組接到可能導致災難的信息後,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並通知有關人員採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
4撲火指揮
撲救火災由火災應急指揮小組統一組織和指揮,參加撲火的所有人員必須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級領導靠前指揮到位,隨著火情趨於嚴重,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級別隨之提高,人員組成相應調整,但要堅持由上到下的逐級指揮體系。根據火場情況劃分戰區後,各項工作分指揮部按照總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可以全權負責本戰區的組織指揮。
4.1撲火原則
4.1.1消防重點部位出現一般火情的應急措施
4.1.1.1火情所在部位發現人員應立即向安全員報告,並上報公司有關部門;根據火情實際情況同時向119報警。
4.1.1.2車間安全員必須在5分鍾內趕赴現場撲救。
4.1.1.3車間有關人員就近利用消防設施進行滅火撲救,及時疏散人員和重要物資。
4.1.2消防重點部位出現重大火災的應急措施
4.1.2.1發生重大火災,必須按照「救人重於滅火、防範勝於救災」的原則,積極組織力量,快速實施人員疏散和滅火救援行動。
4.2火災應急通訊
4.3車間潔凈區內和一般區發生火災時的應急措施
1.發現火情立即向安全員報警(或大聲呼叫報警)。
2.安全員5分鍾內到達火災現場,根據現場情況開展滅火行動;及時向發現者了解情況,採取控制措施,防止蔓延;查明火源和人員是否受到威脅。
3.對范圍不大的小火,立即使用附近滅火器材進行撲救;並及時向公司工程部和生活服務部報告現場情況。
4.如發現火情蔓延,難以撲救,應拉響警報,撥打119向當地消防部門求援。
5.迅速切斷電源;關閉火災區域的門窗、通風系統,控制火勢擴大;注意保護、隔離其他區域。
6.利用電話、喊話穩定人員情緒,維持秩序,由現場安全員將車間員工迅速向周圍安全地帶轉移疏散。
7.組織搶救重要物資、貴重物品等。
8.配合當地消防部門開展撲救工作。
9.當確認火已熄滅,立即排煙、抽水,徹底撲滅余火;布置人員值守,嚴防余火復燃。在沒有得到有關部門許可前,任何人不得擅自破壞現場。
10.詳細記錄火警發生時間、地點、火警發現者、火災種類、施救情況等。
4.4制劑車間安全逃生路線
(1)車間二樓潔凈區內人員迅速分散匯集到東西兩側的安全玻璃門處,拿起旁邊的鐵錘或鐵棒將玻璃敲碎,迅速離開潔凈區,東側沿對面樓梯下到一樓順走廊逃離事故現場;西側由對面的疏散通道離開事故現場。
(2)車間二樓一般區人員由二樓西側的疏散通道離開事故現場。
(3)車間一樓潔凈區內的人員迅速分散匯集到東西兩側的安全玻璃門處,拿起旁邊的鐵錘或鐵棒將玻璃敲碎,迅速離開潔凈區,東側由走廊離開事故現場;西側由安全門離開事故現場。(也可由一樓物流門離開事故現場)
(4)車間一樓一般區的人員由一樓安全門離開事故現場。也可由一樓物流門離開事故現場。
(5)由於電失火引起局部著火,馬上切斷所有電源,阻止火勢蔓延,同時用滅火器滅火;若無法控制火勢,則按(1)中所述迅速離開火災現場。
(6)由其它原因引起著火,馬上用滅火器進行滅火;若無法控制火勢,則按(1)中所訴迅速離開火災現場。
5善後處置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5.1善後處置
善後處置工作由善後處理組負責組織開展,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後處理工作,包括:穩定員工、受傷者及其家屬的情緒;協助公司對安全事故或突發緊急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按規定給予撫恤或賠償;配合公司協助保險單位一起做好傷亡人員及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等。
5.2事故調查與處理
應急狀態終止後,事故調查組負責組織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工作,各有關班組應及時做出書面報告。書面報告的基本內容是:事故發生及搶險救援經過;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後果,包括傷亡人員情況及經濟損失等;預防事故採取的措施;應急預案的效果及評估情況;應吸取的經驗教訓以及對事故責任班組、責任人的處理情況等。
事故、事件調查處理的許可權及程序按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在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下,及時、准確地查明事故原因、性質和責任,對事故責任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總結並吸取事故教訓。
6應急保障
車間要做好應對安全事故和突發緊急事件的人力、財力、物資、通信、醫療衛生、交通運輸等應急保障工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救援人員要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把有線電話、移動手機、互聯網等有機結合起來,發揮社會基礎通信設施的作用,為撲火工作提供通信與信息保障。
6.2後備力量保障
加強車間消防隊伍建設,重視後備撲火力量的准備,保證有足夠的撲火梯隊。各種撲火力量要在車間救援應急小組組織指揮下,互相支援、積極配合、協同作戰。
6.3撲火物資儲備保障
車間根據防火任務,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建議建立相應的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所需的撲火機具和撲火裝備。
6.4應急人員安全
應急響應人員自身的安全是安全事故和突發緊急事件應急預案應予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在應急功能中應明確保護應急人員安全所做的准備和規定:
1應急隊伍或應急人員進入和離開現場的程序,包括向現場總指揮報告、有關培訓確認等;
2根據事故的性質,確定個體防護等級,合理配備個人防護裝備,並在收集到事故現場更多的信息後,應重新評估所需的個人防護裝備,以確保選配和使用的是正確的個人防護裝備;
3應急人員的消毒設施及程序;
4對應急人員有關保證自身安全的培訓安排,包括各種情況下的自救和互救措施,正確使用個人防護裝備等。
7培訓與演練
⑴運用各種工具、手段,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消防意識,明確防火滅火在企業的重要意義。
⑵除晝夜巡查外,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消防)檢查和法定假日前的安全(消防)大檢查。
⑶根據生產和季節特點,每年組織一次消防演練,提高實戰水平。
8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開始實施。
一、目的
化學水處理車間制定此套應急預案,主要是確保車間在面對公司水源井和水處理等的重大突發事件時,使有限的水資源合理使用,最大程度地降低水耗,使生產平穩過渡並實現在各級領導從容應對的狀態下以極低的代價,解決所遇到的事件,避免給公司的鍋爐和汽機等造成進一步的財產損失。
二、原則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快速反應、協同應付。
三、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當發生如下突發事件時,必須立即啟動該套預案:
水源井主供水管線故障,全線停水時;如突發的管爆事故或由於地震、水災、施工等原因造成管路損毀等。
水源井水泵故障,不能及時處理使電廠面臨水源緊張時;如意外停電或主電源線路故障等。
1.水源井多處塌方,供水嚴重不足時;
2.水處理系統PLC程序故障,使所有設備無法啟動時;
3.水處理主供水管路故障,不能及時修復時;
4.其它所有會導致水處理和鍋爐供水中斷的事故。
四、應急預案
當發生以上的突發事故時,各級部門必須嚴格按照如下方案進行處理:
1.當事故發生後,當班值長必須在半小時內迅速向公司領導報告事故情況,同時通報各車間主任、檢修部長和供應部長;
2.各級人員接到通知後,立即趕到現場,參加事故處理;
3.檢修部立即增派各相關專業的人員到事故現場迅速參於搶修;
4.供應部立即展開備品、備件的清點和購置工作,確保各項材料的供應;
5.水處理車間主任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故障設備的隔離和其它運行設備的檢查工作;
6.運行值長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和處理的所需時間的長短,立即與各汽用戶及電網取得聯系,向其說明現場的情況,取得支持,如故障為水源問題,值長立即向自來水公司及周邊酒廠等企業聯系,考慮利用其它管線向我廠供水;
7.汽機車間立即停止向循環水池補水,並通知熱網停止各處回水的外排,同時注意觀察疏水箱和低位水箱的液位,盡可能多地儲備凝結水;
8.鍋爐車間立即停止並取消定期排污,同時並閉連續排污;
9.水處理運行人員,立即將爐水的磷酸鹽含量控制在5—8mg/L,將RO系統的.回收率調高5—10百分點,將混床出水指標擴大到1us/cm,同時停止多介質的反洗和正洗工作;
10.熱網運行人員,隨時將原水池的水位報告於水處理運行人員,水處理運行人員根據水位情況確定可維持時間,並將結果隨時報告車間主任;
11.水處理化驗人員立即將各項水質指標的化驗次數翻倍,隨時將化驗結果報告車間主任;
12.運行值長根據汽用戶的用汽情況,立即通知並執行減負荷的操作;
13.在水量告急的情況下,水處理車間主任立即向公司申請停鍋、停機;
14.當故障排除後,生產穩定、運行正常時各級人員方可離開。
1、目的
依據《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強化重要危險源的應急管理,明確應急准備和響應流程。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塗裝作業場所(噴漆室、烤漆室)的應急管理。
3、細則
3.1公司塗裝作業場所主要危險物質有油漆、柴油,其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別是:
柴油泄漏
火災
3.2應急准備
3.2.1組織機構與職責
組長: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
組員:生產部部長、管理部部長、安全科科長、塗裝科長、保安隊長、設備專員、專職安全人員
3.2.2專職安全人員、塗裝科長等需接受市安監部門組織的化學危險品培訓,領取化學危險品上崗資格證。
3.2.3化學危險品供應商需提供完整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並確保定期更新。
3.2.4塗裝作業場所需配備符合安全要求的消防器材(消防栓、滅火器、消防砂等),噴漆室、烤漆室電氣系統嚴格按國家要求防爆設計,並設置自動報警系統。
3.2.5管理部應做好自動噴淋系統的維護保養工作,確保其自動狀態運行。
3.3應急響應條件
3.3.1當柴油發生較大量泄漏,發生火災事故時啟動應急響應預案。
3.4柴油泄漏應急響應
3.4.1發現柴油泄漏時,應立即採取措施控制泄漏部位和控制泄漏量,應採取措施將柴油箱中的柴油轉移或用棉布、肥皂塊封住泄漏位置。
3.4.2柴油大量泄漏且失控時,應採取以下措施:
切斷一切火源,電房實施斷電處理,實施泄漏區出入管制。
立即向上級部門或生產技術科報告,生產技術科向公司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匯報。
盡可能用油泵等設備轉移箱中的柴油。
3.4.3用消防砂對泄漏的柴油作覆蓋處理,或且用水沖洗清理完的地面。
3.5火災應急處理
3.5.1塗裝作業場所發生初起火災,應立即用乾粉滅火器滅火,火熄滅後報生產技術科進行事故調查,查清火災事故原因,採取措施杜絕以後發生。
3.5.2如火災難以控制,應迅速疏散周圍人員,且向上級部門或生產技術科報告,生產技術科向公司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匯報。
3.5.3立即拔打119電話報警,由公安消防人員進行處理。
3.5.4公司義務消防員按應急編組進行疏散滅火和現場警戒,確保消防員到達前完成救護、滅火、疏散、
危險物資的轉移等工作
3.6傷員救護
3.6.1根據其受傷程度,決定採取合適的救治方法,按《現場急救處理程序》進行救治,同時用電話等快捷方式向當地的120搶救中心求救,並派人等候在交叉路口處,指引救護車迅速趕到事故現場,爭取醫務人員接替救治。在醫務人員未接替救治前,現場人員應及時組織現場搶救。
4、相關文檔
《化學危險品管理程序》
1.作業場地
生產車間及庫房
2.適用崗位
適用於功能助劑所有化工操作崗位及保管崗位。
3.危險源的辨別與分析
含有物料的設備及容器,遇明火、靜電、激烈的沖擊等原因,可能被點燃發生火災。
4.事故模式及後果
功能助劑的產品及生產過程中使用的溶劑屬易燃品易爆品,一旦著火可能引燃生產車間及庫房的其它易燃品易爆品,甚至形成爆炸,造成人員大量傷亡。
5.現場應急措施
一旦著火,發現人員將火災信息迅速傳遞到現場最高負責人,現場最高負責人立即了解著火地點、起火部位、燃燒物品、目前狀況。立即確認是否成災。確認火災後,由現場最高負責人立即撥打5119火警電話,若有人員傷亡,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並通知項目部負責人及特材公司經理。同時,保護好現場,人員立即撤離,救助傷亡人員。
6.成立事故急救小組
1)時在南地最高負責人(特材公司經理、或經營部經理、或公司總經理)和其他人員(項目部負責人、特材公司調度等)組成事故急救小組,負責人為組長。
2)職責:負責本單位火災事故的急救指揮工作,及時上報事故情況,並做好事故的調查、分析工作。
3)應急工作小組工作事項
a.通報:將火災情況通知有關部門及人員,告訴其應採取的對策。
b.疏散與救護:根據建築物及周圍情況,劃定人員疏散集結的安全區,檢查是否還有人在應該疏散的區域。穩定被疏散人員情緒,現場對傷員護理並及時送往醫院。
c.滅火:組織偵察火情,掌握火勢發展情況;根據火情,指揮切斷電源;派出人員攜帶滅火工具、防火工具防止火勢蔓延;消防隊到場後,協助組織滅火搶救。
d.安全警戒:清除故障,指導一切無關車輛離開現場,勸導無關人員撤離現場,維護好外圍秩序,迎接消防隊,為消防隊到場滅火工作展開創造有利條件;不許無關人員進入火場,指導疏散人員離開建築,看管好火場內疏散出的物資,防止有人趁火打劫、製造混亂,指引消防隊進入現場,為消防的滅火行動維持好秩序;在火災區域內設立警戒區,禁止無關人員進入,配合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e.通信聯絡:建立通訊網路,保證急救工作的順利進行。
f.設備保障:保證消防用水、用電及滅火器材完好,保證傷員救護工作的運輸車輛。
;『伍』 辦個環保公司回收電子垃圾,需要什麼手續需要到那裡審批。
回收電子垃圾屬於再生資源回收類項目,所以要到工商、公安、商務、環保部門備案。如果回收了電子垃圾還要自己拆解,需要拿到廢棄電子產品處理資質(這個資質要到環保部門申請。)如果不涉及拆解,只要備案即可。
回收到了電子垃圾,需要交到取得處理資質的企業處理哦。不然,可能會涉及違法。
相關資料,可以參考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