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青島市城市供水設施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科學地管理和維護、使用城市供水設施,保障城市用水,依據《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等有關法規,特製定本辦法。第二條凡城市供水專用的水源地、水庫、井群、取水口、引水渠道、水廠、貯水池、泵站、管道、護洞、閘門、消火栓、公用水站、水表及一切附屬設備、建築物等,都屬於城市供水設施,均依照本辦法施行管理。第三條供水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由市公用事業總公司負責。供水設施的維護、使用管理,由市自來司負責。
各區、縣(市)、鄉(鎮)人民政府,各級公安、環保、衛生部門和供水設施管理、維護單位應密切配合,按辦法和各自的職能加強監督檢查,確保供水設施安全完好。第二章供水設施的衛生防護第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供水設施衛生防護規定,確保生產用水和生活用水安全。第五條供水設施衛生防護地帶的范圍和防護措施:
1.水庫最高水位線一千米范圍內(如有分水嶺小於一千米、以分水嶺為界)、河流取水點上游二千米至下游一百米及其沿岸兩側各五百米范圍內,其水域內不得排入工業廢水、生活污水;其沿岸防護范圍內不得開穴埋葬、設置有害有毒物品的倉庫,不得使用工業廢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及施用有持久性或劇毒的農葯,不得從事放牧和其他水質的活動。
2.在水廠生產區或單獨設立的泵站、沉澱池、清水池、引水渠道外圍十米的范圍內,集水井和貯水池周圍五不得設立生活居住區和修建禽畜飼養場、滲水廁所、滲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糞便、廢渣或鋪設污水渠道,並應保的衛生環境和充分綠化。
3.單井或井群的影響半徑五百米范圍內,不得使用工業廢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及施用有持久性或劇毒的農葯,埋葬,不得修建滲水廁所、滲水坑、堆放廢渣或鋪設污水渠道,不得從事挖沙取土破壞深土層的活動。第六條在地面水水源取水點上游一千米以外,排放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應符合現行的《工業「三廢試行標准》和《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准》的要求;醫療衛生、科研和畜牧獸醫等機構含病原體的污水,必須經過嚴格徹底消滅病原體,符合排放標准後,方准排放。第七條對供水設施衛生防護地帶以外的周圍地區(包括地下水含水層補給區),環保、衛生部門和自來司等單位,應經常觀察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排放及污水灌溉農田、傳染病發病和事故污染等情況。如發現可能污染水及時責成有關部門採取必要的措施,限期處理。第八條供水管道與污水或其他有毒、發臭液體的管道交叉或平行鋪設時,其間距應符合《室外給水設供水管道必須通過有嚴重污染的地段、排放污水河道和渠道底時,應按有關規定做好防止污染處理。第三章供水設施的安全保護第九條凡供水設施都要設立安全保護區,並應設立明顯的范圍標志。第十條供水設施安全保護區的范圍為:
1.水庫主壩坡腳及兩端以外各二百米范圍內,泄洪閘周圍三百米范圍內;
2.水源水井半徑五百米范圍內;
3.城市引水渠(管)道兩側各五十米范圍內,輸配水管道及其構築物兩側各五米范圍內;
4.高位水池周圍二百米范圍內。第十一條在供水設施安全保護區內,不準打井、放炮開石、挖沙取土,不得從事其他威脅供水設施安水庫區內嚴禁炸魚、電魚、毒魚,未經許可,不準捕魚。第四章供水設施的管理第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從水源地、水庫、引水渠(管)道、輸配水管道建地取水、裝泵提扒口取水、放叉接管等。第十三條自來水公司應定期檢查供水設施的完好狀況,做好維修、養護工作,加強管道的檢漏、修漏確保正常供水和水質安全。第十四條單位的自備水源、儲水池、加壓水泵以及工業用水管道、壓力容器等一律嚴禁與城市供水管嚴禁將自來水管出口直接插到大便器、污水池、葯劑池和其他有礙水質的容器中。第十五條城市供水管線及其附屬設施兩側各五米水平距離范圍內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築物,兩側各一米建其他任何性質的建築物,不得挖土採石、植樹等。第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移動或操作供水管線、閘門、排氣閥、測壓點、撤水井、水表等供建設確需移動或改變供水設施時,須經自來水公司同意,移建的全部費用由移建單位承擔。
2. 即墨市德馨去溫泉基地有什麼項目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項目名稱:青島市即墨市溫泉陽光項目;
行業類別:房地產開發經營K7210;
項目性質:新建;
建設地點:青島市即墨市溫泉鎮,西臨新興街道路,南臨麒麟路;
投產日期:2010年;
建設期:2010年至2014年。
基地佔地面積約為209918.8m2,總建築面積約203378.8m2,其中地上建築面積為146836.9
m2,地下建築面積為56541.9m2,建築密度為16.8%,容積率為0.7,綠地率為38%,總戶數為1636戶。項目由聯體多層住宅、聯列單元多層住宅、低層大戶型住宅組成。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及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1、廢水
施工期:施工期廢水主要為施工人員的生活污水和建築施工廢水。
防治措施:可在施工場地附近設置臨時沉澱池,建築施工廢水經沉澱處理後用於施工場地和道路灑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達CJ3082-1999《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中有城市污水處理廠的排放標准後排入麒麟路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大任河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
營運期:營運期廢水主要為居民生活污水及雨水。
防治措施:根據項目平面布置規劃,項目排水實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接入麒麟路市政雨水管網。居民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經市政污水管網進入大任河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
2、廢氣
施工期:項目施工期廢氣主要來源於:平整土地、開挖土方、建築運輸裝卸、攪拌過程中產生的揚塵以及裝修過程中產生的油漆廢氣。
防治措施:對施工場地進行噴灑水,防止在場地平整、土建施工及建築材料裝卸過程產生揚塵;對易產生揚塵的建築材料堆放場所要進行覆蓋,散裝水泥等粉狀建築材料應盡量進入倉庫保存;運輸可能產生揚塵的建築材料時,必須對車輛的車廂進行覆蓋保護。裝修期間有機溶劑廢氣對人體健康影響很大,應在源頭上對有機溶劑進行污染控制,選擇無毒或低毒的環保產品,杜絕採用已被淘汰的塗料。
營運期:營運期廢氣主要來源於:廚房燃氣廢氣、油煙、地下車庫廢氣以及垃圾收集站臭氣。
防治措施:
(1)居民廚房油煙廢氣污染物濃度較低,由油煙吸收裝置除油煙後,集中收集經豎向專用煙道於各住宅樓頂集中排放;
(2)本項目中地上停車位的汽車尾氣比較容易擴散,不需要單獨設立處理措施。地下停車庫汽車尾氣通過引風機收集後通過管道送到遠離居民區草坪排放;
(3)合理布置垃圾收集站的位置,並加強管理,日產日清。
3、雜訊
施工期:施工期雜訊主要有交通雜訊和施工雜訊。交通雜訊來源於建築材料運輸等過程產生的雜訊。施工雜訊主要來源於施工期間模板的支拆、混凝土的澆築以及其它施工機械作業所產生的雜訊等。
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各機械設備的位置;
(2)對雜訊源強高的設備進行圍擋,以盡量減小場界超標的可能和對敏感目
標的影響;
(3)為降低車輛雜訊,應合理安排運輸時間,避開道路交通高峰期,限制車速,禁鳴喇叭等措施,以盡量降低運輸車輛雜訊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營運期:營運期雜訊主要為地下車庫進、排風機產生的雜訊、空調製冷機、水泵、變配電室等設施運行雜訊。
防治措施:
(1)該項目應進行合理布局,重視平面布置,盡量將泵房及車庫等高雜訊設施及用房布置地下層,利用建築物、構築物來阻隔聲波的傳播,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2)設備選型方面,在滿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風機、泵、變壓器等設備選用加工精度高、裝配質量好、低噪設備;所有固定設備均應安裝在加有減振墊的隔聲基礎上,風機進風口應加裝消聲百頁窗,以此減少雜訊影響,安裝消聲材料及消聲器。水泵設備用房四周安裝吸聲材料。
(3)加強對出入車輛的管理,保持車流暢通,嚴禁轟鳴。
(4)風井應避開住宅卧室,盡量選擇合適的位置;廚房窗戶應為固定式隔聲窗。
(5)該項目物業管理部門應對小區內配套公建加強管理,並加強設備的日常定期檢修和維護,以保證各設備正常運轉,以免由於設備故障原因產生較大雜訊擾民現象。
4、固體廢棄物
施工期:施工期固體廢棄物主要為建築垃圾和施工人員生活垃圾。
防治措施:
(1)建築垃圾運至即墨市垃圾管理辦公室指定的填埋場處理,不隨意外排。棄土除部分回填外剩餘部分及時清運至指定點堆放處理;
(2)生活垃圾定點袋裝存放,日產日清並納入附近環衛部門所設垃圾箱內。
營運期:營運期固體廢棄物主要為居民生活垃圾。
防治措施:垃圾收集方式採取分類袋裝化,先集中到垃圾箱,然後由清潔工每天收集送往垃圾房,垃圾房遠離人群集中處,後由環衛部門定時清運,做到小區內的垃圾日產日清,清運率達到100%。
三、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選址符合相關規劃要求。在實施本報告書提出的相關環保措施和清潔生產措施後,能夠滿足環保管理的要求,廢氣、廢水、雜訊、固體廢物均能實現達標排放和妥善處置,對大氣環境、地表水環境、聲環境和生態環境的影響較小。污染物排放總量能在區域內實現平衡。項目周圍企業產生廢氣污染物和雜訊對本項目區域無明顯影響,項目建成後地區環境質量與環境功能是相符的。項目建設得到了群眾的了解和支持。
四、徵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區域開發的實施將會結周邊環境帶來一定的影響,為使開發過程中對環境的影響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詢公眾意見。請您在公告後10日內,將您的意見以寫信、發郵件、打電話等形式反映給我們。
3. 青島市餐飲服務業環境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辦法(2020修訂)
第一條為了防治餐飲服務業環境污染,保護和改善環境,保障公眾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餐飲服務業環境污染防治以及相關管理活動。
餐廚廢棄物管理按照《青島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執行。第三條市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餐飲服務業環境污染防治的統一監督管理。區(市)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的餐飲服務業環境污染防治監督管理。
市場監管、自然資源和規劃、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餐飲服務業環境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職責協助做好本轄區餐飲服務業環境污染防治的有關監督管理工作。第四條餐飲服務業發展以及空間布局規劃應當符合環境功能區和污染防治要求,不得在居民住宅樓新開辦餐飲服務場所,現有餐飲服務場所逐步與居民住宅樓分離,建設相對獨立的具有餐飲服務功能的商業集聚區。第五條行政審批部門在受理餐飲服務經營者工商注冊登記申請時,應當按照規定告知申請人依法辦理環境保護手續,申請人應當書面承諾在取得環境保護手續前不從事相關經營活動。
行政審批部門應當及時向生態環境、城市管理等部門抄告餐飲服務業工商注冊登記信息。第六條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應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並保持正常使用,或者採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使油煙達標排放,並防止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當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第七條在城鎮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的選址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所在建築物應當在結構上有專用煙道和具備可以安裝油煙凈化、污水處理設施等的污染防治條件;無專用煙道的,經煙道附著建築物牆體業主書面同意安裝外置煙道,但應當符合城市規劃、建設以及市容管理等有關規定;
(二)所在建築物高度在15米以下(含15米)的,其油煙排放口不得低於所在建築物最高位置;所在建築物高度在15米以上的,其油煙排放口高度應當大於15米且不得影響居民住宅、醫院或者學校等周邊環境敏感目標;
(三)油煙排放口位置與周邊環境敏感目標的水平距離應當不小於20米;經油煙異味處理設施處理,並徵得相鄰建築物業主同意後,油煙排放口與周邊環境敏感目標的距離不得小於10米。第八條開辦餐飲服務項目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環境保護手續。第九條餐飲服務項目因改變經營方式、經營范圍、煙道位置、灶頭數量以及油煙凈化設施等可能導致污染物排放加重或者其他重大變化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重新辦理相關環境保護手續。第十條建設項目配套建設的餐飲服務污染防治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保持污染防治設施的正常使用。經營者應當自行或者委託專業機構定期清洗維護污染防治設施,並建立維護台賬,如實記錄維護時間、內容等信息,維護台賬保存期限應當不少於1年。第十一條餐飲服務經營場所應當安裝使用高效油煙凈化設施,規范建設油煙排放檢測口。油煙排放應當符合山東省飲食業油煙排放標准,不得無組織排放,不得排入城市地下管道。第十二條區(市)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油煙排放監控信息系統平台,對餐飲服務項目油煙凈化設施實施監督。
列入污染源自動監控計劃的餐飲服務項目,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建設、安裝油煙處理設施運行監控裝置,並與所在地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聯網。第十三條餐飲服務項目產生的含油廢水應當經隔油設施處理後排入市政污水管網。
不具備接入市政污水管網條件的,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對其產生的廢水進行處理,符合國家以及地方規定的排放標准後方可排放。第十四條餐飲服務項目應當合理布局排風機、鼓風機、冷卻塔、空調器等產生環境雜訊的設備,採取隔音降噪措施,並對相關設備定期保養維護。餐飲服務經營場所的邊界雜訊應當符合國家以及地方規定的雜訊排放標准。
餐飲服務經營場所邊界雜訊超過規定標準的,應當按照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整改。
整改期間,夜間使用設備致雜訊擾民的,禁用設備或者實行限時營業,經營時間限制在每天的6時至22時。
4. 污水再生回用和水資源可持續利用
方先金
(北京市市政工程科學技術研究所,北京市西城區大帽胡同號,100035,中國)
我國是一個水資源貧乏的國家,人均水資源擁有量只有2200m3,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1/4,在世界銀行連續統計的153個國家中居第88位。同時,我國水資源在時間和地區分布上很不平衡,南方多北方少,北方大部分地區人均水資源擁有量低於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確定的1750m3用水緊張線,其中9個地區低於500m3的嚴重缺水線。水資源短缺已成為制約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
1水資源可持續利用面臨的問題
1.1水資源總量緊缺
50年來,全國用水總量從1949年的1000多億m3增加到1997年的5566億m3,其中農業用水佔75.3%,工業用水佔20.2%,城鎮生活用水佔4.5%,人均綜合年用水量從不足200m3增加到458m3。目前,全國每年缺水近400億m3,其中,農業缺水300億m3,因旱致災,年均減少糧食200多億千克;城市和工業缺水60億m3,影響工業產值2300多億元,全國668座城市有400多座缺水,有110個城市嚴重缺水。特別是1999年以來,我國北方地區持續乾旱,給工農業生產造成較大的影響,也給城市、農村居民生活用水造成很大的困難。2001年6月上旬旱情最為嚴重時,全國受旱面積一度達到4.2億畝(1畝=100m2),由於持續乾旱,水源不足,造成城鄉人民生活用水緊張,有2198萬城鎮人口和3300萬農村人口及1450萬頭大牲畜發生飲水困難。天津、長春、大連、青島、唐山和煙台等大中城市已受到水資源短缺的嚴重威脅,許多水庫、河流出現從來沒有過的斷流和乾枯。今後隨著人口的增長、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化的加快,水資源供需矛盾將更加突出,據預測,我國用水高峰將在2030年前後出現,2030年我國人口將達到16億人,糧食總產量需達到7億t,年用水總量為7000億~8000億m3,全國每年缺水將在700億m3左右。
氣候變化對我國水資源可利用量也產生了負面影響。據1950~1997年的降水和氣溫資料分析,我國近20年來呈現北旱南澇的局面。20世紀80年代華北地區持續偏旱,京津地區、海灤河流域、山東半島10年平均降水量偏少10%~15%。進入20世紀90年代,黃河中上游地區、漢江流域、淮河上游、四川盆地的8年平均降水量偏少約5%~10%,黃河花園口的天然來水量初步估計偏少約20%,海灤河和淮河的年徑流量也都明顯偏少。北方缺水地區持續枯水年份的出現,以及黃河、淮河、海河與漢江同時遭遇枯水年份等不利因素的影響,加劇了北方水資源供需失衡的矛盾。據相關研究,未來50年由於人類活動產生的溫室效應,全球年平均氣溫可能升高,氣溫升高將使地表蒸發量提高,水資源量將相應減少。
1.2水資源分布不均
我國水資源在時間和空間分布上很不平衡。長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區國土面積只佔全國的36.5%,其水資源量佔全國的81%;黃淮海流域人口、糧食產量和國內生產總值都佔全國的1/3左右,但其多年平均水資源僅佔全國的7.2%。受季風氣候的影響,各地的降水量年內分配極不均勻,大部分地區每年汛期4個月的降水量佔全年降水總量的70%左右,很容易形成春旱夏澇。水資源在時間和空間分布上不平衡給水資源充分利用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1.3水資源浪費嚴重
我國一方面水資源嚴重短缺,另一方面卻浪費嚴重。長期以來,「以需定供」的水資源非可持續利用模式是造成水資源短缺的人為原因。盲目發展第一、第二產業,特別是片面追求糧食增產和重工業的發展,造成產業結構的不合理,水資源利用效率偏低,使本來就緊缺的水資源問題更加嚴重。
目前,我國農田灌溉面積中渠灌面積佔75%左右,而渠系損失約為50%,農田蒸發損失約為17%,實際利用量僅有33%左右。由於大多數地方採用傳統的灌溉模式,每畝實際灌水量達到450~500m3,超過了實際需水量的1倍左右,浪費極為嚴重。我國主要依靠降水的旱作耕地面積約12億畝,其中70%分布在降水量250~600mm的北方地區,由於蓄水和保水等基礎設施不足,農田對自然降水的利用率僅為56%左右。按最新統計估算,我國農田灌溉用水的利用率僅有1.0kg/m3,旱作耕地的水分利用效率為0.60~0.75kg/m3,全國農業用水的平均效率為0.8kg/m3,綜合經濟效益為0.2美元/m3,而以色列已超過1美元/m3,差距十分明顯。現階段我國農業水資源利用不符合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要求。
我國工業用水效率總體水平仍然較低,2001年我國萬元工業產值取水量為90m3,約為發達國家的3~7倍;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約為52%,遠低於發達國家80%的水平。2000年全國城市人均生活用水量達220.2L/d,遠高於發達國家的人均生活用水量。社會各界的水憂意識不強,浪費水資源的現象仍很嚴重,這說明節水措施尚未有效落實,節約用水的技術和管理水平不高。近十年來,我國根據經濟可持續發展戰略對經濟結構調整雖已初見成效,但水資源消耗利用模式尚未發生實質性變化。
1.4水污染形勢嚴峻
目前我國污水處理率還較低,大量的城市和生活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江河湖庫水域,使全國大部分水域和近50%的重點城鎮的集中飲用水水源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水污染比較嚴重的城鎮98個,主要分布在三河三湖流域。由於水污染一些水源被迫停止使用,尋找新的水源,從而加劇了城市缺水。水污染還影響到供水水質,損害居民的身體健康。目前,全國水土流失面積356km2,占國土面積的37%。全國地下水多年平均超采74億,已形成164個地下水超采區,部分地區出現地面沉降,海水入侵等問題。許多重要河流、湖泊污染嚴重,由於污染而引發的水事矛盾不斷增加。水污染嚴重影響我國的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影響我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2實現我國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應採取的措施
我國政府十分重視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明確指出: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問題。多年來,針對我國水資源特點和水資源利用中存在的問題,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來保證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2.1合理利用水資源
我國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根本出路在於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變「以需定供」的傳統開發模式為「量水而行、以水定需」的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模式。立足於可利用水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根據水資源承載能力,確定經濟社會發展結構,確保各種水域的可持續利用,對經濟結構進行戰略調整,在水資源充裕和緊缺地區採用不同的經濟結構。大力發展節水、省能、高附加值的高新技術產業和服務業。根據我國水資源的時空分布特點合理發展農業,採取必要的退耕還林,使生態系統得到改善,保證水資源的供需平衡。
2.2合理調配水資源
根據我國降水年內分布不均的特點,應修建大量的蓄水設施,以充分利用水資源。目前,全國共建水庫8.5萬座,使年供水能力大大提高。蓄水設施一方面能將雨季多餘降水貯存起來,供乾旱季節使用。另一方面可以減少洪水災害,保證經濟的發展。在地域上,我國的水資源南多北少,南方水資源充裕,北方水資源嚴重不足。南水北調工程是解決我國北方地區水資源缺水矛盾,實現水資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戰略工程。南水北調東、中、西三條線路將與長江、黃河和海河相互聯接,形成水資源合理配置的總體格局,達到南北調配、東西互濟的水資源配置目標。三條調水線路年調水總量380億~480億m3,可基本改變我國黃淮海地區水資源嚴重短缺的狀況,保證我國水資源總體上可持續利用。
2.3大力開展節水工作
我國歷來重視節約用水工作,20多年前,國家就提出了要實行開源與節流並重的方針,認真開展了節約用水工作,並制定了一系列節約用水的法規和標准,建立了節約用水的管理制度,也形成了比較健全的管理體制,城市節約用水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到2000年全國設市城市累計節約用水300多億m3,使近5年來城市用水總量基本無增長,改變了城市用水量隨經濟發展同步增長的趨勢。但是,目前我國農業用水利用率還較低、工業萬元產值用水量和城市居民日平均用水量還較高,節水的潛力還較大。在農業方面,應發展和推廣農業節水技術,減少農田的深層滲漏和地表流失量,減少單位面積的用水量,減少田間和輸水過程中的蒸發和蒸騰量,提高灌溉和降水的水分利用效率,不斷提高單位水資源的產量和效益。在工業節水方面,應在調整工業生產結構的同時,改進生產工藝,提高用水重復率,減少萬元工業產值的用水量。為了保證節水工作,要制定和完善相關的政策法規,建立一套符合市場經濟原則的體制和機制,對現有水價偏低進行改革,建立水資源的宏觀控制和微觀定額體系,形成總量控制與定額管理相結合的水資源管理體制。
2.4大力發展污水處理和再生回用工作
水污染加劇了我國水資源短缺形勢,直接威脅著飲用水的安全和人民的健康,影響到工農業生產和農作物安全,造成的經濟損失約為國民生產總值的1.5%~3%。水污染已成為不亞於洪災、旱災甚至更為嚴重的災害。水污染早在20世紀70年代已經顯現出來,但沒有引起足夠的注意,採取的措施不夠恰當有力,因此出現了今天的嚴重局面。如再不及時採取有效對策,將嚴重影響我國水資源可持續利用。長期以來採用的以末端治理、達標排放為主的工業污染控制戰略,已被國內外經驗證明是耗資大、效果差、不符合可持續發展的戰略。應大力推行以清潔生產為代表的污染預防戰略,淘汰物耗能耗高、用水量大、技術落後的產品和工藝,在工業生產過程中提高水資源利用率,削減污染排放量。對於工業和城市生活排水造成的點源污染,應大力發展污水處理工程,使我國的污水處理率在2000年34.3%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對於面污染源包括各種無組織、大面積排放的污染源,如含化肥、農葯的農田徑流,畜禽養殖業排放的廢水、廢物等,其控制應與生態農業、生態農村的建設相結合,通過合理使用化肥、農葯以及充分利用農村各種廢棄物和畜禽養殖業的廢水,將面源污染減少至最小。應積極開展污水資源化再利用工作,提高污水再生回用率。
3污水再生回用是實現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有效途徑
污水再生回用是經濟可靠的開源節流措施,與跨流域調水、海水淡化、雨水蓄用等開源措施相比,污水再生回用具有經濟性和可靠性。人類使用過的水,污染雜質只佔0.1%左右,比海水3.5%少得多,其餘絕大部分是可再用的清水。跨流域調水和雨水蓄用工程投資較大,並需投入大量資金控制水體進一步污染,跨流域調水還會對現有的生態系統產生影響。在我國現有經濟條件下,跨流域調水和雨水蓄用只能逐步進行。污水再生回用的本質是實行循環用水和分質用水,將污水經再生後回用到水質要求較低的用戶。隨著工業化的加速發展,人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水污染范圍也在擴大、污染程度加深,社會經濟發展和環境污染之間形成一對尖銳的矛盾。發展污水再生回用、減少廢水排放量是解決環境問題最有力的措施。另外,為滿足用戶的需要,再生水必須符合相應的水質標准,為此,需對污水處理廠二級出水進行深度處理,從而減少了污染物總量,減輕了廢水對環境的壓力。
污水再生回用應嚴格按回用對象和目的控制回用水水質,以確保回用水的安全性。為此,我國制定了一系列相關回用標准。如生活污水經二級處理後能夠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准》,但不能作為生活雜用水或工農業用水;若考慮回用,必須進一步處理。當污水回用於農田灌溉,水質指標應該滿足《農田灌溉水水質標准》;當污水回用於城市景觀,水質指標應該滿足《再生水回用於景觀水體的水質標准》;當污水回用於城市生活雜用,水質指標應該達到《生活雜用水水質標准》;工業污水回用水質指標應該滿足相應的工業用水標准等。
城市供水量的80%變為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收集起來再生處理後,70%可以安全回用;二者合計,約城市供水量的56%可以轉變成再生水,返回到城市水質要求較低的用戶,替換出等量的清潔水,相應地增加城市一半以上的供水量。廢水是一種非常寶貴的資源,挖潛能力巨大。我國2000年全國污水排放量為620m3,這是很大的再生水資源。污水再生回用立足於自有水資源增加城市供水量,是實現水資源持續利用的有效措施。污水再生回用能有效地緩解城市水資源短缺。
為了保證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支持經濟可持續發展,針對我國水資源存在的問題,近十多年來,通過國家科技攻關,以及缺水城市為解決水污染和水資源短缺做出的努力,國內已經建成一批不同工藝、不同回用對象的城市污水回用示範工程。表1列出了華北地區部分城市污水回用工程情況統計結果。目前我國污水回用工程主要回用對象為污水處理廠內部用水、市政雜用、河道補水、綠化、工業用水等,尚未回用於地下回灌和飲用水源。北京市2001年完成的高碑店污水處理廠出水回用工程是我國目前最大的污水再生回用工程。大量的污水回用工程實踐表明:污水再生回用是解決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有效途徑。
表1華北地區部分城市污水回用情況單位:萬m3/d
4我國污水再生回用最大工程
4.1工程概況
高碑店污水處理廠回用工程是目前我國最大污水再生回用工程,該工程於1999年3月至8月完成該項目的前期研究工作,並完成了可行性研究,1999年10月完成項目立項和審批;2000年1月完成該工程的初步設計和審批工作,2月完成施工圖設計,同年4月開始施工,2001年5月完成工程施工,2001年6月完成調試和試運轉,2001年7月開始供水。
高碑店污水處理廠是目前我國最大的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為100萬m3/d。該廠污水系統流域面積96km2,服務人口240萬人,匯集北京市南部城區的大部分生活污水、東郊工業區、使館區和化工路的全部污水。該處理廠採用前置缺氧段活性污泥法工藝,即在推流式曝氣池前設置缺氧段,其目的是改善污泥性質,防止污泥膨脹。該廠出水水質水量穩定,其二級出水已接近相關的回用水水質標准。但該回用工程運轉前,高碑店污水處理廠二級出水直接排入通惠河下游,除每年約5500萬m3用於農業灌溉外,剩餘的出水每年超過3億m3沒有得到利用,這是很大的水資源浪費。為了緩解北京市面臨的21世紀城市發展和可利用水資源的矛盾,實現北京市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支持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戰略,北京市政府決定開發該廠污水資源。高碑店污水處理廠回用工程使用回用水的區域達141km2,回用水用戶涉及到工業、公園綠化、道路噴灑和沖刷、河湖補水等。
4.2工程規模和技術方案
本工程近期規模為30萬m3/d,遠期規模為47萬m3/d。在回用工程技術方案確定中盡可能地利用現有設施,以降低工程投資。具體設計方案如下:高碑店污水處理廠二沉池出水經新建泵站(規模47萬m3/d)提升後用兩條管道分別輸送到高碑店湖(規模30萬m3/d)和水源六廠(規模17萬m3/d)。送至高碑店湖的處理水通過第一熱電廠現有深度處理設施進一步處理後供該廠冷卻用水;送至水源六廠的處理水在該廠進行深度處理後,一部分通過水源六廠現有供水系統供給東郊工業區和焦化廠;一部分通過新建管道輸送到西便門和東便門。在水源六廠現有供水管道和新建管道沿線設取水口,並新建回用水支線,供市政雜用取水。
4.3回用水水質技術保障措施
由於高碑店污水處理廠建設時,國家對城市污水處理廠出水要求中還沒有氮和磷的指標控制,因此,目前該廠出水中氮和磷的含量較高,這會直接影響回用水水質,必須對該廠進行技術改造,進一步提高該廠出水水質。改造規模為50萬m3/d,即對高碑店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50萬m3/d)進行改造。該改造工程分兩步進行。第一步改造後使出水水質優於目前第一熱電廠冷卻水取水水源高碑店湖的水質,出水中BOD、COD、總磷和氨氮分別達到10mg/L、40mg/L、1mg/L和10mg/L。第二步改造使該廠50萬m3/d滿足高碑店湖Ⅳ類水體的水質要求。第一步主要改造工作量包括曝氣池改造和污泥處理系統的改造。原曝氣池為1/12為厭氧區,其餘為好氧區,改造後原池2/9為缺氧區及厭氧區(水力停留時間共為2h),其中進水端分出一停留時間為15min的強化吸附區。其餘仍為好氧區(水力停留時間7.25h)。原污泥系統中剩餘污泥泵入初沉池,其混合污泥再進污泥濃縮池濃縮後消化脫水,因濃縮污泥池停留時間較長,處於厭氧狀態,磷又被釋放出來,通過上清液回到污水中,因此達不到除磷的目的。改造後,原有濃縮池改為濃縮酸化池,濃縮酸化池上清液做為碳源排入水處理系統;將消化池上清液和脫水機濾液及沖洗水收集後進行化學除磷。
高碑店污水處理廠二級出水水質水量穩定,達到設計要求,但還不能滿足市政雜用水標准,而綠化用水和道路噴灑等市政雜用水水質對人類健康和城市環境會產生影響,因此,市政雜用水必須在回用前進行深度處理,以滿足相應標准。在設計中將深度處理選擇在水源六廠。水源六廠現有日處理能力17萬m3/d的深度處理設施,主要採用機械加速澄清、砂濾和消毒等工藝處理過程,其出水可滿足相應用戶要求。由於北京市工業結構的調整,目前該廠平均實際供水量不足5萬m3/d,尚有12萬m3/d處理能力沒有得到利用。另外,水源六廠離市政雜用水用戶較近,市政雜用水深度處理設在水源六廠利用其剩餘處理能力,可滿足市政雜用水近、遠期規模需求,在該廠深度處理後的水質能滿足市政雜用水水質要求。
4.4主要回用對象
按規劃要求,該工程近期供北京市第一熱電廠冷卻循環用水20萬m3/d,遠期供北京市第一熱電廠冷卻循環用水30萬m3/d。近期通過北京市水源六廠供東郊工業區和焦化廠5萬m3/d,供城市綠化、道路噴灑和沖刷、市區河道景觀用水等市政雜用水共5萬m3/d。遠期通過水源六廠供工業和市政雜用水水量將擴充到17萬m3/d。
4.5主要工程內容和投資
本工程總投資3.6億元,其中征地拆遷費約1億元,工程費用為2.18億元,工程建設內容主要為:
(1)高碑店污水處理廠內47萬m3/d的泵站一座。
(2)高碑店污水處理廠改造。
(3)高碑店污水處理廠至高碑店湖輸水管:DN1800mm,長1480m。
(4)高碑店污水處理廠至水源六廠管道:DN1400mm,長4766m。
(5)市政雜用水配水管:DN1200mm,長6791m;DN1000mm,長1431m;DN800mm,長4615m;DN600mm,長2845m;D=500mm,長2880m。
(6)水源六廠改造:包括深度處理設施改造、蓄水池清淤和護砌、污泥池擴建、供水泵站改造、進出水口的改造、增加自控和電氣設備等。
(7)園林供水支線管道。
4.6工程效益
該工程每年可節約清潔水資源16673萬m3,節約自來水3650萬m3/a,相當於節約了建設一座10萬m3/d的自來水廠的投資4億元。該工程達到了開源節流的目的,為北京市城市綠化面積擴大和道路噴灑壓塵創造條件,對環境綜合治理具有較大的作用,環境的改善還會帶來了周圍地區的土地增值。該工程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北京市水資源短缺的矛盾。該工程的巨大經濟和環境效益,推動了北京市節水和污水再生回用工作。目前北京已完成污水再生回用規劃,7個污水回用工程正在進行施工或做前期工作。北京市的污水再生回用實踐表明:污水再生回用符合環境保護和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戰略,是解決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有效途徑。
5結論
我國是一個水資源貧乏的國家,隨著經濟發展和城市化進展的加快,水資源短缺的矛盾已經成為我國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和管理中亟待解決的問題。我國水資源可持續利用面臨水資源總量不足、分布不均、水利用率低和水污染等問題,實現我國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出路在於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應根據我國水資源特點進行水資源合理利用和配置,變「以需定供」的傳統開發模式為量水而行、以水定需的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模式,根據水資源承載能力,對經濟結構進行戰略調整;同時,應繼續發展節水技術,減少生產過程的水資源浪費,大力發展污水處理和再生回用工作,提高污水處理率和處理效果。污水再生回用可以減少污染物總量,增加供水能力,是經濟可靠的開源節流措施。幾年來污水再生回用實踐表明:污水再生回用能有效地緩解城市水資源短缺,是實現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有效途徑。
5. 水污染問題開題報告
水污染問題開題報告
水污染問題已經波及到全世界了,下面是我整理的水污染開題報告,歡迎大家認真閱讀。
一、選題的目的及研究意義
伴隨著經濟發展、人口增加、城鎮化進程的步伐加快,我國取得了舉世矚目的驕人成績,然而隨之而來的是各種污染現象、污染事故的發生,大氣、水體、雜訊等污染嚴重影響著人們的生活,制約著社會的進步。在各類污染中,水污染和人們的關系最為密切,我們的水資源嚴重短缺並遭受著各類污染的侵襲,降低了水體的使用功能,嚴重破壞了生態環境,影響了人們的生活,社會的發展,因此,解決水污染問題成為一項十分重要的課題。近年來各種類型、各種規模的污水處理廠的建立,能夠有效地減少水污染的發生,有利於進行污水的集中處理。城市的生活污水能夠有序的排進處理廠處理,減少受納河流的自凈負荷。
一些工廠、公司的生產污水有路可去,減少了工廠的運行負擔,使一些小工廠在新的環境要求下能夠繼續運行下去,有利於城市工業可持續發展。綜合各方面的因素考慮,污水處理廠的建立是解決水污染問題的一種最為有效的`方法。
對城市污水進行處理,通過工藝流程的設計和各環節的處理,使污水達到排放標准,保護環境,保障人們健康生活。該市人口較多,污水處理量較大,水中含氮磷及有機物較多,因此需建設污水處理廠對該市的污水進行處理,並且所選擇的工藝必須能夠有效解決水中有機物的處理。據此在設計中,應提出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流程以及處理過程中各構築物的類型與數量,進行處理設備及構築物的工藝設計計算並繪制污水處理廠平面圖、高程圖及主要構築物單體平、剖圖。
二、國內外相關領域的研究現狀、發展趨勢等
1 活性污泥法
國內外城市污水處理廠目前普遍採用的工藝有:SBR間歇式活性污泥法、循環式活性污泥法(CAST或CASS)、AB法、A/O生物脫氮活性污泥法、A2/O生物脫氮除磷工藝、氧化溝法(循環混合式活性污泥法)等工藝。
⑴ SBR法(Sequencing Batch Reactor)
序批式反應池(SBR)屬於“注水—反應—排水”類型的反應器,其操作流程由進水、反應、沉澱、出水和閑置五個基本過程組成,所有處理過程都是在同一個設有曝氣或者攪拌裝置的反應器內依次進行,混合液始終留在池中,從而不需另設沉澱池。曝氣池兼具沉澱的作用,厭氧、好氧也在同一池進行。通過調節每個工序的時間,可達到除磷脫氮的效果。其工藝系統組成簡單;耐沖擊負荷;反應推動力大,運行操作靈活;可通過計算機自動控制,易於維護管理。
⑵ 循環活性污泥工藝(cyclic activated sludge technology)
CAST工藝是SBR工藝的一種變形,池體內用隔牆隔出生物選擇區、兼性區和主反應區三個區域,整個工藝的曝氣、沉澱、排水等過程在同一池內周期循環運行,省去了常規污泥處理工藝中的二沉池和污泥迴流系統。其建設費用、運轉費用低;有機物去除率高;污泥產量低、性質穩定;運行管理簡單,不易發生污泥膨脹。
⑶ AB法(Adsorption—Biooxidation Process)
吸附—生物降解工藝,簡稱AB法,整個污水處理系統共分為預處理段、A段、B段三段,在預處理段只設格柵、沉砂等處理設備,A段由吸附池和中間沉澱池組成,B級由曝氣池和二沉池組成,A、B級各自擁有獨立的污泥迴流系統。該工藝處理效果穩定,具有抗沖擊負荷能力。
⑷ A2/O法
A2/O法同步除磷脫氮機制由兩部分組成:一是除磷, 污水中的磷在厭氧狀態下釋放出聚磷菌,在好氧狀況下又將其更多吸收,以剩餘污泥的形式排出系統。二是脫氮,缺氧段由於兼性脫氮菌的作用,利用水中BOD 作為氫供給體將來自好氧池混合液中的硝酸鹽及亞硝酸鹽還原成氮氣逸入大氣,達到脫氮的目的。其總的水力停留時間少於其他同類工藝;在厭氧(缺氧)、好氧交替運行條件下,絲狀菌不能大量增殖,無污泥膨脹之慮,SVI值一般均小於100;污泥中含磷濃度高,具有很高的肥效;運行中勿需投葯,運行費用低。若降低污泥濃度、壓縮污泥齡、控制硝化,以去除磷、BOD5和COD為主,則可用A/O 工藝。
⑸ 氧化溝法
氧化溝是延時曝氣法的一種特殊形式,一般採用圓形或橢圓形廊道,池體狹長,深度較淺,在溝槽中設有機械曝氣和推進裝置,池體的布置和曝氣、攪拌裝置都有利於廊道內的混合液單向流動。多數情況下,氧化溝系統需設二沉池。在流態上介於完全混合和推流之間,有利於活性污泥的生物凝聚作用,而且可以將其區分為富氧區、缺氧區,有以進行硝化和反硝化,取得脫氮的效果;可考慮不設置初沉池,原污水經過格柵和沉砂池預處理,已經有效防止污水中無機沉渣沉積,有機性懸浮物在氧化溝內能夠達到好氧穩定的程度;BOD負荷低,因此對水溫、水質、水量的變動有較強的適應性,污泥產率低,具有較大的脫氮潛力,運行費用較低。
2 生物膜法
生物膜法包括生物濾池、生物轉盤、生物接觸氧化池、曝氣生物濾池及生物流化床等工藝形式。通過微生物附著生長在濾料或填料表面上,形成生物膜,污水與生物膜接觸後,污染物被微生物吸附轉化,污水得到凈化。目前所採用的生物膜法多數是好氧工藝,其對水質、水量變化的適應性強,處理效果好,同其他方法組合應用可實現更高效率的處理效果。
3 UNITANK法
UNITANK工藝是一種三溝式氧化溝的變形,它是由三個矩形組成的,其中兩側的矩形池即可做曝氣池,又可做沉澱池,中間一個矩形池只做曝氣池。污水可以進入三個池中的任意一個,採用連續進水、周期交替運行。在自動控制下使各池處在好氧、缺氧及厭氧的交替狀態下,實現有機物及氮磷的去除。但它的容積利用率低,設備閑置率高,除磷功能差,並且不適用於大型的城市污水處理廠。
4 生物處理法新進展
無論是好氧處理技術還是厭氧處理技術,生物法都可以利用微生物的新陳代謝,以污染物質為營養,實現對污染物質的降解。它的二次污染小,對生活污水的處理有著自己獨特的優勢。隨著工藝生產技術的發展,污水中成分更加復雜,有機物質更難降解,這就必然要求進行處理工藝的改革。
⑴ 活性污泥法的新發展
通過長期的研究實踐,活性污泥法已成為一種比較完善的工藝,目前對活性污泥法的改進主要是在曝氣方式上的改進,或是朝多功能方向發展,將活性污泥法與其他工藝相結合,提高處理效果。用常規手段很難再生物學上有較大的發展,目前對活性污泥法的重點研究方向主要是膜分離技術和分子生物學技術的應用。
⑵ 生物膜處理法的新進展
目前在普通生物膜法的基礎上,出現了高負荷生物濾池、塔式生物濾池、生物轉盤和生物接觸氧化等。近幾年來,又出現了一些新型的生物膜法處理技術,如生物流化床,活性生物濾池,另外還有空氣驅動的生物轉盤、生物轉盤和曝氣池相結合、藻類轉盤等。由於生物膜法的生態系統中可以生長藻類、後生動物等,甚至可以生長硝化菌及反硝化菌等,因此可以用來脫氮等。
⑶ 厭氧生物處理法的新發展
厭氧生物處理法是利用厭氧微生物在無氧的條件下對有機物進行降解的技術。由於處理效率低、處理速度慢,且厭氧菌對環境要求嚴格不易控制等缺點,厭氧生物處理法一直處於污泥處理階段。近年來,由於能源危機及嚴重的環境污染,厭氧生物處理由於其產物具有能源物質而得到人們的重視,一大批新的厭氧生物處理技術相繼誕生,如厭氧生物濾池、厭氧轉盤、厭氧流化床法,以及上流式厭氧污泥反應器(UASB)等,厭氧生物處理法正朝著能處理低濃度有機污水,能夠脫氮除磷,運行維護簡單費用低的方向發展。
三、對本課題將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及解決問題的思路與方法、擬採用的研究方法(技術路線)或設計(實驗)方案進行說明
(一)、原始資料
(1)污水水質
CODmg/L BOD5 mg/L SS mg/L 總磷 mg/L pH 色度
處理前 420 220 200 8 6~9 ≤ 30倍
處理後≤ 60≤ 20≤20≤1.56~9≤30倍
(2) 基本資料
某城鎮現有常住人口90000人。該鎮規劃期為十年(2005-2020),規劃期末人口為120000人,生活污水排放定額為250升/人·天,污水處理廠排放標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預計規劃期末鎮區工業污水總量為20000噸/日,同時,要求所有工業廢水排放均按照《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CJ18-86)執行。現規劃建設一城市污水處理廠,設計規模為50000噸/日,污水處理廠排放標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氣象及水文資料風向:多年主導風向為東南風。水文:降水量多年平均為每年728mm;蒸發量多年平均為每年1200mm;地下水位,地面下6~7m。年平均水溫:20℃。廠區地形污水廠選址區域海拔標高在19~21m左右,平均地面標高為20m。平均地面坡度為0.3%~0.5% ,地勢為西北高,東南低。
(二)本課題研究方案
本項目污水處理的特點:(1)污水以有機污染物為主,BOD/COD=0.52>0.3,可生化性較好,重金屬及其他難以生物降解的有毒有害污染物一般不超標;(2)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指標BOD、COD、SS值都比較低,屬普通城市污水;(3)進水中總磷含量高於污水綜合排放標准一級標准,需添加除磷工藝。針對以上特點,以及出水要求,現有城鎮污水處理技術的特點,以採用生化處理最為經濟。由於總磷超標,處理工藝尚用除磷。根據處理規模(5萬噸/天),進出水質﹑出水質要求,污水處理廠既要求有效地去除BOD5,又要求對污水中的COD﹑磷進行適當處理。本課題可供選擇的工藝:如A2/O 工藝,A/O 工藝,SBR 及其改良工藝,氧化溝工藝,以及水解好氧工藝,生物濾池工藝等。
四、有關參考文獻資料
1.高廷耀,顧國維,周琪主編。水污染控制工程。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2.張自傑主編。廢水處理理論與設計。北京: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3
3.李圭白 張傑主編。水質工程學。北京: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5
4.金兆豐 余志榮主編。污水處理組合工藝及工程實例。北京:化學工藝出版社,2003
5.組織編寫(第二版)。水處理工程典型設計實例。北京:化學工業出版社,2004
6.南國英 張志剛主編。給水排水工程專業工藝設計。北京:化學工業出版社,2004
7.韓洪軍主編。污水處理構築物設計與計算。哈爾濱:哈爾濱工業大學出版社,2002
8.婁金生主編。水污染治理新工藝與設計。北京:海洋出版社,1999
9.王凱軍主編。城市污水生物處理新技術開發與應用。北京。化學工業出版社。2001.
10.謝新民,張海慶,尹明萬主編。水資源評價及可持續利用規劃理論與實踐。鄭州:黃河水利 出版社,2003
11. 程傑瑢,周琪,蔣文舉主編。環境工程設計手冊。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12. 鞠興華,王社平,彭黨聰.城市污水處理廠設計進水水質確定方法探討[J].中國給水排水,2007,23(14):35一44.
13張波.生物脫氮除磷工藝系統的幾個重要問題[J].青島建築工程學院學報,1998,21(1):16~19
14張波,高廷耀.倒置A2/0工藝的原理與特點研究.中國給水排水[J],2000,16(7):11~15
15.崔玉川等.城市污水廠處理設施設計計算。北京:化學工業出版社,2003
;6. 工廠對外排放的廢水需要檢測什麼,有沒有環保顧問可以解答。
廢水污水檢測主要是對企業工廠在生產工藝過程中排出的廢水、污水和水生物檢測的總稱。科標檢測面向各類企業提供專業的廢水污水檢測,為企業污水廢水處理提供可靠的數據依據。
廢水(wastewater)是指居民活動過程中排出的水及徑流雨水的總稱。它包括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和初雨徑流入排水管渠等其它無用水,一般指經過一定技術處理後不能再循環利用或者一級污染後制純處理難度達不到一定標準的水。
工業廢水排放標準是按行業來制定的:
■ 《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44-2008)》
■ 《海洋石油開發工業含油污水排放標准(GB4914-2008)》
■ 《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4287-92)》
■ 《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7-92)》
■ 《合成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8-2001)》
■ 《鋼鐵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6-92)》
■ 《航天推進劑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374-93)》
■ 《兵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470.1~14470.3-2002)》
■ 《磷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5580-95)》
■ 《燒鹼、聚氯乙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5581-95)
■ 《皂素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 20425-2006)》
■ 《煤炭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 20426-2006)》
如果您需要檢測可以咨詢青島科標謝謝
7. 青島民用自來水多少錢一噸,污水處理費多少錢一噸
自2015年9月1日起來,居民用戶綜合水價由現自行每立方米2.50元調整為按三檔分階梯計價,其中,污水處理費由現行每立方米0.70元調整為1.00元。
居民第一階梯戶年用水量不超過144立方米(含),綜合水價為每立方米3.50元(含污水處理費1.00元);第二階梯戶年用水量144—204立方米
(含),綜合水價為每立方米4.65元(含污水處理費1.00元);第三階梯戶年用水量204立方米以上,綜合水價為每立方米8.00元(含污水處理費
1.00元)。階梯水量以年為計價周期,周期之間不累計、不結轉。
居民每戶按4人口計,超過4人的,每增加1人,年水量基數增加36立方米,具體人數及水量增加的認定程序,由供水企業在制定居民階梯水價實施細則中予以明確。
對市內三區執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非居民用戶(包括部隊、學校、托幼、社會福利場所及社區服務設施中非經營部分等用戶),不實行階梯水價,綜合水價為每立方米3.70元(其中自來水價格每立方米2.70元,污水處理費為每立方米1.00元)。
8. 青島市黃島區水費收費標准
青島水費價格分為居民用水價格、執行居民水價的非居民用戶用水價格、非居民用水價格、特種行業用水價格。
青島水價收費標准
一、居民用水
按照滿足不同用水需求,將居民用水量及價格分為三檔:第一檔,居民戶年用水量<144m3,水價為3.50元/m3(其中,自來水價格為2.50元/m3,污水處理費為1.00元/m3)。第二檔,144<居民戶年用水量<204m3,水價為4.65元/m3(其中,自來水價格為3.65元/m3,污水處理費為1.00元/m3)。第三檔,居民戶年用水量>204m3,水價為8.00元/m3(其中,自來水價格為7.00元/m3,污水處理費為1.00元/m3)。
註:居民階梯水量每戶按4人口計,超過4人的,每增加1人,年水量基數增加36立方米。用戶需要到海潤集團營業網點辦理增量手續。
二、執行居民水價的非居民用戶用水(部隊、學校、托幼、社會福利場所及社區服務設施中非經營部分等用戶)執行居民水價的非居民用戶用水價格為3.70元/m3(其中,自來水價格為2.70元/m3,污水處理費為1.00元/m3)。
三、非居民用水(船舶用水、基建用水、旅館飯店用水、其他單位用水)非居民用水價格為5.40元/m3(其中,自來水價格為4.00元/m3,污水處理費為1.40元/m3)。
四、特種行業用水(洗浴<大眾洗浴除外>、洗車用水、高爾夫球場用水)特種行業用水價格為17.40元/m3(其中,自來水價格為16.00元/m3,污水處理費為1.40元/m3)。
青島水費繳費方法:
1、通過支付寶繳費,打開支付寶,進入生活繳費即可進行繳費。
2、通過微信繳費,打開微信,點擊支付,然後進入生活繳費即可進行繳費。
3、可自行到所轄營業分公司進行繳費。
青島市自來水價格:居民生活用水2.50(含污水處理費0.70)含部隊、學校、托幼所、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生活用水;基建用水5.05(含污水處理費1.25)污水水質不達標者1.35元/立方;船舶用水5.00不收污水處理費;基數內3.35(含污水處理費1.25,下同)污水水質不達標者1.35元/立方米,下同超基數50%以內3.85;旅館、飯店(階梯式)超基數50%以外4.45;大眾(普通)浴池3.85;
9. 青島市城市污水排放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污水排放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設施正常運行,控制城市水污染,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市南區、市北區、四方區、李滄區(以下稱市內四區)和嶗山區、城陽區、黃島區及各縣級市(以下統稱各縣級市)的城區。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城市污水排放,是指排水戶向城市排水設施排放生產經營廢水和生活污水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排水戶,是指向城市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
本辦法所稱城市排水設施,是指城市排放污水和雨水的管網、泵站、污水處理廠、污泥最終處置設施,以及用於接納、輸送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溝渠、河道等設施。第四條市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市的城市污水排放管理工作。其所屬的排水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市內四區的城市污水排放管理工作。
各縣級市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門主管轄區內的城市污水排放管理工作。
環保、水利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依法做好城市污水排放管理的有關工作。第五條在城市排放污水管網覆蓋區域,凡具備向城市排水設施排放污水條件的排水戶排放污水,應當按照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納入城市排放污水管網排放,不得任意排放。
禁止下列行為:
(一)擅自向城市排水設施排放污水;
(二)將污水排入城市排放雨水管網;
(三)向城市排水設施超標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或含有固體物質的污水。第六條排水戶排放污水的水質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和行業排放標准。向城市排放污水管網排放污水的,還必須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
排水戶排放污水水質的檢驗,由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監測機構承擔。第七條排水戶在向城市排水設施排放污水前,應當持下列資料到市排水管理機構或各縣級市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稱排水管理部門)辦理污水排放手續:
(一)排水申請;
(二)排水平面布置圖;
(三)水質、水量數據資料。第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水管理部門可以辦理污水臨時排放手續:
(一)排放的污水水質暫不符合排水標准,但不至於對城市排水設施造成嚴重危害,且在1年內能夠完成治理,達到規定排放標準的;
(二)因建設工程需要,在施工期限內需要臨時向城市排水設施排水的。第九條排水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排水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對符合規定條件的,辦理污水排放手續。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辦理污水排放手續,並向當事人說明理由。第十條排水戶應當做好排放污水水質、水量的日常管理工作,並接受排水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因排放污水影響城市排水設施正常運行的,排水戶必須立即停止排放或採取其他應急措施,並向排水管理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第十一條排水戶需要變更排放污水有關事項的,應當事前到排水管理部門辦理排水變更手續。第十二條按照國家有關室外排水設計規范的規定,應當在與城市排水設施連接處設置水質采樣、流量檢測、排水控制等設施及相關標志的,排水戶應當按照規定設置。第十三條城市排放污水管網未覆蓋區域的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應當按照城市排水專業規劃的要求,自建排水設施。排放的污水經處理後應當達到國家規定的污水綜合排放標准,並按規定排入指定的區域。第十四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以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生產經營性排水的,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
(一)在城市排放污水管網覆蓋區域,已具備條件但未按規定納入城市排放污水管網排放污水的;
(二)擅自向城市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
(三)將污水排入城市排放雨水管網的;
(四)超出污水排放手續規定事項排放污水的;
(五)向城市排水設施超標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或含有固體物質的污水的;
(六)未按規定設置水質采樣、流量檢測、排水控制等設施及相關標志的。第十五條當事人對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第十六條排水管理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 2015年青島市居民用水、電、天然氣的價格分別是多少謝謝
水:居民生活(含部隊、學校、托幼園所、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生活用水):2.50元(含污水處理費0.70元/立方米)。
氣:居民類天然氣:2.40元/立方米。
電:居民生活用電根據每戶每月用電量的多少劃分階梯。居民用戶每月用電量劃分為三檔,電價實行分檔遞增。
第一檔:電量每戶每月210度及以下,電價不變,執行每度0.5469元;
第二檔,電量每戶每月210-400度之間,在第一檔電價基礎上,每度加價0.05元;
第三檔,電量每戶每月400度以上,在第一檔電價基礎上,每度加價0.3元。
「一戶一表」居民用戶按電力公司抄表周期正常交納電費,年用電量2520度及以下執行現行電價,每度0.5469元;2520-4800度部分執行二檔電量加價標准,每度0.5959元;超過4800度部分執行三檔電量加價標准,每度0.8469元。
使用量控式卡表與電力公司結算的居民用戶,以年度購電量執行上述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