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國家對排污費的徵收有什麼規章制度
關於調整排污費徵收標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改價格[2014]200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財政廳(局),環保廳(局):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務院印發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節能減排「十二五」規劃》等要求,確保實現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促使企業減少污染物排放,保護生態環境,現就調整排污費徵收標准等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排污費徵收標准,促進企業治污減排。2015年6月底前,各省(區、市)價格、財政和環保部門要將廢氣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費徵收標准調整至不低於每污染當量1.2元,將污水中的化學需氧量、氨氮和五項主要重金屬(鉛、汞、鉻、鎘、類金屬砷)污染物排污費徵收標准調整至不低於每污染當量1.4元。在每一污水排放口,對五項主要重金屬污染物均須徵收排污費;其他污染物按照污染當量數從多到少排序,對最多不超過3項污染物徵收排污費。各省(區、市)價格、財政和環保部門可以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在調整主要污染物排污費徵收標準的同時,適當調整其他污染物排污費徵收標准。鼓勵污染重點防治區域及經濟發達地區,按高於上述標准調整排污費徵收標准,充分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促進治污減排和環境保護。
二、加強污染物在線監測,提高排污費收繳率。各地要結合行業特點,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企業排放污染物種類、數量的監測,切實提高排污費收繳率。一是對已經安裝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且通過有效性審核的企業,應嚴格按照自動監控數據核定排污費。二是擴大以自動監控數據核定排污費的應用范圍。2014年底前,所有具備安裝條件的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要完成主要污染物自動監控設施的安裝並正常運行;2015年底前,國家重點監控企業中的鋼鐵、造紙、水泥等主要污染行業,實現嚴格按自動監控數據核定排污費;2016年底前,所有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均要實現按自動監控數據核定排污費。三是對排放污染物種類多、無組織排放且難以在線監控的企業,應按照環保部規定的物料衡算方法和監督性監測數據,嚴格核定排污費。四是大力推廣政府從第三方購買專業服務,由第三方負責安裝、運營和維護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確保監控數據真實、准確。五是切實加大排污費執收力度,做到應收盡收。
三、實行差別收費政策,建立約束激勵機制。企業污染物排放濃度值高於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或者企業污染物排放量高於規定的排放總量指標的,按照各省(區、市)規定的徵收標准加一倍徵收排污費;同時存在上述兩種情況的,加二倍徵收排污費。企業生產工藝裝備或產品屬於《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規定的淘汰類的,也要按照各省(區、市)規定的徵收標准加一倍徵收排污費。企業污染物排放濃度值低於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50%以上的,減半徵收排污費。各地要加強對超限值排放污染物的監測和動態甄別工作,確保差別排污收費政策落實到位。
四、加強環境執法檢查,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各級價格、財政和環保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強環境執法檢查和對排污費徵收情況的檢查,嚴厲打擊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等違法行為;堅決查處未按規定繳納排污費或者逾期不繳納的行為,並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要向社會公開企業污染物排放、排污費徵收及使用情況等信息,提高透明度。要設立熱線電話、網路舉報等平台,暢通公眾表達渠道;對舉報的違法排污,擅自減征、免徵、緩征排污費等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
各省(區、市)價格、財政和環保部門要在2015年6月底前,將調整排污費徵收標准等政策落實情況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和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和環境保護部將聯合建立排污費收繳情況季度通報制度,對不按規定落實政策的地區,將予以通報。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環 境 保 護 部
2014年9月1日
『貳』 湖南省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的內容簡介
湖南省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
省物價局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第一條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全省城鎮行政區域內產生生活垃圾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營者、城鎮居民和暫住人口等。收集、運輸、處理生活垃圾及其收費行為應當遵守本辦法規定。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城鎮,是指按行政建制設立的設市城市、鎮。各風景名勝區、獨立工礦區、城鎮化程度較高的農村(集鎮)等,可經所在縣市區人民政府批准,參照本辦法開征生活垃圾處理費。
第四條 城鎮生活垃圾是指城鎮人口在日常生活中產生或為城鎮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產生的固體廢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城鎮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包括建築垃圾和工程渣土,不包括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
第五條 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是指將零散的生活垃圾(即城鎮規劃建設的垃圾站,包括物業小區內垃圾站以及環衛主管部門提供的臨時垃圾斗的垃圾)收集運輸到指定的垃圾集中地,實行無害化集中處理過程所需的運行費用(不包括清掃保潔費用)。其成本主要包括運輸工具費、材料費、動力費、維修費、設施設備折舊費、人工工資及福利費、代收手續費和稅金等。
第六條 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堅持誰污染誰付費的原則。在本省城鎮范圍內,所有產生生活垃圾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營者、城市居民和城市暫住人口以及各類營運交通工具,均應按規定繳納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
(一)未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單位和個個,由城鎮環衛主管部門按國家《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規定予以處罰。
(二)、對城市低保對象等社會困難人群應減免優惠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也可按照不增加新的負擔、不降低生活標準的原則,由城鎮民政行政部門在安排低保補助標准時統籌考慮。
第七條 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為公益服務性收費。實行政府定價,由所在城鎮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環衛主管部門制定,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報上一級價格主管部門、環衛主管部門備案後執行。
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由縣級以上環衛主管部門組織徵收並負責相關管理工作。徵收的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應全額繳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項用於垃圾的收集、運輸和處理(不得用於環衛管理和清掃保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也不得徵收任何名目的基金和行政性收費。
第八條 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應按照補償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理成本、還本付息、合理利潤的原則制定。
制定和調整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標准應實行價格聽證。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成本應按國家規定納入價格成本監審。
第九條 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不足補償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理成本的部分,應由當地政府適當補助生活垃圾處理單位和企業。
第十條 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原則上按產生的生活垃圾量計收。實際操作上可按照方便繳費的原則,對不同的收費對象採取不同的計費辦法。
對餐廚垃圾、建築垃圾、工程渣土可另行制定收費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徵收方式由城鎮人民政府結合當地實際確定。對城鎮居民(含暫住人口)、機關、事業單位的垃圾處理費與城鎮供水價格合並計收;對生產經營單位、商業網點可以按營業收入或營業面積計收;營運交通工具(包括機動車、列車、飛機等)可以按核定的載重噸位或座位計收。
(一)為提高收繳率,降低徵收成本,環衛主管部門可以委託供水企業、交通、地稅、財政等相關部門在相應領域代扣代繳。代收單位可從收取的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中提取1%-3%的手續費,手續費具體標准,根據代征工作量等相關因素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審核,並報當地政府確定。
(二)城鎮環衛主管部門應向其委託的代征單位頒發代征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徵收委託書,明確委託的職責、收費范圍和收費標准。各受委託單位應嚴格履行代征職責,在其辦公場所醒目位置公布代征垃圾處理費的文件依據、收費項目、收費標准,並出具合法的收費票據(或單列代征項目、金額),不得擴大范圍和提高標准收費,也不得隨意減免收費。
第十二條 城鎮規劃區內的垃圾,按城鎮環衛主管部門的規定,各單位能自行收集和運輸至垃圾處理場的,應免徵收集和運輸環節的費用;無清運能力的,應全額繳納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對垃圾按規定實行分類回收、收集的,可減收一定比例的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
第十三條 城鎮居民小區清掃保潔費(含將垃圾歸集到附近垃圾站的費用)不屬於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未實施物業服務的居民小區,清掃保潔費(或稱衛生費)按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准向委託清掃保潔的居民或單位收取;已實施物業服務的居民小區,清掃保潔費(或稱衛生費)在物業服務費中列支,物業服務費不包含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
城鎮規劃建設的垃圾站(含物業小區內垃圾站以及環衛主管部門提供的臨時垃圾斗)的垃圾轉運至垃圾處理場的費用,由垃圾收集運輸企業在垃圾處理費中列支,不得轉嫁居民、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垃圾產業單位。
第十四條 城鎮環衛主管部門應盡快轉變工作職能,真正成為市場規則的制定者、市場監管者及垃圾處理服務的采購者。同時要剝離清掃保潔職能,建立健全清掃保潔工作的市場化運作機制。
清掃保潔實行企業化經營,負責城鎮街道、公共場地的清掃保潔以及開展與委託的未實施物業服務的居民小區(街道社區)、臨街門面、商業網點等其他經營單位的清掃保潔服務。
第十五條 城鎮環衛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清掃保潔和垃圾轉運處理的監督管理;並會同環保主管部門建立對垃圾處理設施及其周圍環境質量的監督檢查制度,對處理標准和服務質量不達標的,責令其限期整改並給予經濟處罰;對存在污染隱患的垃圾處理場(廠),責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達標的,暫停其經營權。
第十六條 城鎮人民政府應按照城鎮的總體規劃,合理規劃城市垃圾處理設施。要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基礎作用,改善投融資環境,拓寬投融資渠道,建立健全市場准入制度,積極探索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經營方式,鼓勵社會資金投入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營,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垃圾處理運行機制。
第十七條 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應實行企業化經營和管理,引入市場競爭機制,通過公開招投標的方式,擇優選擇有能力的企業承擔城鎮生活垃圾處理工作。
城鎮環衛主管部門應與城鎮生活垃圾處理企業簽訂垃圾處理合同,明確垃圾收集、運輸、處理各環節的責任、義務和支付處理費用標准等,切實降低處理成本,保證垃圾處理符合環保要求。
在提供合同規定的服務後方可出具生活垃圾處理費撥付意見書,相關部門根據意見書按有關規定審核後及時足額向垃圾處理企業撥付費用。
第十八條 城鎮生活垃圾處理企業及環衛部門應按照《湖南省服務價格管理條例》規定向當地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湖南省服務價格登記證》。
第十九條 城鎮價格主管部門應會同環衛主管部門建立垃圾處理及收費相關信息統計和公告制度,按規定時間向省價格、環衛主管部門報告相關信息,及時將垃圾處理費收支等有關情況向社會公告,提高城鎮垃圾處理費的徵收和使用的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條 城鎮價格主管部門應會同財政、審計等主管部門加強對垃圾處理費徵收、管理、使用的監督檢查。對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准、擴大收費范圍、重復收費、違規減免收費以及截留、擠占、挪用等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實施以後,過去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符的,以本辦法為准。
『叄』 根據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徵收管理辦法:我想問下:公益事業怎麼收費
按照「誰產生、誰付費」的原則,推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規定繳納垃圾處理費,具體收費標准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據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成本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
『肆』 如何做好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徵收工作
樓主可以參考以下內容:
2005年,是我縣創建重慶市衛生城鎮,構建城鎮市容環境衛生長效管理機制的目標年。縣政府決定召開這次動員大會,主要是進一步深化認識,統一思想,全面部署我縣衛生城鎮創建工作和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徵收工作,促進人居環境不斷優化。文秘部落 下面,我就如何做好創建重慶市衛生城鎮和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徵收工作,講三點意見。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確保創建重慶市衛生城鎮和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徵收工作順利推進
搞好生態環境的保護和建設,是重慶市委、市政府交給開縣縣委、縣政府的四件大事之一。我縣是重慶庫區最大的淹沒縣,生態環境特別是城市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的成效,對減少庫區水體污染,改善庫區發展環境,至關重要。2003年,投資近兩億元的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場投入運行,極大地改善了我縣城市人居環境。隨著趙家、長沙、溫泉、臨江等水污染防治項目的建設和運行,我縣的城市生態環境將進一步得到改善。但是,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應清醒地認識到我縣城市環境保護和建設工作,與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眾的要求相比還有明顯的差距。水環境項目建設和運營中還存在許多需要解決的問題,特別是生活垃圾處理,缺乏經費和制度保障,質量較差;城市水環境質量雖然保持了基本穩定,但形勢不容樂觀,有些地方的水污染仍然比較嚴重,社會反映非常強烈。當前,市政府已經把創建衛生城鎮,徵收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保證城市生活垃圾得到無害化處理,防治庫區水體污染,納入了庫區環境保護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們必須抓緊、抓實、抓好。
為確保創建重慶市衛生城鎮和徵收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工作目標順利實現,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原則,縣政府成立了由我任組長,宣傳部、縣政府辦、縣建委等單位負責人為副組長,縣財政局、物價局、公安局、工商局、衛生局、文廣局、漢豐鎮政府、水務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創建重慶市衛生城鎮和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徵收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面協調衛生城鎮創建和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徵收工作。領導小組在縣建委設立了辦公室,具體負責衛生城鎮創建和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徵收的日常工作。各鎮人民政府、相關部門、主要企事業單位要根據工作需要,結合本地、本部門、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實行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要以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為契機,站在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堅持以人為本,扎實抓好創建衛生城鎮和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徵收工作,讓廣大人民群眾「喝上干凈的水,呼吸上新鮮的空氣」。
二、廣泛宣傳,規范管理,努力營造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徵收工作的良好環境
2004年2月27日,市政府第24次常務會審議通過了《重慶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徵收管理辦法》,同年5月1日施行,以政府規章的形式確定了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的徵收對象、標准、費用繳納方式及管理辦法。2005年縣政府第2次常務會審議通過了《開縣貫徹〈重慶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徵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開縣府發[2005]39號),將於今年5月1日施行。目前,距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開征不到20天,時間非常緊迫,各地、各部門、各單位和具體負責徵收工作的單位,要馬上行動起來,做好開征前的各項准備工作。
(一)深入宣傳,確保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徵收政策家喻戶曉。徵收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涉及到千家萬戶群眾的切身利益。因此,要廣泛利用報紙、有線電視、廣播等新聞媒體,採取印發資料定點宣傳,到學校宣傳,將宣傳資料送到各社區居民戶等方式,廣泛宣傳徵收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的重要性、必要性,讓群眾弄清楚收費為了什麼?收來做什麼?使徵收工作得到人民群眾的理解和支持。
要通過宣傳,消除群眾存在的兩個方面認識上的誤區:一是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與物管清潔費的認識誤區。相當多的市民不理解,已經繳納了物管清潔費,為什麼還要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這是不是重復收費?實際上,居民清潔費是一種有償服務費用,用於支付物管企業或居民委託人將居民區內的垃圾逐家收集到環衛部門規定的垃圾轉運設施而發生的費用;而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屬國家規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是城市生活垃圾從垃圾轉運設施運往垃圾處理場(廠)進行無害化處理而發生的費用,專項用於垃圾處理場(廠)的建設、運行和管理。二是委託收費與搭車收費的誤區。為了降低徵收成本,部分對象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的徵收工作,分別委託給了屬地鎮人民政府、水務有限公司、自供水單位。這個委託是依據市政府的行政規章,經縣政府批準的,屬於合法的工作委託,而不是搭車收費。
(二)協調配合,確保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徵收工作落到實處。縣建委作為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徵收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定期研究、解決徵收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做好與委託代收單位的協調、溝通工作,確保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應收盡收。縣財政部門要加強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的監管,確保專款專用。縣文廣局、各鎮人民政府、相關單位,要按照縣政府的文件及今天的會議精神,組織專門力量,集中開展對居民的宣傳教育,把政策交給群眾。各代收單位,要及時研究費用徵收、管理及解繳辦法,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三)嚴格管理,確保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徵收工作規范運行。一是嚴格收費范圍和標准。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的徵收范圍和類別,《開縣貫徹〈重慶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徵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作出了明確規定,徵收標准由縣物價局、財政局按照重慶市規定的標准制定,必須嚴格執行。絕不允許超標准、超范圍收費或應收不收。各鎮政府要認真核查單元集裝戶、物業小區實際居民戶及應減免的優撫戶、特困戶、五保戶的情況,各單位要如實統計本單位的職工人數,確保應繳納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不重收、多收、少收、漏收。
二是完善徵收方式。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有利於工作的原則,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按月收取,單位和個人也可按季度或年度一次性繳納。具體怎麼繳納?縣建委要會同相關單位認真調查研究,拿出一個切實可行的辦法。漢豐鎮、鎮東鎮城鎮范圍內的居民和暫住人口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由縣建委委託縣水務有限責任公司代收。其餘建制鎮的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由縣建委委託屬地鎮政府代收。自供水單位供水范圍內的居民和暫住人口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由縣建委委託自供水單位代收。其餘單位和個人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由縣建委徵收。
三是依法實施收費行為。在徵收工作中,要嚴格按照重慶市關於收費管理的規定,出示《收費許可證》、《收費工作證》,使用規定的票據,接受當事人和市、縣行業主管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檢查。收取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必須專戶儲存、專款專用,專項用於垃圾處理場(廠)、垃圾中轉設施的建設、運行、管理,絕不允許截留、坐支。徵收所需工作經費及各鎮環衛設施建設的補助問題,縣政府將另行專題研究。
三、明確任務,落實責任,逐步建立城鎮市容環境衛生長效管理機制
2005年,縣政府與市政府簽訂了《城鎮市容環境衛生長效管理目標責任書》。按照責任書的規定,今年我縣縣城要達到重慶市衛生城市標准,建制鎮要部分達到重慶衛生城鎮標准。今天,縣政府也將與各建制鎮、相關部門、單位簽訂《城鎮市容環境衛生長效管理目標責任書》。各鎮政府、相關部門、單位,要嚴格按責任書的要求,明確工作任務和目標,落實責任,逐步建立我縣城鎮市容環境衛生長效管理機制。
(一)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城鎮市容環境衛生長效管理,要求抓好五大環境工程。即:環境清潔工程、環境規范工程、環境安全工程、環境改造工程、環境美化工程。
環境清潔工程。清理和消除城鎮道路兩側的暴露垃圾和衛生死角,使城鎮道路干凈整潔。清潔城鎮各居住小區,社會單位、城鄉結合部、背街小巷的環境衛生,使市民居住環境和工作環境有較大改善。清潔城鎮各公廁、垃圾站、果皮箱等環衛設施,做到專人管理、定時清洗、定期消毒,確保環衛設施整潔衛生。認真落實《重慶市城市水域垃圾管理規定》,加強城鎮水域垃圾管理,減少水體污染,保持水域清潔。採取強有力的措施,依法查處隨地吐痰、便溺和亂扔果皮、紙屑、煙頭及各種廢棄物,亂貼、亂掛、亂刻、亂畫街道等違法行為。
環境規范工程。取締縣城各主幹道、窗口地區的佔道攤點,規范城鎮各背街小巷的佔道攤區、集貿市場。規范經營人員的衛生行為,做到經營設施、經營時間、衛生管理「三統一」;按文明施工要求,硬化建築工地出入口,設置施工圍牆、沖洗設施、沉沙井、排水溝,加強對施工車輛帶泥上路、沿途灑漏等行為整治。
環境安全工程。加強對城鎮引水、制水和配水等各環節的監督管理,落實各項環保和防疫措施,禁止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內設置排污口、推放垃圾、停靠與供水無關的船舶和設置碼頭;強化對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管理,確保水質安全。加強對城鎮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處置的全程監督,規范建築垃圾清運,生活和醫療垃圾實施封閉清運和限時清運,嚴禁醫療廢棄物混入生活垃圾處理系統,及時對垃圾、糞便進行無害化處理,強化消毒和衛生防疫工作,確保垃圾、糞便處理場等重點場所衛生安全。
環境改造工程。著力實施縣城道路暢通工程,規范、完善人行橫道線和紅綠燈等設施,搞好人車分流,確保城市道路暢通。搞好城市道路設施改造,對已形成街(市場)的道路配備環衛設施,實施邊溝封閉,建成排水系統和人行道。對已形成人行道的路段,栽植行道樹,形成道路綠化環境。
環境美化工程。進一步加快城市綠化建設,逐步建設質量較高的城市主、次幹道綠化帶,對城市入口處的景觀地帶實施全面綠化。對城區高層建築物頂部霓虹燈廣告、字招店牌等實施環境美化工作。對主幹道、繁華地區、窗口地區,逐步實施拆牆透綠,擴大透視率。繼續大力實施燈飾工程,著力打造獨具特色的靚麗夜景。
當前,我縣城鎮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的基礎相對薄弱,要把工作重點放在五個方面。一是抓好主幹道、繁華窗口地區市容環境衛生長效管理;二是抓好支、次幹道市容環境衛生長效管理;三是抓好背街小巷、城鄉結合部、居民區市容環境衛生長效管理;四是抓好水務管理,確保安全優質供水,完成年度污水處理費徵收任務;五是狠抓水域環境衛生管理和垃圾處理工作,完成年度垃圾處置費徵收任務。
(二)落實各項工作責任。總的來講,縣建委作為城鎮市容環境衛生的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強化服務、協調、監督職能,牽頭負責我縣市容環境衛生的綜合整治工作。各鎮政府、社區居委會、居民小區要層層明確責任,落實整改措施。相關部門要協同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做好本單位和職能范圍內的市容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具體地講:
縣建委負責全縣城鎮市容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的綜合協調、監督和考核;牽頭負責建築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和「久建不完」工程的整治和拆違工地的容貌管理,主幹道的行道樹、綠帶、城市公園綠地等的整治,城區市政設施的管理和維修,城區主次幹道的環境衛生、清掃保潔、垃圾清運、流域垃圾的治理和市容環境衛生方面的執法工作。
縣國土房管局牽頭負責各類「久劃不建、久拆不建、久拆不完」工程的整治。縣工商局牽頭負責設置市場內垃圾臨時存放箱,市場的清掃保潔、垃圾清運及市場監管和執法工作,配合縣建委對佔道攤區的整治。縣公安局牽頭負責道路暢通工程,會同環保局負責汽車尾氣的整治。縣交通局負責城市過境道路的日常清掃保潔及垃圾清運,城市過境道路(含委託建委管理地段)的路面、排水溝、地凼的清污及維修,車站的清掃保潔、設置果皮箱及公廁管理。縣環保局負責建築施工雜訊、餐飲油煙等的整治,牽頭負責城區運輸易揚塵物質車輛密閉加蓋運輸實施工作。縣愛衛辦牽頭負責搞好愛國衛生運動和受理市民衛生問題投訴的治理。縣民政局負責路牌的規范工作。縣教委負責校園周邊環境的整治和教育學生要講清潔、愛衛生、爭當文明市民。縣文廣局負責搞好各類文化娛樂場所的整治。縣衛生局牽頭負責對城區各醫院的醫療垃圾進行清運和無害化處理。
漢豐鎮負責轄區內的社區居委會、背街小巷的環境衛生、清掃保潔及門前三包的管理。其他各建制鎮負責轄區內的鎮容鎮貌、環境衛生、道路的清掃保潔、垃圾清運、沿河垃圾的治理、醫療垃圾無害化處理及門前三包工作。各社區居委會要積極作好協調配合工作,抓好職能范圍內的市容環境衛生整治工作。
(三)嚴格考核獎懲。對各建制鎮和相關部門、單位職責范圍內市容環境衛生綜合整治的情況,特別是長效管理目標的落實到位情況,要加強督查督辦和考核獎懲。對市容環境衛生長效管理目標落實到位,成績顯著的單位要通報表彰,並給予適當的(本文權屬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請登陸www.網路.com查看)物質獎勵;對工作不到位,流於形式,考核不達標的單位,要進行通報批評,在政府城市管理目標責任制項目中予以扣分。要通過嚴格的過程督導和考核獎懲,確保我縣創建重慶市衛生城鎮工作目標順利實現,並逐步建立起城鎮市容環境衛生的長效管理機制。
同志們,市容環境衛生關乎千家萬戶的身體健康,關乎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乎我縣對外開放的形象,是全縣經濟社會生活中的大事,馬虎不得,必須做好。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落實好工作責任,研究好工作措施,把城鎮市容環境衛生及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徵收工作落到實處,抓出成效,還人民群眾一片藍天碧水。
蓮山課件 原文地址:http://www.5ykj.com/Article/ldjhcjhb/10394.htm
『伍』 湖南省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的基本信息
HNPR-2010-01023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
省物價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湖南省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省物業價、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制訂的《湖南省城填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當地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陸』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收取要求
下面的文件一般只規定了可以收費,具體標准一般是當地制定。
收取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依據有1、《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建設部第157號令)規定:國家對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理服務實行收費制度。2、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建設部、國家環保總局《關於實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促進垃圾處理產業化的通知》(計價格2002872號)3、各個城市根據當地的具體情況制定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徵收標准"。一般的城市生活垃圾是按每戶收取的。臨街的門面有的是按實際面積收取,注意這里說的是生活垃圾,所以和是否是營業面積無關。你有權要求城管就收費出示相關依據,你自己也可以到當地的政務網站上查詢,現在實行政務公開,這些文件應該都可以查得到。
『柒』 關於垃圾處理費如何收取
垃圾處理費徵收參考《惠州市區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捌』 徐州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徵收和管理暫行辦法的內容主體
徐州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徵收和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完善我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加快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資源化、減量化處理步伐,提升城市生態環境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國家計委、財政部、建設部、國家環保總局關於實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促進垃圾處理產業化的通知》(計價格[2002]872號)、《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建設部第1 57號令)、《江蘇省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蘇價工[2009]60號)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中產生或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不包括建築垃圾、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等)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用於補償城市生活垃圾實行無害化集中處理所產生的收集、運輸和處置費用。
第三條 按照「污染者付費」的原則,本市市區范圍內的機關、事業單位、部隊、社會團體、學校、企業(包括省、部屬單位、外地駐徐單位、各類企業,以下簡稱「單位」)、城市居民(含常住人口、暫住人口,以下簡稱「住戶」)和個體工商戶,均應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
第四條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為行政事業性收費,由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徵收。其收費標准由市物價局會同市財政局、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核定,報市政府批准後執行,並報省級價格、財政、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條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徵收,應本著簡便、有效、易操作的原則,按不同的收費對象採取不同的計費方法。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可按月或一次性計收。具體收費標准為:
(一)住戶按戶計價定額徵收,按每戶每月4元的標准收取,由住戶負擔。對已實施物業管理的住戶,由物業管理企業負責責任區內的環境衛生工作,並將生活垃圾集中運至轄區市容環衛部門指定的垃圾中轉站,市有關部門根據物業管理企業運送的垃圾量,實行計量補償。物業管理企業應根據收取的補償款,對現行物業收費標准作適當調整(或由業主委員會決定其用途)。在條件成熟的居民小區,推行生活垃圾分類袋裝化試點,對成效比較明顯的,在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徵收上,採取「先征後返」的方式予以獎勵。
(二)單位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在職人數計價定額徵收,按每人每月3元的標准收取,由單位負擔;大中專院校、職業教育學校的在校學生按每人每月1.5元的標准收取,由單位負擔。
(三)個體工商戶按從業人數計價定額徵收,按每人每月3元的標准收取,由個體工商戶負擔。
(四)建築施工單位按承包工程總造價的萬分之四收取,由建築施工單位負擔。
(五)部分行業收費標准:
1.賓館、招待所行業,根據其實際床位數,每個床位每月按6元收取,其中餐飲、桑拿、娛樂部分按相應標准另收,由經營者負擔。
2.餐飲、桑拿、歌舞廳、美容美發等相關餐飲娛樂行業,按營業面積每月每平方米1元收取,由經營者負擔。
3.農貿市場及未辦理稅務登記的專業市場、長途汽車客運點(國有、社會)按實際產生垃圾量每噸40元收取,由主辦或經營管理單位負擔。
4.家庭裝潢和修繕房屋產生的垃圾,按房屋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元的標准收取,由住戶負擔。
第六條 按照有利於提高收繳率、降低收費成本以及方便繳費的原則,由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具有公共管理或社會服務職能的機構代收,並簽訂委託收費協議書。具體為:
(一)使用自來水的住戶由城市供水企業在住戶繳納水費時代收。
(二)屬市、區財政撥款范圍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由市、區財政部門徵收,其餘單位由市地稅局在單位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時代征。
(三)登記注冊的個體工商戶由市地稅局在其申報稅或辦理減免稅時代征。
(四)建築施工單位由市城鄉建設局在其辦理建築施工許可證時代征。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新城區范圍內的建築施工單位分別由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新城區管委會代征。對未辦理(或不辦理)建築施工許可證的建築施工單位,由市地稅局在其開具營業稅發票時代征。
(五)大中專院校、職業教育學校的在校學生、部分行業、未納入自來水收費系統的住戶和未登記注冊的個體工商戶由轄區政府徵收。
(六)其他未包含的單位和個人,由市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徵收方式,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
第七條 代征代收單位可從收取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中提取4%的手續費。
第八條 對總工會、民政部門認定的特困戶、低保對象等社會貧困人群,採取「先征後返」的方式,免徵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對持有大學生創業證的大學生創業的企業,採取「先征後返」的方式,免徵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三年。對用水量累計未達到5噸的住戶,免徵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
第九條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徵收和管理:
(一)市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向市物價部門申辦收費許可證,同時與其委託的代征代收單位簽定委託書。代征代收單位不得擴大收費范圍和提高收費標准,嚴禁隨意減免收費。
(二)徵收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資金全額繳入市財政專戶,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
(三)收取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專項用於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運輸和處置等方面。對實際收繳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一部分用於支付垃圾焚燒、填埋等處置費用,另一部分由市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按照各區送往垃圾處理廠的垃圾量比例,定期撥付各區市容環衛部門,用於彌補生活垃圾的收集、運輸費用。
(四)市財政、審計、監察、物價、市容環境衛生等部門要依法加強對垃圾處理費徵收、管理、使用和財政票據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專款專用。對違反規定自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准,擴大收費范圍,重復收費,隨意減免,擅自截留挪用等行為,依法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五)單位和個人委託環境衛生作業單位承擔的有償服務,其收費作為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具體標准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按照合理補償成本、適當盈利的原則核定。
第十條 市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會同市物價、財政部門建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徵收和使用定期統計和公告制度,及時將有關情況向社會公告,提高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徵收和使用的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一條 產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單位、住戶和個體工商戶等,未按本辦法並在催繳後仍拒絕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規定,對單位處以應交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3倍以下且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對住戶和個體工商戶處以應交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3倍以下且不超過1000元的罰款,並可由徵收機關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二條 各縣(市)、賈汪區、銅山區經所在地縣(市)區級人民政府批准,可參照本辦法開征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
第十三條本辦法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我市以前下發的涉及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的相關文件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本辦法執行。
『玖』 求《湖南省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
湖南省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2010年6月頒布)_環衛科技網 http://www.cn-hw.net/html/14/201007/16682.html
『拾』 污水處理費是什麼
污水處理費是按照「污染者付費」原則,由排水單位和個人繳納並專項用於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的資金。
《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四條 污水處理費屬於政府非稅收入,全額上繳地方國庫,納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實行專款專用。
第五條 鼓勵各地區採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共同參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合理分擔風險,實現權益融合,加強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質量和運營效率。
第六條 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應當接受財政、價格、審計部門和上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10)城鄉污水垃圾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早在2007年,濟南就已根據省政府相關要求,制定出《濟南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至今一直按此要求實施。
「這一辦法主要確定了該費用徵收主體是市市政公用局,徵收范圍是全市城區范圍內所有用水戶,同時確定了『收支兩條線』的原則。」
市政公用部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用水戶將污水處理費繳到銀行,再由銀行通過自動分離系統將這部分費用分流到財政專用賬戶,實現專款專用,專門用來對城市污水處理設施進行運行、維護和管理等。
據了解,濟南目前每年徵收的污水處理費基本穩定在1.5億元左右,但仍不能完全滿足相關設施的運行和管理成本投入。
2015年2月,山東省住建廳發布信息,鼓勵各地區採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共同參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目前濟南的水質凈化一至四廠,及高新區水質凈化廠,均是採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