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分为一级标准A、一级标准B、二级标准、三级标准四个等级。
1. 一级标准A主要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水需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时,应执行一级标准A。此外,当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湖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域时,也需执行一级标准A。
2. 一级标准B适用于排入GB3838地表水III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以及GB3097海水二类功能水域的情况。
3. 二级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IV、V类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III、IV类功能海域的情况。
4. 三级标准适用于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这些污水处理厂应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指标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并执行三级标准。同时,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
5. 生活污水排放的方式和方法:城市的生活污水、其他工业污水以及医院污水等,通过排污管汇集至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排放至江河湖海。而雨水等则可直接排放,无需处理。
Ⅱ 污水处理达到什么样的标准才能排放
城市中工业单位和污水处理厂的污水需达到以下标准才能排放:
工业单位: 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要求。 特定行业需遵循各自行业的排放标准。 排放至GB3838Ⅲ类水域需达到一级标准。 排放至GB3838Ⅵ、Ⅴ类水域需达到二级标准。 若排放至已设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则需达到三级标准。
城市污水处理厂: 需依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执行。 排放至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或半封闭水域需达到A标准。 排放至GB3838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需达到B标准。 排放至GB3838Ⅵ、Ⅴ类水域适用二级标准。 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可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
这些标准的设定旨在保护水体环境,确保水质符合人类生活、工业用水及生态需求。
Ⅲ 污水处理排放标准
污水处理排放标准主要根据排放水域的水质要求和接收污水的处理设施来确定,具体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标准: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这些标准的制定旨在保护水环境,确保污水排放不会对接收水体造成不良影响。在实际操作中,污水处理设施需要根据所在地的具体水质要求和环保政策,选择并执行相应的排放标准。
Ⅳ 污水一级二级三级排放标准
污水一级二级三级排放标准如下:
1、排入GB3838三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2、排入GB3838中五、六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3、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穗轿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五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或者地方的经济、技术条件,适时修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六条
防治水污染应当按流域或者按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水行政等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准。
前款规定外的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根据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本地实际情况,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等部门和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编制,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核,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县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根据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本地实际情况,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等部门编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经批准的水污染防治规划是防治水污染的基本依据,规划的修订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依法批准的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水污染防治规划。
污水处理的流程是什么
1、主要去除污水中呈悬浮状态的固体污染物质,物理处理法大部分只能完成一级处理的要求。经过一级处理的污水,BOD一般可去除30%左右,达猜桐肆不到排放标准。一级处理属于二级处理轮陆的预处理;
2、主要去除污水中呈胶体和溶解状态的有机污染物质,去除率可达90%以上,使有机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悬浮物去除率达95%出水效果好;
3、进一步处理难降解的有机物、氮和磷等能够导致水体富营养化的可溶性无机物等。主要方法有生物脱氮除磷法,混凝沉淀法,砂滤法,活性炭吸附法,离子交换法和电渗析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