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船舶压载水系统的船舶压载水处理系统
因为船舶压载水的无控制排放对海洋生态、公众健康造成严重危害,2004年,国际海事组织(IMO)通过了《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旨在防止船舶压载水排放引起的外来物种入侵,病原体传播导致的环境、人类健康、财产及资源方面损害。“公约”规定,从2009年起新造船舶必须安装压载水处理设备,并对现有船舶实施追溯,到2017年所有远洋船舶均须安装压载水处理设备。否则,公约生效后就不能驶入IMO成员国港口,违反公约将面临制裁和处罚。随着“压载水公约”生效日期的临近,世界各国都在加紧研发船舶压载水处理技术。截至目前,国外研发机构共30余家,已有13家研发机构获得IMO初步批准,其中瑞典、德国、韩国及挪威已获最终批准。
我国现拥有占世界总吨位3.4%的庞大船队,我国又是造修船大国,拥有一个巨大的船舶关键设备市场,同时,国际市场也蕴含巨大潜力。
压载水处理技术的产业化不仅是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而且对提高国产船舶关键设备装船率、提高航运业和造修船业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海军自主装备建设意义也十分重大。
⑵ 压载水测量有哪些要求
1.排空法。
将测量管堵塞的压载水舱内的水排空,但鉴于压载水舱有呆存水的存在,排空后应要求船方打开压载水舱盖进行验证,确保该舱确实已经完全排空后方可将此压载水舱的压载水量作为空舱处理。如遇压载水舱呆存水不能排净滞留量多且不可测算则不宜使用本法。排放压舱水还应注意需经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同意并实施了卫生处理后方可排放压舱水。
2.满舱法。
要求船方将测量管堵塞的压载水舱打满,此时可按照压载水舱容表满舱容积计算。但如压载水舱是顶边舱,应要求船方将压载水测量管封紧后压水,直至该舱压载水从压载舱前部高处的空气管溢出为止,因为船舶通常处于纵倾状态,即使水从测量管冒出,但可能还是没有达到真满。
3.不变法。
如在首次水尺计重就发现压载水舱测量管堵塞,可要求船方将该舱压载水保持原状直至末次水尺计重结束,也就是首末两次水尺计重时该舱压载水量一样,这样该舱压载水就不受影响,但需责令船方在整个装卸过程中不能使用该压载水舱,必要时到机舱对压载系统的开关处进行封识,预防船方误操作。
4.空距法。
首先测量出测量管堵塞的压载水舱空距,然后用总高减去空距推算得到实际水深,再按照舱容表进行修正后得到该舱压舱水容量。舱高可以从舱容表中查到,但还是以实测为准。在横倾不大的情况下,左右双层底舱之间或顶边舱之间的测量管高度都是基本一致,也就是当左双层底舱或顶边舱测量管堵塞,可以从右双层底舱或顶边舱测得舱高,并将测得的舱高与舱容表最大高度进行比对。当堵塞的测量管水面位于堵塞物上面时,可直接测量出空距。但遇到水面位于堵塞物下面时,立即测量不能得到空距,可通过打压载水直至水面超过堵塞物,此时可测量出空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