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乱倒污水怎么处罚规定
法律分析: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障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恢复原状,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障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的;(二)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的。
第六十七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恢复原状,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审查同意,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条 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处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贰』 禁止在厂区内乱丢垃圾的通告怎么写
禁止乱扔垃圾的公告
为维护厂区环境卫生,倡导文明行为,根据厂区卫生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厂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加大对厂区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行为的管理力度。现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厂区内任何住户和个人都要爱护公共环境卫生,自觉遵守厂区公共场所卫生规定,不准随地吐痰、便溺;不准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烟头、口香糖、垃圾等废弃物;不准乱倒污水。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厂区环境卫生督察人员责令其清除干净,并收取10元的环境卫生管理费。
二、厂工会、监察及厂部宣教科要经常开展维护公共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不文明行为的教育和宣传,积极倡导文明行为,在全厂形成人人讲卫生、讲文明的良好氛围。
三、厂区环境卫生督察人员要加强巡查,强化投诉举报的受理。厂区环境卫生督察机构举报投诉电话:000024947。
四、厂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做好管辖范围内公共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发现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及时向环境卫生督察人员报告,并协助查处。
五、本通告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叁』 乱倒淤泥哪个部门管
乱倒淤泥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已经2013年9月18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规定:
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淤泥处理前,首先要了解淤泥的分类,才能确定淤泥处理的方法:
1、自来水厂沉淀池或浓缩池排出的物化淤泥处理。淤泥分类:属中细粒度有机与无机混合淤泥,可压缩性能和脱水性能一般。
2、生活污水厂二沉池排出的剩余活性淤泥处理。淤泥分类:属亲水性、微细粒度有机淤泥,可压缩性能差,脱水性能差。
3、工业废水处理产生的经浓缩池排出的物化和生化混合淤泥处理。淤泥分类:属中细粒度混合淤泥,含纤维体的脱水性能较好,其余可压缩性能和脱水性能一般。
4、工业废水处理产生的经浓缩池排出的物理法和化学法产生的物化细粒度淤泥处理。淤泥分类:属细粒度无机淤泥,可压缩性能和脱水性能一般。
5、工业废水处理产生的物化沉淀粗粒度淤泥处理。淤泥分类:属粗粒度疏水性无机淤泥,可压缩性能和脱水性能很好。
『肆』 乱倒垃圾可以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
乱倒垃圾可以会受到罚款处理。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4)工厂乱倒污水处罚扩展阅读
垃圾的正确处理方式
能量利用,又称能量回收利用,指将垃圾的内能转换成热能、电能,包括焚烧发电、供热和热电联产。填埋处置,指对不能进行资源化处理(包括物质利用和能量利用)的无用垃圾进行填埋处置。
回收利用:利用垃圾生产木炭、焦油和煤气,是将垃圾中的可燃物(生活污水处理的污泥也是的)和非可燃物利用液选分离,其中对可燃物进行干馏而得到木炭、焦油和煤气,不产生二恶英(毒王)。
非可燃物可分离出玻璃、煤灰、砖、石头和废旧电池,玻璃可以回收利用,煤灰可用作施肥,砖、石头可以用作建筑材料,废旧电池经破碎、高温熔化,根据各种金属的熔点不同而分离出不同的金属,从而达到循环利用。
『伍』 乱倒污泥怎么处罚规定
法律分析:乱倒污泥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对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的去向、用途、用量等未进行跟踪、记录的,或者处理处置后的污泥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