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污水中的氨氮的排放标准是多少
氨氮废水排放标准:
氨氮标准限值范围为0.02mg/L~150mg/L。
我国现行的相关版环权保标准中涉及氨氮废水排放指标的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以及相关行业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地方现行废水排放氨氮控制标准
中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
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
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各省(市、区)的废水排放标准的制定必须密切结合当地的水环境状况和地方的技术经济条件。
到目前为止,中国已有11个省G市)制定了25个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这些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大多数标准都规定了氨氮的排放控制限值。
② 污水中的氨氮的排放标准是多少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医药原料药、染料、石油化工工业的一级标准是15mg/L,二级标准是50mg/L;其它排污单位一级标准15mg/L,二级标准25mg/L。
③ 污水中的氨氮的排放标准是多少
氨氮废水排放标准:
氨氮标准限值范围为0.02mg/L~150mg/L。
我国现行的相关环保标准中涉及氨氮废水排放指标的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以及相关行业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每个标准针对氨氮的排放都有不同的要求。
④ 污水处理厂出水总氮浓度
总氮为氨氮,硝态氮、亚硝态氮等无机氮,和蛋白质、氨基酸和有机胺等有机氮的总和。
2、其单位为mg/L。
硝化细菌对温度的变化也很敏感,当污水温度低于15℃时,硝化速率会明显下降,当污水温度低于5℃时,其生理活动会完全停止。
因此,冬季时污水处理厂特别是北方地区的污水处理厂出水氨氮超标的现象较为明显。
(4)污水排放中总氮的规定扩展阅读:
水氮含量超标原因及控制方法
1、污泥负荷与污泥龄
生物硝化属低负荷工艺,F/M一般在0.05~0.15kgBOD/kgMLVSS?d。负荷越低,硝化进行得越充分,NH3-N向NO3--N转化的效率就越高。
与低负荷相对应,生物硝化系统的SRT一般较长,因为硝化细菌世代周期较长,若生物系统的污泥停留时间过短,污泥浓度较低时,硝化细菌就培养不起来,也就得不到硝化效果。SRT控制在多少,取决于温度等因素。对于以脱氮为主要目的生物系统,通常SRT可取11~23d。
2、 回流比与水力停留时间。生物硝化系统的回流比一般较传统活性污泥工艺大,主要是因为生物硝化系统的活性污泥混合液中已含有大量的硝酸盐,若回流比太小,活性污泥在二沉池的停留时间就较长,容易产生反硝化,导致污泥上浮。通常回流比控制在50~100%。
⑤ 综合污水排放标准gb8978-1996 二级标准 总氮的标准是多少
总氮(以N计)(mg/L) 15/- 20/- - -。
按照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回原则,造纸答工业执行《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92)》,船舶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船舶工业执行《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6-84)》,海洋石油开发工业执行《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GB4914-85)》。
(5)污水排放中总氮的规定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
第十三条新建、扩建、改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水污染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的措施,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有关环境保护部门审查批准。在运河、渠道、水库等水利工程内设置排污口,应当经过有关水利工程管理部门同意。
建设项目中防治水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水污染的设施必须经过环境保护部门检验,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
不准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⑥ 地表水准四类排放标准总氮是1.5还是10
地表水准四类排放标准总氮是1.5
准四类水排放标准如下:
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排入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GB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⑦ 环保对废水中氮含量的要求
《城镇污水处抄理厂污袭染物排放标准》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为:专门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国家专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废气的排放和污泥处置的排放与控制管理。其中,总氮(以N计)(mg/L) 15/- 20/。
企业单位排放标准各地有不同,可咨询当地环保部门。
⑧ 污水处理厂二级排放总氮标准值是多少
总氮没规定,只有规定了氨氮水温>12℃时为25mg/L,≤12℃时为30mg/L(来源《GB18918-2002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⑨ 工地污水排放标准值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相关标准规定,工地污水排放的标准值应符合以野乱下要求:
1. 总悬浮物(TSS)不得超过50毫克/升;
2. 生化需氧量(BOD5)不得超过25毫克/升;
3. 化学需氧量(CODcr)不得超丛亏过200毫克/升;
4. 氨氮(NH3-N)不得超过15毫克/升。
此外,还需渗脊神要注意的是,各地区对于工地污水排放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请在实际操作前查看当地环保部门发布的具体标准。同时,在施工现场应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废水产生,并进行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