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海排污水检测单位需何种检测资质
上海市排水水质监测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对排入城镇排水管网排水户水质的监测,保障行政执法的公正性,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排水户排水水质监测以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水务局(以下简称市水务局)是本市排水水质监测行政主管部门。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总队)具体负责对排入市属城镇排水管网排水水质监测工作,并对区、县排水水质监测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浦东新区和闵行、宝山、嘉定、奉贤、松江、金山、青浦、崇明等区县(以下统称相关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区、县属城镇排水管网排水水质监测工作。
第四条(年度监测计划)
总队及相关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应当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水户开展全面检查,于每年一月底前编制当年度排水水质监测计划,确定排水户名单及监测项目,并报市水务局备案。
监测项目应当包含《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中所列明的常规性监测项目,包括: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硫化物、总磷、动植物油、石油类,并根据不同行业排水情况增加特征监测项目。
对符合下列情形的排水户,应当在年度排水水质监测计划中明确通过增加飞行检查等方式进行水质监测:
(一)在排水水质监测中,发生严重超标行为或者屡次超标的;
(二)以回避、阻扰等方式妨碍执法人员开展排水水质监测、调查取证等工作的。
第五条(政府采购)
总队及相关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排水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提供水质检测服务,并签订委托检测合同。
排水检测机构应当具有计量认证资质(CMA)或者国家实验室认可资质(CNAS),且资质范围应当包括《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中的检测项目及检测方法。
对有应急监测需求的,排水检测机构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应急检测车辆及必要的现场检测仪器设备,包括采样器材、现场检测仪器设备、安全防护装备、无线远程数据传输、现场出具检测报告等功能;
(二)应急检测人员具有2小时到达应急检测现场的能力
第六条(合同备案)
总队及相关区县明拍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与检测机构签订委托检测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委托检测合同报市水务局备案。
第七条(采样方式)
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494-2009)的规定,采坦槐键用瞬时采样方式采集水质样品。
第八条(采样点的确定)
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排水许可证注明的监测井或者由执法人员、检测机构、排水户三方共同确定的GPS坐标位置,作为排水水质监测采样点。
排水户尚未确定监测井或者GPS坐标位置,或者因现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原确定的监测井或者GPS坐标位置无法进行采样的,执法人员应当按照所采水样为排水户独立排放的原则,现场确让巧定采样点。
第九条(现场采样程序)
总队或者相关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检测机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采集水质样品,并进行全程摄像:
(一)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采样事项;
(二)执法人员按照本规定第八条确定采样点;
(三)检测机构的采样人员采集水质样品,并现场对样品进行一次性封口,置于冷藏箱中;
(四)执法人员填写现场采样记录表,包括排水户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采样日期、水样类型、取样点名称、取样点状况、取样时间、样品编号、特性描述、检测项目及其它有关事项;
(五)执法人员、采样人员及排水户三方在现场采样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如排水户无陪同人员在场或者陪同人员拒绝签字确认的,执法人员应当制作工作记录。
第十条(样品运输及保存)
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2009),对采集的样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样品在低温的储存条件下运输至实验室,并予以保存。
第十一条(样品检验)
检测机构应当自采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规定的检测方法对水质样品进行检验,并出具检测报告,提交至总队或者相关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
检测报告样本由市水务局制定。
第十二条(检测机构质量内控)
检测机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控制内部检测质量:
(一)对于每批样品均按10%的比例做平行双样,控制样品的精密度;
(二)对于每批样品均按5%的比例采用标准物质或质控样品作为控制手段,控制样品的准确度;
(三)每周对检测人员进行明码标准样品及密码平行样品的考核,考核结果每月汇总上报总队或者相关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报表制度)
检测机构应当于每月上旬向总队或者相关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上一月的检测汇总表,包括采样信息资料、检测数据结果、超标统计信息等。
第十四条(排水户监测档案)
总队及相关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排水户建立监测档案,内容包括排水户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排水户行业类型、水量、主要污染物、排水去向、排口名称、排口编号,排水许可证编号、GPS坐标值等。
第十五条(检测结果异议的处理)
排水户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总队或者相关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检测机构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告知排水户。
第十六条(行为规范)
执法人员应当遵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
检测机构采样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二)持证上岗、佩戴工作证,着装整洁;
(三)不得在采样现场对检测结果进行预判或者评论;
(四)不得收受排水户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得接受吃请。
第十七条(监督检查)
总队及相关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诚信档案:
(一)不定期对检测机构发放标准样品,检验结果必须在标准值不确定度范围内;
(二)要求检测机构每三年参加国家或国际上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能力验证须达到“优秀”或“满意”结果;
(三)通过政风行风、工作回访等形式,检查检测机构采样人员行为规范。
经检查发现检测机构存在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总队及相关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检测机构因严重违约,被终止合同的,总队或者相关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自合同终止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委托其从事排水水质检测工作。
第十八条(施行日期)
本规定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B. 2010~2014年我国发生六大环境污染事件名称
1、北京雾霾:2013年,雾霾成为年度关键词,有报告显示,中国最大的500个城市中,只有不到百分之一的城市达到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空气质量标准,与此同时,世界上最严重的10个城市有七个在中国。
2、河南“污水灌溉麦田”村民笑答:都卖给你们了:河南省环保厅近期在对部分地区涉水企业进行暗访中发现,河南新乡一家造纸厂违规将部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用于灌溉麦田,造成环境污染。目前,这家企业已被责令关停整顿。当地政府也对受污染麦田进行实地丈量,确保麦子单独收割,不流入市场。
3、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2013年11月22日凌晨3点,位于黄岛区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路交汇处,中石化输油储运公司潍坊分公司输油管线破裂,事故发现后,约3点15分关闭输油,斋堂岛街约1000平方米路面被原油污染,部分原油沿着雨水管线进入胶州湾,海面过油面积约3000平方米。黄岛区立即组织在海面布设两道围油栏。处置过程中,当日上午10点30分许,黄岛区沿海河路和斋堂岛路交汇处发生爆燃,同时在入海口被油污染海面上发生爆燃。
4、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水污染:6月20日,据报道,中石油长庆油田号5-15-27AH苏气井污水直接排入额日克淖尔湖,导致当地数百牲畜暴死。嘎鲁图镇镇长那日苏说:“待牲畜死亡证据收集齐后,将与污染企业进行接触。”
5、上海松江死猪事件:2013年3月上海黄浦江松江段水域大量漂浮死猪的情况,2013年3月10日向上海市农委及松江区相关部门了解了最新进展:已打捞的死猪数量超过了1200头。
6、河北钢铁公司大气污染:如何维系好首度的空气质量成为了政府工作的重点。显然首钢搬出北京并不能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由于地理位置关系,河北成为了治理空气、水污染的重中之重。
由于人们对工业高度发达的负面影响预料不够,预防不利,导致了全球性的三大危机: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为的破坏,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
C. 污水处理长达标出水监测井是什么意思
污水处理厂主要是将污水处理至合格(根据所在位置和要求,水质要回求有高低,相答关国标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等),出水口监测井实际上就是出水口区域地表、地下水水质取样口,以监测出水水质。
D. 地面沉降调查与监测技术方法
一、内容概述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上海开始系统地开展地面沉降调查及监测工作,采用的技术方法主要包括钻探、水准测量、基岩标分层标测量、地下水位动态监测等。
目前,上海地面沉降监测的技术方法有:地下水动态监测,一、二等水准测量,基岩标、分层标测量,GPS测量,InSAR测量,自动化监测系统等。
1.地下水动态监测
全市有基配地下水监测井450口,分别监控潜水和6个不同深度承压含水层地下水位(水质和水温)的变化规律(图1)。
图1 地下水位监测井及监测数据
2.一、二等水准测量
水准测量是利用水准仪提供的“水平视线”,测量两点间高差,从而由已知点高程推算出未知点高程(图2)。
技术特点:精密水准测量的优点是水准点埋设费用低、水准网布设灵活,能够较迅速地获取较小区域(甚至是人口密集区)的沉降信息;其不足是勘察区域面积较大时,观测周期长,投入人力资源大,人力成本较高,实时性较差。
技术指标:一、二等水准测量按照《地面沉降水准测量规范》(DZ/T0154-95)执行。
3.基岩标、分层标测量
基岩标和分层标测量是进行地面沉降监测的重要技术手段,是地面沉降分析研究和制定相应措施的基础。
基岩标是埋设在地下完整基岩上的特殊观测点,可以作为地面沉降测量的高程控制点。基岩标作为高程控制测量的基准,可减少传递误差,提高测量精度。分层标是根据土层的性质,埋设在地下不同深度土层和含砂层中的特殊观测点,是世界上公认的测量松散土层变形量的措施,广泛应用于松散土层的精确变形测量(图3)。技术特点:基岩标的优点是精度最高,能提供所有地面沉降监测研究工作的基准点;其不足主要是建设费用高(一般需要上百万元,甚至几百万元),建设工序较多,质量要求较高,场地落实困难。为此,应根据地面沉降监测的实际需要,基岩标的规划与建设需要详细论证。
图2 水准测量外业现场
图3 上海南浦大桥分层标组
分层标主要用于监测从地面至地下垂向上不同深度、不同土层的压缩变形,变形量记录比较全面、完整,一般与基岩标配合使用,以基岩标、分层标组形式配对规划。其优点是可监测某一特定区域如沉降漏斗或某一点的垂向上不同深度的变形,获得立体空间上的变形量,若配以地面沉降自动化监测系统,将可以获得实时、连续土层的变形量;其主要不足是建设费用高。
技术指标:基岩标作为地面沉降监测基准,精度级别是最高的。
分层标测量分为人工测量、自动化测量两种。根据《地面沉降水准测量规范》,人工测量的精度一般为0.3mm。
4.GPS测量
GPS测量是利用全球定位系统(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GPS)在远离变形区的适当位置,选择或建立一个基准站,在变形区内设置若干个监测点,在基准站和监测点上分别安置GPS接收机,进行连续观测,并将观测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图4)。
图4 GPS 基准站
技术特点:观测时间短,人工作业劳动强度低,观测作业简便,测站间无须通视,布点灵活,可以在任何时间、地点和天气状况下进行全天候连续监测,定位精度高,较高的作业自动化水平等。
技术指标:按照《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1)中B级网要求,按平均15km边长推算,高差的误差为34mm,实际结果为大地高程变化量精度在5mm左右。
5.InSAR测量
雷达干涉测量技术(InSAR)将合成孔径雷搏宽指达(SAR)成像原理和干涉测量技术相结合,利用雷达回波信号所携带的相位信息精确测量地表某一点的高程信息及其微小变化。其原理是通过两副天线同时观测(单轨道双天线模式)或两次重复观测(单天线重复轨道模式)来获得同一区域的重复观测数据,即单视复数影像对,这是InSAR进行高程提取或形变监测的数据源。
技术特点:InSAR技术具备可以同时获取点、线、面的沉降量,投入人力资源少等特点,已经显示出用于地面沉降研究的广阔前景和巨大潜力。其不足之处也很明显,主要是目前InSAR技术不是很成熟,尚处研究阶段,距大范围的推广应用还有一段时间。
技术指标:上海地区InSAR监测试验结果表明,InSAR技术在垂向的精度可以达到±3.7mm,目巧大前仍正在进行试验研究中。
6.自动化监测系统
在分层标、水位孔上安装自动化设备,实现分层标土体变形、水位变化自动观测、记录、传输、数据库录入等功能,进一步提高了分层标、水位测量自动化程度(图5,图6)。
图5 地面沉降自动化监测设施原理图
图6 地面沉降监测数据采集、传输系统示意图
技术特点:地面沉降自动化监测系统的优点是精度高、连续、实时、自动记录、自动传输、无人值守且可以任意设置数据采集时间、同时监测不同土层的沉降,有利于从变形量中分离出每个土层的变形量,计算不同土层对总沉降量的贡献,有利于研究地面沉降的原因、机理和机制。地面沉降自动化监测系统主要不足为一次性建设费用较高,因此比较适合选定有代表性的典型区域如沉降漏斗中心、漏斗边缘等。因其高昂的建设费用,目前主要还是用于点状对象的监测上。
技术指标:分层标自动化监测精度平均绝对误差应不大于1mm;地下水位监测精度应为± 0.01m。
二、应用范围及应用实例
(一)应用范围
成果广泛应用于地面沉降监测。
(二)应用实例
1.一、二等水准测量
按照《地面沉降水准测量规范》(DZ/T0154-95)、《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7-2006)的要求,上海地质调查研究院在全市范围内布设了一、二等高程控制网。基于基岩标,从一座基岩标至另外一座基岩标,组成大型高程控制网。
按照覆盖的区域和复测频率,高程控制网分为郊区高程控制网、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区域)高程控制网。郊区高程控制网覆盖了包括崇明岛、横沙岛、长兴岛在内的整个上海区域,复测频率为每5年复测一次,用于全市高程控制数据的更新与发布,在图中绘制了一等水准路线图。二、三等覆盖整个郊区,目前缺少线路走向资料;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区域)高程控制网分布在中心城区,复测频率为每1年复测一次,覆盖范围约1000km2,用于地面沉降分析和研究;两套高程控制网均以基岩标为结点,实现郊区高程控制网、中心城区高程控制网有机的统一和衔接。
2.基岩标、分层标
自开展地面沉降研究以来,高程控制网的基准点问题一直是关键性课题,有效的解决方案就是选择稳定的基岩建立基岩标。上海地质调查研究院长期从事这项工作,特别是经历了“九五”、“十五”、“十一五”等市政府重大课题大规模网点建设项目的实践检验,获得了丰富的施工和管理经验,形成了一套严密的作业流程,熟练地掌握了基岩标施工工艺,取得了基岩标实施工艺专利(专利号:ZL 012394556,证书号:第478596号)。上海地区目前已建设完成了比较完备的地面沉降监测网络,特别是“十一五”地面沉降防治工程开展以来,全市已累计建设了35座地面沉降监测站(16座实现了自动化监测),监测在基岩面以上不同深度土层的变形规律(图7至图9)。
图7 上海世博会会址地面沉降监测站
图8 地面沉降监测站自动化监测设施
3.GPS测量
2001年1月~2010年12月,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共组织GPS一级网监测13次。其中2001年1月~2002年7月时段长为3h或6h,自2002年11月起,时段长由12h逐渐改为24h,并进一步优化了观测方案和数据处理方案,GPS监测地面沉降的精度、可靠性逐渐提高。
4.InSAR测量
图10显示了上海地区InSAR测量得到的2003年至2007年地面沉降速率图。
图9 地面沉降标组数据曲线
图10 上海幅工作区2003~2007年地面沉降D-InSAR监测速率图
三、推广转化方式
地面沉降监测技术的研究、发展、成熟和完善,为专利申报、规程、规范编制出台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也为带动长三角地区乃至华北平原、西北汾渭盆地等区域地面沉降监测与防治发挥了引领和示范作用。
通过多年来对基岩标标型设计、施工便利程度、成本、适宜性、可靠性、稳定性等指标的研究,形成了一套成熟的基岩标施工工艺,并申请了专利(ZL J 2 39455.6,证书号:第478596号)。
编制的规程、规范有《地面沉降监测与防治技术规程》(DG/TJO8-2051-2008,上海市)、《地面沉降监测技术规范》(中国地质调查局)、《地面沉降测量规范》(国土资源部),为进一步规范全国地面沉降监测和防治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技术依托单位:上海地质调查研究院
联系人:方正
通讯地址:上海市灵石路930号
邮政编码:200072
联系电话:021-56065720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