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养殖废水排放标准
法律分析:1.行业标准是《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2.如果排水点用于农业灌溉,应该遵守农田用水标准,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这个标准更严格一些
3.如果要排入地表水系,就得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GB3838-2002 的标准,分五类
4.如果有处于饮用水源地附近,可能要执行《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的一级A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三条 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治水污染。
第五条 省、市、县、乡建立河长制,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第六条 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七条 国家鼓励、支持水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贰』 畜禽养殖污水应该怎么处理才好
畜禽养殖污水处理方法
1、还田模式
畜禽粪便污水还田作肥料为传统而经济有效的处置方法,可使畜禽粪便不排往外界环境,达到污水零排放。既可有效处置污染物,又能将其中有用的营养成分循环于土壤-植物生态系统中,家庭分散户养畜禽粪便污水处理均采用该法。该模式适用于远离城市、土地宽广且有足够农田消纳粪便污水的经济落后地区,特别是种植常年需施肥作物地区,要求养殖规模较小。
优点:一是污染物零排放,最大限度实现资源化,可减少化肥施用量,提高肥力;二是投资省,不耗能,毋需专人管理,运转费用低等。
其存在问题:一是需要大量土地利用粪便污水,每万头猪至少需7hm2土地消纳粪便污水,故其受条件所限为适应性弱;二是雨季及非用肥季节必须考虑粪便污水或沼液的出路;三是存在和传播禽畜疾病和人畜共患病的危险;四是不合理的施用方式或连续过量施用会导致NO3-、P及重金属沉积,成为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源之一;五是恶臭以及降解过程所产生的氨、硫化氢等有害气体释放对大气环境构成威胁。
2、自然处理模式
自然处理模式主要采用氧化塘、土地处理系统或人工湿地等自然处理系统对养殖场粪便污水进行处理,适用于距城市较远、气温较高且土地宽广有滩涂、荒地、林地或低洼地可作污水自然处理系统、经济欠发达的地区,要求养殖场规模中等。
优点:一是投资较省,能耗少,运行管理费用低;二是污泥量少,不需要复杂的污泥处理系统;三是地下式厌氧处理系统厌氧部分建于地下,基本无臭味;四是便于管理,对周围环境影响小且无噪音;五是可回收能源CH4地。
缺点:一是土地占用量较大;二是处理效果易受季节温度变化的影响;三是建于地下的厌氧系统出泥困难,且维修不便;四是有污染地下水的可能。
3、工业化处理模式
工业化处理模式包括厌氧处理、好氧处理以及厌氧一好氧处理等处理组合系统。对那些地处经济发达的大城市近郊、土地紧张且无足够农田消纳粪便污水或进行自然处理的规模较大养殖场,采用工业化理模式净化处理畜禽粪便污水为宜。
优点:一是占地少;二是适应性广,不受地理位置限制;三是季节温度变化的影响较小。
其主要缺点:一是投资大,每万头猪场粪便污水处理投资约120万~150万元;二是能耗高,每处理1m3污水约耗电2~4kW•h三是运转费用高,每处理1m3污水需运转费2.0元左右;四是机械设备多,维护管理量大;五是需专门技术人员管理。
畜禽养殖废水污染现状
畜禽业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畜禽养殖业大力发展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根据2010年2月发布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中对农业源、生活源和工业源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了分析汇总。在农业源中,畜禽养殖业的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268.26万吨和71.73万吨,占农业源COD和氨氮排放量的95.8%和78.1%,占全国COD和氨氮排放量的41.9%和41.5%。
目前全国规模化养殖场每天排放的畜禽养殖废水量大、集中,并且废水中含有大量污染物,如CODcr、氨氮、重金属、残留的兽药和大量的病原体等,如不经过处理直接排放,将会造成严重污染,其主要的危害如下:
对水体的危害,对大气环境的危害,对农田及作物的危害
『叁』 牛蛙养殖废水排放标准
针对畜禽养殖污染,我国先后发布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NY/T1222 - 2006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9 号)等文件。
牛蛙养殖厂废水处理工程项目中排水量一般不会太大,排放废水一般是牛蛙产生的粪便冲洗水、投喂的饵料残渣以及一些抗生素药物残渣等,由于药物及抗生素的大量使用,导致牛蛙养殖场产生的废水可生化性下降,处理起来难度增加,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还带有一定的氨氮和磷。采取“预处理+生物脱氮除磷”的方式来对牛蛙养殖场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预处理可选用格栅、隔渣、混凝沉淀等工艺,拦截水中的颗粒悬浮物或胶体有机物,一是减轻后续生化有机负荷,二能大幅降低水中的有机污染物质;生物脱氮除磷是一种经典的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方式,对COD、氨氮、总磷均有去除效果,处理出水稳定,投资资金低、运行成本省。
『肆』 养殖污水采用什么样的排放标准
1.行业标准是《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
2.如果排水点用于农业灌溉,应该遵守农田用水标准,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这个标准更严格一些。
3.如果要排入地表水系,就得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标准,分五类。
4.如果有处于饮用水源地附近,可能要执行《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的一级A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畜禽养殖业产生的废水、废渣和恶臭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养殖业生产工艺和技术进步,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集约化、规模化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不适用于畜禽散养户。根据养殖规模,分阶段逐步控制,鼓励种养结合和生态养殖,逐步实现全国养殖业的合理布局。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的特点,本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控制项目包括生化指标、卫生学指标和感观指标等。
为推动畜禽养殖业污染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本标准规定了废水、恶臭排放标准和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本标准按集约化畜禽养殖业的不同规模分别规定了水污染物、恶臭气体的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水量,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
(4)畜禽养殖废水中污染物浓度和值扩展阅读:
养殖场污水的主要特征是:
养殖污水具有典型的“三高”特征即有机物浓度高COD高达3000-12000mg/l,氨氮高达800-2200mg/l,悬浮物多SS超标数十倍,色度深,并含有大量的细菌,氨氮、有机磷含量高。可生化性好,冲洗排放时间集中,冲击负荷大。
根据水质特点,先去除悬浮物与色度,采用混凝沉淀工艺,有机物、氨氮、有机磷采用生化处理,因污染物浓度高,从成本及处理效果考虑,采用厌氧+好氧处理工艺。
1污水处理
污水首先经过收集进入格栅,去除大颗粒的悬浮物,然后进入物化反应沉淀池,去除悬浮物、色度及部分COD。初沉池出水进入厌氧池,主要是将大分子有机污染物降解成小分子污染物,小分子污染物在接触氧化池内彻底降解。二沉池出水进入清水消毒池,通过消毒达到杀菌效果。
2污泥处理与处置
系统的污泥产生于初沉池、二沉池,主要为有机污泥,通过板框压滤机压榨后可作为肥料。
『伍』 养殖污水处理的特点有哪些
水产养殖废水中主要的污染物有氨氮、亚硝酸盐、有机污染物、磷及污损生物。畜牧养殖废水具有典型的“三高”特征即有机物浓度高COD高3000-12000mg/l,氨氮高达800-2200mg/l,悬浮物多SS超标数十倍,色度深,并含有大量的细菌,氨氮、有机磷含量高。可生化性好,冲洗排放时间集中,冲击负荷大。根据水质特点处理,先去除悬浮物与色度,采用混凝沉淀工艺,有机物、氨氮、有机磷采用生化处理。由于其浓度较高,还会采用其它工艺或设备进行辅助处理。这方面我们做过很多案例
『陆』 畜禽养殖废水的cod一般为多少
养猪废水的COD、BOD5以及氨氮含量都是很高的,其中COD值由于冲洗用的水量的不同,一般在6000-30000mg/L的波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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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养殖废水应该采用哪种方式处理,养殖废水排放标准
固液分离:无论采用什么措施来处理畜禽养殖场的废水,固液分离都是不可或缺的环节,具体步骤一般包括筛滤、离心、过滤、浮除、沉降、沉淀等。厌氧处理:厌氧技术是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中不可缺少的关键技术,废水经过厌氧消化处理可实现无害化,同时还能生成沼气和有机肥料。好氧处理:分为天然好氧处理和人工好氧处理。
一、养殖废水应该采用哪种方式处理
1、固液分离
(1)无论畜禽养殖场中的废水采用什么系统或综合措施进行处理,首先都必须进行固液分离环节。
(2)一般养殖场排放出来的废水中固体悬浮物含量会很高,最高可达160000mg/L,相应的有机物含量也会很高,通过固液分离可使液体部分的污染物负荷量大大降低。
(3)通过固液分离可防止较大的固体物进入后续处理环节,避免设备的堵塞损坏等。此外,在厌氧消化处理前进行固液分离也能增加厌氧消化运转的可靠性,减小厌氧反应器的尺寸及所需的停留时间,降低设施的投资并提高COD的去除效率。
(4)固液分离技术一般包括筛滤、离心、过滤、浮除、沉降、沉淀、絮凝等工序。目前,我国已有成熟的固液分离技术和相应的设备,设备类型主要有筛网式、卧式离心机、压滤机以及水力旋流器、旋转锥形筛和离心盘式分离机等。
2、厌氧处理
(1)厌氧技术是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中不可缺少的关键技术,因为养殖业废水属于高有机物浓度、高N、P含量和高有害微生物数量的“三高”废水。
(2)对于养殖场这种高浓度的有机废水,采用厌氧消化工艺可在较低的运行成本下有效地去除大量的可溶性有机物,COD去除率可达85%-90%,且能杀死传染病菌,有利于养殖场的防疫。
(3)如果直接采用好氧工艺处理固液分离后的养殖业废水,虽然一次性投资可节省20%,但由于其消耗的动力大,电力流水消耗是厌氧处理的10倍以上,因此长期的运行费用将给养殖场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4)目前用于处理养殖场粪污的厌氧工艺不少,其中较为常用的有以下几种:厌氧滤器(AF)、上流式厌氧污泥床(UASB)、复合厌氧反应器(UASB+AF)、两段厌氧消化法和升流式污泥床反应器(USR)等。
(5)近年来,厌氧消化即沼气发酵技术已被广泛地应用于各大养殖场的废物处理中,到2002年底,我国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数量已达到2000余处,是世界上拥有沼气装置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
(6)虽然我国的沼气工程建设成功率仅为85%,但这一技术不失为解决畜禽粪便污水的无害化和资源化问题的最有效的技术方案。
(7)畜禽粪便和养殖场产生的废水都是有价值的资源,经过厌氧消化处理既可实现无害化,同时还能够回收沼气和有机肥料,因此沼气工程建设将是中小型养殖场粪便污水治理的最佳选择。
3、好氧处理
(1)好氧处理是指利用好氧微生物来处理养殖废水的一种工艺。好氧生物处理法可分为天然好氧处理和人工好氧处理两大类。
(2)天然好氧生物处理法是利用天然的水体和土壤中的微生物来净化废水,亦称自然生物处理法,主要有水体净化和土壤净化两种。前者主要有氧化塘(好氧塘、兼性塘、厌氧塘)和养殖塘等,后者主要有土地处理(慢速渗滤、快速法滤、地面漫流)和人工湿地等。
(3)自然生物处理法不仅基建费用低,动力消耗少,该法对难生化降解的有机物、氮磷等营养物和细菌的去除率也高于常规的二级处理,部分可达到三级处理的效果。此外,在一定条件下,该法配合污水灌溉可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但该法所需的占地面积大,且处理效果易受季节影响。如果养殖场规模小且附近有废弃的沟塘和滩涂可供利用时,应尽量选择该方法以节约投资和处理费用。
(4)人工好氧生物处理是采取人工强化供氧以提高好氧微生物活力的废水处理方法。该方法主要有活性污泥法、 生物滤池、生物转盘、生物接触氧化法、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BR)、厌氧/好氧(A/O)及氧化沟法等。
(5)就处理效果而言,接触氧化法和生物转盘的处理效果要比活性污泥法好,虽然生物滤池的处理效果也不错,但易于出现滤池堵塞现象。
(6)氧化沟、SBR和A/O工艺均属于改进的活性污泥法。氧化沟出水水质好、产生泥量少,也可对污水进行脱氮处理,但其处理的BOD负荷小、占地面积大、运行费用高。
(7)SBR法自动化控制程度高,能够深度处理污水,缺点是BOD负荷较小,一次性投资大。
(8)A/O体是一种兼有去除BOD和脱氮双重作用的活性污泥处理工艺,投资虽然偏大,但经该法处理后的水易于达标排放。
(9)对于那些养殖规模大、废水产生量多且有较强经济能力的养殖场可选择A/O法,而对于中等规模的养殖场可选择接触氧化和生物转盘等好氧处理工艺。
二、养殖废水排放标准
我国颁布的《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文件中,针对养殖废水排放标准要求如下。
1 、畜禽养殖废水不得排入敏感水域和有特殊功能的水域。排放去向应该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
2 、标准适用规模范围内的畜禽养殖业的水污染物排放分别执行下表1、表2和表3的规定。
(1)表1:集约化畜禽养殖废水水冲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
种类
猪 (m 3/百头·天)
鸡 (m 3/千只·天)
牛 (m 3/百头·天)
季节
冬季
夏季
冬季
夏季
冬季
夏季
标准值
2.5
3.5
0.8
1.2
20
30
注:养殖废水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排放量的单位中,百头、千只均指存栏数。春、秋季养殖废水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排放量按冬、夏两季的平均值计算。
(2)表2:集约化畜禽养殖业干清粪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
种类
猪 (m 3/百头·天)
鸡 (m 3/千只·天)
牛 (m 3/百头·天)
季节
冬季
夏季
冬季
夏季
冬季
夏季
标准值
1.2
1.8
0.5
0.7
17
20
注:养殖废水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排放量的单位中,百头、千只均指存栏数。春、秋季养殖废水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排放量按冬、夏两季的平均值计算。
(3)表3: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
控制项目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化学需 氧量(mg/l)
悬浮物(mg/l)
氨氮(mg/l)
总磷(以P计)(mg/l)
粪大肠菌群数(个/ml)
蛔虫卵(个/l)
标准值
150
400
200
80
8.0
10000
2.0
『捌』 养殖场污水处理方法,附排放标准
1、物理处理方法:利用格栅、滤网或化粪池进行前期的物理处理,去除悬浮物和沉淀,可有效过滤掉污水中50%以上的固体物质。2、化学处理方法:利用化学反应原理,根据污水中污染物的组成来溶解物质或固化污染物。3、生物处理方法:利用微生物分解污水中的污染物,通过物理吸附、生物降解等方式来达到净化污水的目的。4、其他处理方法:如活性污泥处理、生物过滤、生物分层、普通过滤、普通冷凝、沟壑等。
一、养殖场污水处理方法
1、物理处理方法
利用格栅、滤网或化粪池进行前期的物理处理,去除悬浮物和沉淀,可有效过滤掉污水中50%以上的固体物质。物理处理方法的缺点是仍然有大量污染物残留,之后还需要进一步处理。
2、化学处理方法
化学处理方法主要是利用化学反应原理,根据污水中污染物的组成来溶解物质或固化污染物,其中最常见的是利用氯化物进行水消毒,如将氯化铁倒入污水中浓缩杂质,从而达到净化水质的目的。
3、生物处理方法
利用微生物分解污水中的污染物,微生物在污水中加入含有细菌、微生物的活性污泥,同时往污水中加入空气,活性泥通过物理吸附、生物降解等方式来达到净化污水的目的。这一方法是最环保、最彻底、最昂贵的方式,唯一的缺点是需要很长的时间来净化,因此需要购买能促进微生物活性的活性物质和营养液,从而加速微生物的分解。
4、其他处理方法
处理污水的方法还有很多,如活性污泥处理、生物过滤、生物分层、普通过滤、普通冷凝、沟壑等。譬如可用生物膜法来处理污水,由生物滤池、生物转盘、生物接触氧化池和生物流化床等组成,工作原因是使污水通过一层表面充满生物膜的滤料,通过大量微生物的降解氧化,来达到处理污水的目的。
二、养殖场污水的排放标准
根据我国颁布的《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针对养殖废水排放标准要求一般如下:
1 、畜禽养殖废水不得排入敏感水域和有特殊功能的水域。排放去向应该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
2 、标准适用规模范围内的畜禽养殖业的水污染物排放分别执行表一、表二、表三的相关规定:
(1)表一
(2)表二
(3)表三
『玖』 畜禽养殖废水标准
畜禽养殖废水标准执行GB18596-2001标准,全称为《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从2003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主要为控制畜禽养殖业产生的废水、废渣和恶臭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养殖业生产工艺和技术进步,维护生态平衡而制定,上述标准适用于集约化、规模化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不适用于畜禽散养户。
『拾』 我国畜禽养殖的环境保护相关标准有哪些
(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
1996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委托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主持制定,2001年11月26日实施。本标准适用于集约化、规模化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
标准规定了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冲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集约化畜禽养殖业干清粪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数)、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要求畜禽养殖业必须设置废渣的固定储存设施和场所,储存场所要有防止粪液渗漏、溢流措施。用于直接还田的畜禽粪便,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还田时,不能超过当地的最大农田负荷量。禁止直接将废渣倾倒入地表水体或其他环境中。避免造成面源污染和地下水污染。
(2)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 81—2001)
该技术规范规定了畜禽养殖场的选址要求、场区布局与清粪工艺、畜禽粪便贮存、污水处理、固体粪肥的处理利用、饲料和饲养管理、病死畜禽尸体处理与处置、污染物监测等污染防治的基本技术要求。
规范要求畜禽养殖场的建设应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根据本场区土地(包括消纳本场区产生粪便污水的土地)对畜禽粪便的消纳能力,确定新建畜禽养殖场的养殖规模。对于无相应消纳土地的养殖场,必须配套建立具有相应加工(处理)能力的粪便污水处理设施或处理(置)机制。畜禽养殖场的设置应符合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3)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 7959—1987)
该标准于1987年颁布实施,适用于全国城乡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效果的卫生评价和为建设垃圾、粪便处理构筑物提供卫生设计参数。规定了高温堆肥的卫生要求,包括堆肥温度、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菌值、苍蝇等指标;规定了沼气发酵的卫生要求,包括密封贮存期、高温沼气发酵温度、寄生虫卵沉降率、血吸虫卵和钩虫卵、粪大肠菌值、蚊子、苍蝇、沼气池粪渣等指标。
(4)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NY/T 388—1999)
该标准是农业部制定的农业行业标准,于1999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分为三部分:畜禽场必要的空气环境质量标准、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畜禽饮用水的水质标准。适用于畜禽场的环境质量控制、监测、监督、管理、建设项目的评价及畜禽场环境质量的评估。
(5)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HJ 568—2010)
该标准由环境保护部2010年4月16日批准,2010年7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是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系列评价标准之一,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在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参照该系列标准中的指标和监测、评价方法评估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状况。该标准仅适用于法律允许的畜禽养殖场、畜禽养殖小区和放牧区的养殖地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不适用于畜禽产品加工生产地的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
(6)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97—2009)
该标准由环境保护部2009年9月30日批准,12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规定了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区)污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该标准适用于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区)的新建、改建和扩建污染治理工程从设计、施工到验收、运行的全过程管理和已建污染治理工程的运行管理,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设计、施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