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院水处理中氯的浓度是多少
般经过抄三级处理后的再生水出水袭的余氯量必须保证不小于2mg/L。
不过你不用担心,因为除了传统的次氯酸钠消毒以外,
现在好多再生水厂都采用了紫外和臭氧消毒,可以放心使用!
一般医院污水处理是要求余氯在0.5以下
2. 医院污水排放标准
医院污水排放标准包括:
1、每张病床每天排放的污水量约为200-1000L;
2、未经处理的原污水中含菌总量达10^8个/mL以上。
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
医疗废水的处理目前通常有两大类:
1、预处理;
2、深度处理。
预处理一般为过滤、沉淀、消毒等简单处理工艺,处理一般达到纳管标准;深度处理即为预处理加上生化处理,处理一般达到国家的排放标准。常见的普通曝气法、氧化沟法、A/B法、A2/O法属于前者,生物转盘、接触氧化法属于后者。小规模医疗废水生化处理常用工艺有:A/O工艺,MBR工艺,SBR工艺,CASS工艺。医疗废水一体化设备多采用改良的AO法和MBR法,二者的核心都是以生物处理为主,只是MBR工艺在污水的末端处理上增加一套膜处理系统,使废水的出水水质更好更稳定。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包括:
1、污水排放要求;
2、传染病和结核病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1的规定;
3、县级及县级以上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2的规定。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海域的污水执行排放标准,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下水道的污水,执行预处理标准;
4、县级以下或2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所有医疗机构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
5、禁止向GB3838I、II类水域和III类水域的饮用水保护区和游泳区,GB3097一、二类海域直接排放医疗机构污水;
6、带传染病房的综合医疗机构,应将传染病房污水与非传染病房污水分开。传染病房的污水、粪便经过消毒后方可与其他污水合并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交通主管部门的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农业、渔业等部门以及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3. 医疗废水排放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每张病床每天200-1000L左右。医疗机构是指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急救站等,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条 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二十一条 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应当明确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总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的废水、污水。
4. 医疗污水检测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每张病床每天200至1000升左右。医疗机构是指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急救站等,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未经处理的原污水含菌总量达10乘以8个每毫升以上的应予生化处理。医疗污水是指医院(综合医院、专业病院及其它类型医院)向自然环境或城市管道排放的污水。其水质除一般生活污水外,还含有化学物质、放射性废水和病原体。因此,必须经过处理后才能排放,特别是肝炎等传染病病房排出来的污水,须经消毒杀菌后才可排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条 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5. 用稳定性二氧化氯消毒粉来处理污水,医院污水,浓度应该用到多少
你好,这也要根据医院的污水情况来定,也就是医院的污水处理工艺。前期的生化处理做的好的话,后期消毒剂用的就少了,因为有机物也是消耗消毒剂的。 以秀霸资质全的产品为例,一般为5-10PPM的投加浓度
6. 医院污水排放标准值是什么
法律分析:医院污水排放标准按其性质及控制方式分为二类,分为第一类污染物、第二类污染物。
法律依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4.2 标准值
4.2.1 本标准将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质及控制方式分为二类。
4.2.1.1 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采矿行业的尾矿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
7. 医疗机构余氯标准
法律分析: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总氯排放限值值为:0.5mg/L(日均)。注:医院废水处理如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工艺控制要求为:排放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大于等于一小时,接触池出口。总余氯3-10mg/L,预处理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大于等于一小时,接触池出口,总余氯2-8mg/L,其他消毒剂对总余氯不作要求。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限值表1 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序号控制项目标准值1 粪大肠菌群数/(MPN/L)
100 2 肠道致病菌不得检出3 肠道病毒不得检出4 结核杆菌不得检出5 pH。
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院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8. 医院污水测试余氯记录标准是多少是2-8mg/l还是0.5mg/L
标准为0.5mg/L。
0.5mg/L的限制指的是直排,就是入河流、湖泊、海洋的。而采用有效氯消毒排入市政管网的,则是2-10mg/L的范围。总余氯指的是游离氯与结合氯的总和,游离氯如次氯酸,结合氯如次氯酸与氨反应生成的氯氨,该反应为可逆反应。
国家不提倡采用有效氯对污水进行消毒,但还没出台标准依据。部分省已经对余氯有严格要求,因为有效氯会与有机物发生氯代反应生成致癌物质,且难以去除。
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为:一级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 ≥ 1h ,接触池出口总余氯 3-10 mg/L 。二级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 ≥ 1h ,接触池出口总余氯 2-8 mg/L 。采用其他消毒剂对总余氯不作要求。
(8)医院废水浓度范围扩展阅读:
有效氯测定方法-碘量法原理
洗涤剂中有效氯在酸性溶液中与碘化钾起氧化作用,释放出一定量的碘,再以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滴定碘,根据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的消耗量计算出有效氯含量。
余氯对人危害
余氯,作为一种有效的杀菌消毒手段,仍被世界上超过80%的水厂使用着。所以,市政自来水中必须保持一定量的余氯,以确保饮用水的微生物指标安全。但是,当氯和有机酸反应,就会产生许多致癌的副产品,比如三氯甲烷等。
自来水余氯浓度过高的话,主要危害有:刺激性很强,对呼吸系统有伤害。易与水中有机物反应,生成氯仿等致癌物。
9. 医疗废水排放标准准则
医疗废水处理的排放指标如下:医疗废水PH:6-9。医疗废水SS:≤20(mg/l)。医疗废水cod:≤60(mg/l)。医疗废水BOD:≤20(mg/l)。粪大肠群数:≤500个/l。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造成水污染事故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未按照要求采取治理措施或者不具备治理能力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还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等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对造成一般或者较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计算罚款。造成渔业污染事故或者渔业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由渔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其他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