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优化资源开发模式 加强经济利益调节——关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调研报告
编者按 如何转变旧的过度消耗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如何转变旧的发展理念,科学配置资源,建立有效的保护生态环境政策体系,实现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战略,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这个背景下,遵循人地协调发展的规律,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把矿业活动限制在资源承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许可的限度内,特别是保护和治理恢复矿山生态环境,成为目前矿政管理工作一项重要课题。
前不久,受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的委托,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承担了《关于建立建全我国保护生态环境政策的建议》课题项目。项目组先后赴江西、浙江两省重点开展对江西省德兴铜矿和浙江省舟山市庆丰采石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实地调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综合分析研究我国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着力从体制、机制、法律、法规、管理监督等方面提供政策依据,提出一些符合客观实际和可操作性政策建议。现将调研报告的精华部分选编刊发,谨供读者学习交流。
一、现状: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的双重效应
矿业开发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大量的物质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但同时也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矿产资源开发产生双重效应:一是矿产资源开发为我国经济的增长、财富的积累和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国家经济和社会的繁荣与稳定作出了巨大贡献。二是矿产资源开发同时也引起生态环境问题,往往带来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诱发地质灾害等方面的不利影响。
(一)矿产资源开发带来经济与社会的繁荣与稳定
矿产资源作为生产资料,是生产力组成要素,是生产力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开发矿产资源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财富积累,增加就业岗位发挥了重要作用。
进入21世纪,由于国内需求和全球矿业市场的双重拉动,我国矿业获得持续高速发展。2005~2007年,我国矿业产值在全国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以及GDP总体上占1/10,矿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资源全球化的今天,资源的占有、资源的开发以及资源的争夺已成为当今处理国际关系的重要内容。目前,全球经济危机严重冲击矿业市场,矿产品价格大幅下跌。但我国工业化、城镇化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长期依赖的态势不会改变,“危”中之“机”是调整结构,夯实基础,理顺关系,蓄势待发。
(二)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矿产资源开发产生的负面效应主要是引发生态环境问题,集中反映在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诱发地质灾害等方面。
首先,矿山及其选、冶部门直接排放的废气、粉尘及废渣使大气污染并产生酸雨,其中以硫化工业和煤炭行业最严重,污染物多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放射性物质,以及汞、砷、镉等有害物质。其次,我国矿业活动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矿坑水,选矿、冶炼废水及尾矿池水等。众多废水未经达标处理就随意排放,甚至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中,使土壤或地表水体受到污染,其中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废水以酸性为主,并多含大量重金属及铜、铅、锌、砷、镉、六价铬、汞、氰化物等有毒、有害元素及悬浮物。再其次,矿山尾矿尤其是浮选尾矿中残留的选矿药剂有氯化物、氰化物、硫化物、松油、有机絮凝剂、表面活性剂等,受到阳光、雨水、空气的作用及其相互作用,就会产生有害气体、液体或酸性水,加剧重金属的流失,严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此外,矿山的废石、废渣的堆存还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资源。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矿业及相关行业固体废弃物堆存情况相当严重,所占比重超过了总固体废弃物的85%。
矿山开发对水资源的破坏主要表现在地下水源枯竭或流量减少。疏干排水及废水废渣的排放导致地表水、地下水系统失衡,造成大面积疏干漏斗、泉水干枯、水资源枯竭、河水断流、地表塌陷,产生地下水降落漏斗和地面沉降,影响矿山地区的生态环境。大规模的采矿活动常使地形发生较大改变,破坏原始地貌。矿山开采在占用土地的同时,还对耕地、森林、草地等造成了破坏。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因采矿占用的土地面积约586万公顷,破坏土地157万公顷,并以每年4万公顷速度递增,破坏林地面积166万公顷,破坏草地面积26.3万公顷,工矿废弃地复垦率不到12%。
此外,矿产资源开发不当还会诱发冒顶片帮、地表塌陷与裂缝、滑坡与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冒顶片帮是地下开采空间顶板和边帮岩石冒落、崩塌,是矿山开采最直接的地质灾害。据统计,我国有色金属地下开采矿山冒顶片帮造成的人员死亡人数占矿山总事故死亡人数的18%。采矿活动引起大面积的地表塌陷,在塌陷同时,地表出现高度、深度不等的裂缝。近十余年来,金属矿山地表塌陷呈急剧上升的势头。受采矿影响而引起的山体滑坡在全国许多矿山时有发生,废石堆积体、尾矿库等都可能诱发泥石流。据调查,全国有9000多座尾矿库,一半以上没有安全许可证,大部分是病库、危库、险库。
二、回顾:我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历程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我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制度的初创时期(1972~1984年)。这时期,我国由于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和重大环境问题的爆发,开始纠正资源开发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危害的行为,并对重大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开始进行治理。随着我国《宪法》的修改完善,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始步入依法、有序的发展阶段。与此同时,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开始建立并初具规模,保证了各项环境保护和治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1982年,我国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法规制度,强调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但是,针对矿山生态环境的机构和法制建设还未引起全社会的重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仍然处在一种无序状态。虽然一些国有大型矿山对矿山环境开始保护与治理,但大多数矿山并未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与治理矿山环境。20个世纪60、70年代,一些矿山就开始了土地复垦,但复垦率极低,在70年代我国有色金属矿山复垦率仅12%。
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低谷期(1985~1989年)。我国最早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实践始于1983年,当时以云南昆阳磷矿为试点,对每吨矿石征收0.3 元,用于开采区植被及其他生态环境破坏的恢复费用,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是,1985年以来,受“大矿大开,小矿放开,有水快流,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思想影响,放松了对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活动的控制与管理,形成一哄而上,遍地开花的混乱局面。一些地方乱采乱挖,根本不采取与之相适应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开采技术落后,开发利用效益低下,致使我国矿山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停滞不前,举步维艰。统计数据表明,20个世纪80年代我国矿山废气处理率仅12.24%,有色金属矿山工业废水复用率58%,土地复垦率停滞不前。一些中小矿山对生态环境破坏尤为严重。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有序开展期(1990年至今)。此时,我国相应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机构逐步建立,国家和有关政府部门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相关政策措施,使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逐步进入法制轨道,呈有序发展态势。原地质矿产部成立了地质环境司,专门承担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政府职能。各地方也相继成立了地质环境处及地质环境监测中心(站),逐步完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组织机构建设。
2002~2005年,国土资源部组织完成了《全国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并发出《关于开展省级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除此之外,国土资源部和各产业部门还制定了一系列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制度、政策和措施,一些地方性法规中也涉及到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在实际操作中,国土资源部已严格限制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发,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和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严格禁止土法炼焦、炼硫、炼铁等,加强了对矿山“三废”治理的监管和查处力度。这样在很大程度上纠正了矿山开采破坏资源、环境的不正之风,维护了矿山生产的正常秩序。
2009年国土资源部出台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是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法规建设的重大举措,将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起到重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三、案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典型剖析
项目组选择对江西省德兴铜矿和浙江省舟山市庆丰采石场进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实地调查与分析研究。一是调研德兴铜矿典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情况和问题,分析德兴铜矿资源开发对矿区周围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总结德兴铜矿集团创建绿色生态矿山的成功经验。二是对浙江省进行调研,浙江省不仅在推进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着引领作用,同时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中也起到了积极的典范带动作用。通过不断创新治理模式,制定有效政策措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已取得了良好治理效果。舟山市庆丰采石场经过几年的生态环境治理,目前已取得了矿山生态环境根本改善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双丰收。
(一)江西省德兴铜矿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江西省德兴铜矿是世界五大斑岩铜矿之一,亚洲第一大铜矿山,我国最大的露天采矿场,是全国有色金属工业的重要生产基地。德兴铜矿在大规模开采矿产资源的同时,十分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效果显著,成绩斐然,被誉为全国著名绿色矿山,同时被确定为江西省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单位之一。
德兴铜矿大规模矿产资源开发对矿山及周边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酸性废水对大坞河水及两岸土地造成严重污染,水质呈褐色,鱼虾绝迹,种植物减产。二是采场的固体废弃物占据了大量的土地资源,森林植被减少,形成多个废石裸露区,改变了这些地区地貌、水系和小气候特点,产生热岛效应,打破了矿山原有的生态环境格局。
近年来,德兴从土地复垦与生态恢复,治理酸性废水等方面加大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的力度。从20世纪80年代初,江铜集团就开始进行生态复垦的试验研究,经过20多年的努力,现在德兴铜矿1号尾矿库近90公顷沙化土地全部被植被覆盖,坝体上建立了苗圃基地,净化水池发展水产业,基本实现了生态恢复的目标。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德兴铜矿在露天采矿场边坡、废石场等地开展生态恢复实验,建立植被生态恢复示范基地。截至目前,德兴铜矿已完成水龙山废石场生态复垦工程、铜厂采矿场工程机械工段绿化工程、南山堆浸厂绿化工程、大山厂原矿工段绿化工程、富家坞采矿场绿化工程、富家坞联络道绿化工程等等。德兴铜矿全矿经过20多年的艰苦奋斗,绿化面积达1110.83万平方米,绿化率96.80%,绿化覆盖率达30.28%,职工人均占有绿地面积897平方米。
被酸性废水浸泡的大坞河一直是江铜集团治理的重点。2001年通过国际互联网招标,从加拿大引进HDS先进技术治理酸性废水。将酸性废水一分为三,1/3 用于废石场喷淋浸出铜,每年回收铜金属1500吨;1/3排入尾矿库与库中碱性水中和后,返回选厂作为生产用水;1/3引入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大坞河,排放的水质已基本达地面水的标准,大大改善了大坞河水环境。
德兴铜矿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经验主要有:转变观念,统一认识,齐抓共管,以我为主,不等不靠;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复垦履约保证金”制度,以保证矿山建设项目与环境保护项目同步设计、施工、完成;同时,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机制,走集约化规模生产的道路,通过矿山企业兼并和股份制改制、上市融资扩大经营规模,壮大经济实力,使公司有能力逐步加大环保投入,也从根本上杜绝了乱采乱挖、盗矿,破坏环境的行为。此外,德兴还自觉接受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监管,积极主动协调好与矿区居民关系,共同参与建设绿色家园活动。
(二)浙江省庆丰采石场生态环境治理复绿工程
浙江省是我国东部经济比较发达地区,在推进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着引领作用,同时浙江省大力实施“千矿整治、百矿示范”工程和边开采边治理的计划,通过矿区整治与景观再造、矿区整治与生态公益林建设、矿区整治与建设用地复垦相结合的措施和办法,着力改善矿区自然生态环境。2008年颁布了《浙江省省级绿色矿山创建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申报的管理模式,运用经济手段,减少破坏生态环境与资源浪费,确保矿山生态环境达到绿色矿山创建的要求,矿产资源开发逐步走上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技术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闭坑矿区生态化的科学发展之路。对废弃矿山的治理本着“土洋结合、以土为主”的治理思路,分别采取台阶式、板槽式、回填种植式、筑穴及混喷式、人工促进自然复绿式、平整综合利用式、四旁绿化式、藤蔓植物攀爬式、大树遮挡式、挂网客上喷播式等多种整治复绿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治理效果。
浙江省舟山市位于我国东南沿海,积极主动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把“生态舟山”“绿色舟山”作为战略目标,实施矿山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实现矿山环境的整治从单纯追求数量治理向质量治理转变。舟山市“百矿示范”工程——庆丰采石场生态环境治理复绿工程就是一例。庆丰采石场位于定海城区东南火龙岗山西麓,自20个世纪50年代以来,开采从未中断,已形成宽300余米,坡缘周长约700余米,开采面高达140余米的人工陡坡。随着市区的不断扩大,采石场周边已开发为居住用地及部分军事用地,矿山开采严重地威胁着坡麓附近居民的安全。同时,由于该采石场规模大,在城区的大部分地区都能见其裸露的山体,严重影响了城市的景观。为加快生态市建设步伐,2001年8月,舟山市政府决定关闭庆丰采石场,并对关闭后的采石场进行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整个工程采用扫石墙+爆破削坡+石碴回填+生态复绿的优化设计方案及复绿施工招标方式,为降低复绿工程成本,将部分矿山复绿任务“捆绑”交由开发企业限期完成,以解决矿山土地开发的前期投入。由于因地制宜地选择整治复绿施工方法,使采石场周边遗留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隐患明显减少,矿山自然生态基本得到修复,改善了矿区及周边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环境。2008年5月,通过了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复绿工程的竣工验收。该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后绿化总覆盖率达95.9%以上,其中木本植物覆盖率达30%,草本植物覆盖率70%,矿山生态环境复绿总面积达70655平方米,整理出39600平方米的可建设用地,取得了矿山生态环境根本改善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双丰收。
四、问题:制度机制亟需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完善
虽然我国矿山环境问题已经引起各方面的重视,但是由于环境产权制度仍未建立,无成本开发,以及利益分配不合理等方面的原因,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滞后,总体来看,目前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面临的主要问题有:
(1)认识不到位,重开发、轻环保。只重视经济发展而忽视环境保护的观念并未根本改变,宁可牺牲环境,也要保GDP增长。
(2)环境产权制度未建立。实践中往往因各种复杂关系使生态环境归属模糊,产权不清;一些企业未承担起对环境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现阶段如何合理界定环境产权,探索有效保护、开发利用资源的资源环境产权结构和管理制度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3)无环境成本开发,资源价格机制未理顺。目前资源的价值没有体现资源的稀缺性,也没有将环境生态成本纳入其中,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没有理顺。矿产品开发成本缺失是矿山企业尤其是民营矿山虚增利润,乃至形成暴利的原因之一,也是矿山生态环境不能根本治理的主要原因。
(4)利益分配不合理。由于矿产品环境成本缺失的部分都挤进了矿业利润,进而不可避免地会造成各个生产要素和利益分配不合理。政府和矿山企业受益而当地老百姓非但不能受益,反而因生态环境的破坏成为受害的主体。受益受损主体在时间和空间上不对称。
(5)资源开发模式不合理。当前主要存在三种开发模式:只开采矿产资源,不治理环境;先开采,后治理;边开采边治理。前两种资源开发模式不可取。把矿业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才是矿山可持续发展的唯一正确之路。
(6)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评价技术标准尚未完全建立。现有评价标准已远远不能满足矿山评价要求,而且由于各地标准不统一,或根本无执行标准,给一些企业治理环境不力留下很大空间。
(7)环境治理投入不足,治理技术手段落后。我国已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专项基金,用于矿山环境恢复与治理,但因治理成本高,经费缺口大,治理率还不高,加上技术相对落后的粗放型治理状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任重道远。
(8)管理体制不完善。由于责任不明确,分工不协调,职责交叉、分散,标准不一,各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制定和实施各种标准,未能进行充分和有效的协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实施难以到位。
(9)监管机制不健全。尚未建立专门的矿山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机关,基本采用多部门不定期联合执法,缺失监管责任主体,使矿山生态环境成为监管真空。
(10)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不完整。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具体的法律依据和管理规范鉴于矿山生态环境的复杂性,仅仅一些产业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和出台一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法律文件和政策措施是不够的。
五、建议:加强宏观调控,用好经济调节的杠杆
通过理论分析、研究及典型案例分析,我们从八方面对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提出政策建议,仅供决策部门在制定矿山生态环境政策和环境保护规划中作参考。
(一)理顺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要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纳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目标。解决我国矿山生态环境出现的种种问题,关键是要把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理顺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二)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政府宏观调控的基本着力点是要推动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平衡、协调发展,既要通过资源开发促进经济发展,又要保护生态环境。相关政府部门应建立资源环境安全的监控和预警机制,随时监测目标的运行发展状态,并根据警报信息和响应系统,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通过市场调节实现矿山集约化规模发展,鼓励经济实力雄厚、技术设备先进的大型企业,兼并(收购)规模小、技术设备落后、不具备环保条件的中小型企业,形成规模经营,才能使资源配置合理,杜绝乱挖乱采、破坏生态环境的混乱现象,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从源头上保护矿山生态环境。
(三)建立环境产权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环境产权不明晰和缺乏产权主体,是影响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因素之一。为了调动全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建议把环境资源视为环境资产,逐步列入资产化管理。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构建,一是要以战略环评为前提,对生态补偿政策的有效性,对生态补偿主客体之间利益分配作出客观评价。二是要对生态补偿的标准和原则、补偿范围、补偿对象、补偿方式、补偿资金来源,以及补偿资金管理等都作出明确的规定。三是整合和完善现行的各项收费,生态环境补偿收费要做到专款专用,避免重复收费。
(四)完善资源环境税费制度,优化利益分配
(1)实施资源税改革,完善分配机制。资源税应是国家对采矿权人开采矿产资源产生的级差收益而征收的。这种级差收益随着资源禀赋、开采条件的差异而不同,因而税率也不同,应根据不同类型资源、不同开采条件计算出不同税率。实行开采优质和稀缺资源的企业多纳税,开采劣质资源的企业少纳税,从而实现利益平衡,建立税收调节的公平机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此同时,完善收益分配机制,将一部分资源税收入划归中央,加强国家对资源开发的调控,避免地方政府为了自身利益产生短期行为,过度开发矿产资源,加剧生态环境破坏。
(2)逐步实现资源环境税费立法。将矿产资源补偿收费和生态环境补偿收费逐步完善为资源环境税费,并以法律形式明确各种税目,提高矿山企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保护意识,建立资源环境管理长效机制。
(3)实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优惠政策。对执行矿山建设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与投入“三同时”制度优秀的企业和三废资源化循环利用的企业,给予财政优惠政策,适当减免资源环境税率,降低信贷投资门槛,增加经费投入
(五)建立跨流域(省、市)的利益平衡与补偿机制
利益平衡与补偿机制主要是获益方向利益受损方通过财政专项资金转移支付方式实现补偿。受损方需要获得矿产资源禁止开采区域或限制开采区域的经济损失补偿、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经济补偿以及其他资源输出补偿。受益方则按地区按比例分配上述补偿基金,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的受损方经济发展机会损失予以补偿。
对于跨区域、跨流域财政转移支付评估和管理协调工作需要有专门机构负责,建议由国土资源部协同环保部来统一协调,先试点再全面推广。
(六)建立矿山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和标准体系、生态环境安全预警系统
矿山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和标准体系由于牵涉不同的行业部门,以及部门自身的局限性,矿山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实际还未完全建立。因此,评价体系标准的建立是矿山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体系的关键。同时应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安全预警系统,加强对矿山生态环境污染、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
(七)完善矿山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加强队伍建设
一要建立和完善矿山生态环境监管和执法体制,明确责任主体。建议在监察执法中采用分权执法为主,联合执法为辅的管理模式。二要明确政府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的职责。健全政府职责体系,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增强其公共服务的能力,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三是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实行矿山生态环境监理制度,提高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监管质量和水平。
(八)加快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法规建设
当前尽快建立和完善矿山生态环境法规是十分必要的,亟需为矿山生态环境的资源性及其产权归属和产权转让、矿山环境的恢复与治理及尾矿的回收利用等方面制定一个统一的、适合各行业、各部门共同遵守执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法律文件。同时制定配套的相关法规,使矿山生态环境产权、保护目标、恢复标准、监督职责更加明确,资金管理更加精细、环境监测与预警体系更加健全。
(原载《中国国土资源报》2009年7月3日,作者为《关于建立健全我国保护生态环境政策的建议》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张光弟、张兴)
⑵ 煤矿向村里排放污水,村民该如何处理
煤矿废水水主要来源于煤矿作业时产生的井下废水,矿区工业场地淋溶
废水,生活区生内活污水等。煤矿容山在采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中含有多种有
害的有机物、无机物、重金属离子等,且水质成份复杂多样。如废水不经处理
直接排放,则会给周围环境及水质资源带来严重的污染,破坏生态环境,所以
必须根据国家环保部门要求及煤矿所在地环保部门的要求
,
对煤矿山场区废水
进
行
综
合
治
理
,
使治
理
后
出
水
达到
国
家
家
《
煤炭
工
业
污
染
物排
放
标
准
》
(GB20426-2006)
和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GB8978-1996
)
中的相关排放要求。
(
《
煤
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0426-2006
由国家环保总局于
2006
年
9
月
1
日发布,
2006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
按要求,
新建生产线自
2006
年
10
月
1
日执行,
现有
生产线自
2007
年
10
月
1
日起,煤炭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按本标准执行
)
。
⑶ 如何改善煤矿井下作业环境注意是环境,不是安全生产。
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的生产和消费中一直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煤炭的大规模开发和利用,不可避免地带来一系列环境问题,仅矿区而言,就存在着水污染、煤矸石、噪声、矿区大气、地表塌陷等诸多环境问题。有资料表明,我国煤矿每年排出约22亿m3矿井水,1亿m3冼煤废水,2亿吨矸石和10亿m3的甲烷气,每年因煤矿开采而塌陷的土地达2万km2。为了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搞好煤矿环保,这就要求我们对煤矿问题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一、矿区水污染及其控制
据调查,我国煤矿水资源普遍缺乏,目前约有71%的矿区面临缺水,有40%的煤矿严重缺水,80%的煤矿职工饮用不洁水。同时在煤炭开采过程中,还会产生大量的矿山废水(如矿坑水、矿山工业用水、废石场淋滤水、选煤厂废水及尾矿坝废水),且矿山废水具有排放量大、持续时间长、污染范围大、影响地区广等特别。若此类废水直接排入地表,不仅浪费水资源,还会对矿区环境造成破坏。下面仅对矿井水和选煤废水作简要阐述。
1.1矿井水及其资源化
煤矿开采时,为确保井下安全,必须排出大量矿井水。矿井水由于受到开采、运输过程中散落的粉煤灰、岩粉和矿工生产活动及煤中伴随矿物的分解氧化导致污染。根据矿井水含污染物特性一般分为:洁净矿井水、含悬浮物矿井水、高矿化度矿进水、酸性矿井水及其它矿井水。
1.1.1洁净矿井水
洁净矿井水多数是从奥陶系石炭中涌出的,其水质较好,ph呈中性,低矿化度,不含有毒有害离子。只需在源头处妥善截流,通过专用管道排至地表,经简单消毒即可作为生活饮用水。有的还含有多种有益元素,可开发为矿泉水。
1.1.2含悬浮物矿井水
含悬浮物矿井水一般指除悬浮物、细菌及感官指标外,其它理化指标均满足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矿井水。这类矿井水在我国北方矿区分布较广,如平顶山、焦作、开滦及华东、东北矿区的矿井水多数属这种水质。最常规方法主要是通过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工艺,即可使出水水质达到饮用水标准。
⑷ 煤厂环保管理制度
XX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3.1.2.1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XX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保护和改善矿区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止污染,保障职工及家属的身心健康,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矿区可持续发展,实施品牌战略,建设和谐矿区,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要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到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计划,做到同部署、同安排,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矿区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3.1.2.2 组织机构及责任
第三条 为加强对环保工作的组织领导,矿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环境领导小组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环保工作例会,专门研究解决环保难点问题。
第四条 矿机电科是环保工作的职能机构,负责全矿的环保管理工作。
第五条 环境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积极协调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为矿正常生产及战略目标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平台。
(二)结合本矿的实际,制定矿内部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及考核标准;污染源治理规划和环保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
(三)参与新建、改扩建、技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和内容督促设计内容、督促检查,对竣工项目环境保护专项工程进行预验收,并协助项目实施单位申请环保部门验收。
(四)积极开展环保技术和信息交流工作,学习同行业先进经验及治理技术,及时掌握环境保护科技动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广节能环保型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五)做好环境统计工作,力求报表数据真实准确,并按要求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送报表及有关资料。
(六)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减少污染,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七)组织矿区内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情况的调查工作,组织矿区内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工作。
(八)积极开展ISO14000环境质量体系认证工作,开展绿色单位、绿色机关、绿色小区等绿色创建和申报工作,创建环境友好企业和环保先进企业。
3.1.2.3 加强环境监督管理
第六条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有关地方标准,对超标准排放的污染物要制定治理规划,逐步实现达标排放。
第七条 加强环保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各类资料、档案、报表及各类记录,绘制矿区污染源,排污口分布示意图,加强对污染物的计量监测管理,逐步做到量化管理。
第八条 加强对现有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制定管理办法和岗位责任制,操作人员须经培训后上岗,建立设备运行记录并认真填写,确保正常运转,严禁随意停运和拆除污染治理设施的现象。
第九条 新建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XX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和“三同时”制度,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前期论证、选址、方案审查、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阶段都必须要有矿环保部门参加并签署意见,凡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改扩建签署及技改项目要做到新老污染源统筹兼顾,同步安排。
第十条 筹集安排环保治理资金,应遵照“统筹安排,治理重点,收效明显”的原则,优先保证重点污染治理项目。环保资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筹措:
(一)从提取的维简费中安排适当的资金用于环保治理工程;(二)从矿科技费中申请环保科研资金;
(三)积极申请使用排污费返还资金及环保专项贷款;
第十一条 积极推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每年将环保责任目标纳入本单位《经营承包责任书》,做到定期检查考核,年终统一兑现。
第十二条 实行限期治理制度。及时按期完成省、市及集团公司下达的限期治理项目。
3.1.2.4 环境污染防治
第十三条 必须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经济和企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要加强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综合防治,提高资源利用率,有计划地控制或者逐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第十四条 积极推广使用原材料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和可回收多次重复利用的原材料,逐步淘汰污染严重、能耗高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严禁使用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污染严重的工艺和设备名录》中的工艺和设备。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品,必须遵守国家相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第十五条 水污染的防治:
(一)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矿井水的重复利用率,矿井水的综合利用率必须达到85%以上,节约利用水资源,减少废水和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加强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转和处理后的水质达标,并要不断完善排水管网,加大污水的收集和处理量,减少污水。
(三)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源的保护。生活饮水源地必须设有明显的标志,加强保护,防止污染。供水水质必须符合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严禁使用渗坑、渗井、裂缝和稀释办法排放有毒有害废水:禁止向河床倾倒工业废渣、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第十六条 大气污染防治;
(一)积极推行集中供热,联合供热。新购、更新锅炉必须经集团公司环保部门审查并报平凉市环保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对现有两吨以上(含两吨)锅炉要全部安装高效湿法脱硫除尘器,加强锅炉耗煤定额管理,积极推广节煤技术,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减轻燃煤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三)对工业广场、矸石山等要采取防扬散、防自燃措施,运煤车辆要加盖蓬布(蓬布必须盖在马槽周围10cm以上),并在矿区所辖路面定时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
(四)禁止在矿区内人口集中的生活小区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五)制定矿区绿化规划,充分利用空隙地种植花卉、草坪、灌木、乔木、形成立体绿化网,美化环境,净化空气。
第十七条 固体废物污染防止:
(一)对在生产过程中生产的煤矸石,巷道掘进过程中产生的矸石以及锅炉炉渣、污泥等,必修堆放到固定的矸石场,不得随意倾倒。
(二)对新建矸石场在选址、设计、运行管理等过程中都要严格执行GB18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采取防渗漏、防扬散、防挥发等措施;对现有矸石山经过逐步治理后达到标准。
(三)积极开展煤矸石综合利用的研究工作,使其资源化,变费为宝;对老矸石山采取综合防灭措施,并在矸石山上种草种树,恢复生态。
(四)合理布置和改进生产工艺,在生产过程中根据实际尽量多打煤巷,少大岩巷,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渣产生量。
(五)对生活垃圾应逐步做到分类垃圾收集,分拣可回收利用物质后送当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
第十八条 噪声污染防治
(一)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要合理规划,统筹布局,对厂界噪声超标的敏感区要采取隔声、吸声等措施进行治理。
(二)厂区内选煤楼、压风机房、驱动机房、绞车房等噪声污染严重,影响职工身心健康的作业点,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
第十九条 生态污染防治:在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生态环境,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方案,防止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第二十条 放射性污染防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家环保总局及XX省环保局关于放射性污染控制的相关规定,在放射源的储存、使用、运输、处置等各个环节都必须有专人负责,对管理失误造成污染源泄漏或丢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加强环境管理和预防机制的建设,防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当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时,须立即向上级环保主管部门报告。
3.1.2.5 环境事故应急
第二十二条 为防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必须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 当环境污染治理设施需要停止运行检修时,需向集团公司环境管理部门或平凉市环境监察支队申请,同时抄送所在县环保部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检修任务必须在批准的期限内完成;当环保治理设施突然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转时,需立即启动应急措施,并向集团公司环保管理部门报告,在限定时间内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第二十四条 当发生透水及淹井等特大事故,危机人身及国家财产安全时,以抢救人员和财产为主,同时也要采取切实有效的环保措施,将环境污染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1.2.6 奖 罚
第二十五条 矿每年年终要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评比考核,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随意停运污染治理设施的,发现一次对单位处以20000元的罚款,根据责任大小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0——3000元的罚款;未经允许拆除污染治理设施的,对单位处以50000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0—3000元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对单位处以50000元的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四款,利用渗坑、渗井、裂缝或稀释等办法排放有毒有害废水,或在河床倾倒工业废渣、垃圾和其它废弃物的,对单位处以20000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五款,随意倾倒固体废物、建筑和生活垃圾的,对单位处以10000—20000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第三十条 奖罚由机电科负责实施,各种罚款收入上缴矿财务科。
3.1.2.7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如与国家和XX省已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想抵触的,以国家、XX省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矿机电科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节 XX煤矿生产运输系统杂物拣选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强化生产、运输环节中出现的锚杆、金属网、木头、矸石、采掘设备零配件、工字钢等超长、超宽或危及设备安全运行的杂物(一下简称杂物)的拣选管理工作,尽量避免杂物进入主煤流导致设备损坏影响生产,结合我矿生产、运输环节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XX煤矿煤流系统杂物拣选工作实行专人专管、分级负责的管理机制:
1、矿上成立“生产运输系统杂物拣选机构”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组 员:XX
主要职责:
⑴负责煤流系统杂物拣选工作的全面协调与管理工作;
⑵不定期的对煤流系统各杂物拣选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具体要求;
⑶对杂物拣选专管机构的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对杂物拣选的月度考核结果进行审核。
(4)对因煤流系统出现的杂物造成影响或事故组织调查处理,并负责落实奖罚制度。
2、领导小组下设杂物拣选专管机构
⑴机电科作为杂物拣选工作主管部门,具体由陈全林负责统一管理。主要职责:
①负责杂物拣选工作的日常管理及本办法的考核落实;
②负责随时对所有杂物拣选点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③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每旬按时将各责任单位考核情况总结上报领导小组审查,并将最终结果及时予以通报; ④负责各责任单位杂物监管人员进行统一管理。
⑵采掘各队、运输一、三队、选煤厂、生产服务队、矿压防治队作为杂物拣选工作的责任主体,应确定一名队干负责现场管理。主要职责:
①根据本办法制定各自杂物拣选工作实施细则,并现场督促落实;
②建立本单位杂物拣选台帐,并每天将杂物的拣选情况进行登记;
③负责对本单位每个生产班杂物拣选工作的考核,每周形成考核记录,上报机电科。
第三条 杂物拣选工作要坚持“层层把关、层层落实、标本兼治、奖罚并举”的原则,即从事生产、运输工作的人员必须承担杂物拣选工作的任务;杂物拣选工作要从生产源头抓起(治本)并贯穿于生产运输各环节(治标);严格执行奖罚激励机制,确保制度执行的灵敏性。
第四条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杂物拣选工作,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单位杂物拣选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任务、靠实责任;主管队干必须经常深入现场,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考核,确保杂物拣选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第五条 综采、掘进各队是煤流杂物拣选工作的重点,要严格生产工艺,每班必须固定1—2名操作人员负责杂物的拣选,严防杂物进入煤流;
第六条 各责任单位设备的检修必须到位,设备各紧固件必须紧固牢靠,防止因设备部件连接松动而掉入煤流中;检修后必须对所检修设备周围场所的杂物进行仔细的清理回收。
第七条 生产服务队要将巷道维修期间产生的杂物及时拣出,并加强对维修材料的管理,严禁混入煤流。
第八条 矿压防治队在皮带附近进行防治作业时,必须将工作期间产生的杂物及时回收,严禁混入煤流。
第九条 运输三队、运输一队、选煤厂要分别制定出五号、一号给煤机及选煤厂破碎车间除铁器日常管理办法,严禁在运煤过程中无故停用,真正发挥好除铁器在杂物拣选工作中的作用。
第十条 运输三队、运输一队、选煤厂的给煤机、巡带工、皮带司机等岗位作业人员是生产运输环节杂物拣选工作的实施者,担负着运输环节杂物拣选工作的任务。要按照职责范围(区队职责范围和岗位职责范围)沿煤流走向(2502采区皮带大巷-1050皮带大巷-主井-122皮带走廊-131皮带走廊或1502皮带下山-1050皮带大巷-主井-122皮带走廊-131皮带走廊),对上一环节未及时拣出而进入主煤流且可能造成给煤机、溜槽卡堵、设备损坏等生产影响的杂物要及时、逐级(沿煤流反向)停机拣出,以免进入下面的给煤机、溜槽等转载环节而造成更长时间的生产影响。
第十一条 各生产连队要切实做好井下材料的管理,尤其要严防“空带”运输材料时将材料、杂物混入煤流。
第十二条 杂物的回收要坚持“谁拣选谁回收”的原则,即在主管单位考核验收完毕后按相关规定(不超高、不超宽、不超偏并要绑扎牢靠)及时装车、回收,不得影响文明生产。
第十三条 机电科建立杂物拣选情况登记台帐,统计各生产区队杂物拣选情况,并根据本办法每旬进行一次考核。
第十四条 考核办法
1、各责任单位对岗位工的杂物拣选情况进行逐班登记(并将结果如实汇报机电科),分别按不同岗位和拣出杂物的量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不能认真拣选而导致杂物进入下一环节的,下一环节拣出后要根据拣出杂物的数量对以上所有环节岗位人员进行处罚。
2、2502皮带大巷五号给煤机下拣出的杂物,要处罚综采二队;1050皮带大巷一号给煤机下拣出的杂物要处罚综采一队;三号给煤机下拣出的杂物要处罚运输三队、综采二队,122、131皮带走廊拣出的杂物要处罚运输一队、运输三队、综采一队或综采二队;
3、未建立杂物拣选台帐、实施细则或内部对此项管理工作无考核兑现的区队,扣当月考核总分1分。
3、在每个生产班中没有固定杂物拣选人员,或拣选不认真的区队,扣当月考核总分1分。
4、各责任单位每拣出50斤以上杂物,扣除上部所有环节相应区队当月考核总分0.3分;每拣出50斤以下杂物,扣除上部所有环节相应区队当月考核总分0.1分,并将其分值全部奖励杂物拣选区队,月底由机电科负责将考核结果上报考核办并在当月工资结算时兑现;
5、因上一环节杂物清除不及时、彻底,导致下一环节设备损坏、皮带撕裂等现象,按影响时间每小时扣除上部所有环节相关区队考核分值1分;
6、掘进各队必须在皮带机头或煤仓口设立一专用垃圾箱,每班对生产中产生的杂物及皮带等配件及时回收,严禁混入煤流,否则,一经查出,不论大小按每件1分计进行扣分处理;
7、生产服务队巷道维修期间或矿压防治队工作期间,若因对杂物拣选不及时而进入煤流,承担煤流运输任务的所有单位有权监督并要及时向机电科汇报,经落实情况属实的,机电科将根据情况进行相应扣分处理;
8、杂物拣选工作要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严禁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出,将按杂物量大小对责任单位加倍处罚。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严格执行,矿生产调度室2008年2月13日下发的《XX煤矿生产运输环节杂物拣选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除。
⑸ 地方政府环保部门检查煤矿污水处理站的重点是哪些
针对煤矿主要是查看外排的废水是不是达标排放,符不符合国家的排放标准。如果超标排放就要罚款了。还有在线设施是不是运行正常(针对国控企业),一些环保设施是不是到位。主要是这些。
⑹ 煤矿的工业废水随意排放怎么举报
1、煤矿的工业废水随意排放,举报者首先要搜集必要证据如照片、视频等证内据。然后向当容地环境保护部门进行举报。
2、各地环保部门,都有环境违法举报电话。直接拨打电话举报。
3、也可以通知当地电视台等有关媒体进行举报。
4、也可以将现象发到网络上,让网络进行关注。
5、向当地有关部门或街道反映,层层上报。
工业废水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污水和废液,其中含有随水流失的工业生产用料、中间产物和产品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随着工业的迅速发展,废水的种类和数量迅猛增加,对水体的污染也日趋广泛和严重,威胁人类的健康和安全。因此,对于保护环境来说,工业废水的处理比城市污水的处理更为重要。
⑺ 安全检查总结精选范文
当工作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回过头来对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 经验 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并把这些用文字表述出来,就叫做 工作 总结 。 下面是我给大家精心挑选的工作总结,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教研工作总结篇一
由于近期国内 安全生产 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造成重大损失,根据攀枝花市安全生产委员《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攀安委〔20_〕23号)的文件要求,西区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保证了辖区生产秩序安全稳定,人民生活和谐正常,现将安全生产检查情景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大检查工作
为深刻吸取国内一些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从思想上、制度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狠抓隐患排查整治落实,西区安委会立即制发了《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攀西安委〔20_〕17号),要求各监管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职责,落实排查方案、落实人员、落实 措施 、落实资金,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区级领导亲自带队,多次深入基层监管部门,深入生产经营单位调研安全生产情景,实地查看隐患排查整治情景,有力促进了隐患排查整治深入。
二、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职责,深入开展隐患自查
各监管部门立即召开了生产经营单位业主大会,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主体职责,组织企业认真深入开展全面自查,异常是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贴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 岗位职责 是否落实到位等情景,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各生产经营单位对照《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攀西安委〔20_〕17号)要求。从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管理、安全基础工作及 教育 培训等方面逐条进行自查落实,从企业的业主、矿长(厂长)安全管理员到从业人员等开展全员自查。各生产经营单位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书面做出了检查自查 报告 ,认真做到隐患排查整治“五落实”(职责、措施、人员、资金、时限落实)。
三、落实监管职责,认真履职尽责
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进取行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组织工作人员,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严格监管,严格执法。
煤矿:对全区16个矿井进行了全面检查,督促煤矿认真开展瓦斯治理和水害防治,认真落实“一通三防”,强化煤矿顶板管理。异常是针对煤矿资源整合期间的生产情景进行了重点检查。督促煤矿认真开展“雨季三防”工作,结合实际编制预案,配齐配强“三防”人员,修缮“三防”设施,筹备“三防”物资,严格值班制度,畅通信息。组织开展煤矿防灭火工作,目前已完成检查_家。
非煤矿山:深入非煤矿山,加强作业现场管理,针对近一段时期以来,高温少雨的实际,要求矿山业主加强安全作业保护,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因地制宜,要求矿山在一天最高温时段停止作业,适当调整工作时间,保证从业人员生命健康。同时,针对天气炎热,从业人员不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等习惯性违章问题,狠抓现场执法,要求企业加大管理力度,加强对作业人员的 安全教育 、培训、管理,配齐现场管理人员,从严管理,杜绝违章。
交通:加强路面管控,安装波型防护栏,设立临时检查点,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加大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载超速超限驾驶等处罚力度,加大道路巡查频次。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做好源头管。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加强对校车管理,严禁“三危品”上车。格里坪镇加强对金沙江通航水域和庄上码头水库的监管。
烟花爆竹:对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进行了现场检查,针对高温天气,重点检查经营点的储存安全,从进货 渠道 、消防条件、摊点摆设等方应对经营户提出了明确要求,保证了辖区烟花爆竹销售安全。
消防: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时段的消防安全检查。一是加强了对公共聚集场所、娱乐场所的消防检查,二是加强森林防火安全,全区各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包片落实职责,各村社新增了防火护林员,严禁野外一切生产生活用火。三是加强用电安全检查,设施设备用电检查,异常是近期高温,检查用电线路是否老化、裸露,严禁超负荷用电,加强宣传,宣传正确的用电常识。
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加强巡查力度,对全区的危险化学品进行了摸排核实,严格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储存制度,加强对民爆物品的检查力度,在人群密集场所设立专门的检查点,严防民爆物品流入社会。
建筑施工:对全区46个建筑工地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异常是对格里坪、河门口、动力站等攀煤棚户区、沉陷区等一批重点安置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方案作业,要求现场围挡、一图五牌、操作施工、材料堆放、通道防护等都要到达标准要求。异常要求施工方在高温天气下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监管,严查违章
学校:针对近期国内学校发生的惨案,区安委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学校安全检查的通知》(攀西安委〔20_〕23号),进一步落实职责,明确职责,要求公安、城管、建设、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的安全管理,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新增了安保人员,公安加强了对学校周边的巡查和整治。学校加强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对学校设施设备进行了全面检查,及时消除了隐患。
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加强了对所辖企业完全监管。
四、横纵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安全监管作用
在大检查活动中,格里坪镇和各街道办事处充分发挥基层安全监管第一防线的作用,进取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与各安全监管部门一道,组成联合执法组,深入厂矿,深入社区、深入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安全“五进”活动,找隐患,下指令,查落实,有力的推动了一批隐患的排查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五、存在的问题
当前影响西区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安全生产形势压力仍在,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安全发展理念还需进一步树立,安全监管的手段、方式 方法 还有待进一步改善,这些都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热情不减,劲头不松,标准不降,目标不变,全力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为市委市政府的“四个倾力打造”和区委区政府的“三个集中”发展战略保驾护航。
幼儿园教研工作总结篇二
_月2日,___开展了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以劳动密集型企业车间、仓库、餐厅等场所为重点,检查了各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内部防火检查、巡查制度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安全出口、安全疏散设施完整好用情况;火电源管理情况;员工消防培训教育情况。通过检查,使各单位的防火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整体抵御火灾能力进一步提高。在检查过程中___加大了宣传教育力度,使单位业主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六、全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
此项活动中,__按照___消安委检查方案的统一安排部署,严格确定检查范围及重点,积极推进各单位的火灾隐患自查工作并督促其认真进行整改,圆满完成了对整治范围内5家单位的治理工作。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共收到《单位火灾隐患自查整改 承诺书 》5份,发现并整改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并签订了《单位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承诺书》,明确了相关人员的责任。在接下来的检查工作中,园区按照管委会的统一部署,对照工作要求,重点检查了前一段时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认真分析工作的薄弱环节,查清工作疏漏,继续深入开展好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使__消防安全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幼儿园教研工作总结篇三
入夏以来,全区各食品监管部分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制定措施,明确任务,扎实工作,累计出动执法职员1500余人次,400余车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9起,罚没金额2.99万元;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万元,全区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检查夏季食品安全工作。
一是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制定下发了《黄岛区夏季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 实施方案 》,各监管部分立足本职,采取划片包干的办法,将工作目标量化并落实到具体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肩上有任务、有责任的工作格式。
二是建立制度,全面巡查。各监管部分建立了巡查制度,每周组织执法职员按照监管环节分工对全区的2700多家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分段进行巡查,严格落实台账登记、进货索证、亮证经营和台账制度,确保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工作总结《检查夏季食品安全工作》。
三是制定计划,严格抽检。制定了严密的抽检计划,增加了夏季高危食品特别是蔬菜的抽检、检测数目和批次,为监管部分开展大检查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四是索证索票,追根溯源。销售者必须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实和产品标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台帐备案制度,一旦出现题目追根溯源。
五是拉网清查,依法查处。对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尤其是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进行了拉网式清查,严厉查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是倒查跟踪,严格督办。明确由政府督查及纪检监察部分,采取跟踪、倒查等措施,对各监管部分工作落实情况严格督办。
幼儿园教研工作总结篇四
20_年“十一”黄金周安全检查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_年9月12日——9月28日
二、任务分工
1、城区检查组:旅行社及门市;银湾宾馆、中大饭店、鹿鸣大酒店、中华鲟园;
参加人员:黄开琴、李军、彭卫;
2、重点企业检查组:三峡人家景区、杨家溪漂流景区、灯影峡宾馆、三峡大瀑布景区、金狮洞景区、情人泉景区、百里荒景区、南津关大峡谷
参加人员:秦在卫、周杨、熊力;
其他参加单位:安监局、卫监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
三、检查内容
1.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2. 各景区、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工作岗位的操作流程、管理制度、责任制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操作和无证上岗等行为。
3.星级农家乐,饭店重点检查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设置、数量和形式以及保持畅通情况;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情况;火灾自动报警、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情况;索道、电梯、电瓶车等特种设备检验情况和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旅游团队、大型聚餐活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4.旅行社旅游安全用车备案的执行情况;租用车辆安全责任协议签订情况;是否存在疲劳驾车和酒后驾车;导游人员安全提示执行情况;旅游团队各环节安全管理和控制情况;
5.旅游景区重点检查有关设施、设备维修检测检验情况和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开展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重点检查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等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幼儿园教研工作总结篇五
县纪检委:
今年以来,我县的环保执法检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中央、省、市、县有关环保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优化结构促转型、统筹城乡快发展、创先争优上水平的总体要求,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规范执法监管行为,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改善县域环境质量,全力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 1 -
现将具体情况 总结报告 如下:
一、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今年以来,我们把强化学习培训作为抓好环境执法检查工作
的前提,开展了全方位、多形式的学习培训工作。一是抓政治学习。组织环境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局里面组织的政治学习,系统学习了中央、省、市、县环保工作会议、全县三级干部大会等有关会议精神。二是抓业务学习。系统学习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采取自学和集中辅导相结合的方法,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业务学习和培训,对业务中的疑难问题互相探讨,相互交流,共同提高。上半年共开展业务学习2次,业务培训2次,人均记政治学习笔记0.5万字,业务学习笔记0.5万字。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环境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强化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在环境执法检查工作中,我们把提高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作
为基本工作来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一是利用节日上街宣传。在“6.5” 世界环境日 期间,我们组织全体职工发放宣传资料_00余份,接受咨询群众20余人。与县教育局联合举办了“龙信杯”少儿环保绘画比赛活动。二是在开展环境执法工作中,我们把开展工作与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以开展工作来深化宣传,上半年深入有关单位宣传环保法律法规80多次。三是撰写工作快迅6篇,及时报道了工作动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进一步增强了排污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法制观念,为环境
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执法监管开展情况
1.开展了“三废”治理整治工作。一是督促沿汭河排污的华
煤集团六对矿井进一步提升了矿井废水处理设施,对矿井废水进行深度处理,规范了部分煤场、选煤楼周边不规范的排水行为,加强了在线监测设施的管理,严格落实管护措施,认真执行故障报告制度,确保废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正常,切实提高了矿井废水处理率和回用率。二是督促东华镇煤矿、砚峡矿区等乡镇煤矿进一步加强了矿井废水净化沉淀池的内部管理,提高初级处理能力,有效发挥了治污减排作用,实现矿井废水达标排放。督促华信煤业公司初步建成了矿井废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目前已进入设备安装调试阶段,预计6月底可投入运行。三是进一步增加对梅苑小区、润苑小区、山寨煤矿等已投入运行的生活污水处理站的监督检查频次。禁止擅自停运或不正常使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润苑小区下达了限期整改 通知书 。四是开展了大气污染设施专项检查,对豫华公司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处理设施,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五是开展了县城餐饮业规范整治工作。制定并与各餐饮业门店签订了“门前”三包 协议书 ,对商务局老家属楼下的餐饮业门店沿街乱泼乱倒生活污水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现场检查,提出了整改要求。五是加强了医疗废水治理力度。对县医院、中医院、东华镇卫生院等
医疗单位废水排放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督促各医疗单位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登记管理制度,严禁向汭河等水体排放医疗废水,坚决防止“前门治病救人,后门排污放毒”, 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2.开展了核与辐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成立了核与辐射安全
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华亭县20_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工作目标和监管重点,靠实了工作责任。扎实开展此项工作。一是对全县18家涉源单位核与辐射安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清查核实了全县涉源单位及放射辐射源数量。二是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办法》的要求严格检查了涉源单位各项防护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涉源单位按规定及时报送了辐射安全许可证申报资料,部分涉源单位已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同时要求各涉源单位在辐射工作场所设立明显警示标志,督促涉源单位做好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准备工作,并建立了个人健康档案和剂量档案。三是对辖区内使用密封放射源的单位坚持每月检查一次,对使用射线类装置、输变电与广电通信类单位每季度检查一
次,监督检查率达到了_0﹪,确保了辖区环境安全。
3.开展了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县域内有西华、北河、关庄、
牛舌堡、红崖山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规模为17300立方米/日,其中西华、北河、关庄饮用水源地为地下水,牛舌堡、红崖山饮用水源地为地表水,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
护区内没有排污口,出水质全部达标。
4.开展了建筑噪声专项整治工作。加大了建筑施工噪声的现场监管。对各建筑施工单位进行不定期检查和夜间巡查, 限定了施工作业时间,24小时畅通“12369”环保投诉电话和举报联系电话,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从严从重查处,有力地促进了施工单位进行噪声防治。同时对确实需要夜间施工的工程严格了审批程序,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协调好与周围居民的关系,张贴施工告示,以求得居民的谅解。
5.开展了环境信访案件查处工作。坚持以实事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好现场检查笔录,获取详实资料,及时将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进行反馈,1-6月累计查处环境信访案件12起,办理县政府网站留言8起,查处率、结案率均达到_0%。
四、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在环境执法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一是部分厂矿企业环保意识淡漠,环保设施运行不够正常稳定,偷排漏排污染物现象时有发生;二是部分企业经济效益差,污染治理资金匮乏,进展缓慢;三是现有的环境执法装备落后,环境执法监管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得力措施,不断加以解决。
五、下一步打算
⒈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和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及时报道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揭露和批评违法行为,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调动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⒉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督促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所有环保设施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到增产不增污,力争实现增产减污。
⒊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要依法立案查处,并给予高限处罚;对不履行行政处罚的,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决不姑息迁就,心慈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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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煤矿污水处理
煤矿废水应该可以使用污水源热泵系统进行换热,从而为煤矿上专的建筑进行供暖,可以说算属是废水利用了吧,但是估计使用的话要使用离心式污水换热器了,煤矿废水中应该含有很高比例的杂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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