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污水知识 > 雨污水保护措施

雨污水保护措施

发布时间:2022-12-10 14:19:26

Ⅰ 厂区雨,污水的管理遵循那四个原则

你想问的是厂区雨、污水的管理需要遵循哪四个原则吗?尊重自然,综合利用,统筹规划、配套设施,保障安全。
1、尊重自然:这一原则是统领性原则,是其他原则的根本。包括增加绿地、砂石地面、可渗透路面和自然地面对雨水的滞渗能力,利用建筑物、停车场、广场、道路等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削减雨水径流等,体现了低影响开发理念和尊重自然的理念。
2、综合利用:制定了一系列促进污水的再生利用和污泥、雨水资源化利用的制度措施。
3、统筹规划、配套建设:要确保两个配套:一个是城市开发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配套,另一个是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各项子系统配套。
4、保障安全:保障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是实现水的社会循环的基础。
厂区初期雨水计算
雨水的径流污染现象,在水质污染之中被称之为非点源性的污染现象,这类污染现象存在着突发、非连续等方面的特性。污染雨水的总体特性在于:初期雨水自身的污染物质含量极高,并且随着径流的不断扩散,其雨水本身也在这一过程中被持续的冲刷,这使得雨水中所存在的污染物含量在这一过程中持续不断的降低。但是就目前来说,我国都还没有建立起一个良好的初期雨量的精确计算方式。而依据相应的给排水工程计算,其中针对初期污染雨水的收集问题作出了相应的指示,初期污染雨水的收集时间一般为5分钟,但根据大量的实践证明,计算出初期污染雨水降雨历时大约为8分钟,同时将大量工程因素相结合之后,依据15-20分钟的下雨时间来对初期污染雨水的降水量进行计算。

Ⅱ 暴雨来袭,农村污水处理项目要做好哪些防范措施

梅雨是我国南方地区的一大特色,很多污水处理项目都曾因暴雨损失惨重。6月10日中国气象局发的天气预报显示:广西北部、广东北部、贵州南部、湖南南部、江西中东部、福建西部、浙江中西部、安徽南部等多个地区将有大雨或暴雨。

暴雨对水处理项目带来的影响难以预估,城镇污水处理厂纷纷采取措施,农村污水处理项目也需要积极防范。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可能遇到哪些险情?如何保证设备安全运行?下面力鼎环保为大家科讲解下,村镇污水处理项目在雨季必需做的“功课”。

雨水对污水处理设备影响众多。雨水流入设备导致进水量超过设计标准,污水很有可能就不能得到及时处理,污水横流、臭气熏天,长期淤积的污水也导致了蚊蝇滋生,严重影响人居环境和村民身心健康。在雨季力鼎的运维人员会及时清掏污水处理站进水格栅,避免由于暴雨冲刷夹带的垃圾杂物堵塞管道、阀门和水泵等。

降水对农村污水处理项目的影响不容小觑,若降雨量过大,很可能会引起设备内污水外溢,设备整体被雨水湮没;并且由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一般建在露天,电控设备泡水会引起电子元器件损坏,甚至引起安全事故。暴雨来袭时,农村污水处理运维人员需要及时当站区巡查,一旦发现险情可依据应急处理措施及时切断供电,避免造成严重性危害。

农村污水治理与广大群村名的生活息息相关,如果您还在为寻找优质的 污水处理设备 和污水处理项目运维服务而烦恼,欢迎可以登录江苏力鼎环保公司网站进行了解。

Ⅲ 水污染有哪些防治措施

防治水体污染的主要措施有以下三条:
(1)减少和消除污染源排放的废水量。
(2)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进行区域性综合治理。
(3)加强监测管理,制定法律和控制标准。

Ⅳ 雨季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雨季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项目施工员应熟悉掌握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帮助督促生产班组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工种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雨季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办公区排水

1、检查办公室、宿舍及料库屋面有无漏雨现象,对漏雨的部位及时修理完好。

2、室外地面全面硬化,道路场地等排水坡向正确、排水沟畅通无阻,确保施工现场无积水。

二、施工现场排水

1、雨季来临前,着重检查工程重点防范部位地下楼层,沿主体四周地面设置300×500(b×h)排水明沟,下雨时配备水泵进行集水坑排水,并将水排到地面上的排水沟中。

2、整理施工现场,保证排水畅通。

3、检查场内外的排水设施,确保排水设备完好,以保证暴雨后能在较短的时间排出积水。根据实际情况,利用施工现场的集水井就近为原则作为现场排水集中点。

三、生活区

1、雨期来临之前项目后勤人员应对生活区的临时房屋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存在漏雨、稳固、雷击等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检查食堂、厕所等的排水沟,及时疏通污水管道。大雨来临前要清理化粪池,避免化粪池因大雨袭击而溢出。

3、施工现场人员宿舍、围墙等的基础应高出自然地面300mm以上,并用灰砂砖做大放脚,以保证该部分结构的安全。室内地面应高出室外100mm以上,防止雨水等浸入。

四、原材料及半成品的储存和堆放

1、钢筋在施工现场进行堆放时,应放置于地势较高,不受雨水侵蚀的位置,同时钢筋下部采用木方等材料垫高不小于200mm。对于加工成型的钢筋,应尽量放置于钢筋加工棚内的避雨水处,防止钢筋被雨水腐蚀生绣。

2、水泥要搭设库房,做好库房的防雨工作及地面的防潮工作,防止受潮。 其它材料应根据材料的性质采取相应的堆放措施。

3、所有材料均要求堆放在基坑边坡外不少于3m的安全地方,应不得在边坡旁堆放易散落的材料。

五、土石方工程

1、刚铺完尚未夯实的灰土,雨期土方回填施工应严格控制回填土的含水率,

及时取样试验,将回填土的含水量控制在设计要求范围内,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晒或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必要时应事先对土源加以覆盖,避免出现橡皮土。

2、如遭雨水淋浸泡,则应将积水处的松软灰土除去并重新补填新灰土夯实,受浸湿的灰土,应在晾干后再夯打密实。石灰、土要准备好塑料薄膜遇雨时进行覆盖。

六、边坡工程

1、雨期施工时禁止在边坡一米范围内堆放材料。

2、在雨期施工前检查边坡是否有偏移、裂纹,并用水泥砂浆找坡坡向排水沟,保持边坡四周无积水。

3、做好坡边沉降记录,遇到大雨以上天气应随时测量。

七、钢筋工程

1、钢筋根据工程进度适量进场,钢筋原材存放不得过多,现场的原材料应做到先进场的先使用,后进场的后使用,避免存放时间过长而使钢筋锈蚀严重,锈蚀和污染的钢筋须清理后方可使用,进入现场的钢筋原材及成品钢筋要分规格堆放整齐,并垫离地面200mm以上,遇雨时用塑料布临时加以遮盖。

2、雷雨天气严禁进行焊接工作,若遇特殊情况施焊时,必须有必要的防雨措施,防止雨水淋湿焊接接头造成钢筋连接性能的改变,从而影响工程质量。

3、绑扎完成的钢筋如遇雨天,雨后钢筋视情况进行除锈除污,不得把锈蚀及粘上污泥的钢筋用于工程中。

八、模板工程

1、现场堆放的模板、木方要码放整齐,并垫离地面200mm以上,用苫布盖好,避免因日晒雨淋引起变形。

2、支立好的墙模,如遇大雨未浇筑混凝土,应进行遮盖,防止因雨淋而造成脱模剂的失效。雨后要认真检查其平整度、垂直度和脱模剂附着情况,合格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九、混凝土工程

要准确掌握天气预报,混凝土浇筑尽量避开雨天,如遇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混凝土浇筑中遇到大雨时,将已浇筑的混凝土振捣密实并根据规范要求在合适位置及时留置施工缝后立即停止浇筑,并用塑料布覆盖,并将塑料布与钢筋绑扎牢固,防止被风吹走。顶板混凝土浇筑中如遇小雨时及时振捣抹压和覆盖,保证水泥浆不流失。

2、雨后对临时施工缝加强处理,将留浆、薄弱处剔除,将梁、板、墙中的污物、积水清理干净经过验收后方可继续浇筑混凝土。

3、为把好混凝土质量关,雨期施工期间,要求混凝土搅拌厂家根据砂、石的实际含水率及时调整混凝土的用水量,保证混凝土的质量。并定期派人去搅拌站检查其砂、石堆料场,水泥仓库,检查砂、石的含泥量,水泥的防雨情况。严禁将含泥量超标的砂、石和失效的水泥用于工程中。

十、临电安全

1、雨季期间应定期、定人检查临电设施的绝缘状况,检查电源线是否有破损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现场临时供电线中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线,机电设备闸箱、灯具、设有防雨淋设施。所有机电设备必须设单一开关,严禁一闸多用,并安装漏电保护器,停工时应拉闸停电,闸箱应加锁,在使用前,应检查和测试。

3、配电箱内必须安装合格漏电保护装置,及时检查漏电保护装置的灵敏性,并随时关好电箱门。

4、从事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并应两人同时作业,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十一、塔吊基础及吊装

1、塔吊雨天后应及时进行线路检查和路基检查,并进行空车运转,确定无问题后方可正式吊装。

2、观察基础沉陷情况,并作好观测记录,如有沉降应立即进行处理,保证塔吊使用时的安全。大雨、暴雨及大风时应停止吊装作业。

3、高空操作人员雨后施工,要注意防滑,要穿胶底鞋,不准穿硬底鞋上高空操作。塔吊接地电阻值要进行实测,其电阻值不大于4欧姆。

4、塔吊基础四周挖200mm×300mm的排水沟与现场临时排水沟连接,内侧抹灰,沟底向临时排水沟方向设5‰的流水坡度。

5、塔基上设置四个沉降观测点,定期及雨后进行沉降观测,发生问题及时处理。

十二、脚手架工程

1、 检查外架特别是高处的外架已设计并安装了较完善的避雷装置。

2、雨季防滑,在工作面、马道等人员通行的地方设必要的防滑设施。

3、 在距脚手架外立杆外设一排水沟,及时将雨水排走,以免脚手架基础被雨水浸泡造成地基沉陷。设专人在雨前检查立杆垫木是否有效,有无塌陷;雨后基础有无沉陷,立杆有无下沉,脚手架有无变形,如有不正常之处,须迅速加以加固和修整。

4、 大雨期间,不得进行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大雨、大风后应及时对脚手架进行检查修理,有安全隐患的整改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 脚手架地基应坚实,立杆下应设通长垫木或垫块。

6、 在外架上搭设的回填土施工用的专用通道,必须严格按照JGJ130-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中门洞开设的构造要求进行拆除与搭设,同时必须经现场安全员检查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十三、道路工程

1、搞好施工地段的排水系统,防止雨水长期浸泡路基,下雨时应指派专人巡视,发现积水或阻塞的地方及时疏通放水。在两侧路肩上每隔5—10m挖一道横向排水沟,将雨水排至边沟。

2、 集中力量,缩短路段,加快施工进展,切忌全面铺开。

二灰碎石施工时,应注意天气变化情况,保证摊铺和碾压成活等工序,抢在下雨之前完成,防止摊搞好的'二灰碎石未经碾压即遇雨被灌,无法继续施工。

3、因地制宜,采取必要的防雨措施。压实后的二灰碎石层对防雨能力有一定的功效,因此,当路基成活后,应尽快将砾石层做好,二灰碎石到场后,突然降雨,来不及摊铺碾压时,可临时攒成大堆,表面拍实,或用苫布覆盖。

十四、绿化工程

1、绿化土及排盐淋层施工时如遇下雨天气,立即停止作业,待水分达到要求时再进行施工,防止绿化土被机械碾压成泥。

2、树木、草皮施工时要注意在栽种前不被雨水冲刷,防止自带土被水冲刷掉,导致植物成活率低。

3、土壤施肥避开下雨天气。

十五、设备安装工程

1、对原材料及半成品的防护,能进入仓库或楼层的要垫高码放并保证通风良好,尤其是进场的保温材料严禁被雨淋和浸泡,必须及时采取防雨水等措施。机电库房应有防进水措施,宜在存放电气材料或其他须防潮材料设备的库房设置排风机,保持库房内通风。

2、对露天堆放的材料如管道、或设备应垫高,遇雨时用塑料布覆盖。

3、进场的机电设备开箱后必须要采取防雨措施,并应尽量减少露天存放。

4、设备预留孔洞应做好防雨措施,如施工现场地下部分的设备已安装完毕,要采取措施防止设备受潮、被雨水浸泡。

5、剪板机、套丝机等机电加工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6、雨天时不应进行室外电焊作业;室内电焊作业应注意作业区的干燥;雨季电焊作业前宜烘干焊条;在狭小空间焊接操作时,应有有效通风措施。

7、雨天不宜进行设备吊装作业。

十六、防雷击

1、雷电的危害

雷电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雷电的机械效应:击毁机电设备、杆塔和建筑物,伤害人畜。

2)雷电的热效应:烧断导线,烧毁电气设备。

3)雷电的电磁效应:产生过电压,击穿电气绝缘,甚至引起大火和爆炸,造成人身伤亡。

4)雷电的闪烙放电:烧坏绝缘子、断路器,跳闸造成线路停电或引起大火。

5)雷电的活动是客观存在,是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因此防止雷害的工作是重要环节。

2、防雷击措施

1)为保护建筑物、机电设备、人、畜免受雷电破坏及伤害,一般采取装设避雷针、避雷带、避雷器、引下线及接地极组作防雷电保护。

2)建筑施工工地的临时工棚、施工作业平台、宿舍,要求按实际情况采取防雷接地保护措施。设置避雷针、引下线及接地级组作防雷电保护。

3)要求避雷装置必须有良好接地,必须定期检查测量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其独立接地极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否则应及时处理。

4)对防雷接地装置进行定期巡查,并加强日常维护,重点检查接地线有无损伤、碰断及腐蚀现象。

5)雷电季节内,观察雷电活动的情况,雷电交加天气,施工人员应转移入室内,不得安排露天高空及室外作业。

6)在无法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内时,应远离树木和桅杆。

7)现场空旷场地不宜打伞,不宜把钢管、铁锹等扛在肩上。

8)不宜进入无防雷设施的临时棚屋、岗亭等低矮建筑。

9)当雷电频繁、闪电强烈时节,人员不得靠近防雷装置,如:避雷针、避雷器、引下线附近,不要在大树下面避雨,切勿接触天线、水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点设备或其他类似金属装置,以防雷击伤人事故发生。

10)不宜使用无防雷措施或防雷措施不足的用电设备。

11)切勿站立于楼顶上或接近导电性高的物体。切勿处理开口容器盛载的易燃物品

;

Ⅳ 治理水污染的措施

当污染物进入河流、湖泊或地下水等水体后,其含量超过了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使水体的水质和水体底质的物理、化学性质或生物群落组成发生变化,从而降低了水体的使用价值和使用功能的现象,被称为水体污染。大量的无机、有机污染物进入水体,不仅破坏水生生态系统,而且危害及到人体健康,造成水质性缺水使人们工农业生产、生活受到影响.
要解决我国的水污染问题要从多方面着手综合考虑,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其对策措施有:
1、减少耗水量:当前我国的水资源的利用,一方面感到水资源紧张,另一方面浪费又很严重。同工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许多单位产品耗水量要高得多。耗水量大,不仅造成了水资源的浪费,而且是造成水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
通过企业的技术改造,推行清洁生产,降低单位产品用水量,一水多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等,都是在实践中被证明了是行之有效的。
2、建立城市污水处理系统:为了控制水污染的发展,工业企业还必须积极治理水污染,尤其是有毒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单独处理或预处理。随着工业布局、城市布局的调整和城市下水道管网的建设与完善,可逐步实现城市污水的集中处理,使城市污水处理与工业废水治理结合起来。
3、产业结构调整: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是有限的,合理的工业布局可以充分利用自然环境的自然能力,变恶性循环为良性循环,起到发展经济,控制污染的作用。关、停、并、转那些耗水量大、污染重、治污代价高的企业。也要对耗水大的农业结构进行调整,特别是干旱、半干旱地区要减少水稻种植面积,走节水农业与可持续发展之路。
4、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包括农村生活源、农业面源、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的污染。要解决面源污染比工业污染和大中城市生活污水难度更大,需要通过综合防治和开展生态农业示范工程等措施进行控制。

5、开发新水源:我国的工农业和生活用水的节约潜力不小,需要抓好节水工作,减少浪费,达到降低单位国民生产总值的用水量。南水北调工程的实施,对于缓解山东华北地区严重缺水有重要作用。修建水库、开采地下水、净化海水等可缓解日益紧张的用水压力,但修建水库、开采地下水时要充分考虑对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影响。
6、加强水资源的规划管理:水资源规划是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工农业发展规划的主要组成部分,应与其他规划同时进行。
合理开发还必须根据水的供需状况,实行定额用水,并将地表水、地下水和污水资源统一开发利用,防止地表水源枯竭、地下水位下降,切实做到合理开发、综合利用、积极保护、科学管理。

利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作用,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化,促进污水管理及其资源化。为了有效地控制水污染,在管理上应从浓度管理逐步过渡到总量控制管理。

Ⅵ 治理水污染的措施有哪些

  1. 定期进行水体污染源调查。根据水源污染的类型进行定期调查,要实地观察,收集排污资料,并且将污水排放口的水样委托当地卫生防疫或环保部门进行分析,并将调查结果整理成文字材料,预测污染发展的趋势。

2. 加强水源上游水质监测。监测项目主要选择对水源有影响项目,可以选择反映水的感官性状的如浊度、色度、臭味、肉眼可见物等;反映有机物污染;反映细菌污染的微生物指标等;富营养化的加上藻类与浮游生物的监测。

3. 依法治理污染源。水源污染防治是一项关系人民身体健康的民心工程,对已影响水源水质的污染源一定要依法治理,要依据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紧密依靠当地政府、环保、卫生等部门有效地对污染源进行处理。

4. 减少和消除污染物排放的废水量。首先可采用改革工艺,减少甚至不排废水,或者降低有毒废水的毒性。其次重复利用废水。尽量采用重复用水及循环用水系统,使废水排放减至最少或将生产废水经适当处理后循环利用。

拓展资料:

水污染,又称水体污染,是由有害化学物质造成水的使用价值降低或丧失,污染环境的水。污水中的酸、碱、氧化剂,以及铜、镉、汞、砷等化合物,苯、二氯乙烷、乙二醇等有机毒物,会毒死水生生物,影响饮用水源、风景区景观。污水中的有机物被微生物分解时消耗水中的氧,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命,水中溶解氧耗尽后,有机物进行厌氧分解,产生硫化氢、硫醇等难闻气体,使水质进一步恶化。各种污染物进入水体,其数量超过水体自净能力的现象。水污染主要来自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常见的污染水体物质有:无机物质、无机有毒物质、有机有毒物质、需氧污染物质、植物营养素、放射性物质、油类与冷却水以及病源微生物等。

水污染网络

Ⅶ 水污染的治理措施是什么

中国政府正积极采取五大措施,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保护水环境。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收集管网建设;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在重点企业推进清洁生产,降低排放强度,减少工业污染,缓解环境压力;推进重点流域治理;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加大水源地保护,防止对水源地污染。
*-------------
希望帮到你咯.

Ⅷ 污水治理的新方法是什么

随着现代工业技术的迅速发展和社会人口的日益增长,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源源不断地排入河流湖泊等流域,对水资源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对水生动植物的生存也早成了一定的威胁。针对污水处理的问题,各个国家也制定了相应的应对措施和改善方案,如把城市中严重污染水资源的企业“请”到偏远地带,或者是对其加强污水处理工作;还利用一些污水处理设备和化学试剂对污水进行净化处理;还在水里种植一些对水有净化作用的植物等等,总之,有关治理污水的方法数不胜数,但都是威力甚小,都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针对这个日益需要解决的问题,有科学家又找到了一个污水治理的新方法——细菌治理方法。

随着人们对细菌的深入研究,各种有益于人类的细菌也相继被发现,其中有些细菌对治理废水污染有奇特的功效。

科研人员在土壤中发现了一种细菌,这种细菌能把工业废水中的三氯乙烯分解成二氧化碳和其他的无害物质,从而使浓度极高的废水得到净化。据科学家介绍,这种细菌是迄今为止最有效的分解含氯溶剂。有的科研人员还在一座铜矿中发现了一种被称为“氧化铁硫杆菌”的细菌,这种细菌能将大量珍贵的重金属从废水中分离出来,使这些珍贵重金属能再次得以重新利用。而废水经过细菌净化后,再用一些特殊的方法将这种细菌杀死,这样,经处理后的废水就不会对环境造成任何危害了。

另外,科学家在研究中还发现了一种能独立分解有毒化学物氯苯的细菌,这个发现为清除污水中的氯苯污染开辟了新的途径。此外,还发现了一种爱吃工业染料的细菌。这种在工厂排水管中发现的腐败细菌喜欢吃染料,而且还能将染料完全彻底地分解。研究人员在试验室中进行的测试显示,只需要少量的细菌就可以在一天内净化25升含染料的废水。

美国研究人员还发现了一种能清除水中放射性污染物质的无害细菌。这种细菌并不是吃掉放射性污染物质,而是从核废水中分离出放射性物质,并使之全部聚集在自己身上,经过滤以后,所有的杂质就都留在沉淀物中了。这一发现有可能有利于对核电站废水进行生物过滤处理。

众所周知,如果含油污水不进行合理的处理回注和排放的话,不仅会使油田的地面设施不能正常运行,而且还会发生地层堵塞而对生产和生活带来严重的危害,同时也会造成生态环境的污染。因此必须合理的处理利用含油污水。另外,污水也会对金属设备和管道产生严重的腐蚀作用,由于油田含油污水的矿化度高,会使不同程度的硫化氢、二氧化碳等酸性气体的溶解氧,这样的污水如果回收处理和回注地层的话,还会对处理设施和回注系统产生严重的腐蚀。

另外,由于现代工业的迅速发展和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导致工业用水核生活用水量急剧增加,为此不少国家颇感水源不足。因此,解决水源短缺的方法之一就是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而对污水进行有效地净化处理,达到再次利用的标准才能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

目前,科学家针对这一问题进行实验研究时发现,将两三片拇指大小的片片剂投入到千余平方米的鱼塘中后,在10~20小时以后发现水面开始变得清澈透明,而且,它还杀灭了水中的霉菌、阿米巴虫、卵囊、芽孢等细菌、真菌、病毒等有害物质。经专家介绍,这种拇指大小的片片剂就是用于鱼塘污水处理的活菌生物净水剂。科学家们是在研究中,筛选出了这种特殊的细菌,采用一种特殊的培养基去除其中的氨氮,在生产流程中使活菌数达到10亿/克以上,从而制作出了这种用于鱼塘水处理的活菌生物净水剂。

按照这样的思路方法,科学家们又分别找到了治理景观污水、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和综合污水的菌种,都有效地治理了污水。经处理后的污水没有异味,清澈透明,达到了国家一级污水排放标准。而且,更令人惊奇的是,用这种菌治理后的污水几乎很少产生污泥。据称,这些特殊菌种在污水中要么是吞噬污染物质,要么是与污染物质发生作用后生成气体进入到大气中。

目前,世界各个国家正在利用细菌治理污水这一方法对本国的生活污水、工业污水等各种污水进行净化处理,也都取得了卓越的成绩,同时科学家们也在积极寻找更多对人类有益的细菌,相信一定会有更多惊人的发现。

Ⅸ 污水处理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法律分析:(一)细化整改方案。各地要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实施方案,安排工作计划和资金,制定管网建设时间表和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时间表。

(二)完善运行条件。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改造力度,因地制宜完善运行条件,老城区充分利用和改造现有雨污合流管道和明渠,新城区加快污水管道建设力度,充分收集污水,力争项目高负荷运行。

(三)保障运行经费。所有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乡镇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若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不足以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由各地财政按比例予以补贴。各地政府要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征收、管理、拨付污水处理费等方面的职责,实行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责任制,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四)加强运营监管。建立乡镇污水处理运行监管体制,实行三级监管,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工作的监督指导;县市区责任部门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机制的落实;乡镇政府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相关工作的实施。争取年底前正式投入运转的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达到60%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二十七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

第二十八条 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

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执行。

Ⅹ 水污染防治的措施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十九条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
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第三十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规定和标准。
第三十一条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水体的水温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
第三十二条含病原体的污水应当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可排放。
第三十三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的场所,应当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禁止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
第三十五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第三十六条禁止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第三十七条多层地下水的含水层水质差异大的,应当分层开采;对已受污染的潜水和承压水,不得混合开采。
第三十八条兴建地下工程设施或者进行地下勘探、采矿等活动,应当采取防护性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第三十九条人工回灌补给地下水,不得恶化地下水质。
第二节工业水污染防治
第四十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工业布局,要求造成水污染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和污染物排放量。
第四十一条国家对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限期禁止采用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艺名录和限期禁止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设备名录。
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或者使用者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列入前款规定的设备名录中的设备。工艺的采用者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采用列入前款规定的工艺名录中的工艺。
依照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被淘汰的设备,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
第四十二条国家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第四十三条企业应当采用原材料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工艺,并加强管理,减少水污染物的产生。
第三节城镇水污染防治
第四十四条城镇污水应当集中处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财政预算和其他渠道筹集资金,统筹安排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高本行政区域城镇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城乡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组织编制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建设、经济综合宏观调控、环境保护、水行政等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并加强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督管理。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处理的有偿服务,收取污水处理费用,保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用应当用于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不得挪作他用。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污水处理收费、管理以及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十五条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缴排污费。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负责。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和水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防止造成水污染。
第四节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
第四十七条使用农药,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和标准。
运输、存贮农药和处置过期失效农药,应当加强管理,防止造成水污染。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和农药,控制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防止造成水污染。
第四十九条国家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保证其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保证污水达标排放,防止污染水环境。
第五十条从事水产养殖应当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和使用药物,防止污染水环境。
第五十一条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工业废水和城镇污水,应当保证其下游最近的灌溉取水点的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利用工业废水和城镇污水进行灌溉,应当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
第五节船舶水污染防治
第五十二条船舶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应当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从事海洋航运的船舶进入内河和港口的,应当遵守内河的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船舶的残油、废油应当回收,禁止排入水体。
禁止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
船舶装载运输油类或者有毒货物,应当采取防止溢流和渗漏的措施,防止货物落水造成水污染。
第五十三条船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相应的防污设备和器材,并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
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在相应的记录簿上如实记载。
第五十四条港口、码头、装卸站和船舶修造厂应当备有足够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的接收设施。从事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作业,或者从事装载油类、污染危害性货物船舱清洗作业的单位,应当具备与其运营规模相适应的接收处理能力。
第五十五条船舶进行下列活动,应当编制作业方案,采取有效的安全和防污染措施,并报作业地海事管理机构批准:
(一)进行残油、含油污水、污染危害性货物残留物的接收作业,或者进行装载油类、污染危害性货物船舱的清洗作业;
(二)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过驳作业;
(三)进行船舶水上拆解、打捞或者其他水上、水下船舶施工作业。
在渔港水域进行渔业船舶水上拆解活动,应当报作业地渔业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章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
第五十六条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跨市、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协商提出划定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协商不成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部门提出划定方案,征求同级有关部门的意见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划定;协商不成的,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部门提出划定方案,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确保饮用水安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五十七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第五十八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第五十九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第六十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第六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在准保护区内采取工程措施或者建造湿地、水源涵养林等生态保护措施,防止水污染物直接排入饮用水水体,确保饮用水安全。
第六十二条饮用水水源受到污染可能威胁供水安全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有关企业事业单位采取停止或者减少排放水污染物等措施。
第六十三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水环境保护的需要,可以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采取禁止或者限制使用含磷洗涤剂、化肥、农药以及限制种植养殖等措施。
第六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对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划定保护区,并采取措施,保证保护区的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环境质量标准。
第六十五条在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护区附近新建排污口,应当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
【水污染防治对策】
1.采取紧急而切实的行动,对已经受到严重污染的渭河和黄河干流进行水污染综合防治造成渭河和黄河干流污染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我们还在走只顾发展,不顾环境,或者是“先发展,后治理”的道路。这条道路急功近利,破坏性利用资源,污染环境,不仅危害子孙后代,而且已经危害到了当代人类,因此是十分错误的。
克服这一危机的根本途径是改变发展模式,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具体来说,为了救活渭河,保护黄河,需要采取综合的措施,严格控制沿岸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从末段治理向源头控制转变。第一步是要调整产业结构,对于新上的开发项目,必须加强对发展规划和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坚决不上资源消耗多、污染排放量大的工业企业项目,并要坚决淘汰已有的污染严重项目,要坚决杜绝东部地区淘汰的污染企业西迁。
2.采取预防为主的方针,在西部大开发的过程中防止水污染处于中等水平和尚未受到明显污染的地区的水污染态势加重如果从工业化的起步时就开始注意把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起来,遵循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西北地区就能健康发展。
具体地说,新疆的乌鲁木齐市、甘肃的白银市以及陕西的铜川市等城市和地区,应在对原有污染源尽快采取综合治理措施的同时,严格把住新建项目关,做到在还清老账的同时确保不欠新账,使大多数属于Ⅵ类水质的河流得到改善。对于人烟稀少、河流水质保持在Ⅱ和Ⅲ类的城市和地区,则应一步到位,跨越传统发展的模式,直接按照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实现发展经济的目标。
3.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争取实现工业用水量和废水排放量的零增长和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零排放工业污染的控制是水污染防治中十分重要的一环,在我国西北地区的发展中应提出实现废水排放量零增长的要求。国内外的实践包括西北地区一些先进企业的实践,已经证明了实现这个目标的可能性。
在黄河流域除了发现有机污染和氨氮外,还发现了有毒、有害的酚、石油及汞等污染物,其中酚的主要排放户是化工行业、造纸行业和冶炼行业,石油类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是矿山开采、化工行业和冶炼行业,汞则主要排自冶炼行业和矿山开采。这些行业必须迅速革新工艺,改进管理,彻底消除上述有毒有害物质排放。
4.加大城市废水处理力度,提高污水回收利用率,为西北地区开发提供稳定可靠的水资源,促进经济的发展和保障人民的需要城市废水经过妥善处理后完全可以回收利用于工业、农业、市政等,应该在严重缺水的西北地区加快城市废水处理的速度,使受到严重污染的地区尽快摆脱污染的局面,尽快提高处理后废水的利用率。
城市废水处理厂的建设必须与城市废水收集管网的建设同步进行,以免重复东部地区很多城市犯过的错误,即由于管网系统建设的滞后而使废水处理厂的功能得不到发挥。
城市废水处理工艺技术的选择十分重要,不应照抄、照搬东部地区甚至国外的所谓先进工艺技术,而应特别注重采用适合于西部地区自然条件的废水天然净化系统,西北地区地广人稀例如各种类型的土地处理系统和氧化塘系统。
5.加强面源污染控制,规范农药、化肥使用西北地区农业用水量占总用水量的89.3%。农牧业带来的污染不容忽视。国家应出台政策规范和限制农牧业农药、化肥的使用种类及使用量,大力扶植生态农业。这不仅关系到西北地区水污染的控制,也关系到西北农产品的安全和人民的健康。

阅读全文

与雨污水保护措施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扬子净化器怎么清滤网 浏览:537
保温开水壶里的水垢怎么去除 浏览:380
化工蒸馏塔多少钱 浏览:212
不锈钢滤网滤芯如何清洗 浏览:185
江门河道废水处理多少钱一吨 浏览:227
娃哈哈纯水怎么制作的 浏览:772
蒸馏残渣八位马 浏览:625
原神纯水精灵喜鹊怎么打 浏览:192
污水井修复催办函 浏览:425
绿色薄膜能不能过滤蓝光 浏览:251
污水尿素怎么降解 浏览:528
河南永城废水处理多少钱一吨 浏览:802
蒸馏氨氮步骤 浏览:681
睿驰空气滤芯怎么换 浏览:77
饮水机不能清洗怎么办 浏览:196
水处理系统edi 浏览:196
康富乐纯水机高压开关怎么调 浏览:836
延安大学咸阳医院污水处理站 浏览:725
老板的英文邮件可以用中文回吗 浏览:366
3863的饮水机怎么复位不了 浏览: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