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污水处理厂每日处理污水量怎么算
就是按水来量的1-1.5%折算源,精细点的,可以根据SS的去除率折算污泥量+剩余污泥量。
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 指城镇居民每年排放的生活污水。用人均系数法测算。
测算公式为: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城镇生活污水排放系数×市镇非农业人口×365。
(1)养殖废水水质水量计算扩展阅读:
污水处理厂有害气体中毒的防范
在污水管道和处理厂的各种构筑物和井内,都有可能存在对人体有害的气体。这些有害气体成分复杂、种类繁多,根据危害方式的不同,可将它们分为有毒有害气体(窒息性气体)和易燃易爆气体两大类。
有毒有害气体主要通过人的呼吸器官对人体造成伤害比如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气体,这些气体进入人体内部后会抑制人体细胞的换氧能力,引起肌体组织缺氧而发生窒息性中毒。
易燃易爆气体是遇到各种明火或温度升高到一定程度能引起燃烧甚至爆炸的气体,比如沼气、石油气等,在污泥井、集水井(池)等气体流通不畅或长时间没有任何操作的地方,这些气体容易积聚成害。
B. 养殖废水应该采用哪种方式处理,养殖废水排放标准
固液分离:无论采用什么措施来处理畜禽养殖场的废水,固液分离都是不可或缺的环节,具体步骤一般包括筛滤、离心、过滤、浮除、沉降、沉淀等。厌氧处理:厌氧技术是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中不可缺少的关键技术,废水经过厌氧消化处理可实现无害化,同时还能生成沼气和有机肥料。好氧处理:分为天然好氧处理和人工好氧处理。
一、养殖废水应该采用哪种方式处理
1、固液分离
(1)无论畜禽养殖场中的废水采用什么系统或综合措施进行处理,首先都必须进行固液分离环节。
(2)一般养殖场排放出来的废水中固体悬浮物含量会很高,最高可达160000mg/L,相应的有机物含量也会很高,通过固液分离可使液体部分的污染物负荷量大大降低。
(3)通过固液分离可防止较大的固体物进入后续处理环节,避免设备的堵塞损坏等。此外,在厌氧消化处理前进行固液分离也能增加厌氧消化运转的可靠性,减小厌氧反应器的尺寸及所需的停留时间,降低设施的投资并提高COD的去除效率。
(4)固液分离技术一般包括筛滤、离心、过滤、浮除、沉降、沉淀、絮凝等工序。目前,我国已有成熟的固液分离技术和相应的设备,设备类型主要有筛网式、卧式离心机、压滤机以及水力旋流器、旋转锥形筛和离心盘式分离机等。
2、厌氧处理
(1)厌氧技术是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中不可缺少的关键技术,因为养殖业废水属于高有机物浓度、高N、P含量和高有害微生物数量的“三高”废水。
(2)对于养殖场这种高浓度的有机废水,采用厌氧消化工艺可在较低的运行成本下有效地去除大量的可溶性有机物,COD去除率可达85%-90%,且能杀死传染病菌,有利于养殖场的防疫。
(3)如果直接采用好氧工艺处理固液分离后的养殖业废水,虽然一次性投资可节省20%,但由于其消耗的动力大,电力流水消耗是厌氧处理的10倍以上,因此长期的运行费用将给养殖场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4)目前用于处理养殖场粪污的厌氧工艺不少,其中较为常用的有以下几种:厌氧滤器(AF)、上流式厌氧污泥床(UASB)、复合厌氧反应器(UASB+AF)、两段厌氧消化法和升流式污泥床反应器(USR)等。
(5)近年来,厌氧消化即沼气发酵技术已被广泛地应用于各大养殖场的废物处理中,到2002年底,我国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数量已达到2000余处,是世界上拥有沼气装置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
(6)虽然我国的沼气工程建设成功率仅为85%,但这一技术不失为解决畜禽粪便污水的无害化和资源化问题的最有效的技术方案。
(7)畜禽粪便和养殖场产生的废水都是有价值的资源,经过厌氧消化处理既可实现无害化,同时还能够回收沼气和有机肥料,因此沼气工程建设将是中小型养殖场粪便污水治理的最佳选择。
3、好氧处理
(1)好氧处理是指利用好氧微生物来处理养殖废水的一种工艺。好氧生物处理法可分为天然好氧处理和人工好氧处理两大类。
(2)天然好氧生物处理法是利用天然的水体和土壤中的微生物来净化废水,亦称自然生物处理法,主要有水体净化和土壤净化两种。前者主要有氧化塘(好氧塘、兼性塘、厌氧塘)和养殖塘等,后者主要有土地处理(慢速渗滤、快速法滤、地面漫流)和人工湿地等。
(3)自然生物处理法不仅基建费用低,动力消耗少,该法对难生化降解的有机物、氮磷等营养物和细菌的去除率也高于常规的二级处理,部分可达到三级处理的效果。此外,在一定条件下,该法配合污水灌溉可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但该法所需的占地面积大,且处理效果易受季节影响。如果养殖场规模小且附近有废弃的沟塘和滩涂可供利用时,应尽量选择该方法以节约投资和处理费用。
(4)人工好氧生物处理是采取人工强化供氧以提高好氧微生物活力的废水处理方法。该方法主要有活性污泥法、 生物滤池、生物转盘、生物接触氧化法、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BR)、厌氧/好氧(A/O)及氧化沟法等。
(5)就处理效果而言,接触氧化法和生物转盘的处理效果要比活性污泥法好,虽然生物滤池的处理效果也不错,但易于出现滤池堵塞现象。
(6)氧化沟、SBR和A/O工艺均属于改进的活性污泥法。氧化沟出水水质好、产生泥量少,也可对污水进行脱氮处理,但其处理的BOD负荷小、占地面积大、运行费用高。
(7)SBR法自动化控制程度高,能够深度处理污水,缺点是BOD负荷较小,一次性投资大。
(8)A/O体是一种兼有去除BOD和脱氮双重作用的活性污泥处理工艺,投资虽然偏大,但经该法处理后的水易于达标排放。
(9)对于那些养殖规模大、废水产生量多且有较强经济能力的养殖场可选择A/O法,而对于中等规模的养殖场可选择接触氧化和生物转盘等好氧处理工艺。
二、养殖废水排放标准
我国颁布的《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文件中,针对养殖废水排放标准要求如下。
1 、畜禽养殖废水不得排入敏感水域和有特殊功能的水域。排放去向应该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
2 、标准适用规模范围内的畜禽养殖业的水污染物排放分别执行下表1、表2和表3的规定。
(1)表1:集约化畜禽养殖废水水冲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
种类
猪 (m 3/百头·天)
鸡 (m 3/千只·天)
牛 (m 3/百头·天)
季节
冬季
夏季
冬季
夏季
冬季
夏季
标准值
2.5
3.5
0.8
1.2
20
30
注:养殖废水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排放量的单位中,百头、千只均指存栏数。春、秋季养殖废水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排放量按冬、夏两季的平均值计算。
(2)表2:集约化畜禽养殖业干清粪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
种类
猪 (m 3/百头·天)
鸡 (m 3/千只·天)
牛 (m 3/百头·天)
季节
冬季
夏季
冬季
夏季
冬季
夏季
标准值
1.2
1.8
0.5
0.7
17
20
注:养殖废水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排放量的单位中,百头、千只均指存栏数。春、秋季养殖废水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排放量按冬、夏两季的平均值计算。
(3)表3: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
控制项目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化学需 氧量(mg/l)
悬浮物(mg/l)
氨氮(mg/l)
总磷(以P计)(mg/l)
粪大肠菌群数(个/ml)
蛔虫卵(个/l)
标准值
150
400
200
80
8.0
10000
2.0
C. 废水排放量与用水量的关系(比例多少)
一、统计用水、排水等有关指标,必须首先对给水系统有个概略了解。在工业生产中按给水的路线和利用程度,分为直流、循环和循序三种给水系统。
1、直流给水系统指工业生产用水由就近水源取消,水经过一次使用后便以废水形式全部或大部分排走。其生产用水量等于企业从地下水源和地面水源取用的新鲜水量。
2、循环给水系统指使用过后的水经适当处理重新回用,不再排走。在循环过程中所损耗的水量,须从水源取水加以补充。
3、循序给水系统是根据各车间对水质的要求,将水重复利用,将水源送来的水先供甲车间使用,甲车间使用后的水或直接送乙车间使用,或经适当处理(冷却、沉淀等)后加压送乙车间或丙车间使用,然后排放。这种系统也叫串级给水系统。
二、废水排放量的计算有两种:
1、使用各种流量计进行测量,如监测数据、各种流量计测得的数据和连续自动监控测得的数据等。
2、系数估算法。从排污单位的新鲜用水量来估算其污水排放量。
(1)排污单位的新鲜水量没有进入其产品,一般其污水排放量可以估算为新鲜水量的0.8―0.9倍。
(2)有相当部分变成产品(如啤酒、饮料行业),则其污水排放量应以新鲜水量减去转成产品数量的0.8―0.9倍。
(3)部分行业水的重复利用率很高,如轧钢、选矿等行业水的重复利用率都高达80%~90%,水经过多次使用,蒸发和流失都很大,这时用新鲜水量推算污水排放量时所用的系数就比较小,有时甚至会达到40%~50%。还可以利用产污系数进行测算。
D. 废水处理工艺设计方案中水质水量如何确定
1.设计水量
废水一部分来自垃圾粗冲洗废水(水量较小但浓度较高),另一部分来自垃圾消毒、碱洗及漂洗废水(水量较大但浓度较低)。
工程设计规模为Q=1500m3/d,其中粗冲洗废水水量Q1=300m3/d,消毒、碱洗及漂洗废水水量Q2=1200m3/d。
1.设计水质
①
进水
垃圾冲洗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是粘附在纸张、塑料、玻璃等上面的灰尘、沙土等物质,因此具有有机污染物浓度低、无机悬浮物含量较高等特点。
粗冲洗废水水质:COD为300~400mg/L,SS为300mg/L左右,pH值为6~9。
消毒、碱洗及漂洗废水水质:COD为100~150mg/L,SS为100mg/L左右;pH值为6~9。
②
出水
处理出水将全部回用于垃圾冲洗、消毒、碱洗及漂洗,其水质应达到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25.1—89),即:COD≤50mg/L,SS≤10mg/L,浊度≤10NTU。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完整方案可以到一览环保文库(http://wk.yl1001.com/hb/)中查看。
E. 养殖污水排放标准有哪些
目前养殖污水排放相关国家标准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浙江省、山东省和广东省已制定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
我国于1996年发布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规定了69种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其中与养殖污水有关的污染物指标及其限值如下表所示。
污染物 稻田 旱地 蔬菜BOD5(毫克/升) 60 100 40,15COD(毫克/升) 150 200 100,60SS(毫克/升) 80 100 60,15大肠菌(个/100毫升) 4 000 4 000 2 000,1 000蛔虫卵(个/升) 2 2 2,1氯化物 350铅 0.2砷,铬 0.1镉 0.01汞 0.001
F. 畜禽养殖废水标准
畜禽养殖废水标准执行GB18596-2001标准,全称为《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从2003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主要为控制畜禽养殖业产生的废水、废渣和恶臭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养殖业生产工艺和技术进步,维护生态平衡而制定,上述标准适用于集约化、规模化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不适用于畜禽散养户。
G. 养猪场废水的水量。(水处理)
随着畜牧业的发展,畜产废水排放量日益增加,对农业生态环境和水体环专境产生的负面影响也日属益严重。据统计,一条3.5万头规模化养猪生产线,其污染负荷相当于一座10万人的城镇,随着养殖规模的越来越大,对环境质量的威胁也在加大。养猪场污水污染负荷高,而养猪行业的利润水平又低,因而要求污水处理工程投资低、运行费用低、处理效率高,导致目前养猪场污染治理措施难以推进,养猪场废水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甚至废水不做处理直接排放的现象十分普遍,给社会环境造成极大的污染和损害。
因此,在选择处理工艺时,充分考虑养猪场污水污染负荷高,而养猪行业的利润水平又低的特点,显得非常重要。
1水质、水量与排放标准
广州某规模化养猪场的污水量为500m3/d,设计水质及排放标准见表1
H. 养殖废水排放标准
法律分析:1.行业标准是《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2.如果排水点用于农业灌溉,应该遵守农田用水标准,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这个标准更严格一些
3.如果要排入地表水系,就得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GB3838-2002 的标准,分五类
4.如果有处于饮用水源地附近,可能要执行《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的一级A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三条 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治水污染。
第五条 省、市、县、乡建立河长制,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第六条 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七条 国家鼓励、支持水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I. 养殖场废水排放标准
法律分析:(1)当水产养殖废水排入下列水域,执行一级标准。
(2)当水产养殖废水排入下列水域,执行二级标准。(3)当水产养殖废水排入①和②以外的水域时,水质必须符合待排入水域的质量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六条 国家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保证其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保证污水达标排放,防止污染水环境。
J. 养殖场生猪废水量怎么计算
一、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充足水源,水质符合城市饮水标准;屠宰厂(场)的生产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要求。车间的储水设备应有防污染设施和清洗、消毒设施。
二、屠宰车间的建筑面积、建筑设施应与生产规模相适应。车间内各加工区应按照生产工艺流程划分明确,人流、物流互不干扰,并符合工艺、卫生及检验要求。
(一)宰前建筑设施应参照GB50317-2009中4.2的总体要求,设有赶猪道、待宰圈、隔离间、待宰冲淋间、兽医工作室等。待宰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用于宰前检验的待宰间的容量按1.5倍班宰量计算,每头猪占地面积(不包括待宰间内赶猪道)按0.6-0.8m2 计算,待宰间内赶猪道宽不应小于1.5m。待宰间的建筑面积不低于36 m2。
2. 待宰间朝向应使夏季通风良好,冬季日照充足,且应设有防雨的屋面,四周围墙的高度不应低于1m。寒冷地区应有防寒设施。
3. 待宰间应采用混凝土地面。
4. 待宰间的隔墙可采用砖墙或金属栏杆,砖墙表面应采用不渗水易清洗材料制作,金属栏杆表面应做防锈处理。待宰间内地面坡度不应小于1.5%,并坡向排水沟。
5. 待宰间内应设饮水槽,饮水槽应有溢流口。
6. 隔离间的面积不应少于3.00 m2。
(二)屠宰间符合GB50317-2009中4.4.的要求,应包括车间赶猪道,致昏放血(区),烫毛脱毛剥皮(区),胴体加工(区),副产品加工(区),兽医工作室等。屠宰车间建筑面积不低于60㎡,屠宰间墙面应采用无毒、不渗水、耐冲洗的材料制作,颜色宜为白色或浅色,墙裙高度不应低于3m。
屠宰车间建筑面积:
按1h计算的屠宰量(头) 平均每头建筑面积(m2)
50以下 2.0
(三)急宰间符合GB50317-2009中4.3的要求。
急宰间应设在隔离间附近,应设有更衣室、淋浴室。 急宰间如与无害化处理间合建在一起时,中间应设隔墙。急宰间、无害化处理间的地面排水坡度不应小于2%。
(四)屠宰场点屠宰加工设施。屠宰加工设备必须配备提升设备、悬挂输送装置、猪胴体清洗装置、浸烫池、劈半工具。
(五)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专用运输车辆运输要求,运载生猪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应当使用防尘工具,有吊挂设施专用车辆运输。
三、应配备与屠宰加工规模相适应的依法取得相应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工人。不少于生产人员总数的50%,至少不低于2人。
四、应配备与屠宰加工规模相适应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日宰规模30头以下的企业不少于1人。
五、检验、消毒、治污设施设备。
(一)屠宰场点应简易配备相应的清洗、消毒设施和药品。
(二)有经过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认可的污水处理设施,所有污水应经过处理后排放。
六、有病害生猪及产品无害化处理设备设施。
七、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