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含高浓度氢氟酸废水怎么处理成本低
1.加入大量建筑垃圾,水泥中的二氧化硅会和氢氟酸反应成无毒的四氟化硅和六氟合硅酸,钙盐会形成氟化钙沉淀。
加碳酸钙处理 产生的二氧化碳可以收集后出售,降低成本。
2.几种典型的方法有石灰沉淀法、磷酸盐沉淀法和冰晶石沉淀法。对于较高浓度的含氟废水,投加石灰,使废水中的F-以CaF2形式去除是经典的技术。石灰价格便宜,但溶解度较差,只能以乳液形式投加。采用可溶性钙盐代替石灰,虽然最终都是以难溶性氟化钙加以固定,但是二者有实质性的差别。磷酸盐沉淀法,即在含氟废水中加入可溶性钙盐(CaCl2) 并用碱液调pH值 后反应0.5 小时,加入磷酸盐后再次调节pH值,使F-生成Ca(PO4)6F2而达到除氟的目的。其它方法,如冰晶石沉淀法,采用在含氟废水中添加比F-反应当量少的可溶性铝盐和反应当量程度的可溶性钠盐,在pH3~4的条件下混合2 小时后,可生成Na3AlF6沉淀。由于冰晶石的溶解度为194mg/L,因此余F-需进行深度处理以满足排放要求。 无论采用钙盐沉淀法或其他的沉淀法,常常需要解决如何有效克服氟化物胶体性质,使之达到快速絮凝和提高固液分离效果的问题。常采用的无机絮凝剂有铝盐和铁盐两大类。铝盐和铁盐除氟是基于它们在水中水解形成吸附能力很强的絮凝氢氧化物沉淀,可以吸附废水中的F-,或利用F-能与Al3+、Fe3+等阳离子形成络合物。但铁盐的强酸性和强氧化性对设备有腐蚀性等缺点,铝盐的除氟效果易受原水中的各种阴离子的影响,因而目前倾向采用聚合硫酸铁、聚合铝作为简单的铝铁盐代替品,拥有较好的除氟效果。
B. 怎样处理含氢氟酸的废水
处理含氢氟酸的废水,一般采用沉淀法。
因为氟化钙不溶于水,对于含有氢氟酸的废水,一般采用沉淀法。向废水中投入石灰乳,充分搅拌,废水中的氟化氢和氢氧化钙反应,形成氟化钙沉淀。充分反应后,过滤出氟化钙,废水中的氟化氢即可达标。这种方法简单,费用低,是最常用的处理方法。
C. 含重金属的废水有哪些
重金属废水是指矿冶、机械制造、化工、电子、仪表等工业生产过程中排出的含重金属的废水。重金属(如含镉、镍、汞、锌等)废水是对一环境污染最严重和对人类危害最大的工业废水之一,其水质水量与生产工艺有关。
废水中的重金属一般不能分解破坏,只能转移其存在位置和转变其物化形态。处理方法是首先改革生产工艺,不用或少用毒性大的重金属。
在生产地点就地处理(如不排出生产车间)常采用化学沉淀法、离子交换法等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中重金属低于排放标准可以排放或回用。形成新的重金属浓缩产物尽量回收利用或加以无害化处理。
(3)氢氟酸废水排放标准扩展阅读
废水中的重金属是各种常用方法不能分解破坏的,而只能转移它们的存在位置和转变它们的物理和化学形态。例如,经化学沉淀处理后,废水中的重金属从溶解的离子状态转变成难溶性化合物而沉淀下来,从水中转移到污泥中;经离子交换处理后,废水中的金属离子转移到离子交换树脂上。
经再生后又从离子交换树脂上转移到再生废液中。总之,重金属废水经处理后形成两种产物,一是基本上脱除了重金属的处理水,一是重金属的浓缩产物。
重金属浓度低于排放标准的处理水可以排放;如果符合生产工艺用水要求,最好回用。浓缩产物中的重金属大都有使用价值,应尽量回收利用;没有回收价值的,要加以无害化处理。
D. 酸洗废水可以直接排污水厂么算不算危废,需不需要在车间预处理
肯定属于危废,进你们城市的污水处理厂也有指标的,达不到指标都不让你排何况你还想直排。你们这是哪里,竟然政策这么宽松,现在多数地方都是一票否决制,没有污水处理,压根就不用想生产的事。污水厂不会接纳你这种废水的,首先没有资质,谁敢干违法的事,其次你这个水有可能导致他的水处理直接完蛋。
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工艺都比较简单,是针对市政污水处理的。
1.主要区别是由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排入的流域水质情况(即环境要求)决定的。
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19-2002》的主要区别是水质要求不一样。相比较综合标准的指标要求宽松一些,譬如第二类污染物中COD指标,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是100mg/l,二级是150,三级是排放城市管网或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标准,更为宽松,是500,或者某些行业,更高一些。
3.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排放环境水质的要求:
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是指排放地表水GB3838中三类(III类)和排入二类海域的污水标准。
综合排放二级标准是指排入地表水GB3838中四类和五类水域的标准。
三级标准是排入管网的标准。
4.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分为三级,一级又分为一级A和一级B。
具体要求是一级A指出水做为回用水的水质要求。
一级B是指出水做为地表水III类功能水域和海水的二类区。
二级是排入地表水四类和五类的水域。
三级是非重点控制流域或非水源保护区的污水处理厂,只进行了一级处理(没有深度生物处理),所规定的排放标准。
和综合排放标准相比,城镇污水处理厂COD指标如下:
一级A 50mg/l 一级B 60mg/l 二级 100mg/l 三级为120mg/l
5.总结:两个标准一般区别是综合排放标准是工业污水为主,所以要求宽松一些。而城镇污水厂排放标准是生活污水为主,来水COD浓度低,所以要求严格一些。
具体的排放要求,可能得问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如果有比较敏感的河流或水源地,我想应该执行的是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否则,可以执行综合排放标准(注:没有行业标准时)。
另外,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还规定了污泥,噪声等项目的排放指标。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只是指水中污染物(一类13项,二类56项)
E. 企业氢氟酸没处理直接排到臭水沟算不算违法
算。企业不能把工业废水、废气、固废直接排出厂外,不能处理的,应该交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回收处理,并记录好台帐。
F. 废氢氟酸怎么处理
并不是所有的酸、碱溶液都能采用中和法进行处理的。如氢氟酸排放液的后处理,它不仅考虑排放液的pH值达到标准,还必须考虑F-的浓度不能大于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因此,对于氢氟酸废液的处理只能采用石灰中和法,既提高排放液的pH值到6~9,还降低游离F-离子的浓度到10毫克/升以下,方可排放。石灰用量一般不低于纯氢氟酸量的2倍。
G. 氟化硅气体是什么颜色的
无色气体
H. 蔬菜被氢氟酸污染怎么处理
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氢氟酸废水的应急处理: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橡胶耐酸碱服,戴橡胶耐酸碱手套。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碱类、活性金属粉末、玻璃制品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85%。保持容器密封。应与碱类、活性金属粉末、玻璃制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监测方法:离子选择性电极法;氟试剂-镧盐比色法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I. 氟化工行业准入条件
氟化氢行业准入条件
氟化氢是萤石等含氟资源实现化学深加工、发展氟化工的关键中间产品。为优化氟资源配置,提高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力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本质安全的氟化工产业体系,促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配置,节能降耗,安全环保,技术创新,持续发展”原则,制定本准入条件。
一、产业布局
(一)新建氟化氢生产装置、新设立氟化工企业应当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有稳定可靠的萤石等资源保障,必须进入具有环境容量和安全容量、拥有含氟污染物(包括含氟渣料、液体和气体,下同)治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设施以及危险化学品存储、运输设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开发区(包括产业园区、产业聚集区,下同)。
(二)在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城市规划区边界外2公里以内,主要河流两岸、公路、铁路、水路干线两侧,及居民聚集区和其它严防污染的企业周边1公里以内,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的环保、安全防护距离内,禁止新建、改扩建氟化氢生产装置。
(三)虽然满足上述各种边界要求,但不在开发区内的现有氟化氢生产企业,除开展安全环保改造外,不得新增氟化氢产能,鼓励这些企业停产退出或向开发区搬迁。
(四)除开发生产高纯、超净的电子等行业专用氟化氢产品和生产自用的氟化氢原料外,不得新建、扩建非原料用的氟化氢生产装置。
二、规模、工艺与装备
(一)为满足节能、环保以及安全生产要求,提高氟资源利用率,实现合理的规模经济,新建生产企业的氟化氢总规模不得低于5万吨/年,新建氟化氢生产装置单套生产能力不得低于2万吨/年(资源综合利用方式生产氟化氢的除外)。
(二)新建、改扩建氟化氢生产装置应当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选用节能、环保、安全的设备,主要工段、关键设备应当实现在线控制和远程视频监控,整个生产线应当建立综合控制性能先进的DCS等在线远程自控系统。
(三)新建、改扩建氟化氢生产装置应当同时配套建设含氟粉尘收集利用系统、含氟污水治理系统和含氟渣料资源化系统。
(四)禁止以萤石为原料,采用水直接吸收工艺新建、扩建氢氟酸生产装置。
氢氟酸应用企业应当根据生产平衡实际需要,就地以氟化氢为原料建设氢氟酸生产装置,实现氢氟酸生产的清洁化。
三、节能降耗与资源综合利用
(一)新建、改扩建的氟化氢生产装置,经连续72小时生产考核,每吨氟化氢产品萤石(粉)(标准号YB/T 5217,氟化钙含量不低于97%)消耗不得高于2.25吨、综合水耗不得高于1吨、年均综合能耗不得超过450千克标煤。
(二)氟化氢生产企业应当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能源梯次利用和萤石、含氟石膏渣等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含氟石膏渣硫酸钙含量不得低于90%、氟化钙含量不得超过2%、硫酸含量不得超过0.5%,年综合利用率必须在90%(包括签订长期合同委托加工利用)以上。
(三)新建、改扩建的氟化氢生产装置,水循环利用率不得低于95%。
现有氟化氢生产企业应通过改造,在2013年年底前达到上述要求;通过改造达不到的,要按期停产或退出。
四、环境保护
新建、改扩建氟化氢生产装置,应当严格遵守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采取清洁生产工艺,按照环保“三同时”原则同步建设配套的环境设施和资源化设施。
废渣排放应当达到GB 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废液排放应当达到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废气排放应当达到GB 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相关地方有更为严格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同时满足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含氟石膏渣应当有效回收并综合利用,禁止随意堆存、填埋。含氟石膏渣应当封闭存放,存放区必须进行防渗漏处理。
现有氟化氢生产企业应当按规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清洁生产评估,应当在2013年年底前达到上述要求;通过改造达不到的,要按期停产或退出。
五、主要产品质量
新建、改扩建的氟化氢生产装置,氟化氢产品质量应当满足GB 7746《工业无水氟化氢》要求。
利用氟化氢生产的氢氟酸产品质量应当达到GB 7744《工业氢氟酸》或生产企业内控使用要求。
六、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
(一)新建、改扩建氟化氢生产装置应当由有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织环境、健康、安全评价和节能评估,由有甲级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各项管理规范和规定,健全管理制度。
(二)氟化氢生产企业应当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氟骨病等职业病防治制度;积极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
七、监督与管理
(一)新建、改扩建氟化氢生产项目的投资管理、土地供应、环境评价、安全许可、节能评估、信贷融资、生产许可等,应当依据本准入条件。
对不符合本准入条件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环境保护管理部门不得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安全监管部门不得办理安全许可,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信贷支持,质检部门不得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地方人民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可依法决定撤销或责令暂停项目的建设。
(二)新建、改扩建氟化氢生产装置建成投产前,要经省级及以上工业、投资、国土资源、环保、安全、质检等管理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的联合检查组,按照本准入条件要求进行检查,经检查未达到准入条件的,应责令限期整改。
(三)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氟化氢生产企业执行本准入条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有关行业协会要积极宣传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加强行业自律,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四)符合本准入条件的氟化氢生产企业名单,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定期向社会公告,并实行动态管理。
(五)萤石(粉)生产企业不得向不符合本准入条件的氟化氢生产企业提供萤石(粉)产品;氟化氢生产企业不得向不符合萤石行业准入条件的萤石(粉)生产企业购买萤石(粉)产品。
八、附则
(一)本准入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所有类型的氟化氢生产企业。
(二)本准入条件涉及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若进行修订,则按修订后的执行。
(三)本准入条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氟化工产业发展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对本准入条件进行修订。
J. 上海酸洗污水处理方法
工业酸性废水如果直抄接排放,会将管道腐蚀,损坏农作物和鱼类,污染环境。在酸洗工序中产生大量酸雾,不仅损害工人的身体健康,而且使厂房、设备遭到腐蚀,同时大量酸雾的挥发,造成酸液损耗,增加酸洗成本。工业酸性废水必须经过处理以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才能排放,酸性废水还可以经过回收处理,再次利用。依斯倍环保作为一家有着38年欧洲环保行业服务经验的企业,针对含酸性污水处理主要采用3种方法: 1.利用中和设备充分中和 2.利用焚烧设备充分焚烧 3.利用离子交换设备等其它设备进行再生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