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污水环保税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环保税计算方法
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适用税额
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应税固体废物的污染当量数=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免征)- 储存量和处置量(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
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和噪声的分贝数,按照下列方法和顺序计算:
a.纳税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
b.纳税人未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计算;
c.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
d.不能按照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方法计算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
⑵ 年污水排放量怎么算
年污水排放量具体计算公式:
年污水排放量(吨/年)=年排放量(吨)*排放浓度(mg/L)/1000000
(排放浓度=全年四个季度平均值)
⑶ 煤矿环保税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煤矿环保征税收标准:
1、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按照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污染当量是指根据污染物或者污染排放活动对环境的有害程度以及处理的技术经济性,衡量不同污染物对环境污染的综合性指标或者计量单位。同一介质相同污染当量的不同污染物,其污染程度基本相当。
2、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排放量(吨)确定。
3、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环保税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
一、环保税计算方法 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适用税额 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应税固体废物的污染当量数=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免征)- 储存量和处置量(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 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和噪声的分贝数,按照下列方法和顺序计算: a.纳税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 b.纳税人未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计算; c.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 d.不能按照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方法计算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
⑷ 环保税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环境保护税法》,具体规定了“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应当依法纳税的“应税污染物”。该法第7条规定了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和计算方法。 有关条文附后。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5日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一)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二)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第七条 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二)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三)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
(四)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第八条 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该污染物的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计算。每种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具体污染当量值,依照本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执行。
⑸ 环境保护税的计算方法
环保税税率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具体适用税额。
污染当量数=污染物的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污染当量值依照《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执行)。
如何确定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
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二)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三)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
(四)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该污染物的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计算。每种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具体污染当量值,依照本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执行。
⑹ 环保税怎么计算
为了保护环境,在2017年国家规定禁养区范围内的养殖场要全部关闭或搬迁。史上最严的环保法也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排放应税污染物的纳税人应按下列方法确定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
(一)应税大气污染物
计税依据: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污染当量数=污染物排放量/污染当量值
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三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
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二)应税水污染物
计税依据: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污染当量数=污染物排放量/污染当量值
每一排放口的应税水污染物,按照环保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区分第一类水污染物和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第一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五项征收环境保护税,对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项征收环境保护税。
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每种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具体污染当量值,依照环境保护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执行。
(三)应税固体废物
计税依据: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
应纳税额:固体废物排放量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四)应税噪声
计税依据: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应纳税额:为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