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农村生活污水怎么处理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中国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有回了很大提高。由答于农村供水事业不断发展,冲厕、淋浴、洗衣机等卫生设施的普及,导致农村生活污水越来越多,污水排放量巨大。根据调查显示,96%的村没有排水沟和污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未经过处理就沿道路边沟或路面排放到临近的水体,这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危害。因此,急需采取措施对我国农村污水进行有效治理。
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可以缓解市政管道的建设压力。另外,对于分流制排水系统,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过的污水可以直接排入雨水管道或就近排入水体,既不污染环境,也不增加污水管道的压力。而且,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具有投资低、能耗少、处理效率高、占地面积小、管理方便等一系列优势,在这样的形势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更应该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得到推广。
㈡ 陕西农村污水管网由谁负责建设
农村来生活污水的治理,依法由源村委员负责。 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负责处理公共卫生工作。 法律链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七条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㈢ 农村污水排污管网
这个没有一个准确的数值,需要框算才能知道。
建议根据整个污水排水管网走向上需版要开挖的混凝土地面权的长度,开挖工作量,埋管深度,管路连接安装工作量,渣土清运,回填,路面恢复等等的工作量、工时总量等来框算。
框算出最终结果之后要留一定的余量,充分考虑其中过程中的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㈣ 求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污水管网设计问题
农村污水的处理原理其实也和城市的差不多,不同的是,因为农村地大,也不可能投内入太大容的金钱和人力去做污水处理了,所以一般都是采用人工湿地的办法来进行污水处理,这样对环境的损害最小,运作成本最低,不过投资成本要比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的高多了。
㈤ 农村污水管网现场施工负责什么 村里
现在全国都在污水管网施工改造,从城市到农封把雨水污水单逛分流,各走各的管道,造福于后人,改善环境更吴。
㈥ 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管径如何选择
一般来说,很多人并不支持农村污水接入主管网。
根据污水量来确定是否有必要接入市政大管网里,我们知道分散点源污水接入管网的代价是很大的,污水管网你当然可以按照市政污水管网的方法计算,但是要知道管网建设麻烦投资大未必划算,现在有些研究表明,做农村污水一般在5公里内要收集到100户以上的农村才值得去做管网将污水接入污水干管,如果达不到则应该采用就地分散处理的方式比较划算。——这个参考数据是2011年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召开中小城镇及农村污水专题会议上一个美国学者做了调研后得出来的结论。
我是做水处理的,农村的项目在100吨/日以下的项目做了大约十几个,你这个规模看上去不算是很大的。如果在北京的农村做污水处理站,按照2012年的市场价投资应该在30~50万元之间;吨水处理成本含人工不含折旧应该在2~4元/吨,不含人工则在1元/吨左右。
所以建议你首先要比较一下,是不是分散处理更划算些。因为我在北京做过很多因为实在是做管网很不划算的项目采用分散污水处理站的方式进行分散治理。例如我09年做个的某个村曾经宁可花68万做个50吨/日的污水处理站,也不想做个提升泵站将污水提升输送到5公里的外的管网,因为埋深大、造价高、必须上提升泵站管理麻烦、而且征地不好弄等一些列问题制约着。
农村的污水特点:
1、白天有水,早晚集中,晚上几乎没水流出来,变化系数很大取10都不过分。
2、冬季北方的农村污水量其实很大,但是水质很清容易处理,主要是很多用水不花钱的农村村民担心冬季管道被堵塞所以整天开着水管子,至少北京这样村民还是有的,所以做设计前请核实该村的冬季生活习惯。——为什么?举例说,北京房山区某个村用水不要钱,夏季日常才30吨/日污水,到冬季竟然高达120吨/日。所以所谓的管道计算的理论完全失效。——这就是现实版的中国农村污水。所以你如果敢建村内官网,建议最好调查一下这个村里用水是不是要钱的。
3、农村的管网设施及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水平非常薄弱,很多都是目不识丁的老人在管理,所以你要考虑你未来的养护管理工人的水平。不是人家很懒,确实是没人能搞的定这些工作,农村的壮劳动力越来越少了,多去打工了。特别是污水处理站管理技术更薄弱,现在污水处理站做的很花哨,不适用农村,所以很多都是摆设不开的。因此你要注意,你的管网设计的时候如果需要做污水处理站请你把超越管都要给污水处理站留好,必须注意这点。说句题外话,希望能看到这个回答的其他网友同行能注意一下,做农村分散污水处理站,最好别选活性污泥法工艺类的,特别是像AO、MBR这类的复杂的技术。水量水质变化大,管理素质低,加上村里很穷折旧高的真用不起。真的没法运行。还要面临每个村子都必须面对的每月轮流停电的情况,活性污泥法污泥没法正常养活。一定要用土地处理法工艺(人工快渗、人工湿地、生物砂滤池)因为农村不缺地,而缺钱缺人缺技术支持,北京近5年来做了三四百个农村污水处理站规模小的基本采用传统技术的绝大部分完蛋了趴窝了,深刻的教训啊。
言归正传,你是要做管网,农村做管网的一些个人经验:
我没做过市政大型管网设计,但是我没少做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网水量还是比较有发言权的,给你些管网计算建议,值得你考虑:
1)农村污水一般都不做化粪池,除非是新搬迁的移民村(政府掏钱盖房),一般农村都是自己盖房子,没人建化粪池,何况连官网都没有,农村的污水其实就是直接沿着院子往路上流。北京有用洗脸洗菜水泼院子的习惯,特别是夏天。
2)农村污水垃圾很多,多的你想不到。因为没有化粪池和良好的垃圾收集习惯,很多新建的新农村污水设施来水发现垃圾非常多,大大小小的。所以你的管道至少也要按照不小于d300的砼管进行设计。
3)农村雨水问题很麻烦很麻烦,04年的时候我做过一个深圳某几个村落的河道雨量计算。感觉农村的一般村落都是面积很大很广的。所以收集雨水其实很不现实,其实还真不如不收集,人家村里基本上都是土地,渗透性良好,做好明渠排水沟其实真的够了。我觉得你没必要在这个上面弄得太麻烦。农村的雨水都是直接流入田间河道的,特别是以农业为主的农村,村民希望雨水都流进田地里才好,而且很多年代长的村落,其排水都是用明沟的,因为通量大管理简单,最好别搞的跟城市似的做雨水管道。因为农村的垃圾到处乱扔很难免,别指望你的雨水篦子能拦住多少(因为在中国只要是金属材质的东西都面临被盗的危险),一旦下雨都冲进雨水管网里,村里会非常麻烦,建议做明沟,在农村确实很实用。如果你非要做管网排雨水,不谈投资和管理,你必须将分水岭汇水区域都用地形线勾勒出来,然后选一个N年一遇的标准,例如前1~2小时雨量统计(最好能从气象资料里找一个“典型雨”——这个专家评审会上肯定要问你的),再确定一个降水量和最大水量,再按照规范查一个径流系数乘上以后算一下你的雨量应该取多少核算。但是原则上就算再小也不宜少于500mm,否则农村无组织的垃圾一场雨下来会堵的你心碎。
你还在问管网长度,长度这个东西没法告诉你,你只能对着图纸自己量了,如果污水能提升到主管网里最省事了不过了,但是我了解的信息是,目前靠近城镇的区域农村基本都做的差不多了,剩下都是偏远的了。
最后再提醒你,千万别把农村的污水做的跟城市一样,否则你麻烦大了,农村特点非常突出,水量水质管道设计理念完全跟城市的不一样,如果你照搬规范,那就等着吃亏吧,当然如果碰上真正这方面的农村管网污水类的专家,估计也不会同意你照搬规范的。农村的“规范”目前完全是空白,因为各农村的个性太鲜明了,村村不同没法出一个规范。也只能在这里给你些经验,让你想明白后自己做调查做决策了。
㈦ 部分地区农村污水管网沦为“摆设”,如何解决这一现状
这一问题的解决,最主要的还是要当地的农村政府部门,其实很多的农村部门都有排水水管,但是这些排污水管最终成为了摆设,只是为了建设排污系统而建设排污系统,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当地农村的相关政府部门,对于排污意识并没有传达清楚,甚至有些当地的村委会人员自身对于排污管道的意义都不是很重视,这也就导致了下面村民们对于排污系统并不是很重视,而且有些乡镇的排污水管都已经荒废了。
所以,为了解决这个现状,相关的环保部门必须要派人定点定时的监督乡村政府将这最后一步的工程接入到百姓的家里,只有这样的话,才能够使得整个工程有意义,才是真正的为人民服务。
㈧ 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审批流程
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中有相关规定
1.总则规定
[适用范围] 我县行政区域内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概念解释] 本办法所称农村污水处理,是指通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接纳、输送并利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对农村污水进行集中净化处理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污水处理设备以及接纳、输送农村污水的管网等相关设施。
[政府职责] 乡(镇)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的领导,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通过财政预算和其他渠道筹集资金,统筹安排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本行政区域污水的收集率、处理率和达标排放率。
[部门职责] 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污水集中处理的管理工作。
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投入使用后污染物的处理及排放情况和排放污水的个人纳管污水是否达标进行监督管理。
县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水利、财政、国土资源、公安、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价格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村污水处理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义务与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义务,有权对污染环境和破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行为进行检举。
2. 规划与建设
[规划与计划]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应当统一规划,配套建设,有偿使用。
县政府应当组织污水处理、发展改革、环境保护、水利等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县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专项规划的要求,制定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同步配套建设要求] 农村建设应当按照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要求,配套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或者预留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用地。预留的建设用地未经法定批准程序,不得改变用途。
新建、扩建、改建乡镇道路以及住宅小区的建设,应当按照专项规划的要求,同步建设相应的接纳、输送污水的管网等设施,并同步投入使用。
[项目立项]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手续。
[项目建设和改造]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污水处理设备、工艺与材料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强制性标准。
[竣工验收]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完工并通过相关法定专项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竣工备案] 建设单位应当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项目竣工验收资料报送污水处理、环境保护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档案移交] 建设单位应当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0日内,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要求收集、整理项目档案资料,向所在地建设档案机构移交。
3.关于污水接纳与处理
[管道纳污] 城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其排放的污水达到纳管要求的,应当将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允许以其他方式排放的除外。
鼓励企业对生产用水进行循环利用;鼓励宾馆、饭店、写字楼、住宅小区等建设中水回用系统,减少污水的直接排放。
[行为禁止] 禁止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下列物质:
(一)挥发性有机溶剂及易燃易爆物质;
(二)氰化钠、氰化钾、硫化钠、含氰电镀液等有毒物质;
(三)腐蚀管道以及导致下水管阻塞的物质;
(四)不符合相应排放标准的医疗卫生、生物制品、科研、肉类加工等含有病原体及放射性的污水;
其他禁止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
因意外事故致使含有前款所列物质的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排水户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并向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运营单位报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排放标准] 污水处理厂的废水排放,应当执行国家有关乡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泥处置] 污水处理厂应当具备相应的污泥处置能力,对污水处理运行中产生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处置。
[统计报表] 运营单位应当依法向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相关统计报表。
[经营终止] 运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并实施临时接管:
(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整改的;
(二)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和环境安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终止特许经营协议的其他情形。
有关临时接管的具体方案,由实施临时接管的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4. 设施保护和维护
[设施的改迁拆] 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建、迁移或者拆除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设施保护] 禁止从事下列影响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危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
(一)在污水管道、阀门、检查井等设施上面及污水管道两侧安全保护范围内取土、堆放物品或者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擅自在污水管道上凿洞接管排水;
(三)阻塞污水管道及出水口;
(四)损坏或者移动井盖、井座、阀门井等设施;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维修养护责任] 运营单位负责污水集中处理厂、管网、再生水利用和污泥处置设施的维修养护。
[设备检修] 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需要临时停运的,运营单位应当提前48小时通知排水户。
[突发事件] 运营单位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施工安全]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养护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制定中毒、窒息等事故抢救预案,进行有害气体浓度的检测;在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指定专门监护人员进行安全监护。
[支持配合]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养护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支持、配合,不得阻挠和干扰。
[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应当保障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用电需求。因故确需停止供电的,电力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事前通知运营单位。
[相关工程施工要求] 工程建设涉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工前,向运营单位查询地下污水管网情况。工程施工可能影响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运营单位协商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工程施工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造成损害的,建设单位应当予以赔偿。
在污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上下或者两侧埋设其他地下管线的,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遵守管线工程规划和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
5.监督管理
[监管要求] 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规定,加强对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依照各自职责查处违法行为。
[水质检测]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水质进行监督检测,对获得的检测数据,应当与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共享。项目乡镇应当配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测,如实提供排污排水情况,不得阻挠、妨碍检测。
运营单位应当建立水质检测化验制度,并向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准确报送污水处理水质与水量、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等信息。
[信息公开] 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运营单位应当设立公开电话和网站,及时受理公众对污水处理的意见和投诉,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
对于污水处理过程中发生的污染事件情况及处理结果,应当向公众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法律责任
[转致规定]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处罚]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元以上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违法事实和处理结果:
(一)向农村污水管网排放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排入的物质的;
(二)从事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禁止活动的;
(三)相关单位未履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养护责任的;
(四)运营单位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中所产生的污泥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处理而随意倾倒的;
(五)因施工影响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而未与运营单位商定相应保护措施的。
㈨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由哪个部门负责
各地负责部门不一样,以附海镇为例:
《关于印发《附海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镇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监督运营单位履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责任。
第四条我镇农村污水具体管理监督机构为镇排水管理站,根据上级要求做好相应的工作,并负有相应监管和管理责任,具体为:
1、组织做好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年度运行维护管理计划的审核;
2、组织做好运营单位管理人员、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3、组织做好对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每旬检查不得少于1次,对运行维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含安全问题),及时督促运营单位进行整改;
4、组织做好对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考核;
5、组织做好检查记录及考核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9)农村污水管网要建设多久扩展阅读
《关于印发《附海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五条各行政村(社区)作为项目建设所在地,应积极主动参与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教育村民增强环保意识,爱护公共财产,将自觉维护纳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纳入村规民约,共同保障治理设施安全长效运行。
第六条运营单位履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责任,根据处理设施实际,制定具体的运行维护计划,明确日常运行维护内容,落实专人进行维护管理,并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做好运行维护管理台账记录。
第七条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管理模式,我镇排水管理站负责监督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具体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运维机构做好运行维护工作。
按规定通过相应程序选择第三方专业机构,资质要求市政施工资质三级及以上或者排水设施运营维修资质,要求有排水设施专业养护设备,下井作业人员具有上岗证。
㈩ 我干的是农村污水管网走的是国家财政资金,现在该走那些手续
如果你是农村污水管网,走的是国家财政资金,现在该走哪些手续?那你去到这个官网,是指到这个资产官网的地方去问问你该走哪些手续,请问一下,要不然从网上搜一下,你就了解到改造哪一项手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