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生活污水排放量如何计算
城镇生活污抄水排放量指城镇居民每年排放的生活污水。用人均系数法测算。
测算公式为: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城镇生活污水排放系数×市镇非农业人口×365
应该是综合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依据综合生活用水量的80%-90%来计算,具体根据居住条件、卫生器具完备程度进行选取。例如农村很多生活用水是没法收集的,所以可以选择低值;城市中心城区的卫生器具很完备,可以选择高值。
(1)生活污水总氮排污系数扩展阅读:
经验计算法
根据生产过程中单位产品的经验排放系数与产品产量,求得"三废"及污染物排放量的方法称为经验计算法。
采用经验计算法计算水和污染物的排放量时,通常又称之为"排污系数计算法"。
排污系数是指在正常技术经济和管理条件下生产某单位产品所产生的污染物数量的统计平均值或计算值。排污系数目前使用的有二种:一种是受控排污系数,即在正常运行的污染治理
㈡ 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量与污水排放量如何计算
每人每天90-120L,排污系数一般按照0.75-0.85计算,比如说有100人,每天用水为9-12吨,排污系数按照0.8计算,则污水排放量为7.2-9.6吨
㈢ 什么叫产排污系数
排污系数,即污染物排放系数,指在典型工况生产条件下,生产单位产品(使内用单位原料)所产生的污染物容量经过末端治理设施削减后的残余量,或生产单位产品(实用单位原料)直接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量。当污染物直排时,排污系数与产污系数相同。
排污系数是指生产一单位产品所产生的原始污染物量经污染控制措施削减或未经削减直接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量,即连续监测周期内废水排放量或污染物排放量与产品产量的比值
(3)生活污水总氮排污系数扩展阅读:
产排污系数计算(物料衡算法)
物料衡算通式如式:
∑G投入= ∑G产品+ ∑G回收+ ∑G流失
式中:∑G投入—投入系统的物料总量;
∑G产品—系统产出的产品和副产品总量;
∑G流失—系统中流失的物料总量;
∑G回收—系统中回收的物料总量。
其中产品量应包括产品和副产品:流失量包括除产品、副产品及回收量以外各种形式的损失量,污染物排放量即包括在其中。
㈣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7〕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精神,为指导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普查工作目标
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国家、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普查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1.工业污染源。普查对象为产生废水污染物、废气污染物及固体废物的所有工业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对可能伴生天然放射性核素的8类重点行业15个类别矿产采选、冶炼和加工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放射性污染源调查。
对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中的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进行登记调查。
2.农业污染源。普查范围包括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
3.生活污染源。普查对象为除工业企业生产使用以外所有单位和居民生活使用的锅炉(以下统称生活源锅炉),城市市区、县城、镇区的市政入河(海)排污口,以及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生活污水产生、排放情况。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对象为集中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污水的单位。其中:
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厂以及以其他处理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的单位。
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包括危险废物处置厂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厂。危险废物处置厂包括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处置)厂、危险废物焚烧厂、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厂等;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厂包括医疗废物焚烧厂、医疗废物高温蒸煮厂、医疗废物化学消毒厂、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厂等。
集中式污水处理单位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和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5.移动源。普查对象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污染源。其中,非道路移动污染源包括飞机、船舶、铁路内燃机车和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污染源。企业基本情况,原辅材料消耗、产品生产情况,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包括排放口信息、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
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汞、镉、铅、铬、砷。
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氨、汞、镉、铅、铬、砷。
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情况。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工业企业建设和使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情况。
稀土等15类矿产采选、冶炼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情况。
2.农业污染源。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生产活动情况,秸秆产生、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情况,化肥、农药和地膜使用情况,纳入登记调查的畜禽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的基本情况、污染治理情况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
废水污染物:氨氮、总氮、总磷、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增加化学需氧量。
废气污染物:畜禽养殖业氨、种植业氨和挥发性有机物。
3.生活污染源。生活源锅炉基本情况、能源消耗情况、污染治理情况,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城市市区、县城、镇区的市政入河(海)排污口情况,城乡居民用水排水情况。
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
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单位基本情况,设施处理能力、污水或废物处理情况,次生污染物的产生、治理与排放情况。
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挥发酚、氰化物、汞、镉、铅、铬、砷。
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汞、镉、铅、铬、砷。
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焚烧设施产生的焚烧残渣和飞灰等产生、贮存、处置情况。
5.移动源。各类移动源保有量及产排污相关信息,挥发性有机物(船舶除外)、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情况,部分类型移动源二氧化硫排放情况。
6.各省份可根据需求适当增加普查附表,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三、普查技术路线
(一)工业污染源。全面入户登记调查单位基本信息、活动水平信息、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口信息;基于实测和综合分析,分行业分类制定污染物排放核算方法,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根据伴生放射性矿初测基本单位名录和初测结果,确定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对象,全面入户调查。
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填报园区调查信息。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内的工业企业填报工业污染源普查表。
(二)农业污染源。以已有统计数据为基础,确定抽样调查对象,开展抽样调查,获取普查年度农业生产活动基础数据,根据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三)生活污染源。登记调查生活源锅炉基本情况和能源消耗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根据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抽样调查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结合产排污系数核算废气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通过典型区域调查和综合分析,获取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相关活动水平信息,结合物料衡算或产排污系数估算生活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利用行政管理记录,结合实地排查,获取市政入河(海)排污口基本信息。对各类市政入河(海)排污口排水(雨季、旱季)水质开展监测,获取污染物排放信息。结合排放去向、市政入河(海)排污口调查与监测、城镇污水与雨水收集排放情况、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及排放量,利用排水水质数据,核算城镇水污染物排放量。利用已有统计数据及抽样调查获取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排水基本信息,根据产排污系数核算农村生活污水及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四)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根据调查对象基本信息、废物处理处置情况、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和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五)移动源。利用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信息,结合典型地区抽样调查,获取移动源保有量、燃油消耗及活动水平信息,结合分区分类排污系数核算移动源污染物排放量。
机动车:通过机动车登记相关数据和交通流量数据,结合典型城市、典型路段抽样观测调查和燃油销售数据,更新完善机动车排污系数,核算机动车废气污染物排放量。
非道路移动源:通过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保有量、燃油消耗及相关活动水平数据,根据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排放量。
四、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基本原则。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
(二)普查组织。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境保护部,负责污染源普查日常工作。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由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商有关方面确定。
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规定和要求,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污染源普查日常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本区域普查工作。
重点排污单位应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排放标准及排污许可证管理等相关要求开展监测,如实填报普查年度监测结果。各类污染源普查调查对象和填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填报工作。
充分利用相关部门现有统计、监测和各专项调查成果,借助购买第三方服务和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效率。发挥科研院所、高校、环保咨询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普查工作。
(三)普查实施。分阶段组织实施前期准备、清查建库、普查试点、全面普查、总结发布等方面工作:2017年完成前期准备、启动清查建库和普查试点,2018年完成全面普查,2019年完成成果总结与发布。
1.前期准备:成立机构,制定普查方案,落实经费渠道,制定相关技术规范和普查制度、确定污染物排放核算方法、完成普查信息系统开发建设以及其他技术准备工作。开展普查宣传与培训工作。
2.清查建库:开展污染源普查调查单位名录库筛选,开展普查清查,建立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对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企业进行放射性指标初测,确定伴生放射性污染源普查对象;排查市政入河(海)排污口名录,开展排污口水质监测。
3.普查试点:开展普查试点,完善普查制度、技术规范和信息系统。
4.全面普查:开展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数据汇总、质量核查与评估、建立数据库等工作。
5.总结发布:总结发布普查成果,开展成果分析、验收与表彰等工作。
(四)普查培训。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省、市两级污染源普查工作机构技术骨干以及各省级普查培训师资的培训。省级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其余普查工作人员的培训。
(五)宣传动员。各级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国发〔2016〕59号文件要求,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污染源普查,为普查实施创造良好氛围。
五、普查经费
本次普查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中央财政负担部分,由财政部按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列入相关部门的部门预算。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由同级地方财政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中央财政安排经费主要用于:研究制定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编制污染源普查涉及的监测、调查、质量管理等相关规范;开展普查表格设计、软件及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宣传、培训与指导,普查试点,普查质量核查与评估,全国数据汇总、加工,建档、检查验收、总结等。
地方财政安排经费主要用于:各地污染源普查实施总体方案制定,组织动员、宣传、培训,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普查人员经费补助,办公场所及运行经费保障,普查质量核查与评估,购置数据采集及其他设备,普查表印制、普查资料建档,数据录入、校核、加工,检查验收、总结、表彰等。对开展普查试点工作的地区和贫困县予以补助。
各级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普查方案确定年度工作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据此编制年度经费预算,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分别列入各相关部门的部门预算,分年度按时拨付。
六、普查质量管理
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普查质量管理工作,建立覆盖普查全过程、全员的质量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各级普查机构要认真执行污染源普查质量管理制度,做好污染源普查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普查责任体系,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责任。建立普查数据质量溯源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开展普查数据核查和质量评估,严厉惩处普查违法行为。
按照依法普查原则,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㈤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如何计算
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处理量除以根据供水量系数法计算或实得城镇污水产生总量即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注意你既然说的是集中处理率,各企业自建处理设施处理后直接排放的不计入处理量中。
㈥ 谁有各行业的排污系数
常用的排污系数
烧一吨煤,产生1600×S%千克SO2,1万立方米废气,产生200千克烟尘。
烧一吨柴油,排放2000×S%千克SO2,1.2万立米废气;排放1千克烟尘。
烧一吨重油,排放2000×S%千克SO2,1.6万立米废气;排放2千克烟尘。
大电厂,烟尘治理好,去除率超98%,烧一吨煤,排放烟尘3-5千克。
普通企业,有治理设施的,烧一吨煤,排放烟尘10-15千克;
砖瓦生产,每万块产品排放40-80千克烟尘;12-18千克二氧化硫。
规模水泥厂,每吨水泥产品排放3-7千克粉尘;1千克二氧化硫。
乡镇小水泥厂,每吨水泥产品排放12-20千克粉尘;1千克二氧化硫。
物料衡算公式:
1吨煤炭燃烧时产生的SO2量=1600×S千克;S含硫率,一般0.6-1.5%。若燃煤的含硫率为1%,则烧1吨煤排放16公斤SO2 。
1吨燃油燃烧时产生的SO2量=2000×S千克;S含硫率,一般重油1.5-3%,柴油0.5-0.8%。若含硫率为2%,燃烧1吨油排放40公斤SO2 。
¬排污系数:燃烧一吨煤,排放0.9-1.2万标立方米燃烧废气,电厂可取小值,其他小厂可取大值。 燃烧一吨油,排放1.2-1.6万标立方米废气,柴油取小值,重油取大值。
【城镇排水折算系数】 0.7~0.9,即用水量的70-90%。
【生活污水排放系数】采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
【生活污水中COD产生系数】60g/人.日。也可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 。
【生活污水中氨氮产生系数】7g/人.日。也可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使用系数进行计算时,人口数一般指城镇人口数;在外来较多的地区,可用常住人口数或加上外来人口数。
【生活及其他烟尘排放量】
按燃用民用型煤和原煤分别采用不同的系数计算:
民用型煤:每吨型煤排放1~2公斤烟尘
原 煤:每吨原煤排放8~10公斤烟尘
一、工业废气排放总量计算
1.实测法
当废气排放量有实测值时,采用下式计算:
Q年= Q时× B年/B时/10000
式中:
Q年——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m3/y;
Q时——废气小时排放量,标m3/h;
B年——全年燃料耗量(或熟料产量),kg/y;
B时——在正常工况下每小时的燃料耗量(或熟料产量) ,kg/h。
2.系数推算法
1)锅炉燃烧废气排放量的计算
①理论空气需要量(V0)的计算a. 对于固体燃料,当燃料应用基挥发分Vy>15%(烟煤),计算公式为:V0=0.251 ×QL/1000+0.278[m3(标)/kg]
当Vy<15%(贫煤或无烟煤),
V0=QL/4140+0.606[m3(标)/kg]
当QL<12546kJ/kg(劣质煤), V0=QL//4140+0.455[m3(标)/kg)
b. 对于液体燃料,计算公式为:V0=0.203 ×QL/1000+2[m3(标)/kg]
c. 对于气体燃料,QL<10455 kJ/(标)m3时,计算公式为:
V0= 0.209 × QL/1000[m3/ m3]
当QL>14637 kJ/(标)m3时,
V0=0.260 × QL/1000-0.25[m3/ m3]
式中:V0—燃料燃烧所需理论空气量,m3(标)/kg或m3/m3;
QL—燃料应用基低位发热值,kJ/kg或kJ/(标)m3。
各燃料类型的QL值对照表
(单位:千焦/公斤或千焦/标米3)
燃料类型 QL
石煤和矸石 8374
无烟煤 22051
烟煤 17585
柴油 46057
天然气 35590
一氧化碳 12636
褐煤 11514
贫煤 18841
重油 41870
煤气 16748
氢 10798
②实际烟气量的计算a.对于无烟煤、烟煤及贫煤 :Qy=1.04 ×QL/4187+0.77+1.0161(α-1) V0[m3(标)/kg]
当QL<12546kJ/kg(劣质煤),
Qy=1.04 ×QL/4187+0.54+1.0161(α-1) V0[m3(标)/kg]
b.对于液体燃料 : Qy=1.11 ×QL/4187+(α-1) V0[m3(标)/kg]
c.对于气体燃料,当QL<10468 kJ/(标)m3时 :
Qy=0.725 ×QL/4187+1.0+(α-1) V0(m3/ m3)
当QL>10468 kJ/(标)m3时,
Qy=1.14 ×QL/4187-0.25+(α-1) V0(m3/ m3)
式中:Qy—实际烟气量,m3(标)/kg;
α —过剩空气系数, α = α 0+Δ α
炉膛过量空气系数
禽养殖排污系数表:
畜禽粪便排泄系数
项目 单位 牛 猪 鸡 鸭
粪
公斤/天 20.0 2.0 0.12 0.13
公斤/年 7300.0 398.0 25.2 27.3
尿
公斤/天 10.0 3.3 —— ——
公斤/年 3650.0 656.7 —— ——
饲养周期 天 365 199 210 210
畜禽粪便中污染物平均含量 (单位:公斤/吨)
项目 COD BOD NH3-N 总磷 总氮
牛粪 31.0 24.53 1.7 1.18 4.37
牛尿 6.0 4.0 3.5 0.40 8.0
猪粪 52.0 57.03 3.1 3.41 5.88
猪尿 9.0 5.0 1.4 0.52 3.3
鸡粪 45.0 47.9 4.78 5.37 9.84
鸭粪 46.3 30.0 0.8 6.20 11.0
环境统计有关系数的核算
(2004)
在基层环境统计中,经常涉及到“三废”排放量和污染物排放的计算。其计算方法多种多样,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方法:
实测法、物料衡算法和经验计算法。
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可以参考有关系数。
用水量的计算
工业用水量=工业重复用水量+工业用新鲜水量
=工业重复用水量+厂区内新鲜用水(生产+生活)
工业用水包括:生产用水(冷却用水、除尘洗涤和冲渣用水、工艺冲洗用水);
厂区生活用水(饮用、沐浴用水);
消防用水。
生产用水:包括新鲜水和重复(循环)用水。
新鲜水量的计算:自来水(从收费单据中获得)
自备水(地面水、地下水)
自备水源供水量Wp=q.t.η
q__单位时间机泵出水量(吨/时);
t__机泵运行时间(小时)
η__机泵抽水效率(%)一般为75%以上;最好用实测确定;如无计量装置,可用单位产品用水量进行计算。
根据市统计局测算,全市人均日生活用水量:(公斤)
2003年 2002年 2001年 三年平均
131.0 132.9 144.9 136.27
也可以按照区、县统计局的实测数据计算生活用水量。
工业重复用水量=未采用循环(重复)措施时所需新鲜水量-采用循环(重复)用水措施后的所需新鲜水量。
废水排放量的计算
废水一类污染物在车间和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取样监测(包括:汞、镉、铬、六价铬、砷、铅、3,4-苯并比)。
废水排放量(吨)=某废水平均排放量(立方米/时)×某废水排放时间(时)×废水密度(取1立方米=1吨水)。
工业废水排放量也可以按单位产品排污系数测算;或按生产设计规范要求,按新鲜用水量的60-90%计算。
污染物去除量(纯重量)=处理的工业废水量×(处理前污染物的平均浓度-处理后污染物的平均浓度)。
污染物排放量(纯重量)=工业废水排放量×排放口污染物的平均浓度。
各类型医院污水定额
医院病床床位数 病床污水量定额(公斤/床.日)
400床及以上 400
200-400床 250
200床以下 100
COD排放量依据实测数据或参考申报登记数据。
废气排放量的计算
生产工艺废气排放量的计算一般按实测,也可以按原设计技术参数进行统计或按风机铭牌所标注的风量进行统计。也可以使用书中计算公式。
风量(标立方米/时)=风机风量×(273×P)/(760(273+T0))
P=大气压力,毫米汞柱 T0=废气温度
废气排放量=平均实测风量(标立方米/时×年工作小时)。
燃料燃烧废气排放量:(经验公式)
燃烧每吨煤产生0.8-1.0万标立方米废气(手烧炉取上限);
燃烧每吨油产生1.1-1.5万标立方米废气;
燃烧气体燃料:电石炉煤气3-6标立方米/立方米;
油田伴生气11-14标立方米/立方米;
高炉煤气1.7-2标立方米/立方米;
天然气11-13标立方米/立方米;
液化石油气12-15标立方米/立方米;
发生炉煤气2-3.5标立方米/立方米。
其他燃料:可以采用能源折算系数推算。
二氧化硫的计算
二氧化硫排放量=二氧化硫产生量×(1-脱硫效率%)
二氧化硫去除量=二氧化硫产生量-二氧化硫排放量
燃煤二氧化硫排放量预测公式为:
QSO2=2×S×G×K×(1-η)
其中:S—燃料中的含硫量 G—燃料的消耗量
K—燃料硫转化率80% η—控制措施的脱硫效率,%。
如没有脱硫措施,燃烧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2.8公斤/吨煤(大气处提供)。(2001年系数为8公斤/吨煤,当时确定燃料中的含硫量为0.5%,目前测定燃料中的含硫量在0.8%左右)。
燃油二氧化硫产生量为:11.65公斤/吨油。
燃气二氧化硫产生量为:630公斤/百万立方米。
烟尘量的计算
烟尘排放量=烟尘产生量×(1-除尘效率%)
烟尘去除量=烟尘产生量-烟尘排放量
燃煤烟尘产生量40公斤/吨煤,平均燃煤烟尘排放量2004年调整为4.8公斤/吨煤(测算值)。
燃煤烟尘排放量预测公式为:
Q烟尘=G×A×V×(1-η)
其中:G—燃料的消耗量 A—燃料中的灰分,20%;
V—炉型系数20% η—控制措施的除尘效率,2004年调整为平均88%。
燃油烟尘产生量:
电站锅炉:2公斤/吨油;
工业锅炉:渣油燃烧炉5.5公斤/吨油;
蒸馏油燃烧炉3.6公斤/吨油;
采暖炉及家用炉2.4公斤/吨油。
燃料气烟尘产生量:
电站锅炉:238.5公斤/百万立方米;
工业锅炉:286.02公斤/百万立方米;
采暖炉及家用炉:302公斤/百万立方米。
一般常用锅炉耗煤量(5000大卡配煤)的估算
锅炉吨位数(蒸吨) 每蒸吨耗煤量(kg/时) 燃煤工作时间
2蒸吨及以下 200 一班8小时
6-4蒸吨 180 二班16小时
20蒸吨以上 170 三班24小时
蒸吨折算系数:1蒸吨=60万大卡,1大卡=4.187千焦
注:取暖锅炉按20小时/天计算;采暖锅炉按120天/年计算;生产用锅炉按300天/年计算。
工业粉尘量的计算:
工业粉尘去除量=(进口平均浓度-出口平均浓度)×除尘系统排放量×运行时间;
工业粉尘排放量=出口平均浓度×除尘系统排风量×运行时间(以实测为主)。
工业固体废物量的计算:
工业固体废物量的计量方法参考书中计算公式,或采用下列方法计算:工业炉渣产生量=用煤量×30%。
http://051923.blog.163.com/blog/static/105688820092111035022/
不知是不是你要的~!
㈦ 管道工程中——生活污水量计算方法和生活用水量计算方法有何不同
你好!
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生活污水产生量一般为用水量的80%,
当然各地可能有不同标准,80%-90%之间,
也可参考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㈧ 根据产排污系数和产量怎么核算废水量
实测法
当废气排放量有实测值时,采用下式计算:
Q年= Q时× B年/B时/10000
式中:
Q年——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m3/y;
Q时——废气小时排放量,标m3/h;
B年——全年燃料耗量(或熟料产量),kg/y;
B时——在正常工况下每小时的燃料耗量(或熟料产量) ,kg/h。
2.系数推算法
1)锅炉燃烧废气排放量的计算
①理论空气需要量(V0)的计算a. 对于固体燃料,当燃料应用基挥发分Vy>15%(烟煤),计算公式为:V0=0.251 ×QL/1000+0.278[m3(标)/kg]
当Vy<15%(贫煤或无烟煤),
V0=QL/4140+0.606[m3(标)/kg]
当QL<12546kJ/kg(劣质煤), V0=QL//4140+0.455[m3(标)/kg)
b. 对于液体燃料,计算公式为:V0=0.203 ×QL/1000+2[m3(标)/kg]
c. 对于气体燃料,QL<10455 kJ/(标)m3时,计算公式为:
V0= 0.209 × QL/1000[m3/ m3]
当QL>14637 kJ/(标)m3时,
V0=0.260 × QL/1000-0.25[m3/ m3]
式中:V0—燃料燃烧所需理论空气量,m3(标)/kg或m3/m3;
QL—燃料应用基低位发热值,kJ/kg或kJ/(标)m3。
各燃料类型的QL值对照表
(单位:千焦/公斤或千焦/标米3)
燃料类型 QL
石煤和矸石 8374
无烟煤 22051
烟煤 17585
柴油 46057
天然气 35590
一氧化碳 12636
褐煤 11514
贫煤 18841
重油 41870
煤气 16748
氢 10798
②实际烟气量的计算a.对于无烟煤、烟煤及贫煤 :Qy=1.04 ×QL/4187+0.77+1.0161(α-1) V0[m3(标)/kg]
当QL<12546kJ/kg(劣质煤),
Qy=1.04 ×QL/4187+0.54+1.0161(α-1) V0[m3(标)/kg]
b.对于液体燃料 : Qy=1.11 ×QL/4187+(α-1) V0[m3(标)/kg]
c.对于气体燃料,当QL<10468 kJ/(标)m3时 :
Qy=0.725 ×QL/4187+1.0+(α-1) V0(m3/ m3)
当QL>10468 kJ/(标)m3时,
Qy=1.14 ×QL/4187-0.25+(α-1) V0(m3/ m3)
式中:Qy—实际烟气量,m3(标)/kg;
α —过剩空气系数, α = α 0+Δ α
炉膛过量空气系数
禽养殖排污系数表:
畜禽粪便排泄系数
项目单位 牛 猪 鸡 鸭
粪
公斤/天 20.0 2.0 0.12 0.13
公斤/年 7300.0 398.0 25.2 27.3
尿
公斤/天 10.0 3.3 —— ——
公斤/年 3650.0 656.7 —— ——
饲养周期 天 365 199 210 210
畜禽粪便中污染物平均含量 (单位:公斤/吨)
项目 COD BOD NH3-N 总磷 总氮
牛粪 31.0 24.53 1.7 1.18 4.37
牛尿 6.0 4.0 3.5 0.40 8.0
猪粪 52.0 57.03 3.1 3.41 5.88
猪尿 9.0 5.0 1.4 0.52 3.3
鸡粪 45.0 47.9 4.78 5.37 9.84
鸭粪 46.3 30.0 0.8 6.20 11.0
参考:http://www.360doc.com/content/12/0723/19/7793118_226040501.shtml
㈨ 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总氮、总磷、氨氮、COD 等)的浓度
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具体见表:地表水质量评价标准
(3) 评价方法内
采用单因子指数法进容行现状评价。
①对于随浓度减小而污染程度降低的评价因子,计算公式
式中:Si——污染物单因子指数;
Ci——i污染物的浓度值,mg/L;
Csi——i污染物的评价标准值,mg/L。
②pH值单因子指数的计算公式
>7.0
式中:SpHj——pH单因子指数;
pHj——j断面pH值;
pHsd——地面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下限;
pHsu——地面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上限。
当被评价水质参数的标准指数>1时,表明该水质参数超过了规定的水质标准,已经不能满足该项水质使用功能的要求。
只知道这么多了,
㈩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污染物产生量怎么计算
排污系数,即污染物排放系数,指在典型工况生产条件下,生产单位产品(实用订单为原料等)所产生的污染物量经过末端治理设施削减后的残余量,或生产单位产品(实用单位原料)直接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量.当污染物直排时,排污系数与产污系数相同.
这个理解了就行,不需要什么公式的.具体你看你们单位的数据.什么废水污染物生产量等等的
常用的排污系数
烧一吨煤,产生1600×S%千克SO2,1万立方米废气,产生200千克烟尘.
烧一吨柴油,排放2000×S%千克SO2,1.2万立米废气;排放1千克烟尘.
烧一吨重油,排放2000×S%千克SO2,1.6万立米废气;排放2千克烟尘.
大电厂,烟尘治理好,去除率超98%,烧一吨煤,排放烟尘3-5千克.
普通企业,有治理设施的,烧一吨煤,排放烟尘10-15千克;
砖瓦生产,每万块产品排放40-80千克烟尘;12-18千克二氧化硫.
规模水泥厂,每吨水泥产品排放3-7千克粉尘;1千克二氧化硫.
乡镇小水泥厂,每吨水泥产品排放12-20千克粉尘;1千克二氧化硫.
物料衡算公式:
1吨煤炭燃烧时产生的SO2量=1600×S千克;S含硫率,一般0.6-1.5%.若燃煤的含硫率为1%,则烧1吨煤排放16公斤SO2 .
1吨燃油燃烧时产生的SO2量=2000×S千克;S含硫率,一般重油1.5-3%,柴油0.5-0.8%.若含硫率为2%,燃烧1吨油排放40公斤SO2 .
¬排污系数:燃烧一吨煤,排放0.9-1.2万标立方米燃烧废气,电厂可取小值,其他小厂可取大值. 燃烧一吨油,排放1.2-1.6万标立方米废气,柴油取小值,重油取大值.
【城镇排水折算系数】 0.7~0.9,即用水量的70-90%.
【生活污水排放系数】采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
【生活污水中COD产生系数】60g/人.日.也可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 .
【生活污水中氨氮产生系数】7g/人.日.也可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使用系数进行计算时,人口数一般指城镇人口数;在外来较多的地区,可用常住人口数或加上外来人口数.
【生活及其他烟尘排放量】
按燃用民用型煤和原煤分别采用不同的系数计算:
民用型煤:每吨型煤排放1~2公斤烟尘
原 煤:每吨原煤排放8~10公斤烟尘
一、工业废气排放总量计算
1.实测法
当废气排放量有实测值时,采用下式计算:
Q年= Q时× B年/B时/10000
式中:
Q年——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m3/y;
Q时——废气小时排放量,标m3/h;
B年——全年燃料耗量(或熟料产量),kg/y;
B时——在正常工况下每小时的燃料耗量(或熟料产量) ,kg/h.
2.系数推算法
1)锅炉燃烧废气排放量的计算
①理论空气需要量(V0)的计算a. 对于固体燃料,当燃料应用基挥发分Vy>15%(烟煤),计算公式为:V0=0.251 ×QL/1000+0.278[m3(标)/kg]
当V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