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厂里的污水怎么处理呀
第一步:工厂污水隔渣拦污处理
工业污水中一般都含有少量的固体污染物,即使生产过程中不含有固体杂质,也可能会有操作人员掉落的防护资料工具掉落到污水中(如口罩、手套、塑料袋以及管道中可能掉落的泥沙和树叶等),通过隔渣拦截后将其去除,防止堵塞后续处理水池和设备等。
第二步:工厂污水隔油及调节池处理
工厂排放污水一般都是间歇排放,有些是按照生产班次排放,但有的工厂污水集中在几小时甚至在几分钟内大量排出;因此,须根据污水的排放规律设计合理的调节池,以应对污水的不定时排放;这是工厂污水能够正常处理的前提。
第三步:工厂污水的中和处理
工厂所排污水,大部分废水pH值都是波动的,含有各种酸碱等;即使生产车间未加入酸碱,污水在排放过程中自身水解也会导致废水的pH值下降;这往往会影响污水站的加药处理和生化处理效果。因此为确保工厂污水处理系统稳定运行,建议工厂污水处理时,应建设完善的自动在线中和系统。
第四步:工厂污水的絮凝反应沉淀或气浮处理
工厂排放的污染物一般含有颗粒固体、胶体、重金属物质、溶解性污染物等,其中前三种污染物可通过加药絮凝去除,絮凝加药方法一般见效快、效果好(缺点为有固体废弃物产生);对于中小型工厂,建议采用此方法进一步将废水中污染物浓度降低。
絮凝反应产生的絮体污染物,建议配套采用沉淀或气浮工艺从水中分离出来。
第五步:工厂污水的生化反应处理
通过上述步骤去除废水中各种固形物和胶体后,残留的污染物大部分为溶解性的有机污染物,溶解性的有机污染物可采用生化工艺将废水中有机物分解为甲烷、二氧化碳等气体,并从水中分离溢出而得以去除,从而实现污水达标排放。
第六步:工厂污水的深度处理
工厂污水经上述几个步骤处理后,对于排放标准要求不高的废水 可以达标排放;对于要求高的地方,废水还需进一步深度处理后才能排放或回收利用(回用),常用的工艺有催化氧化污水处理工艺,化学氧化污水处理工艺,膜过滤和膜分离污水处理工艺,污水的消毒处理工艺等;具体要根据工厂污水处理的程度选择适宜的深度处理方法。
㈡ 城镇建有污水处理厂,企业排放污水是否可以认定污水进了污水处理厂
第一,要确定你的来企业的类型,源排放的污水是否是属于食品加工,工业废水等需要处理后排放的污水;
第二,若是,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的污水直接排入市政管道还是周围的江流河涌,市政管道则是进入了污水处理厂,非则不是
第三,若不是,属于一般企业生活污水,无污染物,则可认定排入污水处理厂。
by绿日环保
㈢ 工厂排放污水被环保局查到会怎么样,工厂排放污水被
根据中抄华人民共和国袭主席令第八十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三章 第二十条 “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禁止企业事业单位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的废水、污水。”
第二十二条“禁止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第七章 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限期治理期间,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具体其他形式的可参照上述法规。
㈣ 一般工厂里 生活和生产污水是用同一条市政管道排放吗
有相关规定,企业纳管至污水厂的话,只能有一个排水口,而且生活污水同样作为工业废水计量
㈤ 请问工厂向外排放污水属于违法吗可以到哪里去告要准备哪些证据
如果排污超标,或无排污许可,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控告。证据主要是由污水排放指标。
㈥ 工厂污水管接到小区里面了,这合法吗
这不合法,严格来讲是违法。您如果发现这种情况,可以向当地环保局举报。必要时留下证据,如果环保局不作为,可以去当地法院对环保局起提行政诉讼,要求环保局依法行政。
㈦ 污水排放 谁人管
国家环境保护部管理。
政府职能部门,最高机关系国家环保部,隶属于国务院管理,总称:国家环境保护部。主要负责: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行政规章;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方、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等等。
主要职能:
第一
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行政规章;受国务院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 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定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国家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
第二
拟定并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工作。
第三
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向国务院提出新建的各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监督管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第四
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方、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省际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国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第五
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并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发布;负责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备案工作;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国家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国家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发布重点城市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参与编制国家可持续发展纲要。
第六
制定和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审定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第七
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国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建立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第八
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国家环境监测网和全国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新闻出版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第九
拟定国家关于全球环境问题基本原则;管理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参与协调重要环境保护国际活动;参加环境保护国际条约谈判;管理和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国内履约活动,统一对外联系;管理环境保护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受国务院委托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负责与环境保护国际组织联系工作。
第十
负责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拟定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核设施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核承压设备实施安全监督。
第十一
负责总局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组织开展全国环境保护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㈧ 工厂排放出污水该怎么办
【1】事件:工厂将污水随意排放到土地、小河、地下水里
【2】主体:法人
【3】法制:水污版染防治法
【4】责权任:工厂违法排污
【5】追责:环保局依法管理,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6】原因:主体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无视环境保护,。。。
㈨ 如何杜绝工厂排放污水
杜绝工厂排放污水现在已经在很多省市环保部门实施了,那就是在污染企业的排污水口,设立24小时的实时监控系统,监控污水处理后外排的水质;在污染物超标时,立即就会上传到环保部门报警的。
㈩ 工厂随意排放污水,究竟是谁出了问题
答:
【1】事件:工厂将污水随意排放到土地、小河、地下水里
【2】主体:法人
【3】法制:水污染防治法
【4】责任:工厂违法排污
【5】追责:环保局依法管理,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6】原因:主体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无视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