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养猪场排放污水要到几级
建造一个沼渣沼液自动分离沼气池、沼液回冲猪舍就可以不产生一口污水、而且还起到是我杀菌作用、又没有运行费用
⑵ 养殖废水怎样处理能排放达标
体化养殖污水处理设备采用生化法处理工艺,处理效率高,有效的去除了养殖内污水中的各种有机物,使出水达容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该设备使得养殖场污水处理能够达标排放,是环保局认可的达标设备。
二、养殖污水处理工艺介绍:
养殖污水处理设备常用的主体工艺“水解酸化池+一级接触氧化池+缺氧池+二级接触氧化池”。
水解酸化池:利用厌氧菌的代谢作用,将有机物分解为小分子有机物,同时降低后续处理构筑物的负荷。
一级接触氧化池:利用好氧微生物的代谢作用,把废水中的有机污染物分解为二氧化碳、水等低能位的污泥物稳定下来,同时利用硝化菌的代谢作用,把氨氮转化为硝酸盐。
缺氧池:利用反硝化菌的代谢作用,将硝酸盐转化为氮气稳定下来,进而除去废水中的氨氮。
二级生物接触氧化池:进一步除去废水中的有机物。
⑶ 水产养殖废水排放的国家标准哪里有
针对畜禽养殖污染,我国先后发布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NY/T1222 - 2006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9 号)等文件。
国家颁布的《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文件中 针对养殖废水排放标准要求如下:
1 、畜禽养殖废水不得排入敏感水域和有特殊功能的水域。排放去向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
2 、标准适用规模范围内的畜禽养殖业的水污染物排放分别执行下表 1 、表 2 和表 3 的规定。
⑷ 养殖污水排放标准有哪些
目前养殖污水排放相关国家标准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浙江省、山东省和广东省已制定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
我国于1996年发布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规定了69种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其中与养殖污水有关的污染物指标及其限值如下表所示。
污染物 稻田 旱地 蔬菜BOD5(毫克/升) 60 100 40,15COD(毫克/升) 150 200 100,60SS(毫克/升) 80 100 60,15大肠菌(个/100毫升) 4 000 4 000 2 000,1 000蛔虫卵(个/升) 2 2 2,1氯化物 350铅 0.2砷,铬 0.1镉 0.01汞 0.001
⑸ 养殖污水的排放标准是多少
1.行业标准是《畜禽养抄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2.如果排水点用于农业灌溉,应该遵守农田用水标准,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这个标准更严格一些
3.如果要排入地表水系,就得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GB3838-2002 的标准,分五类
4.如果有处于饮用水源地附近,可能要执行《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的一级A标准
⑹ 畜禽养殖业排放标准与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哪个跟严格
畜禽养殖业排放标准与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相比,前者严格。
专业性专的排放标准正在逐步替代属综合性的。很多时候,专业性的要求更严格。
畜禽养殖业排放标准制定在后。它制定的时候已经考虑到本行业的特殊情况,用综合排放标准来要求的话,这个行业没办法做下去了。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适用于集约化、规模化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不适用于畜禽散养户。根据养殖规模,分阶段逐步控制,鼓励种养结合和生态养殖,逐步实现全国养殖业的合理布局。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的特点,本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控制项目包括生化指标、卫生学指标和感观指标等。为推动畜禽养殖业污染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本标准规定了废水、恶臭排放标准和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本标准按集约化畜禽养殖业的不同规模分别规定了水污染物、恶臭气体的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水量,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
⑺ 5000只蛋鸡养殖场污水排放执行什么标准
针对畜禽养殖污染,我国先后发布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回GB18596—2001 )、《答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NY/T1222 - 2006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9 号)等文件。
国家颁布的《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文件中 针对养殖废水排放制定了标准。
⑻ 养殖场生猪废水量怎么计算
一、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充足水源,水质符合城市饮水标准;屠宰厂(场)的生产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要求。车间的储水设备应有防污染设施和清洗、消毒设施。
二、屠宰车间的建筑面积、建筑设施应与生产规模相适应。车间内各加工区应按照生产工艺流程划分明确,人流、物流互不干扰,并符合工艺、卫生及检验要求。
(一)宰前建筑设施应参照GB50317-2009中4.2的总体要求,设有赶猪道、待宰圈、隔离间、待宰冲淋间、兽医工作室等。待宰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用于宰前检验的待宰间的容量按1.5倍班宰量计算,每头猪占地面积(不包括待宰间内赶猪道)按0.6-0.8m2 计算,待宰间内赶猪道宽不应小于1.5m。待宰间的建筑面积不低于36 m2。
2. 待宰间朝向应使夏季通风良好,冬季日照充足,且应设有防雨的屋面,四周围墙的高度不应低于1m。寒冷地区应有防寒设施。
3. 待宰间应采用混凝土地面。
4. 待宰间的隔墙可采用砖墙或金属栏杆,砖墙表面应采用不渗水易清洗材料制作,金属栏杆表面应做防锈处理。待宰间内地面坡度不应小于1.5%,并坡向排水沟。
5. 待宰间内应设饮水槽,饮水槽应有溢流口。
6. 隔离间的面积不应少于3.00 m2。
(二)屠宰间符合GB50317-2009中4.4.的要求,应包括车间赶猪道,致昏放血(区),烫毛脱毛剥皮(区),胴体加工(区),副产品加工(区),兽医工作室等。屠宰车间建筑面积不低于60㎡,屠宰间墙面应采用无毒、不渗水、耐冲洗的材料制作,颜色宜为白色或浅色,墙裙高度不应低于3m。
屠宰车间建筑面积:
按1h计算的屠宰量(头) 平均每头建筑面积(m2)
50以下 2.0
(三)急宰间符合GB50317-2009中4.3的要求。
急宰间应设在隔离间附近,应设有更衣室、淋浴室。 急宰间如与无害化处理间合建在一起时,中间应设隔墙。急宰间、无害化处理间的地面排水坡度不应小于2%。
(四)屠宰场点屠宰加工设施。屠宰加工设备必须配备提升设备、悬挂输送装置、猪胴体清洗装置、浸烫池、劈半工具。
(五)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专用运输车辆运输要求,运载生猪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应当使用防尘工具,有吊挂设施专用车辆运输。
三、应配备与屠宰加工规模相适应的依法取得相应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工人。不少于生产人员总数的50%,至少不低于2人。
四、应配备与屠宰加工规模相适应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日宰规模30头以下的企业不少于1人。
五、检验、消毒、治污设施设备。
(一)屠宰场点应简易配备相应的清洗、消毒设施和药品。
(二)有经过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认可的污水处理设施,所有污水应经过处理后排放。
六、有病害生猪及产品无害化处理设备设施。
七、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⑼ 养殖废水处理设计规范
纺织厂的废水处理一定要满足国家的规范,要求无污染才可以进行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