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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可以向土地排放吗

发布时间:2021-12-19 17:24:30

污水土地处理和土地污水处理的区别

是一回事,都是利用土地生态工程处理污水,占地面积大,处理成本低。如果是工业废水,可能造成土壤污染。当然,这块土地本来也不会再开发作其它用途了。

如果是处理污染了的土地,一般成为污染土壤处理。

⑵ 未经他人允许私自排放污水在他人田地犯法嘛

排放污水在别人田里肯定是不合理的,具体要看是什么污水,对别人造成损失了要赔偿的。

⑶ 土地污染的法律规定

  1. 《环境保护法》;

  2. 《农业法》;

  3. 《土地管理法》;

  4.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⑷ 污水和废物排放

2012年,重要经济区工业废水排放量约158.3×108t,占全国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71.4%;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达13.8×108t,占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的41.9%。工业废水排放量最高的5个重要经济区依次是长江三角洲地区、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原经济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和珠江—西江经济带。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最高的5个重要经济区依次是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原经济区、沈阳经济区、长江三角洲地区和河北沿海地区。

单位土地面积污水排放量、废物产生量越多,往往对地质环境产生的影响越大、水土污染压力越大。图7–11表明:除长吉图外,各重要经济区单位土地面积污水排放量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天津、黄河三角洲、江苏沿海地区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3.8倍、10.5倍、6.9倍、6.1倍和5.9倍;东部沿海重要经济区高于中部、西部内陆重要经济区。图7–12表明:除长吉图、洞庭湖、北部湾经济区外,各重要经济区单位土地面积固体废物产生量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河北沿海地区、沈阳经济区、黄河金三角、天津和长江三角洲地区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0.4倍、5.8倍、5.0倍、4.5倍和3.5倍;东部重要经济区总体上高于中部、西部重要经济区。污水与固体废弃物排放对重要经济区水土环境造成了越来越大的污染压力。据2014年公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镉、汞、砷、铅4种无机污染物含量分布呈现从西北到东南、从东北到西南方向逐渐升高的态势。这说明,土壤污染空间分布与重要经济区污水与固体废弃物排放空间分布是一致的。随着区域产业结构的调整,我国污染密集型产业区域分布开始发生变化[6]。研究表明,近年来东部地区、东北地区污染密集型产业不断向外转移,中部地区转入部分化工产业、转出能源产业,西部地区成为能源、矿产、化工等污染密集型产业的净转入区[7]。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东北老工业基地大批污染型企业外迁,留下了大量污染状况不明的场地和棕色地块。中部、西部地区污染型企业的转入,意味着中部、西部重要经济区污水和固体废物排放量将进一步增长。

图7-11 2010年重要经济区单位土地面积污水排放量

图7-12 2010年重要经济区单位土地面积固体废物产生量

⑸ 废水排放到土壤中违反什么法律法规

违反了《环境保护法》
第四十二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第四十三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
依照法律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的,不再征收排污费。
《农田保护法》。
第十九条 国家提倡和鼓励农业生产者对其经营的基本农田施用有机肥料,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利用基本农田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持和培肥地力。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基本农田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和评价,并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环境质量与发展趋势的报告。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⑹ 土地上有污水能污染土地吗

你好,土地是最纯天然的过滤器,随着时间的推移,可以将一切自然化为己有。当然,严重的污染能够使得这片土地无法种植的。

⑺ 污水一定要经过处理才可以排放吗

首先要看你是什么污水了,通常分两种:一种是生活污水,第二种是工业污水.
生活污水可以通过市政管网直接排放,如果没有市政管网的情况下,可通过简单的处理后排放.如果是在农村吗,就不需要考虑了,直接排了就完了.
工业污水必须经过深度处理后,经环保部门认定达标才可排放.

⑻ 污水的排放方式有哪些

1、当城市有污水处理厂时,生活废水与粪便污水宜采用合流制排出。

2、当建筑物采用中水系统时,根据中水的用水对象及所选用的原排水水质分质排出。

3、当冷却废水量较大而需循环或重复使用时,宜将其设置成单独的管道系统。

(8)污水可以向土地排放吗扩展阅读

污染成因:

人类生产活动造成的水体污染中,工业引起的水体污染最严重。如工业废水,它含污染物多,成分复杂,不仅在水中不易净化,而且处理也比较困难。

工业废水,是工业污染引起水体污染的最重要的原因。它占工业排出的污染物的大部分。工业废水所含的污染物因工厂种类不同而千差万别,即使是同类工厂,生产过程不同,其所含污染物的质和量也不一样。工业除了排出的废水直接注入水体引起污染外,固体废物和废气也会污染水体。

农业污染首先是由于耕作或开荒使土地表面疏松,在土壤和地形还未稳定时降雨,大量泥沙流入水中,增加水中的悬浮物。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农药、化肥的使用量日益增多,而使用的农药和化肥只有少量附着或被吸收,其余绝大部分残留在土壤和漂浮在大气中,通过降雨,经过地表径流的冲刷进入地表水和渗入地表水形成污染。

城市污染源是因城市人口集中,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和废气引起水体污染造成的。城市污染源对水体的污染主要是生活污水,它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各种污水的混合液,其中包括厨房、洗涤房、浴室和厕所排出的污水。

世界上仅城市地区一年排出的工业和生活废水就多达500立方公里,而每一滴污水将污染数倍乃至数十倍的水体。

⑼ 关于污水排放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向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和一级保护专区的水体排放属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应限期拆除或限期治理。在生活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护区附近新建排污口,必须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

第四章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十九条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

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第三十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规定和标准。

第三十一条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水体的水温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

第三十二条含病原体的污水应当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可排放。

第三十三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的场所,应当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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