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餐饮含油污水排放相关法规条例有哪些
一.法规要求
1.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4条: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
2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第三十二条 饮食服务业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油烟污染,排放的油烟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
居民住宅楼的底层不再安排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业经营场所;不得将居民住宅楼中的住宅用作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业经营场所。
现有饮食服务业经营场所污染扰民的,应当限期治理或者停业。
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
5、餐饮项目:
(1) 符合建设项目基本要求;
(2) 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底层和住宅楼内设立产生油烟、异味污染的饮食业经营场所;
(3) 炉灶必须使用燃气或电能等清洁燃料,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锅炉也须使用燃气或电能等清洁燃料;
(4) 必须设置收集处理油烟、异味的装置,并通过专门的烟囱排放,专用烟囱的高度应高于周围20米内的居民建筑;
(5) 安装空调器、排风装置产生噪声和热污染的,应采取措施进行防治;空调器、排风装置不得设置在居民窗户附近,在商业区步行街和主要街道两侧不得直接朝向人行便道。在运营过程中产生噪声的须采取降噪、隔声措施,达到当地固定噪声源厂界噪声标准;
(6) 废水应经隔油或残渣过滤措施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周围无市政管网的,应将废水处理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残渣、废物,不得排入下水道。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随着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西城区第三产业的比例不断加大,餐饮业数量逐年增多,餐饮含油脂污水排放量逐渐增大。为进一步加强对餐饮业油脂污水排放量的管理,使含油脂污水的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市场化,杜绝地沟油非法回收再用,防止市政管线堵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日前,西城区市政管委与区环保局联合向驻区单位发出《关于加强治理餐饮含油脂污水排放管理的通知》,要求驻区餐饮业和单位食堂:1、自觉遵守环保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2、安装有效的油污分离设施,按照设计要求定期由有资质的专业回收企业对分离出的油污进行回收再利用;3、按通知要求,安排自查,及时进行整改。
区市政管委、环保局将按有关法规要求对餐饮业和单位食堂进行全面检查,对未按规定安装有效的油污分离设施,导致超标排放的餐饮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并记入西城区企业信用信息警示信息系统,予以通告。
3.在《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中,明确了餐饮业的环保要求,要求餐饮业经营者须遵守以下规定:
必须使用清洁能源,油烟不得排入下水管道;应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排放污染物超标的应委托污染治理专业运营单位维护运行;设置餐饮业专用烟道,烟道排放口高度和位置不得影响周围生活和工作环境。
草案同时提出,凡是违反这些规定的将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
B. 油脂行业污水3级排放标准
如图所示,出水含油率不能超过100毫克每升!
C. 国家污水排放标准最新标准是
四川高德特为你解答:
按照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专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造纸属工业执行《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92)》,船舶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船舶工业执行《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6-84)》,海洋石油开发工业执行《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GB4914-85)》,纺织染整工业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肉类加工工业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合成氨工业执行《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92)》,钢铁工业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航天推进剂使用执行《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374-93)》,兵器工业执行《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470.1~14470.3-93和GB4274~4279-84)》,磷肥工业执行《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95)》,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95)》,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
D. 含油污水水质一般是多少
含油污水水质主要是指进水的石油类含量,常规电厂一般进水石油类含量专不会大于500mg/l,使用属含油污水处理装置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即出水含油量不高于5~1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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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生活污水都检测哪些项目污水检测标准是多少
污水是平时生产生活中所产生的废水。
西安环境检测网污水检测项目:
1.化学需氧量
化学需氧量高意味着水中含有大量还原性物质,其中主要是有机污染物。化学需氧量越高,就表示江水的有机物污染越严重
2.生化需氧量
水体中的好氧微生物在一定温度下将水中有机物分解成无机质,这一特定时间内的氧化过程中所需要的溶解氧量,是表示水中有机物等需氧污染物质含量的一个综合指标。
3.悬浮物
悬浮在水中的固体物质,包括不溶于水中的无机物、有机物及泥砂、黏土、微生物等。水中悬浮物含量是衡量水污染程度的指标之一。
4.细菌总数
指ml水样在营养琼脂培养基中,于37摄氏度经24h培养后,所生长的细菌菌落的总数
5.总磷
水样经消解后将各种形态的磷转变成正磷酸盐后测定的结果,以每升水样含磷毫克数计量
6.大肠菌群
指的是具有某些特性的一组与粪便污染有关的细菌,这些细菌在生化及血清学方面并非完全一致,其定义为:需氧及兼性厌氧、在37℃能分解乳糖产酸产气的革兰氏阴性无芽胚杆菌。
水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海水水质标准 GB 3097-1997
渔业水质标准 GB 11607-89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5084-92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93
废水 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6-2001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552-1983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286-84
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 GB 4914-85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287-92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544-2001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456-92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457-92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458-2001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5580-95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95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082-1999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 CJ 3025-1993
F. 谁有JB 774-1995 《机械工业含油废水排放规定》
机械工业含油废水排放规定
JS 7740—95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1995—06—20批准 1996—01—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械工业含油废水排放的技术要求、管理技术规定及对水体主要污染物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机械行业综合含油废水(包括乳化液废水等)的排放与管理。
2 引用标准
GB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1901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 11914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 12999 水质采样 样品保存与管理技术规定
3 技术要求
3.1 本标准采用废水排放量控制和浓度控制两种方法。控制废水排放量的目的是为了降低生产过程中的新水消耗,避免用新水稀释总排水。浓度控制则是指控制废水排放口的污染物浓度。
3.2 综合含油废水采集方法:当废水从排放口直接排放到公共水域时,应在厂、矿的总排放口、车间或工段排放口采样。乳化液废水应在工作台收集池采样。或在处理设施出口采样。
3.3 水样从厂区总排放口采集后,样品的保存应按GB 12999的规定。
3.4 参考国家标准GB 8978中对几项排污物的规定,在工厂排放口的含油废水水质控制指标,应不超过机械工业含油废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见表1)。
表1 机械工业含油废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 mg/L
类 别
标准值
污染物
一级标准
(新、扩、改建)
二级标准
(现有)
石油类
化学需氧量(COD)
悬浮物(SS)
pH值
10
100
200
6~9
15
150
400
6~9
4 含油废水管理技术规定
4.1 含油废水应按表2要求进行管理登记。
表2 机械工业含油废水登记表
项 目
内 容
处理前水质状况:主要污染物的浓度 mg/L
包括:石油类
化学需氧量(COD)
悬浮物(SS)
pH值
废水来源
排放量 m3/d
处理工艺
处理后水质指示 mg/L
包括:石油类
化学需氧量(COD)
悬浮物(SS)
pH值
备 注
4.2 所有含油废水未经处理不准排入下水道,废水管理应列入企业经济责任制考核。必须加强管理,严防跑、冒、滴、漏。废水须经处理达标方可排放。
4.3 设置专用的废水排放收集处理系统。建立排放、处理与检测制度。由地区和主管工业局环境保护监测站(或中心)定期抽样检测,公布测试结果,作为考核企业指标之一。
4.4 选用可靠的处理设备,并经常使其保持良好状态,定期维修保养,责成专人使用管理。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并在考核后择优上岗,以保证设备高效、完好运转。
4.5 对于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业废水必须严格控制和施行净化处理。输送此类废水的管道应具有可靠的防漏、防渗、防腐蚀的措施,严防毒物流失。
4.6 每个单位的废水排放量指标应由本单位根据生产具体情况提出申报,经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和当地环境保护安全技术部门共同协商确定。
4.7 经过处理净化后的废水,根据工艺用水要求不同,考虑循环利用,废油应尽量回收与再生。
5 含油废水中有害物质分析
5.1 分析项目:石油类、化学需氧量(COD)、悬浮物(SS)和pH值等。
5.2 分析方法
5.2.1 含油废水的油量分析方法见附录A(参考件)。也可采用环境保护部门确认的专门仪器分析。
5.2.2 含油废水的化学需氧量按GB 11914重铬酸盐法进行测定。
5.2.3 含油废水的悬浮物按GB 11901重量法进行测定。
5.2.4 含油废水的pH值按GB 6920玻璃电极法进行测定。
5.3 水样分析数据处理与报告
对每一种水样分析项进行平行测定,从中删除特异值后,取算术平均值,然后填写分析报告。
附 录 A
含油废水的油量分析一一重量法
(参考件)
A1 原理
用硫酸酸化水样,用石油醚萃取矿物油。蒸除石油醚后,称其重量。
A2 仪器
a. 分析天平;
b. 恒温箱;
c. 恒温水浴锅;
d. 干燥器;
e. 1000mL分液漏斗;
f. φ11cm中速滤纸。
A3 试剂
A3.1 石油醚 将石油醚(沸程30~60℃)重蒸馏后使用。100mL石油醚的蒸干残渣不应大于0.2%。
A3.2 无水硫酸钠 在300℃马福炉中烘1h,冷却后装瓶备用。
A3.3 硫酸(密度1.84)1:1。
A3.4 氯化钠(A.R)。
A4 步骤
a. 在采样瓶上作一容量记号后(以便日后测量水样体积),将所收集的大约1L已经酸化(pH<2)水样,全部转移至分液漏斗中,加入约为水样量8%的氯化钠。用25mL石油醚洗涤采样瓶并转入分液漏斗中,充分振摇3min,静置分层,并将水层放人原采样瓶内,石油醚层转入100mL锥形瓶中。用石油醚重复萃取水样两次,每次用量25mL,合并三次萃取液于锥形瓶中。
b. 向石油醚萃取液中加入适量无水硫酸钠(加入不再结块为止),加盖后放置0.5h以上,以便脱水。
c. 用预先以石油醚洗涤过的中速滤纸过滤,收集滤液于100mL已烘干至恒重的烧杯中,用少量石油醚洗涤锥形瓶、硫酸钠和滤纸,洗涤液并入烧杯中。
d. 将烧杯置于65±5C水浴上,蒸出石油醚,接近干燥后再置于65±5℃恒温箱内烘干1h,然后放人干燥器中冷却30min,称量。
A5 计算
(A1)
式中:m1——烧杯加油总重量,g;
m2——烧杯重量,g;
V——水样体积,mL。
A6 注意事项
a. 分液漏斗的活塞不要涂凡士林。
b. 采样瓶应用洗涤剂洗干净(不要用肥皂洗)。
c. 应定容采样,并将水样全部放人分液漏斗中测定,以减少由于油类附着在干容器壁上引起的误差。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机械工业环境保护技术研究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机械工业环境保护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文莲。
G. 水质检测中工业废水污水监测标准是什么
工业废水污水检测主要是对企业工厂在生产工艺过程中排出的废水、污水和水生物检测的总称。
工业废水污水检测包括生产废水和生产污水。按工业企业的产品和加工对象可分为造纸废水、蚀刻废水、纺织废水、制革废水、农药废水、冶金废水、印染废水、炼油废水、医疗废水等。
工业废水检测测试项目 工业废水检测测试:PH、CODcr、BOD5、石油类、LAS、氨氮、色度、总砷、总铬、六价铬、铜、镍、镉、锌、铅、汞、总磷、氯化物、氟化物等。 生活废水检测测试:PH、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总铁、总锰、硫酸物、氯化物、氟化物、氰化物、硝酸盐、细菌总数、总大肠杆菌、游离氯、总镉、六价铬、汞、总铅等。
城市排水检测测试项目: 水温(度)、色度、易沉固体(15min)、悬浮物、溶解性固体、动植物油、石油类、PH值、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化学耗氧量(CODCr)、氨氮(以N计)、总氮(以N计)、总磷(以P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总氰化物、总余氯(以Cl2计)、硫化物、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总铍、总银、总硒、总铜、总锌、总锰、总铁、挥发酚、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可吸附性有机卤化物(AOX,以Cl计)、有机磷农药(以P计)、五氯酚。
工业废水水样采集 :
1、采样前的准备
(1)容器准备 容器的选择原则:水样不溶于容器、容器材质不吸附水样中某些组分、水样与容器不发生直接化学反应、避开物质的“相似相溶”原理。
(2)采样器的准备:选择合适的采样器、冲洗干净(三洗)。
2、水样的运输和保存
(1)水样在运输过程中不应有损失和丢失,要包装好,贴上标签、密封好。
(2)储存水样的容器可能吸附、玷污水样,因此,要选择性能稳定、杂质含量低的材料作容器,常用的有硼硅玻璃、石英、聚乙烯、聚四氟乙烯,最常用的是硼硅玻璃、聚乙烯瓶。
(3)运输过程要求尽快,常用监测车、汽车、船,甚至飞机。 工业废水污水检测测试执行标准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918-2002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CJ343-2010
排放标准编辑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544-2008
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9-2008
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8-2008
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6-2008
羽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1-2008
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523-2008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466-2005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456-1992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287-1992
H. 请问目前油田开采原油后产生的含油废水含油量是多少国家采油污水含油量排放标准分别多少
1、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污水含油量在每升5毫克——30毫克之间,根据污回水回注的渗透率不同,答对污水处理后的含油量也执行不同的标准。
2、严格讲,油田污水是不允许外排的。一般采用回注的方式处理。就是把所产的污水在回注到开采层中。
3、各油田一般都是采用注水方式补充地层能量,把采出的污水再回注到采出层,这是各油田普遍采用的方法。如果污水处理到排放标准,从目前的处理工艺还很难达到,且成本昂贵。采用回注方式既经济,又能解决污水处理问题,还节约了用水。
I. 污水中油含量的检测方法有哪些
你是想测污水中的石油类含量?如果是,那参考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2012
J. 餐饮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满足三级排放标准么
不可能的,你还不如直接上一台气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