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治理污水的措施有哪些
治理水污染的措施包括:
1. 處理污染源:禁止工業企業和養豬場將污水和糞便直接排入河流,應集中處理這些廢物,以減少對環境的負面影響。
2. 清理河邊和河道建築材料:移除河邊的廢棄建築材料,並對河道進行整治,清理河內的垃圾和淤泥,這可以動員沿岸居民和利用大型機械來完成。
3. 河邊植樹和植草皮:在河邊種植樹木和草皮,建立綠化帶,以防止土壤流失。
4. 加強管理和環保教育:對附近的工廠和養豬場等加大監管力度,嚴肅處理污染河流的行為。同時,對沿岸居民和全體市民進行環保教育,提高環保意識,因為河流的環境保護取決於大眾的思想意識,人們應自覺保護河道和環境。
此外,還有八大防治措施:
1. 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繼續減少工業污染,並推廣重點污染行業的廢水循環閉路零排放制度,加強對污染排放單位的審核和監督。
2. 加快建設節水型工業和社會,研究工業節水管理辦法,規范企業節水范圍,嚴格執行用水定額和節水標准。
3. 推進城市污水處理與資源化,避免城市水環境繼續惡化,完善城市排水系統,提高污水處理技術水平,特別是在缺水城市,規劃污水處理設施時應安排回用設施,並開展深度處理。
4. 發展生態農業和有機農業,綜合防治面源污染,推廣有機肥,制定減量計劃,解決農業面源污染問題。
5. 保護海洋生態環境。
6. 科學合理調配水資源,確保生態用水,開發水資源時應以保護水環境功能為前提,兼顧上、下流域需求,按水資源可開發總量發放許可證。
7. 優先保護飲用水源地水質,制定全國城市和農村飲用水源地保護規定,在保護區內限制開發活動。
8. 嚴格控制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由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在水體中的比例較高,需要嚴格控制。
這些措施的實施將有助於改善和預防水污染問題。
② 日本排放核廢水中國怎麼解決
1. 加強國內監測和防護措施。中國可以加強對核污水排放的監測和防護措施,確保核污水對中國的影響最小化。中國可以加強邊境檢查,防止核污水通過非法途徑進入中國領土,同時加強海洋監測,及時發現和應對核污水的擴散。中國可以投入更多的資源和技術,建設更先進的監測設施和防護系統,以應對潛在的核污染風險。
2. 提議制定國際法律法規。中國可以聯合其他國家提議在聯合國環境會議等國際場合上討論並制定相關的國際法律法規,以保障全球環境的安全和可持續發展。
3. 分享技術和經驗。中國可以與其他國家分享自身的技術和經驗,促進全球核污水處理技術的進步和創新,為解決核污染問題提供更多的解決方案。
4. 福島核污水入海計劃背景。受2011年發生的大地震及海嘯影響,福島第一核電站1至3號機組堆芯熔毀。事故發生後,東京電力公司持續向1至3號機組安全殼內注水以冷卻堆芯並回收污水。2015年,東京電力公司曾向日本全國漁業協會作出「不輕易向海洋排放」的書面保證。2021年2月13日,福島近海發生7.3級地震後,1號機組收納設施內部水位出現了下降。東京電力公司表示,內部水位下降後,10年前核事故時受損的部位可能再次暴露在空氣中,導致內部氣體泄漏,從而引發了壓強下降。2月22日,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運營方表示,受2·13日本本州東岸近海地震影響,1號機組收納設施內部水位出現了下降。2月28日,福島第一核電站3號機組乏燃料池中的乏燃料棒已全部移出。這也是2011年福島核事故中堆芯熔毀的三個機組中第一個移出所有乏燃料棒的機組。同樣堆芯熔毀的1號和2號機組乏燃料池中仍然保存著上千根乏燃料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