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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處理廠建設應急救援預案

發布時間:2025-08-23 01:33:55

❶ 礦井污水處理站應急物資有哪些

礦井污水處理站在應急情況下,應准備以下一些常見的物資和設備:
1. 呼吸保護設備:包括呼吸器、面具等,用於應對可能的有毒氣體泄漏或濃度升高時提供呼吸保護。
2. 個人防護裝備:如防護服、手套、護目鏡、安全帽等,用於保護工作人員在應急情況下安全操作和防護。
3. 急救設備和葯品:如急救箱、急救車、心肺復甦設備、止血帶、常用葯品等,用於處理傷員或突發的醫療緊急情況。
4. 污染物清理和處理設備:如吸附劑、固化劑、污染物收集和處理設備等,用於處理污染物泄漏或濃度過高的區域。
5. 應急通訊設備:保證與外界的緊急溝通,如無線電台、電話、應急聯絡器材等。
6. 應急發電設備:如果停電,需備有應急發電裝置,以確保污水處理站和相關設備的正常運行。
7. 氣體檢測儀器:用於監測礦井污水處理站周圍的氣體濃度,例如燃氣、有毒氣體等。
8. 泵和管道連接器材:可用於泵送和轉移污水、處理劑或其他液體的設備和工具。
9. 照明設備:在應急情況下,保證礦井污水處理站和周圍區域有足夠的照明,可以使用手持或可移動照明設備。
10. 應急演練和救援工具:如安全繩、救生索具、救援車、救生艇等,用於應對突發事件和救援行動。
這些應急物資和設備的選擇和准備應根據實際礦井污水處理站的特殊情況、應急計劃和法規要求進行評估和確定。同時,定期檢查和維護這些應急物資的狀態和有效性也是至關重要的。

❷ 危廢應急預案

危廢應急預案

在學校抑或是社會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勢態,很有必要提前准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我們應該怎麼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危廢應急預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危廢應急預案1

為了加強對污染土壤運輸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單位的實際特點,特製定本應急救援處置預案。

1應急救援預案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認真貫徹「安全第一、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患未然」的指導思想,針對突發性的污染土壤運輸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優的效能,有序地實施現場處置,提供盡可能的事故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環境污染,把突發性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 污染土壤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原則: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自救與社會自救相結合。

2污染土壤運輸事故防範措施及要求

⑴污染土壤運輸車輛由公司車輛主管部門統籌調配管理,該車輛只能在車輛主管部門統一安排保障下進行污染土壤的運輸工作。

⑵駕駛該類車輛的駕駛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經過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培訓並合格,工作態度認真負責,技術熟練,熟悉道路情況。應做到嚴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相關法規。具備一定的對所運危險貨物實施應急處理的知識和能力。

⑶執行污染土壤運輸任務的車輛必須滿足性能狀況良好,車容整潔、車廂內清潔乾燥,並嚴格按要求配備和使用了合格的安全、消防等應急防護器材。

⑷污染土壤運輸車輛駕駛員應嚴格執行車輛的例行檢查、車輛二級維護等管理規定,及時發現和處理車輛存在的機械故障等隱患問題,提高車輛的行駛性能,以確保該類車輛的安全行駛。

⑸污染土壤運輸車輛在出車前,應根據本次運輸廢物的危險特性,在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領取人員防護裝備和隨車應急處置物品。

⑹污染土壤運輸車輛裝車前,現場指導人員必須認真檢查土壤的干濕程度,檢查土壤在裝卸過程中會不會產生揚塵,若還會產生揚塵,則需要繼續濕潤土壤,確保滿足濕法作業的要求;若太濕,則容易發生滲漏,需要經過晾曬處理,達到裝載標准了,再裝車運走。嚴禁污染土壤運輸車輛進行超載運輸。

⑺污染土壤運輸車輛駕駛員在車輛裝卸時,應根據土壤的特性,向裝卸工人講解相關的注意事項和安全防範知識,要求其嚴格遵守裝卸操作規程,以防止違規操作帶來的安全事故發生以及環境污染事故。

⑻污染土壤運輸車輛駕駛員在貨物裝載完成後,應認真檢查車箱中危險貨物的存放狀態,行駛過程中如應立即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以防止危險物質帶來的安全隱患及環境污染責任事故。

⑼污染土壤運輸車輛行駛時,駕駛員要控制好車速,在非特殊的交通運行狀況(如突發交通事故、自然災害等)下不準急加速或急減速,力求平穩駕駛。行駛過程中還應該注意選擇並掌握路面平穩度,加大行車安全間距,不得違反交通安全規則超越行進中的機動車輛和行人。

⑽污染土壤運輸車輛在執行污染土壤運輸任務時嚴禁搭載無關人員,也不允許搭載其他貨物。

⑾污染土壤運輸車輛在運輸途中需要臨時停車時,應遠離居民點、學校、交通繁華路段、名勝古跡和風景游覽區。特別不準駕駛員遠離車輛,更不準在發動機工作時向油箱加註油料。

⑿污染土壤運輸車輛駕駛員在運輸途中,因自身車輛駕駛責任或他人責任造成交通安全等意外事故,駕駛員必須及時與公司相關部門匯報,若土壤發生泄露時需迅速報告當地交通、環保、安全、消防、保險等相關主管部門請求援助。

⒀污染土壤運輸車輛駕駛員應根據所運輸的危險貨物特性,必須在指定的地點實施車輛的清洗保潔,防止車車輛箱體殘留的污染物質造成人身傷害及二次污染環境責任。

⒁污染土壤運輸車輛必須按照公司規定停放在指定的停車庫(場)。因特殊情況需要,必須符合安全、不產生環境污染等基本條件,報經主管領導同意後才能在其他停車庫(場)作暫時停放。

3應急救援事故類別及其處置措施

污染土壤運輸事故主要有污染土壤運輸過程中出現的突發性車輛故障、污染土壤泄露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應急主要措施包括:車輛故障急救、污染物泄露處理、現場救治等。

4應急救援流程圖

5應急救援程序

5.1.事故類型

污染土壤運輸車輛在裝卸、運輸過程中發生車輛故障、污染土壤泄露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等事故現象。

危險廢物運輸車輛駕駛員(副駕駛員)立即實施應急自救工作,設立事故現場區域警戒線,並向單位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副組長)報告事故情況。

(1)運輸車輛駕駛員應急自救方式:

運輸車輛駕駛員應根據事故實際情況,充分藉助現場現有的裝備和有限的力量,採取車輛故障原因排查維修、局部泄露污染土壤原因分析,將污染土壤全部清掃干凈,並用水沖洗地面。

(2)運輸車輛駕駛員報告的內容

運輸車輛駕駛員向單位應急救授小組組長(副組長)報告事故發生的 時間、地點、原因、事故最新狀態、已採取的措施情況及其簡要經過。

5.2救援措施

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在了解清楚事故現場的基本情況後,立即通知應急救援小組各成員趕赴事故現場實施救援和處置工作。

應急救援小組實施救援和現場處置工作

5.2.1運輸車輛故障救援措施:

①根據車輛發生的故障現象,逐項排查車輛故障原因,掌握車輛零部件的損壞程度,備品備件的准備情況。

②依據車輛的具體受損情況,就地做到能自修則自修,採取局部換件、重點維修、整體調校的維修方式,從快排除車輛故障。

5.2.2局部散落污染救援措施:

①根據車輛局部散落的現象,清理人員穿戴好防護服、手套、口罩等防護用品,逐一查找局部散落的准確部位,對該部位用隨車攜帶的應急設備處理。

②對散落的土壤進行及時的清理,散落的土壤裝入預先准備的備用包裝袋中。

③在完成局部散落包裝袋的更換工作後,採用木糠或活性炭等吸附劑仔細對受污染了地面實施3-5次反復吸附清理工作,最後用清水沖洗。將吸附所產生污染了的吸附劑規范進行袋裝。

④遭泄露危險廢物所污染的地方,必須進行規范清洗。清理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廢物,應作危險廢物處理處置。

5.2.3人身傷害自救方式:

根據現場人員因事故或應急操作過程中身體(皮膚)不慎受到傷害,應藉助運輸車輛配置的救護葯品及器械對受傷人員實施臨時的清洗、包紮等救治,並及時送醫院接受正式治療。

5.3救援評估

應急救援小組在初步實施應急救援後,綜合現場處置情況後作出階段性的救援評估結論。

應急救援小組藉助的裝備足以能夠控制事態的進一步發展,保障事故處置結果的安全有效。應急救援小組依據事態發展趨勢,結合現有的應急裝備,作出對下一步切實有效的應急措施布署,並積極穩妥地逐項開展進一步的應急救援和現場處置工作。

應急救援小組藉助僅有的裝備和有限的力量不能估計和控制事態的進一步發展態勢,難以保證勝任並完成現場應急救援及處置工作。 應急救援小組向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副組長)報告現場階段性救援評估結論,請求社會應急援增力量救援。

5.4請求增援

應急小組組長綜合了解現場階段性救援評估結論後,根據現場事態的最新發展情況要求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增援。應急小組組長向當地公安、消防、環保、醫療等相關機構及部門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事故的最新狀態、潛在危害和單位已採取了應急救援措施情況及其簡要經過。當地公安、消防、環保、醫療等相關機構及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協調社會應急救援力量,派出應急救援增補力量。

當地公安、消防、環保、醫療等相關機構及部門派出的應急救援增補力量到達現場正式投入救援工作,實施積極有效的應急救援措施,完成最終的排險救援。

5.5解除警戒

在各應急救援力量的增援下,安全妥善地排除險情後,解除現場警戒。

危廢應急預案2

一、目的

及時准確應對可能發生的危險廢物災害事故,迅速、有效地組織實施和救援,防止事故蔓延、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危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製定本應急預案。

二、范圍

適用於本公司危險廢物處臵過程中發生一般事故的應急處臵工作及一般以上事故的`前期處臵工作。

三、危險廢物概況

特性及危害:因車輛維修或更換產生的廢舊機油。

對區域環境有較大污染危害,廢油一旦撒漏或泄露,容易導致火災的發生,且火災蔓延較快,燃燒面積大,易造成較大火災影響。

安全處理措施:用鐵桶密封包裝,委託相關資質方合法處臵。

特性及危害:為污水處理後的各種有機雜質。 接觸後對皮膚無明顯危害;泄漏對土壤有害。 安全處理措施:密封包裝,委託相關資質方合法處臵。

(三)廢活性炭

特性及危害:為廢氣吸收的產物,主要含二甲苯、氯甲烷等。

對眼及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高濃度時對中樞神經系統有麻醉作用。

急性中毒:短期內吸入較高濃度本品可出現眼及上呼吸道的刺激症狀,眼結膜及咽充血、頭暈、頭痛、惡心、嘔吐、胸悶、四肢無力、意識模糊、步態蹣跚;重者可有燥動、抽搐或昏迷。

慢性中毒:長期接觸可導致神經衰弱綜合症,工人常發生皮膚乾燥、破裂、皮炎。

處理措施:密封包裝、委託焚燒處臵。

四、預案啟動的條件

凡本公司內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危險廢物事故,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

1、危險廢物重大危險源發生爆炸、燃燒事故;

2、有毒氣體、易燃易爆氣體和其它危險化學品發生大量泄漏,已危急或即將危急到公共安全;

3、其它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與不良後果的。

五、預案終止條件

危險廢物事故發生地人員或遇險對象已脫離危險,危險廢物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環境符合有關標准,導致的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

六、應急救援的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3、確保人員安全的情況下,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力量,參與事故救援工作。

七、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 趙廣田

副組長: 肖衛忠

成員: 翟 峰 吳 傑

王福軍

陳雷雷

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公司行政人事部

(二)應急救援領導組職責

1、貫徹執行有關危險廢物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措施。

2、組織訓練危險廢物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和事故重點區域有關單位開展聯防救援工作。

3、對員工進行危險廢物事故應急救援知識的普及和環保教育工作。

4、檢查督促並切實作好危險廢物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准備工作。

5、會同有關部門監督事故應急救援的設備、器材、物資的管理和使用。

6、組織危險廢物事故應急救援。

7、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提出整改意見並及時將事故匯報、通報。

(三)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職責和分工

發生危險廢物事故時,由領導組組長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長不在時,由副組長組織指揮實施),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

1、組長:應急救援全過程的總指揮。

2、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救援過程中具體指揮工作。

3、成員:負責危險廢物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以防事態擴大,服從組長、副組長統一調配。

八、環境意外事故防範措施:

意外事故:主要是皮膚接觸、眼睛接觸、誤食,以及發生泄漏、火災;

(一)意外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

1、吸入:如果大量吸入,立即轉移到新鮮空氣充足的地方;

2、吞食:在醫護人員指導下催吐,不要給意識不清的人吃東西;

3、皮膚接觸:如果接觸,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鍾;

4、眼睛接觸:如果眼睛接觸,立即用清水沖洗至少15分鍾;

5、泄漏應急處理:

泄漏處理一般包括泄漏源控制及泄漏物處理兩大部分。 A、在發生泄漏時,首先熄滅所有明火,隔絕一切火源,防止發生燃燒和爆炸;

B、現場處理人員必須佩戴防毒面具及符合要求的防護用品;嚴禁單獨行動,要有監護人,必要時使用水槍掩護;

C、現場用沙土圍堤,回收物料,避免流入下水道等密閉系統; D、不得用水沖洗地面,防止污染區域擴大。 E、可通過控制泄漏源來消除危廢品的溢出或泄漏;

F、現場泄漏物及時進行覆蓋、收容、稀釋處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處理,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二)防範措施和應急預案:

1、事故防範措施

環保人員按時巡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事故應急措施

必要情況下啟動應急預案。

九、應急預案

(一)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

及時控制危險廢物事故造成的危險源,防止事故的繼續擴展;拯救受害人員;指導員工防護,組織員工撤離,並做好現場清理工作。

(二)應急救援組織與響應

1、先期處臵

危險廢物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或現場人員應保持冷靜,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全力組織自救,進行先期處臵,能處理的先進行處理,並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2、啟動預案

由事發單位負責人向應急救援小組報告,由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現場指揮人員和救援人員迅速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救援、控制措施。

3、救援程序

3.1 設臵警戒區域。指揮人員到達現場後,立即了解現場情況及事故性質,確定警戒區域和事故控制具體實施方案,布臵各救援小組任務。對現場進行封閉,根據危廢品的泄漏擴散情況或火焰輻射所涉及到的范圍建立警戒區,並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幹道上實行交通管制。警戒區域的邊界應設警示標志並有專人警戒。除消防、應急處理人員以及必須堅守崗位人員外,其他人員禁止進入警戒區,泄漏溢出的危廢品為易燃品時,區域內嚴禁火種。

3.2 組織緊急疏散。各救援小組到達現場後,應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迅速將警戒區及污染區內與事故應急處理無關的人員撤離,以減少不必要的人員傷亡。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有關規定,緊急疏散時應注意,根據需要攜帶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按各自分工開展搶險救援工作。應向上風口方向轉移;明確專人引導和護送疏散人員到安全區域,並在疏散或撤離的路線上設立哨位,指明方向,不要在低窪處滯留。要查清是否有人留在污染區域或著火區域。為使疏散工作順利進行,處理現場至少應有兩個暢通無阻的出口,並有明顯標志。

3.3 事故得到控制後,對現場進行清理,由相關單位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工作。

4、現場指揮

現場指揮長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搶險救援人員,統一指揮現場各救援小組的應急處臵工作,及時向指揮中心報告事故災難的事態發展和救援情況。

5、救援現場工作要求

5.1 現場各救援隊伍間保持良好的通訊聯絡;

5.2 救援車輛應服從現場指揮長的調度,並按要求行駛和停放。 5.3 對易燃易爆危險物質大量泄漏時,應使用防爆型工具和器材,應急救援人員嚴格著裝規定,進行危險區域關閉手機等通訊工具。

5.4 對有毒物資的泄漏處臵,必須使用正壓式自給式防毒面具;對皮膚有危害物資的處臵,必須穿全封閉化學防護服,戴防護手套等。

5.5 出現危險化學品泄漏時,設法堵住泄漏口或截斷泄漏的漫延,按物料的MSDS中的泄漏應急處臵措施進行處理,避免或減少環境污染。

5.6 急救措施

5.6.1 吸入:如果大量吸入,立即轉移到新鮮空氣充足的地方。 5.6.2 吞食:在醫護人員指導下催吐,不要給意識不清的人吃東西。

5.6.3 皮膚接觸:如果接觸,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鍾。

5.6.4 眼睛接觸:立即用清水沖洗至少15分鍾。 5.7 事故現場設立警戒區域,設臵警戒標識及注意事項。 5.8 進入事故現場救援的人員應做好統一標識區分。

5.9 事故單位應當無條件配合現場指揮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5.10事故產生的危險廢物必須到環保部門辦理《危險廢物轉移許可證》,並委託有資質的處臵單位進行合法安全處理。

5.11廢物處臵完成後,對周圍土壤、水質進行環境監測。

6、應急終止

經應急救援處臵後,在確認滿足終止條件後,應急指揮中心下達應急終止指令。

十、應急保障

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總牽頭,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按照預案規定,全面做好應對危險廢物事故的各方面保障和准備工作,提高應急響應的快速反應和處臵能力。

十一、事故善後處理

善後處理工作由領導小組統一協調,各相關部門參加,盡快恢復事故發生單位的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十二、監督與管理

獎勵與責任追究、預案演練、宣傳培訓等工作均嚴格執行公司〈〈員工獎懲管理制度〉〉有關規定。

十三、訓練和演習

1、各車間從實際出發,針對本部門的危險廢物可能發生的事故,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模擬演習。

2、把指揮機構和環境救援應急隊伍訓練成一支思想好、技術精、作風硬的隊伍,一旦發生事故,領導能正確指揮,各救援隊伍能根據各自任務及時有效地排隊險情,控制並消滅事故、搶救傷員,切實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十四、本預案修正權、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

十五、本預案經總經理簽字之日起生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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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生活污水處理應急預案

生活污水處理應急預案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期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我幫大家整理的生活污水處理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生活污水處理應急預案1

為有效的預防及時控制和清除醫療污水廢物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醫療秩序,並能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有效控制處理,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管理:

成立醫療污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職責分工

組 長:負責組織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負責與地方政府的協調工作。

副 組 長:協助、配合組長抓好應急救援協調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的日常監督和指導。

成員:負責應急救援的技術指導工作;負責應急救援的處理及善後工作;負責收集、掌握和上報突害信息;負責應急救援實施工作;

負責事故及救援現場的安全保障。

四、主要工作職責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的有關要求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若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和突發事件,由廠統一部署應急救援的實施工作,並對實施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同時在醫院范圍內緊急調用各類人員、物資、設備和場地,配合上級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工作,做好穩定秩序的工作後適時發布通報,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在醫院內公布。

五、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明確職責、加強協作;反應及時、措施果斷;平戰結合、常備不懈。

六、全體工作人員均有義務監督醫療污水廢物的管理,當發現醫療污水廢物流失、泄露、擴散時,應立即上報領導小組。

七、發生醫療污水廢物管理不當,導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損害,需要對患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的重大事故時,應當在24小時內向市衛生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並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規定,採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並逐級上報。

八、發生醫療污水廢物導致傳染及傳播或者有證據證明傳染病傳播的事故有可能發生時應當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及有關規定報告並採取相應措施。

九、當發生醫療污水廢物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時,應按照以下要求及時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1、確定流失、泄露、擴散的醫療污水廢物的類別、數量、發生時間、影響范圍及嚴重程度。

2、組織有關人員對發生污水醫療污水廢物泄露、擴散的現場處理。

3、對被醫療污水廢物污染的區域進行處理時,應當盡可能減少對病人、醫務人員、其他現場人員及環境的影響。

4、採取適當的安全處置措施,對泄漏及受污染的區域、物品進行消毒或者其他無害化處理,必要時封鎖污染區域,以防擴大污染。

5、對感染性廢物污染區域進行消毒時,消毒工作從污染最輕區域向污染最嚴重區域進行,對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過的工具也應當進行消毒。

6、工作人員應當做好衛生安全防護後再進行工作,處理工作結束後,應對事件的起因進行調查,並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預防類似事件發生。

7、對引起事件的責任人應追究其法律責任。

生活污水處理應急預案2

目的:為了確保我公司區域內建築物、道路、窖池以及地面以下的設施、設備不被雨水、地下水淹沒、損壞,給公司財產造成損失,特製定此事故預防能應急救援預案,其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緊張事件的發展,將事故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一.應急小組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應急程序:

1、在險情發生時由組長負責人力物力的調配、協調,現場指揮組員積極配合,如組長不在現場,由副組長負責指揮,並及時通知組長及其他成員趕赴現場開展工作。

2、全體防洪搶險成員接到搶險通知後,必須立即無條件奔赴現場,積極開展搶險工作

3、全體抗洪搶險人員應經常保持聯絡,特別是夏季汛期,必須全天24小時開通通訊工具,保證通訊暢通。

三、應急措施:

1、設立防汛專用器材,主要有流動潛水泵2台、污水泵1台、排水膠管50米、電線、膠布、鐵鍬、鉗子、鐵絲、改錐等手工具。

2、防汛器材庫的'鑰匙:辦公室、修理室、值班室各一把。

3、汛期到來之前,修理工必須仔細檢查應急器材是否可靠有效,電線,水泵等必須通電試運轉。

4、值班人員仔細檢查配電室,值班室及所有房屋是否有漏雨,漏電情況,若有發生要及時處理。

四、險情處理程序:

1、汛期來臨時,一般情況下,值班人員要將調節池水位控制在低水位狀態,以備天降大雨時,調節池能盡量多的容納來水。

2、積水池水位上漲過快原有水泵不能滿足需要時,要立即將流動備用潛水泵投入使用,並可將雨水直接排走。

3、險情過後要全面檢查、統計本次汛情造成的損失和物資、設備消耗情況,並及時補充防汛物資、設備,做好下次防汛准備。

4、事件處理過程要做好詳細記錄,並向公司分管領導及時匯報。

生活污水處理應急預案3

利用活性微生物來分解、消化污水中的有機污染物,從而達到凈化水質的目的。本預案以預防為主,按規范化、程序化的要求,在各種突發事件對工廠活性生物系統造成沖擊和危害時進行應急處理,將危害和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一、事態分級

Ⅲ級事態比較簡單,預計到將有可能對生產廠區范圍內的生產設施、設備、工藝的安全、公共利益造成一般危害或構成威脅,有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只需要簡單的外部和內部的協調或者調度廠區人力資源和物資就能夠處置的事件。

Ⅱ級事發突然,事態較為復雜。對生產廠區內的生產安全、生產秩序、生產工藝造成一定的危害或威脅,有可能造成較大人員傷亡、較大財產損失或生態環境破壞,需要對外協調處理相關事務的,需要調度各公司生產系統的人力資源或者物資進行處置的事件。

Ⅰ級指突然發生、事態復雜,對各公司生產廠內、廠外的公共設施安全、生產秩序、生產工藝造成嚴重危害和威脅,可能或已經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生態環境遭嚴重破壞,需調動全公司或社會的力量和資源進行聯合處置的突然事件。

二、啟動條件

廠區出現異常情況和緊急安全隱患事故時,污水處理廠負責人和班組長可以負責處理Ⅲ級事件,部門責任人可以負責處理Ⅱ級以下事件,各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主管負責處理Ⅰ級以下事件。事件發生後各部門責任人應在最短時間內電話報告主管領導或越級上報,如無法聯系或半個工作日內不能批復的,則按默認的原則全權按應急方案所規定的程序代理處理突發事件,事後應將全部情況以書面報告主管領導。

三、執行組織

突發事件的管理從主要二個層面著手:一是突發事件的預警管理,二是應急指揮管理。

安全領導機構——根據各公司安全職責分工原則,公司分管安全的領導為負責人。全權負責處理公司的所有安全事務,在安全事故發生時,負責人應啟動相應的指揮體系,充分發揮體系內工作小組的職責對事件進行有效調度。可根據不同時期的變化,不定期召開安全調度會議和監督檢查,研究決策污水處理運營過程中各種突發事件的對應。

日常管理機構——各級部門按職責劃分從廠長→調度→各班組長層層負責日常的安全生產運行。嚴格把關水質、水量情況的異常變化,協調解決生產中遇到的小問題。

四、執行資金

為處理好污水處理廠內各類突發事件物資保障,各公司應設立應急預案備用資金,為突發事件提供資金保障。事件處理完畢後應按正常程序補辦相關財務手續。

Ⅰ級事件可調用資金10萬元人民幣,Ⅱ級事件可調用資金5萬元人民幣,Ⅲ級事件可調用資金1萬元人民幣。

五、處理原則及適應范圍

在發生污水處理事故時,本著「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分別處理」的原則,實施有效快捷的搶修和處置,盡快恢復至正常處理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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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加強和規范對全省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工作的管理,提高全省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環境污染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失,維護我省社會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1.3事件分級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環境事件(Ⅰ級)、重大環境事件(Ⅱ級)、較大環境事件(Ⅲ級)和一般環境事件(Ⅳ級)四級。 l.3.1特別重大環境事件(Ⅰ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環境事件: (1)發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傷)100人以上; (2)因環境事件需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3)區域生態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到嚴重污染; (4)因環境污染使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5)利用放射性物質進行人為破壞事件,或1、2類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後果; (6)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7)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泄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 (8)因三、四級病原微生物實驗室中病原微生物泄露引發的環境安全事故。 1.3.2重大環境事件(Ⅱ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環境事件: (1)發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污染; (3)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4)1、2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5)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庫及沿海水域大面積污染,或縣級以上城鎮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件。 (6)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風景名勝區造成重大直接經濟損失的環境污染事故,或資源開發造成嚴重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可能導致主要保護對象或其棲息地遭受毀滅性破壞,或直接威脅當地群眾生產、生活和遊客安全的事故; (7)由於自然、生物、人為因素造成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或可能造成物種滅絕事件; (8)非法傾倒、埋藏劇毒危險廢物事件。 (9)進口再生原料嚴重環保超標和進口貨物嚴重核輻射超標或含有爆炸物品的事件; 1.3.3較大環境事件(Ⅲ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環境事件: (1)發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下;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地級行政區域糾紛,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 (3)3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l.3.4一般環境事件(Ⅳ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環境事件: (1)發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群體性影響的; (3)4、5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於應對本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核與輻射事故、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危險化學品廢棄污染事件以及因資源開發造成的生態破壞方面以下各類事件應急響應,指導全省的突發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應對工作。核事故的應急響應遵照國家核應急協調委有關規定執行: 1.4.1超出事件發生地市(區、縣)人民政府突發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處置能力的應對工作; 1.4.2跨市(區、縣)突發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應對工作; 1.4.3省政府或者省環境保護局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應急指揮中心需要協調、指導的突發環境事件或者其他突發事件次生、衍生的環境事件。 l.5工作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提高政府社會管理水平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1)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加強對環境事件危險源的監測、監控並實施監督管理,建立環境事件風險防範體系,積極預防、及時控制、消除隱患,提高環境事件防範和處理能力,盡可能地避免或減少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消除或減輕環境事件造成的中長期影響,最大程度地保障公眾健康,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堅持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屬地為主,分級響應。在省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部門之間協同與合作,提高快速反應能力。針對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環境污染、生態危害、放射性污染的特點,實行分類管理,充分發揮專業部門優勢,使採取的措施與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圍和社會影響相適應。充分發揮地方人民政府職能作用,堅持屬地為主,實行分級響應。 (3)堅持平戰結合,專兼結合,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積極做好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思想准備、物資准備、技術准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充分利用現有專業環境應急救援力量,整合環境監測網路,引導、鼓勵實現一專多能,發揮經過專門培訓的環境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2組織機構與職責 黑龍江省突發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應急處置體系由應急領導機構、綜合協調機構、相關類別環境事件專業指揮機構、應急支持保障部門、專家咨詢機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機構和應急救援隊伍組成。 2.1 領導機構 成立黑龍江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省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主管副省長任組長,省政府主管副秘書長和省環保局局長任副組長,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建設廳、省交通廳、省水利廳、省農委、省林業廳、省衛生廳、省氣象局等部門和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在環境污染應急響應期間,省環境污染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設立應急總指揮部,由領導小組組長任總指揮,副組長任副總指揮,指揮部設在省環保局。主要負責省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協調聯絡省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遇到重大突發事件時,及時了解情況,向省應急指揮部報告並提出處理建議;按照省應急指揮部下達的命令和指示,組織協調、落實全省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 2.2 各成員單位職責 省環境應急指揮中心負責統一協調突發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的應對工作,各專業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專業領域突發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應對工作,各應急支持保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突發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應急保障工作。 省公安廳負責指導、協調、組織重大和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地公安機關對事件涉嫌刑事犯罪的偵查、鑒定工作,清理和維護交通秩序,維護事發地社會治安,保障應急工作順利進行。 省財政廳根據有關規定安排應急工作所需的通訊和信息化設備、監測儀器、防護用具、應急交通工具等經費,確保重大和特大突發環境事件預防、監測、處置等工作的正常進行,並監督資金的使用。 省建設廳負責協調和指導涉及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重大和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相關工作,確保城市供水、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垃圾與污水處理、公共客運、園林綠化等安全正常運行。 省交通廳負責為應急交通工具提供便捷暢通的運輸通道,確保應急人員和物資迅速到達。 省水利廳負責配合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好涉及地表水和生活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置工作,確保生活用水水源安全。 省農委負責配合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好涉及草場、農田、漁業水域、野生水生生物、畜禽養殖等重大和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處置工作。 省林業廳負責配合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好涉及森林、林地、野生陸生動物及林業部門主管的自然保護區內發生的重大和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處置工作。 省衛生廳負責組織協調重大和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醫療衛生救援工作,並及時為地方衛生部門提供技術支持。 省氣象局負責向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提供環境應急所需的氣象數據。 2.3 綜合協調機構 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作為突發環境污染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機構,負責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主要職責: ①貫徹執行省政府及國家環保總局有關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認真落實省及國家有關環境應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②建立和完善環境應急預警機制,組織制定(修訂)黑龍江省突發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應急預案; ③組織相關部門制定突發環境事件專項預案,並組織實施; ④綜合協調全省各級環境污染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及應急演練; ⑤受理應急事件報警,傳達領導小組及上級部門指令,調度相關部門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現場處理; ⑥負責與國家、省、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及其成員單位信息溝通; ⑦組織協調有關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⑧辦理和督促落實省環境污染應急領導小組的決定事項。 2.4環境事件專業指揮機構 省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有關成員單位之間建立應急聯系工作機制,保證信息通暢,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職責制定本部門的環境應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應急預案,並負責管理和實施;需要其他部門增援時,有關部門向省環境應急指揮中心提出增援請求。必要時,省政府組織協調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 2.5各級人民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機構 各(縣、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構由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環境應急救援指揮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特別重大環境事件發生時,由省人民政府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重大環境事件發生時,由當地的市(區、縣)政府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必須服從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為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提供工作條件。 2.6專家咨詢機構 省環境應急指揮中心設立突發環境事件專家咨詢機構為突發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專家組,聘請省環保系統及我省有關科研單位和軍隊有關專家組成。 主要工作為:為省環境應急指揮中心的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做好參謀,並參與和指導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預防和預警 3.1信息處理 3.1.1省環境應急領導小組的有關成員單位,有關市(地)、縣(區)環保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環境污染突發事件,完善預測預警機制,要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開展對省內環境信息、自然災害預警信息、常規環境監測數據、輻射環境監測數據綜合分析和風險評估,包括對突發在境外但有可能對我省造成環境影響事件信息,及時向政府報告。 3.l.2省政府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以及預警信息監控。 3.2預防工作 (1)開展污染源、放射源和生物物種資源調查。開展對產生、貯存、運輸、銷毀廢棄化學品、放射源的普查,掌握全省危險污染源的種類、危害及地區分布情況。了解國內外的有關應對污染事件的技術信息、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 (2)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的假設、分析和風險評估工作,完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3)加強環境應急科研和軟體開發工作。研究開發並建立環境污染擴散數字模型,開發研製環境應急管理系統軟體。 3.3預警及措施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

❺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應急預案的編制應怎樣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

1、應急預案編製程序和主要內容
一、應急預案編製程序
1.1 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小組
針對可能發生的環境事件類別,結合本單位部門職能分工,成立以單位主要負責人為領導的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明確預案編制任務、職責分工和工作計劃。預案編制人員應由具備應急指揮、環境評估、環境生態恢復、生產過程式控制制、安全、組織管理、醫療急救、監測、消防、工程搶險、防化、環境風險評估等各方面專業的人員及專家組成。
1.2 基本情況調查
對企業(或事業)單位基本情況、環境風險源、周邊環境狀況及環境保護目標等進行詳細的調查和說明。
1.2.1 單位的基本情況
主要包括企業(或事業)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法人代碼、詳細地址、郵政編碼、經濟性質隸屬關系及事業單位隸屬關系、從業人數、地理位置(經緯度)、地形地貌、廠址的特殊狀況(如上坡地、凹地、河流的岸邊等)、交通圖、疏散路線圖及其他情況說明。
1.2.2 環境風險源基本情況調查
(1)企業(或事業)單位主、副產品及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中間體名稱及日產量,主要生產原輔材料、燃料名稱及日消耗量、最大容量、貯存量和加工量,以及危險物質的明細表等。
(2)企業(或事業)單位生產工藝流程簡介,主要生產裝置說明,危險物質儲存方式(槽、罐、池、坑、堆放等),生產裝置及儲存設備平面布置圖,雨、清、污水收集、排放管網圖,應急設施(備)平面布置圖等。
(3)企業(或事業)單位排放污染物的名稱、日排放量,污染治理設施去除量及處理後廢物產量,污染治理工藝流程說明及主要設備、構築物說明,其他環境保護措施等。對污染物集中處理設施及堆放地,如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設施,醫療垃圾焚燒裝置及危險廢物處理場所等,還須明確納污或收集范圍及污染物主要來源。
(4)企業(或事業)單位危險廢物的產生量,儲存、轉移、處置情況,危險廢物的委託處理手續情況(危險廢物處置單位名稱、地址、聯系方式、資質、處理場所的位置、處理的設計規范和防範環境風險情況等)。
(5)企業(或事業)單位危險物質及危險廢物的運輸(輸送)單位、運輸方式、日運量、運地、運輸路線,「跑、冒、滴、漏」的防護措施、處置方式。
(6)企業(或事業)單位尾礦庫、貯灰庫、渣場的儲存量,服役期限,庫壩的建築結構,壩堤及防滲安全情況。
1.2.3 周邊環境狀況及環境保護目標情況
(1)企業(或事業)單位周邊5公里范圍內人口集中居住區(居民點、社區、自然村等)和社會關注區(學校、醫院、機關等)的名稱、聯系方式、人數;周邊企業、重要基礎設施、道路等基本情況;給出上述環境敏感點與企業的距離和方點陣圖。
(2)企業(或事業)單位產生污水排放去向,接納水體(包括支流和幹流)情況及執行的環境標准,區域地下水(或海水)執行的環境標准。
(3)企業(或事業)單位下游水體河流、湖泊、水庫、海洋名稱、所屬水系、功能區及飲用水源保護區情況,下風向空氣質量功能區說明,區域空氣執行的環境標准。
(4)企業(或事業)單位下游供水設施服務區設計規模及日供水量、聯系方式,取水口名稱、地點及距離、地理位置(經緯度)等;地下水取水情況、服務范圍內灌溉面積、基本農田保護區情況。
(5)企業(或事業)單位周邊區域道路情況及距離,交通干線流量等。
(6)企業(或事業)單位危險物質和危險廢物運輸(輸送)路線中的環境保護目標說明。
(7)企業(或事業)單位周邊其他環境敏感區情況及位置說明。
(8)如調查范圍小於突發環境事件可能波及的范圍,應擴大范圍,重新調查。
1.3 環境風險源識別與環境風險評價
企業(或事業)單位根據風險源、周邊環境狀況及環境保護目標的狀況,委託有資質的咨詢機構,按照《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T169)的要求進行環境風險評價,闡述企業(或事業)單位存在的環境風險源及環境風險評價結果,應明確以下內容:
(1)環境風險源識別。對生產區域內所有已建、在建和擬建項目進行環境風險分析,並以附件形式給出環境風險源分析評價過程,列表明確給出企業生產、加工、運輸(廠內)、使用、貯存、處置等涉及危險物質的生產過程,以及其它公輔和環保工程所存在的環境風險源。
(2)最大可信事件預測結果。明確環境風險源發生事件的概率,並說明事件處理過程中可能產生的次生衍生污染。
(3)火災、爆炸、泄漏等事件狀態下可能產生的污染物種類、最大數量、濃度及環境影響類別(大氣、水環境或其他)。
(4)自然條件可能造成的污染事件的說明(汛期、地震、台風等)。
(5)突發環境事件產生污染物造成跨界(省、市、縣等)環境影響的說明。
(6)尾礦庫、貯灰庫、渣場等如發生垮壩、溢壩、壩體缺口、滲漏時,對主要河流、湖泊、水庫、地下水或海洋及飲用水源取水口的環境安全分析。
(7)可能產生的各類污染對人、動植物等危害性說明。
(8)結合企業(或事業)單位環境風險源工藝控制、自動監測、報警、緊急切斷、緊急停車等系統,以及防火、防爆、防中毒等處理系統水平,分析突發環境事件的持續時間、可能產生的污染物(含次生衍生)的排放速率和數量。
(9)根據污染物可能波及范圍和環境保護目標的距離,預測不同環境保護目標可能出現污染物的濃度值,並確定保護目標級別。
(10)結合環境風險評估和敏感保護目標調查,通過模式計算,對突發環境事件產生的污染物可能影響周邊的環境(或健康)的危害性進行分析,並以附件形式給出本單位各環境事件的危害性說明。
1.4 環境應急能力評估
在總體調查、環境風險評價的基礎上,對企業(或事業)單位現有的突發環境事件預防措施、應急裝備、應急隊伍、應急物資等應急能力進行評估,明確進一步需求。企業(或事業)單位委託有資質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評估其現有的應急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企業(或事業)單位依據自身條件和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型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包括通訊聯絡隊、搶險搶修隊、偵檢搶修隊、醫療救護隊、應急消防隊、治安隊、物資供應隊和環境應急監測隊等專業救援隊伍。
(2)應急救援設施(備)包括醫療救護儀器、葯品、個人防護裝備器材、消防設施、堵漏器材、儲罐圍堰、環境應急池、應急監測儀器設備和應急交通工具等,尤其應明確企業(或事業)單位主體裝置區和危險物質或危險廢物儲存區(含罐區)圍堰設置情況,明確初期雨水收集池、環境應急池、消防水收集系統、備用調節水池、排放口與外部水體間的緊急切斷設施及清、污、雨水管網的布設等配置情況。
(3)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和預警系統設置情況,應急通信系統、電源、照明等。
(4)用於應急救援的物資,特別是處理泄漏物、消解和吸收污染物的化學品物資,如活性炭、木屑和石灰等,有條件的企業應備足、備齊,定置明確,保證現場應急處置人員在第一時間內啟用;物資儲備能力不足的企業要明確調用單位的聯系方式,且調用方便、迅速。
(5)各種保障制度(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管理制度、日常環境監測制度、設備儀器檢查與日常維護制度、培訓制度、演練制度等)。
(6)企業(或事業)單位還應明確外部資源及能力,包括:地方政府預案對企業(或事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的要求等;該地區環境應急指揮系統的狀況;環境應急監測儀器及能力;專家咨詢系統;周邊企業(或事業)單位互助的方式;請求政府協調應急救援力量及設備(清單);應急救援信息咨詢等。
根據有關規定,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為應對突發事件,可以調用相關企業(或事業)單位的應急救援人員或徵用應急救援物資,並於事後給予相應補償。各相關企業(或事業)單位應積極予以配合。
1.5 應急預案編制
在風險分析和應急能力評估的基礎上,針對可能發生的環境事件的類型和影響范圍,編制應急預案。對應急機構職責、人員、技術、裝備、設施(備)、物資、救援行動及其指揮與協調方面預先做出具體安排。應急預案應充分利用社會應急資源,與地方政府預案、上級主管單位以及相關部門的預案相銜接。
1.6 應急預案的評審、發布與更新
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後,應進行評審。評審由企業(或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外部評審是由上級主管部門、相關企業(或事業)單位、環保部門、周邊公眾代表、專家等對預案進行評審。預案經評審完善後,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發布,按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同時,明確實施的時間、抄送的部門、園區、企業等。
企業(或事業)單位應根據自身內部因素(如企業改、擴建項目等情況)和外部環境的變化及時更新應急預案,進行評審發布並及時備案。
1.7 應急預案的實施
預案批准發布後,企業(或事業)單位組織落實預案中的各項工作,進一步明確各項職責和任務分工,加強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實現應急預案持續改進。
二、應急預案編制主要內容指南
2.1 總則
2.1.1 編制目的
簡述應急預案編制的目的。
2.1.2 編制依據
簡述應急預案編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有關行業管理規定、技術規范和標准等。
2.1.3 適用范圍
說明應急預案適用的范圍,以及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型、級別。
2.1.4 應急預案體系
說明應急預案體系的構成情況。
2.1.5 工作原則
說明本單位應急工作的原則,內容應簡明扼要、明確具體。
2.2 基本情況
主要闡述企業(或事業)單位基本概況、環境風險源基本情況、周邊環境狀況及環境保護目標調查結果。
2.3 環境風險源與環境風險評價
主要闡述企業(或事業)單位的環境風險源識別及環境風險評價結果,以及可能發生事件的後果和波及范圍。
2.4 組織機構及職責
2.4.1 組織體系
依據企業的規模大小和突發環境事件危害程度的級別,設置分級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企業應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依據企業自身情況,車間可成立二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生產工段可成立三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盡可能以組織結構圖的形式將構成單位或人員表示出來。
2.4.2 指揮機構組成及職責
2.4.2.1 指揮機構組成
明確由企業主要負責人擔任指揮部總指揮和副總指揮,環保、安全、設備等部門組成指揮部成員單位;車間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由車間負責人、工藝技術人員和環境、安全與健康人員組成;生產工段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由工段負責人、工藝技術人員和環境、安全與健康人員組成。
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根據事件類型和應急工作需要,可以設置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並明確各小組的工作職責。
2.4.2.2 指揮機構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當地政府、上級有關部門關於環境安全的方針、政策及規定;
(2)組織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3)組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隊伍;
(4)負責應急防範設施(備)(如堵漏器材、環境應急池、應急監測儀器、防護器材、救援器材和應急交通工具等)的建設;以及應急救援物資,特別是處理泄漏物、消解和吸收污染物的化學品物資(如活性炭、木屑和石灰等)的儲備;
(5)檢查、督促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准備工作,督促、協助有關部門及時消除有毒有害物質的跑、冒、滴、漏;
(6)負責組織預案的審批與更新(企業應急指揮部負責審定企業內部各級應急預案);
(7)負責組織外部評審;
(8)批准本預案的啟動與終止;
(9)確定現場指揮人員;
(10)協調事件現場有關工作;
(11)負責應急隊伍的調動和資源配置;
(12)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上報及可能受影響區域的通報工作;
(13)負責應急狀態下請求外部救援力量的決策;
(14)接受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指令和調動,協助事件的處理;配合有關部門對環境進行修復、事件調查、經驗教訓總結;
(15)負責保護事件現場及相關數據;
(16)有計劃地組織實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的培訓,根據應急預案進行演練,向周邊企業、村落提供本單位有關危險物質特性、救援知識等宣傳材料。
在明確企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職責的基礎上,應進一步明確總指揮、副總指揮及各成員單位的具體職責。
2.5 預防與預警
2.5.1 環境風險源監控
明確對環境風險源監測監控的方式、方法,以及採取的預防措施。說明生產工藝的自動監測、報警、緊急切斷及緊急停車系統,可燃氣體、有毒氣體的監測報警系統,消防及火災報警系統等。
2.5.2 預警行動
明確事件預警的條件、方式、方法。
2.5.3 報警、通訊聯絡方式
應包括以下內容:
(1)24小時有效的報警裝置;
(2)24小時有效的內部、外部通訊聯絡手段;
(3)運輸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的駕駛員、押運員報警及與本單位、生產廠家、托運方聯系的方式。
2.6 信息報告與通報
依據《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有關規定,明確信息報告時限和發布的程序、內容和方式,應包括以下內容:
(1)內部報告
明確企業內部報告程序,主要包括: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事件信息接收、報告和通報程序。
(2)信息上報
當事件已經或可能對外環境造成影響時,明確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報告事件信息的流程、內容和時限。
(3)信息通報
明確向可能受影響的區域通報事件信息的方式、程序、內容。
(4)事件報告內容
事件信息報告至少應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型和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直接經濟損失、已採取的應急措施,已污染的范圍,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及趨向,可能受影響區域及採取的措施建議等。
(5)以表格形式列出上述被報告人及相關部門、單位的聯系方式。
2.7 應急響應與措施
2.7.1 分級響應機制
針對突發環境事件嚴重性、緊急程度、危害程度、影響范圍、企業(或事業)單位內部(生產工段、車間、企業)控制事態的能力以及需要調動的應急資源,將企業(或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分為不同的等級。根據事件等級分別制定不同級別的應急預案(如生產工段、車間、企業應急預案),上一級預案的編制應以下一級預案為基礎,超出企業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請求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並且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明確應急響應級別,確定不同級別的現場負責人,指揮調度應急救援工作和開展事件應急響應。
2.7.2 應急措施
2.7.2.1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措施
根據污染物的性質,事件類型、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需確定以下內容:
(1)明確切斷污染源的基本方案;
(2)明確防止污染物向外部擴散的設施、措施及啟動程序;特別是為防止消防廢水和事件廢水進入外環境而設立的環境應急池的啟用程序,包括污水排放口和雨(清)水排放口的應急閥門開合和事件應急排污泵啟動的相應程序;
(3)明確減少與消除污染物的技術方案;
(4)明確事件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次生衍生污染(如消防水、事故廢水、固態液態廢物等,尤其是危險廢物)的消除措施;
(5)應急過程中使用的葯劑及工具(可獲得性說明);
(6)應急過程中採用的工程技術說明;
(7)應急過程中,在生產環節所採用的應急方案及操作程序;工藝流程中可能出現問題的解決方案;事件發生時緊急停車停產的基本程序;控險、排險、堵漏、輸轉的基本方法;
(8)污染治理設施的應急措施;
(9)危險區的隔離:危險區、安全區的設定;事件現場隔離區的劃定方式;事件現場隔離方法;
(10)明確事件現場人員清點、撤離的方式及安置地點;
(11)明確應急人員進入、撤離事件現場的條件、方法;
(12)明確人員的救援方式及安全保護措施;
(13)明確應急救援隊伍的調度及物資保障供應程序。
2.7.2.2 大氣污染事件保護目標的應急措施
根據污染物的性質,事件類型、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風向和風速,需確定以下內容:
(1)結合自動控制、自動監測、檢測報警、緊急切斷及緊急停車等工藝技術水平,分析事件發生時危險物質的擴散速率,選用合適的預測模式,分析對可能受影響區域(敏感保護目標)的影響程度;
(2)可能受影響區域單位、社區人員基本保護措施和防護方法;
(3)可能受影響區域單位、社區人員疏散的方式、方法;
(4)緊急避難場所;
(5)周邊道路隔離或交通疏導辦法;
(6)周圍緊急救援站和有毒氣體防護站的情況。
2.7.2.3 水污染事件保護目標的應急措施
根據污染物的性質,事件類型、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河流的流速與流量(或水體的狀況),需確定以下內容:
(1)可能受影響水體及飲用水源地說明;
(2)消除減少污染物技術方法的說明;
(3)其它措施的說明(如其他企業污染物限排、停排、調水、污染水體疏導、自來水廠的應急措施等)。
2.7.2.4 受傷人員現場救護、救治與醫院救治
企業應結合自身條件,依據事件類型、級別及附近疾病控制與醫療救治機構的設置和處理能力,制訂具有可操作性的處置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可用的急救資源列表,如企業內部或附近急救中心、醫院、疾控中心、救護車和急救人員;
(2)地區應急搶救中心、毒物控制中心的列表;
(3)根據化學品特性和污染方式,明確傷員的分類;
(4)針對污染物,確定傷員現場治療方案;
(5)根據傷員的分類,明確不同類型傷員的醫院救治機構;
(6)現場救護基本程序,如何建立現場急救站;
(7)傷員轉運及轉運中的救治方案。
2.7.3 應急監測
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環境應急監測小組或單位所依託的環境應急監測部門應迅速組織監測人員趕赴事件現場,根據實際情況,迅速確定監測方案(包括監測布點、頻次、項目和方法等),及時開展應急監測工作,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用小型、便攜儀器對污染物種類、濃度、污染范圍及可能的危害做出判斷,以便對事件及時、正確進行處理。
企業(或事業)單位應根據事件發生時可能產生的污染物種類和性質,配置(或依託其他單位配置)必要的監測設備、器材和環境監測人員。
(1)明確應急監測方案;
(2)明確主要污染物現場及實驗室應急監測方法和標准;
(3)明確現場監測與實驗室監測採用的儀器、葯劑等;
(4)明確可能受影響區域的監測布點和頻次;
(5)明確根據監測結果對污染物變化趨勢進行分析和對污染擴散范圍進行預測的方法,適時調整監測方案;
(6)明確監測人員的安全防護措施;
(7)明確內部、外部應急監測分工;
(8)明確應急監測儀器、防護器材、耗材、試劑等日常管理要求。
2.7.4 應急終止
(1)明確應急終止的條件。事件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准,導致次生衍生事件隱患消除後,經事件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批准後,現場應急結束;
(2)明確應急終止的程序;
(3)明確應急狀態終止後,繼續進行跟蹤環境監測和評估工作的方案。
2.7.5 應急終止後的行動
(1)通知本單位相關部門、周邊企業(或事業)單位、社區、社會關注區及人員事件危險已解除;
(2)對現場中暴露的工作人員、應急行動人員和受污染設備進行清潔凈化;
(3)事件情況上報事項;
(4)需向事件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
(5)事件原因、損失調查與責任認定;
(6)應急過程評價;
(7)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8)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修訂;
(9)維護、保養應急儀器設備。
2.8後期處置
2.8.1善後處置
受災人員的安置及損失賠償。組織專家對突發環境事件中長期環境影響進行評估,提出生態補償和對遭受污染的生態環境進行恢復的建議。
2.8.2 保險
明確企業(或事業)單位辦理的相關責任險或其他險種。對企業(或事業)單位環境應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2.9 應急培訓和演練
2.9.1 培訓
依據對本企業(或事業)單位員工、周邊工廠企業、社區和村落人員情況的分析結果,應明確如下內容:
(1)應急救援人員的專業培訓內容和方法;
(2)應急指揮人員、監測人員、運輸司機等特別培訓的內容和方法;
(3)員工環境應急基本知識培訓的內容和方法;
(4)外部公眾(周邊企業、社區、人口聚居區等)環境應急基本知識宣傳的內容和方法;
(5)應急培訓內容、方式、記錄、考核表。
2.9.2 演練
明確企業(或事業)單位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進行演練的內容、范圍和頻次等內容。
(1)演練准備內容;
(2)演練方式、范圍與頻次;
(3)演練組織;
(4)應急演練的評價、總結與追蹤。
2.10 獎懲
明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中獎勵和處罰的條件和內容。
2.11 保障措施
2.11.1 經費及其他保障
明確應急專項經費(如培訓、演練經費)來源、使用范圍、數量和監督管理措施,保障應急狀態時單位應急經費的及時到位。
2.11.2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明確應急救援需要使用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系方式等內容。
2.11.3 應急隊伍保障
明確各類應急隊伍的組成,包括專業應急隊伍、兼職應急隊伍及志願者等社會團體的組織與保障方案。
2.11.4 通信與信息保障
明確與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或人員通信聯系方式,並提供備用方案。建立信息通信系統及維護方案,確保應急期間信息通暢。
根據本單位應急工作需求而確定的其他相關保障措施(如:交通運輸保障、治安保障、技術保障、醫療保障、後勤保障等)。
2.12 預案的評審、備案、發布和更新
應明確預案評審、備案、發布和更新要求。
(1)內部評審;
(2)外部評審;
(3)備案的時間及部門;
(4)發布的時間、抄送的部門、園區、企業等;
(5)更新計劃與及時備案。
2.13 預案的實施和生效時間
列出預案實施和生效的具體時間;預案更新的發布與通知。
2.14 附件
(1)環境風險評價文件(包括環境風險源分析評價過程、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性定量分析);
(2)危險廢物登記文件及委託處理合同(單位與危險廢物處理中心簽訂);
(3)區域位置及周圍環境保護目標分布、位置關系圖;
(4)重大環境風險源、應急設施(備)、應急物資儲備分布、雨水、清凈下水和污水收集管網、污水處理設施平面布置圖;
(5)企業(或事業)單位周邊區域道路交通圖、疏散路線、交通管制示意圖。
(6)內部應急人員的職責、姓名、電話清單;
(7)外部(政府有關部門、園區、救援單位、專家、環境保護目標等)聯系單位、人員、電話;
(8)各種制度、程序、方案等;
(9)其他。

❻ 鄉鎮衛生院污水處理應急預案

鄉鎮衛生院污水處理應急預案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 組織管理

    • 建立醫療污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負責協調指揮和地方政府的協調工作,以及安全生產的日常監督和指導。
  2. 職責分工

    • 組長:負責整體協調和指揮工作,以及與地方政府的協調工作。
    • 副組長:負責協助組長,確保應急救援工作順利進行,並負責安全生產的日常監督與指導。
    • 成員:負責技術指導、應急處理、信息收集與上報、事故現場安全以及應急救援的具體實施工作。
  3. 主要工作職責

    • 迅速採取行動,盡量減小損失。
    • 統一部署應急救援的實施工作,對救援過程中產生的爭議及時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 在醫院范圍內緊急調動人員、物資、設備和場地,配合上級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 公開透明發布事故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
  4. 工作原則

    •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明確職責,加強協作。
    • 反應迅速、措施果斷:同時堅持平戰結合、常備不懈的原則。
  5. 全員監督

    • 全體工作人員應監督醫療污水廢物的管理,一旦發現醫療污水廢物流失、泄露或擴散,應立即上報領導小組。
  6. 重大事故報告與處理

    • 對於嚴重事故,應在24小時內向市衛生局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並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採取緊急處理措施,逐級上報。
  7. 傳染病報告與應對

    • 在可能造成傳染病傳播的事故中,應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及相關規定進行報告,並採取相應措施。
  8. 緊急處理措施

    • 確定污染的類別、數量、時間、影響范圍和嚴重程度。
    • 對現場進行處理,對污染區域和物品進行消毒或無害化處理,封鎖污染區域以防擴散。
    • 對可能的感染區域進行消毒,工作人員採取安全防護措施。
    • 調查事故原因,制定預防措施,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❼ 污水處理廠的緊急預案該怎麼做

那要從石化企業污水處理廠可能遇到的各種緊急情況來寫出屆時人員、物質、處理等等方案。各個企業有不一樣的可能性,別人是沒法寫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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