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廢水知識 > 污水處理廠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風險

污水處理廠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風險

發布時間:2023-06-28 06:24:47

1. 污水治理措施

法律分析:首先國家各級政府在資金、政策、法規法規上以環境道德教育為主導,以經濟處罰為輔助手段,從源頭上加強水污染的監督管理和強化執法,第二要加大水治理工程措施,給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改善工藝和更新設備,提高效率,第三,水治理科學技術保障是重中之重,華清科技的物理水治理方法:有重力分離、過濾、蒸發結晶和物理調節等來治污;化學水治理方法:酸鹼中和方法,溶於水的中和沉澱法等,通過化學反應治污;生物水處理方法:利用生物的生命代謝活動, 減少存在於環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質的濃度, 或使其完全無害化, 使已受污染的環境能部分或完全恢復到原始狀態的方法。

法律依據:生態環境部發布的《關於進一步規范城鎮(園區)污水處理環境管理的通知》 一、依法明晰各方責任。城鎮(園區)污水處理涉及地方人民政府(含園區管理機構)、向污水處理廠排放污水的企事業單位(以下簡稱納管企業)、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以下簡稱運營單位)等多個方面,依法明晰各方責任是規范污水處理環境管理的前提和基礎。根據現行法律法規規定,地方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水環境質量負責,應當履行好以下職責:一是組織相關部門編制本行政區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和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二是籌集資金,統籌安排建設城鎮(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吸引社會資本和第三方機構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污水處理設施。三是合理制定和動態調整收費標准,建立和落實污水處理收費機制。四是做好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急准備、應急處置和事後恢復等工作。五是進一步明確和細化賦有監管職責的部門責任分工,完善工作機制,形成監管合力。納管企業應當防止、減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領排污許可證,持證排污、按證排污,對所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責任。一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工業污水進行預處理,相關標准規定的第一類污染物及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應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放口處理達標;其他污染物達到集中處理設施處理工藝要求後方可排放。二是依法按照相關技術規范開展自行監測並主動公開污染物排放信息,自覺接受監督。屬於水環境重點排污單位的,還須依法安裝使用自動監測設備,並與當地生態環境部門、運營單位共享數據。三是根據《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稅〔2014〕151號)、委託處理合同等,及時足額繳納污水處理相關費用。四是發生事故致使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污水處理廠安全運行時,應當立即採取啟用事故調蓄池等應急措施消除危害,通知運營單位並向生態環境部門及相關主管部門報告。運營單位應當對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出水水質負責,不得排放不達標污水。一是在承接污水處理項目前,應當充分調查服務范圍內的污水來源、水質水量、排放特徵等情況,合理確定設計水質和處理工藝等,明確處理工藝適用范圍,對不能承接的工業污水類型要在合同中載明。二是運營單位應配合地方人民政府或園區管理機構認真調查實際接納的工業污水類型,發現存在現有工藝無法處理的工業污水且無法與來水單位協商解決的,要書面報請當地人民政府依法採取相應措施。三是加強污水處理設施運營維護,開展進出水水質水量等監測,定期向社會公開運營維護及污染物排放等信息,並向生態環境部門及相關主管部門報送污水處理水質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減量等信息。四是合理設置與抗風險能力相匹配的事故調蓄設施和環境應急措施,發現進水異常,可能導致污水處理系統受損和出水超標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開展污染物溯源,留存水樣和泥樣、保存監測記錄和現場視頻等證據,並第一時間向生態環境部門及相關主管部門報告。

2. 環境污染應急預案

環境污染應急預案1

1目的

為加強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理,減少環境污染損失,特製定本規定。

2范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各單位。

3職責

3.1生產技術部:負責組織制定各類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理預案,並協調落實。

3.2安全監督部:參與各類環境污染應急處理預案的制定與實施,及時將污染情況報主管副總經理。

3.3各單位負責人:嚴格執行上級有關環境保護的各項規章制度,組織制定本單位環境污染應急處理措施,並定期組織進行演練。

3.4各單位安全員:負責對本單位職工進行環境保護教育,參與制定本單位環境污染應急預案及演練,經常深入現場監督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加大環境污染治理力度,確保清潔生產。

3.5班組長:負責對本班組職工進行環境保護教育,自覺遵守上級有關環境保護規章制度,督促崗位人員按時進行巡迴檢查,對本崗位的污染源及時進行治理,當污染源無法排除時,應採取緊急措施向單位領導匯報。

3.6崗位員工:自覺遵守上級有關環境保護規章制度,接受單位的環境保護教育和應急演練,對本崗位的污染源心中清楚,按時進行巡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

4環境污染應管理程序

4.1在所管轄區出現環境污染,應按如下步驟進行現場應急處理:

環境污染——切斷污染源——保護污染現場——匯報上級有關部門——到現場勘查,根據現場情況制定應急處理措施——組織處理隊伍——對污染現場進行應急處理(祥見附錄1)。

4.2人員管理:

4.2.1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後,現場負責人採取緊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並向生產技術部報告。

4.2.2污染單位負責人應在污染區設置專門人員保護現場,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

4.2.3生產技術部接到報告後,通知有關人員就位,嚴格按各自的職責迅速開展工作。

4.2.4環境污染處理人員要一切行動聽指揮,不得單獨行動。

4.2.5進入污染區的人員應按規定穿戴勞保,佩帶防護用具,只充許在指定的區域內活動,不得到處走動。

4.2.6污染事故處理完畢,要做到工完料靜場地清,安全監督部和事故單位應記錄存檔。

5相關文件

環境污染應急預案2

一、總則

(一)目的

為有效防範環境污染事故,特別是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及時、合理處置可能發生的各類重大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事件,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維護自然生態環境,保護人民身心健康及正常生活、生產活動的進行,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二)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江蘇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此預案。

(三)工作原則

以學校行政一班人為主體成立指揮中心,以教務處、總務處負責人為主體成立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切實履行安全教育職責,把保障學校師生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環境突發污染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以及財產損失。

(四)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於處置校園周邊環境突發污染。

二、組織體系及職責任務

學校成立抗污救災工作領導機構,負責部署、指揮本地校園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1.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報警:110、120

總指揮:

副總指揮:

通訊組:

安全保衛組:

人員疏散組:

後勤組:

運輸組:

救援組:

醫療組:

依據污染事故發生的具體情況,由總指揮統一指揮,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學校人員支援重災學校,可調用物資,學校必須給予全力支持和配合。

2.主要職責

(1)普及環境污染源的基本知識和避險知識。

(2)開展污染救災宣傳工作,提升廣大師生救災意識和辨別是非的能力。

(3)接受和迅速執行上級領導和救災指揮部的各項指令;組織實施本預案,發布各項搶險救災指令、批示、通知等;確定重點救災地點、范圍、部署救災隊伍,實施搶救行動;組織協調各類物資調配供應;收集上報災情、社情、校情,保證學生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三、預防預警機制

學校周邊環境突發污染工作領導機構,負責組織、處理本區域內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周邊環境突發重大污染事件的具體工作。校長室負責搶救資金的籌集,救助裝備的准備工作,總務處負責做好處理污染事件的後勤保障工作,教務處、德育處協助衛生室負責傷員的救護和防疫的技術准備工作。

各處室具體職責如下:

1.校長室必須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環境突發污染及污染源工作的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教務處、德育處要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污染災害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體師生對防災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災害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升廣大師生防災救災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3.總務處要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措、落實飲水、防凍防雨、教材教具、搶險設備等物資落實,校長室要保證各項經費的落實,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4.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後,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抗災減災工作,把污染事件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5.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教育教學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社會安全穩定。

四、應急響應

(一)正常抗災救災工作

在每年春季開學初制定校園周邊環境突發污染救災工作計劃,安排部署全年的抗污知識宣傳和演練工作;通過舉辦專題展覽,知識競賽、召開主題班會等方法,加強對環境污染的基本知識、應急求生技能、防污法律法規的宣傳,切實提升廣大師生的安全防範意識;定期組織師生開展應急和自救互救演練,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指導性和實用性。

(二)臨災應急行動

接到上級突發污染、臨災預(警)報後,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召開會議,宣布進入臨災預報期,布置防污工作,全體教職工應處於臨災應急狀態,做好准備工作。學校要採取緊急措施迅速有序地在教職工的帶領下將學生疏散到安全地帶。同時,要保證通訊線路的暢通,聽取上級有關污染事件的情況和實情,提出救援請示,並隨時匯報救援工作情況。

五、應急保障措施

(一)應急通訊保障。

進入抗污應急狀態後,抗災救災領導小組通過電話、口授等形式傳達各種命令、指示,並依據相關領導指示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上級政府報告相關信息。

(二)生命線工程設施搶修、次生災害源遏制保障。

由抗污救災領導小組確定本單位重點用水、用電對象,對本單位的水、電系統等進行全面檢查和加固,准備必要的一定量的飲用水和小型發電設備,安裝各種自動保護裝置,並制定相應的購置、保管、維護、使用制度;對本單位及系統內存在的易燃、易爆、劇毒等次生災害爆發區認真監護,採取切實可行的防災減災措施,對職工進行躲避方法的教育和宣傳。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易燃易爆、放射性和有毒物品的登記和保管工作。安裝各種隔斷、切斷、自動保護裝置。對各要害部位定期認真進行檢查和維修。

(三)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學校要對本單位疏散的路線和臨時避難場所進行規劃。

六、應急終止

1.無論是否有預報、警報,在所轄范圍內或鄰近地區發生破壞性環境污染後,領導小組立即趕赴本級指揮所,各搶險救災隊伍必須在事故1小時內在本單位集結待命。

2.各級領導小組在上級統一組織指揮下,迅速組織本部門搶險救災。

(1)迅速發出緊急警報,組織仍滯留在污染區域內的所有人員撤離。

(2)迅速關閉、切斷輸電、供水系統(應急照明系統除外),防止災後滋生其他災害、二次污染。

(3)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污染人員轉移並送至附近救護站搶救。

(4)加強對重要設備、重要物品的救護和保護,加強校園值班執勤和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

3.積極做好廣大師生的思想宣傳教育工作,迅速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全力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地區的受災情況,及時匯總上報。

七、附則

校園周邊環境突發污染事件發生後,學校抗污救災領導機構,要依法對本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事後調查。因領導不力,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堅持、工作推諉扯皮、應急處置不當,造成工作停滯和嚴重後果的將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的責任。

環境污染應急預案3

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機制,提高公司應對涉及公共危機的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能力,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促進社會全面持續發展,特製定本應急預案。

2.公司簡介和污染物處理

2.1本公司基本概況

深圳艾意特電子技術有限公司寶安分公司位於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沙一村萬安路長興高新技術工業園18棟1-2層西側,租用建築面積1870平方米,職工總數50人;公司年生產銀油通孔產品約50000平方米、銀油飛線產品5000平方米、高阻產品5000平方米。

2.2污水處理設施

本公司污水處理站由深圳市羅湖長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設計承建,污水站處理能力為20m3/d。

2.3污染物分析處理

公司污水處理站處理所產生的固體廢物(污泥)對環境有一定影響的,本公司與深圳市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已經簽訂處理工業廢物合同,污泥由東江環保公司定期派車運走處理。

3.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設立事故現場指揮組,建立健全公司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組織體系,明確各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3.2現場總指揮:總經理

3.3現場指揮:行政部

主要職責:在事故現場對有可能受到污染的物品及人員進行搶救疏散。

3.4主要負責人:劉武仕

職責: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污水處理操作員進行安全教育,掌握安全知識;對污水處理站設備和設施及時進行監測和更新,保障處於有效使用狀態;當發現污染物出現泄漏及設備出現故障後,先迅速通知總經理,到現場按自身任務迅速搶修設備及堵住污染物的泄漏。

3.5污水處理操作員:

職責:定期對設備的保養、定時定量添加葯品、經常檢查污泥存放處是否有外泄,保證污水達到達標排放。發現事故問題要迅速向負責人匯報、及時採取處理。

3.6後勤保障組:

負責人(劉武仕)

主要職責:負責事故得到及時搶救及設備正常運行,保護現場、協助環保部門做事故的調查工作。

4.應急響應

4.1公司行政部第一時間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進行環境應急監測,掌握第一手監測資料,並配合地方環境監測機構進行應急監測工作。

4.2發現事故的操作人員應立即做到污水不外排再報告公司負責人。報告要求(說明事故發生的原因或設備故障的起因);現場操作人員和負責人將事故通知總經理或其它負責人,迅速對設備的搶修及做好污染物不外泄,聽從指揮組統一安排部署;

4.3所有應急人員接到通知後要立即到達現場。在應急搶救過程中,本著「救人先於救物」的原則下進行。參與搶救的人員要勇敢、機智、沉著,做到緊張有序,一切行動聽從指揮,有問題要及時上報指揮組。

4.4本公司已經定期的對污水處理操作員工組織過培訓。使污水處理操作員工熟悉環保知識,熟知自己的任務。在人員、電話等其它情況有變化時可以隨時組織起搶救搶修隊伍。

5.應急安全防護

5.1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環境事故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程序。

5.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5.2.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5.2.2、污染源的泄漏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5.2.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5.2.4、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2.5、採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危害,並使事件可能引起的影響趨於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6.應急終止後的行動

6.1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後,應組織相關部門認真總結、分析、吸取事故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6.2組織各專業組對應急計劃和實施程序的有效性、應急裝備的可行性、應急人員的素質和反應速度等作出評價,並提出對應急預案的修改意見。

6.3參加應急行動的部門、環境應急隊伍應該及時維護、保養污水處理站設備,使之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7.宣傳

7.1應加強環境保護科普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環境污染事件預防常識,增強職工的防範意識和相關心理准備,提高公眾的防範能力。

7.2加強環境事故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培訓和事故源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環境應急處置、檢驗、監測等專門人才。

7.3定期組織環境應急實戰演練,提高防範和處置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3. 對污水處理廠突發環境應急預案怎麼評審

城市污水處理廠的緊急預案
1、指導思想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單位、社會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預防重大環保事故發生,並能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有效控制處理,根據本廠污水處理工藝特點,本著「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責任」的原則,制定《城市污水處理廠應急預案》。
2、編制說明
該預案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宣布啟動,但發生以下情況,該預案自然啟動:
(1)發現出水水質超標時;
(2)污水水量超過設計標准時 ;
(3)大面積、長時間停電時 ;
3、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職責及分工
4、應急處理原則
4.1.及時控制進入污水處理廠的污染物總量
4.2.加強運行控制,保證運行正常
4.3.加強設備運行維護
5、事故預防措施
5.1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防止因檢查不周或失誤造成事故。
5.2及時合理的調節運行工況,嚴禁超負荷運行。
5.3加強設備管理,認真做好設備,管道,閥門的檢查工作,對存在的安全隱患的設備、管道、閥門及時進行修理或更換。
6、事故應急措施及注意事項
緊急事故的處理流程:
6.1發現後當班人員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匯報,並在事故處理過程中隨時保持與領導小組的聯系。
6.2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應及時向直管公用事業局和當地環保部門匯報,並在事故處理過程中隨時保持與直管公用事業局和當地環保部門的聯系。
6.3當班人員排查造成事故的原因:
6.3.1發現進水超出設計標准
a 水量超過設計標准:立即向領導匯報,減少進水量。
b水質超過設計標准:立即對進水水質,工藝運行參數,出水水質數據進行分析,根據化驗數據對相關工藝流程進行及時調整。
6.3.2突發暴雨
a根據天氣預報,預先對各設備進行檢查,確保完好,組織力量對廠區雨水管線進行疏通,確保暢通。
b各崗位將各個設備間門窗關緊,防止雨水流入,影響設備運行。
c 隨時觀察各個處理水池的水位並向領導匯報。
d 外出巡視,必須兩人一組,注意防滑。
6.3.3水量超過生化系統設計處理能力
及時與領導聯系,並取水樣化驗COD和NH3-N。馬上向上級領導請示,按指示處理。
6.3.4突然停電
a 將現場設備退出運行狀態。
b 如長時間停電超過6小時,則通知上級主管部門及時送電。
c 來電後,按操作規程及時開啟設備,恢復運行。
7、事故後的恢復和重新進入
由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宣布應急狀態結束,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開始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進行事故損失評估,組織力量進行污染區的清消和恢復。
8、預防和預警
8.1環境污染事故源
8.1.1環境污染事故源
廠區平面布置、工藝流程及排污管線(要求標明產污環節、排污口位置);
污水在從進廠到出廠的生產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潛在環境污染事故源基本情況,包括事故源的名稱、數量、位置,可能發生事故的時間和空間特點。
8.1.2預防工作
對城市污水廠在生產過程中可能產生的事故源進行調查,掌握污水廠潛在事故源環境優先污染物的產生、種類及分布情況。針對污染物的特點提出相應的應急措施。
建立優先污染物的快速監測方法,購置優先污染物的快速監測設備, 建立優先污染物的處置技術。
8.1.3預警及措施
按照突發事故嚴重性、緊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圍,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預警進行分級。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和採取措施的效果,預警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
收集到的有關信息證明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即將發生或者發生的可能性增大時,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執行。
進入預警狀態後,應當採取的措施:
a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b發布預警公告。
c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並進行妥善安置。
d指令各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污水廠化驗室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並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e針對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f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
8.2應急響應
8.2.1應急響應程序
8.2.2信息報送與處理
a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報告時限和程序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責任部門和責任人以及負有監管責任的部門發現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後,應立即在1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以上直管部門公用事業管理局報告,同時向上一級相關專業主管部門報告,並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緊急情況下,可以越級上報。
b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報告方式與內容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從發現事件後立即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後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後立即上報。
初報可用電話直接報告,主要內容包括:環境事故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人員受害情況、事件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趨向等初步情況。
續報可通過網路或書面報告,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及採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採用書面報告,處理結果報告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後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
8.3指揮和協調
8.3.1指揮和協調機制
根據需要,污水廠成立環境應急指揮部,負責指導、協調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應對工作。
環境應急指揮部根據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情況通知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各應急機構接到事故信息通報後,應立即派出有關人員和隊伍趕赴事發現場,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按照各自的預案和處置規程,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環境應急和緊急處置行動。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必須在當地政府和事發單位的協調指揮下堅決、迅速地實施先期處置,果斷控制或切斷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態勢,嚴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發生。
應急狀態時,專家組組織有關專家迅速對事件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建議,供指揮部領導決策參考。根據事件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危害范圍、發展趨勢作出科學預測,為環境應急領導機構的決策和指揮提供科學依據;參與污染程度、危害范圍、事件等級的判定,對污染區域的隔離與解禁、人員撤離與返回等重大防護措施的決策提供技術依據;指導各應急分隊進行應急處理與處置;指導環境應急工作的評價,進行事件的中長期環境影響評估。
發生環境事故的有關部門要及時、主動向環境應急指揮部提供應急救援有關的基礎資料
8.3.2指揮協調主要內容
環境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包括:
a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
b派出有關專家和人員參與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應急指揮工作;
c協調各級、各專業應急力量實施應急支援行動;
d協調受威脅的周邊地區危險源的監控工作;
e協調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
f根據現場監測結果,確定被轉移、疏散群眾返回時間;
g及時向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應急行動的進展情況。
8.4應急監測
污水廠化驗室第一時間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進行環境應急監測,掌握第一手監測資料,並配合地方環境監測機構進行應急監測工作。
根據監測結果,綜合分析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污染變化趨勢,並通過專家咨詢和討論的方式,預測並報告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展情況和污染物的變化情況,作為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決策的依據。
8.5信息發布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後,要及時發布准確、權威的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8.6安全防護
8.6.1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環境事故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程序。
8.6.2受災群眾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a根據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性質、特點,告知群眾應採取的安全防護措施;
b根據事發時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群眾疏散的方式,指定有關部門組織群眾安全疏散撤離;
c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設立緊急避難場所。
8.7應急終止
8.7.1應急終止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a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b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c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d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e採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再次危害,並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於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8.7.2應急終止的程序
a現場救援指揮部確認終止時機,或事件責任單位提出,經現場救援指揮部批准;
b現場救援指揮部向所屬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下達應急終止命令;
c應急狀態終止後,應根據有關指示和實際情況,繼續進行環境監測和評價工作。
8.7.3應急終止後的行動
a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後,應組織相關部門認真總結、分析、吸取事故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b組織各專業組對應急計劃和實施程序的有效性、應急裝備的可行性、應急人員的素質和反應速度等作出評價,並提出對應急預案的修改意見。
c參加應急行動的部門負責組織、指導環境應急隊伍維護、保養應急儀器設備,使之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9、應急保障
9.1資金保障
9.2 裝備保障
9.3 通信保障
污水廠要建立和完善環境安全應急指揮系統、環境應急處置系統和環境安全科學預警系統。配備必要的有線、無線通信器材,確保本預案啟動時各應急部門之間的聯絡暢通。
9.4人力資源保障
污水廠要建立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培訓一支常備不懈,熟悉環境應急知識,充分掌握各類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處置措施的預備應急力量;保證在突發事故發生後,能迅速參與並完成搶救、排險、消毒、監測等現場處置工作。
9.5技術保障
建立環境安全預警系統,組建專家組,確保在啟動預警前、事件發生後相關環境專家能迅速到位,為指揮決策提供服務。
9.6宣傳、培訓與演練
9.6.1應加強環境保護科普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環境污染事件預防常識,增強職工的防範意識和相關心理准備,提高公眾的防範能力。
9.6.2加強環境事故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培訓和事故源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環境應急處置、檢驗、監測等專門人才。
9.6.3定期組織環境應急實戰演練,提高防範和處置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9.7應急能力評價
為保障環境應急體系始終處於良好的戰備狀態,並實現持續改進,對各級環境應急機構的設置情況、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與執行情況、隊伍的建設和人員培訓與考核情況、應急裝備和經費管理與使用情況等,在環境應急能力評價體系中實行自上而下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機制。
10、後期處置
組織實施環境恢復計劃
11、附則
11.1名詞術語定義
11.1.1環境事故:是指由於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群眾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對全國或者某一地區的經濟社會穩定、政治安定構成重大威脅和損害,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環境事故。
11.1.2環境應急:針對可能或已發生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需要立即採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以避免事件發生或減輕事件後果的狀態,也稱為緊急狀態;同時也泛指立即採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
11.1.3泄漏處理:泄漏處理是指對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放射性物質、有毒氣體等污染源因事件發生泄漏時的所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泄漏處理要及時、得當,避免重大事件的發生。泄漏處理一般分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處置兩部分。
11.1.4應急監測:環境應急情況下,為發現和查明環境污染情況和污染范圍而進行的環境監測。包括定點監測和動態監測。
11.1.5應急演習:為檢驗應急計劃的有效性、應急准備的完善性、應急響應能力的適應性和應急人員的協同性而進行的一種模擬應急響應的實踐活動,根據所涉及的內容和范圍的不同,可分為單項演習(演練)、綜合演習和指揮中心、現場應急組織聯合進行的聯合演習。
11.2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新的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預案。
11.3地方溝通與協作
建立與地方環境應急機構的聯系,組織參與地方救援活動,開展與相關的交流與合作。
11.4獎勵與責任追究
11.4.1獎勵
在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1.4.2責任追究
在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工作中,按照有關法律和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追究相應的責任。
希望能夠幫助你,污水凈化團隊竭誠為你服務!

4. 污水井、污水處理池、沼氣池、化糞池可能存在哪些安全風險

污水井、污水處理池、沼氣池、化糞池等均屬於有限空間。且水體中可能含有大量有毒有害氣體。

在以上設施內作業需要注意以下安全風險:

  1. 窒息,由於以上設施中空間相對封閉,容易聚集一些有毒有害氣體,如硫化氫,二氧化碳,沼氣等,未經檢測通風貿然進入極易造成安全事故。進入前需對作業區域進行氣體檢測,檢測有害氣體含量以及氧氣濃度含量,符合安全范圍的方可進入,不符合安全范圍的需要對作業區域進行防爆軸流風機送風,視區域大小而定時間,不得低於半個小時。送風口應當在作業區域下方。送風後重新對作業空間氣體進行檢測,符合安全標準的方可進入並在作業時時刻檢測氣體,發現氣體超出安全范圍立刻撤離。

  2. 跌落,以上設施入口一般較小,進出不方便,容易發生人員跌落事故。進入前需對作業人員裝備安全繩,入口搭建防墜三角架,防止發生跌落事故且在發生安全事故是可以將人及時撤出作業區域。

  3. 爆燃。有限空間呢作業禁止使用明火,所有作業照明均需使用防爆照明設施。

  4. 盲目施救引發連鎖事故,有限空間作業需要一名監察員,在作業區域入口處是可觀察作業人員,如無法觀察的則需要是可與監察人員通信以時刻確保作業人員安全。出現事故的,不可盲目施救,需穿戴安全繩防護裝備等,方可進入救援。或報警找專業救援人員施救。

  5. 泄漏造成環境污染。

5. 污水處理車間安全注意事項

1. 污水處理車間安全常識
污水處理車間安全常識 1.污水處理 廠應該注意哪些安全措施
污水處理廠的安全操作注意事項

1.進入井、池作業人員的安全注意事項

(1)下井、池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懂得人工急救的基本方法,明白防護用具、照明器具和通訊器具的使用方法。

(2)換深度近視、高血壓、心臟病等嚴重慢性疾病及有外傷瘡口尚未癒合者不得從事井、池等作業。

(3)操作人員下井時,必須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品。

(4)有人在井下作業時,井上應有兩人監護。

(5)每次下井作業時間不宜超過1小時。

2.泵房集水池的安全注意事項

集水池的作用調節來水量與泵的抽水量之間的不平衡,避免水泵的頻繁啟動,一般要求集水池的有效容積不小於最大一台水泵5min的抽水量。

污水中含有有毒有害或易燃性揮發物質時,集水池應當設置成封閉式,在集水池平面距離最大的兩點設通風孔,是集水池液面以上的空氣形成最大程度的對流,並在合適的位置安裝高空排放的排氣筒,必要時還要安裝風機強制通風,有時還要在操作人員巡檢必須經過的部位設有毒氣體標志。

3.污水處理廠有害氣體中毒的防範

在污水管道和處理廠的各種構築物和井內,都有可能存在對人體有害的氣體。這些有害氣體成分復雜、種類繁多,根據危害方式的不同,可將它們分為有毒有害氣體和易燃易爆兩大類。有毒有害氣體主要通過的呼吸器官對人體造成傷害,引起中毒事件的發生。
2.污水處理工巡檢時的安全注意哪些事項
1.1 運行管理要求1.運行管理人員必須熟悉本廠處理工藝和設施、設備的運行要求與技術指標。

2.操作人員必須了解本廠處理工藝,熟悉本崗位設施、設備的運行要求和技術指標。

3.各崗位應有工藝系統網路圖、安全操作規程等,並應示於明顯部位。

4.運行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應按要求巡視檢查構築物、設備、電器和儀表的運行情況。

5.各崗位的操作人員應按時做好運行記錄。數據應准確無誤。

6.操作人員發現運行不正常時,應及時處理或上報主管部門。

7.各種機械設備應保持清潔,無漏水、漏氣等。

8.水處理構築物堰口、池壁應保持清潔、完好。

9.根據不同機電設備要求,應定時檢查,添加或更換潤滑油或潤滑脂。

1.2 安全操作要求

1.各崗位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和生產實踐,並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2.啟動設備應在做好啟動准備工作後進行。

3.電源電壓大於或小於額定電壓5%時,不宜啟動電機。

4.操作人員在啟閉電器開關時,應按電工操作規程進行。

5.各種設備維修時必須斷電,並應在開關處懸掛維修標牌後,方可操作。

6.雨天或冰雪天氣,操作人員在構築物上巡視或操作時,應注意防滑。

7.清理機電設備及周圍環境衛生進,嚴禁擦拭設備運轉部位,沖洗水不得濺到電纜頭和電機帶電部位及潤滑部位。

8.各崗位操作人員應穿戴齊全勞保用品,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9.應在構築物的明顯位置配備防護救生設施及用品。

10.嚴禁非崗位人員啟閉本崗位的機電設備。

1.3 維護保養要求

1.運行管理人員和維修人員應熟悉機電設備的維修規定。

2.應對構築物的結構及各種閘閥、護欄、爬梯、管道等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及防腐處理,並及時更換被損壞的照明設備。

3.應經常檢查和緊固各種設備連接件,定期更換聯軸器的易損件。

4.各種管道閘閥應定期做啟閉試驗。5.應定期檢查、清掃電器控制櫃,並測試其各種技術性能。

6.應定期檢查電動閘閥的限位開關、手動與電動的聯鎖裝置。

7.在每次停泵後,應檢查填料或油封的密封情況,進行必要的處理。並根據需要填加或更換填料、潤滑油、潤滑脂。

8.凡設有鋼絲繩的裝置,繩的磨損量大於原直徑10%,或其中的一股已經斷裂時,必須更換。

9.各種機械設備除應做好日常維護保養外,還應按設計要求或製造廠的要求進行大、中、小修。

10.檢修各類機械設備時,應根據設備的要求,必須保證其同軸度、靜平衡等技術要求。

11.不得將維修設備更換出的潤滑油、潤滑脂、實驗室廢水及其它雜物丟入污水處理設施內。

12.維修機械設備時,不得隨意搭接臨時動力線。

13.建築物、構築物等的避雷、防爆裝置的測試、維修及其周期應符合電業和消防部門的規定。

14.應定期檢查和更換消防設施等防護用品。
3.污水處理廠運行人員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安全
以下是污水處理廠處理工藝的基本流程:

現代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技術,按處理程度劃分,可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處理。

一級處理,主要去除污水中呈懸浮狀態的固體污染物質,物理處理法大部分只能完成一級處理的要求。經過一級處理的污水,BOD一般可去除30%左右,達不到排放標准。一級處理屬於二級處理的預處理。

二級處理,主要去除污水中呈膠體和溶解狀態的有機污染物質(BOD,COD物質),去除率可達90%以上,使有機污染物達到排放標准。

三級處理,進一步處理難降解的有機物、氮和磷等能夠導致水體富營養化的可溶性無機物等。主要方法有生物脫氮除磷法,混凝沉澱法,砂率法,活性炭吸附法,離子交換法和電滲分析法等。

整個過程為通過粗格刪的原污水經過污水提升泵提升後,經過格刪或者篩率器,之後進入沉砂池,經過砂水分離的污水進入初次沉澱池,以上為一級處理(即物理處理),初沉池的出水進入生物處理設備,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其中活性污泥法的反應器有曝氣池,氧化溝等,生物膜法包括生物濾池、生物轉盤、生物接觸氧化法和生物流化床),生物處理設備的出水進入二次沉澱池,二沉池的出水經過消毒排放或者進入三級處理,一級處理結束到此為二級處理,三級處理包括生物脫氮除磷法,混凝沉澱法,砂濾法,活性炭吸附法,離子交換法和電滲析法。二沉池的污泥一部分迴流至初次沉澱池或者生物處理設備,一部分進入污泥濃縮池,之後進入污泥消化池,經過脫水和乾燥設備後,污泥被最後利用。
4.污水處理工應該掌握哪些基本知識
作為一名污水處理工的主要任務是確保整個污水處理系統的正常運轉並且保證污水達標排放。作為一名污水處理工,要熟悉自己管轄區域內的全部工藝流程,要懂各工段設備的主要作用,要熟知污水工段指標。

具體做到以下:

1,對污水處理現場勤巡查,勤觀察,認真做好相關記錄,確保記錄數據的准確性和真實

性;

2,定期對污水處理設備進行簡單的維護保養工作,確保設備達到污水處理的基本需求;

3,能夠基本解決一些突發事件,避免造成嚴重後果;

4,按時測量排口水質以及重點工段水質,及時掌握污水處理站的基本運行情況。
5.污水處理操作工必懂知識
主要就是掰閥門,不需要專業知識,但是有維修經驗,會更有競爭力,想好點就自學點電的知識足矣;干化驗起碼要大專而且所學專業需要和化驗相關;干調試初中就有招的,不過大部分還是要求高中及以上學歷的,會電焊或電器安裝可以增加競爭力,專業知識要求既低又高,一般公司設計強的對專業知識要求不高,只要調試按照設計的指令做就可以了。

設計弱的就全靠調試人員了,這樣的調試人員起碼頂半個設計,另外這個崗位有時需要化驗知識;干施工一般要大專及以上,專業知識需要土建施工經驗設備安裝經驗電氣安裝經驗,一般在建築安裝公司干過就夠用了;干設計起碼大專,分建築專業電氣專業工藝專業。學歷不夠可以先干運營再改調試或施工,能力強悍的甚至可以改設計,不過這樣的可能越來越少了。

一般小型公司是設計施工調試是一個人干,大型中型公司是分開的,學歷不夠可以找個大型公司做運營或找個中型公司做調試,小型公司也有機會,不過小型公司一般業務量不多,經常出現沒有工程的時候,沒施工和調試的時候就可能沒工作了。待遇方面一般運營≤化驗知識的話,你需要了解下面這些相關的知識:環境工程,環境工程微生物,化學,化驗分析,機械,給排水知識等。

看你從事的工作性質來定,如果只是做污水處理方面的操作員,需要了解的會簡單一點,如果從事環保公司的技術人員,需要學的就更多,學歷的話,我感覺應該要求不是很大,高中以上,肯學習,有一段時間的學習,就能學的很好的。可以去報自考之類的拿學歷,如果只是進大型污水處理廠或是到企業的污水處理站,可以去勞動局考一個污水處理員的資格證,考試之前,也會有相關的培訓,也足夠用了。

6. 環境污染應急預案

環境污染應急預案 (一)

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機制,提高公司應對涉及公共危機的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能力,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促進社會全面持續發展,特製定本應急預案。

2.公司簡介和污染物處理

2.1本公司基本概況

深圳艾意特電子技術有限公司寶安分公司位於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沙一村萬安路長興高新技術工業園18棟1-2層西側,租用建築面積1870平方米,職工總數50人;公司年生產銀油通孔產品約50000平方米、銀油飛線產品5000平方米、高阻產品5000平方米。

2.2污水處理設施

本公司污水處理站由深圳市羅湖長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設計承建,污水站處理能力為20m3/d。

2.3污染物分析處理

公司污水處理站處理所產生的固體廢物(污泥)對環境有一定影響的,本公司與深圳市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已經簽訂處理工業廢物合同,污泥由東江環保公司定期派車運走處理。

3.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設立事故現場指揮組,建立健全公司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組織體系,明確各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3.2現場總指揮:總經理

3.3現場指揮:行政部

主要職責:在事故現場對有可能受到污染的物品及人員進行搶救疏散。

3.4主要負責人:劉武仕

職責: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污水處理操作員進行安全教育,掌握安全知識;對污水處理站設備和設施及時進行監測和更新,保障處於有效使用狀態;當發現污染物出現泄漏及設備出現故障後,先迅速通知總經理,到現場按自身任務迅速搶修設備及堵住污染物的泄漏。

3.5污水處理操作員:

職責:定期對設備的保養、定時定量添加葯品、經常檢查污泥存放處是否有外泄,保證污水達到達標排放。發現事故問題要迅速向負責人匯報、及時採取處理。

3.6後勤保障組:

負責人(劉武仕)

主要職責:負責事故得到及時搶救及設備正常運行,保護現場、協助環保部門做事故的調查工作。

4.應急響應

4.1公司行政部第一時間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進行環境應急監測,掌握第一手監測資料,並配合地方環境監測機構進行應急監測工作。

4.2發現事故的操作人員應立即做到污水不外排再報告公司負責人。報告要求(說明事故發生的原因或設備故障的起因);現場操作人員和負責人將事故通知總經理或其它負責人,迅速對設備的搶修及做好污染物不外泄,聽從指揮組統一安排部署;

4.3所有應急人員接到通知後要立即到達現場。在應急搶救過程中,本著「救人先於救物」的原則下進行。參與搶救的人員要勇敢、機智、沉著,做到緊張有序,一切行動聽從指揮,有問題要及時上報指揮組。

4.4本公司已經定期的對污水處理操作員工組織過培訓。使污水處理操作員工熟悉環保知識,熟知自己的任務。在人員、電話等其它情況有變化時可以隨時組織起搶救搶修隊伍。

5.應急安全防護

5.1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環境事故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程序。

5.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5.2.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5.2.2、污染源的泄漏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5.2.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5.2.4、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2.5、採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危害,並使事件可能引起的影響趨於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6.應急終止後的行動

6.1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後,應組織相關部門認真總結、分析、吸取事故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6.2組織各專業組對應急計劃和實施程序的有效性、應急裝備的可行性、應急人員的素質和反應速度等作出評價,並提出對應急預案的修改意見。

6.3參加應急行動的部門、環境應急隊伍應該及時維護、保養污水處理站設備,使之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7.宣傳

7.1應加強環境保護科普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環境污染事件預防常識,增強職工的防範意識和相關心理准備,提高公眾的防範能力。

7.2加強環境事故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培訓和事故源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環境應急處置、檢驗、監測等專門人才。

7.3定期組織環境應急實戰演練,提高防範和處置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環境污染應急預案 (二)

為有效防範環境污染事故,特別是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及時、合理處置可能發生的各類重大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事件,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維護自然生態環境,保護人民身心健康及正常生活、生產活動的進行,為保持瀘溪縣的環境污染安全,特製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規范和強化環境保護部門應對突發性污染事故、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使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做到高起點、高標准、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建立與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相適應的統一指揮、綜合有力、規范有序、科學高效的應急救援隊伍,有效地實施環境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

二、工作原則

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在政府統一領導下,貫徹以人為本、依法規范、資源共享、分工負責、快速高效、科學決策的原則。通過局應急指揮系統,整合現有污染事故應急處置資源。以機制優化、分工明確、責任到人、資源統一、優勢互補、防患未然、常備不懈、科學處置體系為保障;在實施應急處置中,第一時間發揮事故單位及事故所在地的應急處置力量作用,盡最大努力控制事故的發展,同時局各有關單位按照本預案明確的職能,迅速趕赴現場,在保障人員安全的前提下,分工負責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快速高效地實施事故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污染損害。

三、應急預案的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縣境內發生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事件的控制和處置。具體包括:

1、危險化學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物品在生產、經營、貯存、運輸、使用和處置過程中發生的爆炸、燃燒、大面積泄漏等事故、事件。

2、工業企業生產過程中因生產裝置、污染防治設施、設備等因素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

3、影響飲用水源地水質的突發性嚴重污染事故、事件。

4、因遭受自然災害而造成的可能危及人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故、事件。

5、其他突發性的環境污染事故、事件。

四、應急預案組織領導機構及職責

1、瀘溪縣環保局應急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楊毓山

副組長:張顯遲、許德勝、劉紅艷、王亞兵

成員:陳衛華、舒紹雲、鄧桂鐵、李竹、李桂蘭

我局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 )綜合協調及聯絡組和後勤保障支援組、技術專家組。

2、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組長主要負責:全面負責應急搶險工作;指揮應急搶險工作;負責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搶險技術方案。

(2)副組長(王亞兵)主要負責:負責事故調查、處置及應急搶險工作。

(3)副組長(許德勝)主要負責:組織應急搶險工作;負責監測及技術服務工作。

(4)副組長(張顯遲)主要負責:組織應急搶險工作;協調各部門工作;負責向社會發布污染事故處理情況的信息工作,做好應急搶險工作記錄。

(5)副組長(劉紅艷)主要負責:為所有應急參與人員提供物質、經費保障。

3、下設應急處置組成員及職責

組長:王亞兵(兼)

副組長:陳衛華

成員:張衛華、楊嘉、謝生順

其主要職責是:進入現場必須攜帶攝像、照相、錄音設備和應急工作專用記錄本,保證在第一時間取得應急現場詳細情況第一手資料和應急工作全程記錄材料,研究、制定應急排除處置措施,確保工作準確、快速、到位,並提出對事發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處罰、處理意見,完善環境執法監督相關手續。

4、下設應急監測組成員及職責

組長:許德勝(兼)

副組長:鄧桂鐵

成員:李前、李優良、吳成發、姚玉珍、楊俊、陳志龍

其主要職責是:進入現場必須攜帶相關采樣分析設備,快速提供監測數據,並立即提供給現場最高指揮人員,以便做出應急排除正確決策;不能進行現場分析的項目,盡快派人采樣、分析、確保第一時間將監測報告交現場最高指揮或應急工作職能機構負責人。

5、下設綜合協調及聯絡組成員及職責

組長:張顯遲(兼)

副組長:舒紹雲

成員:段州軍、譚群芬、楊麗芝、張鑫

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向社會發布污染事故處理情況的信息工作,負責各工作組協調、聯絡工作,做好應急搶險工作記錄和相關書面材料工作。

6、下設後勤保障支援組成員及職責

組長:劉紅艷(兼)

副組長:張敏,周國斌

成員:李桂蘭、劉麗紅、李葉

其主要職責是:為所有應急參與人員提供物質、經費保障。負責應急搶險中遭遇的人體損傷、財產損失的清理登記和緊急疏散人員等善後處置工作,防止損害、危害後果加重。

7、下設技術專家組成員及職責

組長:楊毓山(兼)

副組長:許德勝

成員:田熙學、鄧桂鐵、李竹

其主要職責是:進入事發區域了解、掌握事故基本情況,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搶險技術方案,以便迅速採取應急搶險處置措施。

五、處置突發性污染事故、事件的基本原則

1、對突發性污染事故的現場調查處理和處置以我局環境監察大隊為主,環境監測站及其他有關科室要積極配合。

2、預防為主,我局環境監察大隊要採取積極措施,加大對各企業重點污染防治設施、污染隱患的現場監察力度,防患於未然。

3、迅速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有關部門污染事故控制的建議措施,防止污染擴散,盡量減少污染范圍。

4、採取適當對策措施對事故引發的環境污染進行處理處置,同時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確保現場調查監測處置人員及周圍群眾的人身安全,進入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污染現場的監測、監察人員,按規定佩戴必需的防護設備。

六、突發性污染事故、事件處置程序

1、迅速報告

接事故報警後,值班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向我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2、快速出擊

接報後,我局應急領導小組指令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負責人,立即召集所有組成人員,攜帶污染事故專用應急監察、監測設備,在最短的時間內趕赴現場。

3、如果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到達現場前,公安、消防等部門尚未對現場進行處置,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在迅速通知相關部門的同時,應參與現場控制和處理,防止污染擴散,根據現場勘察情況,配合劃定警戒線范圍,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4、現場調查

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到達現場後,應迅速展開現場調查,判明事故、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污染物種類、性質、數量,已造成的污染范圍、影響程度及事發地地理概況等情況,確定現場監測布點、攝像、拍照等取證工作。

5、情況上報

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負責人將現場調查情況及擬採取的措施及時報告我局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做到2小時速報、8小時確報,由我局應急領導小組上報當地政府和州環保局總值班室或有關部門。同時我局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現場情況和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的要求,決定是否增派有關專家、人員、設備、物資趕赴現場增援。

6、污染處置

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根據局應急領導小組的指示,積極參考各方意見,對事故影響范圍內的污染物進行處理處置,以減少污染危害。

7、污染警戒區域劃定和消息發布

根據現場污染情況和現場調查,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向我局應急領導小組建議建立污染警戒區域,由我局及時通報縣政府,作出是否發布警報決定。同時,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要及時進行事故處理分析,向信息發布及聯絡組通報情況,確定對外宣傳統一口徑,由信息發布及聯絡組對新聞媒體發布污染事故消息。

8、污染跟蹤

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要對污染狀況進行跟蹤調查,根據監測數據,預測污染擴散強度、速度和影響范圍,每12小時向我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一次,直到事故污染消失報警解除。

9、調查取證

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協同相關部門,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實地取證,確定事故責任人,對涉案人員做調查詢問筆錄,立案查處。

10、結案歸檔

污染事故處理完畢後,形成總結報告,按時上報並存檔。

環境污染應急預案 (三)

各村、社區,鎮屬各部門:

為切實加強龍水鎮鎮的環境保護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積極應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製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以有效應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和破壞事故為重點,不斷提高應急反應和救援水平,把污染突發事件對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科學處置的原則。把保障公共安全,特別是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作為根本目標。具體工作中,既要依靠科學,運用現代科技手段,盡量減少突發環境污染造成的危害,又要加強保障措施,提高應急處置人員的安全防護水平。

2、堅持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突發性污染事故的處理,實行鎮政府污染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指揮和調度,各部門積極配合。

3、堅持系統聯動,穩妥應對的`原則。做到預警、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及時應對。預案中涉及的相關部門要步調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突發事故信息傳遞及時、准確,應急處置工作快速有效。

三、組織領導

成立龍水鎮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對事故的全過程負總責。

指揮長:周樹雲鎮委副書記、鎮長

副指揮長:楊浩副鎮長

王洪副鎮長

成員:

鄭紅梅黨政辦公室主任

高建鎮財政所長

金洪科經濟發展辦主任

袁昌建鎮工業化和招商辦主任

黃洪勇花市街派出所所長

劉安鍵朝陽街派出所所長

張春華五金工商所所長

徐智勇龍水工商所所長

黃茂俠龍水鎮畜牧站站長

黎成祿大足縣第二人民醫院院長

何勇龍水鎮教辦主任

張余龍水鎮有線電視台

唐維彬鎮水電站站長

鄧思建鎮民政辦主任

唐均福鎮綜治辦主任

陳雲鎮安全辦主任

胡中奎市政辦主任

周德學鎮宣傳幹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工業化和招商辦。

主任:袁昌建鎮工業化和招商辦主任(兼)

副主任:陳四軍鎮工業化和招商辦副主任

工作人員由各成員單位抽調人員組成。

四、職責分工

領導小組

負責領導、指揮、調度環境污染時期的全面工作,與上級政府和業務主管部門溝通情況,匯報工作,召開應急會議,布置相關工作,統籌安排全鎮環境污染時期應急處理的各項事宜。

辦公室:負責收集、整理和匯總情況,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工作,密切與各成員單位保持聯系,做好溝通、協調和信息反饋工作。(辦公室電話:********)

3、成員單位

鎮工業化和招商辦:及時掌握環境污染的情況,保持與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溝通聯系,及時傳達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工作信息,提出預防污染和治理污染的相關措施,並按照鎮領導小組的要求,統一發布污染治理公告。

派出所:按照污染事故應急處理要求,保證出動警力、安排布控方案,採取有效措施,維護正常治安秩序,保持社會穩定。

工商所: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市場秩序,禁止受到污染的食品流入市場。

縣二院:隨時掌握異常病症發生情況,做好飲用水中毒人員的治療救護應急准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加強飲用水安全監管。並負責葯品市場監管工作,做好所需葯品及醫療器械的准備工作,保證應急所需。

財政所:負責應急所需經費保障,提供資金支持。

畜牧站:配合做好牲畜飲用水的安全管理工作,並加強對所屬種畜場人、畜飲用水的安全管理,堅決避免水污染期間人、畜因飲用河水而導致中毒事件發生。

宣傳辦:按照鎮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正確把握輿論導向,科學宣傳污染預防知識。

龍水鎮教辦:加強對學生環境安全教育,確保突發環境事故不給學生人身安全造成傷害。

龍水鎮有線電視台:配合有關部門搞好網路管理,保證鎮公眾信息網上發布有關信息真實、准確、及時。

鎮綜治辦和安全辦:做好危險化學品污染的預防工作,並與上級安全管理部門保持聯系,隨時反饋安全信息。

各村(社區)居委會負責所轄區域內人、畜的環境安全管理,採取積極應對措施,積極配合成員單位在鎮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做好相關工作,及時反饋信息,做好宣傳、引導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五、具體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環境污染涉及到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關繫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繫到群眾的生產生活秩序和社會穩定。為此,各部門必須引起高度重視,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輕心,迅速統一上下思想,採取扎實有效措施,堅決避免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發生。

2、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研究具體應急措施,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進一步落實落靠工作責任,確保各項工作萬無一失。

3、加強配合,密切協作。污染應急預防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全鎮上下共同參與,協同動作,各成員單位要從大局出發,以為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負責的精神,相互配合,密切協作,全力做好污染應急的各項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不受損失。

4、加強反饋,確保信息暢通。各成員單位要時刻保持臨戰狀態,落實具體工作人員,安排好值班值宿工作。政府環境污染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人員手機要24小時開機,保證緊急情況下的信息暢通。同時,嚴格執行信息反饋報告制度,及時向上級政府和主管部門報告污染防治工作進展情況,對遲報、漏報、瞞報有關工作信息而造成重大工作失誤的,要嚴肅追究當事人及有關領導的責任。

大足縣龍水鎮人民政府

7. 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一)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制,提高政府應對涉及公共危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1.3事件分級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環境事件(Ⅰ級)、重大環境事件(Ⅱ級)、較大環境事件(Ⅲ級)和一般環境事件(Ⅳ級)四級。

l.3.1特別重大環境事件(Ⅰ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環境事件:

(1)發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傷)100人以上;

(2)因環境事件需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3)區域生態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到嚴重污染;

(4)因環境污染使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5)利用放射性物質進行人為破壞事件,或1、2類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後果;

(6)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7)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泄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

1.3.2重大環境事件(Ⅱ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環境事件:

(1)發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污染;

(3)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4)1、2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5)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庫及沿海水域大面積污染,或縣級以上城鎮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件。

1.3.3較大環境事件(Ⅲ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環境事件:

(1)發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下;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地級行政區域糾紛,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

(3)3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l.3.4一般環境事件(Ⅳ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環境事件:

(1)發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群體性影響的;

(3)4、5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於笨公司發生或可能發生的環境污染緊急情況。

二、成立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2.1突發環境污染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法人代表擔任,副組長由總經理及分管生產廠長擔任,成員由各車間主任及業務骨幹組成。

2.2領導小組下設突發環境污染應急處理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作為日常管理機構。辦公室設在保衛科。

2.3辦公室負責主要工作:

2.3.1執行領導小組的決定,統一組織、協調、指導、檢查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2.3.2收集各車間及其他部門有可能發生的.各種信息,及時上報領導小組。

2.3.3組織協調有關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審定各部門上報的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措施,督促檢查預案演習工作。

2.3.4保障信息網路暢通。

三、預防和預警

3.1基本情況

(1)公司位於紹興縣安昌鎮,地處杭甬高速公路西南首,中國輕紡城北面。公司創辦於1992年,專業生產經營中高檔紡織服裝面料,系國家大中型民營企業。擁有各類資產1億多元。現有員工500餘名,各類初、中、高級技術人員10餘人。

(2)公司地處水鄉安昌,背靠東昌河。安昌屬亞熱帶海洋性季風氣候,全年四季分明,溫和溫潤;年平均降雨量為1041.8毫米,平均氣溫15.3攝氏度,最冷月1月份為-5攝氏度,最熱月7月份,最高氣溫為36攝氏度。

3.2環境污染事故源

(1)污染物主要產生點:染色車間、定型車間、減量車間

(2)工藝流程圖及污染物排放點點陣圖

a、滌棉針織坯布染色工藝及污染物排放點點陣圖

b、後整理車間工藝及污染物排放點點陣圖

3.3潛在環境污染事故及相應處理措施

a、設施發生故障。

(1)當設備發生故障,向在現場主要負責人匯報,進行搶修或更換設備。

(2)啟用備用設備,如出水水質仍不能達到排放標准,控制進水量直至停止進水。

(3)當設備停止進水,生產廢水應通往應急處理池。如應急處理池滿時,設備仍未能正常運行,則停止生產。

b、遇氣候、水質變化等原因可能造成污水的超標排放。

(1)化驗室應經常對關鍵取樣點,排放口水質進行監測,出現不正常指標時,應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匯報並分析原因。

(2)當出現不正常指標時,應及時向辦公室匯報,並召集相關人員對情況進行分析,立即調整相應工藝,並採取相應措施,如增加曝氣時間、控制進水量、調整投葯量、增加停留時間等方法來達到達標排放。

c、突降暴雨而造成污水處理能力不夠的處置措施。

(1)開足本部門設計額定處理力的所有設備。

(2)立即跟生產部門聯系,要求其控制生產,直到停產來控制總量的排放。

(3)及時跟當地環保主管部門匯報本廠出現的突發性情況以及採取的措施,以取得幫助。

(4)做好相關記錄。

d、各類危險化學品的泄露,或受潮引發火災等。

(1)當危險化學品發生泄漏時,工作人員應根據具體情況,若自己能處理的就按化學品的特性果斷採取措施,努力減少對人員的傷害和財產的損失,減少對環境的影響,事後應將發生事故地點和時間,事故性質,狀態等情況向主管領導報告。若情況比較嚴重,個人難以控制時,應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警。

(2)應急領導小組接警後,應立即組織義務消防隊員進行自救,熟悉泄漏物的人員應時刻提醒救助人員採取何種措施,不允許等待貽誤時機。當應急組織的自救行動無法控制事故蔓延時,現場應急人員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消防、環保等報警,同事聯系就近醫務機構趕赴現場。

(3)在事故發生後應組織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原因,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建議,由發生事故的主管部門負責處理。

3.4應急預防

1、辦公室應分析潛在事故源點統計,組織有關部門對潛在事故發生的場所設置警示標識,配備必要的應變急救器材,如滅火器、消防栓等,並且每半年檢查一次。

2、各類緊急器材應標識清晰,保持通道暢通。

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二)

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機制,提高公司應對涉及公共危機的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能力,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促進社會全面持續發展,特製定本應急預案。

2.公司簡介和污染物處理

2.1 本公司基本概況

深圳艾意特電子技術有限公司寶安分公司位於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沙一村萬安路長興高新技術工業園18棟1-2層西側,租用建築面積1870平方米,職工總數50人;公司年生產銀油通孔產品約50000平方米、銀油飛線產品5000平方米、高阻產品5000平方米。

2.2 污水處理設施

本公司污水處理站由深圳市羅湖長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設計承建,污水站處理能力為20m3/d。

2.3 污染物分析處理

公司污水處理站處理所產生的固體廢物(污泥)對環境有一定影響的,本公司與深圳市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已經簽訂處理工業廢物合同,污泥由東江環保公司定期派車運走處理。

3.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設立事故現場指揮組,建立健全公司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組織體系,明確各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3.2 現場總指揮:總經理

3.3 現場指揮:行政部

主要職責:在事故現場對有可能受到污染的物品及人員進行搶救疏散。

3.4 主要負責人:劉武仕

職責: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污水處理操作員進行安全教育,掌握安全知識;對污水處理站設備和設施及時進行監測和更新,保障處於有效使用狀態;當發現污染物出現泄漏及設備出現故障後,先迅速通知總經理,到現場按自身任務迅速搶修設備及堵住污染物的泄漏。

3.5 污水處理操作員:

職責:定期對設備的保養、定時定量添加葯品、經常檢查污泥存放處是否有外泄,保證污水達到達標排放。發現事故問題要迅速向負責人匯報、及時採取處理。

3.6 後勤保障組:

負責人(劉武仕)

主要職責:負責事故得到及時搶救及設備正常運行,保護現場、協助環保部門做事故的調查工作。

4.應急響應

4.1公司行政部第一時間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進行環境應急監測,掌握第一手監測資料,並配合地方環境監測機構進行應急監測工作。

4.2發現事故的操作人員應立即做到污水不外排再報告公司負責人。報告要求(說明事故發生的原因或設備故障的起因);現場操作人員和負責人將事故通知總經理或其它負責人,迅速對設備的搶修及做好污染物不外泄,聽從指揮組統一安排部署;

4.3 所有應急人員接到通知後要立即到達現場。在應急搶救過程中,本著「救人先於救物」的原則下進行。參與搶救的人員要勇敢、機智、沉著,做到緊張有序,一切行動聽從指揮,有問題要及時上報指揮組。

4.4本公司已經定期的對污水處理操作員工組織過培訓。使污水處理操作員工熟悉環保知識,熟知自己的任務。在人員、電話等其它情況有變化時可以隨時組織起搶救搶修隊伍。

5.應急安全防護

5.1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環境事故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程序。

5.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5.2.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5.2.2、污染源的泄漏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5.2.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5.2.4、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2.5、採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危害,並使事件可能引起的影響趨於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6.應急終止後的行動

6.1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後,應組織相關部門認真總結、分析、吸取事故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6.2 組織各專業組對應急計劃和實施程序的有效性、應急裝備的可行性、應急人員的素質和反應速度等作出評價, 並提出對應急預案的修改意見。

6.3 參加應急行動的部門、環境應急隊伍應該及時維護、保養污水處理站設備,使之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7.宣傳

7.1 應加強環境保護科普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環境污染事件預防常識,增強職工的防範意識和相關心理准備,提高公眾的防範能力。

7.2加強環境事故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培訓和事故源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環境應急處置、檢驗、監測等專門人才。

7.3定期組織環境應急實戰演練,提高防範和處置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8. 求污水處理廠的脫水污泥應急預案

篇一:污泥處置防範措施和處置預案

污泥處置防範措施和處置預案

為有效防範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及時、合理處置可能發生的各類重大、特大污泥污染事故,保障人們群眾身心健康及正常生產、生活活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規定,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突發環境事件控制和處置必須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的原則,以規范和強化我廠環境保護系統應對突發污泥外漏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為目標,以預防突發環境事件為重點,逐步完善我廠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處置及善後工作機制,建立全廠環境保護系統防範有力、指揮有序、快速高效和統一協調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體系。

二、適用范圍

全廠范圍內發生的突發污泥外漏事件的控制和處置行為,均適用本預案的規定。

三、組織領導機構及職責

1、廠環保應急領導組組成及其職責

組長:廠長

副組長:生產副廠長

成員:調度室、化驗室、維修班、生產車間的負責人。

主要職責:

①宣傳學習國家突發污泥外漏事件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領導污泥外漏事故應急的指示精神;

②掌握有關突發事件應急情報信息和事態變化情況;

③負責部門間污泥外漏污染事件應急協調工作;

④負責有關突發污泥外漏事件應急工作措施落實情況、工作進展情況,信息聯絡等工作;

⑥應急處置的其他工作。

2、廠應急領導組下設應急處置小組主要職責:

應急處置小組:組長 各班班長

成員 生產部門全體職工

①調度人員、設備、物質等,指揮各應急小組迅速趕赴現場,展開工作; ②指揮應急處置小組進行現場處置、調查、取證工作;

③指揮應急監測小組開展應急監測,確定污染物種類、范圍、程度; ④協調有關部門,知道污染區域的警戒工作;

⑤根據現場調查、取證結果並參考專家意見,確定事件處置的技術措施; ⑥負責對外組織協調、分析事件原因、向應急領導組報告現場處置情況;
⑦應急領導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3、主要任務

①劃定隔離區域,制定處置措施,控制事件現場;

②進行現場調查,認定突發污泥外漏事件等級,按規定向當地政府環保局報告; ③查明事件原因,判明污染區域,提出處置措施,防止污染擴大;
④負責污染警報的設立和解除;

⑤負責對污染事故進行調查取證,立案查處,並參與對有關負責人的處理;
⑥參與指揮急救、疏散、恢復正常秩序、安定群眾情緒等方面的工作。

四、基本原則

1、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和加強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機制,切實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快速反應、及時控制;

2、按照「先控制後處理」的原則,迅速查明事件原因,果斷提出處置措施,防止污染擴大,盡量減小污染范圍;

3、以事實為依據,重視證據、重視技術手段,防止主觀臆斷;

4、制定安全防護措施,確保處置人員及周圍群眾的人身安全;

5、明確自身職責,妥善協調參與處置突發事件有關部門或人員的關系;

6、建立以生產部為主、部門聯動,快速反應的工作機制。

五、處置程序

1、迅速報告

發現污泥外漏事件報警後,必須第一時間向應急領導組辦公室報告。對重特大污泥外漏經認定後及時向當地政府環保局報告。同時,立即啟動應急指揮系統。

2、快速出擊

接到指令後,應急現場指揮組率各應急小組攜帶環境應急專用設備,在最短的時間內趕赴事發現場。

3、現場控制

應急處置小組達到現場後,應迅速控制現場、劃定緊急隔離區域、設置警告標志、制定處置措施,切斷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擴散。

4、現場調查

應急處置小組應迅速展開現場調查、取證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影響程度等。

5、現場報告

各應急小組將現場調查情況及時報告應急現場指揮組。

應急現場指揮組按6小時速報、24小時確報的要求,負責向應急領導組報告突發事件現場處置動態情況。

應急領導組根據事件影響范圍、程度,決定是否增調有關專家、人員、設備、物質前往現場增援。

6、污染處置

各應急小組根據現場調查和查閱有關資料,向應急現場指揮組提出污染處置方案。

對造成污泥外漏事故的,應急監測小組需測量流速、流量,估算污染物轉移、擴散速率。

迅速聯合當地環境監察人員對事故周圍環境(居民住宅區、農田保護區、水流域、地形)和人員反應作初步調查。

7、污染跟蹤

應急小組要對污染狀況進行跟蹤調查,根據監測數據和其他有關數據編制分析圖標,預測污染遷移強度、速度和影響范圍,及時調整對策。每24小時向應急現場指揮組報告一次污染事故處理動態和下一步對策(續報),直至突發事件消失。

8、污染警報解除

污染警報解除由應急現場指揮組根據監測數據報應急領導組同意後發布。

9、調查取證

全程詳細記錄污泥外漏事故過程、污染范圍、周圍環境狀況、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途徑、危害程度等內容,調查、分析事故原因。盡可能採用原始的第一

手材料,科學分析確定事故責任人。

10、結案歸檔

污染事故處理完畢後,及時歸納、整理,形成總結報告,按照一事一卷要求存檔備案,並上報有關部門。

污泥外運應急預案

1、污泥由簽訂合同的公司運輸填埋,當泥餅倉的污泥太多時,應立即通知運輸單位及時運走污泥,以防泥餅倉負荷過重。

2、當發現污泥重金屬含量超標時,應立即通知運輸單位運走污泥進行衛生填埋。

七、日常防範

各部門要組織開展對生產過程中可能造成突發環境事件的普查,建立重大危險資料庫。加強對污水處理各個環節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範工作,明確職責,嚴防各種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

安全環保部2010年6月

篇二:污泥廠應急預案匯總

目 錄

第1章 應急預案編制目的……………………………………………2

第2章 基本情況介紹…………………………………………………3

第3章 突發事件的種類………………………………………………5

第4章 應急組織體系…………………………………………………7

第5章 運行機制………………………………………………………9
應急管理工作流程圖…………………………………………………14

第1章 應急預案編制目的

1、為保護環境,減少污染,提供適當的服務,作為公用事業的服務機構,配合合肥市城市應急系統的工作,編制本案。

2、加強制度管理,建立預警體系,在目前污泥工業化處置未能實現的過渡階段,處置手段極為原始落後的條件下,盡可能減少污染事故的發生。

3、在突發事件發生時,有章可循,及時啟動應急措施,避免事態的擴大,盡可能降低危害程度。

第2章 基本情況介紹

一、 單位簡介

處置合肥市污水廠污泥的實體,同時是安徽沃特星水處理運營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二、污泥及處置方法簡介

1、污泥性狀及危害

污泥,是城市污水生化處理的伴生物,經過濃縮脫水處理的污泥呈膠粘狀的半固體,含水80%,其中富集了城市污水中的大部分污染物,含有重金屬和病原菌以及有機污染物等,如不妥善處置,棄置於環境中,將導致水體、土壤和大氣的二次污染。污水處理廠運行中不斷產生大量的污泥,如不能及時從系統中排出,造成處理效率下降,甚至造成系統崩潰。近年來,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污水處理率的逐年提高,污泥產生量急劇增加,污泥安全處置問題逐步凸現,並成為污水處理發展的制約因素。

2、污泥處置方式及合肥污泥處置現狀

污泥處置的方法很多,主要有衛生填埋、土地利用、污泥焚燒(燒

結)、干化和熱處理和堆肥等方式。

合肥市已建成運行王小郢、望塘一期、朱磚井、龔響塘污水處理廠,總處理能力為53.5萬噸/天,每天污泥產量350噸(含水80%),預計在十一五期間,望塘二期、蔡田鋪和十五里河等污水處理廠建成運行,污水處理規模達71萬噸/天,污泥的日產量將超過500噸。

目前,合肥市城市污水處理污泥的處置手段主要為棄置填埋、自然晾曬(減量)處理和直接林用等方式。這些方式原始粗獷,受季節、天氣,道路交通制約,效率低下,不能形成穩定的處置能力,也不能達到減量、穩定、無害化的環保要求,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影響環境安全。

我廠現有曬場有嚴店曬場,復興曬場,及其他數個合作曬場。採用日光自然晾曬污泥處理方法,將污泥通過自然干化進行減量處置,在提供給林場苗圃和園林綠化部門作為基質土使用或填埋處置。

部分濕污泥採用給補貼的政策直接送至郊區和三縣的林場苗圃用作土壤改良。

目前,我廠和上級主管部門正在積極進行有關工業化處置方式的調研,方案的徵集,爭取盡快立項建設,從根本上扭轉污泥處置的被動局面。

第3章 突發事件的種類

1、污泥流失

合肥城市污水廠脫水污泥的含水率一般在80%左右,在半干化(40%~50%含水)之前,幾乎可以和水互溶,成為稀泥漿,四處漫流,污染水體、農田等。造成污泥流失的主要原因是大暴雨或長時間的連陰雨,處置現場沒有防雨設施,污泥過量集中堆放。特別在每年春季,陰雨天多,污水廠處於出泥高峰,生產壓力大,而處置處於低谷,巨大反差逼迫下,不理智的使用場地,超量堆放,容易造成污泥流失,產生大面積污染,近幾年污泥發生的事件基本由此造成。而小范圍的污泥流失(包括含泥雨水)一般由於強降水沖刷引起。

2、污泥臭味擾民

污泥臭味問題是近兩年來時刻困擾處置工作的難點,主要由於管網系統的不斷完善,污水濃度的提高,導致污泥中有機組分的上升,易降解物質增加,污泥容易腐敗,產生臭味,污泥堆放時間一長,發生厭氧發酵(目前的處置方式無法對污泥供氧),特別是雨水淋泡的污泥,極易發酵產生惡臭。

3、群眾投訴

群眾投訴基本上由上述兩種問題引起,尤以臭味擾民為甚。如果不能適當增加投入,做好除臭及周邊環境工作,協調各方利益,就容易產生糾紛。

4、環保部門的督查

篇三:污水處理廠應急預案通用範文

污水處理廠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單位、社會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預防重大環保事故發生。對污水處理系統可能發生的異常情況,積極防範;在突發性污染事故發生後,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的避免和控制污染的擴大;確定潛在的事故、事件或緊急情況,確保經過處理的污水中的污染物濃度符合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的有關規定,並能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有效控制處理。根據本廠污水處理系統工藝特點,本著「預防第一,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制定本《污水處理系統應急預案》。

二、編織目的

本次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編制主要目的如下:

1、全面調查了解污水處理系統突發環境污染事故類型、危險源以及所造成的環境危害,評估確定該部門的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能力。

2、加強該部門對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管理能力,全面預防突發環境污染事故。

3、提高該部門對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應急能力,確保事故發生時能夠及時、有效處理事故源,控制事故擴大,減少事故損失。

4、降低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所造成的環境危害,通過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環境應急監測、事故信息的及時發布、受影響人員迅速轉移等措施,將事故所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

三、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及安全技術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四、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

事故應急救援的目標是通過有效的應急救援行動,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損失,基本任務有以下幾個方面: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它人員。在應急救援行動中,快速、有序、有效地實施現場
急救與安全轉送傷員是降低傷亡率、減少事故損失的關鍵。由於重大事故發生突然、擴散迅速、涉及范圍廣、危害大,應在日常生產管理中,教育職工學會採取各項措施,進行自身防護和自救,必要時要迅速撤離危險區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區域。在撤離過程中,應積極組織職工開展必要的自救和互救工作。

2、迅速控制事態,對發生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檢測、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害性質及危害程度。及時控制住造成事故的危害源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任務。只有及時地控制住危險

源、防止事故的繼續擴展,才能有效進行救援。發生事故時,應迅速組織義務消防隊,設備搶險隊,與救援人員一起迅速控制事故繼續擴展。

3、消除危害後果,做好現場恢復。針對不同的事故發生,以及對人體、土壤、空氣等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及時採取封閉、隔離、洗消、檢測等措施,防止對人體的繼續危害和環境的污染,及時清理廢墟和恢復基本設施,將事故現場恢復至相對穩定的基本狀態。

4、查清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事故發生後應及時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評估事故的危害范圍和危害程度,查明人員傷亡情況,做好事故調查。

五、實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責任制

1、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成員:

2、指揮部工作職責

負責制(修)定《污水處理廠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並組織訓練和演練;檢查、督促做好污水廠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准備工作;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指令;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寶洲總部、主管行政部門和事故現場周邊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

發出救援指令;組織事故調查,對應急救援工作進行總結。

3、指揮部人員分工

a.總 指 揮:組織指揮突發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b.副總指揮:按照分工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工作;

c.成員:協助總指揮負責事故救援過程中的總協調工作;按污水廠內部預案規定負責突發事故的一般處置和應急救援有關工作。

1、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 長:污水處理廠廠長

副組長:

成 員:有關主要科室領導。

2、應急救援職能組:

⑴聯絡組:辦公室主任任組長,辦公室辦事人員。

⑵搶險組:生產安全副廠長任組長,生產科人員。

⑶救護組:生產安全副處長任組長,行管辦公人員。⑷疏散組:技術科科長任組長,科內人員。

⑸保衛組:保衛科科長任組長,保衛人員。

⑹調查組:工會主席任組長,組織有關科室負責人。

⑺義務消防隊:生產副廠長任組長,現場工作人員和義務消防隊員。

3、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污水處理廠區發生事故時,負責指揮廠區內搶救工作,向各職能組下達搶救指令任務,協調各組之間的搶救工作,隨時掌握各組最新動態,並做出最新決策,第一時間向119、120、110、市建委、市安全監督管理局、市消防部門有關部門報告和求援。日常生產時,小組成員輪流值班,值班者必須在廠內,手機24小時開通,發生緊急事故時,在應急求援領導小組組長未到現場前,值班帶班者即為臨時代理組長,全權負責落實搶險工作。

4、各職能組職責:

⑴聯絡組:及時了解掌握事故情況,負責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通知污水廠主要領導,根據情況酌情及時通知行政主管部門:水務公司技術科、分管副總、市環保局、電業部門、安全監管部門、勞動部門、當事人的家屬等。

⑵搶險組:其任務是根據領導小組指令,及時負責撲救、搶險,並布置現場人員到醫院陪護,當事態無法控制時,立即通知聯絡組撥打主管部門電話求援。

⑶救護組:其任務為負責受傷人員的救治和陪受傷人員到醫院急救。

⑷疏散組:其任務為在發生事故時,負責人員的疏散、逃生。⑸保衛組:負責損失控制、物資搶救,對事故現場劃定警戒區,阻止與搶救、搶險無關人(原文來自:www.cDfdS.com
池 鍀范 文網:污泥應急預案)員進入現場,保護現場不遭破壞。⑹調查組: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結果及經濟損失等,

篇四:危險固廢含鉻污泥處理應急預案

危險固廢含鉻污泥處理應急預案

一、目的

確保從生產源頭到危險固體廢物處理末端緊急情況的應對措施。

二、范圍

適應於全體員工、運輸方、處理方及外來人員。

三、參考文件

3.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3.2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

3.3三廢治理作業指導書

3.4廢鉻液回收作業指導書

3.5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管理程序

3.6環境信息交流程序

四、職責

4.1公司所有員工:發現意外的第一線人員應及時向本部門負責人反映情況或直接反映給污水處理站,由污水處理站協調相關部門採取應急措施。

4.2污水處理站:對於意外情況都要向主管環保的生產總監匯報。並且協助生產總監處理相關事宜,並且委託有資質處置單位處理。

4.3生產總監:對於意外情況時主管環保的生產總監及時匯報總經理,並且實施預案決定權。

4.4總經理:任何突發意外情況做決定權。

五、應急小組

成立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小組,應急小組設立一個組長,一個副組長和8位組員。 組長:孫軍

副組長:杜昌路

組員:庄新惠、姜科、張小寧、張觀潮、王如彬、於永泉、胡昌松、仝澤響

六、緊急情況應急措施:

6.1廠內危險固體廢物含鉻污泥未按規定地點貯存。

6.1.1這些意外由於代表潛在的污染事故,任何危險固定廢物亂堆亂放,有可能滲入地下,污染地下水,發現意外第一線人員應及時報告污水處理站。

6.1.2對亂堆亂放的污水處理站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及時清理,打掃干凈,運到含鉻污泥貯存處。

6.1.3事後由污水處理站寫調查報告,上報生產總監或總經理,提出糾正預防措施。

6.2危險固體廢棄物在廠外未按規定運輸、處置。

6.2.1委託處置單位對這些意外由於代表潛在污染事故,任何固體廢物亂堆亂放,有可能滲入地下水,污染地下水,須報告污水處理站。

6.2.2對亂堆亂放的,污水處理站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及時清理,打掃干凈,運到含鉻污泥貯存處。

6.2.3事後污水處理站寫出調查報告,上報公司生產總監或總經理,並且提出糾正措施。

6.2.4分析可能造成污染的程度,由公司總經理決定,是否由主管環保的污水處理站上報上級環保部門。

6.2.5對已經造成的污染事故,由污水處理站對舉報反映情況進行了解登記,並上報生產總監,對正在發生的污染首先要安排相關部門的清理回收工作,再查明原因進行整改。

6.2.6污水處理站調查事故的情況,調查完成3天內完成報告,包括污染情況描述與本公司的關聯、處理建議等,調查報告上報主管生產總監審查後上報總經理。

6.2.7發生重大污染由主管環保的污水處理站及時上報上級環保部門。

6.2.8在上級環保部門級公司總經理指導下,對事故原因進行整改。

6.2.9對事故因素能消除的應該消除,由污水處理站協調委託有資質危險固體廢物處理單位聯合處理。

6.2.10對污染事故需要作出賠償的,由污水處理站同相關方協商處理,處理協議生產總監審查後上報總經理。

篇五:含鉻污泥危險廢物應急預案

2010危險廢物事故應急預案

單位:昆明市嵩明大營皮革製品廠 (蓋章)

日期:

危險廢物事故應急預案

一、 編制目的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環境應急的各項措施要求,確保危險廢物在大環境污染事件(事故)突發時,能夠快速響應,有序行動,高效處置,降低危害,保護環境的目的,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制定本廠危險廢物應急預案。

二、編制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

(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四)《國家環保總局環境應急手冊》

三、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於本廠全體員工、運輸方、處理方和外來人員。

四、應急組織機構

1、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馬順有

副組長:張昌偉

小組成員:馬順有 張昌偉 馬炳帥馬炳奎 張昌永

2、救援機構

(1)內部救援機構:安全培訓過的所有員工

(2)外部救援機構:當地環保局、消防隊、醫院、當地政府部門及危險廢物處置中心等。

五、應急響應程序

1、應急准備

應急響應啟動後,參與應急的所有人員應立即進入待命狀態,做好危管應急處置准備,隨時准備投入應急處置工作。應急處置准備的程序和內容包括:

(1)受領任務,了解有關情況。

(2)分析判斷情況,定下初步行動計劃。

(3)進行個人安全防護。

2、應急處理與處置

(1)判定污染源的種類與性質。

(2)對污染源進行定性的鑒別簽定,准確判定污染源的種類、性質、規模。

(3)向當地環保局環境應急辦公室或現場指揮組報告鑒別簽定結果,並提出處置建議。

3、判定污染區的危害范圍

根據污染源的種類和性以及應急監測分隊通報的監測數據,對污染或危害范圍作出概略判定,及時提出人員撤離及防護建議。

4、消除污染

根據危險廢物事故產生源的類型作出相應的對策最快時間內消除

污染,對本廠的鹼可以用酸中和或沙子覆蓋減少污染面積的擴大,對含鉻污泥和含鉻邊角料在人員帶上防護罩後可以用相應的根據進行圍堵和清除,收集後放於相應的場所

5、處置危險廢物

對事故發生後收集的鹼液、含鉻污泥和含鉻廢渣不能隨便堆放,應放於專門的場所,設置危險廢物標識牌,聯系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對事故發生的場所進行處置,並安全轉運走相應的危險廢物。

六、應急終止程序

應急處置終止是指應急處置現場需要完成的總任務及各專業組織的任務均已完成,應急處置階段結束,是一次應急處置的最後階段。 1
應急終止的條件

(1)事故現場得到控制,事故條件已經消除;

(2)有毒有害物質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3) 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而無繼發可能;

(4)事故現場的各種應急處置專業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採取並繼續採取一切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危害,並使事故可能引起的長期後果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2 應急終止的步驟

(1)由應急總指揮確認和決策終止時機,當地環保局應急辦公室宣布;

(2)對有毒有害物質泄漏的應急終止,可由事故責任單位提出,

經現場應急總指揮批准,並經當地環保局應急辦公室宣布;

(3)當地環保局應急辦公室公室向所屬應急單位下達應急終止命令;

(4)應急狀態終止後,當地環保局應急辦公室可根據國家、省環保局或上級有關指示和實際情況,繼續進行環境監測和評價工作,直到自然過程或其它補救措施無需繼續進行為止。

七、應急終止後的行動

(1)指導有關部門及事故單位查出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復出現。

(2)根據實踐經驗,修訂現有應急預案,並報市環保局應急辦公室審批。

八、有關保障

1 應急儀器設備

應急器材保障,包括應急鑒別儀器設備、防護器材、指揮通信器材、消除去污器材等應急處置所需的儀器設備器材。對於儀器設備等可多次使用的設備器材,應採取平戰結合的方式,隨用隨保養,確保儀器設備保持良好的技術性能;各種一次性消耗物資器材,應採取定量儲存、定期更換的方式,確保消耗物資器材的數量和質量。各應急車輛必須隨時保證行車用油。

2 培訓

應急小組應急人員的培訓,以參加環保局相關技術培訓為主,也可聘請專家授課,適時組織全市環保局應急分隊應急人員的培訓。培

9. 廢水異常應急狀況的風險等級有哪些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萬人以上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Ⅰ、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並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後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大范圍輻射污染後果的;
7.造成重大跨國境影響的境內突發環境事件。
二、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Ⅰ、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較大范圍輻射污染後果的;
7.造成跨省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三、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受到破壞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 Ⅲ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小范圍輻射污染後果的;
7.造成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四、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性群體影響的;
5. Ⅳ、Ⅴ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的照射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廠區內或設施內局部輻射污染後果的;鈾礦冶、伴生礦超標排放,造成環境輻射污染後果的;
6.對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尚未達到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級別的。
上述分級標准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閱讀全文

與污水處理廠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風險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紹興市反滲透殺菌劑價格 瀏覽:307
汽車空氣濾芯什麼牌子 瀏覽:939
過濾槽中的玻璃杯是干什麼用的 瀏覽:593
清潔杯子水垢 瀏覽:612
可提升旋流除污器哪家好 瀏覽:426
凈邦仕凈水器怎麼安裝 瀏覽:439
過濾飲水機用什麼牌子的好 瀏覽:174
為什麼要用蒸餾水做空白滴定 瀏覽:48
污水治理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瀏覽:152
提升泵的保養記錄 瀏覽:127
丙烯酸樹脂燃燒熱 瀏覽:500
一喝純凈水牙就流血是怎麼回事 瀏覽:126
環氧樹脂補水管 瀏覽:105
現採用離子交換法 瀏覽:462
海水中蒸餾水與固化物含量 瀏覽:827
污水站維修保證書 瀏覽:72
小米凈空氣凈化器怎麼清洗 瀏覽:590
ro膜可以祛除離子么 瀏覽:647
80缸用什麼過濾最好 瀏覽:191
常壓蒸餾甲苯蒸不出來 瀏覽: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