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寧波市餘姚江水污染防治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防治餘姚江(俗稱姚江)水污染,保障人體健康,合理開發和利用水資源,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餘姚江,是指寧波市行政區域內的餘姚江幹流(至姚江大閘)及其支流東江、東橫河(餘姚城區至慈溪市洋塘閘)、慈江(餘姚市丈亭至江北區觀庄橋)。
凡向餘姚江排放污染物以及從事可能影響水體環境質量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對轄區內餘姚江水環境質量負責。
市環境保護局對餘姚江水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有關縣(市、區)環境保護部門負責轄區內餘姚江水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各級航政、漁政、水利、衛生、工業、農業、鄉鎮企業、城建規劃、市政公用、工商行政等管理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責,協同環境保護部門對餘姚江水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第四條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責任保護餘姚江水環境,有權對污染餘姚江水體的行為進行監督和檢舉。第五條市和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對保護和改善餘姚江水環境以及實施本條例有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保護和防治第六條市和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開發利用與保護並重的原則,制訂餘姚江開發利用及綜合整治規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並組織實施。第七條餘姚江水質執行國家《地面水環境質量標准》(GB3838-88)Ⅲ類標准,其中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執行Ⅱ類標准。
市環境保護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根據餘姚江不同區段的水功能,劃定保護區,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由環境保護部門設立保護標志。第八條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餘姚江水污染防治的實際情況,制定嚴於國家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經省環境保護局審核,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第九條禁止新建、擴建向餘姚江排放含有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88)中第一類污染物(汞、烷基汞、鎘、鉻、六價鉻、砷、鉛、鎳、苯並芘)的建設項目,以及化學制漿、製革、氰化物生產等嚴重污染水體的建設項目。第十條嚴格控制新建、擴建向餘姚江排污的造紙、漂染、粘膠纖維、生物發酵、麻類加工、合成化工、有色金屬冶煉等建設項目。第十一條對向餘姚江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實行總量、濃度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
企業、事業單位向餘姚江排放污染物,必須取得排污許可證,污染物種類、濃度和總量不得超過排污許可證規定的排放標准和總量控制指標。
現有排污單位應積極採用清潔生產工藝和先進的污染防治技術,做到達標排放。排污單位排放污染物超過排放標准或總量控制指標的,由環境保護部門責令限期治理。排污單位在限期治理期間,必須採取限產減污措施,並制定治理計劃,定期向環境保護部門報告治理進度。第十二條排污單位的水污染防治設施必須正常運行,不得擅自關、停、閑置或拆除。確因故障、檢修等原則無法運行的,應當採取停產或減產等減污措施,並及時報告所在地環境保護部門。第十三條嚴格控制未經處理的城鎮污水直接排入餘姚江。
餘姚江沿岸的城鎮人民政府應當編制城鎮污水處理系統的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城鎮土地成片開發,應當同步建設排污管網;開發區、工業小區應當同步建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第十四條禁止在餘姚江水體實施下列行為:
(一)排放或傾倒油類、酸液、鹼液和有毒廢液;
(二)排放或傾倒工業廢渣、放射性廢棄物、生活垃圾、糞便和其他廢棄物;
(三)清洗裝貯過油類或有毒污染物的船隻、車輛和容器等。第十五條在餘姚江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禁止新建、擴建與供水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
(二)禁止從事網箱養殖、種植和放養禽畜;
(三)禁止設置排污口,已設置的排污口必須拆除;
(四)禁止從事游泳、遊艇等水上運動;
(五)禁止運載油類、糞便、垃圾、有毒物質的船舶進入。第十六條在餘姚江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建設碼頭;
(二)不得從事網箱養殖、種植和放養禽畜;
(三)不得新建、擴建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
(四)不得新設排污口,已設置的排污口必須按要求削減排污量。
Ⅱ 80分 找關於餘姚的資料
餘姚的地圖http://www.9tour.cn/Wiki%5FMap/City31/41715/2/
餘姚位於浙江省東部,長江三角洲南岸(東經120°52'至121°25',北緯20°40'至30°23'),屬上海經濟區,東距國際港城市40公里,西距杭州市120公里,北頻杭州灣,南接四明山。全市轄22個鎮(鄉),區域總面積1527平方公里,人口85萬。
餘姚屬亞熱帶季風氣候,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常年主導風向為東南風,冬季為西北風,年平均氣溫16.2℃,年日照時數2100小時,年平均降水量1300毫米,無霜期達240天。
餘姚秦時置縣,歷史悠久、文化燦爛,史稱 『文獻名邦』 、 『東南最名邑』 ,是浙江省歷史文化名城。東漢高士嚴子陵,晉代天文學家虞喜,唐代政治家、書法家虞世南 ,明代哲學家、教育家王陽明, 明末清初中日文化交流使者朱舜水,思想家、文學家黃宗羲等, 都誕生在這塊充滿 靈氣的土地上, 因
而餘姚擁有 『姚江人物甲天下』 的美譽。距今7000年的「河姆渡文化遺址」的發現,使餘姚成為中華民族的發祥地之一。
1984年餘姚被批為中國首批沿海對外開放地區,1985年撤縣設市,1995年被批准為二類城市
改革開放以來,餘姚的經濟建設和社會各項事業都得到了迅速發展,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綜合實力顯著增強,人民生活不斷改善。農業基礎地位進一步得到鞏固,農村經濟全面發展,以蔬菜、茶葉、畜禽、水產、竹筍、果品等為主的農業產業化初具規模。作為國民經濟主體的工業持續快速增長,基本形成了一個以塑料製品、模具製作、紡織、服裝、機械、電子、家用電器、儀表、化工、冶煉、食品、玩具、工藝美術等行業
門類比較齊全,產業比較協調的工業體系。打火機、按鍵、水暖產品等區域經濟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第三產業穩步增長,商貿業、信息業、旅遊業蓬勃發展,越來越顯示其強大的生命力。城鄉市場繁榮活躍,消費品供應豐富,居民生活質量明顯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