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對污水處理勞務免徵增值稅如何計算
你公司是污水處理公司,是嗎?
減免增值稅,是針對收入而言的(跟勞務支出不版相關)。凡是權符合條件的收入,都屬於增值稅減免之列。
如果有其他的應稅產品收入和應稅勞務收入,要分別核算。沒有分別核算的不享有減免稅政策。
② 污水處理行業增值稅怎麼收收多少
污水、垃圾及污來泥處理勞自務在繳稅後返還70%,即需要繳納30%的增值稅;再生水產品繳稅後返還50%,即需要繳納50%的增值稅。
(一)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
(二)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徵收率徵收增值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了下列7個項目免徵增值稅: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2.避孕葯品和用具;
3.古舊圖書;
4.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5.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6.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7.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除前款規定外,增值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
③ 問一下您,污水處理廠的增值稅,如果符合國家標準是免徵增值稅的吧那減征的70%的增值稅又是什麼
污水處理企業同其他經營企業一樣,只有符合稅法所規定的免徵條款才能享受。
④ 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收取的污水處理費按6%計算繳納增值稅,適用進項稅額加計抵減優惠政策嗎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七條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政策)。
(一)本公告所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以下稱四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佔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四項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二手車經銷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第二條第(一)條規定,納稅人受託對垃圾、污泥、污水、廢氣等廢棄物進行專業化處理,採取填埋、焚燒等方式進行專業化處理後未產生貨物的,受託方屬於提供《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文件印發)「現代服務」中的「專業技術服務」,其收取的處理費用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
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收取的污水處理費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第二條第(一)條規定按「專業技術服務」按6%計算繳納增值稅,取得的污水處理費的銷售額佔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可以適用進項稅額加計抵減優惠政策。
⑤ 污水處理行業的小規模納稅企業享受退稅嗎
污水處理行業的企業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政策規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的通知》(財稅〔2015〕78號)規定: 「一、納稅人銷售自產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提供資源綜合利用勞務(以下稱銷售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可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具體綜合利用的資源名稱、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名稱、技術標准和相關條件、退稅比例等按照本通知所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的相關規定執行。
……
七、本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執行。」
其中《目錄》中規定污水處理是指污水經加工處理後符合《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規定的技術要求,或達到相應的國家或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的直接排放限值的勞務,屬於資源綜合利用勞務。
享受政策須同時滿足條件:
1.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2.銷售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不屬於國家發展改革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的禁止類、限制類項目。
3.銷售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不屬於環境保護部《環境保護綜合名錄》中的「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或者重污染工藝。
4.綜合利用的資源,屬於環境保護部《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列明的危險廢物的,應當取得省級及以上環境保護部門頒發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且許可經營范圍包括該危險廢物的利用。
5.納稅信用等級不屬於稅務機關評定的C級或D級。
⑥ 污水處理行業增值稅怎麼收收多少
污水處理費是沒有增值稅的
污水處理費是按照「污染者付費」原則,由排專水單位和個人繳納並專項用屬於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的資金。
污水處理費屬於政府非稅收入,全額上繳地方國庫,納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實行專款專用。
鼓勵各地區採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共同參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合理分擔風險,實現權益融合,加強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質量和運營效率。
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應當接受財政、價格、審計部門和上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⑦ 污水處理費的增值稅適用稅率是多少
污水處理費是沒有增值稅的。根據《關於污水處理費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規定,為了切實版加權強和改進城市供水、節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加快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步伐;
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城市供水節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國發〔2000〕36號)的規定,對各級政府及主管部門委託自來水廠(公司)隨水費收取的污水處理費,免徵增值稅。
(7)增值稅污水處理稅收優惠政策擴展閱讀:
《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 污水處理費專項用於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以及污水處理費的代征手續費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條 繳入國庫的污水處理費與地方財政補貼資金統籌使用,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向提供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的單位支付服務費。服務費應當覆蓋合理服務成本並使服務單位合理收益。
⑧ 污泥干化項目投資是否可減免增值稅
污泥干化項目投資可減免增值稅
擴展閱讀:
一、污泥處置及綜合利用涉及的增值稅政策
1、污泥處理處置勞務免徵增值稅。污泥處理處置是指對污水處理後產生的污泥進行穩定化、減量化和無害化處理處置的業務。財稅[2008]156號文《關於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只規定對污水處理業務免徵增值稅,而未涉及污水處理後產生的污泥處理處置業務的增值稅政策。隨著國家對污泥污染防治的重視,建城[2009]23號文要求,城鎮污水處理廠新建、改建和擴建時,污泥處理處置設施應與污水處理設施同時規劃、同時建設、同時投入運行;目前污泥處理設施尚未滿足處置要求的,應加快整改、建設,確保污泥安全處置。為此,財稅[2011]115號文《關於調整完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政策的通知》也明確,污泥處理處置勞務免徵增值稅。
2、符合條件的污泥綜合利用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100%的政策。傳統的污泥處置方式主要有填埋、堆肥、直接焚燒等,不僅佔用大量土地,而且極易造成二次污染。為實現污泥減量化、無害化的安全處置,目前很多污水處理廠引進了污泥干化技術,通過一定的工藝,將污水廠含水量較高的的濕污泥干化成符合一定標準的干化污泥。有些地方將污泥干化工程就建在當地水泥廠內,將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收集後送入廠內干化車間,利用水泥窯的余熱,採用熱干化工藝,對污泥進行干化處理,干化產品直接投入水泥窯,做為摻和料與水泥廠工藝用料一同進入水泥窯系統進行最終處置,製成磚等建築材料。此外,干化污泥還被廣泛用於土地改良、園林綠化、燃料等。為支持這種避免二次污染,實現資源循環利用的污泥處理處置方式,財稅[2011]115號文規定,納稅人銷售以污水處理後產生的污泥為原料生產的干化污泥、燃料,且生產原料中污泥比重不低於90%的,可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100%的政策。
應注意的是,根據財稅[2011]70號文《關於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企業從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應計入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只有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才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企業能夠提供規定資金專項用途的資金撥付文件;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對該資金有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或具體管理要求;企業對該資金以及以該資金發生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而這種資源綜合利用收到的增值稅退稅並不符合上述三個條件,因此不能作為不征稅收入。
二、污泥綜合利用涉及的所得稅政策
1、污泥綜合利用不享受資源綜合利用所得稅優惠政策。為推動資源綜合利用工作,促進節能減排,國家對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出台了若干稅收優惠政策,但不同稅種,其適用的優惠政策也是有區別的。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企業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資源作為主要原材料,生產國家非限制和禁止並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的產品取得的收入,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但在財稅[2008]117號文《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中,污泥及以其為原料生產的干化污泥、燃料,並不在該目錄所列綜合利用的資源及生產的產品范圍內。因此,盡管以污水處理後產生的污泥為原料生產的干化污泥、燃料可享受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優惠政策,但並不能享受資源綜合利用所得稅優惠政策。
2、污泥處置項目可享受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定期減免稅優惠。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在財稅[2009]116號文《關於公布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試行)的通知》中的「公共污水處理」類別下,包括了專門從事城鎮污水和工業污水的收集、貯存、運輸、處置以及污泥處置(含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准入條件的水泥窯協同處置)。因此,企業符合條件的污泥干化項目所得可享受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這里應注意,財稅[2008]46號文《關於執行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有關問題的通知》曾強調,只有2008年1月1日後經批準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才能享受定期減免稅優惠政策。為正確引導企業投資建設公共基礎設施,財稅[2012]10號文《關於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和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問題的通知》明確,對於企業於2007年12月31日前已經批準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只要其從事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符合相關目錄規定,就可在該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按新稅法規定計算的企業所得稅「三免三減半」優惠期間內,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其剩餘年限的減免企業所得稅優惠。
3、購置用於污泥干化工程的設備投資額可享受抵免應納所得稅的優惠政策。根據稅法,企業購置並實際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等專用設備的,其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在財稅[2008]115號文《關於公布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和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的通知》附件2「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中,包括用於污泥處置的「污泥濃縮脫水一體機」、「污泥干化機」等,因此企業購置這些設備,其投資額的10%可享受抵免當期應納稅額的優惠政策。根據國稅函[2010]256號文《關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這里購買設備的投資額,如果企業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當增值稅進項稅額允許抵扣時,則不包括增值稅進項稅額;當增值稅進項稅額不允許抵扣時,則為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價稅合計金額;如果企業購買設備取得普通發票的,則為普通發票上註明的金額。
⑨ 污水處理業務增值稅如何處理
污水處復理業務為增值稅應稅項目,但根制據財稅[2008]156號規定,符合標準的污水處理勞務免徵增值稅,相應的,用於免徵增值稅項目發生的進項稅額也不得抵扣。
污水處理費是按照補償排污管網和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維護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原則核定。污水處理費的所征稅種是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項目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污水處理費收費者和繳費者是合同關系,或委託關系。
一般情況下,污水處理費包含在水費裡面。水費包括基本水費、城市附加費、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南水北調基金、水廠建設費、省專項費。 (根據省市收費不同,構成不同)
根據《關於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56號)第二條規定,對污水處理勞務免徵增值稅。污水處理是指將污水加工處理後符合GB18918—2002有關規定的水質標準的業務。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2008年第538號)
第十條規定,用於免徵增值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發生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