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國家廢氣,廢物,廢水的最新排放標准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GB 8978-1996
批准日期1996-10-04 實施日期1998-01-0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GB 8978-1996
代替 GB 8978-88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Integrated wastewater discharge standard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控制水污染,保護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質的良好狀態,保障人體健康,維護生態平衡,促進國民經濟和城鄉建設的發展,特製定本標准。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1.1 主題內容
本標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規定了69種水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及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
1.2 適用范圍
本標准適用於現有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驗收及其投產後的排放管理。
按照國家綜合排放標准與國家行業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的原則,造紙工業執行《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44-92)》,船舶執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52-83)》,船舶工業執行《船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4286-84)》,海洋石油開發工業執行《海洋石油開發工業含油污水排放標准(GB4914-85)》,紡織染整工業執行《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4287-92)》,肉類加工工業執行《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7-92)》,合成氨工業執行《合成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8-92)》,鋼鐵工業執行《鋼鐵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6-92)》,航天推進劑使用執行《航天推進劑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374-93)》,兵器工業執行《兵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470.1~14470.3-93和GB4274~4279-84)》,磷肥工業執行《磷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5580-95)》,燒鹼、聚氯乙烯工業執行《燒鹼、聚氯乙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5581-95)》,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執行本標准。
1.3 本標准頒布後,新增加國家行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行業,按其適用范圍執行相應的國家水污染物行業標准,不再執行本標准。
2 引用標准
下列標准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准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
GB3097-82 海水水質標准
GB3838-88 地面水環境質量標准
GB8703-88 地面水環境質量標准
GB8703-88 輻射防護規定
3 定義
3.1 污水:指在生產與生活活動中排放的水的總稱。
3.2 排水量:指在生產過程中直接用於工藝生產的水的排放量。不包括間接冷卻水、廠區鍋爐、電站排水。
3.3 一切排污單位:指本標准適用范圍所包括的一切排污單位。
3.4 其他排污單位:指在某一控制項目中,除所列行業外的一切排污單位。
4 技術內容
4.1 標准分級
4.1.1 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
4.1.2 排入GB 3838中Ⅳ、Ⅴ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4.1.3 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4.1.4 排入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必須根據排水系統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別執行4.1.1和4.1.2的規定。
4.1.5 GB3838中Ⅰ、Ⅱ類水域和Ⅲ類水域中劃定的保護區,GB3097中一類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現有排污口應按水體功能要求,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以保證受納水體水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質標准。
4.2 標准值
4.2.1 本標准將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質及控制方式分為二類。
4.2.1.1 第一類污染物,不分行業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納水體的功能類別,一律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准要求(采礦行業的尾礦壩出水口不得視為車間排放口)。
4.2.1.2 第二類污染物,在排污單位排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准要求。
4.2.2 本標准按年限規定了第一類污染物和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及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分別為:
4.2.2.1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須同時執行表1、表2、表3的規定。
4.2.2.2 1998年1月1日起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須同時執行表1、表4、表5的規定。
4.2.2.3 建設(包括改、擴建)單位的建設時間,以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批准日期為准劃分。
4.3 其他規定
4.3.1 同一排放口排放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類別的污水,且每種污水的排放標准又不同時,其混合污水的排放標准按附錄A計算。
4.3.2 工業污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許排放負荷量按附錄B計算。
4.3.3 污染物最高允許年排放總量按附錄C計算。4.3.4 對於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污水,除執行本標准外,還須符合GB8703-88《輻射防護規定》。
表1 第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單位:mg/l
序號 污染物 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1 總汞 0.05
2 烷基汞 不得檢出
3 總鎘 0.1
4 總鉻 1.5
5 六價鉻 0.5
6 總砷 0.5
7 總鉛 1.0
8 總鎳 1.0
9 苯並(a)芘 0.00003
10 總鈹 0.005
11 總銀 0.5
12 總α放射性 1Bq/L
13 總β放射性 10Bq/L
表2 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的單位)
單位:mg/L
序號 污染物 適用范圍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1 pH 一切排污單位 6~9 6~9 6~9
2 色度
(稀釋倍數) 染料工業 50 180 -
其他排污單位 50 80 -
3 懸浮物
(SS) 采礦、選礦、選煤工業 100 300 -
脈金選礦 100 500 -
邊遠地區砂金選礦 100 800 -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
其他排污單位 70 200 40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甘蔗製糖、薴麻脫膠、濕法纖維板工業 30 100 600
甜菜製糖、酒精、味精、皮革、化纖漿粕工業 30 150 600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
其他排污單位 30 60 300
5 化學需氧量
(COD) 甜菜製糖、焦化、合成脂肪酸、濕法纖維板、染料、洗毛、有機磷農葯工業 100 200 1000
味精、酒精、醫葯原料葯、生物制葯、薴麻脫膠、皮革、化纖漿粕工業 100 300 1000
石油化工工業(包括石油煉制) 100 150 500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60 120 -
其他排污單位 100 150 500
6 石油類 一切排污單位 10 10 30
7 動植物油 一切排污單位 20 20 100
8 揮發酚 一切排污單位 0.5 0.5 2.0
9 總氰化合物 電影洗片(鐵氰化合物) 0.5 5.0 5.0
其他排污單位 0.5 0.5 1.0
10 硫化物 一切排污單位 1.0 1.0 2.0
11 氨氮 醫葯原料葯、染料、石油化工工業 15 50 -
其他排污單位 15 25 -
12 氟化物 黃磷工業 10 20 20
低氟地區(水體含氟量<0.5mg/L) 10 20 30
其它排污單位 10 10 20
13 磷酸鹽(以P計)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
14 甲醛 一切排污單位 1.0 2.0 5.0
15 苯胺類 一切排污單位 1.0 2.0 5.0
16 硝基苯類 一切排污單位 2.0 3.0 5.0
17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合成洗滌劑工業 5.0 15 20
其他排污單位 5.0 10 20
18 總銅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2.0
19 總鋅 一切排污單位 2.0 5.0 5.0
20 總錳 合成脂肪酸工業 2.0 5.0 5.0
其他排污單位 2.0 2.0 5.0
21 彩色顯影劑 電影洗片 2.0 3.0 5.0
22 顯影劑及氧化物總量 電影洗片 3.0 6.0 6.0
23 元素磷 一切排污單位 0.1 0.3 0.3
24 有機磷農葯(以P計)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0.5 0.5
25 糞大腸菌群數 醫院*、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污水 500個/L 1000個/L 5000個/L
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100個/L 500個/L 1000個/L
26 總余氯
(採用氯化消毒的醫院污水) 醫院*、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污水 <0.5** >3(接觸時間 ≥1h) >2(接觸時間≥1h)
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0.5** >6.5(接觸時間≥1.5h >5(接觸時間≥1.5h)
註: * 指50個床位以上的醫院。
** 加氯消毒後須進行脫氯處理,達到本標准
表3 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的單位)
序號 行業類別 最高允許排水量或
最低允許水重復利用率
1 礦 山 工 業 有色金屬系統選礦 水重復利用率75%
其他礦山工業采礦、選礦、選煤等 水重復利用率90%(選煤)
脈
金
選
礦 重選 16.0m3/t(礦石)
浮選 9.0m3/t(礦石)
氰化 8.0m3/t(礦石)
碳漿 8.0m3/t(礦石)
2 焦化企業(煤氣廠) 1.2m3/t(焦炭)
3 有色金屬冶煉及金屬加工 水重復利用率80%
4石油煉制工業(不包括直排水煉油廠)
加工深度分類:
A. 燃料型煉油;
B. 燃料+潤滑油型煉油廠;
C. 燃料+潤滑油型+煉油化工型煉油廠; (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頁岸油和石油添加劑生產基地的煉油廠), A >500萬t,1.0m3/t(原油)
250~500萬t,1.2m3/t(原油)
<250萬t,1.5m3/t(原油)
B >500萬t,1.5m3/t(原油)
250~500萬t,2.0m3/t(原油)
<250萬t,2.0m3/t(原油),
C >500萬t,2.0m3/t(原油)
250~500萬t,2.5m3/t(原油)
<250萬t,2.5m3/t(原油)
5 合成洗滌劑工業 氯化法生產烷基苯 200.0m3/t(烷基苯)
裂解法生產烷基苯 70.0m3/t(烷基苯)
烷基苯生產合成洗滌劑 10.0m3/t(產品)
6 合成脂肪酸工業 200.0m3/t(產品)
7 濕法生產纖維板工業 30.0m3/t(板)
8 製糖工業 某蔗製糖 10.0m3/t(甘蔗)
甜菜製糖 4.0m3/t(甜菜)
9 皮革工業 豬鹽濕皮 60.0m3/t(原皮)
牛干皮 100.0m3/t(原皮)
羊干皮 150.0m3/t(原皮)
10發
酵
釀
造
工
業 酒精工業 以玉米為原料 150.0m3/t(酒精)
以薯類為原料 100m3/t(酒精)
以糖蜜為原料 80.0m3/t(酒)
味精工業 600.0m3/t(味精)
啤酒工業(排水量不包括麥芽水部分) 16.0m3/t(啤酒)
11 鉻鹽工業 5.0m3/t(產品)
12 硫酸工業(水洗法) 15.0m3/t(硫酸)
13 薴麻脫膠工業 500m3/t(原麻)或750m3/t(精幹麻)
14 化纖漿粕 本色: 150m3/t(漿)漂白: 240m3/t(漿)
15 粘膠纖維工業(單純纖維) 短纖維
(棉型中長纖維、毛型中長纖維) 300m3/t(纖維)
長纖維 800m3/t(纖維)
16 鐵路貨車洗刷 5.0m3/輛
17 電影洗片 5m3/1000m(35mm的膠片)
18 石油瀝青工業 冷卻池的水循環利用率95%
表4 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1998年1月1日後建設的單位)
單位:mg/L
序號
污染物
適用范圍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1 pH
一切排污單位 6~9
6~9
6~9
2 色度(稀釋倍數)
一切排污單位 50
80
-
3 懸浮物
(SS)
采礦、選礦、選煤工業 70
300
-
脈金選礦 70
400
-
邊遠地區砂金選礦 70
800
-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
其他排污單位 70
150
40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甘蔗製糖、薴麻脫膠、濕法纖維板、染料、洗毛工業 20
60
600
甜菜製糖、酒精、味精、皮革、化纖漿粕工業 20
100
600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
其他排污單位 20
30
300
5
化學需氧量(COD)
甜菜製糖、合成脂肪酸、濕法纖維板、染料、洗毛、有機磷農葯工業 100
200
1000
味精、酒精、醫葯原料葯、生物制葯、薴麻脫膠、皮革、化纖漿粕工業 100
300
1000
石油化工工業(包括石油煉制) 60
120
-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60
120
500
其他排污單位 100
150
500
6
石油類
一切排污單位 5
10
20
7
動植物油
一切排污單位 10
15
100
8
揮發酚
一切排污單位 0.5
0.5
2.0
9
總氰化合物
一切排污單位 0.5
0.5
1.0
10
硫化物
一切排污單位 1.0
1.0
1.0
11
氨氮 醫葯原料葯、染料、石油化工工業 15
50
-
其它排污單位 15
25
-
12
氟化物
黃磷工業 10
15
20
低氟地區
(水體含氟量<0.5mg/L) 10
20
30
其它排污單位 10
10
20
13
磷酸鹽(以P計)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
14
甲醛
一切排污單位 1.0
2.0
5.0
15
苯胺類
一切排污單位 1.0
2.0
5.0
16
硝基苯類
一切排污單位 2.0
3.0
5.0
17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
一切排污單位 5.0
10
20
18
總銅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2.0
19
總鋅
一切排污單位 2.0
5.0
5.0
20
總錳
合成脂肪酸工業 2.0
5.0
5.0
其他排污單位 2.0
2.0
5.0
21
彩色顯影劑
電影洗片 1.0
2.0
3.0
22
顯影劑及氧化物總量
電影洗片 3.0
3.0
6.0
23
元素磷
一切排污單位 0.1
0.1
0.3
24
有機磷農葯(以P計)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0.5
0.5
25
樂果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1.0
2.0
26
對硫磷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1.0
2.0
27
甲基對硫磷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1.0
2.0
28
馬拉硫磷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5.0
10
29
五氯酚及五氯酚鈉(以五氯酚計)
一切排污單位 5.0
8.0
10
30
可吸附有機鹵化物(AOX)(以Cl計)
一切排污單位 1.0
5.0
8.0
31
三氯甲烷
一切排污單位 0.3
0.6
1.0
32
四氯化碳
一切排污單位 0.03
0.06
0.5
33
三氯乙烯
一切排污單位 0.3
0.6
1.0
34
四氯乙烯
一切排污單位 0.1
0.2
0.5
35
苯
一切排污單位 0.1
0.2
0.5
36
甲苯
一切排污單位 0.1
0.2
0.5
37
乙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38
鄰-二甲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39
對-二甲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40
間-二甲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41
氯苯
一切排污單位 0.2
0.4
1.0
42
鄰-二氯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43
對-二氯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44
對-硝基氯苯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5.0
45
2,4-二硝基氯苯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5.0
46
苯酚
一切排污單位 0.3
0.4
1.0
47
間-甲酚
一切排污單位 0.1
0.2
0.5
48
2,4-二氯酚
一切排污單位 0.6
0.8
1.0
49
2,4,6-三氯酚
一切排污單位 0.6
0.8
1.0
50
鄰苯二甲酸二丁脂
一切排污單位 0.2
0.4
2.0
51
鄰苯二甲酸二辛脂
一切排污單位 0.3
0.6
2.0
52
丙烯腈
一切排污單位 2.0
5.0
5.0
53
總硒
一切排污單位 0.1
0.2
0.5
54 糞大腸菌群數 醫院*、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污水 500個/L
1000個/L
5000個/L
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100個/L
500個/L
1000個/L
55
總余氯(採用氯化消毒的醫院污水)
醫院*、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污水 <0.5**
>3(接觸時間 ≥1h)
>2(接觸時間 ≥1h)
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0.5**
>6.5(接觸時間
≥1.5h)
>5(接觸時間
≥1.5h)
56
總有機碳
(TOC)
合成脂肪酸工業 20
40
-
薴麻脫膠工業 20
60
-
其他排污單位 20
30
-
註:其他排污單位:指除在該控制項目中所列行業以外的一切排污單位。
* 指50個床位以上的醫院。
** 加氯消毒後須進行脫氯處理,達到本標准。
表5 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
(1998年1月1日後建設的單位)
序號
行業類別 最高允許排水量或最低允許排水重復利用率
1
礦山工業 有色金屬系統選礦 水重復利用率75%
其他礦山工業采礦、選礦、選煤等 水重復利用率90%(選煤)
脈
金
選
礦
重選 16.0m3/t(礦石)
浮選 9.0m3/t(礦石)
氰化 8.0m3/t(礦石)
碳漿 8.0m3/t(礦石)
2
焦化企業(煤氣廠) 1.2m3/t(焦炭)
3
有色金屬冶煉及金屬加工 水重復利用率80%
4
石油煉制工業(不包括直排水煉油廠)
加工深度分類:
A。燃料型煉油廠
B。燃料+潤滑油型煉油廠
C。燃料+潤滑油型+煉油化工型煉油廠 (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頁岩油和石油添加劑生產基地的煉油廠) A
>500萬t,1.0m3/t(原油)
250~500萬t,,1.2m3/t(原油)
<250萬t,,1.5m3/t(原油)
B
>500萬t,1.5m3/t(原油)
250~500萬t,,2.0m3/t(原油)
<250萬t,,2.0m3/t(原油)
C
>500萬t,2.0m3/t(原油)
250~500萬t,,2.5 m3/t(原油)
<250萬t,,2.5m3/t(原油)
5
合成洗滌劑工業
氯化法生產烷基苯 200.0 m3/t (烷基苯)
裂解法生產烷基苯 70.0 m3/t (烷基苯)
烷基苯生產合成洗滌劑 10.0 m3/t(產品)
6
合成脂肪酸工業 200.0m3/t(產品)
7
濕法生產纖維板工業 30.0 m3/t (板)
8 製糖工業 甘蔗製糖 10.0 m3/t
甜菜製糖 4.0 m3/t
9
皮革工業 豬鹽濕皮 60.0 m3/t
牛干皮 100.0 m3/t
羊干皮 150.0 m3/t
10 發酵、
釀造
工業 酒精工業
以玉米為原料 100.0 m3/t
以薯類為原料 80.0 m3/t
以糖蜜為原料 70.0 m3/t
味精工業 600.0 m3/t
啤酒行業
(排水量不包括麥芽水部分) 16.0 m3/t
11
鉻鹽工業 5.0 m3/t (產品)
12
硫酸工業(水洗法) 15.0 m3/t (硫酸)
13
薴麻脫膠工業 500 m3/t (原麻)
750 m3/t (精幹麻)
14
粘膠纖維工業
單純纖維 短纖維
(棉型中長纖維、毛型中長纖維) 300.0 m3/t (纖維)
長纖維 800.0 m3/t(纖維)
15
化纖漿粕 本色: 150 m3/t(漿);
漂白:240 m3/t(漿)
16
制
葯
工
業
醫
葯
原
料
葯
青黴素 4700m3/t(氰黴素)
鏈黴素 1450m3/t(鏈黴素)
土黴素 1300m3/t(土黴素)
四環素 1900m3/t(四環素)
潔黴素 9200m3/t(潔黴素)
金黴素 3000m3/t(金黴素)
慶大黴素 20400m3/t(慶大黴素)
維生素C 1200m3/t(維生素C)
氯黴素 2700m3/t(氯黴素)
新諾明 2000m3/t(新諾明)
維生素B1 3400m3/t(維生素B1)
安乃近 180m3/t(安乃近)
非那西汀 750m3/t(非那西汀)
呋喃唑酮 2400m3/t(呋喃唑酮)
咖啡因 1200m3/t(咖啡因)
17
有
機
磷
農
葯
工
業
樂果** 700m3/t(產品)
甲基對硫磷(水相法)** 300m3/t(產品)
對硫磷(P2S5法)** 500m3/t(產品)
對硫磷(PSCl3法)** 550m3/t(產品)
敵敵畏(敵百蟲鹼解法) 200m3/t(產品)
敵百蟲 40m3/t(產品)
(不包括三氯乙醛生產廢水)
馬拉硫磷 700m3/t(產品)
18
除
草
劑
工
業 除草醚 5m3/t(產品)
五氯酚鈉 2m3/t(產品)
五氯酚 4m3/t(產品)
2甲4氯 14m3/t(產品)
2,4-D 4m3/t(產品)
丁草胺 4.5m3/t(產品)
綠麥隆(以Fe粉還原) 2m3/t(產品)
綠麥隆(以Na2S還原) 3m3/t(產品)
19 火力發電工業 3.5m3(MW·h)
20 鐵路貨車洗刷 5.0m3/輛
21 電影洗片 5m3/1000m(35mm膠片)
22 石油瀝青工業 冷卻池的水循環利用率95%
註:
* 產品按100%濃度計。
** 不包括P2S5、PSCl3、PC13原料生產廢水
❷ 回收有價伴生金屬的覆蓋率須達到95%及以上是什麼意思
沒看明白!
入行條件?
為加快結構調整,規范鉛鋅行業的行為,促進我國鉛鋅工業的持續協調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制定鉛鋅行業准入條件。
一、
布局及規模和外部條件要求
新建或者改、擴建的鉛鋅礦山、冶煉、再生利用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規劃要求,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供應政策和土地使用標準的規定。必須依法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驗收制度。
各地要按照生態功能區劃的要求,對優化開發、重點開發的地區研究確定不同區域的鉛鋅冶煉生產規模總量,合理選擇鉛鋅冶煉廠址。在國家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規劃確定或縣級以上人民批準的自然保護區、生態功能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需要特殊保護的地區,大中城市及其近郊,居民集中區、療養地、和食品、品等對環境條件要求高的周邊1公里內,不得新建鉛鋅冶煉項目,也不得擴建除環保改造外的鉛鋅冶煉項目。再生鉛鋅廠址選擇還要按《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准》(GB18484-2001)中焚燒廠選址原則要求進行。
新建鉛、鋅冶煉項目,單系列鉛冶煉能力必須達到5萬噸/年(不含5萬噸)以上;單系列鋅冶煉規模必須達到10萬噸/年及以上,落實鉛鋅精礦、交通運輸等外部生產條件,新建鉛鋅冶煉項目自有礦山原料比例達到30%以上。允許符合有關政策規定的現有生產能力通過升級改造淘汰落後工藝改建為單系列鉛熔煉能力達到5萬噸/年(不含5萬噸)以上、單系列鋅冶煉規模達到10萬噸/年及以上。
現有再生鉛的生產准入規模應大於10000噸/年;改造、擴建再生鉛項目,規模必須在2萬噸/年以上;新建再生鉛項目,規模必須大於5萬噸/年。鼓勵大中型優勢鉛冶煉並購小型再生鉛廠與鉛熔煉爐合並處理或者附帶回收處理再生鉛。
開采鉛鋅礦資源,應遵守《礦產資源法》及相關管理規定,依法申請采礦許可證。采礦權人應嚴格按照批準的開發利用方案進行開采,嚴禁無證勘查開采、亂采濫挖和破壞浪費資源。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嚴格規范鉛鋅礦勘查采礦審批制度。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嚴格探礦權、采礦權的出讓方式和審批許可權,嚴禁越權審批,嚴禁將整裝礦床分割出讓。
新建鉛鋅礦山最低生產建設規模不得低於單體礦3萬噸/年(100噸/日),服務年限必須在15年以上,中型礦山單體礦生產建設規模應大於30萬噸/年(1000噸/日)。
採用浮選法選礦工藝的選礦處理礦量必須在1000噸/日以上。
礦山項目,必須按照《關於體制改革的決定》中公布的核准項目目錄要求辦理,總5億元及以上的礦山開發項目由主管部門核准,其他礦山開發項目由省級主管部門核准。
鉛鋅礦山、冶煉、再生利用項目資本金比例要達到35%及以上。
二、 工藝和裝備
新建鉛冶煉項目,粗鉛冶煉須採用先進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富氧底吹強化熔煉或者富氧頂吹強化熔煉等生產效率高、能耗低、環保達標、資源綜合利用效果好的先進煉鉛工藝和雙轉雙吸或其他雙吸附制酸系統。新建鋅冶煉項目,硫化鋅精礦焙燒必須採用硫利用率高、尾氣達標的沸騰焙燒工藝;單台沸騰焙燒爐爐床面積必須達到109平方米及以上,必須配備雙轉雙吸等制酸系統。
必須有資源綜合利用、余熱回收等節能設施。煙氣制酸嚴禁採用熱濃酸洗工藝。冶煉尾氣余熱回收、收塵或尾氣低二氧化硫濃度治理工藝及設備必須滿足國家《節約能源法》、《清潔生產促進法》、《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利用火法冶金工藝進行冶煉的,必須在密閉條件下進行,防止有害氣體和粉塵逸出,實現有組織排放;必須設置尾氣凈化系統、報警系統和應急處理裝置。利用濕法冶金工藝進行冶煉,必須有排放氣體除濕凈化裝置。
發展循環經濟,支持鉛鋅再生資源的回收利用,提高鉛再生回收的技術和環保水平,走規模化、環境友好型的發展之路。新建及現有再生鉛鋅項目,廢雜鉛鋅的回收、處理必須採用先進的工藝和設備。再生鉛必須整隻回收廢鉛酸蓄電池,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准》(GB18597-2001)中的有關要求貯存,並使用機械化破碎分選,將塑料、鉛極板、含鉛物料、廢酸液分別回收、處理,破碎過程中採用水力分選的,必須做到水閉路循環使用不外泄。對分選出的鉛膏必須進行脫硫預處理(或送硫化鉛精礦冶煉廠合並處理),脫硫母液必須進行處理並回收副產品。不得帶殼直接熔煉廢鉛酸蓄電池。熔煉、精煉必須採用國際先進的短窯設備或等同設備,熔煉過程中加料、放料、精煉鑄錠必須採用機械化操作。禁止對廢鉛酸蓄電池進行人工破碎和露天環境下進行破碎作業。禁止利用直接燃煤的反射爐建設再生鉛、再生鋅項目。
強化再生鋅資源的回收管理工作,集中處理回收的鍍鋅鐵皮及其他鍍鋅鋼材,有效回收其中的鋅、鉛、銻等二次金屬。鼓勵針對回收干電池中二次金屬的研發、建廠工作,工廠生產規模暫不設限。
新建大中型鉛鋅礦山要採用適合礦床開采技術條件的先進采礦方法,盡量採用大型設備,適當提高自動化水平。選礦須採用浮選工藝。
按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等產業政策規定,立即淘汰土燒結盤、簡易高爐、燒結鍋、燒結盤等落後方式煉鉛工藝及設備,以及用坩堝爐熔煉再生鉛工藝,用土製馬弗爐、馬槽爐、橫罐、小豎罐等進行還原熔煉再以簡易冷凝設施回收鋅等落後方式煉鋅或氧化鋅的工藝。禁止新建燒結機—鼓風爐煉鉛,在2008年底前淘汰經改造後雖然已配備制酸系統但尾氣及鉛塵污染仍達不到環保標準的燒結機煉鉛工藝。
三、 能源消耗
新建鉛冶煉綜合能耗低於600千克標准煤/噸;粗鉛冶煉綜合能耗低於450千克標准煤/噸,粗鉛冶煉焦耗低於350千克/噸,電鉛直流電耗降低到120千瓦時/噸。新建鋅冶煉電鋅工藝綜合能耗低於1700千克標准煤/噸,電鋅生產析出鋅電解直流電耗低於2900千瓦時/噸,鋅電解電流效率大於88%;蒸餾鋅標准煤耗低於1600千克/噸。
現有鉛冶煉:綜合能耗低於650千克標准煤/噸;粗鉛冶煉綜合能耗低於460千克標准煤/噸,粗鉛冶煉焦耗低於360千克/噸,電鉛直流電耗降低到121千瓦時/噸,鉛電解電流效率大於95%。現有鋅冶煉:精餾鋅工藝綜合能耗低於2200千克標准煤/噸,電鋅工藝綜合能耗低於1850千克標准煤/噸,蒸餾鋅工藝標准煤耗低於1650千克/噸,電鋅直流電耗降低到3100千瓦時/噸以下,電解電流效率大於87%。現有冶煉要通過技術改造節能降耗,在「十一五」末達到新建能耗水平。
新建及現有再生鉛鋅項目,必須有節能措施,採用先進的工藝和設備,確保符合國家能耗標准。再生鉛冶煉能耗應低於130千克標准煤/噸鉛,電耗低於100千瓦時/噸鉛。
鉛鋅坑采礦山原礦綜合能耗要低於7.1千克標准煤/噸礦、露采礦山鉛鋅礦綜合能耗要低於1.3千克標准煤/噸礦。鉛鋅選礦綜合能耗要低於14千克標准煤/噸礦。礦石耗用電量低於45千瓦時/噸。
四、 資源綜合利用
新建鉛冶煉項目:總回收率達到96.5%,粗鉛熔煉回收率大於97%、鉛精煉回收率大於99%;總硫利用率大於95%,硫捕集率大於99%;水循環利用率達到95%以上。新建鋅冶煉項目:冶煉總回收率達到95%;蒸餾鋅冶煉回收率達到98%,電鋅回收率(濕法)達到95%;總硫利用率大於96%,硫捕集率大於99%;水的循環利用率達到95%以上。
所有鉛鋅冶煉項目必須設計有價金屬綜合利用建設內容。回收有價伴生金屬的覆蓋率達到95%。
現有鉛鋅冶煉:鉛冶煉總回收率達到95%以上,粗鉛冶煉回收率96%以上;總硫利用率達到94%以上,硫捕集率達96%以上;水循環利用率90
%以上。鋅冶煉蒸餾鋅總回收率達到96%,精餾鋅總回收率達到94%,電鋅總回收率達到93%以上;硫的利用率達到96%(ISP法達到94%)以上,硫的總捕集率達99%以上;水循環利用率90
%以上。現有鉛鋅冶煉通過技術改造降低資源消耗,在「十一五」末達到新建標准。
新建再生鉛鉛的總回收率大於97%,現有再生鉛鉛的總回收率大於95%,冶煉棄渣中鉛含量小於2%,廢水循環利用率大於90%。
鉛鋅采礦損失率坑采(地下礦)不超過10%、露采(露天礦)不超過5%,采礦貧化率坑采(地下礦)不超過10%、露采(露天礦)不超過4.5%。硫化礦選礦鉛金屬實際回收率達到87%、選礦鋅金屬實際回收率達到90%以上,混合(難選)礦鉛、鋅金屬回收率均在85%以上,平均每噸礦石耗用電量低於35千瓦時,耗用水量低於4噸/噸礦,廢水循環利用率大於75%。禁止建設資源利用率低的鉛鋅礦山及選礦廠。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審批采礦權申請時,應嚴格審查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鉛鋅礦的實際采礦損失率、貧化率和選礦回收率不得低於批準的設計標准。
五、 環境保護
鉛鋅冶煉及礦山采選污染物排放要符合國家《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GB9078-1996)、《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GB16297-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的有關要求和有關地方標準的規定。防止鉛冶煉二氧化硫及含鉛粉塵污染以及鋅冶煉熱酸浸出鋅渣中汞、鎘、砷等有害重金屬離子隨意堆放造成的污染。確保二氧化硫、粉塵達標排放。嚴禁鉛鋅冶煉廠廢水中重金屬離子、苯和酚等有害物質超標排放。待《有色金屬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鉛鋅工業》發布後按新標准執行。
鉛鋅冶煉項目的原料處理、中間物料破碎、熔煉、裝卸等所有產生粉塵部位,均要配備除塵及回收處理裝置進行處理,並安裝經環保總局指定的環境監測儀器檢測適用性檢測合格的自動監控系統進行監測。
新建及現有再生鉛鋅項目,廢雜鉛鋅的回收、處理必須採用先進的工藝和設備確保符合國家環保標准和有關地方標準的規定,嚴禁將蓄電池破碎的廢酸液不經處理直接排入環境中。排放廢水應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熔煉、精煉工序產生的廢氣必須有組織排放,送入除塵系統;廢氣排放應符合《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准》(GB18484-2001)。熔煉工序的廢棄渣,廢水處理系統產生的泥渣,除塵系統凈化回收的含鉛煙塵(灰),防塵系統中廢棄的吸附材料,燃煤爐渣等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含鉛量較高的水處理泥渣,鉛煙塵(灰)必須返回熔煉爐熔煉;作業環境必須滿足《工業設計衛生標准》(GBZ1-2002)和《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Z2-2002)的要求;所有的員工都必須定期進行身體檢查,並保存記錄。必須有完善的突發環境事故的應急預案及相應的應急設施和裝備;應配置完整的廢水、廢氣凈化設施,並安裝自動監控設備。再生鉛生產,以及從事收集、利用、處置含鉛危險廢物,均應依法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所有新、改、擴建項目必須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持證排污(尚未實行排污許可證制度的地區除外),達標排放。現有鉛鋅采選、冶煉必須依法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環保部門對現有鉛鋅冶煉執行環保標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定期發布環保達標生產名單,對達不到排放標准或超過排污總量的決定限期治理,治理不合格的,應由地方人民依法決定給予停產或關閉處理。
嚴禁礦山破壞及污染環境。要認真履行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和環保設施「三同時」驗收程序。必須嚴格執行土地復墾規定,履行土地復墾義務。按照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保總局《關於逐步建立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責任機制的指導意見》要求,逐步建立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專項用於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礦山項目的環保設計,必須按照國家環保總局的有關規定和《關於體制改革的決定》中公布的核准項目目錄要求由有許可權環保部門組織審查批准。露采區必須按照環保和水土資源保持要求完成礦區環境恢復。對廢渣、廢水要進行再利用,棄渣應進行固化、無害化處理,污水全部回收利用。地下開采採用充填采礦法,將采礦廢石等固體廢棄物、選礦尾砂回填采空區,控制地表塌陷,保護地表環境。採用充填采礦法的礦山不允許有地表位移現象;採用其他采礦法的礦山,地表位移程度不得破壞地表植被、自然景觀、建(構)築物等。
六、 安全生產與職業危害
鉛鋅建設項目必須符合《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危害防治條件,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新、改、擴建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危害防治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鉛鋅礦山、鉛鋅冶煉制酸、制氧系統項目及安全設施設計、投入生產和使用前,要依法經過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審查、驗收。必須建立職業危害防治設施,配備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火災、雷擊、設備故障、機械傷害、人體墜落等事故防範設施,以及安全供電、供水裝置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質設施,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必須通過地方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專項驗收。
鉛鋅礦山要依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令第397號)等有關規定,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後方可從事生產活動。
七、 監督管理
新建和改造鉛鋅礦山、冶煉項目必須符合上述准入條件。鉛鋅礦山、冶煉項目的管理、土地供應、環境影響評價等手續必須按照準入條件的規定辦理,融資手續應當符合產業政策和准入條件的規定。建設單位必須按照國家環保總局有關分級審批的規定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符合產業政策的現有鉛鋅冶煉要通過技術改造達到新建在資源綜合利用、能耗、環保等方面的准入條件。
新建或改建鉛鋅礦山、冶煉、再生利用項目投產前,要經省級及以上、土地、環保、安全生產、勞動衛生、質檢等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專家組成的聯合檢查組監督檢查,檢查工作要按照準入條件相關要求進行。經檢查認為未達到准入條件的,主管部門應責令建設單位根據設計要求限期完善有關建設內容。對未依法取得土地或者未按規定的條件和土地使用約定使用土地,未按規定履行土地復墾義務或土地復墾措施不落實的,國土資源部門要按照土地管理法規和土地使用的約定予以糾正和處罰,責令限期糾正,且不得發放土地使用權證書;依法打擊礦山開采中的各種違法行為,構成刑事犯罪的移交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不符合環保要求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並限期整改。
新建鉛鋅礦山、冶煉、再生利用的生產能力,須經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排污許可證》(尚未實行排污許可證的地區除外)後,方可進行生產和銷售等經營活動。涉及制酸、制氧系統的,應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生產許可證》。現有生產改擴建的生產能力經省級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也要按照規定辦理《排污許可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生產許可證》等相關手續。
各地區發展改革委、經委(經貿委)、工業辦和環保、工商、安全生產、勞動衛生等有關管理和執法部門要定期對本地區鉛鋅執行准入條件的情況進行督查。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跟蹤監督工作。
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和准入條件的鉛鋅礦山、冶煉、再生回收新建和改造項目,管理部門不得備案,國土資源部門不得辦理用地手續,環保部門不得批准環境影響評價報告,金融不得提供授信,電力部門依法停止供電。被依法撤銷有關許可證件或責令關閉的,要及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
國家發展改革委定期公告符合準入條件的鉛鋅礦山、冶煉、再生鉛鋅回收生產名單。實行社會監督並進行動態管理。
八、 附則
本准入條件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港澳台地區除外)所有類型的鉛鋅礦山、冶煉、再生利用生產。
本准入條件也適用於利用其他裝備改造成鉛鋅冶煉設備後從事的冶煉生產行為。
本准入條件中涉及的國家標准若進行了修訂,則按修訂後的新標准執行。
本准入條件自2007年3月10日起實施,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解釋,並根據行業發展情況和宏觀調控要求進行修訂。
❸ 請教鉛鋅礦選礦理論回收的計算公式,謝謝!
就這些怎麼能計算回收率
你給我的是工藝流程而已
樓上是一種方法1 回收率=(原礦品位-尾礦專品位)屬*精礦品位/(精礦品位-尾礦品位)*原礦品位
另外 2 回收率=產率*精礦品位/原礦品位 品位單位 : %
詳細可以參見選礦設計手冊
❹ 鉛鋅礦的廢水的主要成分什麼,該怎樣處理,說的詳細一點,化學方法和物理方法都行
目前國內外處理鉛鋅選礦廢水的主要方法有混凝沉降法、氧化法、吸附法、生物法等,而混凝沉降法和吸附法流程簡單,成本低而得到廣泛的應用。因此本文擬採用混凝沉降法與混凝沉降—吸附法處理該選礦廢水,並分別進行回用試驗研究。
試樣及試驗方法
1混凝沉降試驗
試樣
試樣包括試驗廢水樣和試驗礦樣。試驗廢水水樣為選廠的綜合廢水樣,取自通向尾礦庫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尾礦管道,廢水水質情況:pH為11.69,CODCr值為493.65mg/L,Pb2+濃度為31.81mg/l,起泡性強。試驗礦樣含鉛0.92%,鋅2.73%,鐵7.17%,硫8.86%,銅0.0018%,砷0.22%。
試驗方法
取500ml廢水在磁力攪拌器上進行混凝試驗,加入混凝劑後,以300r/min攪拌3min,然後以100r/min攪拌5min,最後靜止22min。觀察水樣變化,取液面下2cm處水樣測其CODCr值與重金屬離子含量。
2吸附試驗
從混凝試驗的結果來看,經過混凝沉降後,廢水中的金屬離子含量已經很低,但是廢水CODCR值仍然很高,即廢水中仍殘留有浮選葯劑,所以必須去除殘留的浮選葯劑,以減少廢水回用時殘留的浮選葯劑對浮選指標的影響。本試驗用活性碳吸附沉降的方法降低廢水中的CODcr值,試驗採用粉末狀活性炭。活性炭用量試驗選用自然pH條件下PAC用量40mg/l時處理過的廢水進行試驗。
試驗結果未經處理過的廢水浮選指標與清水相比,鉛粗精礦中鋅富含較高,而經過混凝沉降—活性炭吸附處理後的廢水,浮選指標較佳,與清水浮選指標相當。因此,混凝沉降—活性炭吸附為最佳處理方法。
廢水回用試驗表明,採用混凝沉降—活性炭吸附工藝處理選礦廢水後回用浮選指標與清水接近,表明該工藝處理的廢水完全可以用於該選廠的浮選生產。
❺ 硫化鉛鋅礦選礦廢水處理與回用技術
國內鉛鋅資源豐富,分布范圍廣。但是,礦床9%以上富礦偏少,多數以中低品位為主,而且組成成分較為復雜,以鉛鋅礦石居多,而同時伴生銅、銀、金等50餘種元素。在硫化鉛鋅礦選礦期間,排水量較大,形成的廢水有很大的污染性,嚴重破壞水體環境。由此,做好選礦廢水的循環利用,為目前選礦廢水資源化利用的關鍵,甚至關繫到礦山的可持續發展。
一、鉛鋅選礦工藝
浮選是當前我國硫化鉛鋅選礦的基本要求,不斷提高各種工藝水平,其中包括在選礦過程中各種步驟,主要包括碎礦、磨礦、浮鉛、鋅硫混浮、鋅硫分離、精礦濃縮、過濾,產品為鉛精礦、鋅精礦、硫精礦。在當前開產的過程中,不斷融合當前各種資源,其中包括黃葯類、黑葯類、硫代硫酸鈉、硫化鈉、氰化鈉、硅酸鈉、硫酸銅、乙硫氮、石灰、碳酸鈉、硫酸鋅、亞硫酸鈉,提高各種鋅礦選擇水平。
二、硫化鉛鋅礦選礦廢水特性
2.1廢水產量大
硫化鉛鋅礦選礦耗水量大,經浮選法處理的鉛鋅礦石,每處理1噸需要用水達4~6m2。生產規模每天在1000噸的中型礦廠,每天需用水達4000~6000m2。即使廢水循環利用率在75%時,廢水排放率每天就達1000m2左右。一年300d計算,預算每年排廢水就達40萬一左右。
2.2廢水成分復雜
鉛鋅選礦廢水成分復雜,主要含有重金屬離子和選礦葯劑。選礦廢水中主要有害物質是重金屬離子、礦石浮選時用的各種有機和無機浮選葯劑,包括劇毒的氰化物、氰鉻合物等。廢水中還含有各種不溶解的粗粒明改及細粒分散雜質。選礦廢水中往往還含有鈉、鎂、鈣等的硫酸鹽、氯化物或氫氧化物。選礦廢水中的酸主要是含硫礦物經空氣氧化與水混合而形成的。
2.3懸浮顆粒含量高
鉛鋅選礦形成的廢水,含重金屬離子、選礦葯劑等復雜成分。洗礦、精礦濃縮脫水、尾礦水及濕式除塵、事故排放等產生的廢水,含有大量不溶解的粗粒及細粒狀雜質,特別是尾礦水和精礦濃縮水中懸浮物含量高。由於廢水中含有重金屬離子和選礦葯劑,以及溶解的鈉、鎂、鈣等的硫酸鹽、氯化物或氫氧化物等物質,使廢水總溶固含量較高。
2.4有一定毒性
鉛鋅選礦廢水殘留的黃葯,不但伴有惡臭味,而且有一定的毒性。研究證實:即使廢水中少量的黃葯殘存,同樣將影響水質質量,形成刺鼻的惡臭味。而且,黃葯嚴重毒害哺乳動物,對魚類有劇毒。廢水調整劑中的氰化物、重金屬離子等等,都含有劇毒。而且,能經食物鏈進入人體,嚴重威脅人體的悔槐銀健康。而形成的懸浮物,可以發生諸如阻塞魚鰓、影響藻類的光合作用來干擾水生物生活條件,如果懸浮物濃度過高,還可能使河道淤積,用其灌溉又會使土壤板結。如果作為生活用水,懸浮物是感觀上使人產生不舒服的感覺一種物質,而且又是細菌、病毒的載體,對人體存在潛在的危害。甚至當懸浮物中存在重金屬化合物時,在一定條件下(水體的pH下降、離子強度、有機螯合劑濃度變化等)會將其釋放到水中。
三、硫化鉛鋅礦選礦廢水處理
3.1可借鑒處理方法
考慮到鉛鋅選礦廢水中,含污染物特性偏高。可嘗試借鑒的處理方法,可分如下幾類:一類,物理處理,沉碧宴淀、浮選、過濾等等;二類,化學處理,吸附、氧化、中和等等;三類,生物化學,厭氧處理、好氧處理等等。
3.2處理工藝流程
硫化鉛鋅礦廢水中,含大量重金屬、懸浮物、廢水氣泡強等特點,可嘗試用的處理工藝用混凝一氧化處理,將基本達到實現污染排放規格標准。而排放到尾礦庫中的廢水,經DH值回調、自然凈化、尾砂吸附等等,都能確保廢水處理的排放標准。具體的處理工藝流程,廢水一尾礦庫一自然凈化一調pH值一排放標准;抑或;廢水一混凝沉澱一氧化一調pH值一回收利用。經上述處理,基本能達到排放要求。
3.3處理設備及設施
3.3.1濃密機
鉛鋅選礦排出的尾礦濃度一般較低,通常在選廠內或附近修建濃密機或濃縮池等設施進行尾礦脫水,尾礦砂沉澱形成底流排入尾礦庫,澄清水從濃密機上部溢出並回用,濃密機溢出水進行處理後,回水率一般可達40%~70%。
3.3.2尾礦庫
在鉛鋅選礦作業中,尾礦庫的使用為最常見形式。經排出的尾礦,經尾礦庫處理後,一部分水分滲透尾礦空隙,一部分在尾礦庫中自然降解,還有部分在尾礦庫中蒸發。但是,實際應用中,有存在滲漏的問題,直接污染地下含水層,此點應值得注意和關注。
四、硫化鉛鋅礦選礦廢水回收應用技術
4.1直接回收應用
選礦廢水直接回收,根據廢水水質特點,用於原先的選別作業,將大大降低選葯劑的成本。而且,尾礦濃縮廢水中,含有大量的起泡劑、硫酸根離子等等。直接用於選硫作業,降價提升選硫成本。此外,在選礦廢水中,含豐富中葯劑的同時,有害物質成分同樣居多。不加處理直接回用,將直接影響礦石選別指標,增加金屬互含的成分,降低精礦質量的精度。由此,直接用於選鋅將影響選鋅指標,直接或用於選鉛將影響選鉛的主品味。而且,分系統回收水設施較為復雜,用水水量穩定性不強,作業生產難以控制。
4.2適度處理應用
硫化鉛鋅礦選礦廢水回收應用中,對廢水進行適度處理再回收利用,對目前解決廢水污染是最有效的。其基本的處理形式,有兩種:第一,廢水經處理設施處理後,回收應用到選礦作業中;第二,經尾礦庫的澄清、沉澱和氧化自凈。考慮到鉛、鋅離選礦廢水中,pH值一般較高。由此,需要在尾礦庫中適量加酸微調後用於選礦生產。
現階段,對硫化鉛鋅礦選礦廢水的污染處理,基本的原理在於經處理後降低環境的污染。可考慮經物理、化學、生物等等方法,確保排放污水的凈化指標,降低對周邊環境的污染。綜合多種處理措施,採用部分廢水優先回收,剩餘廢水適度處理,再回收利用的措施,將大大提升廢水的回收利用率,降低廢水對環境的污染,更有利於節省生產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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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選礦廢水怎麼處理
這種廢水很難處理,以前我們廠選礦都是由韶關運田環保來處理的。
❼ 鉛鋅礦污水怎樣處理
您好!
可以考慮使用離子交換樹脂回收重金屬,鉛鋅都可以回收,樹脂還是可以再生重復內使用,工容藝比較簡單,就是讓廢水通過樹脂罐就可以了,排放達標很簡單。
鉛鋅是有色重金屬不是貴金屬,鉛鋅礦選礦廢水只要求達排排放,並未要求零排放,企業也難以做到零排放!選礦廢水一般經尾礦庫澄清凈化後可滿足排放標准一級標准要求,對水環境的污染不會很大,如果不經處理直接外排,因其含有尾礦和少量的重金屬,此時對水環境的影響將很大
❽ 選礦廠選礦廢水回用率至少要達到多少
90%,包括選礦廠各種濃縮機溢流水回用及從尾礦庫回水回用,都算廢水會用;
❾ 請問礦山的選礦廢水想要回用,應該達到什麼水質標准
如果是磁選、重選產生的廢水,進行沉澱,澄清後即可循環使用,無一定的標准;如果是浮選產生的廢水,要看廢水中存在的葯劑對循環使用情況下的選礦效果有無影響,並且這種影響是否在可接受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