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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氧器溢水處理通報事故

發布時間:2023-04-18 13:23:51

『壹』 除氧器常見故障有哪些原因

除氧器在運行時常見的故障有:排氣帶水、除氧器振動及自生沸騰。
1)排氣帶水
排氣帶水也叫跑水,除氧器運行中工況發生較大變化或運行中造作不當時,除氧器可能發生排氣帶水現象。其主要原因一是野派進水量過大,在淋水盤或配水槽中引起激濺所致;二是排氣量過大,造成排氣速度過高或攜帶水滴。

2)除氧器振動
除氧器振動會損壞設備危及設備安全,主要是由於除氧器內發生汽、水沖擊造成。引起汽水沖擊的主要原因是:進水溫度低及進水量波動大,淋水盤孔銹蝕堵叢脊清塞發生溢流;噴嘴脫落,使進水呈水柱狀沖向排氣管等。以上因素均可導致汽、水流偏斜,氣流速度、壓力不均引起壓力波滲前動,造成汽水沖擊。

3)自生沸騰
除氧器的「自生沸騰」是指過量的溫度較高的汽、水流進入除氧器,其汽化產生的蒸汽量已滿足除氧器加熱蒸汽量的需要,使進入除氧器的主凝結水不需要回熱抽汽加熱就達沸騰。此時,除氧器內部汽與水的逆向流動遭到破壞,除氧器中形成蒸氣層,阻礙氣體的逸出.

『貳』 發電車間有限空間事故應急處置措施_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發電車間有限空間內作業事故處置方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處理有限空間內作業突發事件,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減輕有限空間內作業人身傷亡造成的損失,保障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電力企業現場處置方案編制導則》

1.3適用范圍

適用於發電車間有限空間內作業突發事件的現場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工作。 2事件特徵

2.1危險性分析和事件類型

2.1.1危險性分析

在容器、槽箱、鍋爐煙道、排污井、地下溝道及化學葯品儲存間等有限空間內作業時,由於通風不良,引起作業環境中嚴重缺氧以及有毒氣體急劇增加導致作業人員昏凳尺倒、急性中毒、窒息傷害等。

2.1.2事件類型

有限空間內作業事故類型:缺氧窒息和中毒窒息。

2.2事件可能發生的地點和裝置

2.2.1生產區域內排污井、排水井及地下電纜溝道。

2.2.2高壓、低壓加熱器。

2.2.3除氧器。

2.2.4凝汽器。

2.2.5煙道。

2.2.6鍋爐。

2.2.7鍋爐汽包。

2.3可能造成的危害

當工作人員所處工作環境缺氧和存在有毒氣體,且工作人員沒有採取有效、可靠的防範、試驗措施進行工作時,會造成工作人員昏倒、休克,甚至人身死亡。

2.4事前可能出現的徵兆

2.4.1工作人員工作期間,感覺精神狀態不好,如眼睛灼熱、流涕、嗆咳、胸悶或頭暈、頭痛、惡心、耳鳴、視力模糊、氣短、呼吸急促、四肢軟弱乏力、意識模糊、嘴唇變紫、指甲青紫等。

2.4.2工作監護人離開工作現場,且沒有指定能勝任的人員接替監護任務。

2.4.3工作成員工作隨意,不聽工作負責人和監護人的勸阻。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廠長

副總指揮:生產廠長、總工程師、安全廠長

成員:各生產車間主任及相關科室

應急日常管理辦公室設在廠調度。

3.2指揮部人員職責

3.2.1總指揮的職責:全面指揮有限空間內作業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

3.2.2事發部門負責人職責:組織、協調本部門人員參加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3.2.3值長職責:匯報有關領導,組織現場人員進行先期處置。

3.2.4現場工作人員職責: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匯報,做好有限空間內作業人員的先期急救處置工作。

3.2.5安監人員職責:監督安全措施落實和人員到位情況。敗衫

4應急處置

4.1現場應急處置程序

4.1.1有限空間內作業突發事件發生後,事故現場的作業人員,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報告部門負責人及向應急日常管理辦公室(廠調度)報告。部門負責人及應急日常管理辦公室(廠調度)應及時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正、副總指揮。事故現場的其他作業人員也可直接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正、副總指揮,同時將情況報告廠調度及部門負責人。

4.1.2該方案由應急救援總指揮宣布啟動。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接到報告後,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

4.1.3應急處置組成員接到通知後,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應急處理。

4.1.4有限空間內作業事件進一步擴大時啟動《人身事故應急預案》。

4.2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4.2.1將窒息人員脫離危險地點。

4.2.2對於有毒化學葯品中毒地點發生人員窒息的事故,救援人員應攜帶隔離式呼吸器到達事故現場,正確戴好呼吸器後,進入現場進行施救。

4.2.3對於有限空間內由於缺氧導致人員窒息的事故,施救人員應先強制向空間內部通風換氣後方可進入進行施救。

4.2.4對於電纜溝、排污井、排水井等地下溝道內可能產生有毒氣體的地點,救援人員在施救前應先進行有毒氣體檢測(方法通過有毒氣體檢測儀、小動物試驗、礦燈等),確認安全或者現場有防毒面具則應正確戴好防毒面具後進行施救。

4.2.5施救人員做好自身防護措施後,將窒息人員救離受害地點至地面以上或通風良好的地點,然後等待醫務人員或在醫務人員沒有到場的情況進行緊急救助。

4.2.6呼吸、心跳情況的判定:

4.2.6.1有限空間內作業傷員如意識喪失,應在10s 內,用看、聽、試的方法判定傷員呼吸心跳棗枯高情況。看—看傷員的胸部、腹部有無起伏動作。

4.2.6.2聽—用耳貼近傷員的口鼻處,聽有無呼氣聲音。

4.2.6.3試—試測口鼻有無呼氣的氣流。再用兩手指輕試一側(左或右) 喉結旁凹陷處的頸動脈有無搏動。 若看、聽、試結果,既無呼吸又無頸動脈搏動,可判定呼吸心跳停止。

4.2.7有限空間內作業傷員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時,應立即按心肺復甦法支持生命的三項基本措施,進行就地搶救。

4.2.7.1通暢氣道。

4.2.7.2口對口(鼻) 人工呼吸。

4.2.7.3胸外接壓(人工循環) 。

4.2.8搶救過程中的再判定:

4.2.8.1按壓吹氣1min 後(相當於單人搶救時做了4個15∶2壓吹循環) ,應用看、 聽、試方法在5~7s 時間內完成對傷員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復的再判定。

4.2.8.2若判定頸動脈已有搏動但無呼吸,則暫停胸外按壓,而再進行2次口對口人工呼吸,接著每5s 吹氣一次(即每分鍾12次) 。如脈搏和呼吸均未恢復,則繼續堅持心肺復甦法搶救。

4.2.8.3在搶救過程中,要每隔數分鍾再判定一次,每次判定時間均不得超過5~7s 。在醫務人員未接替搶救前,現場搶救人員不得放棄現場搶救。

4.3事件報告

4.3.1應急救援辦公室立即向總指揮匯報事故情況以及現場採取的急救措施情況。

4.3.2事件擴大時,由總指揮向上級主管單位匯報事故信息,如發生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應當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安全監察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工會,最遲不超過1小時。

4.3.3事件報告要求:事件信息准確完整、事件內容描述清晰;事件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件發生時間、事件發生地點、事故性質、先期處理情況等。

『叄』 除氧器出現水位過高怎麼處理

檢查高加的抽汽電動門、抽汽逆止門全關,事故疏水門全開,高加三通閥切為旁路運行,高加出口電動門聯關。特別注意主給水流量有無異常下降。檢查高加水位遠方和就地是否一致,高加水位是否下降,確認高加切除是否為管束泄漏造成。如果為管束泄漏,應保持高加三通閥為旁路運行,禁止投運高加,防止汽機進水。同時注意各段抽汽管道蒸汽溫度(尤其是管 道下部溫度)有無異常下降,檢查抽汽管道疏水相應開啟。

高加切除後,大量過熱疏水進入凝汽器會導致真空瞬時下降。同時,由於高壓抽汽全關,多餘抽汽引起汽機做功加大,導致機組負荷瞬時增加,注意檢查汽機真空,確定是否啟備用循泵和真空泵,以防真空過低引起機組 跳閘。高加切除後,#3高加至除氧器正常疏水調整門和連續排汽手動門若不及時關閉,此時由於除氧器排氧門開啟,則會產生大氣通過排氧門進入凝汽器敗稿,導致機組真空下降。

所以高加切除後,應及時關閉排氧門、#3 高加至除氧器正常疏水調整門。在確認高加水位正常後應關閉事故疏水門,並注意保持其適當的水位。高加切除後,尤其是機組高負荷時,應立即將機組控制方式由CCS 切為汽 機跟隨TF 方式或基本方式BASE 手動調整,以保證機前壓力穩定,不超過 17.0MPA。並適當減少燃料量,同時對應汽機真空值,保證機組負荷平穩下降,從而確保機組做功能力、蒸汽溫度和壓力、凝結水泵出力等在正常 范圍之內。高加切除後,由於給水溫度下降、燃料量增加,導致主、再熱汽溫超溫。 應在高加切除後,及時增加察好孝過熱蒸汽 I 級、II 級減溫水和再熱蒸汽減溫 水,調整配風,調整風煙檔板開度,監視排煙溫度,保證汽溫在可控范圍。由於高加切除後進入除氧器的疏水中斷,除氧器產生水位波動。襪首

『肆』 除氧器溢流管的使用方法

先檢查進水調節閥是消埋否失靈,如失靈一時無法恢復正常,可手枝到就地關小截止閥,減小進水量,將水位降到正常。
1、檢查其他放水閥門是否誤開,應關閉,水位繼續升高可以打開溢流閥門,待故障消除後關閉。
2、旋膜式除氧器是噴霧填拿薯螞料式除氧器的替代產品。

『伍』 除氧器水位高、低有什麼危害

除氧器水位過高,則汽容積少,進汽量不變,壓力增大;進入其中的蒸汽較少,造成除氧內水溫過低,影響除氧效果;除氧器水位過高還拿衡容易造成除氧器振動;大量水從溢水管排出,造成工質和熱量損 失;造成除氧器內工作壓力不穩定及設備安全和影響除氧效果。

除氧器水位過低,進入其中的蒸汽較多,使除氧器內部汽壓過高,大於除氧器內水溫所對應的飽和壓力,也會影響除氧效果;除氧器過低還易造成給水泵汽化;嚴重時會造成給水泵損壞危及機組安全。

(5)除氧器溢水處理通報事故擴展閱讀:

1、發現除氧器水位下降,應立即核對就地表計,判斷水位是否真實下降,並查明原因予以處理。

2、若除氧器水位自動調節失靈,應切至手動調禪絕節,必要時開啟旁路閥調節,增大進水量,恢復除氧器正常水位。

3、若凝結水系統故障,應及時啟動備用凝泵,排除故障並根據情況進行隔離,必要時通賀敏姿知檢修處理。

4、查除氧器底部放水閥、開車放水閥、給水系統放水閥是否嚴密或誤開,並及時關閉。

5、檢查鍋爐給水系統是否正常。

6、經上述處理無效,除氧器水位下降時,匯報集控長、值長,適當減少機組負荷,不得已時啟動凝結水輸送泵向除氧器補水。

7、除氧器水位繼續下降至低Ⅱ值時,查給泵及前置泵應跳閘,否則應故障停泵,並完成正常停機的其他操作。

『陸』 除氧器的作用是什麼運行中發生的異常現象,原因與處理方法有哪些

除氧器喊緩作用是利用化學或熱力學原理去除水中的氧氣
運行中如果發現除氧器除氧效果降低,可能是由於除氧則滲慎的水孫敬溫低

『柒』 電廠安全事故通報

通報是現有公文文種之一,主要用於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的表彰、批評、情況說明三類情況。電廠火災事故頻繁,發生火災後要對情況進行通報。下面我給大家帶來電廠安全事故通報,僅供參考!

電廠安全事故通報 範文 篇一

電力行業事故通報一、全國電力事故情況:

1、2013年,全國發生電力人身傷亡責任事故49起,死亡86人,其中,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33起,死亡39人;電力建設人身傷亡事故16起,死亡47人。2013年,全國發生較大以上電力人身傷亡事故10起,死亡42人。2012年,自然災害引發電力人身傷亡事故5起,死亡(失蹤)65人。發生境外較大以上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6人。2、2014年3月份,全國發生電力生產人身傷亡責任事故2起,死亡1人,重傷1人。 兩起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為:3月7日,福建省電力公司寧德電業局業擴項目部工作人員根據用戶申請,在對新建配電設備進行復檢時,發生觸電事故,造成1人死亡。3月20日,中電投青海黃河公伯峽發電公司1名作業人員在處理空調室外機時,踩到玻璃網架上,玻璃碎裂發生高空墜落,造成重傷。 3、2014年5月份,全國發生電力人身傷亡責任事故4起,死亡4人。其中,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3起,死亡3人;電力建設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1人。三起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為:1、5月10日,河南金鑫防腐保溫工程公司在華能南通電廠二期220千伏升壓站進行線路檢修時,腳手架搭設過程2 中因傾倒觸碰鄰近運行線路,造纖辯成1人觸電死亡。

2、5月19日,廣西水利電業集團玉林市水利鎮前電業有限公司城隍供電所農電工在興業縣城隍鎮蓮塘村更換低壓線路受損電桿的作業中,發生線路倒桿,造成1人死亡。3、5月21日,江蘇溧陽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在國電電力石咀山發電廠2號機組B引風機改造施工作業中,進行引風機出口煙道內中心風筒拆除工作時,中心風筒因支撐割除後受力不均,發生垮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一起電力建設人身傷亡事故為:5月15日,貴州圓通電力建設有限公司在廣西水利電業集團田林縣水利電業有限公司農網升級改造項目施工中,進行低壓線路安裝時,發生觸電事故,造成1人員死亡。4、2013年6月份,全國發生電力人身傷亡責任事故2起,死亡2人,均為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

兩起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為:1、6月22日,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臨河熱電廠作業人員在雙線輸水管線排氣井檢查排氣閥時,下井關閥過御豎清程中跌落井底,造成1人死亡。2、6月27日,江蘇宜興市張澤耐火電瓷有限公司在陝西華電瑤池發電有限公司1號鍋爐進行小修作業時,發生高墜事故,造成1人死亡。

電廠安全事故通報範文篇二

某電廠火災事故通報;某電廠2×600MW空冷機組項目工程於2008年;C、D、E、F磨煤機運行,A磨煤機備用,B、C電;(一)事故經過;2011年12月28日16時20分左右,安裝單位;事故追憶記錄顯示(SOE),16:28:08,#;8.7米層發變組保護室檢查,主值檢查發現#2機組;16:31:23,#2發電機跳閘,機組聯鎖保護動;16:52:25,#1汽

某電廠火災事故通報

某電廠 2×600MW 空冷機組項目工程於 2008 年 8 月份開工,#1機組於 2011 年 11 月 7 日正式移交生產,#2 機組於 2011年 11 月 17 日開始整套啟動調試,12 月 23 日 7 時 56 分進入 168 試運行,2011 年 12 月 28 日事故前500kV 系統正常方式運行,#01高備變熱備用。#1 機 組 正 常 運 行 , 有 功 負 荷 450MW , 主 汽 壓 力20.68MPa,主汽溫度 545℃,主汽流量 1392 t/h,總給煤量298t/h,機組投協調運行。#2 機組進行 168 小時試運,有功負荷 380MW,主汽壓力 17.02MPa,主汽溫度 552℃,主汽流量 1155 t/h,總給煤量 249t/h,機組投協調控制方式,B、

C、D、E、F 磨煤機運行,A 磨煤機備用,B、C 電動給水泵運行。調控制方式,B、C、D、E、F 磨煤機運行,A 磨煤機備用,A、B 電動給水泵運行。

(一)事故經過

20xx年 12 月 28 日 16 時 20 分左右,安裝單位人員巡視檢查過程中,發現#2 爐#1電纜豎井 8.7 米標高處有火情,立即用滅火器滅火,同時電話 報告 單位負責人。16 時 20 分左右,#2 機機組長相繼接到#2 爐巡檢員和#1 爐巡檢員報告,匯報#2 爐 A 磨西側 7.5 米標高電纜橋架與#1 電纜豎井結合部冒煙,機組長通知電建公司試運現場負責人派人檢查。16 時 23 分,集控樓火災報警系統發 8.7 米層火警(事故後核對設計圖為發變組保護室),值長派#1 機組巡檢員檢查火警情況。巡檢員首先檢查機側 8.7 米層#1 機 10kV 配電室和勵磁小間無異常,然後返回集控樓 4.2 米層,檢查發現鍋爐 400V 配電室內有煙從東牆處穿牆電纜橋架進入,但沒有明火,立即匯報值長。隨後巡檢員檢查與鍋爐 400V 配電室相鄰的汽水取樣間未見異常,又返回鍋爐 400V 配電室,發現東側穿牆電纜橋架處已經著火,隨即返回集控室向值長匯報。

事故追憶記錄顯示(SOE),16:28:08,#2 機組 DCS發“2 號發變組保護 C 屏公用變差動保護動作”、“2 號發變組保護 C 屏高廠變差動保護動作”報警,但機組未跳閘,機組長派#2 機主值去

8.7 米層發變組保護室檢查,主值檢查發現#2機組發變組保護E櫃“出口斷路器全停”報警燈亮,同時發現東南角天花板處有煙霧冒出,保護室外走廊吊頂有煙霧冒出,匯報機組長,要求增派人員查找火源。

16:31:23,#2 發電機跳閘,機組聯鎖保護動作,汽機跳閘、鍋爐“MFT”動作,10kV 廠用電切換不成功,#2 機交流潤滑油泵未聯啟,直流潤滑油泵聯啟,空、氫側直流密封油泵聯啟。約 16 時 37 分,操作員站全部黑屏。

16:52:25,#1 汽輪機 AST 電磁閥直流電源因直流饋電屏(發變組保護室內)燒損失電,“ETS”保護動作機組跳閘,廠用電切換成功,交流潤滑油泵聯啟。16:58:00,#1 高備變跳閘,廠用電全部失去,操作員站全部黑屏。

(二)事故處置情況

1.#1、#2 機組跳閘後,運行人員立即破壞真空,切斷空冷島汽源,關閉所有主汽管道和再熱器管道氣動疏水門,關閉汽機本體疏水手動門,執行汽輪機悶缸 措施 ,並進行發電機排氫,將除氧器、凝汽器、定子冷卻水、開式水、閉式水放水。

2.事故發生後,電廠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成立應急指揮部,組織電廠、電建單位人員進行滅火及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同時調集救護隊60 人現場救援。17 時 40 分,現場火情基本得到控制;22時 30 分,集控室及部分廠區照明恢復;29 日 3 時 30 分,廠區換熱站恢復運行。

三、事故原因及擴大原因

(一)事故發生的原因

集控樓 0 米精處理#1 檢修電源箱進線電纜,在#2 爐 A 磨西側 7.5 米標高電纜橋架與#1 電纜豎井結合部存在缺陷,長時間電流熱效應導致絕緣破壞,造成電纜短路,產生電弧引燃電纜,是此次著火事故的直接原因。故障電纜型號為 ZRC-YJY-1,規格 3X25+1X16mm2。

(二)事故擴大的原因

1.事故段電纜阻燃性能不符合設計要求是造成本次事故擴大的主要原因。現場燃燒試驗,直觀判斷該段電纜基本不具阻燃性能。現場截取樣段委託遼寧省技術監督局檢測院檢測,電纜檢測結果為阻燃試驗 C 類不合格(檢測報告有附件,通報略)。

2.部分電纜橋架及豎井隔斷、穿牆孔洞封堵施工封堵不良且未按設計要求施工,未能有效阻斷火勢蔓延,是造成本次事故擴大的原因之一(東北電力設計院對現場防火封堵檢查情況結論有附件,通報略)。

3.16 時 27 分 50 秒,#2 爐 B4 等離子點火裝置因控制電纜燒損短路,使絕緣已被燒損的直流輸出電纜在起火區域拉弧放電 57 秒,進一步助推了火勢的發展,是造成本次事故擴大的原因之一。

(三)火勢蔓延走向

約 16 時 20 分,#2 爐 A 磨西側 7.5 米標高電纜橋架與#1 電纜豎井結合部電纜著火,由此引燃周圍電纜(該區域電纜密集,為多路電纜交匯處),火勢沿電纜向三個方向發展一路經#1 電纜豎井,在受限空間內加速燃燒,並在煙囪效應作用下火勢快速上行;一路沿#2 爐 A 磨西側 7.5 米標高電纜橋架向南蔓延到#2 鍋爐側;一路經#2 電纜豎井向上蔓延至#2 爐熱一次風道上方電纜橋架。

火焰在#1 電纜豎井內向上蔓延,經與#1 電纜豎井相連的穿牆橋架相繼進入 8.7 米層等離子配電室和 4.2 米層鍋爐400V 配電室。火焰進入 4.2 米層鍋爐 400V 配電室後,沿電纜穿層孔洞上行進入 8.7 米層發變組保護室。

在#1 電纜豎井中,煙氣上行快於火焰的上行,煙氣從通往 8.7 米層電纜橋架穿牆處進入發變組保護室外走廊上方的吊頂夾層內,充滿整個吊頂夾層,經該夾層內牆上的四個照明線管穿牆孔洞直接進入發變組保護室,導致發變組保護室靠近孔洞的感煙測點在 16 時 23 分首先發出火災報警。

四、事故損失情況直接經濟損失:

根據設備損壞情況估算為580萬元左右,對電網運行、電力(熱力)正常供應的影響:#1 機組停止向電網供電。

五、事故暴露問題

1. 事故段電纜製造質量不良是本次電纜著火事故的直接原因,也是火勢擴大的主要原因。暴露出電纜生產廠家產品質量意識不強、質量檢測把關不嚴等諸多問題;也暴露出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在設備驗收、現場檢驗各環節工作不細、把關不嚴等問題。

2. 現場檢查發現,部分電纜橋架及豎井隔斷、穿牆孔洞封堵未按設計要求施工,暴露出施工單位施工管理不嚴,擅自改變設計,電纜封堵質量不良等問題,給 安全生產 留下重大隱患。

3. 監理單位未能按監理職責對施工過程進行全程監督,驗收把關不嚴,致使不符合設計要求的施工項目得以實施和通過驗收,暴露出監理單位管理不到位,工作人員責任心不強、年齡偏大,精力不足、業務不熟等問題。

4.電廠在工程建設安全管理、施工管理、質量管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環節,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缺乏有效的管控。電廠工程管理人員 經驗 欠缺,業務素質不夠,導致部分未按設計要求施工的電纜封堵項目和質量不合格的電纜通過驗收。

5.電廠火災報警系統設計不合理,火災發生時,報警信號只標明層高范圍,不能准確報告火警具體位置,不便於運行人員准確判斷。暴露出該廠消防管理重視不夠,消防設計審查不嚴等問題;事故還暴露出電廠和施工單位消防器材管理和消防知識培訓不到位,部分人員不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等問題。

6.電廠部分員工缺少現場工作經驗,不熟悉安全生產管理流程,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不及時、不到位。暴露出該廠員工培訓工作開展不深入、針對性不強等問題。

7.工程單位對基建工程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要求不嚴,公司相關部門在歷次監督檢查中督導管理力度不夠,整改監督不及時、不徹底,全過程管控不到位。

六、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1.建設、施工和監理單位要立即開展為期 30 天的安全專項活動, 總結 事故教訓,全面 反思 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認真檢查防範措施是否落實到位,全面排查安全隱患,評估安全生產狀況,及時解決問題,降低安全風險,切實防止同類事故重復發生。

2.建設、施工、監理單位要全面加強工程質量管理,認真履行工程質量管理責任,加強到貨產品的質量檢查驗收,強化對工程重要節點及竣工驗收管理,尤其要加強搶修恢復期間電纜質量檢查、電纜接頭製作工藝檢查和電纜橋架封堵施工質量檢查,不留新的安全隱患。

3.電廠要舉一反三,對全廠電纜防火封堵進行徹底檢查,對不符合設計要求的問題立即進行整改,重要部位按照非阻燃電纜防火封堵標准進行整改,確保電纜防火封堵能在火災事故發生時有效發揮作用。

4.電廠要強化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嚴格落實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對參建各方的安全監督與管理,認真落實事故防範措施,扎實做好安全生產的基礎性工作,全面梳理、補充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嚴格貫徹執行安全 規章制度 ,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長治久安。

5.電廠要強化全員消防安全責任意識,健全防止火災事故組織機構,完善消防管理制度,細化各部門重點防火部位以及安全職責,落實各級人員防火責任制。加強消防器材管理,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培訓和演練。

6.電廠要加強應急管理,完善應急預案,嚴格按照應急管理要求開展預案培訓和演練,配齊應急搶險器材,加強與周邊電廠、煤礦等單位的應急聯動,不斷增強應急處置能力。

7.電廠要加大 教育 培訓力度,以 安全教育 、技能培訓為主要內容,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制定完善的培訓計劃,通過行之有效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全員素質,增強員工技術、技能和管理水平。

8.電廠所屬公司要加強基建管理,相關部門要真正落實責任,細化對基建項目設計、安裝、調試、生產准備及生產管理各階段的全過程管控,確保基建項目高標准投產。

9.電廠所屬公司將在全公司范圍內認真組織開展全員安全反思主題活動,深入查找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制定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以“安全年”活動為契機,加強安全基礎管理,強化安全生產風險管控,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實反事故措施,夯實安全基礎。

七、事故責任認定和對事故責任單位、責任人的處理

(一)事故責任認定

1.電纜廠生產的型號為 ZRC-JY-1 電纜存在缺陷,阻燃性能不合格,對本次電纜著火事故負主要責任。

2.電建位施工的電纜橋架防火封堵未按設計要求施工,未能有效阻斷火勢蔓延,對本次電纜著火事故負次要責任。

3.監理單位工程監理不到位且對電纜防火封堵驗收把關不嚴,致使未按設計要求施工的電纜封堵項目得以驗收通過,對本次電纜著火事故負次要責任。

4. 電廠所屬公司及電廠對基建、生產安全管理不到位,采購電纜到貨驗收和電纜封堵施工驗收把關不嚴,對本次電纜著火事故負次要責任。

電廠安全事故通報範文篇三

目前我們組織學習了《xx市供電有限責任公司xx人身觸電事故》,《xx供電局xx誤操作事故》,《xx供電局110kvxx變電站xx人身觸電事故》的安全事故通報,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員未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按章作業,工作負責人現場麻理不到位。此三件事故的發生,暴露了安全麻理的一系列問題,凸現了工作人員安全責任不清,現場不進行查勘,作業人員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實證明,如果對危險點不預測,不防範和控制,那麼在一定的條件下,它就可能演變為事故,後果不堪設想。通過學習,在次強化了大家的安全生產意識,安全生產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並切實落到日常工作中。此三件事故的發生,使每個員工的心裡都十分沉痛,同為南麻人,發生在他們身上,如同發生在我們的身上一樣,沉痛的教訓,只有認真思考,進行反思。通過學習,體會如下:

1、三件事故充分暴露出來的問題是:“違章,麻痹,不負責任”,三違行為就是野蠻行為,不樹立牢固的安全意識,只圖省事、快當、存繞幸心理,怕麻煩,這就是事故發生的必然。

2、作業人員嚴重的違章,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不驗電不掛接地線,無安全措施保障的情況下就作業,嚴重違反《安全工作規程》和保障安全的技術措施,這也是事故發生的必然。

3、制度的缺失,管理的缺位。嚴不起來,落實不下去,執行力差,而且在檢查中只報喜不報憂,平時對設備管理又不到位消缺又不及時,判斷缺陷又不準確,日常巡檢工作又不認真,致使存在不安全的因素而導致事故的發生。

4、風險管理流於形式,有章不循,有規不遵,工作浮躁,作業人員現場操作不按要求執行,危險點控制措施虛設。

5、在工作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未落實,工作人員安全意識,安全學習流於形式。通過學習我們反思很多、很多,我們應該深刻地吸取教訓,對照《安全工作規程》,結合我們公司的安全生產實際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在今後的工作中加強安全技術培訓和反事故演練,對設備進行全過程管理,認真學習事故通報,努力提高我們的業務技能和安全意識。做到安全無小事,築牢防線,長抓不懈,警鍾長鳴,為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做好、做實,作出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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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除氧器滿水什麼原因

1)除氧器就地水位計失常,DCS遠傳水位轎臘計無法監視,就地指示在上水之前和上水之後均為零。

(2)電科院和電廠組織不力,技術措施有欠缺,事故防範措施不具體。

(3)除氧器的水位控制沒有引起高度重視,對於除氧器在幾分鍾內滿水沒有一個量的概念。

3、防範措施:

(1)除氧器上水時要嚴密監歲檔視就地和DCS水位,發現異常及時採取乎帆亂措施。

(2)提高調試人員和電廠運行人員的技術水平,提高事故預控能力和處理能力

『玖』 除氧器壓水後怎麼處理

除氧器壓水後對明拿除氧器水箱維護工作進行定期檢查,水壓試驗完斗液畢後, 放掉除氧水箱內的水並將內部積水空槐物排凈, 用抹布把不能排凈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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