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關於印染廢水排放標准以及國標號是什麼
除了國家的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外(GB 8978-1996),紡織印染行業也有紡織染整工版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權准(GB 4287-1992),該標准對各類紡織印染產品均採用同一標准。該標准由於制定時間較早,其各項指標不如污水綜合排放嚴格。而且標准中也沒有涉及產品的生產過程和污染物產生的原因和具體數量,更沒有涉及生產過程中採用傳統工藝還是清潔生產工藝,是以末端治理為主的排放標准。從管理層面上看,不利於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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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工業廢水排放標准gb
第一類污染物,不分行業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納水體的功能類別,一律在車間或專車間處理設施排屬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准要求(采礦行業的尾礦壩出水口不得視為車間排放口)。
2 第二類污染物,在排污單位排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准要求。
2 本標准按年限規定了第一類污染物和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及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分別為:
1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須同時執行表1、表2、表3的規定。
2 1998年1月1日起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須同時執行表1、表4、表5的規定。
3 建設(包括改、擴建)單位的建設時間,以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批准日期為准劃分。3 其他規定
1 同一排放口排放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類別的污水,且每種污水的排放標准又不同時,其混合污水的排放標准按附錄A計算。
2 工業污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許排放負荷量按附錄B計算。
3 污染物最高允許年排放總量按附錄C計算。
⑶ 印染廢水排放標準的標准簡介
本標准適用於紡織染整工業企業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設計、竣工驗收及其建成後的排放管理。
本標准不適用於洗毛、麻脫膠、煮繭和化纖原料蒸煮等工序所產生的廢水。 GB3097 海水水質標准
GB3838 地面水環境質量標准
GB6920 水質PH值的測定 玻璃電極法
GB7467 水質 六價格的測定 二苯碳醯二肼分光光度法
GB7474 水質 銅的測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鈉分光光度法
GB7475 水質 銅、鋅、鉛、鎘的測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7478 水質 銨的測定 蒸餾和滴定法
GB7479 水質 銨的測定 納氏試劑比色法
GB7481 水質 銨的測定 水楊酸分光光度法
GB7488 水質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測定稀釋與接種法
GB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GB11903水質 色度的測定法
GB11914水質 化纖需氧量的測定 重鉻酸鹽法 本標准分三級:
4.1.1排入GB3838中III類水域(水體保護區除外),GB3097中二類海域的廢水,執行一級標准。
4.1.2排入GB3838中IV、V類水域,GB3097中三類海域的廢水,執行二級標准。
4.1.3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下水道的廢水,執行三級標准。
4.1.4排入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下水道的廢水,必須根據下水道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別執行4.1.1和4.1.2的規定。
4.1.5GB3838中I、II類水域和III類水域中的水體保護區,GB3097中一類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擴建、改建項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4.2標准值
本標准按照不同年限分別規定了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和最高允許排水量。
4.2.1 1989年1月1日之前立項的紡織染整工業建設項目及其建成後投產的企業按表1執行。
表1
分級 最高允許排水量m3/100米布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mg/L
生化需氧量(BOD5)化學需氧量(CODcr)色度(稀釋倍數)pH值懸浮物氨氮硫化物六價鉻銅苯胺類
Ⅰ級60180806~9100251.00.50.52.0
Ⅱ級2.5802401606~9150402.00.51.03.0
Ⅲ級300500 6~9400 2.00.52.05.0
4.2.2 1989年1月1日至1992年6月30日之間立項的紡織染整工業建設項目及其建成後投產的企業按表2執行
表2
分級 最高允許排水量m3/100米布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mg/L
生化需氧量(BOD5)化學需氧量(CODcr)色度(稀釋倍數)pH值懸浮物氨氮硫化物六價鉻銅苯胺類
Ⅰ級30100506~970151.00.50.51.0
Ⅱ級2.5601801006~9150251.00.51.02.0
Ⅲ級300500 6~9400 2.00.52.05.0
4.2.3 1992年7月1日起立項的紡織染整工業建設項目及其建成後投產的企業按表3執行。
表3
分級 最高允許排水量m3/100米布1)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mg/L
缺水區豐水區2)生化需氧量(BOD5)化學需氧量(CODcr)色度(稀釋倍數)pH值懸浮物氨氮硫化物六價鉻銅苯胺類二氧化氯
Ⅰ級25100406~970 15 1.00.50.51.00.5
Ⅱ級40180806~9100251.00.51.02.00.5
Ⅲ級300 500-- 6~9400 -- 2.0 0.52.05.00.5
注: 1)100米布排水量的布幅以914mm計; 寬幅布按比例折算。 本標准由各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實施。
附錄A 廢水中二氧化氯監測分析方法連續滴定碘量法(參考件)
A1適用范圍
本法適用於亞漂設備及含有大量亞氯酸鹽的廢水。
A2原理
二氧化氯和亞氯酸根均是氧化劑,它們都能氧化碘離子而析出碘,繼而用硫代硫酸鈉滴定-碘量法,但在不同的PH值條件下,氧化數變化不同。
在pH=7,ClO2+I-→ClO2-+1/2I2
氧化數由4→3
在pH=1~3,
ClO2+5HI→H++Cl-+ H2O+5/2I2,
氧化數由4→-1
HClO2+4HI→2I2+HCl+2H2O,氧化數由3→1
因此,可一次采樣,控制不同PH值連續滴定來測定二氧化氯和亞氯酸根。
A3 試劑
A3.1硫代硫酸鈉標准液:c(Na2S2O3)=0.1mol/L。溶解25G硫代硫酸鈉(Na2S2O3 ·H2O) 於1L新煮沸的蒸餾水中,至少存放二周之後,用碘酸鉀或重格酸鉀標定。最初必須存放一段時間,是為了是所含的亞硫酸氫鹽離子氧化。使用煮沸的蒸餾水,並加入幾毫升三氯甲烷,以使細菌分解作用減小到最低程度,以下述兩種方法中任選一種來標定。
A3.2 碘酸驗溶液:溶解3.249G無水碘酸氫鉀(一級試劑)或3.567G碘酸鉀(在103+-2C溫度下乾燥1H)於蒸餾水中,轉入1L容量瓶稀至標線,即為C=0.100 00MOL/L溶液,貯存於具玻璃塞瓶內。
於80ML蒸餾水中,邊攪拌邊加入1ML濃硫酸,10.00ML C=0.100 00MOL/L的碘酸氫鉀和1G碘化鉀,立即用c(Na2S2O3)=0.1mol/L溶液滴至淡黃色,加入 澱粉指示劑,繼續滴到藍色消失為止。
A3.3重鉻酸鹽溶液:溶解4.904K無水重鉻酸鉀(一級試劑)於蒸餾水中,轉入1L容量瓶並稀至標線,即為c(1/6K2Cr2O7)=0.1000mol/L的溶液,貯存於具玻璃塞瓶內,用10.00ML重鉻酸鉀標准溶液代替碘酸鹽標准溶液,在暗處放置6MIN後用 溶液滴定,方法同前。
硫代硫酸鈉的濃度(MOL/L)=1/所消耗硫代硫酸鈉毫升數
A3.4硫代硫酸鈉標准滴定液:用新煮沸過的蒸餾水將上述硫代硫酸鈉標准液稀釋至0.0100或0.0500 MOL/L。
A3.50.5K/100ML澱粉指示劑:於0.5K澱粉中,加入少許冷水調成糊狀,傾入100ML沸騰的蒸餾水中攪拌,然後沉澱過夜。應用上層清液,加入0.125G水楊酸,0.4G氯化鋅防腐。
A3.6碘化鉀晶體。
A3.7 氫氧化鈉溶液:溶解4G氫氧化鈉於1L蒸餾水中。
A3.8(1+1)硫酸。
A3.9緩沖溶液(PH=7):稱取34.0G磷酸二氫鉀和35.5G磷酸氫二鈉於燒杯中,加水溶解後稀釋至1L。
A4測定步驟
取量0.5ML(或適量)水樣,用0.1MOL/L氫氧化鈉調至近中性,加緩沖液5ML和1G碘化鉀,用0.0100MOL/L硫代硫酸鈉溶液滴至淡黃色,加1ML0.5G/100ML澱粉指示劑,繼續滴至藍色消失,記下讀數A,加3ML(1+1)硫酸(PH調至1~3),溶液又呈藍色,繼續滴至無色,消耗硫代硫酸鈉標液為B毫升,若亞氯酸鹽含量很高,可改用0.0500MOL/L或適當濃度硫代硫酸鈉標液滴定。
A5計算公式
二氧化氯(ClO2,mg/L)=a*c/v*67450
亞氯酸根(ClO2-,mg/L)=(b-4a)*c*67450/4v
式中:V--水樣體積,mL; c--硫代硫酸鈉標准滴定液濃度
a--第一次滴定所消耗硫代硫酸鈉標准滴定液體積,ML:
b--第二次滴定所消耗硫代硫酸鈉標准滴定液體積,ML; 1染整DYEING AND FINISHING
對紡織材料(纖維、紗、線和織物)進行以化學處理為主的工藝過程。染整包括預處理、染色、印花和整理。俗稱印染。
2紡織品TEXTILE
紡織工業產品,包括各類機織物、無紡織布、各種縫紉包裝用線、綉花線、絨線以及繩類、帶類等。
⑷ 印染廢水cod排放標準是多少
紡織染整工業的排放標准中,COD直接排放不得超過80mg.l 間接排放不得超過200mg/l
⑸ 印染廢水怎麼處理
印染廢水是交難處理的工業廢水之一,它具有COD濃度高、色度大、含鹽量高、有機物難專生化降解及水質屬水量隨時間變化較大(廢水間歇性排放)等特點。
印染廢水處理的最突出問題是色度和難降解有機物的去除問題。
印染廢水處理方法有生物法、物化法及幾種方法的聯合使用。
廢水中的主要污染物為COD、BOD5、SS和色度等,正常生產時排放廢水中微3000t/d。
⑹ 印染廢水的最新排放標準是 GB4278-2012嗎
不是GB 4278-2012,而是GB 4287-2012 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含2015年環境保護部公告第41號:調整GB 4287-2012部分指標執行要求的公告)。
⑺ 關於印染廢水的處理問題
不同的廢水有區別的,像食品廢水類廢水去除率會較高,醫葯化工等廢水去除率版就低。
調節池:起到廢水權水質水量的調節作用,一般沒有去除率;
水解酸化池:一般按照40%去除率計算;對色度有一定的去除率;
生物接觸氧化池:按照80%的去除率計算;一般不考慮色度的去除率;
沉澱池主要去SS,固液分離的效果,COD、BOD去除率控制在10%以內。有加葯混凝的話能去色度。
具體還是要看小試的,這些只是參考。
⑻ 印染廢水排放標准
法律分析:除了國家的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外(GB 8978-1996),紡織印染行業也有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 4287-1992),該標准對各類紡織印染產品均採用同一標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五條 環境保護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公眾參與、損害擔責的原則。
第六條 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質量負責。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防止、減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對所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責任。
公民應當增強環境保護意識,採取低碳、節儉的生活方式,自覺履行環境保護義務。
⑼ 印染廢水 cod排放標準是多少
除了國家的污水復綜合排放制標准外(GB 8978-1996),紡織印染行業也有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 4287-1992),該標准對各類紡織印染產品均採用同一標准。 http://down.foodmate.net/standard/sort/3/6620.html 到這里下載長期以來,江蘇省紡織印染行業廢水排放執行的是GB4287-92二級排放標准,要把原有的二級標准提升到國家紡織印染廢水的一級排放標准,難度很大。
⑽ 印染廢水處理的理論價值和實際意義
印染工業用水量極大,特別是印染工業園,每處理的印染廢水水量普通在1萬噸以上,有的在5萬噸以上,相當於一個小城市的全部居民用水量。印染廢水生化處理後通常都能處理達到排放標准。但是這么大的水量如果全部排放到河流,COD總量還是相當大的,而且也是水資源的浪費。在水資源非常匱乏的今天,印染廢水的回用有很高的經濟價值和環境價值。
印染廢水的處理出水一般COD為100mg/L或稍有超標,色度在100倍左右。經技術驗證,將此出水COD降至40mg/L,色度在10倍以內,即可以進入漂洗車間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