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影響污水處理廠廠址選擇的因素主要有哪些
一,污水處理廠應設在地勢較低處,便於城市污水自留入廠。
二,宜設在水體附近,版便於處理後的污水權就近排入水體。
三,設在城鎮,工廠廠區及居住區的下游和夏季主導風向的下方。
四,不宜設在雨季易受水淹的低窪處。防止污染水體。
五,結合近遠期城市發展問題,與城市總體規劃一並考慮。
『貳』 建設城市污水處理廠要考慮哪些環境因素
應考慮以下幾個方面因素:
1 廠址必須位於集中給誰水源下游,並應設在城鎮回、工廠廠區及生答活區的下游和夏季主導風向的下風向。
2 廠址不宜設在雨季易受水淹的低窪地。
3 為保證衛生要求,廠址與城鎮、工廠廠區及生活區及農村居民點保持約300m以上的距離。
『叄』 1.污水處理廠選址應考慮哪些因素
一,污水處理廠應設來在地勢較低處,源便於城市污水自留入廠。
二,宜設在水體附近,便於處理後的污水就近排入水體。
三,設在城鎮,工廠廠區及居住區的下游和夏季主導風向的下方。
四,不宜設在雨季易受水淹的低窪處。防止污染水體。
五,結合近遠期城市發展問題,與城市總體規劃一並考慮。
『肆』 污水處理廠選址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污水廠的設計和其他工程設計一樣,應符合適用的要求,首先必須確保污水廠處理後達到排放要求。考慮現實的經濟和技術條件,以及當地的具體情況(如施工條件)。在可能的基礎上,選擇的處理工藝流程、構(建)築物形式、主要設備設計標准和數據等。
(2)污水處理廠採用的各項設計參數必須可靠。設計時必須充分掌握和認真研究各項自然條件,如水質水量資料、同類工程資料。按照工程的處理要求,全面地分析各種因素,選擇好各項設計數據,在設計中一定要遵守現行的設計規范,保證必要的安全系數。對新工藝、新技術、新結構和新材料的採用積極慎重的態度。
(3)污水處理廠(站)設計必須符合經濟的要求。污水處理工程方案設計完成後,總體布置、單體設計及葯劑選用等盡可能採用合理措施降低工程造價和運行管理費用,
(4)污水廠設計應當力求技術合理。在經濟合理的原則下,必須根據需要,盡可能採用先進的工藝、機械和自控技術,但要確保安全可靠。
(5)污水廠設計必須注意近遠期的結合,不宜分期建設的部分,如配水井、泵房及加葯間等,其土建部分應一次建成;在無遠期規劃的情況下,設計時應為今後發展留有挖潛和擴建的條件。
(6)污水廠設計必須考慮安全運行的條件,如適當設置分流設施、超越管線、甲烷氣的安全儲存等。
(7)污水廠的設計在經濟條件允許情況下,場內布局、構(建)築物外觀、環境及衛生等可以適當注意美觀和綠化。
參考資料:http://www.nmgjlscl.com/Item/Show.asp?m=1&d=3047
『伍』 污水處理廠應該離居民區多少米國家在這方面有什麼規定嗎
《給排水手冊》第五冊中明確規定,城市污水處理廠的選址應距離居民區300米以上。
『陸』 污水處理廠第一站是什麼
污水處理廠是從污染源排出的污(廢)水,因含污染物總量或濃度較高,達不到排放標准要求或不適應環境容量要求,從而降低水環境質量和功能目標時,必需經過人工強化處理的場所。一般分為城市集中污水處理廠和各污染源分散污水處理廠,處理後排入水體或城市管道。有時為了回收循環利用廢水資源,需要提高處理後出水水質時則需建設污水回用或循環利用污水處理廠。處理廠的處理工藝流程是有各種常用或特殊的水處理方法優化組合而成的,包括各種物理法、化學法和生物法,要求技術先進,經濟合理,費用最省。設計時必須貫徹當前國家的各項建設方針和政策。因此,從處理深度上,污水處理廠可能是一級、二級、三級或深度處理。污水處理廠設計包括各種不同處理的構築物,附屬建築物,管道的平面和高程設計並進行道路、綠化、管道綜合、廠區給排水、污泥處置及處理系統管理自動化等設計,以保證污水處理廠達到處理效果穩定,滿足設計要求,運行管理方便,技術先進,投資運行費用省等各種要求。
編輯本段試運行管理
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工程的試運行,不同於一般建築給排水工程或市政給排水工程的試運行,前者包括復雜的生物化學反應過程的啟動和調試,過程緩慢,耗費時間長,受環境條件和水質水量的影響較強,而後者僅僅需要系統通水和設備正常運轉便可以。 污水處理工程的試運行與工程的驗收一樣是污水治理項目最重要的環節。通過試運行可以進一步檢驗土建工程、設備和安裝工程的質量,是保證正常運行過程能夠高效節能的基礎,進一步達到污水治理項目的環境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污水處理工程試運行,不但要檢驗工程質量,更重要的是要檢驗工程運行是否能夠達到設計的處理效果。無數處理工程試運行的內容和要求有以下幾點。 (1)通過試運行檢驗土建、設備和安裝工程的質量,建立相關設備的檔案材料,對相關機械、設備及儀表的設計合理性、運行操作注意事項等提出建議。 (2)對某些通用或專用設備進行帶負荷運轉,並測試其能力。如水泵的提升流量與揚程、鼓風機的出風風量、壓力、溫度、噪音與振動等,曝氣設備充氧能力或氧利用率,刮(排)泥機械的運行穩定性、保護裝置的效果、刮(排)泥效果等。 (3)單項處理構築物的試運行,要求達到設計的處理效果,尤其是採用生物處理法的工程,要培養(馴化)出微生物污泥,並在達到處理效果的基礎上,找出最佳運行工藝參數。 (4)在單項設施試運行的基礎上,進行整個工程的聯合運行和驗收。確保污水處處理能夠達標排放。
編輯本段運行管理
污水處理廠城市污水廠的運行管理,同其他行業的運行管理一樣,是賭氣醫生場活動進行計劃、組織、控制和協調等工作的總稱,是企業各種管理活動(例如:行政管理、技術管理、設備管理、「三產」管理)的一部分,是企業各種經營活動中最重要的部分。 城市污水廠的運行管理,指從接納原污水至凈化處理排出「達標」污水的全過程的管理。 1.3污水處理運行管理的基本要求 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過程中的基本要求是: 污水處理廠
(1)按需生產 首先應滿足城市與水環境對污水廠運行的基本要求,保證干處理量使處理後污水達標。 (2)經濟生產 以最低的成本處理好污水,使其「達標」。 (3)文明生產 要求具有全新素質的操作管理人員,以先進的技術文明的方式,安全的搞好生產運行。 水質管理 污水處理廠(站)水質管理工作是各項工作的核心和目的,是保證「達標」的重要因素。水質管理制度應包括:各級水質管理機構責任制度,「三級」(指環保監測部門、總公司和污水站)檢驗制度,誰知排放標准與水質檢驗制度,水質控制與清潔生產制度等。
編輯本段運行人員的職責與管理
污水處理廠
污水處理廠操作管理人員的任務是,充分發揮各種處理方法的優點,根據設計要求進行科學的管理,在水質條件和環境條件發生變化時,充分利用各種工藝的彈性進行適當的調整,及時發現並解決異常問題,使處理系統高效低耗地完成凈化處理作用,以達到理想的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一) 熟練掌握本職業務 污水與污泥的處理是依靠物理、化學及生物學的原理來完成的,要利用大型的構築物、機械、設備與自控裝置,還涉及各種測試手段,這就要求所有運行管理人員除了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外,在物理、化學及微生物學方面的知識應具有更高的要求,也包括機械及電方面的知識。 (二) 遵守規章制度 為了保證污水處理廠穩定的運行,除了操作管理人員應具備業務知識和能力外,還應有一系列規章制度要共同遵守。除了崗位責任制以外,還包括:設施巡視制、設備保養制、交接班制、安全操作制等。
編輯本段污水處理行業發展
污水處理廠
地球雖然有70.8%的面積為水所覆蓋,但淡水資源卻極其有限,人類真正能夠利用的是江河湖泊以及地下水中的一部分,僅佔地球總水量的0.26%,而且分布不均。 20世紀50年代以後,全球人口急劇增長,工業發展迅速。全球水資源狀況迅速惡化,「水危機」日趨嚴重。一方面,人類對水資源的需求以驚人的速度擴大;另一方面,日益嚴重的水污染蠶食大量可供消費的水資源。 全世界每天約有200噸垃圾倒進河流、湖泊和小溪,每升廢水會污染8升淡水;所有流經亞洲城市的河流均被污染;美國40%的水資源流域被加工食品廢料、金屬、肥料和殺蟲劑污染;歐洲55條河流中僅有5條水質差強人意。20世紀,世界人口增加了兩倍,而人類用水增加了5倍。世界上許多國家正面臨水資源危機:12億人用水短缺,30億人缺乏用水衛生設施。 中國水資源人均佔有量少,空間分布不平衡。隨著中國城市化、工業化的加速,水資源的需求缺口也日益增大。在這樣的背景下,污水處理行業成為新興產業,目前與自來水生產、供水、排水、中水回用行業處於同等重要地位。 雖然由於國家和各級政府對環境保護重視程度的不斷提高,中國污水處理行業正在快速增長,污水處理總量逐年增加,城鎮污水處理率不斷提高。但目前中國污水處理行業仍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 一方面,中國目前的污水處理能力尚跟不上用水規模的迅速擴張,管網、污泥處理等配套設施建設嚴重滯後。另一方面,中國的污水處理率與發達國家相比,還存在著明顯的差距,且處理設施的負荷率低。 因此中國應完善污水處理的政策法規,建立監管體制,創建合理的污水處理收費體系,扶植國內環保產業發展,推進污水處理行業的產業化和市場化。污水處理行業是一個朝陽產業,發展前景十分廣闊。中國將在「十一五」期間投資3000億元以推進城市污水處理和利用,中國污水處理行業由此迎來高速發展期。
編輯本段性質
在我國,早期的污水處理廠都屬於事業單位編制,屬於市政部門管轄,其建設、運營等由城管部門負責,環保部門僅負責污水處理廠出水的合格性檢驗。但最近十多年來,我國的污水處理領域市場化取得了很大的進步,BOT、TOT等國際先進模式引入我國,對於加速我國污水處理廠的建設步伐,改善水環境起到了積極作用,原有的污水處理廠也大多進行了企業改制,從而導致目前狀況下,我國的污水處理廠性質復雜,有屬於事業單位的,有屬於國營企業的,也有屬於外資、私企的。
編輯本段廠址選擇
污水處理廠 污水處理廠址的選定是城市和工業區的總體規劃的組成部分。廠址的選擇同城市和工業區排水管道的布置、處理後污水出路密切相關,應進行深入的調查研究和技術經濟比較,並應考慮以下原則: 1、廠址必須位於給水水源的下游;如果城鎮、工業區和生活區位於河流附近,廠址必須在它們的下游,而且要在夏季主風向的下風向,並應同城鎮、工業區、生活區以及農村居民點保持一定的距離,但又不宜太遠,以免增加管道的長度。 2、廠址應盡可能與處理後出水的主要去向(如灌溉農田)或受納水體靠近。 3、充分利用地形,選擇有適當坡度的地區,以滿足污水處理構築物和設備高程布置的需要,節省能源和動力。 4、盡可能少佔和不佔農田,並考慮有發展的可能性。
編輯本段處理工藝
污水處理廠 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流程以及處理構築物和設備型式的選定是污水處理廠設計的重要環節。確定污水處理工藝流程的主要依據是污水所需要達到的處理程度,而處理程度則取決於處理後出水的去向。處理後的出水如果排入水體,則污水的處理程度既要能夠充分利用水體自凈能力,又要防止水體遭到污染。不考慮水體自凈能力,而任意採用高級處理方法是不經濟的,但也不宜將水體自凈能力耗盡,要留有餘地。處理後污水如用於灌溉農田,污水水質應達到所要求的標准。處理後的出水如果回用於工業企業或城市建設,要考慮兩種情況:直接回用;作某些補充處理後再行回用。 污水處理廠一般是以去除 BOD(生化需氧量)物質作為主要目標。在大型污水處理廠中多採用以沉澱為中心的污水一級處理和以生物處理為中心的污水二級處理。有時為了去除氮、磷等物質,還在生物處理後,進行污水三級處理。 污水處理的產物——初級沉澱池產生的污泥,由污泥處理系統處理。污泥處理系統是污水處理廠的組成部分,污泥採用需氧消化和厭氧消化兩種方法處理(見污泥消化)。需氧消化多用於服務人口在 5萬以下的小型污水處理廠;而厭氧消化則普遍用於大中型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的程序是:污泥濃縮、污泥厭氧消化、污泥干化、焚燒。工業廢水處理工藝流程的確定較為復雜,應綜合考慮各方面的因素,如去除的主要對象,對處理出水水質的要求,廢水的水量、水質的變化等。對各種污染物可以採用的處理單元如表:處理工藝流程的排列順序,是先簡單後復雜;從去除對象考慮,則先去除懸浮的污染物,然後去除膠體物質和溶解性物質。
編輯本段處理系統
污水處理廠 SPR污水處理系統首先採用化學方法使溶解狀態的污染物從真溶液狀態下析出,形成具有固相界面的膠粒或微小懸浮顆粒;選用高效而又經濟的吸附劑將有機污染物、色度等從污水中分離出來;然後採用微觀物理吸附法將污水中各種膠粒和懸浮顆粒凝聚成大塊密實的絮體;再依靠旋流和過濾水力學等流體力學原理,在自行設計的SPR高濁度污水凈化器內使絮體與水快速分離;清水經過罐體內自我形成的緻密的懸浮泥層過濾之後,達到三級處理的水準,出水實現回用;污泥則在濃縮室內高度濃縮,定期靠壓力排出,由於污泥含水率低,且脫水性能良好,可以直接送入機械脫水裝置,經脫水之後的污泥餅亦可以用來製造人行道地磚,免除了二次污染。SPR污水處理系統與眾不同的技術特點: 1、城市生活污水和處理葯劑的混合主要是在泵前吸葯管道、污水泵葉輪、蛇形反應管和瓷球反應罐的組合作用下完成的,依照紊流速度、混合時間、和水力學結構數據設計,得以十分充分的混合,為取得最佳混凝凈化效果和最大限度地節省葯劑創造了前提條件。這是過去常規的一級處理和二級處理之水工結構所做不到的。 2、SPR系統處理城市污水時,採用五種以上污水處理葯劑及其最佳配方組合使用,靠化學反應使污水中溶解狀態的有機污染物、重金屬離子和有害的鹽類從水中析出,成為有固相界面的微小顆粒(它包含有污水三級處理的作用)。其中還選用了一種吸附效果很好而價錢又很便宜的吸附劑,以吸附有機污染物和色度。靠消毒劑在30分鍾的流程內殺滅細菌和大腸桿菌。靠混凝的物理化學吸附作用將懸浮物及各類雜質凝聚成大而且密實的絮團。這樣發揮各葯劑的單獨作用和它們之間的交聯作用的用葯方式是與常規的物理化學法不相同的。而且SPR系統使用的組合葯劑配方,只能在具有十分精細的水動力學參數設計的SPR污水凈化器及其系統里才能充分發揮作用,在常規的水工系統里是無法使用的。
編輯本段處理技術
污水處理廠 在天然淡水資源已被充分開發、自然災害日益頻繁暴發的今天,缺水已經對世界各國眾多城市的經濟和市民生活構成了十分嚴重的威脅,缺水危機已經是我們面臨的現實,解決城市缺水問題的重要途徑應該是將城市污水變為城市供水水源。城市污水就近可得,來源穩定,容易收集,是可靠且穩定的供水水源。城市污水經凈化後回用主要可作為市政綠化、景觀用水和工業用水。 城市污水再生回用工程包括污水收集系統、污水凈化處理技術及其系統、出水輸配系統、回用水應用技術和監測系統。其中污水凈化再生技術及其系統是關鍵,污水凈化處理的流程要簡單可靠,投資和運行費用要為該城市經濟實力所能承受,處理後出水的水質要滿足回用的要求。 沿用了許多年的傳統的「一級處理」及「二級處理」水處理工藝技術和設備已經難以適應當今的高濁度和高濃度污水的凈化處理要求,處理後出水更不能滿足城市對水回用的水質要求。沿著傳統的工藝技術路線只能進一步附加傳統的「三級處理」設備系統,既迴避不了龐大復雜的傳統二級生化處理系統,也迴避不了投資和運行費用都十分昂貴的傳統三級過濾吸附處理系統。這些恰恰是實現污水回用的忌諱之處。所以,環保市場十分迫切需要凈化效率更高、處理後出水能滿足現有環保標准並且能回用於城市,投資和運行費用又要為現有城市的經濟實力所能接受的污水處理新技術和新設備。
編輯本段技術發明
污水處理廠 最新發明的「SPR高濁度污水凈化系統」(美國發明專利)將污水的「一級處理」和「三級處理」程序合並設計在一個SPR污水凈化器罐體內,在30分鍾流程里快速完成。它容許直接吸入懸浮物(濁度)高達500毫克/升至5000毫克/升的高濁度污水,處理後出水的懸浮物(濁度)低於3毫克/升(度);它容許直接吸入CODcr為200毫克/升至800毫克/升的高濃度有機污水,處理後出水CODcr可降為40毫克/升以下。只需用相當於常規的一、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工程投資和低於常規二級處理的運行費用,就能夠獲得三級處理水平的效果,實現城市污水的再生和回用。 SPR污水處理系統首先採用化學方法使溶解狀態的污染物從真溶液狀態下析出,形成具有固相界面的膠粒或微小懸浮顆粒;選用高效而又經濟的吸附劑將有機污染物、色度等從污水中分離出來;然後採用微觀物理吸附法將污水中各種膠粒和懸浮顆粒凝聚成大塊密實的絮體;再依靠旋流和過濾水力學等流體力學原理,在自行設計的SPR高濁度污水凈化器內使絮體與水快速分離;清水經過罐體內自我形成的緻密的懸浮泥層過濾之後,達到三級處理的水準,出水實現回用;污泥則在濃縮室內高度濃縮,定期靠壓力排出,由於污泥含水率低,且脫水性能良好,可以直接送入機械脫水裝置,經脫水之後的污泥餅亦可以用來製造人行道地磚,免除了二次污染。 最新發明的SPR污水凈化技術以其流程簡單可靠、投資和運行費用低、佔地少、凈化效果好的眾多優勢將為當今世界的城市污水的再利用開創一條新路。城市污水實現再利用之後,為城市提供了第二淡水水源,為城市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條件,其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是不可估量的
『柒』 如何選擇城市水源城市給水管網布置的主要原則污水處理廠的選址要求
(1)水源具有充沛的水量,滿足城市近,遠期發展的需要;
(2)水源具有較好的水質;
(3)堅持開源節流的方針,協調與其他經濟部門的關系;
(4)水源選擇要密切結合城市近遠期規劃和發展布局,從整個給水系統的安全和經濟來考慮;
(5)選擇水源時還應考慮取水工程本身與其他各種條件;
(6)保證安全供水。
(1)水廠應選擇在工程地質條件較好的地方。一般選在地下水位低,承載力較大,濕陷性等級不高,岩石較少的地層,以降低工程造價和便於施工。
(2)水廠應盡可能選擇在不受洪水威脅的地方,否則應考慮防洪措施。
(3)水廠周圍應具有較好的環境衛生條件和安全防護條件,並考慮沉澱池,料泥及濾池沖洗水的排出方便。
(4)水廠應盡量設置在交通方便,靠近電源的地方。
(5)水廠選址要考慮近遠期發展的需要,為新增附加工藝和未來規模擴大發展留有餘地。
(6)當取水地點距離用水區較近時,水廠一般設置在取水設施附近,通常與取水設施在一起。當取水地點距離用水區較遠時,廠址有兩種選擇:一種是將水廠設在取水設施近旁;二是將水廠設在離用水區較近的地方。
排水體制的優缺點
直排式合流制排水系統對水體污染嚴重,但管渠造價低,又不設污水廠,所以投資省;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統比直排式有了較大改進,但在雨天,仍有部分混合污水不經處理直接排入水體,對水體有一定程度的污染。完全分流制排水系統衛生條件較好,但仍有初期雨水污染問題,其投資較大。工廠的排水系統,一般採用完全分流制,甚至要清濁分流,分質分流,有時需集中系統來分別排除不同種類的工業廢水。不完全分流制排水系統投資省,主要用於有合適的地形,有比較健全的明渠水系的地方,以便順利排泄雨水。
(1)排水管網布置應盡可能在管線較短和埋深較小的情況下,讓雨污水自流排出。
(2)污水主幹管的走向與數量取決於污水處理廠和出水口的位置與數量。
(3)管線布置應簡潔順直盡量減少與河道山谷鐵路及各種地下構築物的交叉,並充分考慮地質條件的影響。
(4)管線布置考慮城市的遠近期規劃及分期建設的安排,與規劃年限相一致。
(5)城市排水管網中,應充分利用和保護現有水系,並注重排水系統的景觀和防災功能,將城市排水與水資源利用,防洪澇災害,生態與景觀建設結合起來,綜合考慮,統籌協調。
給水管網的布置要求供水安全可靠,投資節約,一般應遵循如下原則:
(1)按照城市規劃布局平面布置管網,應考慮給水系統分期建設的可能,並需有充分發
展的餘地。若近期用水管徑遠小於規劃期末的管徑,則具體實現時,可將一條大的給水管道分成兩條不同管徑的管道,近期現在道路一側鋪一條管道;另一側的管道留待需要時鋪設。
(2)干管布置的主要方向應按供水主要延向流伸,而供水流向取決於最大用戶或水塔調
節構築物的位置,即管網中干管輸水到他們的距離要求最近。
(3)管網不知必須保證供水安全可靠,宜布置成環狀,即按主要流向布置幾條平行干管,
其間用連通管連接。干管位置盡可能布置在兩側用水量較大的道路上,以減少配水管數量。平行的干管間距為500m~800m,連通管間距為800m~1000m。
(4)干管一般按道路規劃布置,盡量避免在高級路面或重要道路下敷設。管線在道路下
的平面布置,和高程應符合城市地下管線綜合設計要求。
(5)管線應遍布在整個給水區內,保證用戶有足夠的水量和水壓。(6)力求以最短的距離敷設管線,以降低管網造價和供水能量費用。
(7)干管應盡可能的布置在高地,這樣可保證用戶附近配水管中有足夠的壓力和減低於
管內的壓力,一增加管道的安全。若城市地形高差較大時,可考慮分壓給水或局部加壓,不僅能節約能量,還可以避免地形較底處的管網承受較高的壓力。
(8)輸水管和管網延伸較長時,為保持管網末端所需水壓,二級泵房的揚程將很高,使
泵房附近的干管壓力過高,既不經濟也不安全,可考慮在管網中間增設加壓泵房,直接以管網抽水進行中途加壓,這樣使二級泵房的揚程只需滿足加壓泵房附近管網的服務水壓。當二級泵房附近的管網用水量占很大比例時,所節約的抽水能量極為明顯。加壓泵房可設一處或多處。
(9)給水管網按最高日最高時流量設計(表4-1),如果晝夜用水量相差較大,高峰用水
時間較短,可考慮在適當的位置設調節水池和泵房,利用夜間用水量減少進行蓄水,日間供水,增加高峰用水時的供水量。從而縮小高峰用水時,水廠供水范圍,降低出廠干管的高峰供水量。
(10)城鎮生活飲用水管網嚴禁和非生活飲用水管網連接,嚴禁和各單位自備生活飲用水
供水系統直接接通。
(11)為保證消防栓處有足夠的水壓和水量,應想消防栓與干管相連接,消防栓的布置,
首先應考慮倉庫,學校,公共建築等集中用水用戶。
污水處理廠廠址的選擇是重要環節,與城市的總體規劃、城市排水系統的走向、布置、處理後污水的出路都密切相關。從管道系統、泵站、污水處理廠各處理單元考慮,進行綜合的技術、經濟比較與最優化分析,並通過有關專家的反復論證後再行確定。
遵循原則:
(1) 與工藝相適應;
(2) 少佔農田和不佔良田;
(3) 廠址必須位於集中給水水源下游,並應設在主風向的下風向;
(4) 靠近處理水的受納水體;
(5) 考慮防洪。設在地質條件較好的地方;
(6) 選擇有適當坡度的地區,以滿足污水處理構築物高程布置的需要,減少土方工程量。
(7) 應考慮遠期發展的可能性,有擴建的餘地。
廠址選擇原則
恰當地選擇污水處理廠的位置對於城市規劃的總體布局、城市環境保護要求、污水污泥的利用和出路、污水管網系統的布局、污水處理廠的投資和運行管理等都有重要影響。
污水處理廠廠址的選擇應符合以下原則:
① 根據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要求,同時結合實際發展情況進行廠區規劃,解決好污水處理與企業建設協調的問題。
②結合污水管道系統布置及出水口位置,污水處理廠的位置選擇應與污水管道系統布局統一考慮。從污水自流排放出發,廠址宜選在城市低處,沿途盡量不設或少設提升泵站;此外,廠址宜結合出水口位置考慮,污水處理廠設在接納污水的水體附近,便於處理後的出水就近排入水體,減少排放渠道的長度。
③ 污水處理廠宜設在水體附近以便於排水,但又要考慮到不受洪水的威脅;
④ 必須有滿足污水處理工藝所需的土地保證;
⑤ 廠址的選擇需考慮交通運輸及水電供應等條件;
⑥ 為保證環境衛生的要求,廠址應與規劃居住區或公共建築群等保持一定的衛生防護距離。
⑦廠址應該位於整個服務區主導風向的下風向。
法律規定依據:
第十七條新建、改建、擴建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和其他水上設施,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建設單位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擴建排污口的,應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同意;涉及通航、漁業水域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時,應當徵求交通、漁業主管部門的意見。
第二十條國家實行排污許可制度。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和醫療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規定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方可排放的廢水、污水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也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的具體辦法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禁止企業事業單位無排污許可證或者違反排污許可證的規定向水體排放前款規定的廢水、污水。
『捌』 工業污水處理廠選址需要注意什麼
污水處理廠選址和布局,著重考慮八要素:
1、地勢
污水處理廠應設在地勢較低處,便於城市污水自流入廠內,廠址選擇應與排水管道系統布置統一考慮,充分考慮城市地形的影響。
2、受納水體
污水廠宜設在水體附近,便於處理後的污水近排入水體,盡量無提升,合理布置出水口。排入的水體應有足夠環境容量,減少處理水對水域的影響。
3、敏感目標
廠址必須位於集中給水水源的下游,並應設在城市、工廠廠區及居住的下游和夏季主導風向的下方。廠址與城市、工廠和生活區應有300m以上距離,並設衛生防護帶。
4、地段與農田保護
廠址盡可能少佔或不佔農田,但宜在地質條件較好的地段,便於施工、降低造價。充分利用地形,選擇有適當坡度的地段,以滿足污水在處理流程上的自流要求。
5、污水出路
結合污水的出路,考慮污水回用於工業、城市和農業的可能,廠址應盡可能與回用處理後污水的主要用戶靠近。
6、防洪
廠址不宜設在雨季易受水淹的低窪處。靠近水體的污水處理廠要考慮不受洪水的威脅。
7、污泥處置要求
污水處理廠選址應考慮污泥的運輸和處置,宜近公路和河流。廠址處要有良好的水電供應,最好是雙電源。
8、長遠規劃
選址應注意城市近、遠期發展問題,近期合適位置與遠期合適位置往往不一致,應結合城市總體規劃,並考慮擴建的可能。
『玖』 污水處理廠應該離居民區多少米國家在這方面有什麼規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