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業偷排大量生產廢水該怎麼處罰
企業偷排大量生產廢水要進行罰款處罰,造成嚴重污染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五十九條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
前款規定的罰款處罰,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按照防治污染設施的運行成本、違法行為造成的直接損失或者違法所得等因素確定的規定執行。
地方性法規可以根據環境保護的實際需要,增加第一款規定的按日連續處罰的違法行為的種類。
第六十條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超過污染物排放標准或者超過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污染物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責令其採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
(1)對污水處理企業偷排漏排處罰擴展閱讀:
《水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一條
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和醫療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規定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方可排放的廢水、污水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也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
排污許可證應當明確排放水污染物的種類、濃度、總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污許可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禁止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無排污許可證或者違反排污許可證的規定向水體排放前款規定的廢水、污水。
第二十二條
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排污口;在江河、湖泊設置排污口的,還應當遵守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
『貳』 停電導致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放應該怎麼處罰,處罰依據是什麼
停電導致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放的,依然屬於違法排放污染物,縣級以回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答管部門可以責令其採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五十九條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
前款規定的罰款處罰,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按照防治污染設施的運行成本、違法行為造成的直接損失或者違法所得等因素確定的規定執行。
地方性法規可以根據環境保護的實際需要,增加第一款規定的按日連續處罰的違法行為的種類。
第六十條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超過污染物排放標准或者超過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污染物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責令其採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
『叄』 工人擅自偷排污水企業有責任嗎
對內,企業可以按照公司相關制度對工人違規行為進行處理,而對外來說,污水排放屬於公司行為,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肆』 企業偷排漏排污染物,會受到什麼處罰
依據《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污染環境罪】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4)對污水處理企業偷排漏排處罰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六十三條】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設項目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被責令停止建設,拒不執行的;
(二)違反法律規定,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被責令停止排污,拒不執行的;
(三)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使用的農葯,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九條】 禁止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私設暗管,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第八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責令限制生產、停產整治,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水污染物的;
(二)超過水污染物排放標准或者超過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水污染物的;
(三)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私設暗管,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四)未按照規定進行預處理,向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不符合處理工藝要求的工業廢水的。
『伍』 企業私自往地下注污水如何處罰
企業私自往地下注污水也就是通過一些手段使未處理或處理不合格的污水直接或間接地往地下排水,極易使地下水污染,導致不可恢復。
新修訂的《環保法》第四十二條第四款規定,嚴禁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同時,第六十三條規定了相應的處罰措施。
行政拘留屬於行政處罰的一種,是對尚未構成犯罪的一般違法行為給予的一種最為嚴厲的制裁。行政拘留最高期限為15日,新修訂的《環保法》第六十三條又進一步作了區分,符合法定情形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由於涉及對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因此行政拘留權只能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行使,對本條規定的4種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無權直接拘留,應當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依法處以拘留。如果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應當說明的是,新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的對4種行為實施行政拘留,並不排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其予以處罰,而是在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處罰之上,新增加了行政拘留的法律責任,加重了對這些行為的處罰。同時,本條規定也與《刑法》的規定做了較好的銜接。新法第六十九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綜上,本條是對嚴重的環境違法行為但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以行政拘留的規定。
『陸』 污水直排的處罰規定
摘要 污水直排的處罰規定:
『柒』 工廠有污水溢出怎麼處罰
由於工業廢水成分復雜、毒性大、波動性大,給城市污水處理廠帶來較大沖擊。同時,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混合後對處理技術和成本也有著更高要求。一些人問:工業廢水直排處罰標準是什麼?下面和佰佰安全網給大家解答下吧。
工業廢水直排處罰標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辦法》相關規定處罰,具體處罰多少錢根據情節嚴重性規定。
一些人問:哪些方法對凈化污水有作用?
EWP高效污水凈化器 對凈化污水有作用。EWP 高效污水凈化器不會用任何的濾料或者填料當作濾床,所以不會出現堵塞的問題,有效的避免了砂濾池或其他過濾裝置不可避免的反沖洗的過程和多餘的環節支出。除此之外,它還輕而易舉的解決了處理裝置在偶然停用後出現的濾料乾涸板結引起的堵塞現象。這一技術的突出特點是藉助先進生產方式的污水中的懸浮與絮凝劑反應後生成的絮凝沉澱物形成吸附過濾對連續進入的污水完成凈化任務。關鍵是EWP 高效污水凈化器可以使污水中的絮凝沉澱物形成穩定的流化,污染物會發揮活性碳的吸附作用,同時能藉助新鮮進入的絮凝沉澱物推動老的絮凝沉澱物排出,這樣就可以保持凈化器的長期治理效果。盡管它只是一級物化處理工藝,但是它比氣浮、沉澱等同類工藝多了9.8~19.7%的效率。總而言之,這一技術的工藝簡單、設備可靠,同時易於管理,成本低,對所需的有效空間要求低,最重要的優點就是高效與低運行費用,經它處理的廢水能達標排放並可回用。
污水在經過了有效的凈化處理後再利用是合理的,同時也是可行的。污水凈化再利用是一種有效緩解水資源缺乏的方法,並且它也滿足我國可持續發展戰略的要求。研究資料顯示,凈化污水的成本會隨著廢水處理規模的變大而逐漸減少,同時其利潤還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增加,因此它的競爭能力很強。污水凈化再利用所產生的經濟和社會效益非常明顯的,同時,它能夠有效節約大量的有限水資源,緩和城市水的供需矛盾,減少城市排水系統的負擔。除此之外,污水凈化再利用還可以控制水污染,改善生態與社會經濟環境。經濟發展的腳步逐漸加快,水資源的需求也將越來越大,污水凈化再利用技術將會在未來的時間里發揮其越來越重要的影響,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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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污水處理廠排放超標能罰款嗎
既然是超標排放,當然是可以罰款的.首先說超標的界定,一般來說,超標的界定是內以第三方具有相應容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結果認定出水超標.超標的依據倒不是定非得是法律,也可能是協議,比如說是運營方與業主簽訂的運營合同,一般也多是如此。除非性質特別惡劣,政府主管、監管部門介入,依據項目環評批復等建設期文件及排放標准,同樣可以進行處罰。
『玖』 處理污水人幫老闆偷排污水一定會被判刑嗎
處理污水人幫老闆偷排污水如果污水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就會被判刑;
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條 【污染環境罪】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拾』 有污水設備的廠家,如果污水外排怎麼處罰,還是說有允許排放量如果處罰了那麼賣污水設備的廠家也處罰嗎
環境執法各地有異,但根據《水污染物防治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專》,大概要求是水污染屬物排放,必須符合排放限值,不符合的要交納超標排污費,此為地1類處罰。所以要采樣監測,做筆錄。
如果現場有證據證實是污水處理設施停用,或者是廢水根本沒有經過污水處理系統直排(暗管),那麼可以認定企業有偷排行為,這時仍要采樣監測,做筆錄,拍視頻或相片。此為第2類處罰。
綜上:污水污染物的執法,必須做采樣監測(廢氣直排則不需要監測)和筆錄(如果監測不超標,無法做出處罰,哪怕是有偷排),處罰的方式有至少上述兩種。
PS:污水設備的廠家不是環境執法對象,環保不能做出任何處罰。但企業與設備廠家(治污工程單位)在簽合同中,明確發生處罰後的賠償協議是可行的。另,如果企業委託有資質的單位實施污染物設施運行,則環保可以對該資質單位實施行政措施(如吊銷資質),但仍不能免除對排污企業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