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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泰閘污水處理廠徵收項目

發布時間:2022-03-27 08:05:51

『壹』 污水處理廠工程項目辦理土地證一般要交哪些費用

國土資源局辦理土地使用證收費如下: 一、土地使用權初始登記,在土地總價款、相關稅費交清的情況下,按照湘價費【2003】42號文件的內容收取土地權屬調查、地籍測繪費、工本費。 1、**政機關、團體和全額預算管理單位土地使用面積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的,按200元/宗收取,每超過500平方米加收25元,不足500平方米按500平方米計算,加收不得超過700元; 2、差額預算管理事業單位土地使用面積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的,按300元/宗收取,每超過500平方米加收25元,不足500平方米按500平方米計算,加收不得超過10000元; 3、企業、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土地使用面積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的,按100元/宗收取,每超過500平方米加收40元,不足500平方米按500平方米計算,加收不得超過40000元; 4、城鎮居民住宅土地使用面積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的,按13元/宗收取,每超過50平方米加收5元,不足50平方米按50平方米計算,加收不得超過30元; 5、工本費均按20元每本收取。 二、二手房交易買賣,在稅費交清,房產證辦好的前提下,收取以下費用: 1、城鎮居民住宅土地使用面積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的,按13元/宗收取,每超過50平方米加收5元,不足50平方米按50平方米計算,加收不得超過30元; 2、按照湘價服(2009)36號文件內容收取宗地圖費700元/戶; 3、存量房轉移(變更)登記,地產轉讓服務費住房按每宗(證)100元,非住房按每宗(證)200元收取; 4、工本費按照20元每本收取。

『貳』 污水處理廠享受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嗎

一、污水處理廠所使用的土地如果屬於下面免稅規定的,可享受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

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六條下列土地免繳土地使用稅: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六)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稅5年至10年;

(七)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免稅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第七條除本條例第六條規定外,納稅人繳納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需要定期減免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審核後,報國家稅務局批准。

污水處理廠 BOT 項目污水處理費收入納入財政行政事業預算由財政按污水處理量按期撥入企 業,屬於(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污水處理廠應享受此項優惠。

二、土地使用稅,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徵收的一種稅賦。由於土地使用稅只在縣城以上城市徵收,因此也稱城鎮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根據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按稅法規定的單位稅額交納。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佔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

『叄』 我單位是污水處理廠,免稅企業,由財政局撥付運行經費,請問要交企業所得稅嗎,收到撥款時會計分錄怎樣做

按所得稅法和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污水處理廠企業所得稅減半徵收,即稅率為12.5%
污水處理廠收到的財政局撥付運營經費,應該理解為財政代交污水處理費用,屬於企業收入,應該列入主營業務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
(一)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
(二)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
(三)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
(四)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
(五)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所稱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包括公共污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海水淡化等。項目的具體條件和范圍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施行。
企業從事前款規定的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肆』 污水處理廠需要交些什麼稅

污水處理企業不交增值稅和營業稅,企業所得稅按照規定稅率繳納。2007年新企業所得內稅法第二十容七條規定,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據此明確,企業從事公共污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海水淡化等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給予「三免三減半」的優惠。

『伍』 建立污水處理廠,第一步是環評還是項目投標請教做環評的大神

環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規定,對未經批准環境影響報告書或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建設項目,計劃部門不辦理設計任務書的審批手續,土地管理部門不辦理征地手續,銀行不予貸款。

『陸』 污水處理廠是什麼項目

從污染源排出的污(廢)水,因含污染物總量或濃度較高,達不到排放標准要求或不適應環境容量要求,從而降低水環境質量和功能目標時,必需經過人工強化處理的場所,這個場所就是污水處理廠,又稱污水處理站。
污水處理廠是從污染源排出的污(廢)水,因含污染物總量或濃度較高,達不到排放標准要求或不符合環境容量要求,從而降低水環境質量和功能目標時,必需經過人工強化處理的場所。一般分為城市集中污水處理廠和各污染源分散污水處理廠,處理後排入水體或城市管道。有時為了回收循環利用廢水資源,需要提高處理後出水水質時則需建設污水回用或循環利用污水處理廠。處理廠的處理工藝流程是有各種常用的或特殊的水處理方法優化組合而成的,包括各種物理法、化學法和生物法,要求技術先進,經濟合理,費用最省。設計時必須貫徹當前國家的各項建設方針和政策。因此,從處理深度上,污水處理廠可能是一級、二級、三級或深度處理。污水處理廠設計包括各種不同處理的構築物,附屬建築物,管道的平面和高程設計並進行道路、綠化、管道綜合、廠區給排水、污泥處置及處理系統管理自動化等設計,以保證污水處理廠達到處理效果穩定,滿足設計要求,運行管理方便,技術先進,投資運行費用省等各種要求。

『柒』 污水處理廠能享受到的所有稅收優惠有哪些

污水處理廠能享受到的所有稅收優惠:
一、首先,在增值稅方面,《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56號)第一條規定,再生水免徵增值稅。再生水應當符合水利部《再生水水質標准》的有關規定。該通知第二條規定,對污水處理勞務免徵增值稅。污水處理是指將污水加工處理後符合GB18918-2002有關規定的水質標準的業務。
二、其次,在企業所得稅方面,《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及其實施條例第八十八條規定,公共污水處理項目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三免三減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試行)》(財稅〔2009〕166號)規定,城鎮污水處理項目應具備以下條件:1.根據全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等全國性規劃設立。2.專門從事城鎮污水的收集、貯存、運輸、處置以及污泥處置(含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准入條件的水泥窯協同處置)。3.根據國家規定獲得污水處理特許經營權,或符合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生活污水類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條件。4.項目設計、施工和運行管理人員具備國家相應職業資格。5.項目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通過相關驗收。6.項目經設區的市或者市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總量核查。7.排放水符合國家及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和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8.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如果該廠還有污水處理項目之外的其他收入,則按照減免稅管理的有關要求,減免稅收入與非減免部分要分別單獨核算。《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企業所得稅過渡期優惠政策執行口徑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157號)再次強調了相關收入要單獨核算。

『捌』 城鎮污水處理廠改造工程項目在項目前期需要哪些資料

要看怎麼改,只是設備更新,就需要可研、環評,再給環保出一份應急預案。如果擴容就跟新建沒什麼不一樣,可研、環評、水保、選址、用地一個也不能少。

『玖』 污水處理廠應交哪些稅

1、增值稅(污水處理廠減免增值稅)

2、城建稅(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納稅額*適用稅率,這里的適用稅指納稅人所在地市區的稅率為7%,在縣城、鎮、大中型工礦企業不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不在市區、縣城、鎮的稅率為1%

3、教育附加費(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納稅額*3%

4、地方教育費附加(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納稅額*2%

5、水利建設基金(按照銷售收入的0.1%來計提和交納)

6、企業所得稅(利潤總額*25%) 。新所得稅法規定法定稅率為25%,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一致,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為15%,小型微利企業為20%,非居民企業為20%。

基本計算公式: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一準予扣除項目金額。應納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污水廠可執行相關優惠政策

7、房產稅

如果企業擁有房產產權的,需繳納房產稅。 房產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房屋產權的內資單位和個人按照房產稅原值或租金收入徵收的一種稅。

(1)以房產稅原值(評估值)為計稅依據,稅率為1.2%。

計算公式為: 房產稅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評估值)×(1-30%)×1.2%

(2)以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稅率為12%。

計算公式為: 房產稅年應納稅額=年租金收入×12%

如果單位屬於 "外商投資企業或外國企業"應繳納城市房地產稅。

8、城鎮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規定稅額徵收的一種稅。

年應納稅額=∑(各級土地面積*相應稅額)。 北京市城鎮土地納稅等級分為六級,各級土地稅額標准為:一級土地每平方米年稅額10元;二級土地每平方米年稅額8元;三級土地每平方米年稅額6元;四級土地每平方米年稅額4元;五級土地每平方米年稅額1元;六級土地每平方米年稅額0.5元。

如果單位屬於 "外商投資企業或外國企業"應繳納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

9、車船使用稅

如果擁有機動車,還需繳納相應的車船使用稅, 車船使用稅是對行駛於公共道路的車輛和航行於國內河流、湖泊或領海口岸的船舶,按照種類、噸位和規定的稅額徵收的一種財產行為稅。計算公式為: 乘人汽車應納稅額=應稅車輛數量*單位稅額 載貨汽車應納稅額=車輛的載重或凈噸位數量*單位稅額 摩托車應納稅額=應稅車輛數量*單位稅額 如果單位屬於 "外商投資企業或外國企業",應繳納車船使用牌照稅。

10、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各種憑證所徵收的一種兼有行為性質的憑證稅。分為從價計稅和從量計稅兩種。

應納稅額=計稅金額*稅率, 應納稅額=憑證數量*單位稅額。

11、契稅

如果企業承受房地產時還需及時繳納契稅 契稅是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時向承受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契稅按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轉移時的成交價格為計稅依據,目前北京市現行契稅稅率為3%,應納稅額=房地產成交價格或評估價格*稅率。

12、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以個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對象徵收的一種稅。

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按照稅法規定按期代扣代繳員工的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是扣繳義務人的法定義務。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56號)第一條第一款規定:對銷售再生水實行免徵增值稅政策。再生水是指對污水處理廠出水、工業排水(礦井水)、生活污水、垃圾處理廠滲透(濾)液等水源進行回收,經適當處理後達到一定水質標准,並在一定范圍內重復利用的水資源。再生水應當符合水利部《再生水水質標准》(SL368—2006)的有關規定。第二條:對污水處理勞務免徵增值稅。污水處理是指將污水加工處理後符合GB18918—2002有關規定的水質標準的業務。第七條:申請享受本通知第一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一項至第四項、第五條規定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優惠政策的納稅人,應當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國家鼓勵的資源綜合利用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環資〔2006〕1864號)的有關規定,申請並取得《資源綜合利用認定證書》,否則不得申請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二十七條第三款規定: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八十八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所稱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包括公共污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海水淡化等。項目的具體條件和范圍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施行。企業從事前款規定的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因此,根據以上文件規定,污水處理廠免徵增值稅;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拾』 污水處理廠能享受哪些稅收優惠

首先,在增值稅方面,《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56號)第一條規定,再生水免徵增值稅。再生水應當符合水利部《再生水水質標准》的有關規定。該通知第二條規定,對污水處理勞務免徵增值稅。污水處理是指將污水加工處理後符合GB18918-2002有關規定的水質標準的業務。
其次,在企業所得稅方面,《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及其實施條例第八十八條規定,公共污水處理項目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三免三減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試行)》(財稅〔2009〕166號)規定,城鎮污水處理項目應具備以下條件:1.根據全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等全國性規劃設立。2.專門從事城鎮污水的收集、貯存、運輸、處置以及污泥處置(含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准入條件的水泥窯協同處置)。3.根據國家規定獲得污水處理特許經營權,或符合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生活污水類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條件。4.項目設計、施工和運行管理人員具備國家相應職業資格。5.項目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通過相關驗收。6.項目經設區的市或者市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總量核查。7.排放水符合國家及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和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8.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如果該廠還有污水處理項目之外的其他收入,則按照減免稅管理的有關要求,減免稅收入與非減免部分要分別單獨核算。《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企業所得稅過渡期優惠政策執行口徑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157號)再次強調了相關收入要單獨核算。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四條及其實施條例第一百條規定,企業購置並實際使用規定范圍內的環境保護專用設備,該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今後5年內結轉抵免。但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48號)規定,利用財政撥款購置專用設備的投資額不得抵免企業應納所得稅額。《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財稅〔2008〕115號)列舉了城市公共污水處理可抵免企業所得稅額的4種專用設備:膜生物反應器、紫外消毒燈、污泥濃縮脫水一體機、污泥干化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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