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飲用水水質標准參數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GB 5749-2006)作為衡量市政自來水水質指標的標准,最基本的是42項常規指標,常規指標能反映生活飲用水水質基本狀況的水質指標,通常生活飲用水滿足了常規指標即可達到使用要求。常規指標包括五類,即微生物指標、毒理指標、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指標、放射性指標、飲用水中消毒劑常規指標。
(1)微生物指標
微生物指標是為了保證水質在流行病學上安全,流行病學安全指的是確保水質微生物學質量的安全性,防止飲用水體傳染病的發生和傳播。目前,微生物污染仍然是飲用水安全的最大威脅,常見的水體傳染疾病主要是腸道傳染病,主要症狀是腹瀉,污染來源主要是被人或動物糞便污染的水。
微生物指標包括4項指標,包括菌落總數、總大腸菌群、耐熱大腸菌群、大腸埃希氏菌。總大腸菌群是評價飲用水衛生質量的重要微生物指標之一,可以指示腸道傳染病傳播的可能性,但它不是專一的菌屬,如果在水樣中檢出大腸菌群,則應再檢驗大腸埃希氏菌或耐熱大腸菌群以證明水體是否已經受到糞便污染;如果水樣中沒有檢出總大腸菌群,就不必再檢驗大腸埃希氏菌或耐熱大腸菌群。菌落總數水中菌落總數可以作為評價水質清潔程度和考核凈化效果的指標,說明水體已受污染,但不能說明污染來源和該水體傳播傳染病的風險程度。
菌落總數的限值為100CFU/mL,每毫升水樣中所生長出來的細菌菌落總數不得超過100個,而總大腸菌群、耐熱大腸菌群、大腸埃希氏菌限值均為每100毫升水樣中不得檢出細菌菌落。
(2)毒理學指標
毒理學指標是為了保證水中有毒物質對人體健康不產生毒性和潛在危害。毒理指標有:砷、鎘、鉻(六價)、鉛、 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鹽、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溴酸鹽、甲醛、亞氯酸鹽、氯酸鹽共計15項。其中砷、鎘、鉻(六價)、鉛、汞屬於重金屬,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溴酸鹽、甲醛屬於有機物。人類長期飲用重金屬超標的水,會導致飲用者患各種疾病,損害器官、神經系統,有的甚至致癌,如砷對人體的損傷以慢性中毒為主,表現為皮膚出現白斑,隨後逐步變黑,角化肥厚呈橡皮狀,發生龜裂性潰瘍,長期飲用砷含量高的水,還可使皮膚癌發病率增高;汞為劇毒,可致急、慢性中毒,汞及其化合物為脂溶性,主要作用於神經系統、心臟、腎臟和胃腸道。這類指標包含的物質對人的毒性較大,因此對此類指標應嚴格執行標准限值要求。
(3)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指標
感官指標即是為了保證水質良好的感官性,從水的色澤、外觀、嗅味可以直接判斷出水質的感官性狀,是人們判斷水質及其可接受程度的首要和直接指標。飲用者幾乎完全依賴於自己的感官來判斷水質及其安全性。如果水質混濁、有異色、有異味,就會使飲用者感到不安全而拒絕飲用。生活飲用水水質標准中包含色、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四項指標。
色度:天然水經常顯示出淺黃、淺褐或黃綠等不同的顏色,這些顏色分為真色與表色,真色是溶於水的腐殖質、有機或無機物質所造成,當水體受到工業廢水的污染時也會呈現不同的顏色;表色是沒有除去水中懸浮物時產生的顏色,土壤腐殖質-黃色,低鐵化合物—淡綠藍色,高鐵化合物—黃色。一般來講,水中帶色物質本身沒有明顯的健康危害,色度在衛生上意義不是很大,主要是考慮不應引起感官上的不快,其限值為不大於15度。渾濁度是指水中懸浮物對光線透過時所發生的阻礙程度,是表徵水質中懸浮物含量的指標等,其來源為水源水中懸浮顆粒物未濾除、配水系統中沉積物沉積物重新懸浮、生物膜脫落等。水體中某些化學物質和細菌、病毒的附著在懸浮物上,影響消毒有效性,是飲用水凈化過程中的重要操作控制參數,其限值為1NTU。臭和味,給人一種嫌惡的感覺,是最常見的消費者投訴的指標,指示水處理和配送時的失誤、水中存在潛在的有害物質,應當嚴格控制。臭和味的來源為天然無機和有機化學污染物、生物來源或過程(如藻類繁殖產生腥臭)、合成化學物質的污染、來自腐蝕或水處理的結果(如氯化)、儲存和配送過程中微生物活動產生,其限值為無異臭、異味。肉眼可見物,給人一種嫌惡的感覺,表明水中可能存在有害物質或生物的過多繁殖,應當嚴格控制。肉眼可見物的來源為土壤沖刷、生活及工業垃圾污染、水生生物、油膜及其它不溶於水的懸浮物(含鐵高的地下水暴露於空氣中,水中的二價鐵易氧化形成沉澱;水處理不當造成水中絮凝物的殘留;有機物污染嚴重的水體中藻類的大量繁殖造成水中大量有色懸浮物的產生),其限值為無肉眼可見物。
化學指標也與感官性狀有關,包括總硬度、鐵、錳、銅、鋅、揮發酚類、陰離子合成洗滌劑、硫酸鹽、氯化物和總溶解性固體等。應從影響水的外觀、色、臭和味的角度,規定這些物質的最高容許限值。
一般的化學性水質指標有pH值、溶解性總固體、硬度、鐵、錳、鋁、銅、鋅、氯化物、硫酸鹽、耗氧量、揮發酚、陰離子合成洗滌劑13種,這些水質指標過量會對感官指標有影響,對輸水系統有害,也會對飲用者造成一定的危害,也是應當嚴格控制的指標,如,銅會增加鍍鋅鐵、鋼制管材和管件的腐蝕、會使衣服和衛生潔具著色,還會使水帶有令人厭惡的苦味;飲用含鋅高的水容易引起惡心和昏厥;硫酸鹽使水產生味道、對配水系統的腐蝕、輕度腹瀉作用;溶解性總固體過高時產生若鹹味,損壞配水管道和設備及家用熱水器;總硬度過高會導致胃腸功能紊亂,影響水的味道,消耗肥皂,產生水垢,腐蝕容器設備。
(4)放射性指標
放射性指標是為了保證水中放射性物質對人體健康不產生毒性和潛在危害。水的放射性主要來自岩石、土壤及空氣中的放射性物質,水中的放射性核素有幾百種,濃度一般都很低。放射性的有害性作用為,增加腫瘤發生率、死亡以及發育中的變態。放射性指標包括總α放射性和總β放射性,其限值分別為0.5和1Bq/L
(5)飲用水中消毒劑常規指標
飲用水中消毒劑常規指標為了保證飲用水生產中人工添加的消毒劑及其副產物對人體健康不產生毒性和潛在危害。飲用水必須要消毒,飲用水消毒的目的是要殺死或滅活致病微生物。目前主要的消毒方式有用氯氣、氯胺、臭氧和紫外線消毒等。為了保證從用戶龍頭出來的水仍有消毒作用,在接收到的自來水中可能會有一些消毒劑的氣味。消毒劑常規指標為氯氣及游離氯制劑(游離氯)、一氯胺(總氯)、臭氧、二氧化氯,只要飲用水中的消毒副產物不超過標准規定,對人體健康就沒有害處,但為避免這類物質導致危害,也應嚴格控制其含量。
『貳』 自來水怎樣達到飲用水標准求教工藝流程
自來水是如何生產的?
眾所周知,由於自然因素和人為因素,原水裡含有各種各樣的雜質。從給水處理角度考慮,這些雜質可分為懸浮物、膠體、溶解物三大類。城市水廠凈水處理的目的就是去除原水中這些會給人類健康和工業生產帶來危害的懸浮物質、膠體物質、細菌及其他有害成分,使凈化後的水能滿足生活飲用及工業生產的需要。市自來水總公司水廠採用常規水處理工藝,它包括混合、反應、沉澱、過濾及消毒幾個過程。
(1)混凝反應處理
原水經取水泵房提升後,首先經過混凝工藝處理,即:
原水 + 水處理劑 → 混合 → 反應 → 礬花水
自葯劑與水均勻混合起直到大顆粒絮凝體形成為止,整個稱混凝過程。常用的水處理劑有聚合氯化鋁、硫酸鋁、三氯化鐵等。汕頭市使用的是鹼式氯化鋁。根據鋁元素的化學性質可知,投入葯劑後水中存在電離出來的鋁離子,它與水分子存在以下的可逆反應:
Al3+ + 3H2O ←→ Al(OH)3 + 3H+
氫氧化鋁具有吸附作用,可把水中不易沉澱的膠粒及微小懸浮物脫穩、相互聚結,再被吸附架橋,從而形成較大的絮粒,以利於從水中分離、沉降下來。
混合過程要求在加葯後迅速完成。混合的目的是通過水力、機械的劇烈攪拌,使葯劑迅速均勻地散於水中。
經混凝反應處理過的水通過道管流入沉澱池,進入凈水第二階段。
(2)沉澱處理
混凝階段形成的絮狀體依靠重力作用從水中分離出來的過程稱為沉澱,這個過程在沉澱池中進行。水流入沉澱區後,沿水區整個截面進行分配,進入沉澱區,然後緩慢地流向出口區。水中的顆粒沉於池底,污泥不斷堆積並濃縮,定期排出池外。
(3)過濾處理
過濾一般是指以石英砂等有空隙的粒狀濾料層通過黏附作用截留水中懸浮顆粒,從而進一步除去水中細小懸浮雜質、有機物、細菌、病毒等,使水澄清的過程。
(4)濾後消毒處理
水經過濾後,濁度進一步降低,同時亦使殘留細菌、病毒等失去渾濁物保護或依附,為濾後消毒創造良好條件。消毒並非把微生物全部消滅,只要求消滅致病微生物。雖然水經混凝、沉澱和過濾,可以除去大多數細菌和病毒,但消毒則起了保證飲用達到飲用水細菌學指標的作用,同時它使城市水管末梢保持一定余氯量,以控制細菌繁殖且預防污染。消毒的加氯量(液氯)在1.0-2.5g/m3之間。主要是通過氯與水反應生成的次氯酸在細菌內部起氧化作用,破壞細菌的酶系統而使細菌死亡。消毒後的水由清水池經送水泵房提升達到一定的水壓,在通過輸、配水管網送給千家萬戶。
2、自來水是否含有有害人體健康的物質?
由以上自來水的生產過程,可見河水中原有的種種懸浮顆粒及膠體物質已在混凝過程中分離。而原水中的致病微生物也已在濾後消毒處理過程中被消滅。因此,在自來水生產過程中已把原水含有的有害人體健康物質去除掉。
那麼,生產過程中所加入的葯劑呢?在去除水中原有雜質的過程中不免地加入了新的雜質。這些新的雜質是否會危害到我們的健康呢?
在混凝過程中所加入的水處理劑,一般情況下都與原水的懸浮顆粒及膠體一起沉澱開來,從而不影響水出廠時的質量。那麼,就只剩下氯氣了。氯氣消毒法是生產自來水的最後一個環節。往水裡加氯氣經反應後即可把水輸送到市民家庭使用。如此,氯氣是否會危害到我們的健康呢?
以下我們來重點研究氯氣。
氯氣(Cl2)是一種黃綠色有刺激性氣味的氣體,能溶於水,常溫下1體積水能溶解2體積氯氣。在相同條件下,氯氣比同體積的空氣重,標准狀況下,它的密度3.214g/L。氯氣容易液化,當壓強為101.3kPa,冷卻到-34.6℃,氣態的氯就變成黃色油狀的液態氯。液態氯繼續冷卻到-101℃,就變成了固態氯。氯氣是一種有毒物質,對人體有強烈的刺激性,吸入少量氯氣會刺激鼻腔和喉頭粘膜,並引起胸痛和咳嗽;吸入較多氯氣會窒息致死。
把氯氣加入水中,會發生以下反應:
Cl2 + H2O = HCl + HClO
因為消毒過程中氯氣用量很小(一般在1L水中僅通入約0.005g氯氣),可以說只要出廠的自來水符合正常的國家標准,在自來水中的投入的氯氣會完全與水反應生成其他物質,故可認為出廠的水中不含Cl2。上文所謂的"使城市水管末梢保持一定余氯量",實際上應是指氯元素,而不是氯氣。
然而,雖然氯氣已完全反應,卻有其他物質生成。我們先來看次氯酸。次氯酸(HClO)具有強氧化性,因此具有很強的殺菌消毒能力,是常用的消毒劑。次氯酸是一種弱酸,很不穩定,在光照條件下易發生以下反應:
2HClO = 2HCl + O2↑
如此,水中有可能含有的雜質就只剩HCl了。
氯化氫(HCl)是無色而有刺激性氣味的氣體,它的密度比空氣大,約為空氣的1.26倍。氯化氫極易溶於水(0℃時,1體積水大約能溶解500體積的氯化氫)。氯化氫的水溶液叫氫氯酸,俗稱鹽酸,是一種強酸,具有強的氧化性及腐蝕性。
由以上的方程式,根據氯原子守恆,可知一定物質的量的氯氣與水反應後最終生成的氯化氫的物質的量是原來氯氣的兩倍。由於在生產水的過程中使用的氯氣的量很少,產生的氯化氫的量自然微乎其微。根據生理衛生常識,我們知道人體的胃液含有少量鹽酸,故可認為微量的氯化氫並不影響人體健康,幾乎可以忽略不計。此外,氯化氫是易揮發氣體,基於這一性質可推知煮沸了的水幾乎不含氯化氫。
由此,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生產過程符合國家標準的自來水是不會危害人體健康的。
最後,我們就「飲用水對人體健康的影響」這一問題進行了社會調查問卷。通過調查報告,我們發現 14.3%的人家中飲用純凈水,49%的人飲用自來水,36.7%的人家中飲用井水。在飲用純凈水的人中:約36.7%的人認為純凈水對人體無害,較喜歡飲用;22.4%的人認為飲用純凈水對人體有害,並不喜歡飲用;此外,還有約40.9%的人對飲用純凈水是否有害不太清楚,因大部分人都在飲用,也就跟著飲用。大部分人不飲用自來水是因為目前嚴重的水污染狀況,表示若自然經濟條件允許,願意喝天然的河湖水或礦泉水。多數人選擇飲用何種純凈水大都從品質、價錢等方面綜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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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水力循環澄清池處理的水能達到國家飲用水標准嗎
這個不一定,得看進水水質,也得看這個處理的具體工藝。不能一概而論。再好的水處理設備,遇到不是此設備針對類型的進水,也沒辦法把水處理到國家飲用水標准。
『肆』 國家飲用水的標準是多少
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口的增加,不少地區水資源短缺,有的城市飲用水水源污染嚴重,居民生活飲用水安全受到威脅。1985年發布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GB5749-85)已不能滿足保障人民群眾健康的需要。為此,衛生部和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對原有標准進行了修訂,聯合發布新的強制性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GB5749-2006)(下稱"新標准")。
【新標准發布】
2007年7月1日,由國家標准委和衛生部聯合發布的《生活飲用水衛生生活飲用水標准》(GB 5749-2006)強制性國家標准和13項生活飲用水衛生檢驗國家標准將正式實施。這是國家21年來首次對1985年發布的《生活飲用水標准》進行修訂。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的修訂是保證飲用水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協調下,由衛生部牽頭,會同建設部、國土資源部、水利部、國家環保總局,組織衛生、供水、環保、水利、水資源等各方面專家共同參與完成了該項標準的修訂工作。
1985年出台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里,飲用水渾濁度的指標是"3-5",新《標准》則將之提高到"1-3",也就是說,拋開一大堆老百姓看不懂的理化指標不說,最直觀能感受到的,是水色將更為清亮。
事實上,濁度不僅是感官指標,低濁度能使細菌病毒裸露於水中,消毒劑才能有效殺滅,讓飲水更健康是新《標准》的核心所在。老的《標准》只有35項檢測項目,其中關於無機污染物的檢測項目居多,涉及的有機污染物、農葯較少,而且其中根本沒有檢測如藻毒素等微生物的指標,這與來我國水污染致使水中有機物大大增加的形勢嚴重不適應。
在新《標准》增加的71項水質指標里,微生物學指標由2項增至6項,增加了對藍氏賈第蟲、隱孢子蟲等易引起腹痛等腸道疾病、一般消毒方法很難全部殺死的微生物的檢測。飲用水消毒劑由1項增至4項,毒理學指標中無機化合物由10項增至22項,增加了對凈化水質時產生二氯乙酸等鹵代有機物質、存於水中藻類植物微囊藻毒素等的檢測。有機化合物由5項增至53項,感官性狀和一般理化指標由15項增加至21項。並且,還對原標准35項指標中的8項進行了修訂。同時,鑒於加氯消毒方式對水質安全的負面影響,新《標准》還在水處理工藝上重新考慮安全加氯對供水安全的影響,增加了與此相關的檢測項目。新《標准》適用於各類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飲用水,也適用於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飲用水。
『伍』 中國飲用水國家標準是什麼
中國飲用水國家標准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GB 5749—2006》
以下信息僅供參考: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
1 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要求、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衛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單位衛
生要求、二次供水衛生要求、涉及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要求、水質監測和水質檢驗方法。
本標准適用於城鄉各類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飲用水,也適用於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飲用水。
2、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要求
2.1 生活飲用水水質應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保證用戶飲用安全。
2.1.1 生活飲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2.1.2 生活飲用水中化學物質不得危害人體健康。
2.1.3 生活飲用水中放射性物質不得危害人體健康。
2.1.4 生活飲用水的感官性狀良好。
2.1.5 生活飲用水應經消毒處理。
2.1.6 生活飲用水水質應符合表 1 和表 3 衛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出廠水中消毒劑限值、出廠水和管
網末梢水中消毒劑餘量均應符合表 2 要求。
2.1.7 農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水質因條件限制,部分指標可暫按照表 4執行,其餘指
標仍按表 1、表 2 和表3執行。
2.1.8 當發生影響水質的突發性公共事件時,經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指標
可適當放寬。
2.1.9 當飲用水中含有附錄 A表 A.1所列指標時,可參考此表限值評價。
3.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衛生要求
3.1 採用地表水為生活飲用水水源時應符合 GB 3838 要求。
3.2 採用地下水為生活飲用水水源時應符合 GB/T 14848 要求。
4. 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要求 GB 5749—2006
4.1 集中式供水單位的衛生要求應按照衛生部《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規范》執行。
5.二次供水衛生要求
二次供水的設施和處理要求應按照 GB 17051 執行。
6. 涉及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要求
6.1 處理生活飲用水採用的絮凝、助凝、消毒、氧化、吸附、pH 調節、防銹、阻垢等化學處理劑
不應污染生活飲用水,應符合 GB/T 17218 要求。
6.2 生活飲用水的輸配水設備、防護材料和水處理材料不應污染生活飲用水,應符合 GB/T 17219
要求。
7. 水質監測
7.1 供水單位的水質檢測
供水單位的水質檢測應符合以下要求。
7.1.1 供水單位的水質非常規指標選擇由當地縣級以上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協商確
定。
7.1.2 城市集中式供水單位水質檢測的采樣點選擇、檢驗項目和頻率、合格率計算按照 CJ/T 206
執行。
7.1.3 村鎮集中式供水單位水質檢測的采樣點選擇、檢驗項目和頻率、合格率計算按照 SL 308執
行。
7.1.4 供水單位水質檢測結果應定期報送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送水質檢測結果的內容和辦法由當
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商定。
7.1.5 當飲用水水質發生異常時應及時報告當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
7.2 衛生監督的水質監測
衛生監督的水質監測應符合以下要求。
7.2.1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根據實際需要定期對各類供水單位的供水水質進行衛生監督、監測。
7.2.2 當發生影響水質的突發性公共事件時,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需要確定飲用水監督、
監測方案。
7.2.3 衛生監督的水質監測范圍、項目、頻率由當地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
8 水質檢驗方法
生活飲用水水質檢驗應按照 GB/T 5750 執行。
參考文獻
[1]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Guidelines for Drinking-water Quality, third edition. Vol. 1, 2004,
Geneva
[2] EU』s Drinking Water Standards. Council Directive 98/83/EC on the quality of water intended f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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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US EPA. Drinking Water Standards and Health Advisories, Winter 2004
[4] 俄羅斯國家飲用水衛生標准, 2002年 1 月實施
[5] 日本飲用水水質基準(水道法に基づく水質基準に關すゐ省令),2004年 4 月起實施。
『陸』 水處理檢測合格標準是什麼
水處理檢測合格標准如下:
1、色度:飲用水的色度如大於15度時多數人即可察覺,大於30度時人專感屬到厭惡。標准中規定飲用水的色度不應超過15度。
2、渾濁度:為水樣光學性質的一種表達語,用以表示水的清澈和渾濁的程度,是衡量水質良好程度的最重要指標之一,也是考核水處理設備凈化效率和評價水處理技術狀態的重要依據。渾濁度的降低就意味著水體中的有機物、細菌、病毒等微生物含量減少,這不僅可提高消毒殺菌效果,又利於降低鹵化有機物的生成量。
3、臭和味:水臭的產生主要是有機物的存在,可能是生物活性增加的表現或工業污染所致。公共供水正常臭味的改變可能是原水水質改變或水處理不充分的信號。
4、肉眼可見物:主要指水中存在的、能以肉眼觀察到的顆粒或其他懸浮物質。
5、余氯:余氯是指水經加氯消毒,接觸一定時間後,余留在水中的氯量。在水中具有持續的殺菌能力可防止供水管道的自身污染,保證供水水質。
『柒』 水處理行業中水質標准數據
項 目 限 值
感官性狀 色 5度
渾濁度 1NTU
臭和味 無
肉眼可見物 無
一般化學指標 PH值 6-8.5
硬度(以碳酸鈣計) 300mg/L
鐵 0.20mg/L
錳 0.05mg/L
銅 1.0mg/L
鋅 1.0mg/L
鋁 0.2 mg/L
揮發酚類(以苯酚計) 0.002 mg/L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 0.20 mg/L
硫酸鹽 100 mg/L
氯化物 100 mg/L
溶解性總固體 500 mg/L
高錳酸鉀消耗量 2 mg/L
(CODMn,以氧計)
ж總有機碳(TOC) 4 mg/L
理化指標 氟化物 1.0mg/L
氰化物 0.05 mg/L
硝酸鹽(以氮計) 10 mg/L
砷 0.01 mg/L
硒 0.01 mg/L
汞 0.001 mg/L
鎘 0.01 mg/L
鉻(六價) 0.05 mg/L
鉛 0.01 mg/L
銀 0.05 mg/L
氯仿 30μg/L
四氯化碳 2μg/L
滴滴涕(DDT) 0.5μg/L
六六六 2.5μg/L
苯並(a)芘 0.01μg/L
微生物指標 細菌總數 50cfu/mL
總大腸菌群 0 cfu/100mL
糞大腸菌群 0 cfu/100mL
游離余氯(管網末梢水) ≥0.05mg/L
(如用其他消毒法則可不列入)
放射性指標 總α放射性 0.1Bq/L
總β放射性 1 Bq/L
一、回用水水質標准,是保證用水的安全可靠及選擇經濟合理水處理流程的基本依據。由於使用回用水的范圍十分廣闊,水質要求各有不同,總體上看回用水水質情況十分復雜。我國目前尚未系統地制定回用水水質標准。對有關水質要求宜結合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一).灌溉回用水水質標准
1.水質要求 灌溉回用水水質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不傳染疾病:(2)不破壞土壤的結構和性能,不使土壤鹽鹼化;(3)土壤中重金屬和有害物質的積累不超過有害水平;(4)不影響農業物的產量和質量;(5)不污染地下水。
根據水質要求,城市污水用於農灌,必須經過適當處理,未經處理的污水一般不允許以任何方式用於灌溉。城市污水至少要經過一級處理才能用於灌溉,如有可能最好驚醒二級生化處理。目前,經濟發達的國家已基本實現了這個要求,有些國家和地區甚至達到了更高要求。
2.水質標准 我國農田灌溉水質標准(GB5084-92),它也適用於農業灌溉回用水水質要求。國外經濟發達國家對農業灌溉回用水水質通常是根據灌溉對象區別對待,要求比較嚴格。
二).工業回用水水質標准
1.工業回用水水質要求 由於工業生產范圍廣泛,不同工業門類對用水水質要求差異極大。在考慮工業回用水的水質標准時,應該從實際出發,以各類工業用水的水質要求為依據來確定相應的工業回用水水質標准,污水處理後出水作為冷卻水回用時,一般有如下水質要求:(1)在熱交換過程中,不產生結構(2)對冷卻系統部產生腐蝕作用(3)不產生過多的泡沫(4)不存在有助於微生物生長的過量營養物質。對於其他類別的工業用水,如原料用水,生產工藝用水,生產過程用水以及鍋爐用水等,尚未有針對回用水的相應水質標准。若要將回用水用於各種工業類別,其水質必須符合有關行業相應的用水水質標准。
三).城市雜用水水質標准
1.生活雜用水水質標准 為了保證城市污水再生後作為生活雜用的安全可靠和合理使用,再生水水質必須滿足下列基本要求。
(1)衛生上安全可靠,無有害物質,其主要衡量指標有大腸桿菌群數,細菌總數,余氯量,懸浮物量,生化需氧量及化學需氧量等。
(2)外觀上無使人不快的感覺,其主要衡量指標有渾濁度,色度,臭味,表面活性劑和油脂等。
(3)不引起管道和設備的腐蝕,結構和不造成維修管理困難,其主要衡量指標有PH值,硬度,蒸發殘渣及溶解性物質等。
二、污水處理
1、是為使污水達到排水某一水體或再次使用的水質要求,並對其進行凈化的過程。污水處理被廣泛應用於建築、農業,交通、能源、石化、環保、城市景觀、醫療、餐飲等各個領域,也越來越多地走進尋常百姓的日常生活。污水處理行業的上游供應商主要是污水處理設備的製造商和污水處理葯劑供應商。都屬於發展較快,需求狀況良好的行業。
2、、污水處理行業:工業污水、中水回用、生活污水、汽車清洗等
3、污水處理方式:
1)、調節PH值用的:弱酸、弱鹼、強酸、強鹼、生石灰等。
2)、絮凝作用的:聚合氯化鋁、聚合氯化鋁鐵、聚丙烯醯胺等。
3)、調節細菌營養的:磷酸氫二鈉、尿素等
4)、消毒脫色的:次氯酸鈉、臭氧等。
『玖』 飲用水的標準是什麼,包括礦物質的含量,求答案
新標准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一是加強了對水質有機物、微生物和水質消毒等方面的要求。新標准中的飲用水水質指標由原標準的35項增至106項,增加了71項。 二是統一了城鎮和農村飲用水衛生標准。新標准頒布之前,我國農村飲水一直參照《農村實施〈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准則》進行評價,此次將標准適用范圍擴大至農村。但是,由於我國地域廣大,城鄉發展不均衡,鄉村地區受經濟條件、水源及水處理能力等限制,實際尚難達到與城市相同的飲用水水質要求。 三是實現飲用水標准與國際接軌。新標准水質項目和指標值的選擇,充分考慮了我國實際情況,並參考了世界衛生組織的《飲用水水質准則》,參考了其它國家的飲用水標准。 確保飲用安全原則—— 生活飲用水必須滿足三項基本要求 生活飲用水應保證人群終身飲用安全,並應以此為原則確定水質指標限值。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定義,所謂「終身」是以人均壽命70歲為基數,以每天每人攝入2升水計算。所謂「安全」是指終身飲用不會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 新標准中明確規定,生活飲用水必須滿足以下三項基本要求:保證流行病學安全,即要求生活飲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應防止介水傳染病的發生和傳播;水中所含化學物質和放射性物質不得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不得產生急性或慢性中毒及潛在的遠期危害(致癌、致畸、致突變);生活飲用水必須確保感官性狀良好,能被飲用者接受。 據世界衛生組織調查,人類疾病80%與水有關,水質不良可引起多種疾病。 飲水消毒是確保微生物安全的重要技術手段。目前,我國氯液雖然是主要的消毒劑,但氯氨、臭氧、二氧化碳的功能消毒劑也有應用。因此,新標准中消毒劑由1項增至4項。 為了防止飲水在管道輸送時被再次污染,新標准要求在飲水出廠時保留一定的消毒劑餘量,使之在飲用水出廠時和到達用戶取水點之間仍保有一定的消毒能力。但消毒劑是化學物質,在消毒過程中會產生相應的消毒副產物。因此,新標准還擴充了對氯仿、溴酸鹽等消毒副產物的衛生要求。 新標准中將水質指標分為常規指標與非常規指標兩類。所謂「常規指標」是指能反映生活飲用水水質基本狀況的水質指標;「非常規指標」是指相對局限存在於某地區或者不經常被檢出的指標項目,可根據具體情況,降低檢測頻率和有選擇地進行檢測。這種將水質指標分類的方法是從我國經濟條件出發的。 在106項指標中,42項常規指標,屬水質監測有普遍意義的項目;64項非常規指標,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實施項目和日期,但最遲於2012年7月1日必須實施。 軟水、硬水和酸鹼度—— PH值對人體健康沒有太大的直接影響 專家認為:硬水、軟水和酸鹼度PH值對於飲用水安全並不重要。世界衛生組織規定,水中碳酸鈣含量超過500毫克/升為硬水。硬水對人體健康在一定范圍內不會有什麼影響,只不過水硬了口感不太好,喝得不太舒服,還有開水壺容易結垢,有些人不太習慣。對於這個指標,各個國家規定都不一樣。比如美國,他們把這類指標作為非強制指標來處理。我國的硬度標準是450毫克/升,是強制性標准,這個濃度對於一般飲用者來講都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水如果過軟的話,會腐蝕管道。管道腐蝕以後,腐蝕出來的東西進入到水裡,人喝了會間接地對健康產生影響。從供水來講,必須控制水不能太軟了。 本標準的PH值定為6.5—8.5。PH值標準的制定主要是考慮到管道的影響。PH值過低會腐蝕管道,過高容易結垢。實際上,PH值對人體健康的影響沒有太大的直接關系,現在歐盟的標準是6.5—9.5,比我國還寬泛,在這個范圍里,都認為對人體健康沒有影響。 自來水可否直接喝—— 輸送環節可能出現「二次污染」 近日,有些大中城市的自來水公司宣布:該廠出廠水樣品已送權威機構檢測,全部達到新標准,居民可以直接飲用。 專家認為:新標准中規定的106項指標如果全部達標,自來水是可以直接喝的。但即便是自來水在出廠時完全達標,由於輸送、存儲環節還有很多不確定因素,在到達居民用水點前,可能出現「二次污染」,也就無法直接飲用。 因此,規范的做法是:按照市區人口比例設置水質監測點,由水質監測中心定期對取水點進行取樣檢測,並長期跟蹤監測,然後才能得出自來水能否直接飲用的結論。
『拾』 生活中的飲用水需要達到什麼標准
長期以來,我國城市供水系統都採用統一給水方式,即不管什麼用途都按照生活飲用水標准供給。在過去經濟不發達時期,用水量不大、用途種類單一的情況下,採用這種方式是可行的。如今,優質水資源十分緊張,而水用途日趨多樣化的情況下,仍採用統一供水方式,既是對水資源的極大浪費,也是對人力、物力與能量的浪費。更何況,我國現有的統一供水方式也已經難以滿足當今人們對優質飲用水的需求。為此,「分質供水」就被提到議事日程上來。
目前,在我國一般所談到的分質供水,主要是指在小區內的優質供水。供水方式主要有桶裝供水和管道供水。目前,上海部分地區及國內有些城市建立了凈水供應站,都採用桶裝供水方式。「管道分質供水」就是在小區設立凈水站,將自來水進一步深度處理、加工和凈化,在原有的自來水管道系統基礎上,再增設一條獨立的優質飲用水供水管道,將水輸送到用戶,供居民直接飲用[1]。同時,將城市供水做為一般用水。
桶裝供水方式有兩種方法:一是用戶到凈水站自取,空桶裝水,記帳劃卡;二是送水上門,根據送水距離、樓層高低收取一定的送水費。桶裝供水方式在上海同濟大學家屬住宅區(同濟新村)實施了一段時間,實踐證明,在供水范圍內較小及已建成的住宅區比較可行。其特點是,投資省,工程實施快。缺點是①用戶使用時不如管道供水那樣方便、靈活;②由於各種原因(如年老體弱、家庭人口少等),飲用水的使用率會受一定影響;③裝水桶如保管不妥,會帶來二次污染[2]。通過管道供水省去了自取或送水,水質保證,使用方便,用戶確定,供水量不限。但是,管道供水需要另設一套衛生要求嚴格的供水系統進入各用戶廚房,增加了工程投資。
2.國外分質供水的概念及其討論
在國外,分質供水(al water supply, al distribution systems)有著長期的歷史。國外現有的分質供水系統都是以可飲用水系統作為城市主體供水系統,而另設管網系統將低質水、回用水或海水供沖洗衛生潔具、清洗車輛、園林綠化、澆灑道路及部分工業用水(如冷卻水)。這種系統稱為非飲用水系統,通常是局部或區域性的,是供水主體系統的補充。設立非飲用水系統,顯然是著眼於合理利用水資源及降低水處理費用。在這方面,我國國內現有的分質供水系統,如上海桃浦工業區工業用水系統、青島的城市污水回用系統,特別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海水沖廁系統,以及其它一些城市現有或擬議中的城市或區域性分質供水系統與國外在形式與內容上並無差別。
日本早在20世紀70年代就引入復式分質供水系統——「中水道」系統。該系統的低質水的原水主要來自建築物、住宅區、城市內部的下水,經過多次處理後,重新在自己原來的場所再利用。由於它的水質次於「上水」,優於「下水」,故被稱為「中水」。這樣,不僅保障了城市供水,更保護了水環境,節約了水資源,促進了水系生態的正常循環,是一舉多得的好方法[3]。
美國供水工程協會(AWWA)下屬分質供水分會(Distribution Division Committee on Dual Distribution Systems)於1983年提出了《分質供水指南》以總結國際上現有分質供水經驗,並期望以此為起點,為建立全美統一的分質供水標准規范奠定基礎。《分質供水指南》對有關術語定義為[4] :
可飲用水(potable water)——符合聯邦與州政府水質標准,用於飲用、烹調與清洗的水。
非飲用水(nonpotable water)——人們偶然消費而不致造成危害,用於非飲用用途的水,在家庭只用於沖洗衛生潔具(沖廁)。
僅供飲用的管道供水在國際上未有先例,而我國國內正在試行的分質供水是兩個管道系統,分別為飲用水
(drinking water)與一般用水(subpotable water)。
美國環保局認為:凈水器(point-of-use device)和瓶裝水只能作為改善水質的臨時措施,因為使用凈水器和瓶裝水並不被認為是能滿足《安全飲用水法案修正案》(SDWAA)規定的最大污染物濃度(MCLs)的方法,因為它們並不能提供全部生活用水。
美國供水工程協會(AWWA)表示,由它向居民家庭提供的生活用水,即用戶的每個水龍頭的出水,都是可飲用的。
這里值得探討的是:我國目前已經成為關注熱點的另一種分質供水概念,是指另設管網供應少量專供飲(食)用的「純凈水」,而將城市自來水作為「一般用水」的一種供水方式。這同國內外現有的或傳統意義上的分質供水是兩個概念,內涵有很大的差別。
日本早稻田大學尾島研究室認為,現代城市已經有能力實行按用途分質供水了,高科技的凈水技術與水處理設施以及日益發達的計算機監控系統能為城市居民提供安全優質的飲用水及保證一定水質標準的各種用水。因此,應該改變日本原有的統一供水方式,實行分質供水。尾島研究室還提出分區分質「三種水」供給系統[5]。這種供水系統就是由城市供水設施按一般標準的生活用水甚至是工業用水標准向各住宅區供水,經小區內凈水設施再凈化後(優質飲用水),與小區內的中水道設施一起,向用戶提供三種水:第一種水為優質飲用水,主要為廚房炊事用;第二種為一般生活用水,包括洗滌、衛生、洗車、灑水等;第三種為低質水,專供沖廁用水。一般來說,住宅區對不同水質的需要比例大致是這樣:飲用和炊事用水(優質用水)佔15%,盥洗、洗澡、洗衣(標准自來水)佔60%,衛生、澆花、洗車等雜用、沖廁(低質水)佔25%。由於在小區范圍內實行分質供水,管道路線短,監控管理方便。這種分區分質「三種水」供水方式,既能滿足人們對各種水質與水量的需求,又能合理利用各種水資源,減少了污染物的排放量,可以減少城市污水處理廠的用地規模,當然也保護了水環境[3]。
通過上面的介紹,我們發現,日本尾島研究室提出的這種系統方式綜合了目前國際上(包括我國和國外)分質供水討論,是今後分質供水的一個新的發展思路。
3.關於我國城市實施分質供水問題的討論
3.1 關於分質供水水量問題
目前國內有一種認識,認為生活用水中僅佔2%左右的飲用水應該達到飲用水水質標准,其它98%的非飲用水水質至少在目前可以不嚴格控制。其實,這是一種不全面的認識或者是一種誤解。
全部城市用水都處理到飲用水標准確無必要,但有理由按飲用水標准考慮的用水量遠不止總用水量的1~2%。從健康需求和用戶心理兩方面考慮,生活用水中可飲用部分所佔比例,國內外介紹應達到40~50%,它包括了廚房洗滌、淋浴洗滌等[6]。
Martin Fox研究初步顯示:水中有害物質特別是其中揮發性有機物,被人體各部分吸收的比例大致是:1/3由口腔攝入(飲用和進食),1/3在洗漱和洗浴時由皮膚吸收,1/3在洗浴時隨水汽或氣溶膠經呼吸道吸收[7]。此外,生活中相當一部分清洗用水也需合格的生活飲用水。關於呼吸和皮膚吸收這兩條途徑,下面分別加以說明。
呼吸:由於水中含有許多揮發性物質,在水被加熱時,就會揮發出來,彌漫在水蒸汽和氣溶膠中,通過呼吸進入人體呼吸道和肺部,進而影響人體健康。有研究表明,當用一種含有TCE(三氯苯乙烷)的水進行淋浴時,吸入這種化學物質的可能性遠大於直接飲用。事實上,一個人通過呼吸吸入的化學物質要比從口腔進入的要多6-80倍。如水中的氡,加熱後會揮發出來,通過呼吸進入人體,長期積累會形成肺癌,因此美國環保局在1988年就提出水中氡的最大污染物濃度目標(MCLG)是零。
水中更多的是揮發性有機物(VOCs),美國EPA曾推出對VOCs攝入量進行評估的數學模式。Cathern等人利用該模式進行計算後得出結論認為,若假定體重70公斤的成年人每天飲水量為2升,每天淋浴用水量為190升,則淋浴過程中攝入的VOCs量與通過飲水途徑攝入量近似相等。Andelaman報道了飲用水中三氯乙烯造成的戶內呼吸攝入。以飲水量2L/(人·天),淋浴耗水量40~95L/(人·天)計,三氯乙烯淋浴時的呼吸攝入量是飲水口腔攝入量的數倍[8]。Martin Fox等人研究後也認為,皮膚吸收和呼吸攝入是不容忽視的兩條危害身體健康的重要途徑。
皮膚吸收:加拿大多倫多大學和安大略癌症治療研究基金會的研究人員發現,經常喝經過氯消毒處理的自來水或用這種自來水洗澡可能導致攝護腺癌以及膀胱癌。在比較城鎮使用自來水的居民和使用井水的居民發現,使用自來水三十五年的人得膀胱癌的機率比使用自來水不到十年的人高出一點六倍;同樣情形下,得膀胱癌的機率較後者高出一點五倍。Brown等人研究了皮膚對水中揮發性有機物的吸收。按成人飲水量2L/d,嬰兒飲水1L/d,二者洗澡時間均為15min/d;飲用水中常見揮發性有機物的皮膚吸收與口腔攝入的比例,成人與嬰兒分別為63/67和40/60[8]。
美國EPA的John Schaum 等人研究後認為,大多數污染物在淋浴時對人體皮膚的危害不大,但是少數滲透能力極強的物質除外。綜合有關研究資料,能夠在皮膚上吸附、滲入,構成健康危害的有機物有:四氯化碳、多環芳烴、苯、二氯苯、氯苯、六氯苯、低級烷基苯、氯仿、聚氯聯苯(PCB)、草不綠殺蟲劑、硝基苯胺、二硝丁酚、對苯二胺、乙二胺、間苯二酚、對氨基酚、鹵代烴、鹵代醇、低級脂肪胺、吡啶、甲醛等。
世界衛生組織(WHO)1992年版《飲用水水質指南》明確指出,確定水中化學物質含量的指導值,既要考慮飲用的攝入,也要考慮淋浴時的皮膚吸收和呼吸攝入。
通過上面的分析,我們知道,由於生活用水直接影響人體健康的途徑較多,不只是飲用一項。因此,我們認為,僅僅提高飲用水的水質是遠遠不夠的,必須全面提高目前我們的生活用水的水質。
另外,對於家庭生活雜用水——沖便器、清洗車輛、庭院綠化、澆灑庭院的道路用水,可以用低質水或回用水。按照目前我國一般家庭生活水平,這部分水大約占生活用水的20~40%。如果實行分質供水,則60~80%的家庭生活用水水質須滿足生活飲用水的水質標准,而不是目前認為的2%。
3.2 關於分質供水的水質問題
關於優質供水的水質問題。近一個時期爭論一直比較大。
支持飲用「純水」的人士認為:①水在人體內主要起新陳代謝作用,水中的大多數因素或無機礦物質不能被人體直接吸收,人體所需的微量因素可以通過糧食、蔬菜等日常食用的食物加以補充;②純水滲透力強,溶解能力高,易於被人體吸收,喝起來更加甘醇爽口[1]。
美國馬丁弗科斯博士在總結了健康飲用水能延長人的壽命的主要觀點和研究成果後,在所著的《健康的水》中指出,「贊成喝脫鹽水的人稱水中無機礦物質(如鈣、鎂、硒等)不能被新陳代謝,這是不對的」。事實上,「水中的溶解性礦物質要比食物中的更容易和更好地吸收」。礦物質新陳代謝理論權威John Sorenson博士認為,「飲用水的礦物質能很好地被吸收」。飲用純水(反滲透出水)最大危害是這種不含礦物質和微量因素的「飢餓」水,一旦進入人體的血液中,或其它體液中,根據滲透平衡,它不但不能補充人體中的微量因素和礦物質,反而逆向滲出,進入到排泄液中,最後通過排泄排出體外。長此以往,將導致人體缺乏礦物質和微量因素,並由此引起多種疾病[9]。
另據有關資料報道,人體所需要的礦物元素約有1/4是通過飲水供給的,純水不僅無礦物元素,而且是很好的(純)的溶劑,喝入人體後,反而把人體內已有的礦物元素溶解進去而被排泄掉。美國醫學博士Sauev分析了92座城市用水的23個特徵,發現了人們喝含有TDS(溶解性總固體)含量較高的水死於心臟病、癌症和慢性病幾率比喝TDS含量偏低的水要少[10]。
雖然至今還沒有特別有力的數據證明哪一種說法更加科學合理。但是,綜合國內外飲用水水質標准可以看出,盡管各種水質標准中沒有明確指出純水不能作為日常飲用水,很多二級指標卻明確表明純水是不可以長期大量作為飲用水直接飲用的。如歐盟要求飲用水的硬度必須大於60mgCaCO3/L;對氟、碘、硒等一些微量因素既設定了「界限指標」,又設定了「限量指標」,這些因素在一定的限量下對人體是有益的[1]。
3.3 當前我國城市實行整體分質供水的負面效果[11]
城市整體分質供水相對小區或局部分質供水而言,「分質供水」仍指為解決自來水水質矛盾而採取的飲水設專門管道供應方式。城市整體實行分質供水的設想有吸引力的前提還是接受如下假設:飲用水只佔城市供水總量的1%~2%,需要解決的主要是這1%~2%供水量的水質問題。前面已經談到,對居民生活用水而言,需要達到飲用水水質的水量應不小於生活用水量的50%。
對城市分質供水關心甚至寄與厚望,隱含著這樣的潛意識:通過控制水源污染、改進處理技術等措施,控制自來水水質下降並提高供水水質,至少在近10~20年內是不現實的。解決城市供水水質問題確實是一項需要較長時間才能完成的任務。但倘若限於目前的困難,寄希望於走「捷徑」,則可能在經濟、社會方面造成不良的後果。
實行城市分質供水可能的後果之一是,在指導思想上和具體操作上,均放鬆保護水源和改進水廠處理技術的努力,結果現有管網供水水質逐漸下降為非飲用水,而飲用水的供應量又明顯小於合理的限度。其後果是各種局部深度凈化設施和經營飲水業務的經濟實體充斥市場,各行其道,整個城市的實際用水開支增加;而分散經營的深度處理裝置得不到恰當的管理和可靠的監督。如家用凈水器的確能夠緩解由於某些原因引起飲用水不達標的問題,但使用不當或運行管理不善,也會造成適得其反的效果。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1999年的一份調查表明,我國市售瓶裝水的合格率達不到50%[12]。
後果之二,是對未來城市的可持續發展造成長遠的損害。城市供水系統是城市的主要基礎設施,對城市的社會和經濟發展具有先導性影響。對生活飲用水水質提出較高的要求是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結果。片面強調「分質供水」的階段性意義,是降低城市供水系統服務標准與質量,有悖於經濟和社會持續發展的要求。根據財力許可,依輕重分階段解決城市供水水質問題是合理的,甚至是必要的,但不要輕易使用城市整體分質供水的方法。城市整體分質供水系統建造和投資回收的期限都很長。如輕易實行,若干年後再「撥亂反正」,這一反復可能對地方經濟和環境造成明顯危害。
目前我國的分質供水概念,一方面逃避了主體供水——自來水行業的水質提高的責任,另一方面,也容易導致人們在飲水健康問題上錯誤認識。
3.4 我們的觀點和結論
城市供水系統的基本任務,就是為生活和生產提供水質符合標准、水量充足、水價適中的自來水。目前我國已經成為熱點的城市分質供水概念,僅僅保證專供飲飲用和食用的2L~3L/(人·天)水質,不能說是比較完善的供水方式。
完成提高城市供水水質是一項長期的任務。在努力實現這一任務的目標過程中,通過直飲管道或凈水屋實行局部分質供水,提供「純凈水」,是城市自來水水質尚未達到人們更高水質要求之前的一種過渡性措施,是目前城市供水系統的延伸和補充。在新建住宅小區,特別是有優質地下水資源可資利用時,試行分質供水,是多種可供選擇臨時措施中有吸引力的一種。在地下水開采受到限制的新建中高檔商品住宅小區,用管道供應深度凈化處理後的純凈水,作為滿足較高消費層次人群飲水需求的臨時措施,在積累經驗,健全管理的基礎上,也可以發揮積極的作用。這種方法在某些城市的生活小區試行,有一定的積極意義,有利於為我國及其它發展中國家的供水行業積累經驗,但在整個城市實行是不合理的,存在著顯而易見的不良後果。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這種少量專供飲用水的管道供水的方法並不是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在發達國家,這不是可接受的做法;在新興工業化國家,也未見類似的應用報道。因此,不能因為這種分質供水方式的存在,而將自來水降低為一般要求(半飲用甚至非飲用)的水平,更不能將自來水看成是低品質水。對於這一點,必須有正確、科學的宣傳和引導,切勿步入認識上的誤區。
4.結論
城市自來水供水系統,對於任何分質供水類型而言,都是主體供水系統,應加強管理(包括管網和二次供水),提高供水水質,使其生活飲用水水質標准盡快與國際接軌。這才是長遠的、根本性的解決辦法。目前,生活飲用水的水質標准規定的檢測指標有35項,衛生部、建設部的修訂標准將分別提高到64項與88項(美國為88項,WHO為133項),水質衛生標准更高,會更加滿足人們的需求。為實現我國城市供水的發展目標,不僅需要加強水源保護,改進水廠處理工藝,改善輸配水系統的技術狀態,解決二次污染問題,更需要改革城市供水行業的運行機制,逐步實現水價的市場化,從根本上發揮城市供水行業的主導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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