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市政污水處理廠屬於什麼類型的單位
目前狀況下,我國的污水處理廠性質復雜,有屬於事業單位的,有屬於國營企業的,通常來說污水處理廠都是國有的,特別是市區的大廠(規模>20萬噸/日),一般<5萬噸的就不好說了,也有屬於外資、私企的。而且,現在大多數國有的污水處理廠也開始改制了,由事業單位向企業過度。
(1)污水處理站屬於Bt擴展閱讀
污水處理廠是從污染源排出的污(廢)水,因含污染物總量或濃度較高,達不到排放標准要求或不符合環境容量要求,從而降低水環境質量和功能目標時,必需經過人工強化處理的場所。一般分為城市集中污水處理廠和各污染源分散污水處理廠,處理後排入水體或城市管道。
有時為了回收循環利用廢水資源,需要提高處理後出水水質時則需建設污水回用或循環利用污水處理廠。處理廠的處理工藝流程是有各種常用的或特殊的水處理方法優化組合而成的,包括各種物理法、化學法和生物法,要求技術先進,經濟合理,費用最省。設計時必須貫徹當前國家的各項建設方針和政策。
因此,從處理深度上,污水處理廠可能是一級、二級、三級或深度處理。污水處理廠設計包括各種不同處理的構築物,附屬建築物,管道的平面和高程設計並進行道路、綠化、管道綜合、廠區給排水、污泥處置及處理系統管理自動化等設計,以保證污水處理廠達到處理效果穩定,滿足設計要求,運行管理方便,技術先進,投資運行費用省等各種要求。
② 污水處理廠處理級別是怎樣劃分的
現代污水處理技術,按處理程度劃分,可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處理,一般根據水質狀況和處理後的水的去向來確定污水處理程度。
1、一級處理
主要去除污水中呈懸浮狀態的固體污染物質,物理處理法大部分只能完成一級處理的要求。經過一級處理的污水,BOD一般可去除30%左右,達不到排放標准。一級處理屬於二級處理的預處理。
2、二級處理
主要去除污水中呈膠體和溶解狀態的有機污染物質(BOD,COD物質),去除率可達90%以上,使有機污染物達到排放標准,懸浮物去除率達95%出水效果好。
3、三級處理
進一步處理難降解的有機物、氮和磷等能夠導致水體富營養化的可溶性無機物等。主要方法有生物脫氮除磷法,混凝沉澱法,砂濾法,活性炭吸附法,離子交換法和電滲析法等。
整個過程為通過粗格柵的原污水經過污水提升泵提升後,經過格柵或者篩率器,之後進入沉砂池,經過砂水分離的污水進入初次沉澱池,以上為一級處理(即物理處理),初沉池的出水進入生物處理設備,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生物處理設備的出水進入二次沉澱池,
二沉池的出水經過消毒排放或者進入三級處理,一級處理結束到此為二級處理,三級處理包括生物脫氮除磷法,混凝沉澱法,砂濾法,活性炭吸附法,離子交換法和電滲析法。
二沉池的污泥一部分迴流至初次沉澱池或者生物處理設備,一部分進入污泥濃縮池,之後進入污泥消化池,經過脫水和乾燥設備後,污泥被最後利用。
(2)污水處理站屬於Bt擴展閱讀
處理方式
村鎮污水主要由生活污水和農業廢水組成。生活污水成分比較固定,主要含有碳水化合物、蛋白質、氨基酸、脂肪等有機物,比較適合於細菌的生長,成為細菌、病毒生存繁殖的場所;但生活污水一般不含有毒性,且具有一定的肥效,可用來灌溉農田。
農業廢水的成分則多種多樣,不同的季節,不同的地方,不同發展目標的村鎮,其廢水需要用不同的處理方法。在處理污水時,為減小污水排放量及其復雜程度,應結合國家正在大力推廣的沼氣池建設,將生活用水中的沖廁用水(黑水)和其他生活用水(灰水)分開。
灰水用自然凈化系統處理,黑水以及人畜糞便經厭氧沼氣池處理,不但可以降低污水的排放量、復雜程度和處理費用,而且對發展農村清潔新能源,保護人居環境、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等具有重要的意義。
污水處理站的作用是對生產、生活污水進行處理,達到規定的排放標准,是保護環境的重要設施。工業發達國家的污水處理站已經很普遍,而我國村鎮的污水處理站很少,但今後會逐漸多起來。要使這些污水處理站真正發揮作用,還需要靠嚴格的排放制度、組織和管理體制來保證。
有條件的村莊,應聯村或單村建設污水處理站。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雨污分流時,將污水輸送至污水處理站進行處理;雨污合流時,將合流污水輸送至污水處理站進行處理;在污水處理站前,宜設置截流井,排除雨季的合流污水;污水處理站可採用人工濕地,生物濾池或穩定塘等生化處理技術,也可根據當地條件,採用其他有工程實例或成熟經驗的處理技術。
人工濕地適合處理純生活污水或雨污合流污水,佔地面積較大,宜採用二級串聯;生物濾池的平面形狀宜採用圓形或矩形。填料應質堅、耐腐蝕、高強度、比表面積大、孔隙率高,宜採用碎石、卵石、爐渣、焦炭等無機濾料;
地理環境適合且技術條件允許時,村莊污水可考慮採用荒地、廢地以及坑塘、窪地等穩定塘處理系統。用作二級處理的穩定塘系統,處理規模不宜大於5000m3/d。
站的選址,應布置在夏季主導風向下方,村鎮水體的下游,地勢較低處,便於污水匯流入污水處理站,不污染村鎮用水,處理後便於向下游排放。它和村鎮的居住區有一段防護距離,以減小對居住區的污染。如果考慮污水用於農田灌溉及污泥肥田,其選址則相應的要和農田灌溉區靠近,便於運輸。
醫療機構的污水必須進行嚴格的消毒處理,達到規定的排放標准後,才能排入污水管網,並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標准《醫院污水處理設計規范》(CECS07:2004)的有關規定。
利用中水時,水質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標准《建築中水設計規范》(GB50336-2002)和《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范》(GB503352002)的有關規定,並應設置開閉裝置,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停止使用。
污水處理站出水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的相關規定;污水處理站出水用於農田灌溉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農田灌溉水質標准》(GB5084-2005)的有關規定。污水處理與利用的方法很多,選擇方案應考慮以下因素:
環境保護對污水的處理程度要求;污水的水量和水質;投資能力。污水處理技術,就是採用各種方法將污水中所含有的污染物分離出來,或將污染物轉化成無害物質,從而使污水得到凈化。
③ 工廠污水處理站屬於特種設備嗎
污水處理站(設備)不屬於特種設備。常見的特種設備包括:電梯、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備、鍋爐、壓力容器(管道)、客運索道設備、叉車、安全閥等。
④ 污水處理廠屬於哪種行業分類
污水處理廠,即將各化工廠的污水引入進行處理,相應收取有關費用的一個過程,屬於服務行業。
⑤ 污水處理廠算什麼工程類別
在我國,早期的污水處理廠都屬於事業單位編制,屬於市政部門管轄,其建設、內運營等由城管部門負責,容環保部門僅負責污水處理廠出水的合格性檢驗。
BOT、TOT等國際先進模式引入我國,對於加速我國污水處理廠的建設步伐,改善水環境起到了積極作用,原有的污水處理廠也大多進行了企業改制,有屬於事業單位的,有屬於國營企業的,也有屬於外資、私企的。
(5)污水處理站屬於Bt擴展閱讀
污水處理廠址的選定是城市和工業區的總體規劃的組成部分。
1、廠址必須位於給水水源的下游;如果城鎮、工業區和生活區位於河流附近,廠址必須在它們的下游,而且要在夏季主風向的下風向,並應同城鎮、工業區、生活區以及農村居民點保持一定的距離,但又不宜太遠,,以免增加管道的長度。
2、廠址應盡可能與處理後出水的主要去向(如灌溉農田)或受納水體靠近。
3、充分利用地形,選擇有適當坡度的地區,以滿足污水處理構築物和設備高程布置的需要,節省能源和動力。
4、盡可能少佔和不佔農田,並考慮後續建設發展的可能性。
⑥ 污水處理站屬於什麼單位
污水處理一般屬於環境工程、環境科學,
⑦ 現在一般污水處理廠的BT項目,是一定要招投標嗎
對污水處理廠是一定要進行招投標的,至於你提到的投資回報率等問題是屬於投資概預算裡面的,好像工程定額裡面有。
⑧ 污水處理廠和污水處理站怎麼區分
污水處理抄廠和污水處理站差不多。一般從污染源排出的污水,因含污染物總量或濃度較高,達不到排放標准要求或不適應環境容量要求,從而降低水環境質量和功能目標時,必需經過人工強化處理的場所,這個場所就是污水處理廠,也叫污水處理站。
⑨ 污水處理廠bt是什麼意思
BT(Build-Transfer)也即建設-回購模式,是指民營機構與政府方簽約後,設立項目公司以階段性業主身份負責某項基礎設施的融資、建設,並在完工後即交付給政府,從而享有在一定期限內分次收回回購款(包含設施建設成本及融資回報)的權利。BT模式適合於缺乏收入補償機制的設施,譬如污水管網的建設投資;對建設財力薄弱的地方政府或融資能力強的承包商都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但容易蛻變為政府負債融資的工具。BT是一種新型、特殊的投資方式。作為一種新的融資方式,同其他融資方式而言,有其自身的法律特徵:
1、BT法律性質的特殊性
BT特許協議的特殊性在BT運作中政府主管部門授權私人投資者進行BT項目建設的協議,不同於政府對建設項目的批准書。BT特許協議的法律性質,從不同角度,可以得出不同的定性。所以,BT特許協議並不專屬於平等主體之間的合同,不單純是行政機關為了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標和履行行政職能而與相對人協商達成一致的協議。恰恰相反,BT特許協議的內涵和外延,早已突破了單一學科的局限,而擴及於或涉及到民事、行政、經濟法等,形成了一種多門類、跨學科的邊緣性綜合學科。
2、BT主體的特殊性
一方為東道國政府或代表政府的政府機構;另一方為私人投資者或企業,大多數為外商企業,其中政府或代表政府的政府機構既是一個與私人投資者或企業地位平等的夥伴,又是一個具體實施的監督者,即具有雙重身份。
3、BT投資客體的特殊性
作為BT的標的基礎設施,如橋梁、公路等,不同於其他的投資項目,屬於社會公益事業,東道國對其享有絕對的建設權。同時,又因BT涉及到本國使用者之利益,國家必須權衡國情和投資者利益兩個方面,對其行使價格決定權及相應的管理監督權。
4、BT法律關系的復雜性
BT內容涉及投資、融資、建設、轉讓等一系列活動,當事人與參與人包括東道國政府、項目主辦人、項目公司、項目貨款人、項目原材料供應商、融資擔保人、保險公司以及其他可能的參與人。因此,BT投資方式形成了眾多當事人或參與人的紛繁復雜的法律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