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污水處理廠接收的污水是不是也要有一定的要求
《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明確規定:向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水污染回物,應當答符合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這表明理論上,污水處理廠接收的污水是應該滿足一定的環境標準的,但對於具體的水污染物排放標准,目前似乎還沒有配套的法律法規或環境標准出台。
② 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達到一級A標准後可以收費提供給有回用需求的企業嗎
當然可以!本人在某中部城市第二大的污水處理廠呆過一年,該廠曾在2008年獲得全回國十答佳污水廠評比第三名。該廠日處理量20萬噸, 出水水質指標穩定達到一級A標准。
目前該城市附近有燃氣發電廠一座,火力發電廠一座,這兩座電廠使用的煙囪冷凝水均來自該污水廠的三級出水,每噸水約0.4元,雖然單價便宜,但是量大啊,污水廠每年收入可觀。原因是國家發電行業標准強制性要求所用冷凝水為中水。
此外,在該廠南邊隔著一條街有兩個新建樓盤,其中一個名叫「威尼斯水城「,其沖廁水就是使用污水廠三級出水,而且小區裡面景觀水渠網路分布於整個小區,很漂亮,基本每棟樓之間都有景觀水,因此得名」水城「,有某國學大師為其題字,建成當年該小區作為該市小區中水回用示範工程曾獲國家級建設獎項。中水水費有說是0.6元/噸。
目前有一在建樓盤,也是使用污水廠三級出水作為沖廁水。
威尼斯水城小區附近的多家洗車行皆使用的是中水,水價由小區物業加價銷售,據說將近2元/噸。謝謝!
③ 污水處理廠出水標准有哪些
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一級標準的A標准和一級標準的B標准其適用條件和環境要求如下:
1、一級標準的 A 標準是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作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當污水處理廠出水引入稀釋能力較小的河湖作為城鎮景觀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時,執行一級標準的A標准。
2、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 GB3838 地表水Ⅲ類功能水域(規定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GB3097 海水二類功能水域和湖、庫等封閉或半封閉水域時,執行一級標準的 B 標准。
我國幅員廣大,自然條件及經濟發展水平相差懸殊,城鎮區域特點、產業結構及主要功能也各不相同,因此,城鎮污水的特性、收集方式、排放水體狀況、設計用地、選用工藝等均不相同。
目前,我國尚無針對小城鎮污水處理工程(處理規模小於2萬噸/日,多集中在2000~5000噸/日)的現場排水設計規范、標准、法規等,仍然採用現行中、大規模污水處理工程的相關標准,在工程設計中發現存在不少問題,主要如下:
(1)排水體制
一般新建城市、擴建新區、新建開發區等多採用分流制,對於已建成舊區由於歷史原因造成的合流制可改造成截流式合流制。
但是,很多小城鎮尚無排水系統,雨污水均沿道路邊溝或路面排至就近水體,一些城鎮(特別是山區和貧困地區等)由於街道過於狹窄、兩側建築密集、施工復雜,無條件修建分流制排水系統,可考慮採用完全合流制排水體制。
(2)排放標准
現行排放標准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其中除BOD5、COD、SS、pH外,總磷、總氮、氨氮、糞大腸菌群數等均需達到要求的標准。對於一些城鎮化發展中的地區而言,建設及運營資金短缺,土地資源緊張,可考慮將其標准進行調整或放寬。
④ 污水處理廠進水有什麼要求嗎必須符合幾級標准才能排入嗎
進水有要求,具體參照CJ3082-1999《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或者特種企業有自身的行業標准。
然後污水廠的進水COD等也不能太低,否則污水廠很難運行起來。
⑤ 污水排到污水處理廠的要求、
是的,不同的行業廢水排至污水處理廠的標准不一,建議參考一下行業標准
⑥ 污水處理廠 未來發展規劃
一,污水處理廠應設在地勢較低處,便於城市污水自留入廠。
二,宜設版在水體附近,便權於處理後的污水就近排入水體。
三,設在城鎮,工廠廠區及居住區的下游和夏季主導風向的下方。
四,不宜設在雨季易受水淹的低窪處。防止污染水體。
五,結合近遠期城市發展問題,與城市總體規劃一並考慮。
⑦ 污水處理廠一般需要什麼原材料
污水處理 (sewage treatment,wastewater treatment):為使污水達到排水某一水體或再次使用的水質要求對其進行凈化的過程。污水處理被廣泛應用於建築、農業,交通、能源、石化、環保、城市景觀、醫療、餐飲等各個領域,也越來越多地走進尋常百姓的日常生活。
污水處理按照其作用可分為物理法、生物法和化學法三種。
①物理法:主要利用物理作用分離污水中的非溶解性物質,在處理過程中不改變化學性質。常用的有重力分離、離心分離、反滲透、氣浮等。物理法處理構築物較簡單、經濟,用於村鎮水體容量大、自凈能力強、污水處理程度要求不高的情況。
②生物法:利用微生物的新陳代謝功能,將污水中呈溶解或膠體狀態的有機物分解氧化為穩定的無機物質,使污水得到凈化。常用的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生物法處理程度比物理法要高。
③化學法:是利用化學反應作用來處理或回收污水的溶解物質或膠體物質的方法,多用於工業廢水。常用的有混凝法、中和法、氧化還原法、離子交換法等。化學處理法處理效果好、費用高,多用作生化處理後的出水,作進一步的處理,提高出水水質
污水處理常用產品有:石英砂濾料、無煙煤濾料、聚合氯化鋁、活性炭、蜂窩斜管填料、纖維球濾料、石榴石沙等
聚丙烯醯胺產品簡介:聚丙烯醯胺(PAM)為水溶性高分子聚合物,不溶於大多數有機溶劑,具有良好的絮凝性,可以降低液體之間的磨擦阻力,按離子特性分可分為非離子、陰離子、陽離子和兩性型四種類型。
產品特性
1、絮凝性:PAM能使懸浮物質通過電中和,架橋吸附作用,起絮凝作用。
2、粘合性:能通過機械的、物理的、化學的作用,起粘合作用。
3、降阻性:PAM能有效地降低流體的摩擦阻力,水中加入微量PAM就能降阻50—80%。
4、增稠性:PAM在中性和酸條件下均有增稠作用,當PH值在10以上PAM易水解。呈半網狀結構時,增稠將更明顯。
⑧ 污水處理廠的污水用來幹嘛
喝啊,不然費那麼老大的勁處理干什麼,現在不都是地溝油,粑粑水么
⑨ 污水處理廠需要配水和計量的控制點有哪些
根據污水處理工藝不同控制點是由工程師主導的。
拓展閱讀:污水處理廠指從污染源排出的污(廢)水,因含污染物總量或濃度較高,達不到排放標准要求或不適應環境容量要求,從而降低水環境質量和功能目標時,必需經過人工強化處理的場所,這個場所就是污水處理廠,又稱污水處理站。
⑩ 水十條對污水處理廠的要求
在近日舉行的中國環保上市公司峰會上,《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水十條」)即將公布的消息被再次確認。環境保護部副部長表示,「水十條」已經基本編制完成,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也正在加快推進。
對於水、大氣、土壤3個行動計劃,業內人士預計涉及的環保投資將會超過6萬億元,環保產業將出現大規模的增長。在峰會上,業內人士對「水十條」的重點領域做出分析和預判,也為環保產業的准備工作提供借鑒。
工業廢水: 標准執行和監管力度將提升
工業污染防治應綜合產業結構、技術水平、產品全生命周期等因素考慮,工業廢水專業處理公司的市場門檻較高,目前國內成規模運營工業廢水處理的企業極少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我國的工業廢水處理積弊已久,急需治理。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宋永會表示,基於綜合產業結構、產業技術水平、產品全生命周期的工業污染防治將成為「水十條」的重點之一。
據了解,中華環保聯合會曾對全國18 個國家級、省級、地市級工業園區進行調查,發現其中13 個園區存在廢水直排的問題,工業廢水達標排放存在很大不足。
根據相關統計,在我國重點流域,造紙、農副產品加工、化學原料及製品業、紡織業等重要行業排放的COD總量占工業污染排放總量的80%。「雖然這一佔比隨著產業結構調整在逐步降低,但是仍然較高。」
同時,我國的工業污染防治應該是綜合產業結構、技術水平、產品全生命周期的工業污染防治,這同時也對清潔生產、過程減排都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我國工業廢水專業處理公司的市場門檻較高,造成了目前國內成規模運營工業廢水處理的企業極少,主要參與工業廢水處理的主體是國外具有技術和資金實力的公司。業界預計,在即將公布的「水十條」中,工業廢水處理的標准執行和監管力度都將得到提升。
污水處理: 處理率嚴重失衡將得到改變
處理率要求提高;面源治理觀念應改變,城市污水處理理念也將面臨由污染控制達標排放向資源化回收和再利用方向發展 隨著我國對水環境治理力度的加大,縣城、鄉鎮的生活污水處理也成為業內關注的重點。
除了縣城污水處理率急需提高外,針對農村面源污染,強調應該在治理觀念上進行改變。比如畜禽養殖場產生的糞便可以進行沼氣發電,從而減輕對水環境的污染,但是我國農村在這方面做得很不夠。
此外,城市污水處理理念也將面臨很大轉變。「我國應該借鑒國外三廠融合的概念,推動污水處理廠由污染控制達標排放向資源化回收和再利用方向發展。同時,在諸如稅收等其他配套制度方面,也應該進行建設和實施。
流域治理: 首要對付黑臭水體
應阻控污水處理廠對湖泊造成的污染,受污染的湖泊應進行疏浚,不同的水生態功能區進行差別化管理。
除了點源治理,流域治理也將成為水環境治理重點,而目前的情況並不樂觀。 根據《2013年中國環境狀況公報》,在長江等十大流域中,仍有9%的地表水國控斷面水質為劣Ⅴ類;在4778個地下水環境質量的監測點中,水質較差的監測點比例為43.9%,水質極差的監測點比例為15.7%;在全國9個重要海灣中,7個水質差或極差。
同時,我國河湖問題依然嚴峻,水質和底泥黑臭問題沒有解決。而這也是「水十條」關注的重點問題。「水十條」對黑臭水體的治理提出了明確的要求。「相關部門正在制定相應的技術方法、技術規范,加強對黑臭水體的治理。」
對於湖泊水環境的保護和治理,應該阻控污水處理廠對湖泊造成的污染,對受污染的湖泊應進行疏浚,修復湖泊水環境非常重要。同時,管理部門應該加強對水環境的監控預警,在不同的水生態功能區,進行差別化管理。
此外,,通過水專項的研究,針對「水十條」提出了10項建議,包括河流幹流全面達標與支流綜合整治、湖泊藻化治理與富營養化控制、城鄉水環境改善與功能達標、城鄉供水安全保障
能力提升、重點行業水污染全過程式控制制、清潔小流域與農村環境治理、有毒有害物質減排與風險控制、良好水域生態保護與受損水體修復、流域容量總量控制與水質目標管理、體制機制制度
建設與流域監管等。這些建議均在「水十條」制定中得到充分重視。
我國目前缺乏基於水生態功能分區的管理體系和水環境基準。目標總量控制對污染負荷減排效果顯著,但與水環境容量銜接不夠,制約流域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我國目前缺乏基於水生態功能分區的管理體系和水環境基準。判斷某種污染物是否對環境質量造成影響需要找到一個閾值,通過這個閾值來制定環境標准,而這個依據就是水環境基準。「我國現在的相關標准以借鑒國外標准為主。但是,由於地理情況、水文水資源情況與國外存在很大差別,水環境保護不能完全依賴國外標准。」
目標總量控制對污染負荷減排效果顯著,但與水環境容量銜接不夠,制約流域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國家層面推廣水質目標管理勢在必行。
「常規監測監管能力大幅提升,但風險監控與預警能力不足,飲用水安全與流域水環境監管能力需進一步強化提升。當前法律與標准體系對水管理成效明顯,但無法滿足分區、分級、分期差異化管理的要求,應當繼續完善相關的法律、標准和政策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