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樹脂固化劑是危險品嗎個人可以運輸嗎
1、樹脂固化劑屬於危險品。屬於可燃、腐蝕性有毒化學品。
2、以為是危險品,所以個人是不能運輸的,如果只是少量勉強也可以運,大批量的話不能運,一個是危險,另一個是違法,會被交警查收。
3、樹脂固化劑屬於危險品,只能由具有危險品運輸資格證的企業去運輸,一般的快遞和物流企業是不能運的,大批量固化劑最好是找危險品運輸公司去運。——卓越
⑵ 運輸環氧樹脂,屬於運輸危險品嗎
需要看是什麼類型的環氧樹脂,按照最新的2015版《危險化學品目錄》規定,採用有機溶劑稀釋的環氧樹脂溶液(如75%的E-12環氧樹脂、75%的E-20環氧樹脂等)屬於危險化學品;
而純環氧樹脂已經從2015版《危險化學品目錄》中剔除出來,不屬於危險化學品(常用的E-44/6101、E-51/618、F-51等牌號的環氧樹脂都不屬於危險品)。
(2)樹脂要用什麼車運輸擴展閱讀:
根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
第八條申請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下列要求的專用車輛及設備:
1、自有專用車輛(掛車除外)5輛以上;運輸劇毒化學品、爆炸品的,自有專用車輛(掛車除外)10輛以上。
2、專用車輛的技術要求應當符合《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有關規定。
3、配備有效的通訊工具。
4、專用車輛應當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
5、運輸劇毒化學品、爆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應當配備罐式、廂式專用車輛或者壓力容器等專用容器。
6、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應當經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且罐體載貨後總質量與專用車輛核定載質量相匹配。運輸爆炸品、強腐蝕性危險貨物的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容積不得超過20立方米,運輸劇毒化學品的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容積不得超過10立方米,但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罐式集裝箱除外。
7、運輸劇毒化學品、爆炸品、強腐蝕性危險貨物的非罐式專用車輛,核定載質量不得超過10噸,但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集裝箱運輸專用車輛除外。
8、配備與運輸的危險貨物性質相適應的安全防護、環境保護和消防設施設備。
(二)有符合下列要求的停車場地:
1、自有或者租借期限為3年以上,且與經營范圍、規模相適應的停車場地,停車場地應當位於企業注冊地市級行政區域內。
2、運輸劇毒化學品、爆炸品專用車輛以及罐式專用車輛,數量為20輛(含)以下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於車輛正投影面積的1.5倍,數量為20輛以上的,超過部分,每輛車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於車輛正投影面積;
運輸其他危險貨物的,專用車輛數量為10輛(含)以下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於車輛正投影面積的1.5倍;數量為10輛以上的,超過部分,每輛車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於車輛正投影面積。
3、停車場地應當封閉並設立明顯標志,不得妨礙居民生活和威脅公共安全。
(三)有符合下列要求的從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
1、專用車輛的駕駛人員取得相應機動車駕駛證,年齡不超過60周歲。
2、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應當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考試合格,並取得相應的從業資格證;
從事劇毒化學品、爆炸品道路運輸的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應當經考試合格,取得註明為「劇毒化學品運輸」或者「爆炸品運輸」類別的從業資格證。
3、企業應當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從業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3、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4、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5、從業人員、專用車輛、設備及停車場地安全管理制度。
6、應急救援預案制度。
7、安全生產作業規程。
8、安全生產考核與獎懲制度。
9、安全事故報告、統計與處理制度。
⑶ 液體樹脂是危險品嗎對運輸有什麼要求
需要找有危險品運復輸資格證的制公司進行運輸,從業人員也要有資格證,駕駛證、押運證等。卓越的危險品運輸操作人員嚴格遵守相關規定
1.運輸易燃液體,車上人員不準吸煙,車輛不得接近明火及高溫場所。裝運易燃液體的罐車行駛時,導除靜電裝置應接地良好。
2.裝運易燃液體的車輛,嚴禁搭乘無關人員不準吸煙,途中應經常檢查車上貨物的裝載情況,如捆紮是否松動,包裝件有否滲漏。發現異常情況時應及進採取有效措施。
3.夏季高溫季節,當天天氣預報氣溫在30℃以上時,應按照作業地規定的作業時間運輸。若必須運輸時,車上應有有效的遮陽設施,封閉式貨廂應保持車廂通風良好。
4.應將車廂後門、側門鎖牢後方可運行車輛,不準敞開車門行駛。嚴禁超載運輸。裝有重瓶的車輛在處於靜態停車時,應將車廂頂部的天窗全部敞開並鎖好窗銷,不準將天窗關閉
⑷ 請問液體的環氧樹脂可以用普通車運輸嗎是不是屬於易燃易爆品,或者有毒品之類的
環氧樹脂以前是危險品,直到2015年國家危險品名錄中把環氧樹脂去掉了。環氧樹脂也分為兩類,一類是固體的,一類是液體的。固體環氧樹脂不是危險品,液體環氧樹脂是屬於危險品中的第三類易燃液體。
固體環氧樹脂低毒、不易燃也沒有腐蝕性,所以固體環氧樹脂不是危險品,可以使用普通車輛、倉庫運輸和儲存。液體環氧樹脂就是固體的環氧樹脂溶解於一些溶劑中,而能夠溶解環氧樹脂的溶劑是醇類、苯類、丁酮、丙酮等,這些物質都具有一定的毒性、易燃性、易揮發性,遇熱易發生爆炸燃燒。所以液體環氧樹脂是屬於危險品中的第三類易燃液體的,作為易燃液體,液體環氧樹脂的運輸和儲存就要按照危險品的標准進行操作了。
根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
第八條申請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下列要求的專用車輛及設備:
1、自有專用車輛(掛車除外)5輛以上;運輸劇毒化學品、爆炸品的,自有專用車輛(掛車除外)10輛以上。
2、專用車輛的技術要求應當符合《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有關規定。
3、配備有效的通訊工具。
4、專用車輛應當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
5、運輸劇毒化學品、爆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應當配備罐式、廂式專用車輛或者壓力容器等專用容器。
6、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應當經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且罐體載貨後總質量與專用車輛核定載質量相匹配。運輸爆炸品、強腐蝕性危險貨物的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容積不得超過20立方米,運輸劇毒化學品的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容積不得超過10立方米,但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罐式集裝箱除外。
7、運輸劇毒化學品、爆炸品、強腐蝕性危險貨物的非罐式專用車輛,核定載質量不得超過10噸,但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集裝箱運輸專用車輛除外。
8、配備與運輸的危險貨物性質相適應的安全防護、環境保護和消防設施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