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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力拆除污水技術交底

發布時間:2022-04-24 13:41:20

❶ 誰有安全技術交底

安全技術交底
表C2-1 編 號
工程名稱 交 底 日 期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 分項工程名稱 路基工程作業
交底提要
交底內容:
一、路基工程安全注意事項
1、場地清理
1)清除的叢草、樹木嚴禁放火焚燒,以防引起火災;
2)砍伐樹木必須遵守下列規定:首先所砍伐的樹木必須取得園林綠化管理部門的批准。伐樹前,應將周圍有礙砍伐作業的灌木和藤條砍除,並選好安全躲避的退路;伐樹范圍內應布置警戒,非工作人員不得逗留、接近;為使樹木按預定方向傾倒,要在樹木下部倒樹方向砍一剁口,其深度為樹干直徑的1/4,然後再從剁口上邊緣的對面開鋸,最後應留2~3cm安全距離;在陡坡懸岩處砍伐樹木,應有防止樹木伐倒後順坡溜滑和撞落石塊傷人的安全措施;在山坡上嚴禁在同一地段的上下同時作業;截鋸木料時,樹杈和樹干墊撐必須穩固;大風、大霧和雨天不得進行伐樹作業;
3)拆除建(構)築物前,應制定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先將與拆除物有連通的電線、水、氣管道切斷,並在四周危險區域內圍設安全護欄,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拆除工序應由上而下,先外後里,嚴禁數層同時作業。操作人員應站在腳手架或穩固的結構部位上作業。對有倒坍危險的結構物應予臨時支撐加固。拆除某部位時要防止其他部位發生坍塌。拆除樑柱之前應先拆除其承托的全部結構物,嚴禁採用掏空、挖切和大面積推倒的拆除方法。 當採用控爆法拆除大型建(構)築物時,必須有經批準的控制爆破設計文件;
4)清除淤泥時,應先排除積水,並制定出相應的安全措施後方可清淤。
2、土方工程
1)人工挖掘土方必須遵守下列規定:開挖土方的操作人員之間,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橫向間距不小於5m,縱向間距不小於3m;土方開挖必須自上而下順序放坡進行,嚴禁採用挖空底腳的操作方法;
2)在靠近建築物、設備基礎、電桿及各種腳手架附近挖土時,必須採取安全防護措施;
3)高陡邊坡處施工必須遵守下列規定:作業人員必須綁系安全帶;邊坡開挖中如遇地下水湧出,
審核人 交底人 被交底人
1、本表頭由交底人填寫,交底人與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員一份;
2、當做分部、分項施工作業安全交底時,應填寫「分部、分項工程名稱」欄;
3、交底提要應根據交底內容把交底重要內容寫上。
安全技術交底
表C2-1 編 號
工程名稱 交 底 日 期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 分項工程名稱 路基工程作業
交底提要
應先排水,後開挖;開挖工作應與裝運作業面相互錯開,嚴禁上、下雙重作業;棄土下方和有滾石危險及范圍內的道路,應設警告標志,作業時坡下嚴禁通行;坡面上的操作人員對松動的土、石塊必須及時清除,嚴禁在危石下方作業、休息和存放機具;
4)開挖擋牆基槽也應從滑坡體兩側向中部分段跳槽進行,並加強支撐,及時砌築和回填牆背,施工中應設專人觀察,並隨時進行位移監測,嚴防坍方;
5)會車時應輕車讓重車,通過窄路、十字路口、交通繁忙地段及轉彎時,應注意來往行人及車輛。重車運行,前後兩車間距必須大於10m;下坡時,間距不小予l5mm,並嚴禁車上乘人。車道應有專人維修,懸崖陡壁處應設防護攔桿和指示燈;
6)大型、重型機械進場前,應查清所通過道路、橋梁的凈寬和承載力是否足夠,否則應先予拓寬和加固;
7)對進場機械要提供臨時機棚或停機場地。機械在停機棚內起動時,必須保持通風。棚內嚴禁煙火,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掌握所備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8)在電桿附近挖土時,對於不能取消的拉線地壟及桿身,應留出土台。土台半徑:電桿為1~1.5m,拉線1.5~2.5m,並視土質決定土台邊坡坡度。土台周圍應搭設圍護警示欄;
9)機械在危險地段作業時,必須設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並應設專人站在操作人員能看清的地方指揮,駕機人員必須且只能接受指揮人員發出的規定信號,但對於任何人發出的立即停止信號均應執行。 ;
10)機械在坡邊、溝槽邊作業時,應與邊緣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使輪胎(履帶)壓在堅實的地面上,並隨時觀察邊坡的情況,發現問題要立即採取措施,保證安全;
11)配合機械作業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輔助工作應與機械作業交替進行。機上、機下人員必須密切配合,協同作業。當必須在機械作業范圍內同時進行輔助工作時,應停止機械運轉後,輔助人員方可進入;
12)挖掘機作業:發動機起動後,鏟斗內、臂桿、履帶和機棚上嚴禁站人;工作位置必須平坦穩固,
審核人 交底人 被交底人
1、本表頭由交底人填寫,交底人與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員一份;
2、當做分部、分項施工作業安全交底時,應填寫「分部、分項工程名稱」欄;
3、交底提要應根據交底內容把交底重要內容寫上。
安全技術交底
表C2-1 編 號
工程名稱 交 底 日 期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 分項工程名稱 路基工程作業
交底提要
車身方向應與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時進鏟不應過深,提斗不得過猛;嚴禁鏟斗從運土車的駕駛室頂上越過。向運土車輛卸土時,應降低鏟斗高度,防止偏載或砸壞車廂。鏟斗運轉范圍內,嚴禁站人;
13)推土機作業:推土機上下坡時,其坡度不得大於300,在橫坡上作業,其橫坡度不得大於100,下坡時,宜採用後退下行,嚴禁空檔滑行,必要時可放下刀片作輔助制動;在陡坡、高坎上作業時,必須有專人指揮,嚴禁鏟刀超出邊坡的邊緣。送土終了應先換成倒車檔後再提鏟刀倒車;多機在同一作業面作業時,前後兩機相距不應小於8m,左右相距應大於1.5m。兩台或兩台以上推土機並排推土時,兩推土機刀片之間應保持20~30cm間距。推土前進必須以相同速度直線行駛;後退時,應分先後,防止互相碰撞;
14)平地機作業:刮刀的回轉與鏟土角的調整以及向機外傾斜都必須在停機時進行。作業中刮刀升降量差不得過大。遇到堅硬土質需要齒耙翻鬆時,應緩慢下齒。不宜使用齒耙翻鬆堅硬舊路面。在坡道停放時,應使車頭向下坡方向,並將刀片或鬆土器壓入土中;
15)裝載機作業:起步前應將鏟斗提升到離地面0.5m左右。作業時應使用低速檔。用高速檔行駛時,不得進行升降和翻轉鏟斗。嚴禁鏟斗載人。鏟斗滿載運送時,鏟斗應保持在低位,行駛道路應平坦,不得在傾斜度超過規定的場地上作業。向運輸車輛上卸土時應緩慢,鏟斗應處在合適的高度,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車廂;
16)壓路機作業:必須在壓路機前後、左右無障礙物和人員時才能啟動。壓路機靠近路道牙邊沿作業時,應根據路道牙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離;兩台以上壓路機同時作業,其前後間距不得小於3米,在坡道上縱隊行駛時,其間距不得小於20米;振動壓路機碾壓松軟路基,先在不振情況下碾壓1~2遍,然後再振動碾壓。
3、防護工程
1)防護工程砌築:邊坡防護作業,必須搭設牢固的腳手架;砌石工程必須自下而上砌築,石塊破
審核人 交底人 被交底人
1、本表頭由交底人填寫,交底人與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員一份;
2、當做分部、分項施工作業安全交底時,應填寫「分部、分項工程名稱」欄;
3、交底提要應根據交底內容把交底重要內容寫上。
安全技術交底記錄
表C2-1 編 號
工程名稱 交 底 日 期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 分項工程名稱 路基工程作業
交底提要
交底內容:
碎或改小時,不得在腳手架上進行。護牆砌築時,牆下嚴禁站人,抬運石塊上架,跳板應堅固,並設防滑條。架上作業時,架下不準有人操作或停留。上面進行砌築時下面嚴禁勾縫作業;
2)砂漿攪拌機作業:攪拌機應安置穩妥、固定,開機前必須確認傳動及各部裝置牢固可靠,操作靈活,運轉中嚴禁用手或木棒等伸進筒內清理筒的灰漿。作業中如發生故障,應立即切斷電源,並將筒內砂漿倒出,待排除故障經試運站正常後,方可再進行攪拌作業。
3)砂漿噴射機作業:噴射機應保持內部清潔,輸送泵和噴射機人員應密切聯系,協調配合,在噴嘴前5m范圍內不得站人。工作停歇時,噴嘴不得朝向有人的方向;
4)擋牆挖基應視土質、濕度和挖掘的深度進行放坡,坡度須符合安全要求。如無法放坡時應設置連續的圍壁支撐,做到安全可靠;
5) 人工挖基作業時,從基坑內拋上的土方應邊挖邊運。土台分層拋擲傳運出土時,台階寬度不得小於0.7m,高度不得大於1.5m。基坑上邊緣暫時堆放的土方至少應距坑邊0.8m以外,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5m;

審核人 交底人 被交底人
1、本表頭由交底人填寫,交底人與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員一份;
2、當做分部、分項施工作業安全交底時,應填寫「分部、分項工程名稱」欄;
3、交底提要應根據交底內容把交底重要內容寫上。
安全技術交底
表C2-1 編 號
工程名稱 交 底 日 期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 分項工程名稱 路面工程作業
交底提要
交底內容:
1.基層施工
1)消解石灰,不得在浸水的同時邊投料、邊翻拌,人員應遠避,以防燙傷;
2)裝卸、灑鋪及翻動粉狀材料時,操作人員應站在上風側,輕拌輕翻減少揚塵。散裝粉狀材料宜使用粉料運輸車運輸,否則車廂上應採用蓬布遮蓋,裝卸盡量避免在大風天氣下進行;
3)灑水車作業:灑水車在上下坡及彎道運行中,不得高速行駛,避免緊急制動,灑水車駕駛室外不得站人;
4)石灰粉煤灰砂礫施工:嚴格按照施工規范和各種機械的操作規程施工,在作業地點掛警告牌,嚴禁違章作業,嚴禁非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施工機具、車輛及人員與電氣線路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不能保證時應採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卸料車要有專人負責指揮,卸料時,卸料車附近嚴禁站人。人工清除粘在壓路機滾動輪上的混合料時,必須跟在壓路機後作業,嚴禁在壓路機前面倒退作業。夜間施工必須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在開放交通的道路上施工時,對施工區域周圍要進行圍護並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施工人員要穿醒目的反游標志的服裝,確保施工安全;
5)道牙安裝、步道磚鋪裝和雨水口的砌築:裝卸道牙、步道方磚的人員應戴手套、穿平底鞋,必須輕裝輕放,嚴禁拋擲和碰撞,防止擠手、砸腳等事故的發生。用機動翻斗車運送材料時,司機必須持證上崗,不得違章帶人行駛。在通行的路段上作業時,工作人員必須穿反光背心和戴安全帽,在作業路段周圍設置安全警示標志,並對作業區域進行圍護,確保安全;
6)道路基層上的雨水口、井口要及時的覆蓋。在開放交通的地段,雨水口和井口要安裝相應的牢固雨水箅子和井蓋,防止車輛撞擊和碾壓松動;
2、瀝青混凝土路面施工
1)瀝青操作人員均應進行體檢。凡患有結膜炎、皮膚病及對瀝青過敏反應者,不宜從事瀝青作業。從事瀝青作業人員,皮膚外露部分均須塗抹防護葯膏。工地上應配有醫務人員;
2)瀝青操作工的工作服及防護用品,應集中存放,嚴禁穿戴回家和進入集體宿舍;
3)瀝青混合料攤鋪機攤鋪作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1)瀝青混凝土鋪裝前,應聽取天氣預報,避開陰雨天施工。若遇上雨天,已經攤鋪的瀝青混凝土要在雨前及時的碾壓封層,未來的及碾壓被雨水浸泡的瀝青混凝土要在雨後鏟除。雨天因視線條件較差,施工人員要與施工機械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審核人 交底人 被交底人
1、本表頭由交底人填寫,交底人與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員一份;
2、當做分部、分項施工作業安全交底時,應填寫「分部、分項工程名稱」欄;
3、交底提要應根據交底內容把交底重要內容寫上。
安全技術交底
表C2-1 編 號
工程名稱 交 底 日 期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 分項工程名稱 路面工程作業
交底提要
(2)施工現場必須做好交通安全工作,施工區段應進行封閉,嚴禁非施工車輛入內。交通繁忙的路口應設立警示標志,並設專人指揮。夜間施工,路口及基準樁附近應設置警示等或反游標志,燈光必須明亮且無任何陰暗角落,照明須設專人管理;
(3)卸料車卸料和交通導流要設有專人負責指揮和管理,並有專人負責指揮攤鋪機攤鋪作業;
(4)路口處施工要有專人負責指揮和管理。臨時封閉交通,要設專人負責指揮社會車輛。等鋪裝完畢後,及時灑水降溫,路面溫度冷卻後方可恢復交通;
(5)現場所有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佩戴合格的防護用具;
(6)駕駛台及作業現場要視野開闊,清除一切有礙工作的障礙物。作業時無關人員不得在駕駛台上逗留。駕駛員不得擅離崗位;
(7)運料車向攤鋪機卸料時,須設專人指揮,保證輛車協調動作、同步行進,防止互撞;
(8)施工車輛進入現場後行駛速度控制在20Km/h內,攤鋪機工作前後100m設立限速施工標志,限速5Km/h,避免車輛高速行駛造成交通事故;
(9)換檔必須在攤鋪機完全停止時進行,嚴禁強行掛檔和在坡道上換檔或空檔滑行;
(10)熨平板預熱時,應控制熱量,防止因局部過熱而變形。加熱過程中,必須有專人看管;
(11)駕駛力求平穩,不得緊急轉彎。彎道作業時,熨平裝置的端頭與路緣石的間距不得小於10cm,以免發生碰撞;
(12)用柴油清洗攤鋪機時,不得接近明火。
4)壓路機碾壓作業
壓路機前後輪的刮板,應保持平整良好。碾輪刷油或灑水的人員應與司機密切配合,必須跟在輾輪行走的後方,要注意壓路機轉向。

審核人 交底人 被交底人
1、本表頭由交底人填寫,交底人與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員一份;
2、當做分部、分項施工作業安全交底時,應填寫「分部、分項工程名稱」欄;
3、交底提要應根據交底內容把交底重要內容寫上。
安全技術交底
表C2-1 編 號
工程名稱 交 底 日 期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 分項工程名稱 舊路面鑿除作業
交底提要
交底內容:
1.舊路面鑿除宜分段進行,對施工路段應圍護封閉並設置警示和導向標志,以免妨礙交通;
2.用鎬開挖舊路面時,應並排前進,左右間距應不少於2m,前後不少於3m,不得面對面使鎬;
3.大錘砸碎舊路面時,周圍不得有人站立或通行。錘擊鋼釺,使錘人應站在扶釺人的側面,使錘者不得戴手套,錘柄端頭應有防滑措施;
4.使用風動工具鑿除舊路面,應遵守下列規定
(1)各部管道接頭必須緊固,不漏氣。膠皮管不得纏繞打結,並不得用折彎風管的辦法作斷氣之用,也不得將風管置於胯下;
(2)風管通過過道,須挖溝將風管下埋,其上側作硬性防護,嚴防重型車輛壓壞;
(3)風管連接風包後要試送氣,檢查風管內有無雜物堵塞。送氣時,要緩慢旋開閥門,不得猛開;
(4)風鎬操作人員應與空壓機司機緊密配合,及時送氣或閉氣;
(5)釺子插入風動工具後不得空打。
5.利用機械破碎舊路面時,必須設專人統一指揮,操作范圍內不得有人,鏟刀切入地面不宜過深,推刀速度應緩慢。

審核人 交底人 被交底人
1、本表頭由交底人填寫,交底人與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員一份;
2、當做分部、分項施工作業安全交底時,應填寫「分部、分項工程名稱」欄;
3、交底提要應根據交底內容把交底重要內容寫上。
安全技術交底
表C2-1 編 號
工程名稱 交 底 日 期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 分項工程名稱 推土機、裝載機作業
交底提要
交底內容:
一、推土機、裝載機安全操作常識
1.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非專業司機作業。在工作中不得擅離崗位,不得操作與操作證不相符合的機械。嚴禁將機械設備交給無本機種操作證的人員操作。嚴禁酒後操作;
2.每次作業前檢查潤滑油、燃油和水是否充足,各種儀表是否正常,傳動系統、工作裝置是否
完好,液壓系統以及各管路等無泄漏現象,確認正常後,方可啟動;
3.操作人員必須按照本機說明書規定,嚴格執行工作前的檢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觀察及工作後
的檢查保養制度;
4.駕駛室或操作室內應保持整潔,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穿拖鞋、吸煙和酒後作業。
嚴禁機械帶故障運轉或超負荷運轉;
5.機械設備在施工現場停放時,應選擇安全的停放地點,鎖好駕駛室(操作室)門,要拉上駐車
制動閘。坡道上停車時,要用三角木或石塊抵住車輪。夜間應有專人看管;
6.對用水冷卻的機械,當氣溫低於0℃時,工作後應及時放水,或採取其他防凍措施,防止凍
裂機體;
7.施工時,必須先對現場地下障礙物進行標識,並派專人負責指揮機械的施工,確保地下障礙物和機械設備的安全;
8.作業之前,作業司機和施工隊長必須對技術負責人所交底的內容進行全面學習和了解,不明白或不清楚時應及時查問。其中作業司機和施工隊長必須明記作業場所地下、地上和空中的障礙物的類型、位置(內容包括:填挖土的高度、邊坡坡度、地下電纜、周圍電線高度、各種管道、坑穴及各種障礙物等情況),在該位置施工必須聽從施工隊長的指揮,嚴禁無指揮作業;
9.作業期間嚴禁非施工人員進入施工區域,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嚴禁追逐打鬧;
10.人、機配合施工時,人員不準站在機械前進行的工作面上,一定要站在機械工作面以外,壓路機碾壓時需要人工清理輪上沾土時,人工應在壓路機的後面清理,嚴禁沿壓路機前進 方向倒退清理,防止後退時絆倒發生人身傷亡事故;
審核人 交底人 被交底人
1、本表頭由交底人填寫,交底人與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員一份;
2、當做分部、分項施工作業安全交底時,應填寫「分部、分項工程名稱」欄;
3、交底提要應根據交底內容把交底重要內容寫上。
安全技術交底
表C2-1 編 號
工程名稱 交 底 日 期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 分項工程名稱 推土機、裝載機作業
交底提要
交底內容:
二、推土機作業時安全注意事項
1、堆土不得埋壓構築物和設施,如給水閘門井、消防栓、路邊溝渠、雨污水井以及測量人員設置的控制樁,如必須推土時,應和有關的人員協商,採取一定的保護措施方可施工;
2.堆土不得靠近變壓器、民房和古老建築等,以免受力不均造成變壓器和建築物倒塌而影響安全;
3.在行走和工作中,尤其在起落刀架時,應緩起緩落,勿使刀架傷人;
4.推土機上下坡時,其坡度不得大於300。在橫坡上作業時,其橫坡度不得大於100。下坡時,宜採用後退下行,嚴禁空檔滑行,必要時可放下刀片作輔助制動;
5.在陡坡、高坎上作業時,必須設專人指揮,嚴禁鏟刀超出邊坡的邊緣。送土終止時應先換成倒車檔後再提鏟刀倒車;
6.在垂直邊坡的溝槽作業時,其溝槽深度,對大型推土機不得超過2m,對小型推土機不得超過1.5m。推土機刀片不得推坡壁上高於機身的石塊或大土塊;
7.溝邊一側或兩側堆土,均距溝邊1米以外(遇軟土地區堆土距溝邊不得小於1.5米),其高
度不得超過1.5米,堆土頂部要向外側做流水坡度,還應考慮留出現場便道,以利施工和安全。
每側堆土量可根據現場情況確定,但必須保證施工安全;
8.推土機在摘卸推土刀片時,必須考慮下次掛裝的方便。摘刀片時輔助人員應同司機密切配合,
抽穿鋼絲繩時應帶帆布手套,嚴禁將眼睛挨近繩孔窺視;
9.多機在同一作業面作業時,前後兩機相距不應小於8m,左右相距應大於1.5m。兩台或兩台以上推土機並排推土時,兩推土機刀片之間應保持20~30cm間距。推土前進必須以相同速度直線行駛;後退時,應分先後,防止互相碰撞;
10.禁止用推土機伐除大樹、拆除舊有建築或清除殘牆斷壁;
11.推土機牽引其他設備時,必須有專人負責指揮。鋼絲的連接牢固可靠,在坡道及長距離牽引時,施工人員應保持在安全距離以外。
審核人 交底人 被交底人
1、本表頭由交底人填寫,交底人與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員一份;
2、當做分部、分項施工作業安全交底時,應填寫「分部、分項工程名稱」欄;
3、交底提要應根據交底內容把交底重要內容寫上。
安全技術交底
表C2-1 編 號
工程名稱 交 底 日 期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 分項工程名稱 推土機、裝載機作業
交底提要
三、裝載機作業時安全注意事項
1.起步前應觀察機前後有無障礙物和行人,將鏟斗提升離地面500毫米左右,鳴喇叭方可起步。行駛中,應視其道路情況,可選用高速檔,在行駛中嚴禁進行升降和翻轉鏟斗動作;
2.作業時,應選用低速檔。行走時,盡量避免將鏟斗舉升過高。應根據不同的土質,採用不同的鏟掘方式,盡量從正面插入,防止鏟斗單邊受力。在鬆散不平的場地作業,可把舉升桿放在浮動位置,使鏟斗平地作業;
3.行駛道路應平坦,不得在傾斜度超過規定的場地上作業,運送距離不宜過大。鏟斗滿載運送時,鏟斗應保持在低位;
4.在鬆散不平的場地作業,可將鏟臂放在浮動位置,使鏟斗平穩地推進。如推進阻力過大,可稍稍提升鏟臂,裝料時鏟斗應從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鏟斗單邊受力;
5.向運輸車輛上卸土時應緩慢,鏟斗應處在合適的高度,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車廂;
6.應經常注意機件運轉聲響,發現異響應立即停車排除故障。當發動機不能運轉需要牽引時,應保持各轉向油缸能自由動作;
7.鏟土(料)時,不得採用加大油門,將鏟斗高速猛沖插入土(料)堆的方式進行裝料,應用低速插入將斗底置於平行地面,然後下降鏟臂,順著地面逐漸提高發動機轉速向前掘進,同時卷取土(料)以減輕鏟斗所遇阻力;
8.卸載時,應用離合器踏板制動,使鏟斗前翻不碰車箱為宜,卸料應緩慢,以減輕對車箱的沖擊。鏟臂向上或向下動作最大限度後,應將操縱桿很快回到中立位置,以免在安全閥作用下發出噪音和引起各部故障;
9.行走轉向時,應盡量緩慢轉彎,應採用制動踏板減速,嚴禁溜坡。經常注意各儀表和指示信號的
工作情況,注意察聽發動機及其它各部的工作聲音,發現異常現象,應立即停車檢查,待故障排除
後,方可繼續工作;
10.停機後,裝載機應選擇堅硬的地面停放,若在坡道上停放時,輪胎前後應用三角木楔住。作業
停止後,應將鏟斗放在地面上,將滑閥手柄放在空檔位置,拉好手制動器。

審核人 交底人 被交底人
1、本表頭由交底人填寫,交底人與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員一份;
2、當做分部、分項施工作業安全交底時,應填寫「分部、分項工程名稱」欄;
3、交底提要應根據交底內容把交底重要內容寫上。

❷ 污水管埋沒完成後監理怎樣復核

施工監理應該到達現場,確定合格,安全,然後才進行埋土等後期的作業。

❸ 拆除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拆除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一、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紀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二、拆除工程在施工前要組織技術人員和工人學習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安全操作規程,在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
三、作業前,必須將要拆除的建築物的電線、上下水管道、煤氣管道、電話線等先切斷或遷移。
四、工人從事拆除工作的時候,必須戴安全帽、防護眼鏡、穿工作鞋,站在腳手架或其他穩固的結構部位上操作。
五、拆除施工嚴禁立體交叉作業,應按自上而下順序進行,按板、非承重牆、梁、承重牆、柱順序進行,禁止數層樓同時拆除。當拆除某一部分的時候,應防止其他部分發生坍塌。
六、拆除作業危險區域應進行圍擋,並設警戒和告示,不準行人通過或站立,夜間紅燈示警。採取可靠措施,保護公共安全和周邊居民、行人安全。
七、拆除工程應設置信號,有專人監護。在高處進行拆除工作時,要設置溜放槽,較大的或沉重材料,要用吊繩或起重機械吊下,禁止向下拋擲。
八、拆除建築物的欄桿、樓梯和樓板等,應和整體拆除程度相配合,不準先行拆除。建築物的承重支柱和橫梁,要待其所承擔的全部結構拆除後,方才可以拆除。
九、每班開工前,均應檢查所用工具是否牢靠,被拆建築物的危險狀況。發現險情,應先排除險情後,方才可作業。
十、拆除建築物的時候,樓板上禁止多人聚集,嚴禁超荷載堆放材料,以免發生危險。
十一、採用爆破方法拆毀建築物的時候,必須制定爆破安全施工方案,經當地公安部門批准,作業人員須持爆破特種作業證上崗。
十二、裝飾工程需要拆除或砌築牆體時,必須經原設計單位驗算和批准後,並採取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確保住戶和作業人員的安全。
十三、禁止採用挖牆洞、掏掘或推倒的野蠻拆除方式。
十四、在拆除施工時,應向拆除部位灑水降塵,做好文明施工。
十五、有高血壓、貧血、恐高症等疾病的人嚴禁高處作業。
十六、擬拆建築物圍護要牢固可靠,封閉要嚴密,不能有孔洞,防止磚、石等飛濺到地面傷人。

❹ 污水處理工藝說明

污水處理按照處理程度劃分,可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處理。
一級處理,屬於物理處理,主要去除污水中呈懸浮狀態的固體污染物質,物理處理法大部分只能完成一級處理的要求。經過一級處理的污水,BOD一般可去除30%左右,達不到排放標准。一級處理屬於二級處理的預處理。
二級處理,主要去除污水中呈膠體和溶解狀態的有機污染物質(BOD,COD物質),去除率可達90%以上,使有機污染物達到排放標准。
三級處理,進一步處理難降解的有機物、氮和磷等能夠導致水體富營養化的可溶性無機物等。主要方法有生物脫氮除磷法,混凝沉澱法,砂濾法,活性炭吸附法,離子交換法和電滲分析法等。
整個過程為通過粗格柵的原污水通過污水提升泵提升後,流經格柵或者砂濾器,之後進入沉砂池,經過砂水分離的污水進入初次沉澱池,以上為一級處理,初沉池的出水進入生物處理設備,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其中活性污泥法的反應器有曝氣池,氧化溝等,生物膜法包括生物濾池、生物轉盤、生物接觸氧化法和生物流化床),生物處理設備的出水進入二次沉澱池,二沉池的出水經過消毒排放或者進入三級處理,一級處理結束到此為二級處理,三級處理包括生物脫氮除磷法,混凝沉澱法,砂濾法,活性炭吸附法,離子交換法和電滲析法。二沉池的污泥一部分迴流至初次沉澱池或者生物處理設備,一部分進入污泥濃縮池,之後進入污泥消化池,經過脫水和乾燥設備後,污泥被最後利用。
典型的五種工藝
(1)間歇活性污泥法(SBR)
間歇活性污泥法也稱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equencingBatchreactor-SBR),它由個或多個SBR池組成,運行時,廢水分批進入池中,依次經歷5個獨立階段,即進水、反應、沉澱、排水和閑置。進水及排水用水位控制,反應及沉澱用時間控制,一個運行周期的時間依負荷及出水要求而異,一般為4~12h,其中反應佔40%,有效池容積為周期內進水量與所需污泥體積之和。比連續流法反應速度快,處理效率高,耐負荷沖擊的能力強;由於底物濃度高,濃度梯度也大,交替出現缺氧、好氧狀態,能抑制專性好氧菌的過量繁殖,有利於生物脫氮除磷,又由於泥齡較短,絲狀菌不可能成為優勢,因此,污泥不易膨脹;與連續流方法相比,SBR法流程短、裝置結構簡單,當水量較小時,只需一個間歇反應器,不需要設專門沉澱池和調節池,不需要污泥迴流,運行費用低。
(2)吸附再生(接觸穩定)法
這種方式充分利用活性污泥的初期去除能力,在較短的時間里(10~40min),通過吸附去除廢水中懸浮的和膠態的有機物,再通過液固分離,廢水即獲得凈化,BOD5可去除85%~90%左右。吸附飽和的活性污泥中,一部分需要迴流的,引入再生池進一步氧化分解,恢復其活性;另一部分剩餘污泥不經氧化分解即排入污泥處理系統。分別在兩池(吸附池和再生他)或在同一池的兩段進行。它適應負荷沖擊的能力強,還可省去初次沉澱池。主要優點是可以大大節省基建投資,最適於處理含懸浮和膠體物質較多的廢水,如製革廢水、焦化廢水等,工藝靈活。但由於吸附時間較短,處理效率不及傳統法的高。
(3)氧化溝氧化溝是延時曝氣法的一種特殊型式。
氧化溝氧化溝是延時曝氣法的一種特殊型式。它的平面象跑道,溝槽中設置兩個曝氣轉刷(盤),也有用表面曝氣機、射流器或提升管式曝氣裝置的。曝氣設備工作時,推動溝液迅速流動,實現供氧和攪拌作用。與普通曝氣法相比,氧化溝具有基建投資省,維護管理容易,處理效果穩定,出水水質好,污泥產量少,還有較好的脫N、P作用,適應負荷沖擊能力強等優點。
(4)連續進水周期循環延時曝氣活性污泥法(ICEAS)
ICEAS反應器前部設有預反應區(占池容積的10%)。反應池由預反應區和主反應區組成,並實現連續進水,間歇排水。預反應區一般處在厭氧和缺氧狀態,有機物在此被活性污泥吸附,該區還具有生物選擇作用,抑制絲狀菌生長,防止污泥膨脹。被吸附的有機物在主反應區內被活性污泥氧化分解。反應連續進水,解決了來水與間歇進水不匹配的矛盾。但該工藝沉澱效果較差、凈化效果變差,易發生污泥膨脹,污泥負荷較低,反應時間長,設備容積增大,投資較大。
(5)生物脫氮除磷工藝(A/A/O)
污水首先進入厭氧池與迴流污泥混合,在兼性厭氧發酵菌的作用下,廢水中易生物降解的大分子有機物轉化為聚磷菌可以吸收小分子有機物(如VFA),並以PHB的形式貯存在體內,其所需的能量來自聚磷鏈的分解。隨後,廢水進入缺氧區,反硝化細菌利用廢水中的有機基質對隨迴流混合液帶入的NO3-進行反硝化。廢水進入好氧池時,廢水中有機物的濃度較低,聚磷菌主要是通過分解體內的PHB而獲得能量,供細菌增殖,同時將周圍環境中的溶解性磷吸收到體內,並以聚磷鏈的形式貯存起來,隨後以剩餘污泥的形式排出系統。系統中好氧區的有機物濃度較低,正有利於該區中自養硝化菌的生長。厭氧、缺氧、好氧三種不同的環境條件和不同種類的微生物菌群的有機配合,能同時具有去除有機物、脫氮除磷的功能;工藝簡單,水力停留時間較短;SVI一般小於100,不會發生污泥膨脹;污泥中磷含量高,一般為2.5%以上;厭氧-缺氧池只需輕緩攪拌,使之混合,而以不增加溶解氧為度;沉澱池要避免發生厭氧-缺氧狀態,以避免聚磷菌釋放磷而降低出水水質和反硝化產生N2而干擾沉澱;脫氮效果受混合液迴流比大小的影響,除磷效果則受迴流污泥中挾帶DO和硝酸態氧的影響,因而脫氮除磷效果不可能提高。具體聯系污水寶或參見http://www.dowater.com更多相關技術文檔。
污水處理項目建設過程
污水處理工程是城市市政建設、工業企業建設或排污達標治理的一個重要部分,其建設須按國家基本建設程序進行,現行的基本建設程序一般分編制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項目工程設計、工程和設備招投標、工程施工、竣工驗收、運行調試和達標驗收幾個步驟。這些建設步驟基本包括了項目建設的全過程,它們也可劃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項目立項階段。該階段需根據城市市政規劃或環境保護部門要求,分析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階段以確定項目為中心,一般由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設計研究單位編制項目建議書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通過國家計劃部門、投資銀行或企業計劃部門論證便可獲得立項,對於某些小規模項目,只編制污水處理工程方案設計,並通過投資部門的論證便可立項。第二階段工程建設階段。包括工程設計、工程和設備招投標、工程施工、竣工驗收等過程。
設計的前期工作
設計的前期工作主要是可行性研究,以可行性研究報告(大型、重要的項目)或工程方案設計(小型、簡單的項目)的文件形式表達,主要是論證水處理「title=」污水處理新聞專題「>污水處理項目的必要性、工藝技術的先進性與可靠性、工程的經濟合理性,為項目的建設提供科學依據。可行性研究報告是國家投資決策的重要依據,主要內容如下。
①總論項目編制依據、自然環境條件(地理、氣象、水文地質)、城市社會經濟概況或企業生產經營概況;城市或企業的排水系統現狀、污染源構成、污水排放量現狀、污水水質現狀、項目的建設原則與建設范圍、污水處理廠建設規模、污水處理要求目標(設計進水、出水水質)。
②工程方案污水處理廠廠址選擇及用地;污水處理工藝方案比較(比較方案工藝技術與總體設計、工藝構築物及設備分析、技術經濟比較),處理水的出路(回用水深度處理工藝選擇);工程近、遠期結合問題;節能、安全生產與環境保護,推薦方案設計(污水污泥及回用水處理工藝系統平面及高程設計、主要工藝設備及電氣自控、土建工程、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生產組織及勞動定員。
③工程投資估算及資金籌措工程投資估算原則與依據;工程投資估算表;資金籌措與使用計劃。
④工程進度安排。
⑤經濟評價總論(工程范圍及處理能力、總投資、資金來源及使用計劃);年經營成本估算;財務評價。⑥研究結論、存在問題及建議。
初步設計
初步設計的主要目的如下:①提供審批依據,進一步論證工程方案的技術先進性、可靠性和經濟合理性;②投資控制,提供工程概算表,其總概算值是控制投資的主要依據,預算和決算都不能超過此概算值;③技術設計,包括工藝、建築、變配電系統、儀表及自控等方面的總體設計及部分主要單元設計,各專業所採用的新技術論證及設計;④提供施工准備工作,如拆遷、征地三通(水、電、路)一平(牆)並與有關部門簽訂合同;⑤提供主要設備材料訂貨要求,即設備與主材招標合同的技術規格書的依據,包括污水、污泥、電氣與自控、化驗等方面設備與主材的工藝要求、性能、技術規格、數量。初步設計的任務包括確定工程規模、建設目的、投資效益,設計原則和標准、各專業個體設計及主要工藝構築物設計、工程概算、拆遷征地范圍和數量、施工圖設計中可能涉及的問題及建議。初步設計的文件應包括設計(計算)說明書、工程量、主要設備與材料、初步設計圖紙、工程總概算表。初步設計文件應能滿足審批、投資控制、施工圖設計、施工准備、設備訂購等方面工作依據的要求。
1.初步設計
(1)設計依據①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准文件;②建設單位(甲方)的設計委託書;③其他有關部門的協議和批件;④建設單位(甲方)提供的設計資料清單(名稱、來源、單位、日期)。
(2)城市或企業概況及自然條件①城市現狀與總體規劃,或企業生產經營現狀及發展。②自然條件方面資料a.氣象,包括氣溫、濕度、雨量、蒸發量、冰凍期及凍土深度冰溫、風向等;b.水文,包括地表水體的功能、地理位置、方向、水位、流速、流量等,地下水的分布埋深、利用等。工程地質,包括水處理」title=「污水處理新聞專題」>污水處理廠建址地區的地質鑽孔柱狀圖、地基承載能力、地震等級等。③有關地形資料,包括污水處理廠及相關地區的地形圖。·④城市污水排放現狀及環境污染問題。
(3)處理要求污水排放應達到國家的排放標准或環境保護部門要求。
(4)工程設計①設計污水處理水質水量在分析排水系統污水的平均流量、高峰流量、現狀流量、預期流量等水量資料基礎上,確定污水處理廠設計規模(包括2012年處理能力和總處理能力);根據城市或企業排污狀況,在分析主要污染源(必要時作一定時間污染源監測)和混合污水現狀監測資料的基礎上,確定污水廠設計進水水質指標。②廠址選擇說明結合城市現狀和總體規劃,具體說明廠址選擇的原則和理由,並說明已選廠址的地形、地質、用地面積及外圍條件(即三通一平)③工藝流程的選擇說明主要說明所選工藝方案的技術先進性、合理性,尤其要說明所採用新技術的優越性(技術經濟方面)和可靠性(技術方面)o④工藝設計說明說明所選工藝方案初步設計的總體設計(平面和高程布置)原則,並說明主要工藝構築物的設計(技術特徵、設計數據、結構形式、尺寸)⑤主要處理設備說明說明主要設備的性能構造、材料及主要尺寸,尤其是新技術設備的技術特徵、構造形式、原理、施工及維護使用注意事項等。
(5)處理廠內輔助建築(辦公、化驗、控制、變配電、葯庫、機修等)和公用工程(供水、排水、采膠、道路、綠化)的設計說明
(6)處理廠自動控制和監測設計說明
(7)處理廠污水和污泥的出路
(8)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建議
2.工程量列出本工程各項構(建)築物及廠區總圖所涉及的混凝土量、鋼筋混凝土土量、建築面積等。
3.設備和主要材料量、挖土方量、回填土方量列出本工程的設備和主要材料清單(名稱、規格、材料、數量)。
4.工程概算書說明概算編制依據、設備和主要建築材料市場供應價格、其他間接費情況等。列出總概算表和各單元概算表。說明工程總概算投資及其構成。
5.設計圖紙各專業(工藝、建築、電氣與自控)總體設計圖(總平面布置圖、系統圖),比例尺(1:200)~(1:1000),主要工藝構築物設計圖(平面、豎向),比例尺(1:100)~(1:200)。
施工圖
施工圖設計在初步設計或方案設計批准之後進行,其任務是以初步設計的說明書和圖紙為依據,根據土建施工、設備安裝、組(構)件加工及管道(線)安裝所需要的程度,將初步設計精確具體化,除水處理「title=」污水處理新聞專題「>污水處理廠總平面布置與高程布置、各處理構築物的平面和豎向設計之外,所有構築物的各個節點構造、尺寸都用圖紙表達出來,每張圖均應按一定比例與標准圖例精確繪制。施工圖設計的深度,應滿足土建施工、設備與管道安裝、構件加工,施工預算編制的要求。施工圖設計文件以圖紙為主,還包括說明書、主要設備材料表。
1.施工圖設計說明書
①設計依據初步設計或方案設計批准文件,設計進出水水質。②設計方案扼要說明污水處理、污泥處理及氣體利用的設計方案,與原初步設計比較有何變更,並說明理由,設計處理效果。③圖紙目錄、引用標准圖目錄。④主要設備材料表。⑤施工安裝注意事項及質量、驗收要求。必要時另外編制主要工程施工方法設計
2.設計圖紙
(1)總體設計①污水處理廠總平面圖比例尺(1:100)~(1:500),包括風玫瑰圖、坐標軸線、構築物與建築物、圍牆、道路、連接綠地等的平面位置,註明廠界四角坐標及構(建)築物對角坐標或相對距離,並附構(建)築物一覽表、總平面設計用地指標表、圖例。②工藝流程圖又稱污水污泥處理系統高程布置圖,反映出工藝處理過程及構(建)築物間的高程關系,應反映出各處理單元的構造及各種管線方向,應反映出各構(建)築物的水面、池底或地面標高、池頂或屋面標高,應較准確地表達構(建)築物進出管渠的連接形式及標高。繪制高程圖應有準確的橫向比例,豎向比例可不統一。高程圖應反映原地形、設計地坪、設計路面、建築物室內地面之間的關系③污水處理廠綜合管線平面布置圖應標示出管線的平面布置和高程布置,即各種管線的平面位置、長度及相互關系尺寸、管線埋深及管徑(斷面)、坡度、管材、節點布置(必要時做詳圖)、管件及附屬構築物(閘門井、檢查井)。必要時可分別繪制管線平面布置和縱斷面圖。圖中應附管道(渠)、管件及附屬構築物一覽表。
(2)單體構(建)築物設計圖各專業(工藝、建築、電氣)總體設計之外,單體構(建)築物設計圖也應由工藝、建築、結構(土建與鋼)、電氣與自控、非標准機械設備、公用工程(供水、排水、採暖)等施工詳圖組成。①工藝圖比例尺(1:50)~(1:100),表示出工藝構造與尺寸、設備與管道安裝位置與尺寸、高程。通過平面圖、剖面圖、局部詳圖或節點構造詳圖、構件大樣圖等表達,應附設備、管道及附件一覽表,必要時對主要技術參數、尺寸標准、施工要求、標准圖引用等做說明。②建築圖比例尺(1:50)~(1:100),表示出水平面、立面、剖面的尺寸、相對高程,表明內、外裝修材料,並有各部分構造詳圖、節點大樣、門窗表及必要的設計說明。③結構圖比例尺(1:50)~(1:100),表達構(建)築物整體及構件的結構構造、地基處理、基礎尺寸及節點構造等,結構單元和匯總工程量表,主要材料表,鋼筋表及必要的設計說明,要有綜合埋件及預留洞詳圖。鋼結構設計圖應有整體裝配、構件構造與尺寸、節點詳圖,應表達設備性能,加工及安裝技術要求,應有設備及材料表。④主要建築物給水排水、採暖通風、照明及配電安裝圖。
(3)電氣與白控設計圖①廠(站)區高、低壓變配電系統圖和一、二次迴路接線原理圖包括變電、配電、用電、啟動和保護等設備型號、規格和編號。附材料設備表,說明工作原理,主要技術數據和要求。②各種控制和保護原理圖與接線圖包括系統布置原理圖。引出或列入的接線端子板編號、符號和設備一覽表以及運行原理說明。③各構築物平、剖面圖包括變電所、配電間、操作控制間電氣設備位置、供電控制線路鋪設、接地裝置、設備材料明細表和施工說明及注意事項。④電氣設備安裝圖包括材料明細表、製作或安裝說明。⑤廠(站)區室外線路照明平面圖包括各構築物的布置、架空和電纜配電線路、控制線路和照明布置。⑥儀表自動化控制安裝圖料明細表,以及安裝調試說明⑦非標准配件加工詳圖
(4)輔助設施設計圖輔助與附屬建築物建築、結構、設備安裝及公用工程,如辦公、倉庫、機修、食堂、宿舍、車庫等施工設計圖。
(5)非標准設備設計圖某些簡單金屬構件的設計詳圖可附於工藝設計圖中。但由幾種不同形式的零配件、構件組成的成套設備,又沒有現成的設備可使用,其功能較獨立,構造較復雜,加工不簡單的設備或大型鋼結構處理裝置,應視為非標准設備,專門進行施工(製作、安裝)圖設計。①總裝圖表明構件零配件相互之間組裝位置、製作加工與安裝的技術要求、設備性能、使用須知及其他注意事項,必要時應有節點詳圖,附構件、零配件一覽表。②部件圖表明構件加工製作詳圖、組裝圖、製作和裝配精度要求。③零件圖零件的加工製作詳圖,須說明加工精度、技術指標、材料、數量等。
①工程設計項目立項後,設計單位根據審批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施工圖設計,其任務是將可行性研究報告確定的設計方案的具體化,要將水處理」title=「污水處理新聞專題」>污水處理廠(站)區、各處理構(建)築物、輔助構(建)築物等的平面和豎向布置,精確地表達在圖紙上,其設計深度應能滿足施工、安裝、加工及施工預算編制要求。在施工圖設計之前,可能還需進行擴大初步設計,進一步論證技術的可靠性、經濟合理性和投資的准確性。
②工程設備招投標是經過比較投標方的能力、技術水平、工程經驗、報價等,來選定工程施工單位和設備供應單位的過程,該過程是保證工程質量和節省工程投資的基礎
③工程施工是項目建設的實現階段,包括土建施工、設備加工製造及安裝的全過程。本階段設計人員應向施工單位和設備供應單位進行技術交底,施工單位要按設計圖紙施工,施工人員發現問題或提出合理化建議,應經過一定手續才能變動,施工時,為了總結設計經驗,應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技術問題,或根據具體情況對設計作必要的修改和調整,設計人員要有計劃地配合參加施工。對一般設計項目,指派主要設計人員到施工現場,解釋設計圖紙,說明工程目的、設計原則、設計標准和依據,提出新技術的特殊要求和施工注意事項;對重大或新技術項目,必要時應派現場設計代表,隨時解決施工中存在的設計問題。
④竣工驗收是全面檢查設計和施工質量的過程,其核心是質量,不合格工程必須返工或加固。第三階段項目驗收階段,包括聯動試車、運行調試、達標驗收等過程。聯動試車由施工單位、設備供應單位、建設單位共同完成,檢查設備及其安裝的質量,以確保能正常投入使用。試運行的目的是要確保處理系統達到設計的處理規模和處理效果,並確定最佳的運行條件,對於生物處理系統,往往要用較長時間來完成「培菌」任務。達標驗收是由環境保護部門檢驗處理系統出水是否達到排放標准。污水處理工程的設計內容設計工作按建設項目所處理的對象不同可劃分為城市污水處理廠工程設計和工業企業廢水處理站工程設計,由於污水來源、性質、水量及處理工藝方面差別較大,使其設計工作亦有所不同。設計工作按建設項目技術的復雜程度可劃分為兩個階段(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或一個階段(施工圖設計);同樣可按污水處理規模大小或重要性劃分為兩階段設計或一階段設計。技術復雜、處理規模大、重要的項目一般按兩階段設計,技術復雜程度、處理規模、重要性均小的按

❺ 請問污水處理工程的竣工驗收資料,應該准備哪些

污水處理廠竣工驗收需要提交的資料

一 施工准備技術文件

1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

2 開工報告 *

3 設計技術交底及圖紙會審記錄 *

4 施工組織設計及審批表

5 施工技術交底記錄

6 水準點、導線點復測記錄 *

7 測量復核記錄 *


二 材料、構配件檢驗,復試文件

1 主要原材料、構配件出廠證明、進場復檢匯總表

2 見證取樣送檢試驗匯總表

3 水泥檢驗報告 *

4 水泥出廠合格證

5 鋼筋力學及工藝性能檢驗報告 *

6 鋼筋出廠合格證

7 砂子、石子試驗報告 *

8 混凝土外加劑均質性檢驗報告 *

9 混凝土外加劑出廠合格證

10 磚檢驗報告 *

11 磚出廠合格證

12 商品混凝土出廠質量合格證 *

13 成套設備檢驗報告 *

14 成套設備出廠合格證

15 管道出廠檢驗報告 *

16 密封橡膠圈、止水膠帶、鑄鐵爬梯出廠檢驗報告

17 電氣設備檢驗報告 *

18 電氣設備出廠合格證


三 施工試驗、檢驗文件

1 地基、復合地基、擋土牆槽基承載力試驗報告 *

2 (管道溝槽)地基釺探記錄

3 溝槽填土(素土、石灰土、砂礫土)擊實試驗報告 *

4 填土含水率檢驗記錄 *

5 管道溝槽回填土壓實度檢驗匯總評定表 *

6 (管道溝槽回填土)壓實度檢驗報告 *

7 (管道溝槽回填土)壓實度檢驗記錄

8 (箱涵)回填土壓實度檢驗匯總評定表 *

9 (箱涵回填土)壓實度檢驗報告 *

10 (箱涵回填土)壓實度檢驗記錄

11 水泥混凝土強度檢驗匯總表 *

12 水泥混凝土抗壓強度統計評定表及檢驗報告 *

13 混凝土抗滲性能檢驗報告 *

14 砂漿試塊強度檢驗匯總表 *

15 砌體砂漿抗壓強度統計評定表及檢驗報告 *

16 混凝土、砂漿配合比試驗報告 *

17 焊縫質量綜合評價匯總表 *

18 鋼筋焊接接頭力學工藝性能檢驗報告 *

19 鋼筋擠壓接頭單向拉伸性能檢驗報告 *

20 超聲波探傷報告 ·

21 超聲波探傷記錄

22 鋼構件射線探傷報告 ·

23 設備、鋼構件、管道防腐層質量檢查記錄 *

24 管道吹洗、消毒、脫脂檢驗記錄

25 補償器冷拉試驗記錄 *

26 電機單機試運行試驗記錄 *

27 設備單機試運轉記錄 *


四 工程安全及功能性檢驗文件

1 現澆混凝土結構頂模支撐荷載試驗報告 *

2無壓力管、涵嚴密性實驗記錄 *

3 壓力管道強度及嚴密性試驗驗收記錄 *

4 預制砼構件性能檢驗報告 *

5 閥門安裝強度及嚴密性實驗記錄 *

6 污泥消化池氣密性試驗記錄 *

7 電氣絕緣電阻測試記錄 *

8 電氣接地電阻測試記錄 *

9 電氣照明全負荷試運行記錄 *

10 設備負荷聯動試運行記錄 *

11 閥門啟閉試驗記錄 *


五 隱蔽工程檢查驗收文件

1 地基、地基處理、基槽隱蔽驗收記錄 *

2 電氣接地裝置隱蔽檢查驗收記錄 *

3 (混凝土基礎)隱蔽工程檢查驗收記錄 *

4 (管道、)隱蔽工程檢查驗收記錄 *

5 (預埋件)隱蔽工程檢查驗收記錄 *

六 預檢文件

《工序報驗單》《分項/分部工程報驗單》








❻ 建築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全套表格和內容有哪些

建築施工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
泥水工安全技術交底
一、砌體施工:
⒈挖掘土方,兩人操作間距保持2~3m,並由上而下逐層挖掘,禁止採取掏洞的操作方法。
⒉開挖溝槽、基坑等,應根據土質和現場施工員交底放坡,挖出的泥土應堆放在坑槽邊1m以外,堆高不得超過1.5m。
⒊砌基礎時,應檢查和經常注意基坑土質變化情況,有無崩裂現象。堆放材料應離開坑槽邊1m以上。當基坑較須設護壁支撐時,操作人員應設梯子上下,不得攀跳,運料不得碰撞支撐。
⒋牆身砌體高度超過1.2m時,應搭設腳手架。在一層以上或高度超過4m時採用里腳手架必須在牆外張掛安全網,採用外腳手架應綁護身欄桿後方准操作。
⒌用內架砌外牆時,架板要低於外牆500px,牆外按規定張掛安全網。
⒍腳手架上堆磚不得超過三皮,架子轉角處不得堆砧,除操作層外,上下皮架只允許堆零星材料,不得多層都堆料。
⒎在高處砌牆時,轉砧應面向牆面,工作完畢應將腳手板和磚牆上的碎磚,灰漿清掃干凈,防止掉落傷人。
⒏不準站在牆磚上做砌磚、掛線、刮縫、檢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掃牆面等工作。
⒐不準在牆頂或架上修改石料,以免震動牆體影響質量或石片掉下傷人。
⒑不準勉強在超過胸部以上的牆體上進行砌築,以免將牆體碰撞倒塌或上石時失手掉下造成安全事故。
⒒石塊不得往下擲,運石上下時,腳手板要牢固,並釘防滑條及扶手欄桿。
⒓在檐口、洞口處施工時,操作人員要面朝外操作,以免踩空墜落。不得坐在檐口、外牆等危險部位休息。
⒔高處作業不能用磚頭墊高架板,也不得在架板上墊磚頭站人操作。

二、混凝土施工:
⒈用車子向基坑或料鬥倒砼,應有擋車措施,不得用力過猛和撤把。
⒉用井字架吊蘭運送砼時,斗車把不得伸出吊蘭外,車要放穩,運送到樓層要待吊藍停穩,人方可進入吊藍內推車。
⒊澆砼使用的溜槽及串筒節間必須連接牢固。操作部位應有護身欄桿,不準直接站在溜槽邊上操作。
⒋澆灌框架、梁、柱砼應設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上操作。
⒌澆搗拱形結構,應自兩邊拱腳對稱同時進行;澆圈樑、雨披、陽台,應採取防護措施;澆搗料倉,下口應先封閉,並鋪設臨時腳手架,以防人員墜落。
⒍使用震動器應穿膠鞋,濕手不得接觸開關,電源線不得有破皮漏電,電線要架空,開關要有人監護。
⒎砼攪拌機在運行中,任何人不得將工具伸入筒內清料,進料斗升起時,嚴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過或停留。
⒏砼機停用時,升起的料斗應扦上安全插肖,或掛上保險練。
木工安全技術交底
一、一般規定:
⒈工作台、機械的設置,應合理穩固,工作地點和通道應暢通,材料、半成品,堆放應成堆成垛,不影響交通。
⒉操作木工機械不準戴手套,以防將手套卷進機械造成事故。
⒊木模車間內的鋸屑刨花應天天清理。在車間內禁止吸煙動火。

二、支模與拆模:
⒈使用木料支撐,材料應剝皮,尖頭要鋸平,不得使用腐朽,扭裂的材料,不準用彎曲大、尾徑小的雜料,層高在4m以內頂撐尾徑不小於200px,5m以內不小於250px,5m以上應經過設計。
⒉頂撐應從離地面1250px高設第一道水平撐,以後每增加2m增設一道。水平撐應縱橫向設置。
⒊頂撐接頭部位夾板不得小於三面,夾板不得小於50×8×62.5px,相鄰接頭應互相錯開。
⒋支撐底端地面應整平夯實,並加墊木,不得墊磚,調整高底的木楔要釘牢,木楔不宜墊得過高,(最好是2塊)。
⒌採用木桁架支模應嚴格檢查,發現嚴重變形,螺栓松動等應及時修復。
⒍支模應接工序進行,模板沒有固定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桿、支撐攀登上下。
⒎支設4m高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須頂牢,操作時要搭設工作台,不足4m高的可使用馬凳操作。
⒏支設獨立梁模應設臨時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梁底模上行走。
⒐二人抬運模板時要互相配合,協同工作。傳送模板、工具應用運輸工具或用繩子系牢後升降,不得亂扔。
⒑不得在腳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⒒縱橫水平撐、斜撐等不得搭在門窗框和腳手架上。通道中間的斜撐、拉桿等應設在1.80m高以上。
⒓支模中如需中間停歇,應將支撐、搭頭、柱頭封板等釘牢,防止因扶空、踏空而墜落造成事故。
⒔利用門型架、鋼管等支模慶配套使用,按規定設置水平和剪刀撐。
⒕模板上有予留孔洞者,應在安裝後將洞口蓋好。砼板上的予留洞應在拆模後將洞口蓋好。
⒖拆除模板應經施工技術人員同意。操作時應按順序分段進行,嚴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積撬落和拉倒,停工前不得留下松動和懸掛的模板。
⒗拆除檐口,陽台等危險部位的模板,底下應有架子、安全網或掛安全帶操作,並盡量做到模板少掉到架、安全網上,少量掉落在架、安全網上的模板應及時清理。
⒘拆模前,周圍應設圍欄或警戒標志,重要通道應設專人看管,禁人入內。
⒙拆模的順序應按自上而下,從里到外,先拆掉支撐的水平和斜支撐,後拆模板支撐,梁應先拆側模後拆底模,拆模人應站一側,不得站在拆模下方,幾人同時拆模應注意相互間安全距離,保證安全操作。
⒚拆除薄腹梁、吊車梁、桁架等予制構件模板,應隨拆隨加支撐頂牢,防止構件倒塌。
⒛拆下的模板應及時運到指定的地點集中堆放或清理歸垛,防止釘子扎腳傷人。

三、木工機械:
⒈圓鋸:
⑴ 操作平台要穩固,鋸片不得連續缺齒和缺齒太多,螺絲帽要上緊。圓鋸應有防護罩,不得使用倒順開關,應使用點動開關。
⑵ 操作人應站在鋸片一側,禁止站在與鋸片同一直線上,手臂不得跨越鋸片操作。
⑶ 進料必須緊貼靠山,不得用力過猛,遇硬節應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鋸片375px,不得用手硬拉。
⑷ 加工舊料時,須先清除鐵釘、水泥漿、泥砂等。
⑸ 鋸短料時應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鉤。禁止鋸超過圓鋸半徑的木料。
⑹ 鋸片未停穩前不許用手觸動,也不要用力猛推木料的方法強迫鋸片停轉。
⑺ 電動機外殼及開關的鐵外殼應採取接零或接地保護,且須安裝漏電保護開關。
⒉手電筒鑽:
⑴ 使用前要先檢查電源絕緣是否良好,有無破損,電線須架空,操作時要戴絕緣手套,使用時要安裝漏電保護開關。
⑵ 按銘牌規定,正確使用手電筒鑽,發現有漏電現象或電動機溫度過高、轉速突然變慢和有異聲,應立即停止使用,並交電工檢修。
⑶ 在高空作業時,應搭設腳手架,危險處作業要掛好安全帶,工作中要注意前、後、左、右的操作條件,防止發生事故。
⑷ 向上鑽孔時,只許用手或扛桿的辦法頂托鑽把,不許用頭或肩扛等辦法。
⑸ 電鑽在轉動中,只准用鑽把對准孔位、禁止用手扶鑽頭對孔。
⑹ 工作完畢後,應切斷電源,收好導線以備再用。
現場鋼筋安裝安全技術交底
⒈現場人工斷料,所用工具必須牢固,掌鏨子和打錘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錘區域內的人和物體。切斷小於750px的短鋼筋,應用鉗子夾牢,禁止用手把扶,並在外側設置防護箱籠罩或朝向無人區。
⒉多人合運鋼筋,起、落、轉、停動作要一致,人工上下傳送不得在同一直線上。鋼筋堆放要分散、穩當、防止傾倒和塌落。
⒊在高空、深坑綁扎鋼筋和安裝骨架,須搭設腳手架和馬道。
⒋綁扎立柱、牆體鋼筋,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m以內,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樓面上綁扎,整體豎起;柱筋在4m以上,應搭設工作台。柱樑骨架應用臨時支撐拉牢,以防傾倒。
⒌綁扎基礎鋼筋時,應按施工設計規定擺放鋼筋支架或馬凳架起上部鋼筋,不得任意減少支架或馬凳。
⒍綁扎高層建築的圈樑、挑檐、外牆、邊柱鋼筋,應搭設外架或安全網。綁扎時掛好安全帶。
⒎起吊鋼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須待骨架降落到離地1m以下始准靠近,就位支撐好方可摘鉤。
⒏吊運短鋼筋應使用吊籠,吊運超長鋼筋應加橫擔,捆綁鋼筋應使用鋼絲繩千斤頭,雙條綁扎,禁止用單條千斤頭或繩索綁吊。
⒐吊運在樓層搬運、綁扎鋼筋,應注意不要靠近和碰撞電線。並注意與裸體電線的安全距離(1kv以下≥4m,1-10kv≥6m)。
⒑夜間施工燈光要充足,不準把燈具掛在豎起的鋼筋上或其他金屬構件上,導線應架空。
竹腳手架搭設安全技術交底
一、一般規定:
⒈選材:使用生長四年以上的毛竹,青嫩、枯黃、蟲蛀、腐爛,裂縫(透節二節以上)不得使用。
⒉綁扎:使用水蔥竹篾、廣篾。不得一扣綁三根。
⒊毛竹直徑:立桿、大橫桿、剪刀撐、拋撐、頂撐的小頭有效直徑應≥175px。橫擔(小橫桿)≥225px。
⒋架子高度在24m以內,24m以上應有編制設計方案和審批。
⒌砌築腳手架上的均布荷載不得超過270kg/m2 ,裝飾腳手架上的均布荷載不得超過200kg/m2 。
二、立桿:
⒈放樣:腳手架搭設范圍內的地基要整平夯實。
⑴ 根據施工員的交底和建築物的特點,確定立桿縱、橫向間距,現場拉線,釘竹簽放樣。
⑵ 根據建築物的總高度和特點及施工要求確定架子的步距(應≤1.8),以及第一皮架子的高度。
⒉埋深30~1250px,下墊砧石,土質松軟或挖坑有困難時,要綁掃地桿。
⒊橫向間距:1~1.2m,里立桿離牆≤500px。
⒋縱向間距:1.3~1.5m(誤差土125px)。超過15m高的架子立桿間距不得大於1.5m。外立桿應高出屋面1.2~1.5m。
⒌垂直度:轉角處≤250px,架子中間≤375px。
⒍立桿搭接長度:不小於1.8m,而且接頭要跨過一皮架,相鄰立桿在同一步架內要互相錯開,不得與頂撐搭接。
⒎立桿搭接接頭要在頂撐右側,交替進行,保持頂撐在中間的垂直度。
三、小橫桿:
里端伸出里立桿15~875px,離牆面5~250px,外端伸出外立桿500px以上。
四、頂撐:
頂撐應垂直,大頭朝上,與立桿綁扎三道竹篾,且小頭直徑應大於小立桿直徑的三分之二。上下頂撐應保持在同一直線上。
五、大橫桿:
設四根(架寬在1.2m以內),綁在立桿里側,接頭置於立桿處(放在小橫桿上),並綁扎牢固,上下層架接頭應互相錯開,搭接長度應不小於1.5m,綁扎道數不得小於四道。
六、剪刀撐:
腳手架的轉角處,兩端以及中間,每隔15m的雙跨內從下而上循序連續設置。剪刀撐應頭稍綁接,大頭壓小頭,搭接長度大於37.5px,綁扎不少於5道,與地面呈45°~30°。底部應埋入上中750px以上,當不能埋地時,應用不小於16#鉛線牢固綁扎在立桿交合處。
根據需要也可設置縱向連續的多跨剪刀撐,但其最大寬度不得超過6跨。
七、連牆點與拋撐的設置:
三步以下架子每隔6~7根立桿設一根拋撐,埋入地下750px。三步以上架每隔二步四跨設一連牆點。常用的方法是在牆內予埋10~12#鍍鋅鉛絲雙股(或鋼筋環)拉住架子的內立桿,同時用一短木頂住牆面(也可用小橫桿頂牆,粉刷時才鋸掉)。連牆點應盡量靠近架子立桿的節點,以加強架子的穩定性。
八、欄桿:
二步以上架在外立桿內側須設置1.0m高的防護欄桿和立網,外立桿高出屋面1.2~1.5m防護欄桿綁二道。
九、腳手板:
施工層應滿鋪腳手板,四角與大橫桿用16#鉛絲綁扎牢固。每施工操作層上下要滿鋪三步以上腳手板,四角與大橫桿要用16#鉛絲綁扎牢固。高層架尚應每隔四皮架鋪滿一皮架板,作為安全防護用。腳手板鋪設必須嚴密牢固。腳手板搭接長度不小於500px。
離牆面超過500px的縫隙應防護。防護的方法是一種用鋪架板,另一種方法是用小安全網防護。
十、斜道:
三步以上架要搭斜道與平台,坡度≤1:3
⒈行人斜道一般與架同寬。
⒉運料斜道寬度不得小於1.5m,坡度以1:6為宜。轉彎平台寬度不得小於1.5m,面積不得小於6m2 。
⒊斜道兩側及拐彎平台的外側,均應設1m高的防護欄桿和立網防護。
⒋搭設方法:同腳手架,但為了斜道的穩固,在斜道兩側外圍和端部應設剪刀撐。對於附在腳手架外側的斜道(即利用腳手架外側外立桿作為斜道的內立桿時)應加強腳手架連牆桿的設置。對於獨立的斜道應加密連牆桿。
⒌不上人屋面的竹架應設一道斜道上屋面。
十一、綁扎:
所有桿件相交處均應用竹篾綁牢。
十二、臨街防護:
沿街道、居民密集處的腳手架外側應採用防護竹笆全封隔絕,或採用立網全封閉,有條件的可以在立網全封閉的基礎上在腳手架的外側採用竹笆加強臨街面的防護。
十三、驗收:
搭設完畢或使用前,必須辦理驗收移交手續,方准使用。
滿堂腳手架搭設安全技術交底
滿堂腳手架所使用材料和搭設方法同一般腳手架。
⒈立桿:縱橫向立桿間距≯2m,步距≯1.8m地面應整平夯實,立桿埋入地上30~1250px,不能埋地時,立桿下應墊枕木並加設掃地桿。
⒉橫桿:縱橫向水平拉桿步距≯1.8m,操作層大橫桿間距≯1000px。
⒊剪刀撐:四角應設抱角斜撐,四邊設剪刀撐,中間每隔四排立桿沿縱向設一道剪刀撐,斜撐和剪刀撐均應由下而上連續設置。
⒋架板鋪設:架高在4m以內,架板間隙≯500px,架高大於4m,架板必須滿鋪。
上料平台搭設安全技術交底
⒈上料平台要獨立設搭設,平台距井架間隙不得超過250px,平台寬度以進出料方便為原則,長度應≥吊欄外側。
⒉搭設材料:一般用杉木或鋼管搭設、當承重量不大時(在300kg以內)和高度不高時也可用毛竹搭設(應使用新竹經挑選),搭設方法基本和腳手架相同。
⒊用途構造:主要做為井字架吊籃進出料通道使用,一般不堆放材料。
主要桿件有:立桿、橫桿、水平拉桿、剪刀撐、欄桿等。
⒋搭設:
⑴ 立桿間距在1~1.5m以內,步距1.5m~1.8m視建築物層高而定,平台以每層樓面平。
⑵ 每隔1~1.5m高設一道縱橫向水平拉桿,在操作層通道處可設在1.8m高處。
⑶ 橫桿:當平台鋪設竹架板時,大橫桿間距在1000px以內,當使用鋼、木腳手板時,大橫桿間距不大於1500px。
⑷ 剪刀撐:外立桿四周應自下而上連續設置,在進、出料口處可斷開留出通道。
⑸ 欄桿:平台四周按規定設置1~1.2m高的防護欄桿。正面設可開啟的安全門。
⑹ 纜風:當平台高度超過10m時,四面要設纜風繩,或與建築物固定牢固,並不得固定在井架上 .
腳手架拆除安全技術交底
⒈拆除腳手架前,班組成員要明確分工,統一指揮,操作過程中精力要集中,不得東張西望和開玩笑,工具不用時要放入工具袋內。
⒉正確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腳應穿軟底鞋。拆除挑架等危險部位要掛安全帶。
⒊拆除腳手架前,周圍應設圍欄或警戒標志,在交通要道設專人監護,禁人入內。
⒋嚴格遵守拆除順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準上下層同時作業。
⒌拆除腳手架的大橫桿、剪刀撐,應先拆中間扣,再拆兩頭扣,由中間操作人往下順桿子,不得往下亂扔。
⒍拆除的腳手架桿、腳手板、鋼管、扣件等材料應往入傳遞或用繩索吊下,不得往下投扔,以免傷人和不必要的損失。
⒎拆除過程中最好不要中途換人,如必須換人時,應將拆除情況交代清楚。
⒏拆除過程中最好不要中斷,如確需中斷應將拆除部分處理清楚告一段落,並檢查是否會倒塌,確認安全後方可停歇。
⒐腳手架拆除完後應將架料分類堆放,堆放地點要平坦,下設支墊排水良好。鋼類最好放置室內,堆放在室外應加以遮蓋。對扣件、螺栓等零星小構件應用柴油清洗干凈裝箱、袋分類存放室內以備再用。
⒑彎曲變形的鋼構件應調直,損壞的及時修復並刷漆以備再用,不能修復的應集中報廢處理。
11輔助設施:上料通道四周應設1m高的防護欄桿,上下架應設斜道或扶梯,不準攀登腳手架桿上下。
12施工荷載:一般不超過100kg/m2 ,如需承受較大荷載應採取加固措施,或經設計。
安全網張掛安全技術交底
安全網的質量必須符合GB5725-35規定,即外形尺寸為1.8×6m和4×6m兩種,每張網的重量應少於15kg/張大於8kg/張,安全網分平網立網兩種。立網的目數應在2000目(10CMX10CM)以上。
一、平網:
安裝平面不垂直於水平面,主要是用來接住墜落的人和物的安全網稱為平網。
⒈平網要能承受重100kg底面積為70000px2 的模擬人形砂包沖擊後,網繩、邊繩、系繩都不斷裂(允許筋繩斷裂),沖擊高度10m最大延伸率不超過1.5m。
舊網重新使用前,按GB5725-86規定,應全面進行檢查,並簽發允許使用證明方准使用。
⒉網的外觀檢查:
⑴ 網目邊長不得大於250px,邊繩、系繩、筋繩的直徑不少於網繩的2倍,且應大於7mm。
⑵ 筋繩必須縱橫向設置,相鄰兩筋繩間距在30至2500px之間,網上的所有繩結成節點必須牢固,筋繩應伸出邊繩1.2m,以方便網與網或網與模桿之間的拼接綁扎。(或另外加系繩綁扎)。
⑶ 舊網應無破損或其他影響使用質量的毛病。
⒊網的選擇:
⑴ 根據使用目的,選擇網的類型,根據負載高度選擇網的寬度、立網不能代替平網使用,而平網可代替立網使用。
⑵ 當網寬為3m時,張掛完伸出寬度約2.5m,當網寬4m時張掛後伸出寬度約3m。
⒋網的安裝:
⑴ 安裝前必須對網及支桿、橫桿、錨固點進行檢查,確認無誤後方可開始安裝。
⑵ 安全網的內外側應各綁一根大橫桿,內側在橫桿綁在事先予埋好的鋼筋環上或在牆(樓板)的內側再綁一根大橫桿與外側安全網的里大橫桿綁在一起,大橫桿離牆(或樓板)間隙≤375px。網外側大橫桿應每隔3m設一支桿,支桿與地面保持45°角,支桿落點要牢靠固定,如在樓層無法固定時可設掃地桿,把幾根支桿底腳連在一起與柱綁牢。
⑶ 安全網以系結方便,連接牢固又易解開受力後不會散脫為原則。多張安全網連接使用時,相鄰部分應緊靠或重疊。
⑷ 平網安裝時不宜綳得過緊,應外高內低(外側高出50m)網的負載高度在5m以內時,網伸出建築物寬度2.5m以上,10m以內時網伸出建築物寬度最小3m。
⑸ 在輸電線路附近安裝時,必須先徵得有關部門同意,並採取適當的防觸電措施,否則不得安裝。
⑹ 第一道安全網一般張掛在二層樓板面(3~4m高度),然後每隔6~8m再掛一道活動安全網(GB5725-85規定)。多層或高層建築除在二層設一道固定安全網外,每隔四層應再設一道固定安全。
⑺ 網與其下方(或地面)物體表面距離不得小於3m。
⑻ 在張掛安全網時應事先考慮到在臨時需進出料位置應留有可收起的活動安全網,當吊料時將網收起,用完時立即恢復原狀。
⒌使用、維修、保養:
⑴ 安全網在使用中必須每周進行一次外觀檢查,雜物及時清理。
⑵ 當受到較大荷載沖擊後,應更換新網或及時進行檢查,看有無嚴重變形、磨損、斷裂、連接部位脫落等確認完好後,方可繼續使用。
⑶ 按GB5725-85規定使用中每3個月應進行試驗繩強力試驗(或根據說明書進行試驗)。
⒍安全網的清理:清理安全網如頂進入安全網,事先必須先檢查安全網的質量,支桿是否牢靠、確認安全後,方可進入安全網清理,清理時應一手抓住網筋,一手清理雜物,禁止人站立安全網上,雙手清理雜物或往下拋擲。
清理雜物時,地面應設監護人,禁人入內,或是加設圍欄。
二、立網:
安裝平面垂直於水平面(相對來說),主要是用來防止人和物墜落的安全網稱為立網。
⒈根據GB5725-85規定,立網邊繩、系繩斷裂強力不低於300kgf,網繩的斷裂強力為150-200kgf,網目的邊長不大於250px。
⒉掛設立網必須拉直、拉緊。
⒊網平面與支撐作業人員的面的邊緣處最大的間隙不得超過375px。
施工現場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一、用電管理:
⒈臨時用電必須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編制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⒉臨時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繪制,經技術負責人審批後作為臨時施工的依據。
⒊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
⑴ 現場勘探,確定電源進線總配電箱(櫃),分配電箱的位置及線路走向。
⑵ 進行負荷計算,選擇導線截面和電器的類型、規格。
⑶ 繪制電氣平面圖,立面圖和接線系統圖。
⑷ 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檔案:
⑴ 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及修改施工組織設計的全部資料。
⑵ 技術交底資料。
⑶ 臨時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
⑷ 接地電阻測定記錄。
⑸ 定期檢(復)查表(工地每月,公司每季進行一次)。
⑹ 電工維修工作記錄。
⒌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二、電工:
⒈電工必須經過專業及安全技術培訓,經(地)市勞動部門考試合格發給操作證,方准獨立操作。
⒉電工應掌握用電安全基本知識和所有設備性能。
⒊上崗前按規定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⒋停用設備應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⒌負責保護用電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重復接地)和開關箱。
⒍移動用電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在一般情況下不許帶電作業,帶電作業要設監護人。
⒎按規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對用電線路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做好檢查和維修記錄。
⒏應懂得觸電急救常識和電器滅火常識。
三、安全距離與外電防護:
外電線路:指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線路以外的任何電力線路。
⒈不得往高、低壓線路下方施工、搭設臨時設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雜物。
⒉安全距離:
⑴ 在建工程(包括腳手架)的外側與架空線路之間的最小安全距離1kv不小於4m,1~10kv不小於6m,35~110kv不小於8m。架空導線最大弧垂與施工現場地面最小距離≥4.0m與機動車道≥6.0m。
⑵ 起重臂或被吊物邊緣與10kV的架空線路水平距離≥2m。
⑶ 機動車道與外電架空線路交叉的最小距離1kv以下為6m,10kv以下為7m。
⒊外電防護:
⑴ 達不到安全距離要求,必須採取防護措施,增設屏障、遮欄、圍欄或保護網,並懸掛醒目的警告標志牌。
⑵ 帶電體至遮欄的安全距離10kv應大於2375px,35kv應大於2875px.
⑶ 帶電體至柵欄(封閉)的安全距離10kv應大於750px,35kv應大於1250px。

❼ 項目部管理人員安全技術交底

安全技術交底活動必須交待的內容

1、交待清楚工程概況、工程技術措施和需要關注的相關重點。

2、交待清楚施工採用工藝、技術、關鍵工序、機械設備及安全技術措施和注意事項。

3、交待清楚施工存在的難度,重點交待工藝復雜的情況和部位。

4、交待清楚需要注意的工程質量關鍵問題和質量需要控制的內容。

5、交待清楚工程質量檢驗、檢查時,應關注的重點要求和質量檢查活動時需要配合的工作。

6、交待清楚工序交接時,應注意交代的重要事項和崗位職責。

7、向施工作業人員如實告知在施工中存在的施工風險、危險因素和重大危險源的實際情況。

8、向施工作業人員如實告知在施工作業中應如何應對危險因素的安全技術及預防措施。

9、向施工作業人員如實告知應如何應對突發事件發生時的應急處置措施和自我保護措施。

10、向施工作業人員交待清楚容易發生事故的作業內容、工序和部位,以及安全防護措施。

(7)靜力拆除污水技術交底擴展閱讀

開展安全技術交底的活動方法

1、組織與施工有關的人員採用培訓、開會的方法。交底活動應有交底資料、人員有簽到、有現場照片記錄。

2、工藝簡單、危險較大的施工項目,交底活動可與安全培訓活動合並進行。必須向施工作業人員如實告知施工中存在的危險和應對危險的安全技術措施和預防措施。

3、大型工程施工的安全技術交底活動,由於施工人員多,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項目,分批開展活動;首先對管理人員和班組長、生產骨幹進行交底,再組織作業人員傳達、討論。

4、工藝復雜、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在交底活動中應進行詳細交待,並組織討論。

5、開展交底活動前,應提前將交底文件下發到班組,可以提前組織生產骨幹討論。

6、應要求作業班組妥善保存下發的安全技術交底文件資料,便於隨時參照執行。

❽ 一個污水處理建設項目,假如公司安排由你負責監督實施,你將如何開展工作

這個命題也太大了吧;總包方就比較輕鬆了;
1)看項目資料,分包合同,總包合同,
2)承包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還有設備供應單位,落實所有的進度,然後開會
3)項目技術交底會議,各方進度,設備到貨時間,施工進場時間,等,
然後,你就對著進度時間,崔工期、崔到貨、崔圖紙、反正就是各種崔。。

❾ 給水、雨污水管道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管道施工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一、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紀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二、凡是從事管道安裝工作的人員應執行國家、行業有關安全技術規程。
三、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四、用車輛運輸管材、管件、要綁扎牢固。人力搬運,起落要一致,通過溝、坑、井,要搭好通道,不得超重跨越,不準碰、觸、壓電源電線,用滾杠運輸,要防止壓腳,並不準用手直接高速滾杠,管子滾動前方,不得有人。
五、用鋸床、鋸子、切管器、砂輪切管機切割管子,要墊平卡牢,用力不得過猛,臨近切斷時,用手或支架托住,砂輪切管機砂輪片均應完好,電動機接線正確,接地可靠。操作時,應站在側面。
六、用克子切斷鑄鐵管,應戴防護眼鏡,克子頂部不得有卷邊裂紋。
七、安裝管件應平直,轉變處應採用相適應的彎頭構件連接。
八、搬運管件時,不得碰損或壓損電源線外皮,防止觸電事故。
九、火焰煨彎機的氣壓表、水壓表、減壓閥應靈敏可靠,防回火器必須保持安全有效。操作場所應配滅火器,點火與氣瓶的距離不少於10m。
十、管件對口接駁時,動作要協調,手不得放在管口和法蘭接合處。
十一、翻動工件時,防止滑動及傾倒傷人。
十二、手提式砂輪機應有防護罩,接保護零線牢靠,電源電線無破皮無漏電,並通過觸電保護器,站在砂輪片側面操作,並戴絕緣手套。
十三、管溝開挖時土方離管溝邊沿不得小於1.2m,所用材料及工具不得在溝邊存放,施工時,應經常檢查溝壁兩側是否用松動和裂縫或滲水現象,可能有塌方時應及時加護板和支撐。
十四、開挖管溝、槽、坑深度大於等於1.5m時,必須按土質放坡或支撐,溝內施工中遇有土方松動、裂縫、滲水等,應及時加設固壁支撐,禁止用固壁支撐,並設上、下扶梯和吊裝支架。
十五、人工往溝漕內下管,所用索具、地樁必須牢固,溝槽內不得有人。
十六、管道吊裝時,起吊機具應完好可靠,吊件下方禁止站人,管子就位卡牢後,方可松吊具吊鉤。
十七、用電動工具打透眼時,板下、牆後不得有人靠近。
十八、高處作業必須正確系掛安全帶。
十九、用酸、鹼液清洗管件,應穿戴防護用品,酸鹼液槽必須加蓋,並掛設明顯標志。
二十、採用化學葯品進行管道脫脂,場地應通風良好,配戴防護用品,應先消除易燃物,設置嚴禁煙火和有毒物品標志牌,並配滅火器材。
二十一、氣、電焊作業時,應先清除作業區的易燃物品,並防止火星濺落於縫隙留下火種。配合氣、電焊作業時應戴防護眼鏡或面罩。
二十二、對地下管道進行修理時,應對輸送有毒、易燃、易爆介質管道的氣體進行分析。如超過允許量,應採取抽風等措施,並再次檢驗合格後放可操作,操作人員應戴防毒面具。

❿ 施工單位必須建立拆除工程安全技術擋案應包括哪些內容

1.0.1為了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和法規,確保建築拆除工程施工安全,保障從業人員在拆除作業中的安全和健康及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建築拆除工程特點,制定本規范。
1.0.2本規范適用於工業與民用建築、構築物、市政基礎設施、地下工程、房屋附屬設施拆除的施工安全及管理。
1.0.3本規范所稱建設單位是指已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或規劃部門批文的單位;本規范所稱施工單位是指已取得爆破與拆除工程資質,可承擔拆除施工任務的單位。
1.0.4建築拆除工程必須由具備爆破或拆除專業承包資質的單位施工,嚴禁將工程非法轉包。
1.0.5建築拆除工程安全除應符合本規范的要求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2一般規定
2.0.1項目經理必須對拆除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項目經理部應按有關規定設專職安全員,檢查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
2.0.2施工單位應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圖紙和資料,進行現場勘察,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2.0.3拆除工程施工區域應設置硬質封閉圍擋及醒目警示標志,圍擋高度不應低於1.8m,非施工人員不得進入施工區。當臨街的被拆除建築與交通道路的安全跨度不能滿足要求時,必須採取相應的安全隔離措施。
2.0.4拆除工程必須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0.5施工單位應從事拆除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2.0.6拆除施工嚴禁立體交叉作業。
2.0.7作業人員使用手持機具時,嚴禁超負荷或帶故障運轉。
2.0.8樓層內的施工垃圾,應採用封閉的垃圾道或垃圾袋運下,不得向下拋擲。
2.0.9根據拆除工程施工現場作業環境,應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施工現場應設置消防車通道,保證充足的消防水源,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
3施工准備
3.0.1拆除工程的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在簽訂施工合同時,應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應對拆除工程施工安全負檢查督促責任;施工單位應對拆除工程的安全技術管理負直接責任。
3.0.2建設單位應將拆除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應在拆除工程開工前15日,將下列資料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1施工單位資質登記證明;
2擬拆除建築物、構築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築的說明;
3拆除施工組織方案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4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3.0.3建設單位應向施工單位提供下列資料:
1拆除工程的有關圖紙和資料;
2拆除工程涉及區域的地上、地下建築及設施分布情況資料。
3.0.4建設單位應負責做好影響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的各種管線的切斷、遷移工作。當建築外側有架空線路或電纜線路時,應與有關部門取得聯系,採取防護措施,確認安全後方可施工。
3.0.5當拆除工程對周圍相鄰建築安全可能產生危險時,必須採取相應保護措施,對建築內的人員進行撤離安置。
3.0.6在拆除作業前,施工單位應檢查建築內各類管線情況,確認全部切斷後方可施工。
3.0.7在拆除工程作業中,發現不明物體,應停止施工,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保護現場,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安全施工管理
4.1人工拆除
4.1.1進行人工拆除作業時,樓板上嚴禁人員聚集或堆放材料,作業人員應站在穩定的結構或腳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構件應有安全的放置場所。
4.1.2人工拆除施工應從上至下、逐層拆除分段進行,不得垂直交叉作業。作業面的孔洞應封閉。
4.1.3人工拆除建築牆體時,嚴禁採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4.1.4拆除建築的欄桿、樓梯、樓板等構件,應與建築結構整體拆除進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築的承重梁、柱,應在其所承載的全部構件拆除後,再進行拆除。
4.1.5拆除梁或懸挑構件時,應採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方可切斷兩端的支撐。
4.1.6拆除柱子時,應沿柱子底部剔鑿出鋼筋,使用手動倒鏈定向牽引,再採用氣焊切割柱子三面鋼筋,保留牽引方向正面的鋼筋。
4.1.7拆除管道及容器時,必須在查清殘留物的性質,並採取相應措施確保安全後,方可進行拆除施工。
4.2機械拆除
4.2.1當採用機械拆除建築時,應從上至下,逐層分段進行;應先拆除非承重結構,再拆除承重結構。拆除框架結構建築,必須按樓板、次梁、主梁、柱子的順序進行施工。對只進行部分拆除的建築,必須先將保留部分加固,再進行分離拆除。
4.2.2施工中必須由專人負責監測被拆除建築的結構狀態,做好記錄。當發現有不穩定狀態的趨勢時,必須停止作業,採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
4.2.3拆除施工時,應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選定的機械設備及吊裝方案進行施工,嚴禁超載作業或任意擴大使用范圍。供機械設備使用的場地必須保證足夠的承載力。作業中機械不得同時回轉、行走。
4.2.4進行高處拆除作業時,對較大尺寸的構件或沉重的材料,必須採用起重機具及時吊下。拆卸下來的各種材料應及時清理,分類堆放在指定場所,嚴禁向下拋擲。
4.2.5採用雙機抬吊作業時,每台起重機載荷不得超過允許載荷的80%,且應對第一弔進行試吊作業,施工中必須保持兩台起重機同步作業。
4.2.6拆除吊裝作業的起重機司機,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信號指揮人員必須按照現行國家標准《起重吊運指揮信號》GB5082的規定作業。
4.2.7拆除鋼屋架時,必須採用繩索將其拴牢,待起重機吊穩後,方可進行氣焊切割作業。吊運過程中,應採用輔助措施使被吊物處於穩定狀態。
4.2.8拆除橋梁時應先拆除橋面的附屬設施及掛件、護欄等。
4.3爆破拆除
4.3.1爆破拆除工程應根據周圍環境作業條件、拆除對象、建築類別、爆破規模,按照現行國家標准《爆破安全規程》GB6722將工程分為A、B、C三級,並採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爆破拆除工程應做出安全評估並經當地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後方可實施。
4.3.2從事爆破拆除工程的施工單位,必須持有工程所在地法定部門核發的《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承擔相應等級的爆破拆除工程。爆破拆除設計人員應具有承擔爆炸拆除作業范圍和相應級別的爆破工程技術人員作業證。從事爆破拆除施工的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
4.3.3爆破器材必須向工程所在地法定部門申請《爆炸物品購買許可證》,到指定的供應點購買,爆破器材嚴禁贈送、轉讓、轉賣、轉借。
4.3.4運輸爆破器材時,必須向工程所在地法定部門申請領取《爆炸物品運輸許可證》,派專職押運員押送,按照規定路線運輸。
4.3.5爆破器材臨時保管地點,必須經當地法定部門批准。嚴禁同室保管與爆破器材無關的物品。
4.3.6爆破拆除的預拆除施工應確保建築安全和穩定。預拆除施工可採用機械和人工方法拆除非承重的牆體或不影響結構穩定的構件。
4.3.7對煙囪,水塔類構築物採用定向爆破拆除工程時,爆破拆除設計應控制建築倒塌時的觸地振動。必要時應在倒塌范圍鋪設緩沖材料或開挖防振溝。
4.3.8為保護臨近建築和設施的安全,爆破振動強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爆破安全規程》GB6722的有關規定。建築基礎爆破拆除時,應限制一次同時使用的葯量。
4.3.9爆破拆除施工時,應對爆破部位進行覆蓋和遮擋,覆蓋材料和遮擋設施應牢固可靠。
4.3.10爆破拆除應採用電力起爆網路和非電導爆管起爆網路。電力起爆網路的電阻和起爆電源功率,應滿足設計要求;非電導爆管起爆應採用復式交叉封閉網路。爆破拆除不得採用導爆索網路或導火索起爆方法。
裝葯前,應對爆破器材進行性能檢測。試驗爆破和起爆網路模擬試驗應在安全場所進行。
4.3.11爆破拆除工程的實施應在工程所在地有關部門領導下成立爆破指揮部,應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確定的安全距離設置警戒。
4.3.12爆破拆除工程的實施除應符合本規范第4.3節的要求外,必須按照現行國家標准《爆破安全規程》GB6722的規定執行。
4.4靜力破碎
4.4.1進行建築基礎或局部塊體拆除時,宜採用靜力破碎的方法。
4.4.2採用具有腐蝕性的靜力破碎劑作業時,灌漿人員必須戴防護手套和防護眼鏡。孔內注入破碎劑後,作業人員應保持安全距離,嚴禁在注孔區域行走。
4.4.3靜力破碎劑嚴禁與其他材料混放。
4.4.4在相鄰的兩孔之間,嚴禁鑽孔與注入破碎劑同步進行施工。
4.4.5靜力破碎時,發生異常情況,必須停止作業。查清原因並取相應措施確保安全後,方可繼續施工。
4.5安全防護措施
4.5.1拆除施工採用的腳手架、安全網、必須由專業人員按設計方案搭設,由有在人員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水平作業時,操作人員應保持安全距離。
4.5.2安全防護設施驗收時,應按類別逐項查驗,並有驗收記錄。
4.5.3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正確使用。
4.5.4施工單位必須依據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在拆除施工現場劃定危險區域,並設置警戒線和相關的安全標志,應派專人監管。
4.5.5施工單位必須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建立義務消防組織,明確責任人,負責施工現場的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5安全技術管理
5.0.1拆除工程開工前,應根據工程特點、構造情況、工程量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應經技術負責人和總監理工程師簽字批准後實施。施工過程中,如需變更,應經原審批人批准,方可實施。
5.0.2在惡劣的氣候條件下,嚴禁進行拆除作業。
5.0.3當日拆除施工結束後,所有機械設備應遠離被拆除建築。施工期間的臨時設施,應與被拆除建築保持安全距離。
5.0.4從業人員應辦理相關手續,簽訂勞動合同,進行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5.0.5拆除工程施工前,必須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0.6拆除工程施工必須建立安全技術檔案,並應包括下列內容:
1拆除工程施工合同及安全管理協議書;
2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3安全技術交底;
4腳手架及安全防護設施檢查驗收記錄;
5勞務用工合同及安全管理協議書;
6機械租賃合同及安全管理協議書。
5.0.7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照國家現行標准《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的有關規定執行。
5.0.8拆除工程施工過程中,當發生重大險情或生產安全事故時,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排除險情、組織搶救、保護事故現場,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6文明施工管理
6.0.1清運渣土的車輛應封閉或覆蓋,出入現場時應有專人指揮。清運渣土的作業時間應遵守工程所在地的有關規定。
6.0.2對地下的各類管線,施工單位應在地面上設置明顯標識。對水、電、氣的檢查井、污水井應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6.0.3拆除工程施工時,應有防止揚塵和降低雜訊的措施。
6.0.4拆除工程完工後,應及時將渣土清運出場。
6.0.5施工現場應建立健全動火管理制度。施工作業動火時,必須履行動火審批手續,領取動火證後,方可在指定時間、地點作業。作業時應配備專人監護,作業後必須確認無火源危險後方可離開作業地點。
6.0.6拆除建築時,當遇有易燃、可燃物及保溫材料時,嚴禁明火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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