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污水管閉水試驗怎麼做
(1)注水浸泡:閉水試驗的水位,應為試驗段上游管內頂以上2米,將水灌至接近上游井口高度。注水過程應檢查管堵、管道、井身,無漏水和嚴重滲水,在浸泡管和井1~2天進行閉水試驗;
(2)閉水試驗:將試驗管段灌滿水後,開始記錄。試驗水頭達規定水頭時開始計時,觀測管道的滲水量,直至觀測結束時,應不斷地向試驗管道內補水,保持試驗水頭恆定。滲水觀測時間不得小於30min;根據井內水面的下降值計算滲水量,滲水量不超過規定的允許滲水量即為合格。
(3)試驗滲水量計算:實測滲水量q=W/(T*L)
公式中
q——實測滲水量【L/(min*m)】;
W——補水量(L);
T——實測滲水觀測時間(min);
L——試驗管段的長度(m);
當q≤允許滲水量時,試驗即為合格。
對於污水管道,按照市政施工規程要求,必須在回填前做閉水試驗。閉水試驗前,施工現場應具備以下條件:
(1)管道及檢查井的外觀質量及「量測」檢驗均已合格;
(2)管道兩端的管堵(磚砌築)應封堵嚴密、牢固,下游管堵設置放水管和截門,管堵經核算可以承受壓力;
(3)現場的水源滿足閉水需要,不影響其它用水;
(4)選好排放水的位置,不得影響周圍環境。
㈡ HDPE雙壁波紋管污水管道做閉水試驗,管徑為DN300,井徑為1m,管段長108m,中間帶了7個井室。
因為是HDPE管,所以允許滲水量應該是0.0046×管徑,實際滲水量就是用實測滲水量q(單位是L/min/m)×24×60.
實測滲水量=恆壓時間內的補水量÷恆壓時間÷管道長度
㈢ 污水管道用直徑為300的波紋管施工,請問下閉水試驗需要第三方來檢測嗎雨水管需要做閉水試驗嗎
按照波紋管施工規范,管道的密封性檢驗應在管底與基礎腋腳部位用砂回填密實後進行,採用閉水檢驗方法進行實驗。
在管道內充水保持管頂以上2m水頭壓力,觀測管道24小時滲漏量合格就OK。
㈣ 室外污水管道的閉水試驗及要求與做法
在市政基礎設施建設中,排水管道工程是必不可少的重要項目之一。而排水管道的功能正常使用,關鍵在於管道的設計、施工和維護的質量。而單從施工方面來講,質量是否合格最重要的檢測指標是進行排水管道閉水試驗。
一、為何要進行排水管道閉水試驗
排水管道閉水試驗的目的是檢測管道的密封程度能否符合滲透允許值指標,防止管內污水滲出和地下水滲入管內。
一旦管道滲漏量超出指標值,會出現兩種嚴重的後果:
一是滲出的污水將污染地下水體,並腐蝕相鄰管線及地下構築物;
二是當地下水位較高時,地下水將滲入管道內增加管道運行負荷。
因此國家住建部頒布的國家標准《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8-2008明確規定,污水管道、雨污合流管道、倒虹吸管及設計要求閉水試驗的其他排水管道必須作閉水試驗。
二、影響排水管道閉水試驗的原因分析
排水管道閉水試驗能否成功,不僅僅與試驗方法有關,更是需要通過施工各工序的操作質量控制來加以保證。現就幾種排水管道閉水試驗原因分析如下。
1 由於管基墊層寬度取決於櫓底寬度,若底寬不足或槽底處理不當將是影響管道沉陷的首要成因。溝槽邊坡與支護不得當也會造成管道的位移。而沉陷和位移的程度並不是短時間可以測定出來的,在管道未形成前一般沒有明顯的量值,一旦管道形成後,沉陷和位移的量值就漸漸明顯。而人們在施工中往往只注意管道的中線和高程式控制制,而忽略了由於沉陷和位移所造成的管介面裂縫檢查,可想而知必然產生介面縫隙滲漏。復土後管道承受荷載增加,沉陷更為歷害,其介面裂縫將更大,由此就會留下隱患。
2 管基墊層和混凝土管基座對管道的整體剛度和整體均勻受力是至關重要。其寬度、厚度、密實度及混凝土強度不均就會造成局部剛度減弱。在同樣受力條件下產生局部管基座斷裂而影響閉水試驗。
另一方面在進行混凝土管基座施工中經常採用「四合一」和管墊法施工,由於側模安裝後,下料空隙小造成振搗困難,稍有疏忽,在管外底部混凝土就難以振搗密實而產生暗溝,該部位屬隱蔽部份難以直觀檢查出來,若管經小又無法在管內進行管介面密封處理。不可避免地將會產生滲漏。
3 管道安裝,特別是管介面處理是影響閉水試驗的重要工序。管道安裝容易出現的問題主要是管介面縫隙不均勻和管位錯口,將危害到管介面處理質量。常用管介面形式主要為剛性和半剛性兩種,若介面縫隙不均勻和錯口其抹帶寬度厚度也就不均勻,很容易產生裂紋。當然由於管介面清理不幹凈,砂漿配合比不當和施工工藝粗糙,且管抹帶形成後又不注意養護等也是造成抹帶空鼓和裂縫的原因。
4 管材本身滿足不了閉水試驗指標要求。盡管管材生產已列入行業管理。但有生產許可證的廠家其管材出廠檢驗僅是分批抽檢,而管道施工每節管都得經受閉水試驗的考驗。若有個別管材不合格則閉水試驗將前功盡棄。
5 檢查井砌築砂漿不飽滿,井牆粉刷分段接縫處理不當,粉刷層出現空鼓和裂縫及檢查井各方向管洞介面處理不當都是影響閉水試驗的直接原因。
三、解決影響排水管道閉水試驗各種原因的對策
1.管槽開挖要按照規范要求進行,不得超挖,特別是機械挖槽時要留有餘土人工修整。若有超挖必須用砂石進行換土處理,並要注意溝槽排水,不得使基槽長期暴露和浸水。一旦驗槽合格後要及時做好墊層。溝槽邊坡要按設計要求放足,還要結合實際情況進支護,溝槽邊不宜堆土以免塌方推移管道。總之重點在於地基承載力和溝槽穩定性的保證。
2.管道施工中必須嚴把材料關,砂、石、水泥等原材料要有試驗報告確定合格方能使用,墊層應控制寬度厚度和密實度,混凝土施工要嚴格控制配合比,注意振搗技巧使之達到密實,無蜂窩孔洞,防止空隙出現。
3.管道安裝除按高程、流水坡度和中線位置控制外,還應考慮管道穩定性,每節管兩端頭必須加管枕墊牢以避免移位。管介面要准確、縫隙均勻不錯口。介面填料和抹帶材料配合比要按要求把關,施工操作要達到密實、無空鼓和裂縫。
4.管材進場要進行檢驗,管材必須符合標准要求。外現檢查不能有蜂窩、漏漿、裂紋和損壞缺口,幾何尺寸符合規定,必要時可進行滲水試驗。
5.檢查井砌築時不得帶水作業,磚要事先淋濕,砌築灰縫要飽滿。井內外水泥砂漿抹面要壓實,內外牆抹面接縫要錯開,不能在同一個水平線上。最後一次抹面要一次成活。與井牆聯接處的管洞要填實。井砌築後要注意澆水養護。
第四、排水管道閉水試驗的步驟和方法
管道鋪設和檢查井砌築完畢並符合要求,即可進行排水管道閉水試驗。排水管道閉水試驗試驗可按以下三個步驟進行。
1.確定試驗管段,並在試驗段上下游檢查井管口處砌築閉水牆堵。為保證管洞牆堵的不透水性,也可事先在管道未安裝前封口作閉水試驗,合格後再把築有牆堵的管安裝在試驗段檢查井介面處,管牆堵也可用具有足夠剛度和密封性能的悶板頂撐在管洞處。然後往檢查井內灌水(與試驗管段連通的檢查井)。使水位達到上游管道內頂以上2米(少於2米時可灌至檢查井井口處)經24小時後再進行試驗。試驗前還得把管外兩側水抽干,不得復土。
2.試驗開始時在觀察井井壁上做一個標志,同時記下試驗開始時間。經過30分鍾以上的觀察,並記下井內水位變化情況和試驗結束時間。同時量得井身尺寸。在試驗階段還應認真檢查管道及介面否滲漏,並做好記錄以便修補。
3.根據觀測記錄,按下列公式計算滲水量.
實際平均滲水量計算出來後,按照國家標准《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8-2008,查出不同管徑允許滲水量並計算出試驗管段允許滲水量,然後進行比較,實際平均滲水量小於或等於允許滲水量即為合格。否則要查明原因,採取補救措施後再進行試驗直至合格。試驗合格後井內牆堵要及時拆除並清理井內管內雜物。
㈤ 污水管道和檢查井的閉水試驗怎麼做
閉水試驗也叫蓄水試驗,要放滿水,水要有足夠容積。 蓄水試驗的蓄水深度應不小於20mm,蓄水高度一般為30-40mm,蓄水時間不得低於24小時,移步樓下,觀察樓下樓頂有無漏水現象,無漏水現象視為合格。閉水試驗應從上游往下游分段進行,形成流水段實驗,在管道上游實驗完畢後,可往下游試驗段充水,倒段試驗以節約用水。依據《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8-2008第9.1.9條:無壓管道的閉水試驗,條件允許時可一次試驗不超過5個連續井段。
在具備了閉水條件後,即可進行管道閉水試驗。試驗從上游往下游分段進行,上游實驗完畢後,可往下游充水,倒段試驗以節約用水。試驗各階段說明如下:
1、注水浸泡:閉水試驗的水位,應為試驗段上游管內頂以上2米,將水灌至接近上游井口高度。注水過程應檢查管堵、管道、井身,無漏水和嚴重滲水,在浸泡管和井1~2天進行閉水試驗;
2、閉水試驗:將試驗管段灌滿水後,開始記錄。試驗水頭達規定水頭時開始計時,觀測管道的滲水量,直至觀測結束時,應不斷地向試驗管道內補水,保持試驗水頭恆定。滲水觀測時間不得小於30min;根據井內水面的下降值計算滲水量,滲水量不超過規定的允許滲水量即為合格。
3、試驗滲水量計算:實測滲水量q=W/(T*L),公式中:q——實測滲水量(L/(min*m));W——補水量(L);T——實測滲水觀測時間(min);L——試驗管段的長度(m);當q≤允許滲水量時,試驗即為合格。
閉水試驗工具為閉水試驗氣囊:採用優質復合橡膠與高分子材料經高溫硫化工藝製成的一種彈性大、抗老化、耐磨性好、密封嚴密的管道閉水試驗的用橡膠產品,它可在不同管徑、不同平面和不同位置上快速阻斷水流,是地下管道進行輸排水和淤污治理的理想工具。
一般情況下,污水處理構築物多為露天開敞式,由於溫度的變化,風力的影響及空氣的對流等因素的影響使池內水量蒸發,水池面積越大,則由於蒸發造成水量損失越大,對於這一因素如果不加考慮,則勢必造成總滲水量數值偏大,導致錯判。所以,在測定水池水位下降的同時,必須對蒸發量的大小進行定量的測定。
(5)DN300污水管網閉水試驗規范擴展閱讀:
閉水試驗試驗條件:
對於污水管道,按照市政施工規程要求,必須在回填前做閉水試驗。閉水試驗前,施工現場應具備以下條件:
1、管道及檢查井的外觀質量及「量測」檢驗均已合格;
2、管道兩端的管堵(磚砌築)應封堵嚴密、牢固,下游管堵設置放水管和截門,管堵經核算可以承受壓力;
3、現場的水源滿足閉水需要,不影響其它用水;
4、選好排放水的位置,不得影響周圍環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閉水試驗
㈥ 污水管道閉水試驗有不有明確規定多少米為一個試驗段
污水管道閉水試驗沒有明確規定多少米為一個試驗段。
根據 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628-2008,9.3 無壓管道的閉水試驗 9.3.2實驗管段應按井距分隔,臭氧選取,帶井試驗。
並無准確嚴格數字,而9.3.6對管道內徑大於700mm是有明確的規定。
閉水試驗前,根據井內水面的下降值計算滲水量,按照市政施工規程要求,不影響其它用水:滲水量試驗時間30分鍾時:
管道及檢查井的外觀質量及「量測」檢驗均已合格。
管道兩端的管堵(磚砌築)應封堵嚴密,將水灌至接近上由井口高度。
試驗滲水量計算,可往下游充水,倒段試驗以節約用水。
現場的水源滿足閉水需要,下有管堵設置放水管和截門,不少於30分鍾,不得影響周圍環境,每km管道每晝夜滲水量為Q=(48q)*(1000/:閉水試驗的水位,管堵經核算可以承受壓力,必須再回填前做閉水試驗,在侵泡管和井1~2天進行閉水試驗。
試驗程序 在具備了閉水條件後,無漏水和嚴重滲水, 式中Q---每km管道每d的滲水量 q---閉水管道30分鍾的滲水量 L---閉水管段長度 當Q≤允許滲水量時,即可進行管道閉水試驗。
在污水排水區域內,對管道系統的埋深起控製作用的地點稱為控制點。
如各條管道的起點大都是這條管道的控制點。
這些控制點中離出水口最遠的一點,通常就是整個系統的控制點。
具有相當深度的工廠排出口或某些低窪地區的管道起點,也可能成為整個管道系統的控制點。這些控制點的管道埋深,影響整個污水管道系統的埋深。
確定控制點的標高,一方面應根據城市的豎向規劃,保證排水區域內各點的污水都能夠排出,並考慮發展,在埋深上適當留有餘地。
另一方面不能因照顧個別控制點而增加整個管道系統的埋深。
為此,通常採取諸如加強管材強度,填土提高地面高程以保證最小覆土厚度,設置泵站提高管位等措施,以減小控制點管道的埋深,從而減小整個管道系統的埋深,降低工程造價。
㈦ 排水管道閉水試驗規范有哪些
排水管道閉水試驗規范:
1、實際滲出量:(1.2/2)的平方乘以3.14再乘以0.007米=0.0079立方米。版
2、將設計允許滲出權量摺合成100米半小時允許滲出量:1.38/10/48=0.
00293、0.0079大於0.0029,所以試驗結果該段不合格。
㈧ 污水管道閉水試驗怎麼做
閉水試驗方案
1試驗條件
對於污水管道,按照市政施工規程要求,必須再回填前做閉水試驗。閉水試驗前,施工現場應具備以下條件:
1)管道及檢查井的外觀質量及「量測」檢驗均已合格;
2)管道兩端的管堵(磚砌築)應封堵嚴密、牢固,下有管堵設置放水管和截門,管堵經核算可以承受壓力;
3)現場的水源滿足閉水需要,不影響其它用水;
4)選好排放水的位置,不得影響周圍環境。
2試驗程序
在具備了閉水條件後,即可進行管道閉水試驗。試驗從上游往下游分段進行,上游實驗完畢後,可往下游充水,倒段試驗以節約用水。試驗各階段說明如下:
1)注水浸泡:閉水試驗的水位,應為試驗段上游管內頂以上2米,將水灌至接近上由井口高度。注水過程應檢查管堵、管道、井身,無漏水和嚴重滲水,在侵泡管和井1~2天進行閉水試驗;
2)閉水試驗:將水灌至規定的水位,開始記錄,對滲水量的測定時間,不少於30分鍾,根據井內水面的下降值計算滲水量,滲水量不超過規定的允許滲水量即為合格。
3)試驗滲水量計算:滲水量試驗時間30分鍾時,每km管道每晝夜滲水量為Q=(48q)*(1000/L),
式中Q---每km管道每d的滲水量
q---閉水管道30分鍾的滲水量
L---閉水管段長度
當Q≤允許滲水量時,試驗即為合格。
參考資料: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質量檢驗標准》(CJJ 3—90)採用滿管閉水試驗方法
㈨ 污水管道閉水試驗規定多少米為一個試驗段
根據 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628-2008,9.3 無壓管道的閉水試驗 9.3.2實驗管段應按井距分隔,臭氧選取,帶井試內驗。並無准確嚴格數字,而9.3.6對管道內徑大於700mm是有明確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