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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選礦廢水的污染事件

發布時間:2021-02-15 14:37:13

⑴ 選礦廠的污水如何有效處理

(一) 混凝斜管沉澱法處理選礦廢水

來自車間的廢水,首先通過沉砂池進行固液分離,沉砂池沉砂通過卸砂門排入尾礦砂場。沉砂池溢流出的上清液,通過投葯混合後進入反應器充分混凝反應,然後流入斜管沉澱器,使細粒懸浮物、有害物進一步去除,斜管沉澱器的沉泥,通過閥門排至尾礦砂場。通過此工藝後,廢水即達國家允許排放標准。根據環保的要求,斜管沉澱器出水進入清水池,用清水泵打回車間回用,節約用水,並使廢水閉路循環,實現零排放。其工藝流程如圖1。

(二) 混凝沉澱-活性炭吸附-回用工藝

此法是目前國內選廠採用較多的選礦廢水回用方法,通過對不同礦山的選礦廢水試驗研究發現,對同一選礦廢水投入不同葯劑或同一葯劑不同的量,其結果也不一樣。但其共同點如下:

①凝劑效果比較試驗:分別採用聚合硫酸鐵(PFS)、混合氯化鋁(PAC)、明礬作混凝沉澱劑,結果表明,採用明礬作為混凝劑較為經濟合理,其最佳用量一般可控制在30mg/L左右。

②聚丙烯醯胺PAM對混凝效果的影響:PAM的加入,進一步提高了廢水的混凝處理效果,但由於其是有機高分子,導致水中COD值上升.在實踐中,將混凝處理效果的變化和COD值的增加結合考慮,一般採用PAM的投入量0.2mg/L即可。

③沉降時間對廢水的影響:確立混凝後的靜置時間為30min。

④吸附試驗:粉末活性炭的用量比顆粒活性炭的用量少,基本在其一半的情況下,即可達到相同的效果。同時,由於粉末活性炭易進入精礦,不會在水循環中積累,故選用其做為吸附劑。其最佳用量一般為50~100mg/L。

⑤浮選試驗:廢水經混凝沉澱、活性炭吸附後,可全部回用,且對選礦指標無任何影響。經過明礬(30mg/L)、PAM(0.2mg/L)}昆凝沉澱,然後用粉末活性炭(50~100rag/L)工藝凈化後,出水水質不但達到國家礦山廢水排放標准,而且回用結果表明,經該工藝處理後的廢水,不僅可以全部回用,不影響選礦指標,在選礦過程中還減少了浮選葯劑用量,給企業帶來了相當的經濟效益。同時,由於廢水的回用,使每天的新鮮水用量減少,這對於水資源短缺的我國來說,更具有減少污染、凈化環境的社會意義。該法流程簡單,效果好,具有廣泛的工業應用前景。

(三) 選礦廢水資源化利用綜合方法

專業人士經過大量的水處理試驗和選礦對比試驗綜合研究,總結出一條解決礦山選礦廢水的較好方案。以鉛鋅礦為例,其工藝流程如圖2所示。

由於各種廢水水質不同,在回用處理過程中,調節池起著調節水質、水量的作用。混凝沉澱池可加強混凝劑與廢水的混合,使微細粒子成長,使之變成可通過沉澱除去的懸浮物。反應池用於廢水進一步深化處理,利用消泡劑把廢水中多餘的起泡劑反應掉,削弱對浮選指標的影響。

⑵ 選礦廢水不循環利用,直接排放違反什麼相關規定

環境保來護法第三章 第二源十五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污染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設施、設備。

⑶ 2015至今,我國發生了那些重大環境污染事件,受到的懲罰,以及給我們的啟示

2015年上半年,我省各地共發生突發環境事件6起,按照《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分級標准,均屬一般突發環境事件,並得到及時妥善處置。6起事件分別是:3月24日,安徽理士電源技術有限公司倉庫失火次生環境污染事件;4月16日,安徽海容電源動力有限公司廠房化成工序失火次生環境污染事件;4月17日,合銅黃高速廬江段交通事故柴油泄漏次生環境污染事件;4月27日,滬渝高速順安服務區交通事故鹽酸泄漏次生環境污染事件;5月2日,銅陵縣320國道九榔河大橋交通事故硫酸泄漏次生環境污染事件;5月8日,合武高速金寨段交通事故苯乙烯泄漏次生環境污染事件。

最近幾年我國發生的環境污染事件如下:
2002年
2002年9月11日,貴州都勻壩固鎮多傑村上游一個鉛鋅礦尾渣大壩崩塌,上千立方米礦渣從懸崖上直瀉而下,注入山腳的范家河,沿岸被尾渣浸泡過的樹木枯死,良田被礦渣掩埋,粉末狀鉛鋅尾渣與河水混合成的黏稠泥漿經范家河徑直排入清水江。事發後,下游二十多公里的清水江依然一片渾濁,人畜一時飲水困難。

雲南南盤江水污染事件
2002年10月,雲南省南盤江柴石灘以上河段突發嚴重水污染事件,造成上百噸魚類死亡,下游柴石灘水庫3億多立方米水體受污染。因南盤江沿岸人口稠密,工農業生產集中,是雲南經濟較發達的區域之一,此次水污染事件不僅造成巨大經濟損失,且社會影響十分惡劣。

2003年
年三門峽水庫泄出「一庫污水」
2003年,因三門峽大壩上游一些企業的工業污水排放和黃河附近城鎮的生活污水排放逐年增加,黃河發生有實測記錄以來最嚴重的污染,三門峽水庫泄水呈「醬油色」,水質惡化為V類,成為名副其實的「一庫污水」。三門峽市區雖緊鄰黃河,但市民不得不花錢購買從附近山上運來的山泉水,「守著黃河買水吃」成為三門峽市一大奇觀。

2004年
四川沱江特大水污染事件
2004年2月底和3月初,四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化肥廠將大量高濃度氨氮廢水排入沱江支流毗河,導致沱江江水變黃變臭,氨氮超標竟達50倍之多。污染發生後,50萬公斤網箱魚死亡,直接經濟損失3億元左右。沿江簡陽、資中、內江三地被迫停水4周,影響百萬群眾,當地純凈水被搶購一空,當地政府從宜賓、成都調集消防車送水,依然無法滿足居民日常用水。為緩解災情,還從都江堰、三岔湖緊急調水稀釋2000噸氨氮,但為時已晚。據專家當時測算,沱江被破壞的生態至少需要5年時間來恢復。
河南濮陽喝不上「放心水」
自2004年10月以來,河南省濮陽市黃河取水口發生持續4個多月的水污染事件,城區四十多萬居民的飲水安全受到威脅,濮陽市被迫啟用備用地下水源。據調查,自1997年以來,濮陽市黃河取水口已連續多年遭受污染,城市飲用水源每年約有4至5個月受污染影響。
四川青衣江水污染事件
2004年12月下旬,由於一些造紙企業向四川樂山市青衣江偷偷排放大量工業污水,導致水面出現大量白色泡沫,並散發出一陣陣刺鼻的鹼味。青衣江本是樂山市近四十萬市民的飲用水源,但水質嚴重污染後,周邊的自來水公司因生產達標飲用水的難度加大而瀕臨停產,當地市民面臨斷水危機。

2005年
重慶綦江水污染事件
從2005年1月3日起,因取水點被上游重慶華強化肥有限公司排放的廢水所污染,導致水廠停止供水,重慶綦江古南街道橋河片區近3萬居民斷水兩天,綦江齒輪廠也因此暫停生產。
浙江嘉興遭遇污染性缺水危機
2005年3月中旬,浙江省嘉興市街頭出現了各類節水宣傳品,要求居民們用淘米水洗菜,用洗衣水擦地,或者在抽水馬桶水箱里放磚頭以節約沖水量。該市居民的用水價格也從每噸1.65元漲至1.9元。調查表明,盡管嘉興河網密集,是聞名天下的「水鄉」,但因上游的過境水污染,嘉興達標的可用水十分缺乏。
黃河水淪為「農業之害」
2005年,黃河流域一些地區的農作物出現減產甚至絕收,原因是從青海經甘肅、寧夏至內蒙古的黃河沿岸,能源、重化工、有色金屬、造紙等高污染工業企業林立,廢污水排放量逐年增大,大量未達標的工業廢水直接排入引支渠,導致黃河沿岸部分灌溉面積近似於污水灌溉,黃河水淪為「農業之害」。
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
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雙苯廠苯胺車間發生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失蹤,近70人受傷。爆炸發生後,約100噸苯、苯胺和硝基苯等有機污染物流入松花江,導致江水嚴重污染,沿岸數百萬居民的生活受到影響,吉林省松原市、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先後停水多日。順流而下的污染甚至威脅到俄羅斯哈巴羅夫斯克邊疆區,造成嚴重的國際負面影響。此次事件還暴露出信息不公開、危機處理能力不足等弊端,如哈爾濱曾出現謠言四起、搶購飲用水等恐慌場面。
事後,國務院調查組認定這是一起特別重大水污染責任事件,對12名事故責任人作出黨紀、政紀處理,原國家環保總局局長解振華為此辭職。5年間,國家為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累計投入治污資金78.4億元。
廣東北江鎘污染事故
2005年12月15日,廣東北江韶關段出現嚴重鎘污染,高橋斷面檢測到鎘濃度超標12倍多。北江是珠江三大支流之一,也是廣東各市的重要飲用水源,因韶關地處北江上游,此次污染直接威脅下游近千萬群眾的飲水安全和成千上萬企業的正常用水,部分城市自來水供應停止。經調查,事故起因是韶關冶煉廠設備檢修期間違法超標排放含鎘廢水所致。

2006年
河北白洋淀死魚事件
2006年2月和3月,素有「華北明珠」美譽的華北地區最大淡水湖泊白洋淀,接連出現大面積死魚。調查結果顯示,死魚事件的主因是水體污染較重、水中溶解氧過低,最終造成魚類窒息。據統計,河北任丘市所屬9.6萬畝水域受到污染,水色發黑,有臭味,網箱中養殖魚類全部死亡,淀中漂浮著大量死亡的野生魚類,部分水草發黑枯死。
吉林忙牛河水污染事件
2006年8月21日,吉林省吉林市環保局接到群眾舉報,忙牛河附近發生化工污染。經現場勘察,發現部分水質呈紅色,並伴有少量泡沫,污染物為二甲基苯胺,並形成長約5公里的污染帶。經調查,此次事故系吉林長白山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向忙牛河中人為排放化工廢水所致。
湖南嶽陽砷污染事件
2006年9月8日,湖南省岳陽縣城飲用水源地新牆河發生水污染事件,砷超標10倍左右,8萬居民的飲用水安全受到威脅。經調查,造成此次污染的禍首是上游3家化工廠,因日常性排放工業污水,致使大量高濃度含砷廢水流入新牆河。

四川瀘州電廠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2006年11月15日,四川瀘州川南電廠工程施工單位在污水設施尚未建成的情況下,開始燃油系統安裝調試,造成柴油泄漏混入冷卻水管道並排入長江。當天,該企業報告進入長江的柴油為0.38噸,經環保部門督查,次日再報進入長江的柴油實為16.945噸。這起事故導致瀘州市城區停水,並進入重慶境內形成跨界污染。
事後,國家環保總局認定這是一起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瀘州川南發電有限公司被處20萬元人民幣的經濟處罰,公司相關責任人被分別處以扣減獎金、撤銷職務等處罰。2007年5月15日前,四川環保局暫停審批滬州市除污染治理項目外所有新建項目。

2007年
太湖、巢湖、滇池爆發藍藻危機
從2007年5月29日開始,江蘇省無錫市城區的大批市民家中自來水水質突然發生變化,並伴有難聞的氣味,無法正常飲用。原因是作為當地飲用水源的太湖出現了大面積藍藻,這個年年侵擾太湖的「常客」,這一年來得更早、更凶。小小藍藻一夜間打亂了數百萬無錫市民的正常生活,超市內的純凈水被搶購一空,街頭零售的桶裝純凈水也價格猛漲。
進入6月份,巢湖、滇池也出現藍藻。安徽巢湖西半湖出現了5平方公里左右的大面積藍藻,隨著持續高溫,巢湖東半湖也出現藍藻,威脅當地飲水安全。雲南昆明滇池也因連日天氣悶熱,藍藻大量繁殖。在滇池海埂一線的岸邊,湖水如綠油漆一般,並伴有陣陣腥臭。
江蘇沭陽水污染事件
2007年7月2日下午3時,江蘇沭陽縣地面水廠發現,短時間內,大流量的污水侵入到位於淮沭河的自來水廠取水口,水流出現明顯異味。經檢測,取水口的水氨氮含量為每升28毫克左右,遠遠超出國家取水口水質標准。由於被污染的水經處理後仍不能達到飲用水標准,城區供水系統被迫關閉,20萬人口用水受到影響,整個沭陽縣城停水超過40小時。

2008年
廣州白水村「毒水」事件
2008年3月2日,廣州白雲區鍾落潭鎮白沙村41名村民在自家或在飯館吃過飯後,不約而同出現了嘔吐、胸悶、手指發黑及抽筋等中毒症狀,被陸續送往醫院救治。據調查,此次污染的原因是白沙村裡一私營小廠使用亞硝酸鹽不當,污染了該廠擅自開挖的位於廠區內的水井,而該水井的抽水管和自來水管非法私自接駁,又導致自來水污染。
雲南陽宗海砷污染事件
2008年6月以來,雲南九大高原湖泊之一的陽宗海被測出水體中的砷濃度嚴重超出飲用水安全標准,直接危及兩萬人的飲水安全。從7月8日起,沿湖周邊民眾及企業全面停止從中取水作為生活飲用水。9月12日,雲南省政府決定對陽宗海實施「三禁」,即禁止飲用、禁止游泳、禁止捕撈水生產品。並決定採取措施查處污染企業,啟動綜合治污措施,爭取用3年左右使陽宗海水質恢復正常。
因這起污染事件,雲南省對26名政府工作人員實施了行政問責,其中12人予以免職處分。為強化環境執法,昆明市公安局成立了環境保護分局,這一機構設置在全國尚屬首次。

2009年
江蘇鹽城水污染事件
2009年2月20日,因自來水水源受到酚類化合物污染,江蘇鹽城市大面積斷水近67小時,20萬市民生活受到影響,占該市市區人口的五分之二。據調查,製造這起污染事件的竟是被評為當地標兵企業的鹽城市標新化工廠,該廠為減少治污成本,居然趁大雨天偷排了30噸化工廢水,最終污染了水源地。事後,該廠兩名負責人因「投放危險物質罪」分別被判處10年和6年有期徒刑,這也是我國首次以這一罪名對環境污染事件作出刑事處罰。
山東沂南砷污染事件
2009年4月,山東沂南縣億鑫化工有限公司在未獲批相關手續的情況下,非法生產阿散酸,並將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大量含砷有毒廢水存放在一處蓄意隱藏的污水池中。7月20日、23日深夜,趁當地降雨,該公司用水泵將含砷量超標2.7254萬倍的廢水排放到涑河中,造成水體嚴重污染。事後,三名涉案負責人被分別判刑,並被判共同賠償國家3714萬元的經濟損失。
陝西漢陰尾礦庫塌陷事故
2009年8月29日、30日,陝西漢陰縣黃龍金礦尾礦庫排洪涵洞尾部相繼發生兩處塌陷,約八千立方米左右尾砂泄漏。險情導致尾礦庫附近的青泥河水受到嚴重污染,並嚴重威脅與其通過涵洞相連的觀音河水庫水質,而後者是漢陰縣城老城區自來水的主要水源地。
湖南瀏陽鎘污染事件
2003年,湖南省瀏陽市鎮頭鎮雙橋村通過招商引資引進長沙湘和化工廠,次年4月,該廠未經審批建設了1條煉銦生產線,並長期排放工業廢物,在周邊形成了大面積的鎘污染,進而導致植被大片枯死,部分村民因體內鎘超標出現頭暈、胸悶、關節疼痛等症狀,兩名村民因此死亡。2009年7月29日、30日,當地上千名村民因不堪污染之害,圍堵鎮政府、派出所。事後,與製造污染有關的企業負責人、政府官員等受到刑事追究、停職等處理。
多地爆發兒童血鉛超標事件
2009年8月,陝西鳳翔縣接受檢測的1016名兒童中,共查出851名兒童血鉛超標,進而引發惡性群體性事件。隨後,湖南武岡市被查出1354名兒童血鉛超標,福建上杭縣被查出121名兒童血鉛超標。12月下旬,廣東清遠市數十名兒童也被集體查出鉛中毒。經調查,這些鉛中毒事件均與當地企業的污染排放有關,重金屬污染問題由此引起有關部門高度重視。
「有色金屬之鄉」飲水告急
2009年有調查報告披露,被稱為「有色金屬之鄉」的湖南,采選、冶煉、化工等企業多分布於湘江流域,由此導致了嚴重的重金屬污染。多年以來,湖南的汞、鎘、鉻、鉛排放量位居全國第一位,砷、二氧化硫和化學耗氧量(COD)的排放量居全國前列。湘江流域魚類大幅減少,數以千畝的農田無法耕種,相當地域的魚類、糧食、蔬菜不能食用,4000萬人口的飲用水安全受到威脅。

2010年
紫金礦業銅酸水滲漏事故
2010年7月3日,福建省紫金礦業集團有限公司紫金山銅礦濕法廠發生銅酸水滲漏,9100立方米的污水順著排洪涵洞流入汀江,導致汀江部分河段嚴重污染,當地漁民的數百萬公斤網箱養殖魚死亡,直接經濟損失達3187.71萬元人民幣。但紫金礦業卻將這起污染事故隱瞞9天才進行公告,並因應急處置不力,導致7月16日再次發生污水滲透。9月21日,位於茂名市的信宜紫金礦業有限公司銀岩錫礦高旗嶺尾礦庫還發生潰壩事件,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事發後,當地多名官員被停職檢查或責令辭職,相關企業負責人被刑事拘留。2010年10月8日,福建省環保局對紫金礦業作出罰款956.313萬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決定,創下對污染企業的最高罰款紀錄。
大連新港原油泄漏事件
2010年7月16日下午,大連新港一艘賴比瑞亞籍30萬噸級的油輪在卸油附加添加劑時,導致陸地輸油管線發生爆炸,並引起旁邊5個同樣為10萬立方米的油罐泄漏。直到7月22日,泄漏才被基本堵死。據測算,此次事故至少污染了附近50平方公里的海域。
松花江化工桶事件
2010年7月28日,吉林省兩家化工企業的倉庫被洪水沖毀,7138隻物料桶被沖入溫德河,隨後進入松花江。桶裝原料主要為三甲基一氯硅烷、六甲基二硅氮烷等,污染帶長5公里。為防止危機擴大,沿岸出動上萬人攔截,城市供水管道被切斷,幾乎是5年前吉林石化爆炸的翻版。

河南鉻廢料堆積成城市毒瘤
2010年10月25日,有媒體報道,河南省在上世紀五十年代至八九十年代興建了一批化工企業,並留下了六百多萬噸廢料鉻渣,成堆存放在二十多個城市的周邊,成為「城市毒瘤」。鉻渣中含有致癌物鉻酸鈣和劇毒物六價鉻,因這些鉻渣堆大多沒有防雨、防滲措施,經過幾十年的雨水沖淋、滲透,已成為持久損害地下水和農田的污染擴散源。

2011年
血鉛超標事件頻發不止
2009年、2010年多地曝出的血鉛超標事件,在2012年繼續蔓延。1月,安徽懷寧縣高河鎮新山社區檢測出228名兒童血鉛超標;3月,浙江台州市路橋區峰江街道上陶村檢測出172人血鉛超標,其中兒童53人。浙江湖州市德清新市的海久電池股份有限公司被曝造成332人血鉛超標,其中兒童99人;5月,廣東省紫金縣的三威電池有限公司被曝造成136人血鉛超標,其中達到鉛中毒判定標準的59人;9月,上海康橋地區25名兒童被測出血鉛超標。
導致上述血鉛超標的污染源,幾乎全是蓄電池企業。環境保護部2011年3月對388家鉛蓄電池企業進行督察發現,大多數中小企業存在各種環境違法問題,為此對鉛蓄電池企業進行重點整治。其中因德清血鉛事件,對湖州市實施全面區域限批。

渤海蓬萊油田溢油事故
2011年6月4日,中海油與康菲石油合作的蓬萊19-3油田發生漏油事故,截至12月29日,這起事故已造成渤海6200平方公裏海水受污染,大約相當於渤海面積的7%,其中大部分海域水質由原一類淪為四類,所波及地區的生態環境遭嚴重破壞,河北、遼寧兩地大批漁民和養殖戶損失慘重。
事故發生後,中海油和康菲公司因信息披露不全、推諉卸責、處置不力等等而飽受輿論批評,索賠工作進展艱難,直到次年才有所突破,其中,國家海洋局於2012年4月27日宣布,康菲公司和中海油將支付總計16.83億元的賠償款,此數額創下了我國生態索賠的最高紀錄。
哈葯總廠陷「污染門」
2011年6月5日,中央電視台曝光哈葯集團制葯總廠長期違規排污:工廠周邊廢氣排放嚴重超標,惡臭難聞;部分污水處理設施因檢修沒有完全啟動,污水直排入河,導致河水變色;大量廢渣要麼不分地點簡單焚燒,要麼直接傾倒在河溝邊上。對葯廠相鄰區域空氣質量檢測結果顯示,硫化氫氣體超標1150倍,氨氣超標20倍。且這種「水陸空」立體式排污已非一日,周邊居民曾多年投訴,但哈葯總廠始終不願投資解決問題。

浙江杭州水源污染事件
2011年6月5日上午,浙江杭州市餘杭區餘杭鎮居民發現自來水有異味,當地水廠取水時也發現水體飄出一股類似松香水、油漆的氣味。經檢測,被污染的水體中出現了10種左右揮發性的苯烯類有機物質,污染源則來自青山湖附近的一個工業園區。因這起污染事件,當地部分地區停止供水。
雲南曲靖鉻渣污染事件
2011年8月,雲南曲靖陸良化工實業有限公司將5222.38噸重毒化工廢料鉻渣非法傾倒,導致珠江源頭南盤江附近水質受到嚴重污染,附近農村77頭牲畜死亡,並對周圍農村及山區留下長期的生態風險。
蘋果公司中國代工廠被指污染環境
2011年9月,公眾環境研究中心、自然之友等36家環保組織發布題為《蘋果的另一面》的調查報告,披露蘋果公司在中國大陸的27家疑似供應商存在嚴重環境問題。隨後,環保組織與蘋果公司展開了一系列關於凈化產業鏈的談判。該年10月,蘋果中國江蘇代工廠因污染環境被勒令停產整頓。這一事件引發了人們對國際大品牌環保責任的討論。
甘肅徽縣血鎘超標事件
2011年10月23日,地處甘肅徽縣的寶徽集團鋅冶公司一名職工體檢時查出體內血鎘異常。隨後對該公司869名職工的體檢結果顯示,共有266人血鎘超標,71人住院治療。經調查,該公司防護措施不到位是造成員工血鉻異常的主要原因,相關責任人為此受到處理。

江西銅業排污禍及下游
2011年12月,江西銅業在江西德興市下屬的多家礦山公司被曝常年排污樂安河,禍及下游樂平市9個鄉鎮四十多萬群眾。樂平市政府的調查報告顯示,自上世紀70年代開始,上游有色礦山企業每年向樂安河流域排放六千多萬噸「三廢」污水,廢水中重金屬污染物和有毒非金屬污染物達二十餘種。由此造成9269畝耕地荒蕪絕收,1萬余畝耕地嚴重減產,沿河9個漁村因河魚銳減失去經濟來源,當地民眾重金屬中毒病症和奇異怪病時有發生。而相關企業根據協議作出的賠償金額,平均每年每人不足一元。

2012年
廣西龍江河鎘污染事件
2012年1月15日,因廣西金河礦業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市金城江區鴻泉立德粉材料廠違法排放工業污水,廣西龍江河突發嚴重鎘污染,水中的鎘含量約20噸,污染團順江而下,污染河段長達約三百公里,並於1月26日進入下游的柳州,引發舉國關注的「柳州保衛戰」。這起污染事件對龍江河沿岸眾多漁民和柳州三百多萬市民的生活造成嚴重影響。截至2月2日,龍江河宜州拉浪至三岔段共有133萬尾魚苗、4萬公斤成魚死亡,而柳州市則一度出現市民搶購礦泉水情況。事發後,肇事企業的10名責任人因涉嫌污染環境罪被逮捕。
江蘇鎮江水污染事件
2012年2月3日中午開始,江蘇鎮江市自來水出現異味,鎮江自來水公司最初的解釋是「加大了自來水中氯氣的投放量」,但其後兩天,鎮江發生了搶購飲用水風波。2月7日,鎮江市政府承認:水源水受到苯酚污染是造成異味的主要原因。相關部門調查發現,曾停靠鎮江的韓國籍「格洛里亞」號貨輪有排放污染源的重大嫌疑。3月,鎮江市自來水公司正式向法院起訴該貨輪。
2013年
北京霧霾
2013年,「霧霾」成為年度關鍵詞。這一年的1月,4次霧霾過程籠罩30個省(區、市),在北京,僅有5天不是霧霾天。有報告顯示,中國最大的500個城市中,只有不到1%的城市達到世界衛生組織推薦的空氣質量標准,與此同時,世界上污染最嚴重的10個城市有7個在中國。

上海松江死豬事件
2013年3月上海黃浦江松江段水域大量漂浮死豬的情況,2013年3月10日向上海市農委及松江區相關部門了解了最新進展:已打撈的死豬數量超過了1200頭。這些死豬基本來源於上海的上游地區。上海正加緊協調黃浦江上游周邊地區,調查死豬來源,以從源頭上制止死豬不規范處置行為。上海市水務局表示,松江當地的自來水水質「數據正常」,符合相關標准。黃浦江死豬事件中的死豬數量又有增加,截止3月20日,上海相關區水域內打撈起漂浮死豬累計已達10395頭。

河南「污水灌溉麥田」村民笑答:都賣給你們了
河南新鄉造紙廠污水灌溉麥田,面對采訪提問:「這水澆出來的小麥,你們自己敢吃嗎?」村民的回答讓人無語:「(嘿嘿)都賣給你們了。」
河南新鄉市一家造紙廠違規排污污染麥田,當地政府已經對受污的麥田進行實地丈量,確保麥子不流入市場。
河南省環保廳近期在對部分地區涉水企業進行暗訪中發現,河南新鄉一家造紙廠違規將部分未經處理的廢水直接用於灌溉麥田,造成環境污染。目前,這家企業已被責令關停整頓。當地政府也對受污染麥田進行實地丈量,確保麥子單獨收割,不流入市場。

青島輸油管道爆炸事件
2013年11月22日凌晨3點,位於黃島區秦皇島路與齋堂島路交匯處,中石化輸油儲運公司濰坊分公司輸油管線破裂,事故發現後,約3點15分關閉輸油,齋堂島街約1000平方米路面被原油污染,部分原油沿著雨水管線進入膠州灣,海面過油麵積約3000平方米。黃島區立即組織在海面布設兩道圍油欄。處置過程中,當日上午10點30分許,黃島區沿海河路和齋堂島路交匯處發生爆燃,同時在入海口被油污染海面上發生爆燃。
由於原油泄漏到發生爆炸達8個多小時,受海水倒灌影響,泄漏原油及其混合氣體在排水暗渠內蔓延、擴散、積聚,最終造成大范圍連續爆炸。事故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75172萬元。

中石油長慶油田分公司水污染
6月20日,據報道,中石油長慶油田號5-15-27AH蘇氣井污水直接排入額日克淖爾湖,導致當地數百牲畜暴死。嘎魯圖鎮鎮長那日蘇說:「待牲畜死亡證據收集齊後,將與污染企業進行接觸。」
污染事故發生後,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研究員趙章元曾專門赴當地進行調研。趙章元告訴本報記者,在考察中,發現「鄂爾多斯烏審旗和鄂托克旗等地的數萬畝草場上,水源及其植被有正在遭受污染的跡象,大片羊群出現死亡和明顯病症,地下水受到威脅。有牧民已經反映身體也開始出現不適之感」。

2014年
2014年4月23日4時,湖北省漢江武漢段入境斷面出現氨氮濃度超標情況。23日16時30分起,武漢市的白鶴嘴水廠、余氏墩水廠、國棉水廠因出廠水質氨氮超標,先後停止供水。
2014年4月 ,江蘇省南通市如皋市東陳鎮雙馬化工有限公司發生硬脂酸粉塵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9人受傷。
2014年5月 ,廣東溢達紡織有限公司輔料包裝廠車紐車間除塵室發生粉塵爆炸事故,造成5人受傷。
2014年6月 ,烏蘇市新疆天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個生產車間發生粉塵爆炸,引發該車間失火,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
2014年8月 ,江蘇崑山市開發區中榮金屬製品有限公司汽車輪轂拋光車間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爆炸,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傷

⑷ 麻煩大家告訴我一下最近幾年中國環境污染事件的事例

1,http://env.people.com.cn/GB/5195188.html【2006年中國十大環境事件】如:
松花江支流遭污染:(這是典型的生態環境破壞案例)

高原建起一條環保鐵路:(這是中國為保護環境對生態保護的有力佐證。

2,環保資料:
2005年,一場「環保風暴」在中國內地颳起,30個總投資達1179億多元的在建項目被國家環保總局叫停,其中包括同屬正部級單位的三峽總公司的三個項目。理由是,這些項目未經環境影響評價,屬於未批先建的違法工程。
環境惡化無路可退中國的環境問題並非始自今日。早在上世紀90年代,環境污染問題就已非常嚴重。如淮河流域。在上世紀90年代五類水質就佔到了80%,整個淮河常年就如同一條巨大的污水溝。1995年,由環境污染造成的經濟損失達到1875億元。
據中科院測算,目前由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造成的損失已佔到GDP總值的15%,這意味著一邊是9%的經濟增長,一邊是15%的損失率。環境問題,已不僅僅是中國可持續發展的問題,已成為吞噬經濟成果的惡魔。
目前,中國的荒漠化土地已達267.4萬多平方公里;全國18個省區的471個縣、近4億人口的耕地和家園正受到不同程度的荒漠化威脅,而且荒漠化還在以每年1萬多平方公里的速度在增長。
七大江河水系中,完全沒有使用價值的水質已超過40%。全國668座城市,有400多個處於缺水狀態。其中有不少是由水質污染引起的。如浙江省寧波市,地處甬江、姚江、奉化江三江交匯口,卻因水質污染,最缺水時需要靠運水車日夜不停地奔跑,將鄉村河道里的水運進城裡的各個企業。
中國平均1萬元的工業增加值,需耗水330立方米,並產生230立方米污水;每創造1億元GDP就要排放28.8萬噸廢水。還有大量的生活污水。其中80%以上未經處理,就直接排放進河道,要不了10年,中國就會出現無水可用的局面。
全國1/3的城市人口呼吸著嚴重污染的空氣,有1/3的國土被酸雨侵蝕。經濟發達的浙江省,酸雨覆蓋率已達到100%。酸雨發生的頻率,上海達11%,江蘇大概為12%。華中地區以及部分南方城市,如宜賓、懷化、紹興、遵義、寧波、溫州等,酸雨頻率超過了90%。
在中國,基本消除酸雨污染所允許的最大二氧化硫排放量為1200萬~1400萬噸。而2003年,全國二氧化硫排放量就達到2158.7萬噸,比2002年增長12%,其中工業排放量增加了14.7%。按照目前的經濟發展速度。以及污染控制方式和力度,到2020年,全國僅火電廠排放的二氧化硫就將達2100萬噸以上,全部排放量將超過大氣環境容量1倍以上,這對生態環境和民眾健康將是一場嚴重災難。
1月27日,瑞士達沃斯世界經濟論壇上有人預言,如果再不加以整治,人類歷史上突發性環境危機對經濟、社會體系的最大摧毀,很可能會在不久的將來出現在中國。
治理污染陷於兩難有一種說法,要在經濟發展的同時控制好環境,在環保方面的投入須達到GDP的1.5%以上。但這是在環境保護本來就非常良好的情況下,在中國,根據上海的經驗,要真正有效地控制環境,環保投入須佔到GDP的3%以上。而在過去20年裡,中國每年在環保方面的投入,在90年代上半期是0.5%,最近幾年也只有1%多一點。環保是一種「奢侈性消費」,投入大,對GDP貢獻小,因此,一些本應用於環保方面的專項資金,也被挪作他用。
目前中國在環境問題上進退兩難:再不治理,未來無法保障;真要治理,則需大規模投入,眼前的經濟又難以承受。
有人算過,雲南滇池周邊的企業在過去20年間,總共只創造了幾十億元產值,但要初步恢復滇池水質,至少得花幾百億元,這是全雲南省一年的財政收入。淮河流域的小造紙廠,20年累計產值不過500億元。但要治理其帶來的污染,即使是幹流達到起碼的灌溉用水標准也需要投入3000億元。要恢復到20世紀70年代的三類水質,不僅花費是個可怕的數字,時間也至少需要100年。
違法成本低執法成本高就微觀角度說,在過去20年裡,國內製造業在無法依靠技術進步降低能耗、降低成本的情況下,只能朝兩個方面挖潛:一是工資,二是環保。最簡單的事,例如水泥生產,要達到起碼的環保要求,每噸水泥需增加8元成本,占水泥出廠價的5%。紡織業每年排放的廢水超過10億立方米,如要處理,則每噸需花費1.2~1.8元。提高生產成本5%。而絕大多數企業根本就沒有這么高的利潤率。因此只能在環保問題上打游擊:或是不建任何廢水處理設施:或是建立以後就當擺設,白天把污水放到處理池裡,晚上沒人時就排放到河裡,這樣就可以節省一大筆成本。在市場的無序化競爭中,這5%的成本。往往就決定了企業的盈與虧、生與死。
而中國在環保執法上的兩高一低——守法成本高、執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也助長了這種傾向。通常的情況是,環保部門為取證一件違法偷排事件,需耗費50萬元,而最終落到違法企業頭上的罰款,則只有區區5萬元,包括正在勁刮的所謂「環保風暴」。
一些投資數十億元的特大電站項目,違反環境評價擅自開工建設,最後的罰款也不過20萬元。區區20萬元罰款,對於一個投資超億元的項目來說,簡直是九牛一毛。這樣的處罰力度對違法行為談何震懾力?因此《環保法》歷來被人稱為「豆腐法」。
一場環保風暴將涉及數十萬家企業,由此帶來的結果必然是:大批企業的破產倒閉,大量人員失業,企業成本大幅提高,國內物價指數迅速地突破兩位數。因此,無論是宏觀成本,還是微觀成本,實際上都無法承受。
四個因素阻礙環境治理對環保部門在執法過程中遭遇的巨大阻力,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總結出了四個方面的原因:
首先,一些地方對科學發展觀認識不到位,單純追求經濟增長速度。一些高能耗、重污染的小冶煉、小鐵合金、小化工等被明令禁止的項目,在一些地方竟然呈現蔓延的趨勢。
其次,部分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資中,片面強調簡化審批,限期辦理相關手續。而不管項目是否會存在污染情況,只要來投資就批准,個別地方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批中存在「首長意志」、「先上車,後買票」等違法現象。
再次,環評質量亟待提高。有些環評單位不堅持科學評價,不敢以客觀的事實和科學的數據說話,評價結論含糊,模稜兩可,將項目的環境可行性與否的結論推給審批部門,甚至極個別的環評單位弄虛作假,編造、偽造數據,或者隱瞞事實,嚴重影響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落實,使環境影響評價流於形式,喪失了第三方咨詢機構起碼的科學性和公正性。
最後,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工作開展不足。我國目前的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是政府主導型,以有限的政府力量去監管數量龐大的建設項目,顯然力不從心。
其實,環評法遇到的阻力更有背後的經濟利益在驅使。
掀起真正的「環保風暴」
中國是一個在環境上迴旋餘地極小的大國,又是一個在全球資源、市場基本被瓜分完畢後崛起的一個後起國家。中國沒有任何可能像某些先行國家那樣,等到環境惡劣到極點後再來治理。
但中國又是一個發展中國家,別人走過的先發展經濟、再治理污染的道路,中國不可避免的也會走一遭。
世界各國的歷史已經表明,在經濟增長與環境變化之間有一個共同的規律:一個國家在工業化進程中,會有一個環境污染隨國內生產總值同步高速增長的時期,尤其是重化工業時代:但當GDP增長到一定程度,隨著產業結構高級化,以及居民環境支付意願的增強。污染水平在到達轉折點後就會隨著GDP的增長反而戛然向下,直至污染水平重新回到環境容量之下,此即所謂環境庫茲涅茨曲線,當年日本的發展過程就是這一規律。
毫無疑問,中國沒有可能跨越這樣一個重化工業時代。因為中國的人口太多,國家太大,無法像芬蘭那樣,在本國製造業尚不發達的情況下,藉助於全球化分工,直接進入高科技時代。
上世紀90年代末,筆者曾回過蘇南老家,小時候那種清清河水,坐著船就可到達四鄉八鎮的情景已一去不復返了。而令筆者吃驚的是,造成這種局面的主要因素竟然是最普通的生活垃圾。在中國,即使不發展工業,由人口增長帶來的污染物,也足以使環境惡化到令人無法容忍的地步,即便是治理這樣的污染,也需要大筆投資,需要有經濟基礎。
中國在治理污染問題上,任重道遠,需要依法辦事,制止惡性環保事件的發生,延緩環境惡化的速度。

⑸ 鐵礦選礦廢水中主要含有什麼污染物 做地下水檢測要檢測那些因子 如果做污染模擬要模擬哪些污染物

鐵礦選鐵,來你要看他選擇的選鐵工源藝是什麼,小型企業一般是用水磨法進行磁選。不會添加什麼浮選劑。但是因為它需要把礦石磨碎,礦石中的重金屬離子會溶解到水中,所以要對選礦廢水中的重金屬項目進行監測(常規的有鉛、鎘、銅、鋅等),再根據礦石材料的成分不同決定重金屬的項目增減。 選礦廢水作為污水外排一般要監測 pH、SS、COD等。
做地下水監測的時候則不需要做SS。
至於污染模擬就不清楚了

⑹ 選礦廢水的危害

選礦廢水不經處理排放或流失會嚴重污染水源和土壤,危害水產和植物,淤塞河流、湖泊內。第二次世界大戰容期間,日本三井金屬礦業公司神岡鉛鋅礦選礦廢水和冶煉廠鎘車間廢水排入神通川,水體和農作物受到污染,當地居民由於長期食用受鎘污染的水和稻米,1951~1968年有200多人患鎘中毒症,稱痛痛病。中國的有色金屬礦山大多分布在長江以南,選礦廢水的排放對河流、湖泊水源和農業、漁業生產造成很大威脅。有的河流、湖泊被尾礦淤積,浮選劑臭氣四溢,使魚類受污染而不能食用,漁業減產。

⑺ 白鎢選礦廢水

隨著礦產工業的發展,浮選葯劑的用量越來越
大,由此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也版日趨嚴重;因此權,尋
求新的選礦廢水的處理方法已迫在眉睫。而黃葯作
為選礦過程中常用的浮選葯劑,是選礦廢水中所含
的主要污染物。研究光催化反應對黃葯的降解,對
處理選礦廢水將有著重要的意義。但由於選礦廢水
中黃葯的含量較低,有毒性和刺激性氣味,因此實驗
中首先採用芬頓試劑(芬頓試劑是Fe2 和H:02共
同組成的氧化體系,H O 在Fez 和紫外光的催化
作用下通過鏈式反應產生氧化性極強的羥基自由
基,是一種很強的氧化體系)對其進行了預處理,然
後用Ti02薄膜進行光催化降解,取得了較好的結
果,這對於改善選礦廢水的處理方法將具有一定的
指導意義。

⑻ 選礦廢水處理的污染物及危害

選礦廢水中主要有害物質是重金屬離子、礦石浮選時用的各種有機和無機浮選葯劑,包括劇毒的氰化物、氰鉻合物等。廢水中還含有各種不溶解的粗粒及細粒分散雜質。選礦廢水中往往還含有鈉、鎂、鈣等的硫酸鹽、氯化物或氫氧化物。選礦廢水中的酸主要是含硫礦物經空氣氧化與水混合而形成的。
選礦廢水中的污染物主要有懸浮物、酸鹼、重金屬和砷、氟、選礦葯劑、化學耗氧物質以及其他的一些污染物如油類、酚.銨、膦等等。重金屬如銅、鉛、鋅、鉻、汞及砷等離子及其化合物的危害,已是眾所周知。
其他污染物的主要危害如下:
(1)懸浮物:水中的懸浮物可以發生諸如阻塞魚鰓、影響藻類的光合作用來干擾水生物生活條件,如果懸浮物濃度過高,還可能使河道淤積,用其灌溉又會使土壤板結。如果作為生活用水,懸浮物是感觀上使人產生不舒服的感覺一種物質,而且又是細菌、病毒的載體,對人體存在潛在的危害。甚至當懸浮物中存在重金屬化合物時,在一定條件下(水體的pH下降、離子強度、有機螯合劑濃度變化等)會將其釋放到水中。
(2)黃葯:即黃原酸鹽,為淡黃色粉狀物,有刺激性臭味,易分解,嗅味閥為0.005mg/L。被黃葯污染的水體中的魚蝦等有難聞的黃葯味。黃葯易溶於水,在水中不穩定,尤其是在酸性條件下易分解,其分解物CS可以是硫污染物。因此,我國地面水中丁基黃原酸鹽的最高容許濃度為0.005mg/L,而前蘇聯水體中極限丁基黃原酸鈉的濃度為0.001mg/L。
(3)黑葯:以二羥基二硫化磷酸鹽為主要成分,所含雜質包括甲酸、磷酸、硫甲酚和硫化氫等。呈現黑褐色油狀液體,微溶於水,有硫化氫臭味。它也是選礦廢水中酚,磷等污染的來源。
(4)松醇油:即為2#浮選油,主要成分為萜烯醇。黃棕色油狀透明液體,不溶於水,屬無毒選礦葯劑,但具有松香味,因此能引起水體感觀性能的變化。由於松醇油是一種起泡劑,易使水面產生令人不快的泡沫。
(5)氰化物:劇毒物質,其進入人體後,在胃酸的作用下被水解成氫氰酸而被腸胃吸收,然後進入血液。血液中的氫氰酸能與細胞色素氧化酶的鐵離子結合,生成氧化高鐵細胞色素酸化酶,從而失去傳遞氧的能力,使組織缺氧導致中毒。但氰化物可以通過水體中有自凈作用而去除,因此,如果利用這一特性延長選礦廢水在尾礦庫中的停留時間,可以使之達到排放標准。 (6)硫化物:一般情況下,S、HS一在水中會影響水體的衛生狀況,在酸性條件下生成硫化氫。當水中硫化氫含量超過0.5mg/L,對魚類有毒害作用,並可覺察其散發出的臭氣;大氣中硫化氫嗅覺閥為l0mg/m。此外,低濃度CS,在水中易揮發,通過呼吸和皮膚進入人體,長期接觸會引起中毒,導致神經性疾病夏科氏(CharCOte)二硫化碳癔病。
(7)化學耗氧物:化學需氧量是水中的耗氧有機物的量化替代性指標,在選礦廢水中的耗氧物,主要是殘存於水中的選礦葯劑。

⑼ 選礦廢水處理的特點及其危害

廢水排放量大,是我國選礦廠廢水的特點之一
選礦廢水具有水量大,懸浮物含量高,含有害物質種類較多而濃度較低等特點。每噸礦石的選礦用水量為5~10噸。1973年中國選礦廢水排放量達10億立方米。
我國選礦廠廢水的特點之二,是廢水成分較復雜,有毒有害成分較多,但濃度較低。
選礦廢水中的主要有害物質是重金屬離子和選礦葯劑。重金屬離子有銅、鋅、鉛、鎳、鐵、鋇、鎘等,以及砷和稀有元素等。在選礦過程中加入的浮選葯劑有如下幾類:①捕集劑:黃葯(ROCSSMe)、黑葯【(RO)2PSSMe】、白葯【CS(NHC6H5)2】。②抑制劑:氰鹽(KCN,NaCN)、水玻璃(Na2SiO3)。③起泡劑:松根油、甲酚(C6H4CH3OH)。④活性劑:硫酸銅、重金屬鹽類。⑤硫化劑:硫化鈉。⑥礦漿調節劑:硫酸、石灰等。一些金屬礦山選礦廢水水質如表。
選礦廢水不經處理排放或流失會嚴重污染水源和土壤,危害水產和植物,淤塞河流、湖泊。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三井金屬礦業公司神岡鉛鋅礦選礦廢水和冶煉廠鎘車間廢水排入神通川,水體和農作物受到污染,當地居民由於長期食用受鎘污染的水和稻米,1951~1968年有200多人患鎘中毒症,稱痛痛病。中國的有色金屬礦山大多分布在長江以南,選礦廢水的排放對河流、湖泊水源和農業、漁業生產造成很大威脅。有的河流、湖泊被尾礦淤積,浮選劑臭氣四溢,使魚類受污染而不能食用,漁業減產。

⑽ 選礦廢水處理的處理方法

針對上述廢水中的污染,可以採用的處理單元分別如下:
懸浮物:主要採用預沉澱、混凝/沉澱法。
酸鹼性廢水:廢水相互中和法、尾礦鹼度中和酸性。
重金屬離子:調節原水pH值共沉澱或浮選技術、硫化物沉澱、石灰-絮凝沉澱、吸附技術(包括生物吸附)、螯合樹脂法、離子交換法、人工濕地技術。
黃葯、黑葯:鐵鹽混凝/沉澱法、漂白粉氧化、Fenton氧化降解法、人工濕地技術。
氰化物:自然凈化法、次氯酸鹽/液氯氧化、過氧化氫氧化法、鐵絡合物結合法、難溶鹽沉澱法、酸化-揮發再中和法、硫酸鋅-硫酸法、二氧化硫空氣氧化法、電解氧化化法、臭氧氧化法、離子交換法、生物降解法、人工濕地。
硫化物:與含重金屬廢水互相沉澱、吹脫法、空氣氧化法、化學沉澱法、化學氧化法、生化氧化法。
化學耗氧物:混凝/沉澱、生物降解、高級氧化、吸附法。
混凝斜管沉澱法處理選礦廢水
來自車間的廢水,首先通過沉砂池進行固液分離,沉砂池沉砂通過卸砂門排入尾礦砂場。沉砂池溢流出的上清液,通過投葯混合後進入反應器充分混凝反應,然後流入斜管沉澱器,使細粒懸浮物、有害物進一步去除,斜管沉澱器的沉泥,通過閥門排至尾礦砂場。通過此工藝後,廢水即達國家允許排放標准。根據環保的要求,斜管沉澱器出水進入清水池,用清水泵打回車間回用,節約用水,並使廢水閉路循環,實現零排放。
混凝沉澱-活性炭吸附-回用工藝
此法是目前國內選廠採用較多的選礦廢水回用方法,通過對不同礦山的選礦廢水試驗研究發現,對同一選礦廢水投入不同葯劑或同一葯劑不同的量,其結果也不一樣。但其共同點如下:
①凝劑效果比較試驗:分別採用聚合硫酸鐵(PFS)、混合氯化鋁(PAC)、明礬作混凝沉澱劑,結果表明,採用明礬作為混凝劑較為經濟合理,其最佳用量一般可控制在30mg/L左右。
②聚丙烯醯胺PAM對混凝效果的影響:PAM的加入,進一步提高了廢水的混凝處理效果,但由於其是有機高分子,導致水中COD值上升.在實踐中,將混凝處理效果的變化和COD值的增加結合考慮,一般採用PAM的投入量0.2mg/L即可。
③沉降時間對廢水的影響:確立混凝後的靜置時間為30min。
④吸附試驗:粉末活性炭的用量比顆粒活性炭的用量少,基本在其一半的情況下,即可達到相同的效果。同時,由於粉末活性炭易進入精礦,不會在水循環中積累,故選用其做為吸附劑。其最佳用量一般為50~100mg/L。
⑤浮選試驗:廢水經混凝沉澱、活性炭吸附後,可全部回用,且對選礦指標無任何影響。經過明礬(30mg/L)、PAM(0.2mg/L)}昆凝沉澱,然後用粉末活性炭(50~100rag/L)工藝凈化後,出水水質不但達到國家礦山廢水排放標准,而且回用結果表明,經該工藝處理後的廢水,不僅可以全部回用,不影響選礦指標,在選礦過程中還減少了浮選葯劑用量,給企業帶來了相當的經濟效益。同時,由於廢水的回用,使每天的新鮮水用量減少,這對於水資源短缺的我國來說,更具有減少污染、凈化環境的社會意義。該法流程簡單,效果好,具有廣泛的工業應用前景。
選礦廢水資源化利用綜合方法
專業人士經過大量的水處理試驗和選礦對比試驗綜合研究,總結出一條解決礦山選礦廢水的較好方案。由於各種廢水水質不同,在回用處理過程中,調節池起著調節水質、水量的作用。混凝沉澱池可加強混凝劑與廢水的混合,使微細粒子成長,使之變成可通過沉澱除去的懸浮物。反應池用於廢水進一步深化處理,利用消泡劑把廢水中多餘的起泡劑反應掉,削弱對浮選指標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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