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废止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并未废止。
关于《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的几点重要内容:
办理流程:排水户需要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应持相关材料向所在地排水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排水管理部门在受理申请后的20日内需作出决定。
申请材料:申请时需如实提交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有关专用检测井和污水排放口位置及口径的图纸及说明材料、按规定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排水水质和水量检测报告等。对于重点排污工业企业,还需提供在排放口安装的在线检测装置的相关材料。
禁止行为:未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书、超过许可证书有效期限或违反许可证书规定的内容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等行为都是被禁止的。此外,还禁止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倾倒垃圾、渣土等易堵塞物,以及擅自占压、拆卸、移动和穿凿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等行为。
有效期与临时许可:城市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通常为五年。对于因建设施工需要临时排放污水或占用公共排水设施的情况,城市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应与施工期限相衔接,并需与公共排水设施管理单位订立临时使用或占用合同。
请注意,虽然《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并未废止,但具体的管理规定和实施细节可能会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当地排水管理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