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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第五污水处理厂将如何改造

发布时间:2022-06-14 15:53:04

⑴ 求一些初中作文素材

短短的几年间,200多家造纸厂在西安的版图上消失了,在这场坚决的“清水行动”中,因为污染的减少,曾经逝去的清澈河流,又慢慢重回视野…… 八水绕长安 怎成尘封的记忆 在历史的记忆中,西安不仅是一座辉煌的都城,她还有着绮丽的风光,特别是因水而拥有灵动。“重峦俯渭水,碧嶂插遥天”、“晚来清渭上,一似楚江边”、“鱼网依沙岸,人家旁水田”……这些诗词无不写尽“八水绕长安”的往日美景。 然而时光流转,沧海桑田,不曾想两千多年后,原本潆绕长安的8条河流中竟有7条河流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横穿我市北部的渭河是黄河最大的支流,被誉为关中的母亲河,它如脉的支流不仅孕育和滋养了三秦人民,也正在无奈地将我们所制造的污水纳入怀中。仅西安市每年排入渭河的污水就达3.8亿吨,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每年14.76万吨,占关中六城市排入渭河化学需氧量总量的一半以上。2005年,环保部门对流经我市的10条河流24个断面进行水质监测,结果表明,24个监测断面的水质均未达到功能区划分类别,其中,14个断面是失去生态功能的劣五类水质;新河、河、太平河等河流入渭口的化学需氧量超过了国家规定标准的数十倍乃至数百倍,西安的水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治理水质污染刻不容缓。 没有了清澈,变“丑”了的河流所带来的不仅是逝去的美景,更是沿岸居民生活的改变。河流中的鱼虾不但没了踪影,刺鼻的臭气不但随时刺激着人们的神经,在一些污染严重的地方,沿岸居民所用的地下水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关闭造纸厂成“清水”关键 从百姓到西安的决策层,正在愈发意识到水对于一座城市的意义。本世纪以来,特别是2002年以来,水污染治理在这座北方城市里全面展开,但这场战斗却并不简单。 如何能让河水重新清澈起来?首先必须要对症下药。根据科学的监测,西安水环境以有机污染为主,主要来源于工业废水和城市生活污水,表现为水体化学需氧量严重超标。化学需氧量简称COD,它是判断水质污染程度的重要指标,COD值越大,说明水质污染程度越严重。在工业污染中,造纸行业首当其冲得成为了最大污染“贡献者”。该行业每年排放的污染物COD占到全市工业排放总量的70%以上,严重地污染了西安的河流,加剧了水资源的紧张。 从上世纪70年代起,借助本地丰富的麦草资源,西安市一大批中小规模的造纸厂迅速发展,一度成为一些乡镇,甚至是个别区县的支柱产业,然而大部分造纸企业规模小、设备简陋、工艺落后,环境根本无从谈起。一些企业干脆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直接将污水排入河流。而另外一些即使有排污设备,也只是聋子的耳朵摆设,仅仅是应付检查的。 治理水污染让美景重现 如何让企业主心服口服地接受治理?曾经,西安市政府将造纸行业污染整治的会场设在了太平河、新河岸边。会议中,副市长邀请造纸企业代表,与自己一起亲口尝尝附近村庄已被污染的井水。水中混浊的白色沉淀、腥臭的味道,使这堂特殊的“环保课”深深地震撼了企业代表,让他们切身体会到了超标排放废水带来的恶果。 “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在利益的诱惑下,并非所有的老板都能被“真情”所打动,有些老板于是暗设管道,偷排污水。为了抓住他们的偷排事实,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想出了不少对策。为了不走漏风声,每次检查前不但任务内容提前封锁,而且参与人员手机一律关机,统一保管。为了不从大门进去被企业发现,检查人员就翻墙进入。为了避免节假日企业偷排偷放,在大年初六检查人员也会突然“造访”。在被抓住的偷排造纸厂里,市环保局还召开了现场会,邀请所有企业主参加,现场宣读了处罚决定并责令其停产治理,对造纸企业的环保违法行为产生了极大震慑作用…… 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也在为“清水行动”提供支持。如去年西安市政府出台下发的《西安市渭河水污染防治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关于关闭淘汰规模以下造纸企业的通知》中,更是再次明确了要无条件彻底关闭“规模”以下造纸企业;对于保留的造纸企业,不能稳定达标的也要淘汰,1次不达标,进行重罚;2次不达标,实施停产治理。全年抽测有6次不达标的企业,由区县政府责令其关闭,退出造纸行业。同时我市还拿出专项资金,奖励提前完成关闭任务的企业。 政府的高压态势,使造纸企业必须在“是企业消灭污染,还是污染消灭企业”之间进行生死抉择,一些大型企业下大血本对排污设备进行了改装,如长安区的奥辉造纸厂一次性花近八千万元购买了一套国内最先进的污水处理设备。 短短的几年间,西安市造纸企业就从最初的300多家减少到2006年初的61家。在这些简单的数字变化背后我们感受到了政府对环境治理的决心。 “清水行动”仍将继续 就在这清水行动中,西安的水环境开始得到好转。2006年,我市又顺利关闭了21家造纸企业,由此西安市每年可削减COD排放总量1.6万吨,节水9100万立方米,这相当于337个兴庆湖或91个护城河的蓄水量,“清水行动”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受益于清水行动,如今一些被污染的河流已经重新碧波荡漾,又见鱼儿游。在沣河岸边,柳叶轻垂,一只小羊正在妈妈的带领下,探着脑袋喝水,看那坐在河坡草地上的男士,一边垂钓,一边打着瞌睡,颇有几分世外桃源的味道。 今年,我市将继续下硬茬关闭淘汰高污染造纸企业。年内拆除6家造纸企业的化学制浆工艺,关闭、逼退造纸企业8家。同时,加强对化工、印染、淀粉等重点工业污染源、医疗废水的监督管理,实行重点行业污染源限期治理和挂牌督办制度。西安的“清水行动”仍将继续…… 新闻链接 新闻链接 我市严查电镀废水污染 虽然排水量小,但其污染却不可小觑,为此我市对电镀废水污染展开了专项治理。并在此基础上,继续严防工艺简单的小作坊“转移战场”,死灰复燃。 虽然相对于“小造纸”而言,“小电镀”的废水排量较少,但其中的重金属污染治理难度更大,废水中含有的离子铜、锌、镉、汞等重金属,如果直接排入河流、渗井、渗坑或用于农业灌溉,将会给环境带来很大的破坏,被浇灌的食品被人食用后直接威胁人们的身体健康。早在4年前,我市就提出“集中集约,清洁生产”的思路,决定在全国率先建设一个表面精饰工业专业园区。2006年,全国首个表面精饰基地建成。基地正式运营后,基本做到40%的中水回收,从电镀污泥中每年可回收重金属350吨,使城市排污总量减少240万吨。 从去年12月开始,我市又一次全面开展电镀行业违法排污专项整治行动。短短的3个月中,全市共取缔电镀企业42家。 污水处理厂将浊水变清流 西安是一个拥有800万人口的大城市,加上大量的流动人口,每天因吃喝拉撒所产生的生活污水数量可想而知。因此生活污水治理也成为了“清水”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让河流清澈起来,西安市也正通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让生活污水“干净”起来。 四厂携手消除水污染 第一污水处理厂:始建于1955年,位于大兴路西端,日处理6万吨污水,后经两次扩建改造,已建成16万吨二级生物处理并有污泥消化系统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汇集处理城区和西郊近25平方公里面积内的工业废水和居民生活污水。 第二污水处理厂:北石桥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日处理污水30万吨。汇集处理我市东南郊、南郊及部分西郊共计49平方公里内的工业废水和居民生活用水。2002年北石桥污水处理厂污水深度处理回用工程开始建设,深度处理后的中水就近回供西郊、昆明路地区,主要作为工业冷却用水和市政杂用水。 第三污水处理厂:去年年底投产的第三污水处理厂,是我市利用日本政府贷款建设的第一个污水处理厂,也是陕西省重点建设项目,主要接纳浐河东西两岸2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大部分排入浐河,部分经深度处理后回用。 第四污水处理厂:去年底,西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正式开工建设。该项目位于西安北三环和朱宏路交叉处西北角,占地580余亩。未来主要担负西安旧城区及北郊区域约45平方公里面积内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的处理任务,处理后的污水经漕运明渠排入渭河。它的建成将极大地缓解渭河流域水质污染,改善西安的水环境状况。 7家污水处理厂将争取动工 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市环保工作会上,市环保局长罗亚民透露,我市将继续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其中将争取市第五污水处理厂年内动工,高新区、长安区、高陵县污水处理厂上半年开工建设,阎良区、户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年内动工。 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监管,逐步实行“企业建厂、政府建网,企业运营、市民付费、政府监管”的运营机制,使新建和现有的城镇污水处理厂都能尽快转化机制,以确保污水处理厂满负荷正常运行。

⑵ 陕西省西安市闫良区关山镇2022年污水站改造了吗

改造完成了。
受西安市阎良区审计局委托,于2018年7月对西安市阎良区关山镇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工程进行了结算审核工作,并于2018年8月底完成了委托方交给的结算审核工作。

⑶ 西安市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过去一年工作回顾

全市生产总值实现2719.1亿元,增长14.5%。财政总收入400.29亿元,增长23.4%,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81.4亿元,增长24.6%,一般预算支出276.85亿元,增长2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63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275元,分别增长24.7%和20.4%。
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是: ――扩大投资保增长。坚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500.13亿元,增长31.2%。全市5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近3000个,其中235个市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803亿元,完成年计划139.4%。城市维护建设项目完成投资235亿元,比上年增加30.16亿元。五大主导产业完成投资1592.53亿元,增长33.9%。工业投资完成441.57亿元,增长24%。民生八大工程投入资金13.2亿元,完成项目577个。金融机构本外币新增贷款1306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各项建设。
――提升产业保增长。五大主导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48.6%,提高1.8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120多家,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725.33亿元,增长17%,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成为我市第4户产销过百亿元工业企业。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粮食总产218.2万吨,创历史新高;规模以上龙头企业发展到130家,实现农产品加工流通收入160亿元。大唐不夜城建成开放,比亚迪汽车二厂、雨润西安农副产品全球采购中心、长安通讯产业园、西安华南城等一批重大项目相继开工。
――促进消费保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81.12亿元,实际增长20.3%。旅游、房地产、汽车消费持续旺盛:旅游业总收入297.4亿元,增长22.1%;接待国内游客3862万人次,增长22%;接待海外游客67.3万人次,增长6.5%;商品房销售面积1256万平方米,增长63%;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销售汽车24.21万辆,销售额增长46.1%。积极落实“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补贴政策,农村消费稳步发展。
――优化结构保增长。非公经济增加值实现1325.03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48.73%,提高1.13个百分点。启动百项重大科技创新和产业化项目,实现技术市场交易额35亿元,专利申请量突破1万件,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称号。积极实施名牌战略,认定名牌产品45个,服务业名牌企业12家。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关停落后水泥生产线8条,预计单位GDP能耗降低5.5%,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分别减排1.99万吨和2.15万吨,超额完成省上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
――加快开发区和区县发展保增长。全力推进“四区一港两基地”发展,高新区创建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经开区建设千亿元先进制造业基地扎实推进,曲江新区启动扩区,浐灞国家生态区创建工作通过省级考核验收,航空产业基地获批全国唯一通航产业试点园区,航天基地和国际港务区项目建设成效明显,沣渭新区组建成立。区县经济活力增强,有9个区县经济总量超过百亿元,其中雁塔超过500亿元,莲湖、未央和碑林超过300亿元;有7个区县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超过5亿元,其中莲湖、碑林、雁塔、新城和未央超过10亿元;高陵县成为我市首个西部百强县。 ——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城市综合交通改善工程全面推进,地铁二号线进入铺轨和设备安装阶段,一号线正在抓紧主体施工;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完成基础工作;机场高速专线建成通车,南北中轴线等城市主干道综合改造完成,公园南路、半引路等一批道路建成使用,东北二环、东南二环立交工程进展顺利,新增人行天桥6座,建设公交港湾98处;城市供排水网络面积扩大、密度增加,李家河水库、引湑济黑、大峪水库供水、石砭峪水库供水复线等工程加快推进,城市未来发展用水保障能力明显增强;高新、经开、户县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试运行,第五污水处理厂主体基本完工,周至、蓝田、浐灞、国际港务区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新建330千伏变电站2座、110千伏变电站16座,新增城区集中供热面积776万平方米。
——着力推进城市改造。未央新城、大明宫、纺织城、大兴新区、解放路等区域改造加快推进,民乐万达广场建成开业,北院门、三学街等一批重点街区和旅游景点周边环境综合改造效果明显。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顺利完成45个村整村拆迁和18处棚户区拆迁扫尾工作,新启动6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全年拆迁房屋面积1016万平方米;安置房累计开工面积978万平方米,竣工面积87万平方米,安置回迁5038户、16889人。
——努力建设生态城市。完成大绿二期工程,三年植绿大行动成效明显,工程造林19.77万亩,新建、改造绿地广场66个,新增城市园林绿化面积486万平方米,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已通过住房建设部公示。渭河城市段堤防完工,幸福渠上游段综合治理加快推进,沣河流域综合治理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全长6.2公里汉城湖蓄水运行,新增水面850亩。秦岭终南山世界地质公园申报成功。全年良好以上天数达到304天,市民享受蓝天白云的日子越来越多。
——深入开展“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活动”。全市提升活动安排的36项工作58个项目进展顺利,对2275栋建筑物外立面进行整修,楼房“平改坡”335栋,改造农贸市场40个,拆除违法建设103.8万平方米,拆除户外广告2167块,完成了部分路段架空线缆落地任务,规范门头牌匾工作逐步推进,火车站广场、新城广场、钟鼓楼广场景观改造基本完工。认真执行《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城市管理水平有新的提升,市民群众对市容环境满意率达到92.8%。
——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专项资金1.28亿元,200个新农村重点村建设顺利启动。建成农村公路1351公里,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11114公里,全国农村公路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黑河引水灌区续建工程新增灌溉面积16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5平方公里,建成农村饮水工程410处,解决了60.4万农村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完成385个农村电网改造工程,整村改造覆盖率达到80%。列入关中百镇和省级重点镇的38个小城镇建设进展顺利,建成五台、崇皇等一批特色镇。农村垃圾“村组收集、乡镇转运、区县处理”试点取得初步成果。
——全面加强社会管理。继续开展“平安西安”创建工作,我市被评为第三届“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荣获全国治安环境最高奖项“长安杯”。和谐社区建设成效明显,新城、碑林获评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全面完成了“一控制、两下降”目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措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全面完成新一轮市政府机构改革,精简部门4个,将700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规范为171个。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63项。成立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9个市级部门109个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入中心大厅办理。新一轮区县政府机构改革正在抓紧进行,乡镇机构改革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高陵县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进展顺利。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成25户国有企业改制,全市国有企业改制面达到98.5%。组建了市投资控股公司、市建工集团、市水务集团,整合市机电化工和市轻纺建材国有资产管理公司。陕鼓集团重组上海鼓风机公司、纺织产业整合等10大资产重组项目进展顺利。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全国首家国家级航空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和开元城市发展基金在我市设立,市商业银行财务重组全面完成,11家小额贷款公司和高陵阳光村镇银行获准成立,顺利发行中期票据11亿元、城投债15亿元,首发上市企业1家,上市再融资3家。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西安秦腔剧院等7家文化事业单位完成改制,电视连续剧《大秦帝国》播出并获好评,秦腔现代戏《柳河湾的新娘》获国家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积极发展外向型经济。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2.19亿美元,增长6.2%,实际引进内资676.5亿元,增长13.15%。实现服务外包合同金额2.2亿美元,增长51%。西安地区进出口总额72.55亿美元,略高于上年水平。西安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基本完工。成功举办2009欧亚经济论坛、中国国际通用航空大会、第二届中国诗歌节、第四届中国民营企业科技产品博览会等展会130个,中国国际运输车辆暨特种车辆博览会永久落户我市。与希腊卡拉马塔市和广州市、西宁市结为友好城市,与兰州、银川、天水等城市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西安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全市社会事业总投资173.55亿元,增长22.3%。
——全力推进创业就业。城镇新增就业10.59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46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1.22万人,新增公益性就业岗位1.53万个,动态消除了“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积极扶持青年科技人才和农业科技特派员创业,加快大学生科技创业基地和实训基地建设,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67亿元,被确定为首批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
——强化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将非公有制企业、灵活就业、进城务工人员和被征地农民逐步纳入社会保障范围,把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全市养老保险达170.12万人,新增扩面14.51万人;失业保险达127.78万人,新增扩面2.23万人;医疗保险达352.42万人,新增扩面88.8万人;工伤保险达104.11万人,新增扩面8.21万人;生育保险达81.95万人,新增扩面7.49万人。加快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全年支出14.5亿元。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和社区照料工作试点,新建58家为老服务机构。完善城乡低保制度,33万名城乡低保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启动建设扶贫重点村31个。切实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地震受灾农民安居工程全部完成。新开工经济适用房面积204.92万平方米,竣工157.86万平方米,廉租住房保障户数累计达到16928户。二手房交易完成201.26万平方米,增长25.8%。住房公积金当年归集70.6亿元,当年发放个人贷款26.71亿元,累计有65万多户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改善了住房条件。
——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继续深化和完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开工建设40所农村(山区)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完成18所薄弱学校改造工作,建设启智学校,选派240名城镇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和农村寄宿制学生享受了“蛋奶工程”。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实现村级全覆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街办全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6%以上。实施“农村母亲健康工程”,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健康检查覆盖面达95.5%。儿童医院门诊医技楼等项目正式启动。积极做好各类传染疾病的预防控制,全力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收到成效。加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西安广电中心、西安音乐厅、西安美术馆和曲江电影城建成启用,新建2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和95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成功举办市十四届运动会、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和2009城墙国际马拉松赛,我市培养输送的运动员在十一届全运会上获得4.5枚金牌。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进展顺利。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45%。,新生婴儿性别比开始趋向正常。市殡仪馆搬迁工程正式启动。“城市一卡通”投入运行。普法宣传、新闻出版、妇女儿童、民族宗教、参事、文史、社科研究、地方志、外事侨务、人防、档案、气象、地震、老龄、慈善、残疾人、红十字会等各项事业都取得新的进步。 自觉接受市人大法律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948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部办复。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立了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对市政府系统1107名处级干部进行了依法行政培训,启动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修订了市政府工作规则,规范了市政府重大工作决策程序。推进政务公开,开展“听政声、察民意、献良策”活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廉政建设不断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继续深化,惩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完善,查处了一批教育、医疗、土地等领域违法案件。“四乱”整治和“小金库”治理成效明显,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加快应急平台建设,政府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进一步提升。完善目标考评办法,加大抓落实力度,促进了各级工作作风的转变和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困难的情况下能够取得较好的成效,这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全市干部群众齐心协力、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辛勤工作在各行各业的全市人民,向西安驻军、武警官兵,向关心、支持西安建设的中央、省属单位和各界人士、国内外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市政府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牢固,工业生产、入境游、利用外资、出口还未完全恢复,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任务还十分繁重;企业吸纳科技成果的能力还不够强,统筹科技资源改革工作还需要抓紧探索;城市管理仍需加强,群众对交通秩序、治安环境等还不够满意;社会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就业形势依然严峻,群众生活中的一些切身利益问题还没有解决好;区域发展不平衡,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农民增收还比较困难;政府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办事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⑷ 西安市第五污水处理厂公交站牌到最近地铁口

西安市第五污水处理厂公到最近的地铁口是运动公园站。在第五污水处理厂坐328路,城市运动公园下。

⑸ 想知道: 西安市西安市污水处理厂分布在哪

你上网络地图上搜下,不全。按编号我知道的有第1、2、3、4、5污水处理厂。内

  1. 第一污水处理厂:邓家村污容水处理厂,在西二环大兴立交向西2公里多路北。

  2. 第二污水处理厂:北石桥污水处理厂,西三环石桥立交向东1公里路南。

  3. 第三污水处理厂:东三环南牛寺村南,通源路向西不到1公里路北。

  4. 第四污水处理厂:北三环,朱宏路立交西北角。

  5. 第五污水处理厂:北三环,灞河以西600米幸王路向北1公里处路东。

⑹ 西安市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条例(2021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管理,防治水环境污染,改善城市水环境,实现城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污水处理,是指通过一定的系统和设备,采用相应的技术方法,对生活污水、生产经营废水、入流雨水等进行净化的过程。

本条例所称再生水,是指城市雨水、污水等经收集处理后,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相关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净化处理水。第四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城市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发改、财政、生态环境、资源规划、住建、农业、公安等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做好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相关工作。第五条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的原则,与城市道路、排水等规划相衔接,做到厂网配套、管网优先,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率。第六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公共管网的建设。

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第七条鼓励、支持城市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和再生水利用的科学研究,引进和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水平。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和举报破坏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的行为。第九条对在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区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十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本市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未经法定程序调整和变更,规划确定的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第十一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县和开发区应当根据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规划编制区域规划。

碑林区、新城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的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区域规划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并组织实施。

各开发区范围内的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区域规划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开发区管委会编制,由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的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区域规划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第十二条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规划、区域规划在编制过程中,编制机关应当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三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城市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应当依据城市排水规划及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规划、区域规划,制定城市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计划。第十四条城市排水管网覆盖范围以外达到规模要求的用水排水户应当自建污水处理设施。

电镀、化工、印染、冶金等生产企业,医院、实验室等排放有毒有害废水的单位,应当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

前款所列有毒有害废水不得作为再生水水源。第十五条新建城市供水管网的,应当同时建设再生水管网。第十六条碑林区、新城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及各开发区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新建、改建、扩建下列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

(一)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店、公寓、综合性服务楼等;

(二)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场馆等;

(三)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每日可回收水量大于150立方米的居住区和集中建筑区等;

(四)优质杂排水的日排放量超过200立方米的企业或者工业小区。

⑺ 今后几年 西安市四成联创的主要措施和工作是什么

今后几年我市 “四城联创”的主要措施和工作。

“四城联创”是一项浩大的工程,标准高、任务重,涉及面广,需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推动全盘,进而全面达到各项考核指标的要求。

1、强化管理,进一步改善城市容貌。

完善西安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办法,制定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不断探索完善“创卫”长效管理工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城市管理的深层次问题。通过开展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活动,打造全省城市典型示范景观,全国城市生态景观,世界一流城市人文景观。
(1)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设施,美化街道的候车亭、报刊亭、电话亭、公厕、座椅、路灯、护栏、花坛、雕塑、标志牌、广告牌等设施。加快建设公共设施监测预警系统。
(2)加快清除违法搭建。拆除废弃闲置烟囱、水塔和铁塔,清除各类违章棚亭和利用屋顶、空地擅自搭建的各种临建设施,清除沿街建筑二层以上的窗护栏及阳台护栏、鸽子棚、置物栏、破旧遮阳罩。
(3)定期修缮、清洗沿街建筑立面,保持干净整洁,无残墙断壁。
(4)拆除违法户外广告,规范沿街商业门脸和牌匾,清除建筑外檐各种悬挂物和擅自设置的各种指示牌、标志牌,清除各类粘贴、喷涂小广告及乱贴乱画。
(5)加强各种车辆停放管理,消除人行道和慢车道车辆乱停放现象。
(6)加大城市管理力度,确保主要街道全天无出店和占道经营现象,背街小巷无集结性占道经营。
(7)落实沿街门店门前“三包”责任制。积极提高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保持公共场所及城区道路环境卫生的整洁卫生,做到夜间清扫、白天保洁,质量良好。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实现密闭化作业,分类收集。

2、加快老城区改造,进一步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1)全面实施唐皇城复兴计划。综合改造大兴路、纺织城地区。保护改造大明宫遗址区,2010年底大明宫遗址公园建成开园。
(2)加快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步伐,完成二环以内17个棚户区、72个城中村改造任务,启动改造二环外71个城中村。
(3)提升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加大全市农贸市场整治力度。
(4)加快地铁二号线建设。全面开工建设铁路北客站、地铁一号线工程。2008年底三环路建成通车。
(5)继续拓宽、修补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路面,确保城区街道路面平整、通畅,无污水坑洼。完成劳动路向北、桃园北路向北、纬二十六街向西延伸段3条道路拓宽改造工程。
(6)在原有81座人行天桥的基础上,2008年建成友谊路、边家村什字等10座人行天桥,同时根据群众需求再建一批人行天桥,有效改善“行人过街难”现象。修建城墙内26.7公里长自行车道,方便游客观光。完成100处公交港湾改造,提高车辆通行能力。
(7)加强“平改坡”改造工作,完成环西路、环南路、环东路、朱雀大街的“平改坡”工程。
(8)启动全市架空线缆落地工程。继续实施点亮工程与照明工程,城市道路照明装置率和亮灯率均达98%以上,景观照明科学合理。
(9)实现全市自然村“村村通”水泥(柏油)路。加快“公交下乡”,调整、改造、延伸现有客运线路,促进农村客运网络和城市公交网络的合理衔接和有效融合。
(10)街道公共厕所达到每万人拥有4座,二类以上公厕数量≥10%,水冲式公厕≥70%。在一、二类繁华主干道及社区和城中村再建公厕200座。继续解决城区公厕布点不均、居民如厕不便等问题。

3、开展“绿满西安,花映古城,三年植绿大行动”。

(1)加快实施一批林业工程。完成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人工造林23000亩,封山育林65000亩。完成大绿二期人工造林86727亩。完成三北防护林2000亩。环山旅游路生态产业带建设,完成道路生态林带造林1700亩和生态经济林带建设10000亩。渭河堤岸林带完成节点部位堤防绿化570亩,堤外200米节点景观绿化1266亩。
(2)增加投资4.63亿元,新增城市绿化面积486万平方米,人均新增1.14平方米。其中,城市中心区新增绿化118万平方米,三环路在原计划外新增绿化265万平方米,郊三区新增绿化24万平方米。通过创建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居住区,新增绿化40万平方米。新建230个城市街头小绿地广场,增加绿化38万平方米。
(3)对太华北路、辛王路等29条道路实施高标准绿化。对三环路169万平方米的夹角地、75万平方米的储备用地和20万平方米的南绕城桥下实施绿化。对西咸大道、大庆林带、唐延路等10条绿色生态长廊和165条主干道实施增量加强工作,使其绿量充实,大树大绿。完成未央路、朱宏路等9条迎宾大道城市出入口可视范围段的绿化美化工作。城市主干道沿街单位9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
(4)实施立交增量工程。对二环、三环及46座大型立交桥桥体实施立体绿化和垂直绿化,在立交绿岛内增栽大树,形成树阵和树列。把朱雀路、太华路、咸宁路盘道等18个大转盘建设成为景观迥异的盆景式交通岛。全程跟进地铁二号线工程,对已恢复的地段,立即组织按原貌或高于原貌恢复绿化,恢复南北中轴线的靓丽景色。
(5)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达到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开辟休息活动园地。旧居住区改造,绿化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全市“园林小区”占到60%以上。居住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资金落实,措施得当,设施保持完好。市内各单位庭院绿化美化,“园林单位”占60%以上。
(6)对全市53个公园、167个街头小绿地广场绿化增量加强,提升效果。新增鲜花大道50条。
(7)公园绿化面积占到总面积70%以上,植物配置合理,富有特色。古典园林、历史名园得到有效保护。城市广场绿地率达到60%以上,突出植物造景。新增综合性公园或植物园3处。建成秦岭植物园。

4、加快实施蓝天碧水工程,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继续大力实施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安静工程、洁净工程、绿色生态工程和环保能力建设工程。
(1)用2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城市水质达标工程和污水处理达标工程。完善自来水管网设施建设,用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100%。完成市第五污水处理厂(一期)、阎良航空基地污水处理厂及西南郊地区污水处理工程,明后两年开工建设灞桥污水处理厂、新筑污水处理厂、草滩污水处理厂、市污水污泥处理厂,启动北石桥污水厂二期改扩建、邓家村污水厂二期改扩建、第三污水厂扩建工程,加快建设各县污水处理厂。全力推进城市污水及道路排水管网建设工程,提高收水能力。关闭不达标排污企业,降低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
(2)加大燃煤烟尘和企业燃气治理,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加快推进城市天然气气化二期工程。建设大庆路区域调峰锅炉房、西安航天基地集中供热工程和市热力公司太华、城北、城东、雁东集中供热工程,以及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西郊热电联产扩建工程,启动南郊热电厂项目、高新区区域供热中心项目、大唐灞桥热电厂热电技改工程,同时建设烟尘控制和脱硫工程。
(3)加快水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市河流水环境质量。综合治理团结水库水环境,加快实施护城河、兴庆湖截污改造工程,对氵皂河城市段、太平河进行清淤、疏浚、衬砌。加快建设渭河西安城市段综合治理工程,沿河打造生态景观廊道,重现渭河“一河清波、两岸绿色、鱼翔浅底、鸟语花香”胜景。
(4)加强建筑施工工地、市政施工工地、房屋拆迁施工工地、园林绿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
(5)完成三环路、临灞路、城市快车道(城区段)道路两侧降噪树木种植工程,降低交通噪声影响,有效控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污染。
(6)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率≥85%,完成江村沟生活垃圾填埋场、粪便无害化处理场、生活垃圾电站的续建工程。
(7)完成水面787亩及绿地景观的曲江南湖生态建设项目。治理与开发区域面积89平方公里的西安浐灞河生态区段环境治理工程、生态区建设面积3700亩的广运谭生态景观区二期工程、占地1200亩的桃花潭生态治理项目。逐步恢复“八水绕长安”景观。高标准、高质量建成“2011西安世界园艺博览园”。

5、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

(1)大力改建、扩建、新建文化基础设施,为丰富市民文化生活创造条件,不断提高市民科学文化素质。
(2)加大宣传,扩大知晓率,使“四城联创”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通过举办各类市民学校、有奖征文、演讲比赛,设立公益广告,发《公开信》和《倡议书》,大力普及文明、礼仪知识,树立西安人现代文明新形象。
(3)广泛发动群众,拓展载体,提高参与率。 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加快推行各类公共场所文明行为守则,推进文明驾驶、文明乘车、文明出行。逐步在全市各候车站点落实“跟我排”,营造良好乘车秩序。
(4)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充分报道“四城联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文明市民典型事迹,努力形成道德模范大量展现、善行义举广为传颂的社会环境,让市民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使全体市民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5)深入开展建设“文明单位”活动。要扩大覆盖和影响,注重实效,着力于提高单位和人员的整体文明素质。

6、加快市属4县和农村的创建步伐。

坚持城乡联动、区县同创。在加快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卫生镇基础上,制定西安市卫生村标准,推动卫生村创建步伐。力争通过几年努力,使高陵、蓝田和户县迈入“国家卫生县城”行列;用两年左右时间,使周至县迈入“省级卫生县城”行列,进而建成“国家卫生县城”。“创园”、“创模”、“创文”工作也要在市属4县同步开展并取得实效。

⑻ 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升级审批程序及所需资料

扩建,属于技改项目!
如果就在原址上建设,面积不变化的,土地手续就内可以免了吧容
其他,发改委需要备案和可研,可能的话是不是还有能评
环保需要环评,和环保竣工验收
安全的不用说了,安评和消防不能少
说白了,就和新建没多大的差别

⑼ 污水处理站改造需要做哪些准备

具体要看需要改造什么。其目的要满足什么。做好对应设计才能知道需要做那些准备。

⑽ 西安市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条例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管理,防治水环境污染,改善城市水环境,实现城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污水处理,是指通过一定的系统和设备,采用相应的技术方法,对生活污水、生产经营废水、入流雨水等进行净化的过程。

本条例所称再生水,是指城市雨水、污水等经收集处理后,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相关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净化处理水。第四条市水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户县、周至县、高陵县水行政管理部门、城市污水处理行政管理部门和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环保、市政公用、规划、国土、建设、房屋、价格、市容园林、林业、公安等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做好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相关工作。第五条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的原则,与城市道路、排水等规划相衔接,做到厂网配套、管网优先,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率。第六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公共管网的建设。

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第七条鼓励、支持城市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和再生水利用的科学研究,引进和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水平。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和举报破坏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的行为。第九条对在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区、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十条市水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本市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未经法定程序调整和变更,规划确定的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第十一条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各区县和开发区应当根据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规划编制区域规划。

碑林区、新城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的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区域规划由市水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并组织实施。

各开发区范围内的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区域规划由市水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区管委会编制,由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户县、周至县、高陵县的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区域规划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第十二条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规划、区域规划在编制过程中,编制机关应当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三条市水行政管理部门,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户县、周至县、高陵县水行政管理部门、城市污水处理行政管理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应当依据城市排水规划及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规划、区域规划,制定城市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计划。第十四条城市排水管网覆盖范围以外达到规模要求的用水排水户应当自建污水处理设施。

电镀、化工、印染、冶金等生产企业,医院、实验室等排放有毒有害废水的单位,应当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

前款所列有毒有害废水不得作为再生水水源。第十五条新建城市供水管网的,应当同时建设再生水管网。第十六条碑林区、新城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及各开发区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户县、周至县、高陵县新建、改建、扩建下列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

(一)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店、公寓、综合性服务楼等;

(二)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场馆等;

(三)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每日可回收水量大于150立方米的居住区和集中建筑区等;

(四)优质杂排水的日排放量超过200立方米的企业或者工业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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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西安市第五污水处理厂将如何改造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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