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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李兴污水处理厂事故

发布时间:2023-09-23 22:26:47

A. 污水处理厂为什么会发生爆炸什么物质引起的

2020年7月11日晚点40左右,辽宁省阜新市氟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水解酸化车间发生爆炸。事故发生后,阜新市委、市政府和阜蒙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应急管理、消防、公安、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赴救援。目前,现场已有效控制。

经了解,该污水处理厂及周边部分厂房、居民住房玻璃震裂,事故未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未造成人员死亡、重伤,2名轻伤人员留医院治疗,15名轻伤人员留院观察,其他送医人员已经离院。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据介绍,不同可燃气体的爆炸极限差异很大。可燃物质(可燃气体、蒸气和粉尘)与空气(或氧气)必须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均匀混合,形成预混气,这个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极限。(氢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极限为4%-75%。汽油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极限为1.4%-7.6%。甲烷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最低极限是4%-5%,最高极限是15%-17%。)

专家认为,此次阜新氟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水解酸化车间发生爆炸,很可能是密闭车间内可燃性废气集聚,浓度到达爆炸极限,同时遇见明火或电火花等引爆。

据介绍,水解酸化是利用微生物的发酵作用,将水中不溶性有机物水解为可溶性有机物,将难降解的大分子转化为易降解的小分子的过程,从而改善污水的水质。在这个发酵过程中,会产生可燃性气体(比如甲烷),如果处理不当,就有可能产生爆炸。

北京金控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斌介绍说,“污水处理厂处置过程中会产生很多气体,各个工艺环节产生的主要成分可能有所区别,但大多数都是易燃的有机物,比如甲烷、一氧化碳和硫化氢。”

他解释,污水处理厂没有哪个工艺环节只产生一种气体,实际上都是混合气体。比如有些产生气体以硫化氢为主的环节,也有一氧化碳、甲烷;有些以沼气、甲烷为主,但也会有硫化氢。“污水处理厂一旦发生爆炸,比单一气体爆炸程度可能更大。”

这种情况下,车间必须要有通风设施并且通风良好。杨斌指出,特别是有几个工艺环节更需注意。“一是预处理车间,这个环节污水刚刚进来,有机物含量较高。二是污泥处置车间,这是污泥有机物含量最高的车间。三是厌氧处理车间,有些污水浓度较高的污水处理厂可能用到厌氧工艺,这个车间主要产生沼气,沼气最容易爆炸,很多先进的污水处理厂还收集利用沼气,更加需要保证安全。这些都是工艺段中比较危险的地方。”

“另外,明火有时候不一定是人点了火,比如烟头,因为污水处理厂还有很多电器设备,如果有些电器老化或者没有检修、质量不好,或者说稍微有些问题,也会产生火花点燃有机气体。”他指出。

“爆炸是第一个危险,第二个危险是中毒。”杨斌说,无论是一氧化碳还是硫化氢气体,中毒的情况每年全国都有很多,“而且曝光的事故中,很多情况是一个人中毒以后,其他人参与救援,但安全意识不够,直接进去,也跟着倒下。”

2020年6月13日,浙江湖州市吴兴区浙江美欣达纺织印染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1名工人在检修作业时吸入硫化氢晕倒坠入初沉池内,另外8名工人施救时相继中毒,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

“此外还有个危害就是腐蚀。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有机气体腐蚀性都很强,这个腐蚀主要是对设备。即使气体的腐蚀性在当时没有对人身安全产生影响,平时处理不好的话,对设备产生影响同样会导致生产安全上的事故或损失。”杨斌说。

污水处理厂如何防范爆炸事故发生?

我们知道,污水一般要经过沉淀、曝气(曝气是一种使空气与水强烈接触的手段,在于将空气中的氧气溶解于水中,或将水体中不需要的气体和挥发性物质释放到空气中)等操作,经由活性污泥和微生物处理,逐级清理水体中的污染物,加氯气消毒杀菌,达到标准后方能排入正常水体中。

而污水在处理过程中,会产生有毒、腐蚀性、易燃易爆这三类气体,因此污水处理厂也必须要注意通风换气及防火。此外,对于那些有毒有害气体,不能直接排到大气中,必须要收集处理。

对于这类化工企业,一定要时常监督,查缺补漏,寻找安全隐患,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杨斌认为,污水处理厂都有一系列的规定和规范,但是有些规范在一些污水处理厂执行不是特别到位。“从爆炸源头来说,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有机气体必须要有监测,需要定期巡检、提前发现或预测到这类事故。有些水厂做得比较好,安装了气体传感器,如果气体泄漏或达到一定浓度,就会报警。污水处理厂有没有安装这些设备,气体传感器有没有发挥作用,这都属于非常基础的工作,像发生爆炸,大多数这种建设就存在问题或不完善。”

“另外就是操作的规范性。”杨斌指出,进入密闭空间,规范的做法是先拿气体检测仪器测试一下,是不是浓度很高。如果浓度不高,也要敞开一定的时间,工人才能进去进行作业。

他认为,一是加大对环保设施的投入。“目前有些污水处理厂的投入可能不够,投入水平比较低。有些化工企业自己建有污水处理厂,把污水处理设施当成本,能少花钱就少花钱,能不装就不装。”

二是让管理更加规范。一些污水处理厂存在不规范的情况,这也和投入有关,因为不愿投入,缺乏专业人员,没有人去抓管理。

三是国家的标准没有真正执行下去。“从标准来讲,我国和国际上比一点也不落后。化工行业、钢铁行业印染行业,以及市政行业都有标准,专门有污水处理规范和具体的主工艺要求,关键是执行上一些污水处理厂打的折扣比较多。”

“污水处理厂应该把监测、处理和处置当做一个工作重点来抓。可能短期来讲看不到什么经济效益,但长期来讲还是很有必要投入。”杨斌表示。

“现在还有一类污水处理厂存在较大的气体排放危险,就是地埋式污水处理厂。”杨斌指出,地下污水处理厂整个工艺段都在地下,密闭性更强,不像建在地上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池是露天的,因此危险程度比较高。

另一方面,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一般在比较偏远的地方,如郊区,但是这些年随着城市的建设,很多污水处理厂已经被包围在城区里面。所以很多污水处理厂和居民区离的很近,对居民的危险比较大。

“阜新这个污水处理厂是在工业园区,特别是化工园区,里面有很多化工厂,那么一旦爆炸,隔壁如果有其他化工企业,危险就会很大。”杨斌表示,阜新污水处理厂事故涉及伤者人数达17个人,一般污水处理厂不会整个厂爆炸,通常是在某个车间或者工艺段出现危险情况,以前看到爆炸情况都是两三个人,但这一次有这么多人受伤,是不是有别的情况,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B. 污水是怎么处理的呢,为何有的污水处理厂会发生爆炸呢

污水的处理包括过滤、沉淀和曝气等程序,挥发掉水体中的废气,逐步清除水体中的污染物质,并且加氯气对水体进行杀菌和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后才能够排放到正常的水流中。有些污水处理厂发生事故,是因为在污水的处理过程中,污水容易排放出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如果通风和防火工作不到位的话,一点火星就有可能引燃这些积聚的废气。

处理厂离居民区较远

现实中在规划污水处理厂位置的时候,一般都会把处理厂安排在远离居民区的地方,就算有时候工作失误发生了事故,也不容易对居民区造成影响。只要处理厂在安全监督方面工作到位,就不会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在这方面一般都是可以放心的。

C. 安徽宿州市政管网污水处理作业发生事故致3死,导致事故的原因是什么

经过对部分城市、城镇污水设施的考察,其未达标的基本原因有三方面。其一,处理工艺落后,不能有效的起到净化污水的功能。其二,污水处理构筑物采用敞开式的池型,不适宜该地区高寒、日温差大的气候特点。其三,细节设计存在缺陷,不能满足工艺要求。

为了治理污染,保护环境,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加强民族团结、巩固边疆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经济腾飞,正投入大量的资金修建污水处理及环保设施。并把以前的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以达到污水处理再利用的效果。

混凝沉淀池 + 曝气生态塘,该工艺的生态塘内散发臭气,使厂区内的树木枯萎,由于不能灌溉,农民不允许其向外排放。二期改造的方案仍沿用一期的工艺,其处理结果还会和一期相同,因此各地政府及环保局不愿再按该工艺实施,为了解决林木灌溉、城市绿化的水源问题,对原有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新建污水处理厂要采用新技术。

另外,生态塘不宜做污水的直接处理工艺,通常用在二级处理后进行深度处理,提高水质时采用,它也不适宜用于高寒地区。

D. 污水厂安全事故等级划分依据

法律分析:
要按照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结合地方政府法规来执行。例如天津市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初期雨水一定要收集的,主要针对化工、石化行业,其中《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有明确要求,现在排水设计中要求企业在厂区雨水排口设置截止阀,有自动型的也有手动型的,将一次降雨过程中前野态10~20min的降水导入初期雨水池,并进一步将初期雨水排入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的三级标准或污水处理厂的接纳管水质要求。

法律依据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4.1标准分级
4.1.1 排入GB3838类水域(颂岁源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4.1.2 排入GB 3838中、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4.1.3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4.1.4 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4.1.1和4.1.2的规定。
4.1.5 GB3838中、类水域和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4.2 标准值
4.2.1 本标准将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质及控制方式分为二类。
4.2.1.1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采矿行业的尾矿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
4.2.1.2 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
4.2.2 本标准按年限规定了第一类污染物和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分别为:
4.2.2.1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雀森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表2、表3的规定。
4.2.2.2 1998年1月1日起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表4、表5的规定。
4.2.2.3 建设(包括改、扩建)单位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批准日期为准划分。

E. 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6000人为什么不属于一般环境事件

案例:

1.扬州“5·29”污水站中毒事故

5月29日下午15时许,江苏华泰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排员工到位于邗江区杨庙镇双庙村的扬州市污水处理泵站维修污水排放池。一名检修人员在下池维修过程中发生坠池,现场另外一名工作人员见状立即下池营救,同时,周边2名群众听到呼救声后前往并下池帮助救人。致3人中毒死亡,1人受伤的意外事故。

事故原因初步分析:指挥人员在不了解污水泵站阀门井是否存在有毒有害气体的情况下,未经任何检测,违章指挥检修人员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的情况下进入阀门井作业;阀门井内积存的污水产生硫化氢等有毒气体,检修人员进入阀门井后污水被搅动,硫化氢等有毒气体扩散到整个阀门井中,致使检修人员中毒昏迷,从而导致事故发生。而指挥人员及周围群众因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2.内蒙古“8.1“有限空间事故

7月31号下午刘某智(污水车间工人)将捞取杂物的漏勺掉入污水车间化粪池中。8月1日上午9时许,刘某智将池中的水抽至距池底约0.9米后,叫杨某暖和艳某一起用电缆线做的抓钩开始捞漏勺。捞取未果后,刘某智拒绝同行人员劝阻后,自行下池捞漏勺;

当下到池高一半的时,刘某智即晕厥坠入池。公司办公室主任赵某刚(安全员)听到杨某和艳某呼救后,进入事故现场,延梯子进入池中,接近污水面时亦昏厥掉入池中,随后公司安全负责人韦某和安全员赵某也相继采取赵某刚相同举动;

韦某掉入池中,赵某因系有绳索被众人拉起。消防队和120接警迅速赶到后相陆续救出刘某智、赵某刚、韦某3人。刘某智当时已无生命体征,赵某刚和韦某被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事故原因初步分析:经现场勘察和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分析是工人刘某智在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未进行事先通风和检测的情况下,下到化粪池作业时被化粪池中产生的硫化氢气体熏倒中毒,公司办公室主任赵某刚、安全负责人韦某盲目施救,使中毒事故扩大,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

3.“9·17”坍塌事故

9月17日下午4点左右,隆安县丁当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一期工程发生坍塌事故,3名工人在基坑内清理浮土时,边坡突然坍塌,造成这3人被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初步分析:经初步分析,施工单位在进行土方开挖时未按要求对边坡进行放坡和支护,导致事故发生。

F. 淮河水污染事件

水污染:中国公共危机

虽然经过了无数次的曝光和无数次的诘问,但中国水污染却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的根除与遏制。据国务院八部委2008年环保专项行动的最新检查结果显示,全国113个重点监测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仍然偏低,其中243个地表水水源地中达标水源地为159个,占到65%,不达标的为84个,占35%,涉及到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0个城市。水污染作为一个严重的公共危机正以超常的分量挑战着中国政府的决策水准与能力。

黑色的“水图”

从松花江苯泄漏到广东北江镉污染,从滇池水葫芦疯长到太湖蓝藻泛滥,尽管一桩又一桩的无情事实在不断挑战着我国本已脆弱的水环境能力,但这些局部而片段的现象并没有让我们完整认识水污染的严重而残酷,而只有打开中国水系的平面地图,几乎处于危机边缘的水污染生态才能裸露无遗。

据国家环保总局的调查显示,自两年前松花江事件以来,我国共发生140多起水污染事故,平均每两三天便发生一起与水有关的污染事故。而据监察部统计,近几年全国每年水污染事故都在1700起以上。

“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足”,屈原的这种浪漫情怀,如今越来越成为历史的记忆和慨叹。据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称,全国近14万公里河流进行的水质评价,近40%的河水受到了严重污染;全国七大江河水系中劣V类水质占41%。而环保总局发布的另一项重要调查显示,在被统计的我国131条流经城市的河流中,严重污染的有36条,重度污染的有21条,中度污染的有38条。

作为我国北方的重要水源,黄河在近十多年中被污染的事实在不断加重。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对黄河水污染的状况进行量化分析后发现,黄河干流近40%河段的水质为V类,基本丧失水体功能。与黄河一样,扑向长江的污染面积也在不断扩大。一项最新的调查显示,长江干流六成河水目前已遭污染,超过Ⅲ类水的断面已达38%,比8年前上升了20.5%。无独有偶,尽管淮河是中国投入最多、开展污染治理最早的大江大河,但如今仍是一条受污染最严重的河流。淮河在评价的2000公里的河段中,78.7%的河段不符合饮用水标准,79.7%的河段不符合渔业用水标准,32%的河段不符合灌溉用水标准。10年前,淮河还生长着60多种鱼类资源,可如今这些鱼类几乎绝迹。

除了跨区域河流广受污染外,局部性中小河流以及所谓的城市“龙须沟”都难逃被污染的厄运。上海的苏州河曾经“黑”臭了80年,而就在笔者居住的广州市,穿越市区并汇入珠江的大小14条河涌无一例外地都是发黑发臭。

当江河被污染所侵袭时,与其同吞吐的湖泊就很难独善其身了。据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质量状况报告显示,我国“三湖”(滇池,巢湖,太湖)的水污染正在日益加重;有着“千湖之省”美誉的湖北省武汉市,覆盖城区的38个湖泊污染负荷远远超过其水环境容量,其中32个湖泊水质为劣V类。而作为云南省先前尚未遭受污染的两大湖泊之一的抚仙湖,目前水质也在开始急剧降低。

以海洋为归宿的河流湖泊带给接纳者的同样是污染。据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的调查结果表明,珠江口海域有95%的海水被重度污染。无独有偶,曾经是我国富饶“海上粮仓”的东海却在每年4到6月赤潮频发。专家指出,全国的污染通过河流向沿海集中的结果,使中国水污染的“最后一道防线”已被无情撕破。

汹涌的污染源

就像我们丝毫不怀疑水污染的严酷事实一样,中国社会各个层面对于造成水污染几大“始作俑者”的认识也日渐变得清晰和明朗。

产业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是中国经济长期未能根治的痼疾,其重要表征就是重化工业尤其是资源消耗工业增长较快。问题的关键在于,由于受水资源、航运等产业布局因素的影响,重化工业沿江或沿河布置已经成为一种范式。据统计,全国两万一千多家石化企业中,位于长江、黄河沿岸的石化企业达一万三千多家。至于像小造纸、小皮革等项目在水环境敏感地区大起炉灶的现象更是比比皆是。如此产业布局的最严重后果就是大量污水在可能未经处理的情况下倾注到大江小河。据国家环保总局的调查统计,目前我国工业污水排放量每年达到300多亿吨,尤其是七大水系所承载的工业污水排放与日俱增。

来自于农业方面的面源污染超过工业污染已经成为我国水污染的一个重要特征。研究表明,农村面源污染在各类环境污染中的比重占到30%-60%,并成为水污染的重中之重,其中污水中COD(含氧量)排放已超过城市和工业源的排放总量。一方面,过量使用化肥造成的污染十分惊人。如化肥施于土壤中,只有小部分被作物吸收,大部分则在雨水的作用下或渗透到地下污染地下水,或随地表径流进入河流、稻田、池塘。由于化肥会造成水域富营养化或饮用水源硝酸盐含量超标,因此已经危害水质的“第一隐形杀手”。

农业污染可以对水资源形成伤害的另一大力量来源于畜禽和水产养殖业污染。有调查数据显示:养殖一头牛产生并排放的废水超过22个人生活产生的废水,养殖一头猪产生的污水相当于7个人生活产生的废水;北京近郊禽畜养殖场排放的有机物污染,相当于全市工农业生产污水和生活废水中所含的有机污染物的2-3倍。

就在农业污染超过工业污染的同时,另一大污染源———生活污水又从城乡的各个角落冲出并有愈演愈烈之势。据了解,中国一年洗衣污水量就将近22亿吨,相当于34个十三陵水库,76个昆明湖。仅北京市和上海市2006年生活污水分别就达到9亿和11亿吨。全国大小城市的生活污水的排放量已经超过了工业污水的排放量。

问题的关键在于,目前我国仍有61%的城市没有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设施得以修建的城市,能正常运行的也只有50%;还有的由于污水收集管网的原因,污水处理厂处理量不足设计处理能力的20%。而在广袤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为零。正因为污水处理率的低下,中水回用水平低,大量污染负荷就如泄闸之洪汹涌般进入河流与湖泊,中国水体环境质量由此被一步步逼向危险的边缘。

管理体制之痒

从经济学原理看,水资源属于公共产品,应当纳入政府资源建设和管理的范畴。质言之,水环境的保护和建设程度直接反映和考量着政府的管理能力和力度。依此审视,我们就不难深入地看到水污染背后公共管理体制的失衡和羸弱。

“五龙治水,九龙戏水”是专家们对中国水资源管理模式极具形象的比喻。目前,政府部门中涉水、管水的主要包括水利、环保、渔业、林业、航运、城建、地矿等。这种“九龙治水”的机制表面上集中了众多部门的力量,但事实上并不能达到“团结治水”的目的,相反在客观上强化了职能部门的局部利益和单一目标,进而弱化了水资源的宏观管理功能。

中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特点是实行的是地方负责制,而恰恰这一点也许是值得我们深思和修正的地方。对于GDP的追逐和崇拜已经成为中国地方政府的惯性思维,而在实用主义和生态主义两种截然不同的发展观之间作出选择,作为“经济人”的政府当然会不假思索地选择前者。道理很简单,后者不仅需要支付治理污染的巨额成本,还要支付为了控制污染而出让的经济收益成本。结果是,那些本应彻底关闭的小化工、小造纸、小皮革企业死而复生,阴魂不散;将沿江沿河作为工业企业的栖息地以拉升GDP就成为地方政府不谋而合的思想与行动。

对于水资源污染行为的漠视、怂恿乃至保护是地方政府留给社会的一大公害。中国民间环保组织———中国水污染地图网研究发现,不仅国内许多知名企业已经成为了水污染的大户,而且包括松下、百事等30多家在华经营的跨国公司也频频违反中国的水污染控制法规,而后者有一半以上集中在长三角地区。然而,时至今日,这些污染主体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惩治,相反还在继续着自己的污染行为。

依法治水是世界各国的通例,但就是这一看似最强硬的手段在中国却屡打折扣。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环保执法机构可以对任何一个污染项目处以数额不等的行政罚款,不过这种处罚只能算是九牛一毛。有人算过一笔账,高污染企业每吨废水的治理成本一般在1.2—1.8元,偷排每日的净收益往往能达到几十万元,而环保部门最高罚款限额仅为10万元,这种比较收益驱使着不少企业宁愿认罚也不愿治污。

管理的离散与制度的软化导致了中国政府在投入了巨大成本的情况下,至今对于水污染的治理仍然收效甚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一份环境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到,中国水污染治理项目进展缓慢,重点流域“十五”时期污染治理任务没有全部完成。其实,问题的严重性并不仅仅在于水污染治理进展缓慢,而且新的水污染还在继续快速蔓延,水环境恶化的趋势没有得到实质性控制。

高昂的代价

北宋变法大家王安石说:“水之性善利万物,万物因水而生。”然而,面对着一个日渐变“黑”的中国水体环境,我们却很难找到任何聊以自慰的乐观感觉。

水污染直接危害的是百姓饮水安全。与国家环保总局披露的全国地表水源不达标城市占检测目标的34%的残酷事实相同时,水利部也披露出一组令人惊心的数字:目前全国有3.2亿农村人口喝不上符合标准的饮用水,其中约6300多万人饮用高氟水,200万人饮用高砷水,3800多万人饮用苦咸水,1.9亿人饮用水有害物质含量超标。

从水源到饮用水再到食品,水污染形成的“恶性链条”已成为危害民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罪魁祸首”。权威资料显示,中国大约每年有200万人因为饮用含砷量很高的水而患病,农村约有2000多万人饮用氟化物超标的水而患上地方性氟斑牙和氟骨症。同时专家指出,河北涉县、河南沈丘县、天津北辰区、陕西华县、江苏阜宁县、广东翁源县等地区频频出现的“癌症村”等,都与饮用水污染高度相关。

对于经济的灼伤无疑是水污染延伸出的最大后果。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表明,2008年全国因包括水污染在内的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000多亿元,约占当年GDP的4%。

靠天靠水的农业成为水污染的直接受害者。以黄河为例,由于农业是黄河上的用水大户,占黄河总用水量的90%,因此黄河水污染给农业造成的损失每年最高达33亿元。另据河北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由于水资源匮乏,部分地区农民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全省去年污染耕地面积2100多公顷,造成农产品(11.14,0.00,0.00%)产量损失23000多吨。

还需正视,水污染所造成的危害性已经远远超过了经济与卫生的范畴,其引致的群众负担加重和对政府不信任等次生矛盾日渐突出。据统计,全国信访办平均每天收到水环境污染纠纷群众来信60多封,不仅如此,频发的水污染事故,也造成地区间的纠纷不断,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

构筑“防污墙”

残酷的历史已经将中国政府无奈地推到了“先污染、后治理”这一西方工业化国家走过的老路之中,留给我们的选择就是将旧污染降低到其危害的最低限度,彻底控制和杜绝新污染的发生。对此,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指出,到2010年,中国政府将投入6400亿元用于水治理,占环保总投入的40%。同时,中国政府作出了郑重承诺:到2010年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到2020年,使城乡居民饮水达到安全或基本安全。

愿景无疑令人心怡和心动。但通向目标的未来之路也许并不平坦。根据中国目前较为严峻的水污染生态,笔者认为,防治水污染应当拓出更为广阔的战略思路。

———科学规划流域内的重点产业布局。要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在产业布局的关系,充分考虑重点污染企业对污染排放的处理;在饮用水水源地和大江大河的上游地区,要慎重布局重污染型企业,以免对中下游地区的用水造成威胁;要建立区域性“污染补偿机制”。上游发展经济污染了下游,就须以某种形式补偿下游;同时,下游地区参加上游地区的环评工作,并严格实施一票否决制度,形成上下监督的机制和体系。

———加强跨区域、跨流域的综合管理与协调。跨区域、跨流域的综合治理是从流域的生态承载力出发,突破地区和部门之间的障碍,综合考虑流域内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与保护。同时,要根据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河流流量的季节变化等因素,科学核算流域的纳污能力,在此基础上,确定流域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各企业的排放定额和排放标准。为此,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建立权威高效的流域管理协调机构。这种机构应有各方面的代表组成,例如包括中央政府有关部门、流域内各级地方政府的代表、用水户代表以及专家代表等。流域内一切重大的水事项和政策都应由流域管理委员会通过民主协商并表决的办法来决定。

———加大违规成本和惩治力度。通过架构和完善水环境保护的各项法规,达到对排污者经济处罚、行政制裁以及刑事责任的综合惩治。作为一项特别措施安排,国家可在省级以下行政区划内成立“惩治环境违法行为中心局”。这种中心独立于地方政府,它的成立可以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领域的工作力度,提高环境执法的专业化程度,使地方性的、单专业领域的环境执法职能上升到国家层面。

———引入市场机制,以经济手段推动水污染治理。首先,要建立环境资源价格体系,推行排污权有偿交易,运用价格杠杆激励企业加强污水治理,让“治污者赚钱”。其次,要完善污水处理付费制度,积极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所有城镇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并逐步提高收费标准。第三,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的技术水平。

———强化农村面源污染的治理。针对农村与农业已经构成了水污染源的重要主体,我们应当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系,研究制订具有激励机制的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政策。首先,要大力推广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奖励或补助实施农业清洁生产方式方法的农户或集体;其次,要探索实施“污染补偿”措施,按照“谁污染谁补偿”原则,最终实施排污收费制度;第三,要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防治适用技术和技术应用推广措施研究,并进行污染源头分类控制。例如:农用化学品减量化的技术措施,人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村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高效、低成本、易于推广的适用处理技术开发和推广等等。

G. 污水处理厂为什么会发生爆炸

2020年7月11日晚,辽宁阜新一化工园区内的污水处理厂发生爆炸,污水处理厂周边居民楼的玻璃都被震裂了,庆幸事故并未造成人员死亡,只有17人轻伤。污水处理厂发生爆炸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以前也出现过类似的事件。

上图为水解酸化池

好在,污水处理厂一般距离居民区较远,即使发生爆炸,也不会造成太大的人员伤亡。对于这一类化工单位,一定要时常监督,查缺补漏,寻找安全隐患。对于不合规的,要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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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污水处理厂 甲烷气体泄露 采取何种应急技术措施

今年夏季污水处理事故高发高发,从近3年来的事故来看,2020年污水处理事故发生频率及人数明显大幅度升高,本文汇总一些污水处理厂常规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希望各位同行,可以谨记谨行!

1.进入井、池作业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

(1)下井、池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懂得人工急救的基本方法,明白防护用具、照明器具和通讯器具的使用方法。

(2)患深度近视、高血压、心脏病等严重慢性疾病及有外伤疮口尚未愈合者不得从事井、池下作业。

(3)操作人员下井作业时,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比如悬托式安全带、安全帽、手套、防护鞋和防护服等。如果尽管在已采取常规措施能无法保证井下空气的安全性而又必须下井时,严禁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和隔离式供氧面具,而应当佩戴供压缩空气的隔离式防护装具。

(4)有人在井下作业时,井上应有两人以上监护。如果进人管道,还应在井内增加监护人员作为中间联络人。无论出现什么情况,只要有人在井下作业,监护人就不得擅离职守。

(5)每次下井作业的时间不宜超过1h。

2.泵房集水池的安全注意事项

集水池的作用是调节来水量与泵的抽水量之间的不平衡,避免水泵的频繁启动,一般要求集水池的有效容积不小于最大一台水泵5min的抽水量。集水池的布置应该充分考虑清理池底淤泥时操作的方便性,比如要设置吊物孔、出泥孔和爬梯等。

污水中含有有毒有害或易燃性挥发性物质时,集水池应当设置成封闭式,在集水池平而距离最大的两点设通风孔,使集水池液而以上的空气形成最大程度的对流,井在合适的位置安装高空排放的排气筒,必要时还要安装风机强制通风,有时还要在操作人员巡检必须经过的部位设有毒气体标志。

清理池底淤泥时,因为集水池都很深(一般是污水处理厂的最低点),所以一定要严格遵守下井、池作业的规定,注意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清池前,先关闭进水闸或堵塞靠近集水 池的检查井停止进水,并用泵将池内存水排空,再用高压水将淤泥反复搅动几次,然后要采用强制通风,在通风最不利点检测有毒气体(H2S、CH4及可燃气等)的浓度和含氧量,在达到安全部门的规定要求后,操作人员方可下池工作,同时池上必须有人监护。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操作人员下池后,仍要保持一定的通风量,因为人进入后,对淤泥层的搅动仍可能释放出有毒气体。每个操作人员在池下的工作时间不宜超过30min。

3.污水处理厂有害气体中毒的防范

在污水管道和处理厂的各种构筑物和井内,都有可能存在对人体有害的气体。这些有害气体成分复杂、种类繁多,根据危害方式的不同,可将它们分为有毒有害气体(窒息性气体)和易燃易爆气体两大类。

有毒有害气体主要通过人的呼吸器官对人体造成伤害比如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气体,这些气体进入人体内部后会抑制人体细胞的换氧能力,引起肌体组织缺氧而发生窒息性中毒。

易燃易爆气体是遇到各种明火或温度升高到一定程度能引起燃烧甚至爆炸的气体,比如沼气、石油气等,在污泥井、集水井(池)等气体流通不畅或长时间没有任何操作的地方,这些气体容易积聚成害。

4.发现有人气体中毒后的抢救方案

(l)报警:操作人员或管理人员发现有人中毒后,立即大声呼救并迅速跑向值班室报告,当班负责人问明大致情况后,立即安排人员拨打急救电话120和气防电话119(一般和火警电话相同),同时通知上级有关管理部门。

(2)抢救:在有人报警的同时,当班负责人还应安排其他人员立即施救。施救人员要按要求穿戴好空气呼吸器后,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中毒人员抢救到通风无毒区,然后立即实施正确的心肺复苏术。

(3)心肺复苏:在发现中毒人员无意识后,应立即实施人工呼吸、胸外按压等急救措施。如果是氯气中毒,为防止施救人员中毒,不能进行口对口的人工呼吸,应采用胸外按压法急救。

(4)注意事项:施救人员在到中毒区抢救中毒人员时,一定要注意做好自身的防护。在将中毒人员抢救出来后,立即隔离事故现场,防止未佩戴防护器具的人员进人而引起再次中毒事故。

5.防止硫化氢中毒

硫化氢的分子式是H2S,相对密度为1.19,比空气略重,是一种无色气体。当它在空气中的含量为0.012-O.03mg/m³时,就可以闻到它那特殊的臭鸡蛋气味。当空气中含量达到O.O1%时,人接触2-5min就会嗅觉失灵;当含量为0.07%-0.1%时,能引起急性中毒,麻痹呼吸中枢;当含量超过0.2%时,数分钟内可以使人窒息死亡。理论上认为,人体对空气中硫化氢的60min安全接触浓度是0.02%-0.03%,8h安全接触浓度是0.001%。硫化氢属于易燃物品,与氧化剂反应很强烈,易起火或爆炸,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是4.3%-46%。在有硫化氢的场所严禁明火(包括火花、吸烟等),使用的电器设备应具备防爆性能。

污水处理厂发生的许多伤亡事故都与硫化氢有关,比如因在各种下水道、集水井(池)、泵站和构筑物内均有出现硫化氢聚集而引起工作人员中毒、甚至死亡。因此,无论城市污水处理厂还是工业废水处理场,都必须具有一系列预防硫化氢中毒的安全措施。

(1)掌握污水成分和性质,弄清硫化氢污染物的来源。对各个排水管线的硫化物浓度及其变化规律要做到心中有数,酸性污水和含硫污水是造成下水道、阀门井、计量表井、集水井(池)、泵站和构筑物腐蚀和其中硫化氢超标准的直接原因,因此要严格控制和及时检测酸性污水的pH值和含硫污水的硫化物浓度。

(2)经常检测集水井(池)、泵站、构筑物等污水处理操作工巡检时所到之处的硫化氢浓度,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所有井、池或构筑物内工作时,必须连续检测池内、井内的硫化氢浓度。

(3)泵站尤其是地下泵站必须安装通风设施,硫化氢比空气重,所以排风机一定要装在泵站的低处,在泵房高处同时设置进风口。

(4)进人检测到含有硫化氢气体的井、池或构筑物内工作时,要先用通风机通风,降低其浓度,进入时要配戴对硫化氢具有过滤作用的防毒面具或使用压缩空气供氧的防毒面具。

(5)严格执行下井、进池作业票制度。进入污水集水井(池)、污水管道及检查井清理淤泥属于危险作业,必须按有关规定填写各种作业票证,经过有关管理人员会签字才能进行。施行这一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控制下井、进池的次数,避免下井、进池的随意性;井能督促下井、进池入员重视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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