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污水中的氨氮的排放标准是多少
氨氮废水排放标准:
氨氮标准限值范围为0.02mg/L~150mg/L。
我国现行的相关环保标准中涉及氨氮废水排放指标的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以及相关行业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每个标准针对氨氮的排放都有不同的要求。
㈡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 是多少
1 化学需氧量(COD)(mg/L) 60/60
2 生化需氧量(BOD)(mg/L)20/20
3 悬浮物(SS)(mg/L) 20/20
4 动植物油(mg/L) 3/20
5 石油类(mg/L)3/10
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版(mg/L)1/5
7 总氮(以N计权)(mg/L) 20/-
8 氨氮(以N计) (mg/L) 8(15)/15
9 总磷(以P计)(mg/L) 1.5/0.5
10 色度/稀释倍数30/50
11 pH 6~9/6~9
12粪大肠菌群数(个/L) 104/-
注:括号外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前后数值分别表示现标准值、原执行标准。
㈢ 城镇污水处理厂氨氮排放标准
一级A标准为5(8),一级B标准为8(15),二级标准为25(30) 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度时的控制指标。(GB18918-2002)
㈣ 水质氨氮的值是多少
一级标准A 5mg/L
一级标准B 8mg/L
二级标准 25mg/L
㈤ 处理水水质的一级B标准是什么
污水处理一级标准,cod60,氨氮8(15),ss20,总磷1.0,总氮20,bod20mg/l 。
如果水厂在2005年12月31日前建设,TP指标各加0.5mg/l。
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备设施处理后,会有不同的去向,根据去向的不同,国家出台的有相应的规范或是标准。最常见的有三种:排入环境水体、回用、农田灌溉。
排入环境水体:即排入附近的河流、湖泊、水库等水体,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5)污水处理一级b标准中氨氮值扩展阅读:
不处理水的水质危害:
1、引起急性和慢性中毒。水体受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污染后,通过饮水或食物链便可能造成中毒。著名的水俣病、痛痛病是由水体污染引起的。
2、致癌作用。某些有致癌作用的化学物质如砷、铬、镍、铍、苯胺、苯并(a)芘和其他多环芳烃、卤代烃污染水体后,可被悬浮物、底泥吸附,也可在水生生物体内积累,长期饮用含有这类物质的水,或食用体内蓄积有这类物质的生物(如鱼类)就可能诱发癌症。
3、发生以水为媒介的传染病。人畜粪便等生物污染物污染水体,可能引起细菌性肠道传染病如伤寒、痢疾、肠炎、霍乱等;肠道内常见病毒如脊髓灰质类病毒、柯萨奇病毒、传染性肝炎病毒等,皆可通过水体污染引起相应的传染病。
4、间接影响。水体污染后,常可引起水的感官性状恶化,如某些污染物在一定浓度下,对人的健康虽无直接危害,但可使水发生异臭、异色,呈现泡沫和油膜等,妨碍水体的正常利用。铜、锌、镍等物质在一定浓度下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和繁殖,从而影响水中有机物的分解和生物氧化,使水体自净能力下降,影响水体的卫生状况。
㈥ 一级a和一级b排放标准是什么 一级a和一级b排放标准介绍
㈦ 污水中的氨氮的排放标准是多少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医药原料药、染料、石油化工工业的一级标准是15mg/L,二级标准是50mg/L;其它排污单位一级标准15mg/L,二级标准25mg/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制定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7)污水处理一级b标准中氨氮值扩展阅读:
污水排放标准可以分为: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和行业标准。
1.国家排放标准国家排放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或特定区域内适用的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适用于全国范围。
2.地方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布的,在特定行政区适用。如《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适用于上海市范围。
3.行业标准目前我国允许造纸工业、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纺织染整工业、肉类加工工业、钢铁工业、合成氨工业、航天推进剂、兵器工业、磷肥工业、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等12个工业门类,不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可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
㈧ 一级b排放标准
法律分析:
目前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要求,总氮浓度排放标准一级B要求为20mg/L,一级A为15mg/L。北京市综合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总氮排放低于15mg/L,一级A总氮排放低于10mg/L。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一要求总氮小于20mg/L。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十条 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
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㈨ 一级b排放标准
法律分析:一级B一般指的是《城镇污水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所提到的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也就是表1的内容);
具体如下(除pH外,单位均为mg/L):
COD:60;
BOD5:20;
SS:20;
动植物油:3;
石油类:3;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1;
总氮(以N记):20;
氨氮:8(15);括号指大于12摄氏度时的指标
总磷:(06年以前建设)1.5,(06年(含)以后建设)1;
色度(稀释倍数):30
pH:6-9
粪大肠杆菌(个/L):1000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㈩ 国家一级b排放标准是什么
一级B一般指的是《城镇污水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所提到的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具体如下(除pH外,单位均为mg/L):
COD:60;
BOD5:20;
SS:20;
动植物油:3;
石油类:3;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1;
总氮(以N记):20;
氨氮:8(15);括号指大于12摄氏度时的指标
总磷:(06年以前建设)1.5,(06年(含)以后建设)1;
色度(稀释倍数):30
pH:6-9
粪大肠杆菌(个/L):10000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相关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管理。
居民小区和工业企业内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即成为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4284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HJ/T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最新版本。
3、术语和定义
(1)城镇污水(municipalwastewater)指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机关、学校、医院、商业服务机构及各种公共设施排水,以及允许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等。
(2)城镇污水处理厂()指对进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污水处理厂。
(3)一级强化处理(enhancedprimarytreatment)在常规一级处理(重力沉降)基础上,增加化学混凝处理、机械过滤或不完全生物处理等,以提高一级处理效果的处理工艺。
4、技术内容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控制项目及分类
根据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将污染物控制项目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两类。基本控制项目主要包括影响水环境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处理工艺可以去除的常规污染物,以及部分一类污染物,共19项。选择控制项目包括对环境有较长期影响或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共计43项。
基本控制项目必须执行。选择控制项目,由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污水处理厂接纳的工业污染物的类别和水环境质量要求选择控制。
(2)标准分级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标准。部分一类污染物和选择控制项目不分级。
一级标准的A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3097海水二类功能水域和湖、库等封闭或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Ⅳ、Ⅴ类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三、四类功能海域,执行二级标准。
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时,执行三级标准。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
(3)取样与监测
水质取样在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末端排放口。在排放口应设污水水量自动计量装置、自动比例采样装置,PH、水温、COD等主要水质指标应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取样频率为至少每两小时一次,取24h混合样,以日均值计。
监测分析方法按表4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认定的替代方法、等效方法执行。